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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域撒哈拉的歌唱--读《撒哈拉的故事》

2019-01-22 18:58:08 作者:木子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异域撒哈拉的歌唱--读《撒哈拉的故事》

  小时候我们每每被问及长大以后要做什么,总会争着抢着脱口而出“我要当科学家,我要当老师,我要当医生,我想当作家,我想……”但后来我们慢慢地长大,便鲜少有人再问及以后要做什么,因为我们真的长大了,那个想当科学家的人后来真的成了科学家,可是不曾想成为作家的人却开始了作家的流浪

  初识“三毛”,却懵懂不知此“三毛”非彼“三毛”,那个漫画里面只有三根头发的三毛,谁又能说和作家三毛没有一丝一毫的共通之处呢?毕竟连作家三毛自己也说便是看了张乐平先生的漫画而为自己取名为“三毛”,不知不觉就这么走上了三毛的人生,开始在异国他乡漂泊流浪。

  在我仍是少不更事的年纪,每日只知在泥土地上翻来滚去的时候,三毛已经遍阅群书,业已抱着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仔细地啃读了。三毛总说自己没有念过什么书,脑海千丝万缕情愫天马行空想象,不是不想写,而是提笔却不知如何表达,这种过于谦逊解释,于我,于广大的三毛的读者而言是断然不会轻易相信的。那个少年出书,中学便能写出让老师感动落泪的文章骄傲地大声说从未被退稿的女子分明就是冥冥之中要成为伟大作家的人啊!

  从我中学时代开始,身边喜欢三毛的朋友就已经太多了,以前的我出于一种排斥随波逐流心理,非就是不愿意也同身边的人一样了解这个标新立异特立独行、只身在外漂泊流浪的女作家,当然也就不可能去研读她的作品,因而错失了大把与众多优美的文章打交道机会。最近也是机缘巧合之下开始接触阅读三毛的文章,从她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部作品《撒哈拉的故事》开始了解这个有意思的女作家,没想到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疯狂地爱上了她的作品,连带着也疯狂地爱上了这个人不能自拔

  我是绝不能说我是个念过很多书的人,甚至读过的书也是很少的,大抵是因了我学的专业(英语)的缘故,而不是说崇洋媚外(学了一门第二语言的人大概都能理解,有一种使命指引你去了解这门语言所代表文化),我从内心里是偏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尤其爱小说,埃德加•爱伦•坡的小说是我最爱的,偏偏这次我被这片荒凉的撒哈拉沙漠深深地吸引了,甚至愿意为它疯狂。

  在《撒哈拉的故事》这一本书里,没有什么高深莫测大道理,也没有难以识认的生僻词汇,有的更多是简单朴素和平率真的表达,是三四岁的小孩子也能看得懂的。我记得在一次演讲会上的时候,三毛曾说过,她不希望人称她为作家,也不欢喜别人夸赞她的文章是多么的好,震撼心灵和治愈悲伤,她喜欢一个小读者的表述“你的作品很好玩”,这就是她收到最高赞誉和最认可评价了。三毛说她的生活很简单,那记录她简单生活的文字自然也应是简单的,这样才能真实的还原她的生活不是。

  以往若不是真心很喜欢一本书,翻来翻去地读过很多遍,我是不可能第一遍就记住所有文章的名字内容的,但是这一次,偏偏很凑巧,这一本书中所有章节文章的题目我都记住了,不是因为这些名字显得多有文化,仅仅是因为我打从心底里觉得这些题目简单而又很好玩。我想来是一个读书很着急的人,第一次阅读时都会快速地将文章的内容一扫而过,不会去仔细研究每一字每一句的深意通俗一点来说,我是一个很庸俗的读者,我更多地将情感寄托于每一个故事情节,故事情节我读出来了,这本书我也就读完了。怎样去分辨文章的好坏呢?这也是全凭感觉的事情,第一眼扫过觉得很不错句子,也就停下来反复多看几遍,并且在心里也默默地念上几回,用不同语调感情,总能找出最适合的情绪来。于我而言好的文章,一遍过后,就几乎能全部说出文章的内容来,我喜欢部分大体可以脱口而出,当然是换了我自己喜欢的情绪。

  所以,我是很喜欢《撒哈拉的沙漠》这本书的,因为每一个章节都给了我很深的印象。我想每一个标题都是像会说话一样,一个一个跳到我的跟前来跟我说“你好呀,我是沙漠中的饭店,我是荒山之夜,我叫素人渔夫,我是死果,我叫天梯……”一个个的活泼可爱,又怎么会忘记呢。因为太喜欢了,所以当我看完这本书以后就忍不住立刻想要写下这样一篇读后感来,记下我看完这本书以后良多的感慨和不知名触动

  《撒哈拉的故事》写的真就是撒哈拉的故事,没有一点悬念,甚至没有留给读者一点点自由发挥空间,用三毛自己的话来说,这是一个很不好的标题,因为读者不用看她的文章,就已经一目了然她要讲什么内容了。可是,偏偏就是这个普通的名字,像简单朴素的三毛一样,最后被大家深深记住了,且不能忘。

