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掉他的蛋
宝宝们周末愉快呀~今天周六本来是发糖的~但是棉意CP要写到大结局了~婶儿今天赶着写连载,棉意大结局糖又要做大调整~家里还来了客人~所以,就暂停一周啦~下周六会把五万字的番外连结局一次性发出来给大家看哈~~今天的故事如果觉得好看,请点好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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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梦有一把银色的锋利闪亮的剪刀。在家里不管做什么,小到剪个线头,大到杀鱼剔骨,叶梦都用那把剪刀来完成。叶梦用那把剪刀的样子,又优雅又漂亮。她有一双漂亮修长的手,又灵巧,做起事来悠然优雅,只是那把剪刀剪下去的样子,总好似带了三分狠。这让区明志害怕,他总觉得,看她用那把剪刀剪东西的样子,他的胯下都开始有些冷飚飚的痛。
有好几次,区明志建议她换一把剪刀,或者别做什么都用那把剪刀,不卫生。但叶梦不愿意,每次用完之后,她都会用专门的工具把剪刀清洗打磨干净放好。那把剪刀得到了精心的呵护,愈发闪闪发亮起来,有几次叶梦把它放在厨房的操作台上,区明志半夜回来去喝水,都会被微光中似乎仍闪着寒光的剪刀给吓了一身冷汗。
也难怪区明志害怕的。叶梦二十二岁跟他的时候,他答应过她,等女儿上了小学就离婚娶她,但而今他女儿都上中学了,叶梦仍只是他的二奶。虽然他给她买了个小房子,但一个女人最青春美好的十年,已经在等待中浪费了。
区明志更害怕的不是这个,而是,他最近,又睡了公司新来的那个二十二岁的实习生小朱。小朱自然年轻美貌,就像当年的叶梦一样。叶梦而今仍然美,只是,十年过去,她再美,也老了,旧了,不刺激了。
区明志想过了,为了女儿,他不会跟老婆离婚的,离了折腾一次,孩子受罪。可是,要怎么跟叶梦说呢。
2
区明志知道自己是个见异思迁好色薄情的货,但,像他这样有点钱有点权的男人,哪个不是如此。短暂内疚之后,区明志原谅了自己,并且,想到了赔偿叶梦的方式:给点钱让她开一间店,让她有事做,说不定还能遇上愿意娶她的男人,然后,他就解脱了。
叶梦想了一下,说要开一家手工玩偶店。区明志觉得那没钱途,但仍答应了。开业那天他去了,店的装修清清雅雅,叶梦也清清雅雅,只是那些玩偶,是一个一个各式各样蒙着眼睛的小兔子,都挺可爱,只是,眼睛都被蒙上了。区明志象征性地买了好几个给女儿。
区明志注意到,那把银色的剪刀放在操作台上,很是扎眼。叶梦正在量一块布料,她的腰身仍细,皮肤很白,只是神情安静了许多,不像当初,总是放浪风情,一见到他,就会像一条蛇一样缠过来,腰身又柔又软,叫声销魂蚀骨,让他恨不得埋在她的软玉温香里,什么也不想。叶梦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安静的呢,是她三十岁生日之后?还是他去找她的次数渐渐少了之后?或者是,他有了年轻刺激的小朱之后?记不太清楚了。
但他不想要叶梦了,这一点,是清楚的。他害怕她那把闪亮亮的剪刀,也害怕她会逼他实现诺言,更害怕她会歇斯底里地闹事。
区明志觉得,叶梦不声不响地等了他十年,到头来却被他甩掉,说不定会报复他的。所以,她的反常让他害怕。这一害怕,那天晚上,还没到达,他就软在了叶梦的肚皮上。幸好叶梦什么也没说,否则,他也不知道怎么找回自尊。
3
女儿很喜欢叶梦做的那些玩偶。区明志还想着,改天再去叶梦的店里拿一些,但小朱吵着要去海滨浴场,就耽搁了。
闲下来再去叶梦的店的时候,刚进门就给吓了一大跳,女儿竟然正在店里跟叶梦学做布偶!
