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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法医》经典观后感10篇

2018-02-19 21:21: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不死法医》经典观后感10篇

  《不死法医》是一部由布拉德·安德森执导,艾恩·格拉法德 / 阿兰娜·德拉·伽兹 / 乔·大卫·摩尔 主演的一部剧情 / 犯罪类型电影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不死法医》观后感(一):20150304, s01e17, live forever, while hide secrets forever.

  20150304, s01e17, live forever, while hide secrets forever.

  《不死法医》观后感(二):Untitled

  excuse me???这么好看的剧也砍???

  不死这个设定很好玩 首先无数的人生经历可以通过闪回展现同时契合每集探讨的主题 然后给男主带来了无所不知的人物属性以及无视攻击的技能

  这部剧最精彩的一点就是除了 除了每一集单独的分线探案故事之外 主线非常精彩 第一季就舍得主角隐藏故事推得这么深入的美剧真的可以说是一股清流了 还有就是感情线推得也是麻利 这点太值得表扬了

  这部目前是被砍的状态 就算重启了 隐藏线推得快看起来爽也是有代价的 烂尾的可能性也大 如果Henry跟Adam两个人斗来斗去成为绝对主线我会很失望

  现在留下的导向就是:

  ①Henry告诉Jo自己不死之身之后的发展

  ②Adam的逃脱之后如何发展

  ③新的不死人出现

  ④能否在观众已经对Abigail跟Henry这对非常认可情况下对Henry的过去进行挖掘(我个人觉得因为Abigail跟Henry深入人心 就是Henry除了Abi谁都不要的这种感觉 这个是不好破坏的 再给Henry的过去加上一段感情只会显得Henry很花心...) 这个点是我最担心的一点

  差不多这些 希望有大佬接手然后重启

  《不死法医》观后感(三):20141029, s01e07, surprise deduction except history and experience.

  20141029, s01e07, surprise deduction except history and experience.

  《不死法医》观后感(四):上帝是个恋衣癖

  个人很喜欢这类题材的影剧,第一次看见这种类型的是”永恒传说“也有称纽约传奇的,可惜当时只出了一季八集,等了好几年都没有出第二季,我一直都耿耿于怀

  后来韩剧”来自星星的你“借鉴了”永恒传说“这部剧(这从片头那个时光建筑片段就可以看出来)。虽然很高兴这个题材的剧又有导演关注了。不过,不得不说,诚然星星这部韩剧很火,我看之前也很期待,毕竟这种类型的剧集实在太少了,可惜剧本逻辑性太差了,看了几集就索然无味

  而”不死法医“的出现,终于让我眼前一亮,这部剧很好的继承了它的前辈永恒传说的优点,也是讲主角利用远比别人漫长的多的生命历程来侦破各种离奇凶案,不同的是,这部剧的导演突破性的引入了另一个和主角一样拥有永生能力角色,不得不说这样做非常冒险,不过值得欣慰的是导演处理不错

  剧中除了主角在办案中展现超强的洞察力和匪夷所思专业知识外,剧中也不时出现一些金句,如”快乐痛苦只有一线之隔“、”能让你真正感觉活着的唯一方法是给予另外一个人可以完全摧毁你的能力“。。。

  最后,我想提出一个疑问:主角每次死亡的时候衣服都是和尸体一起消失的,为什么在水里复活的时候又是光着身子呢?由此可见,上帝真的很喜欢男主的衣服啊!

  《不死法医》观后感(五):不死法医,一部有吸引力的美剧!十分推荐

  不死法医是一部非常好看的美剧,只可惜只有一季。现在每天都在等,希望这一部剧可以重启。

  我是一名很喜欢犯罪类,心理类,侦探类题材的美剧和电影的女生说实话,一开始看这部剧完全是一个意外。当初因为看一个法医破案的纪录片,不小心在百度中找到了这一部剧,因此就试看了一下。谁知道,试看后一发不可收啊!一口气看了5集。看着看着,便喜欢到收藏这一部剧的地步。(不死法医和犯罪心理是目前为止我最喜爱的美剧)或许真的像百度贴吧中一个网友发的帖子说的:因为forever只有一季,因此它是forever的。

