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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首位说话具有法律效力的女人

2016-02-25 作者:国手张 来源:国手张投稿 阅读:载入中…

史上首位说话具有法律效力的女人

  在中国古代,自秦始皇横扫六国,威震八方,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以严刑酷法统治天下。皇帝集大权于一身,对任何国家事务都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由于国家权力的过于集中,中国古代的法律形成了一个独特的历史现象,即将统治者的言论也法律最重要的渊源之一:法律原本没有规定的,皇帝说了怎么办,这就形成了一条新的律令;法律规定了的,皇帝说的和法律规定不一致,按皇帝说的办,也就是说皇帝的话具有比一般法律更高的效力。这就是所谓的“言出法随,口含天宪”。

  虽然皇帝的话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但这些言论的法律效力都只是暂时的。为了进一步加强皇帝手中的立法权,国家有专门的部门每过一段时间就将皇帝较为重要言论和治国方针总结起来,收录成册,形成正式的律令,这些言论藉此脱离“临时编制”,“正式上岗”,具有了长久而稳定的法律效力。

  像以上由皇帝的言论形成的法律条文,它有一个正式的名称,叫“制”。制,原意很明确,就是指皇帝的命令。古籍中对“制”的具体情形有着详细记载《礼记·曲礼下》:“国君死社稷,大夫死众,士死制。” 郑玄 注:“制,谓君教令,所使为之。”《史记·秦始皇本纪》:“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 裴駰 集解引 蔡邕 曰:“制书,帝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 唐张九龄《上张燕公书》有云:“今登封沛泽,千载一时,而清流高品,不沾殊恩,胥吏末班,先加章黻,但恐制出之日,四方失望。”由此可见“制”具有的崇高的法律效力和源远流长的历史背景。

  古代的皇帝大多都是男性,有男人的地方就有女人,作为皇帝的配偶,继任皇帝的母亲,在中国这个极重孝道的国家,皇后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她是皇帝权力的直接获益者,也是最容易参与角逐国家最高权力的重要角色之一,在老皇帝驾崩、新皇帝新立的特殊时期,升为太后,很容易就能成为帝国的实际最高统治者。

  按传统儒学和大男子主义观点,身为女性的后妃只能待在内宫中,而不能上外朝,即所谓“男主外、女主内”,所以后妃要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当然就要“临朝”,即“当朝处理国政”之意;从秦始皇开始皇帝的命令专称“制”、“诏”,布告公文称“诰”,后妃掌权后代理皇帝职责,其命令自然上升到皇帝的级别,所以叫“称制”,即“行使皇帝权力”之意;两者合称,即临朝称制。由此女性攫取了原本属于皇帝的权力,代领皇帝的职责,因此也就就具有了和皇帝一样的立法权,即“言出法随,口含天宪”,说的话也就具有了法律的效力。

  临朝称制在正史中最早出现于班固的《汉书·高后纪》:“惠帝崩,太子立为皇帝,年幼,太后临朝称制,大赦天下。”

  这里的太后,就是汉高祖刘邦的正牌夫人,历史上三大女强人之一(另外两个分别是武则天、慈禧),大名鼎鼎的吕后——吕雉。

  说起吕后的事迹来,大家都耳熟能详,什么设计诛杀韩信、将情敌戚夫人做成“人彘”( 斩断手足,去其眼睛,以药熏耳使之聋,以药饮之使之哑,让她居于窟室之中,叫作“人彘”)等等。其心狠手辣,杀伐果决,现已广为人知。

  公元前195年,高祖刘邦驾崩,汉惠帝立,尊吕后为皇太后,但是惠帝仁暗弱,实际由吕后掌政。吕后随刘邦起家,可谓吃尽了苦头,在处理异姓诸侯王的事情上表现出了高超的政治手腕,在统治机构内部拥有巨大的威望。(友情日志 www.wenzhangba.com)