好你个叶梦,终于行动了。竟然拿他最宝贝的女儿下手!真是太下流了。
叶梦解释说,是小女孩自己找来的,她只不过是教她做布偶。看着女儿开心的样子,区明志相信了叶梦的话。但接着叶梦又说:我挺喜欢她的。以前还挺害怕做她后妈的,现在觉得应该没有问题。只是不知道她妈妈会不会放弃她的抚养权。
区明志答不上话来。叶梦这十年来没哭也没闹,他和老婆这十年来也就相安无事,他甚至从来没有让老婆知道他家外有家的事,更别说提出离婚了。他现在压根儿就不想离婚。但他现在又不敢向叶梦摊牌,怕叶梦做出什么他意想不到的事情来。
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给叶梦找一个男人。区明志在心里筛选了几个男人,已婚的未婚的,只要能够把叶梦推过去,都没问题。
想到要把叶梦这么安静美好的女人给别的男人,区明志心里真有些不舍。但如果不走这一步,叶梦就会像一颗定时炸弹,会把他现有的生活炸个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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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区明志才发现,女儿竟然把叶梦那把银闪闪的剪刀给带了回家,他要马上把它还回去,女儿不同意,说:这剪刀太好用了,剪什么都很干脆。
女儿十五岁了,瘦,但漂亮,他一向把她惯成公主。他和老婆的感情真的很一般,一个月都不会亲密一次,但为了女儿,他还是会保全这个婚姻的。
区明志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他老婆,他那个正正经经规规矩矩话都不多一句的老婆,居然向他提出了离婚,并且,当晚就搬出了家里。区明志从窗户看到她钻进一辆黑色的破普桑的时候,在心里恶狠狠地骂了句:他妈的女人的脑子到底装的是什么呀。
受打击最大的还是女儿,区明志不知道要怎么安慰她,只能在心里骂老婆,那个恶毒的蠢货。
坏消息还不止是这个,小朱喜滋滋地给他打电话,说,她有了。接到小朱的电话时,区明志正在焦头烂额地找老婆,原来她两年前换了工作,原来那个开破普桑的男人是她的旧情人,原来她早已背叛了他们的婚姻。区明志打通了老婆的电话,破口大骂,但他老婆只是淡淡地回了他一句:就是做正室,我也受不了和别的女人分享男人。至于女儿,我会尽做一个母亲的责任,但我不会为了她而生活。
区明志从不知道他的老婆是这样思想又新潮又坚定,他觉得自己像极了一棵早已经被白蚁蛀空却浑然不觉仍以为自己伟岸无比的老树,用句流行语来说,真是悲摧透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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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闹得厉害,非让区明志去做她妈妈追回来,不吃饭,哭,还用头撞墙。区明志实在没有办法了,只得去找叶梦。当时叶梦正在做一只布偶,那只可爱的兔子布偶这回眼睛没被蒙住,但手脚都被捆了起来,看着都替它觉得难受。
叶梦静静地听区明志说完,轻轻地说了句:你把她留在我这,你去忙你的吧。我会劝她的。
愧疚从区明志的心里升腾而起,他忽然间看她眼角那些细微的皱纹顺眼了。她大概不是不知道他不会离婚,只是仍任由他虚假的承诺骗了整整十年,不管现在她答应帮他的动机是什么,看在她在他最难的时刻没有火上加油的份上,他就觉得他真是对不住她,若是女儿不闹了,他倒是真要考虑和老婆离了娶她的。
但当前他当然没有心情与她你侬我侬,他得去找老婆谈判,去摆平小朱的肚子。
区明志去找老婆的时候,先是道歉,一边道歉一边想:妈的,要不是为了女儿,早和你离了一百次了。老婆没接受,他又威胁,说若是离婚,他一分钱也不给她。他老婆面都没露,说,手上有他包养叶梦十年的证据,他们法院见。
更令区明志觉得头大的还是小朱,她居然把她的母亲叫来了,那个泼皮一般的大婶,扯住他又哭又闹狮子大开口,说他若是不给钱不负责,就带着女儿去跳楼。
区明志愈加觉得叶梦好起来,不但人漂亮,还善良,人也安静,对他忠贞,十年的时间足以证明,叶梦是个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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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明志拖着疲惫沉重的身体去找叶梦的时候,怀的是一颗回家的心情,哪里才是男人的家,好女人才是男人的家。这一点,他现在明白了。
叶梦开门的时候,神情似乎有一点点的不对,但区明志没有想太多,他的心里此刻有点柔情万千,他伸手把叶梦搂进怀里,吻她。叶梦没有反抗,但也没有迎合,这让区明志心里有一些小小的失落,疑心是不是因为上次中途不行让她看不起了,他很疲惫,心里还充满了愤慨,但越是这样的时刻,他就忽然越想用性证明自己,叶梦是附属于他的女人,十年来有过无数次,她在他身下辗转吟娥,美丽妖娆地融化成水,他已经被两个女人搞得焦头烂额,他需要叶梦来证明他的魅力和能力。后来叶梦是配合的,还配合得很投入,好似已经很久很久了,她没有像这般拼了命地缠住他的腰向他要,区明志瘫倒在叶梦的酥胸上的时候,想,男人到底还是需要从女人身上找回自信的动物。
那晚区明志睡得很沉,他放松了自己,他想好了明天的做法,和老婆离婚,用钱打发小朱,娶叶梦,然后安份过日子。至于会不会再次搞上年轻漂亮热情狂烈的姑娘呢,他有点不敢保证,但叶梦不就为着和他结婚吗,他想,叶梦不会对他怎么样的。
区明志是被警察局的电话吵醒的,听完对方的话后,他的手机直接掉在了桌子上,咣当一声后弹起,正好砸在他刚刚从床上下地的脚趾上,片刻的麻木过后,钻心的痛。
7
他的女儿被抓起来了。理由是恶意伤害。她去找了她的妈妈要求和妈妈住一晚,然后在妈妈和其男友的水里下了一些安眠药,等他们睡熟后,用一把锋利的剪刀,把睡在她妈妈身边的男人的下身给剪了。
她用的是叶梦那把银色的总是锋利得闪亮亮的剪刀。区明志一直觉得那把剪刀将会代叶梦报复自己,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方式。
区明志嘶吼着冲出去,想问一问叶梦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要教他的女儿做那样的事,为什么这么狠毒。
但区明志没找着叶梦。叶梦走了。昨晚进门时觉得怪怪的,是因为叶梦已经收拾好了属于她自己的东西,在他睡着的不知道哪个时段,就悄悄地走了。
区明志知道自己再也找不到叶梦了。他觉得叶梦真是该杀千刀的恶毒,但忽然又觉得自己罪有应得,然后又想女儿怎么办,林林总总,脑子都要炸开了,只能呜呜地干嚎着,痛苦得恨不得死。因为死大概比此刻的感觉好受多了。
《完》
凌霜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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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故事|啃狗粮|特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