  接下来说说,为什么我这么喜欢这一部美剧:

  首先是角色和故事情节的设定。Henry这个主角的设定非常好。他是immortal的,而且是从以前开始便是永生的。因为这样,他有很丰富的人生阅历和渊博的知识。他有一生中的最爱:Abigail。Henry这个角色有点像Sherlock,但是他时特别的。他除了观察细致和有渊博的知识之外,他有情感,这是非重要的。正因为他有feeling,他才可以和jo的关系从strangers到almost can trust each other(第一季的最后一集的最后时刻,从It is a long story中可以看出,Henry想confess了,因为abe说的对,abe不可能永远在Henry身边,他应该要有一个人陪在Henry身边3那就是jo)。再者就是jo。jo这个角色的设定我很喜欢,她从开始的怀疑Henry到后来慢慢地受Henry影响从她的丈夫事件中走出来,这可以看出Henry对她的重要性,也同时反映了她对Henry的重要性。我非常喜欢他们在剧中的关系。他们之间没有爱情,或者说不应该有爱情(至少在第一季,我认为他们之间不应该有爱情)正是应该这样,他们的partner和friend之间的关系才会更加地真实。jo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同时她也慢慢地从合作了解henry,这个过程在剧中很好地表现出来。再者就是abe。abe是我在剧中非常非常非常喜欢的角色。他很容易就会让人喜欢。他就是一个wiseman。他是世界上除Abigial外最理解和爱Henry的人了。他知道他不可能陪伴henry一辈子,他告诉很henry要相信jo,希望henry能够告诉jo他的故事,希望有一个人能陪伴他。abe是henry的儿子,其实更多的,他是henry的“爸爸”,因为他总是为henry想好一切,他最放不下henry。他自己一个人瞒住henry偷偷藏起henry查找abigail的一切东西便能证明这一点。henry,abigail和abe这三个人的家庭永远都是剧中剧情的加分之处。而Lucas,他是剧中不可或缺的吧,他是一个欢乐存在。同时,他也是最支持henry的人之一。每一次henry让他做事,他没有say no。henry是他的上司,是师傅,是他所说的“best friend”,而更多的是一种寄托,是一种让Lucas自己活得更加有趣和有存在意义的寄托。我个人觉得,Lucas应该更有位置,如果有第二季,我觉得Lucas应该更有他自己存在的位置和剧情。还有那个女黑人boss,剧中也挺“萌”的吧(想不到怎样形容她了)。写到这里,应该有人会问,那Adam呢?Adam这个角色看似一个配角,其实,他是这部剧的关键。如果没有了他,这部剧的故事性会削弱非常多。可以说,没有了Adam,这部剧就很一般了。他的存在让这部剧的故事更有张力(只可惜在第一季中,他的出现没有太多,因此,我才说,他和henry的较量还没有到顶峰)。真的非常可惜这部剧只有一季,在第一季中,我认为henry和Adam还没有玩够,他们两个的对决还没有进入正题。第一季最后两集才是前菜,真正的对决应该是一条长线,只有这条长线不断地贯穿,才会使得剧情更有故事性和张力。我个人非常喜欢Adam。这个人亦正亦邪,让人又爱又恨。爱是因为他和Adam之间的我connection,恨是因为他间接地杀死了abigail而且他也对abe有想法。其实他本身是很悲惨的。他是一个实验物品,受尽无数次的折磨,还是immortal,这种折磨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henry和他的不同在于,henry他说了:I am not a killer。

  这部戏让我这么喜欢除了角色和故事性外,还有的是拍摄的手法。这部戏中有很多henry的回忆部分,这是一个很好的处理方法,这可以使观众更加了解henry,了解henry和abigail,了解henry和abigail和abe。同时,这种回忆也可以让我们只带henry的知识渊博。同时,让我们清楚地看到henry的feeling。

  anyway,虽然我很迟才看这一部剧,一开始猛看,后来才慢慢地把它看完。写了这么多也是代表我对这部剧的喜爱吧!这一部剧我真的推荐。不管第二季会不会重启,第一季的forever永远forever。我会重新再看,因为它是我两个收藏之一。

  ite!

