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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伦敦那个月,住了个200多年的房子

2018-12-26 15:45:27 作者:阿富汗奸细 来源:阿富汗奸细 阅读:载入中…

在伦敦那个月,住了个200多年的房子

  ❶

  现在回想起来,我这小半年的出行不顺如果有源点之说的话,那这个地方就是斯德哥尔摩。

  从那里去伦敦的行程像是耗尽了我的运气,以致我之后再去哪里,就不断遇到台风大雨航班取消、新干线晚点、大停电之夜……甚至火车车厢少了一半的奇事。

  我是从斯德哥尔摩飞去的伦敦。

  在此之前,我在法罗岛度过了整整一周。即便正逢伯格曼诞辰100周年,那座小岛依然是人迹寥寥。除了既定的观影参观计划之外,我得以彻头彻尾的放松。我不再焦虑于每天日落之后就意味着虚度了一天,因为那里的日落是在夜晚9点,天完全黑了要到夜里11点,而一个小时之后,就又有了晨光

  我在法罗岛的住处

  这样的地方,会给人有大把时间可以挥霍的错觉。如果待的时间久了,也许会跟那里的树林长成一片。

  于是再回来斯德哥尔摩,就像是被连根拔起

  预感会有不好的事发生,果然。在我推着旅行箱,蹒跚地抵达机场快线的入口时,工作人员告诉我,当天的运营全线取消了。有太多人告诉过我,遇到这样的事不要去纠缠工作人员,他们大概会耸耸肩,对你说,“Welcome to Europe”。于是我调转头来,冲去了出租车候车点。

  半个小时之后,我终于坐上了一辆出租车。司机告诉我,到机场大概一小时的车程,即便赶一些,也要45分钟。我看了看自己的航班起飞时间,只剩1小时。这意味着我无论如何都赶不上这趟飞机了。

  我一边苦笑着告诉司机,安全第一,不用赶了,到了就行;一边刷起了斯德哥尔摩酒店信息。看着一条条“客满”的信息,我变得心烦意乱

  也就是那时候,我的航班app跳出了一条消息

  “您乘坐的XXX号航班晚点了,预计起飞时间在两小时之后。”

  人生第一次,我开始庆幸飞机晚点这种事。

  ❷

  结果一到伦敦,我就碰上了最热的天气

  我的房东Z告诉我,今年夏天伦敦的气温奇高,这两天已是历史最高纪录,不过再过几天,温度就会降下去。

  我的住处已经准备好了,在三楼,但跟伦敦大多数地方一样,那里也没有空调。Z建议我可以住地下室,一来那儿本来也是给客人住的地方,设施完备;二来,地下室要凉快得多。

  当然,我可以随时搬上楼去。

  我去地下室感受了一下,果然如Z所说,那里又凉快又安静,还有一整墙的酒,于是欣然接受了她的好心安排

  住地下室的前两天我是有些激动的。

  此行伦敦,我本意是想找个地方长待一下,积累素材写写东西。来之前我看过Z给我安排的住处的照片,那是个英式的殖民地风格房间,我一看就很喜欢

  而地下室听起来则是另一个美妙选择,因为陀思妥耶夫斯基就写过一本《地下室手记》。

  于是我憧憬着每天早早起床,写个一上午,到中午了,就出去闲逛,至于晚上,则去西区窜窜酒馆看看剧。

  或者干脆不用走远。Z这栋房子位于东区的Pr Street,出门走两步,就是伦敦街头艺术大本营Brick Lane。Z还跟我提起,这个街区,正是当年开膛手杰克犯案的出没地,如果我有兴趣的话,可以预约一个夜晚的tour,导游打扮成19世纪的守夜人,带着我去重访开膛手杰克的踪迹……

  我住处对街的墙上就有一副开膛手杰克的涂鸦,不过是个未来

  然而,住在地下室里,没几天我就陷入了沮丧

  那里一切都好,我唯一忽视的是光线。不管白天还是黑夜,一旦关上灯了就漆黑一片。我醒着的时候总是犯困,睡下了又不断想天亮了没,直到意识涣散

  我的生物钟开始紊乱,早起的想法成了笑谈。大多时候,我要到下午才起得了床,那个时间点,意味着我出不了远门,很多设想的计划都泡了汤。

  愈发焦虑,愈发自责。

  没几天,我就灰溜溜地搬去了三楼。

  而那时候,伦敦也凉快了下来。

  ❸

  Z是2年前买下了这套房子,并且将之进行改造,每一层都精心设计不同主题

  这栋房子已有了200多年的历史,四处是珍贵的往日痕迹。比如客厅那面墙,即是一个重点保护文物。那是当年住在此处的富商女儿时,专门找人绘制的。

  Z在改造房子时,又把自己的趣味融入了进去。

  我所住的这一层,叫The Weaver’s Room,织工之室。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跟这里的历史有关。多年以前,这个街区曾是英国丝织业的重地,直到后来因为殖民地的竞争,这里的产业才没落了下去。

  斑驳的木地板,踩上去会有吱吱嘎嘎的声响,像是一个老人咳嗽提醒我这栋建筑久经岁月脆弱

  但在房间中央的那张大床,又像是在热情舒展它的身板,用一种惬意目光告诉我,尽快抖落我的疲惫

  走过床边,一排通透窗户之下,条纹沙发床、藤条椅、桃木茶几和那些绿色植被组成了一个有些神秘区域,走过去,就像是走进了毛姆的小说

  我的右手边,是一个组合柜。翻开挡板,就如同魔术一般,会“多”出一个书桌柜子的搁板上,放着Z从世界地带回来的物件。那个小小的卓别林音乐盒最有意思,拧上发条,他就会伴着《卡萨布兰卡》里那首「As Time Goes By」跳起俏皮的舞来。

  组合柜旁还有一把似乎很有故事摇椅。我一问Z,果然如此。

  她告诉我,这把摇椅几日之前送修,竟发现了在布面之下,有着当年的木匠刻下的铭文。这椅子也有200年了,一把十足的古董

  我好奇她为什么舍得把这把椅子放在客人的房间,Z说,其实这个房间里有好些东西都有关于时间的秘密,连她自己也都还在发现之中。这也是她为什么会选择一栋老房子,而不是那些崭新的住所缘故

  我想起了理查德·麦奎尔的那本漫画,《这里 》。

  那是本没有什么连贯情节的书,主角是新泽西的一栋房子。你无需从第一页来看那本漫画,翻开任何一页,就像是进入了时光隧道,你会看到在某个年份,这栋房子所在的“这里”所发生的事。

  10年前,20年前,1000年前,1万年前……或者之后。

  Z的The Weaver’s Room,也是一个“这里”。

  送走Z之后,我倒头睡去。

  我想,如果旅程也像足球比赛那样,有上下半场之分的话,我在伦敦的下半场,就是从搬去The Weaver’s Room之后开始了。

  (待续)

  :Z的这个The Weaver’s Room是接受客人预定的,去Airbnb就能找到。链接

  https://abnb.me/TKrNLRnf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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