  一个被宠坏的女子。说到爱情故事,大多数人都会想到牛郎织女,而说到三毛,每一个你定会想到荷西 。荷西是个很伟大的人吗,是也不是的,他既不写诗也不唱歌,甚至都不是特别的人,但他是三毛人生中的最珍贵丈夫,最懂她的朋友,和最知心爱人。正是有荷西的纵容溺爱,才包容和促长了这个个性十足的三毛。三毛对荷西说她想去沙漠里旅行,荷西只说句你真是个有好多奇怪想法的女子,前脚刚辞去自己的工作后脚就先去了西属撒哈拉找了份新的,并安置好了简陋的家,然后开心得像个小孩儿,从远方迎来小屋美丽女主人

  我一直很是欣赏三毛与荷西的爱情观和生活观,为什么这样讲呢,在“沙漠中的饭店”一章中,三毛回忆起和荷西一起计划结婚之前的事情,三毛明白的告诉荷西,他们国籍、个性都不一样,以后免不了吵架甚至打架,但是荷西的回答 任是一个旁人也忍不住被这个英俊小伙子打动了“我知道你性情不好,心地却是很好的,吵架打架都可能发生,不过我们还是要结婚。”而面对爱好自由追求我行我素的三毛,荷西说“我就是要你‘我行我素’,失去了你的个性和作风,我何必娶你呢!”这样的爱,早就不只是羡煞旁人了。所以婚后的三毛,不是一个妻子,在我眼里至少不是的,分明就是一个无忧无虑(在精神上)的少女,一个被慈爱爸爸宠坏的小女儿,不用担心犯错,也不用感到任何的拘束,想到什么就去做,随心所欲自由自在,反倒是激发了所有的灵感释放难能可贵小孩子般的天性

  我是很喜欢那个开中国饭店的三毛的,因为实在是太好玩了,又顽皮又可爱。我常常想她到底是从哪里得来这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粉丝变成的雨、小黄瓜变身的笋片、传说能治感冒的假猪肉中药,还能冠冕堂皇的随便瞎诌几个理由亲爱的荷西糊弄过去呢。明明是十分稚气的生活小事,怎么偏就叫这么个女子过得熠熠生辉,也叫人隔着纸皮都嫉妒红了眼,倒显得这边这位十分的小气

  我也爱极了那个在沙漠里游走的陈姓巫医(三毛原名陈懋平,后改名陈平,笔名三毛) 。人家都说讳疾忌医,且是一般人生病了也不愿常常进出医院、求见医生,何况是文明太过于闭塞保守的沙哈拉威人,更不用提说是沙哈拉威的妇人了,恰恰是这样的局面,让这位陈姓巫医有了众多“悬壶济世”的好机会,她自然也是不肯放过每一个好玩的并且大显身手时刻的。这位玩心太重的庸医,临到最后竟然是声名大噪,在方圆百十里不少人“慕名”而来求医问药,也真是叫人觉得好生的可笑。好玩归好玩,这毕竟不是什么值得吹嘘宣扬的事情,归根结底还是思想迂腐、文明的可悲行医是项很严谨的工作,我在此是绝对鼓励或怂恿大家贸贸然去尝试三毛这个毛小孩的危险游戏的,毕竟这本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权且是在那样的境况下在三毛身上才能够行得通的。我在此仅表达我是对这样的三毛的可爱的一面喜欢得不得了的。

  读过三毛,也便读过了荷西。在写下《撒哈拉的故事》这本书的时候,荷西还在,三毛的生活一切都好好的,字里行间也都是满满的轻快。后来,荷西一声不响地走了,也带走了三毛所有的快乐,那以后她的文章里面再也是找不到欢快灵魂了。人们出生、长大,接着恋爱结婚,然后死亡,有的人生很长,有的很可惜太短,很不幸,荷西突然成了后者,在三十岁的年纪草草丢掉了花儿般怒放的生命。我常常问自己,爱是什么,经过几段失败的恋爱之后,我曾认真地问过自己,很苦恼,没有得出任何合意的答案,三毛失去荷西的悲痛,于我是无法感同身受的。即便这样,我还是被这样简单而伟大的爱情震撼了。起初,因为荷西确是比三毛小上许多,我固有的思想告诉我,在经营这段感情上,三毛会很辛苦的,结果全然不是我想的那样。

  谁能想当亲爱的荷西身陷泥沼奄奄一息之时,手足无措的三毛面临着怎样的绝望,写到这里,我竟然想到了一个很应景画面出来,是一幅画,是挪威画家爱德华•蒙克 的《呐喊》 ,我想这样的比喻是再贴切不过了。我一直在想一句话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哪是什么真理,不过是人们在濒临死亡以后更知道生命的可贵然后拼命的珍惜罢了。

  沙漠里的生活真的很好玩吗,还是三毛的撒哈拉带给我的错觉,因为此时此刻我恨不得自己已经身在那个有故事的沙漠里了,去看一看它的真容,去揭一揭它神秘面纱,仔细瞧瞧面纱后的容貌是不是真的与我们从书中所知道的那样。奇怪的洗浴、吝啬贪婪邻居、捕鱼的宝地和通灵的符咒,每一样都足够新奇,让人想去一探究竟

  撒哈拉的故事,好似一曲绵长而悲壮的歌,在1979年9月30日(荷西因潜水意外事故丧生)这天到达了故事的高潮,然后在1991年1月4日(三毛在医院用白绫结束自己的生命)这天唱完了。在那以后,撒哈拉沙漠的夜里也许偶尔还有风吹黄沙簌簌萦绕盘旋的声响,那大概是三毛与荷西欢快的低吟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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