  《不死法医》观后感(六):杀人和让人求死不得哪个更不道德

  网络谋杀案,少女嫌疑犯以男主过往身份作伪要挟男主伪造一份死亡证明,(男主先是制造了,然后当着少女的面撕了),少女质问:现在你讲道德了?

  (这一集的一个问题是少女最后帮助男主弥补了身份造假的bug,那么为什么不自己给自己伪造一份死亡证明呢?)

  一个过往不道德的人是否还有权力要求别人道德?

  结局寻匕首,男主看到重伤的某位嫌疑犯,按住他的伤口安慰鼓励他,然后,当看到女主追反派之后,他略犹豫,扔下伤者跟了过去。

  在之前的剧情中,男主一直为了很久以前抛下伤者独自离开的事情而内疚

  两者相同点:1、都是为了保护不死的秘密;2、都造成了伤者死亡的结果

  不同点:1、之前:可能了解不死秘密的是男主不了解的一群人;结局:可能了解不死秘密的是女主(男主信任她,而且可能最后男主还是告诉了女主);2、之前:男主的不死秘密;结局:反派的不死秘密;3、之前:使男主愧疚多年;结局:男主无反应

  当一件原本觉得不对的事情做多了之后,是不是道德感会降低?

  男主的妻子为保护男主自杀(这里我不太理解,上个豆瓣,大家都要找同好呢,活个几百几千年的,真的不想找个一样的人,也许亚当就只是想喝男主一起喝喝酒,比比谁的死法更牛叉呢?),男主为复仇让反派成了类似植物人的人(应该比植物人更惨,因为还有思维),男主的儿子及男主都说他不是杀手,显然他们认为杀人更不道德。

  对比我国的很多影视剧中复仇时常见的狠话:“杀了他,也太便宜他了!我要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可见,在我们的影视剧里,通常认为杀人的位阶是低于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

  所以,杀人和让人求死不得哪个更不道德呢?

  《不死法医》观后感(七):不续订是永远的遗憾

  犯罪悬疑法医题材的美剧很多,同类里面这一部最迎合我的胃口

  奇怪的是,所有看过这部美剧的同学都说好看,包括从网上帖子反映来看,这部剧在天朝口碑很好啊。可是在美国收视低迷,abc最终还是没有续订第二季。可能是因为中西方审美不同吧。对于我来说觉得非常棒,没有第二季是很大的遗憾。

  不死法医是罕见没有情色镜头的美剧,情节非常吸引人。人物设定Henry是个不会老的法医,他不会死,因此常在断案中模拟死者的死法,通过切身感受来破案。 Henry把Abe养大,Abe老了Henry容颜未老,然后对外宣称Henry是Abe的儿子。最后发现他俩之间好几世前的确有血缘,实在妙哉。当然活了几百年,隐藏身世所发生的种种同样值得我们去思考人性。除了通常的主线之外,还设定了一个同样不会死的敌人在与Henry对抗,就像神探夏洛克里的莫里亚蒂一样。只可惜这部剧在播了一半的时候就被判了不会续订,所以这条线并没有扩大讲,只通过匆匆一季不到的时间把它引出来又完结了。实在可惜。

  如果现在有人让我推荐一部美剧,我第一反应肯定是这一部。

  《不死法医》观后感(八):20150226, s01e16, yesterday once more, duangduangduang~~~

  20150226, s01e16, yesterday once more, duangduangduang~~~

  《不死法医》观后感(九):若能重生,谁会在河岸边等你?