  吕后虽实际掌握大权,但她是遵守刘邦临终前所作的重要人士安排遗嘱的,相继重用萧何,曹参,王陵,陈平,周勃等开国功臣。而这些大臣们都以无为而治,从民之欲,从不劳民。在经济上,实行轻赋税,对工商实行自由政策。因长期战乱导致凋敝的民生持续恢复。在吕后统治时期,不论政治,法制,经济和思想文化各个领域,均全面为“文景之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吕雉为人有谋略而性残忍,在刘邦翦除异姓诸侯王的过程中起了很大作用。高帝十年(前197),陈豨谋反,刘邦率兵亲往平定,吕雉留守长安,听说韩信阴谋诈赦诸官徒奴发兵策应陈稀,遂与萧何商议,骗韩信入宫后处死,并夷三族。刘邦击陈豨,至邯郸,向彭越征兵。彭越称病不往,被刘邦废为庶人,徙居蜀地。吕后认为不可遗患,又指使人诬告彭越谋反,夷灭其宗族。

  吕后生汉惠帝刘盈及鲁元公主。刘邦嫌刘盈柔弱,生前曾打算另立宠姬戚夫人之子赵王如意为太子。由于大臣反对,吕后又多方设法为刘盈辅翼,废立太子之事未成。刘邦死后,吕雉以惠帝年少,恐功臣不服,密谋尽诛诸将;后畏惧诸将拥有兵力,不敢下手。她毒死赵王如意,砍断戚夫人手足,挖眼熏耳,用药使之变哑,置于厕中,名曰“人彘”。对其他刘氏诸王,亦加残害。惠帝不满吕后所为,忧郁病死后,吕雉临朝称制,封侄吕台、吕产、吕禄等为王,擅权用事,排斥王陵等老臣,拔擢亲信。但其称制的八年期间,继续执行汉高祖以来与民休息的政策,奖励农耕,废除夷三族罪和妖言令等苛法。因此人民生活比较安定,残破的社会经济也得以恢复。

  由于刘邦曾与诸大臣共立“非刘氏不王”的誓约,吕雉封诸吕为王,遭到刘氏宗室和大臣的强烈反对。她病危时告诫诸吕部署应变,命吕禄领北军,吕产居南军,严密控制京城和皇宫的警卫。诸吕在吕后死后阴谋作乱,被太尉周勃,丞相陈平和朱虚侯刘章等迅速翦灭。

  其实追诉起临朝称制这种行为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秦国宣太后,但是当时秦朝法治并不完善,因此虽然宣太后也拥有巨大的政治权利,但达到“言出法随,口含天宪”的地步,与吕后的性质并不相同。

  自吕后之后,临朝称制争相被历朝历代不甘寂寞的后宫“达人”们学习模仿,更有后来居上者如武则天,甚至登基称帝更改了国号。

  细数中国历朝历代,自西汉吕后始,西汉高祖吕太后、孝元王太后;东汉章德窦太后、和熹邓太后、安思阎太后、顺烈梁太后、桓思窦太后、灵思何太后;东晋明穆庾太后、康献褚太后;北魏文明太后、灵太后;唐朝则天皇太后、顺天皇太后;辽朝应天皇太后、承天皇太后、法天皇太后;西夏没藏太后、大梁太后、小梁太后;北宋刘太后、高太后;北辽萧德妃;西辽感天皇后、承天太后;南宋杨太后、谢太后;元朝乃马真后、海迷失后、卜答失里后;清朝慈安太后、慈禧太后、隆裕太后。

  综上所述共达32位女性曾登上国家权力的最高峰,“言出法随,口含天宪”一言一行莫不具有崇高的法律效力。由此观之,即使在对女性极度压抑的古代,仍然有无数优秀的女性脱颖而出,而以上的32位,只是她们的代表。随着近代以来男女平等观念的盛行,越来越多的女性发挥出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这的确是一种社会的进步、历史的进步。(文/ 刘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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