  阿比盖尔真美啊,丰满,又妩媚动人,一如四月天的西府海棠。她的可贵不止于美,更有智慧有情调又善解人意,真是一个完美娇妻。重要的是,她是真的真的爱着亨利的。

  他俩最初在一起时,阿比盖尔的前男友来寻仇,两人决斗,亨利被枪射中,在阿比盖尔眼前突然消失……之后不久,亨利重生,他怕阿比盖尔对他有想法,他的前妻就是一恶例,可他又不舍得这个家,便悄悄地潜入家中,在亚伯拉罕的摇篮前留恋。阿比盖尔这时进来看到他,他张惶无措,想要解释这一切的发生,她抱住他,不叫他解释。是的,不必解释──我只要看到你在,你在我面前,人也好鬼也好不管你是以什么生命形式出现的,只要你在一切都好。

  为人最害怕的是什么?是被人窥探到你最阴私的秘密!

  阿比盖尔看到他的秘密,她选择相信。她选择共同面对未知的一切!

  爱是什么?

  爱就是不管你是什么样子,你以前是什么样子,你将来变成什么样子,我心永远不变!

  长相思,不相疑,长相忆,不相欺。

  漫漫人生有这样一份爱相伴左右,夫复何求?

  只可惜情深不寿,隔开他们的不是背叛,而是衰老和死亡。不是爱情的消耗而是生命的消失。

  花总会枯萎的,美丽如海棠的阿比盖尔渐渐衰老,面临死亡。而亨利摩根却永生不朽。

  这个原因更叫人伤惨难过。

  比起大把的金钱,有大把的时间更加珍贵,秦始皇招来五百童男童女飘摇过海就为了长生。亨利医生莫名地得到了长生。在没有阿比盖尔的日子里,他是孤凄的悲伤的。这痛,唯有做事才能冲淡。

  他本身是医生,又活了200来岁,见过很多的东西,这对他的法医生涯很有帮助,尤其是对人性的认识。不管是古人还是现代人,不过就是换件衣服在同一个舞台上表演相似的戏码。

  尤其是带有历史性质的案件时,他的特长可以发挥的淋漓尽致。经典的非洲皇后号。200年前,他船是他家的,他父亲贩卖黑奴,他却想拯救那群人,因此被枪击中,终前扔下一把钥匙,之后他落入水中不知后事,200年来一直以来为此纠结。200年后这艘船浮出水面,而船上黑奴的后代成了案中的嫌疑人,人生兜兜转转总能遇见你该遇的。

  结案后他终于知道他抛下的那把钥匙救了一条船上200人的命。亨利释怀。

  我们做一件好事的意愿往往大过做一件坏事。

  哪怕仅仅只是意愿,这就是人性的辉光。

  不朽给亨利带来不少好处,也有坏处──在大家都不能不朽而只有他一个人不朽时他必须要掩盖这一点,否则,祸患无穷,至少是麻烦不断。

  他得不停地搬家,因为他的模样定格,永远不变,老住在同一个地方不合适。所以,隔个一二十年他就得搬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但,总能遇见曾经认识的人。这很麻烦。

  还有桩麻烦是,亨利重生时会变得像个婴儿一样,婴儿光屁股是可爱,成年人光屁股可怕,除非是在澡堂子。于是,他被质疑……当然,是质疑他的特殊癖好,他的同事们戏谑地凑钱为他买了条红内裤。

  知道他秘密的只有亚伯拉罕。

  亚伯跟亨利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比任何有血缘的父子更加亲密。爱可以超越一切。在最后一集中,亨利与亚伯绝一死战,亨利尽管不怕死,可也不想死。尤其是不想死在憎恨的人之前。

  他决斗去了,亚伯苦苦守在他重生的河边,无尽的忧虑悲伤,万一……当他看到亨利出水时激动地流泪了!

  很喜欢这个睿智幽默的老头儿,他的守护成全了亨利,真害怕他有天故去,亨利怎么办?毕竟,亚伯也有点年纪了。

  亚伯为自己选定继任──乔。他希望亨利能与乔分享他的秘密,他相信乔的人品,还有,他感觉乔对亨利有一点点的感觉。乔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

  之前,亨利好像跟性学教授莫利有点小暧昧,这位教授在《灵书妙探》中演一个傻乎乎或者或装的傻乎乎的大明星,后来领养了一条男女主想要抢着领养的大狗狗。演技不错。两人似乎无疾而终……我松了口气,我希望他找一个拉比盖尔一样的女人。不过,美剧中多的是男主女主最后在一起,当然,乔也很好。

  乔被一个有钱的小子艾萨克迷上,艾萨克就是非洲皇后号上黑奴的后裔,一个成功的美国商人。长得也帅,个性幽默风趣。挺完美的。

  可是,爱情这回事,不是完美就被爱。

  艾萨克约乔同游巴黎,为此他做了很多的准备,相信那一定是个极其浪漫的巴黎之旅。可惜……

  在她临走之时亨利说:在巴黎最棒的事就是迷路,一觉醒来,漫无方向地前行,然后迷路,在街边漫游,累到虚脱,然后束手无策,不得不驻足,找最近的咖啡厅点上最美味的食物,再配上一两杯酒,然后回城,再重复一遍……但要知道,这美妙的旅程最好是和你眼中特别的人一起。

  亨利是有感而发,他跟阿比盖尔就是这么旅游的吧?也许不是巴黎,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又何必巴黎?身之所在,均是天堂!

  所以,乔回来了。

  显然,她不是一个愿意在宝马车中哭的主儿,她不愿意委屈自己的心。──艾萨克是很好很好的,可她偏偏不喜欢!

  其实,我们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自己的心。为了生存,我们一次一次地做出违心的选择。

  乔最伟大的是遵从了自己的心。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人生只有短短几十年,为什么要委屈自己的心?

  希望她跟亨利能相守相护,当然,可能不会跟阿比盖尔一样。阿比盖尔是独特的唯一,她到死都为了保护亨利。

  正如亚伯拉罕所说:

  她是天使,她找到两个迷失的灵魂,把我们变成了一家人。

  乔会跟他俩成为一家人吗?她会是另一个在河边等亨利上岸的人吗?

  看多几集,乔也是挺美的,不过,她是现代职业女性,阿比盖尔有古典美。两人具有一个共同点:绝对相信亨利。

  亨利的助手卢卡斯,喜欢幻想,常常渴望着僵尸或者狼人从尸体中跳出来,常开不合适宜的玩笑,好在这青年擅长自嘲,马上就调整好状态。就个心理很健康的孩子。

  在后面的一集中他脖子上系了块蓝花手帕,是在学亨利吗?亨利常打扮得像个英伦绅士。在剑的问题上,他成长了。在对待凯撒大帝那把匕首上他一样遵从了自己的内心,他对亨利说:命令不代表约束。

  初入职场中的年轻人应该学学卢卡斯,不要怕露怯,也不要怕被别人轻看,努力吸收好的东西,默默地付出的同时会收获很多。

  最后说说亨利200年前的那位前妻,诺拉。

  诺拉是个正统的女人,她有良好的家境,受过良好的教育,她遵从着社会对人的种种规范而从不逾矩。所以,她坚定地认为她是正确的,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对方好,并以此获得道德与良心上的优越感。

  她对婚姻很坚贞,亨利之后,她没有再婚,我甚至相信她从没有正眼看过其他男人一眼,就这么坚贞。

  就这样一个坚贞的女人却亲手把丈夫送进疯人院。

  我只能说她严重缺乏想像力,没有一点浪漫情怀和幽默感。在一日三餐和社会赋予的责任义务之外,她几乎没啥兴趣。

  这种女人会是个严谨的好伴侣,该尽的责任她都会尽到,是一个社会型的贤妻良母。如果她的伴侣也跟她一样无趣的话,两人会是很好的一对佳偶,生儿育女,课粮纳税,循规蹈矩,修桥补路,热心公益,成为社会基石中最坚定最优质的一块砖。

  但如果你恰恰是个浪漫而有情趣的人,折磨就来了,对有趣的人而言,无趣的人十分可怕,因为她们的想像力有限,凡在她们想像力以外的东西,坚决地予以排斥。

  这个形象很典型。

  想一想,如果诺拉最终接受了亨利的重生,可每次死里逃生,第一眼看到的是这样一个无趣之人,实在扫兴!5年、50年、500年……每一天都味同嚼蜡!

  总的来说,是部很不错的剧,在一众罪案剧中气质独特,不那么火辣,有种浓郁的古典味道和淡淡的书卷气,每一集都会有一句或几句精典台词而人寻味。这感觉与亨利和阿比盖尔的气质一脉相承。

  演员选得好,亨利这个演员演技不俗,《灵书妙探》中客串过一集,是一位发明家,很帅,与享利古典味道截然不同的一种帅。

  据消息称,此剧遭砍。这些剪刀手,不光眼瞎,还心盲。真希望这部剧能一季两季拍下去。

  《不死法医》观后感(十):美国版的不死“宋慈”

  多年之前由香港演员欧阳震华主演的电视剧《洗冤录》也曾风靡一时,而美剧中关于医生题材的故事那更是一直长盛不衰,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的《实习医生格蕾》已然开始了第十一季的征程,《急诊室的故事》、《天才小医生》、《性爱大师》等等都是围绕着医生这个职业展开,而在以救死扶伤为天职的医生之中,却有一小部分人成天与尸体打交道,采集各种证据为主要任务,他们被称为——法医,而描述法医的故事则前有《嗜血法医》开道,本剧则是另辟蹊径为观众们带来了一位美国版的不死“宋慈”

  法医:司法机关中运用医学技术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尸体、物品或物质进行鉴别并作出鉴定的专门人员。

  1247年(中国南宋理宗淳祜七年),时任湖南提点刑狱兼大使行府参议官的宋慈(1186年-1249年)编写完成《洗冤集录》,这是世界历史上第一本以死亡方式系统编辑的法医学著作。 《洗冤集录》开头曰:“事莫大于人命,罪大莫于死刑,杀人者抵法故无恕,施刑失当心则难安,故成指定狱全凭死伤检验。倘检验不真,死者之冤未雪,生者之冤又成,因一命而杀两命数命,仇报相循惨何底止。”故法医最重要的工作便是提供医学上的证据,协助检察官、办案者找出司法案件的真相,还原事实,保障死伤者的人权。

  法医这个职业可谓是在诸多的司法需求之下诞生,大部分研究和工作乃至业余时间,都与各种各样的尸体有关,这就是本剧的主角,而作为一个有故事的人,他自身又具备一种其他所有法医不具备的能力,这种能力可以说足以令现在风靡世界的各大漫画英雄们所嫉妒,无论你是漫威的复仇者也好,还是DC旗下的正义协会也罢,就算你是雷神、超人、以及各种侠,就算你挥手之间翻云覆雨,但终究逃不过一个字——死。而本片的主角虽然没那么多牛X的能力,但只有一条足以令他完胜诸多超级英雄们——不死之身。(就算是金刚狼也只是相对意义上的不死之身,他若被斩首即宣告KO)

  拥有了这项能力的他,很随意的在人间经历了200年的岁月,任凭这个世界沧海桑田,时光在他的身上却犹如定格一般,几乎没有给他带来任何的岁月流逝的痕迹,给他的只是一段段近乎无尽的回忆和自身经验的积累,以及对于自己不死之身秘密的探索。

  拥有了这样能力的他,也可以像超级英雄一般,维护一方之太平,将诸多不法之徒送入监狱让一件件悬案得以大白天下,(当然是在没有非人力所能及的那种超级BOSS出现的情况下)当然男主的生活也并非一帆风顺,对于曾经挚爱之人的思念,以及她的离去的痛苦,令他在感情面前望而却步。一位默默观察他多年,号称已经2000多岁的老怪物的到来,让他惊恐不已,一个个的案件让他的工作充实不已,跟女主警察之间必然会发展出状况来的预测,也同样吸引着观众,而最为关键的则是不时打来骚扰电话,持续威胁这他的那位幕后的老怪物,和这位貌似终极BOSS的对手,到底将会有怎样的碰撞?各位请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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