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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有刺客

2018-03-13 11:30:19 作者:骑墙公子 阅读:载入中…

来人,有刺客

  来人,有刺客

  文丨骑墙公子

  电视剧里都这么演,一个黑影从纸窗外闪过,大boss惊恐大喊,来人,有刺客,黑衣人掠过屋脊消失不见,留下一个轻蔑的眼神

  这种飞来飞去的刺客,只适合在武侠小说里充充数。真正的刺客,目标在于刺,想尽办法刺,飞蛾扑火刺。真正的刺客,只活在春秋战国,只信仰舍身取义,你敬我是条汉子,我就为你上刀山下油锅。

  《史记》专门为刺客们写了一章《刺客列传》,排在吕不韦之后,李斯之前,从排名哲学来看,分量可以。《刺客列传》写了五个刺客。

  第一个是曹沫,敢在外交场合公然劫持外国元首。曹沫以勇力事鲁庄公,打了三张败仗,鲁庄公非但没有革他的职砍他的头,还好吃好喝伺候着,“犹复以为将”。在鲁国与齐国的柯地之盟中,曹沫劫持了齐桓公,一口气要回了三场败仗失去的城池。

  警匪片中,劫匪拿枪指着人质说,都把枪放下,给我一辆车,最早的原型应该就是曹沫。但是劫匪的下场一般是被埋伏在楼顶的狙击手干掉,一句“你们这些骗子”的台词最多只能说出个“你”字。好在那是一个君无戏言的年代,齐桓公在刀口下答应的事竟然都做了算,弓箭手也没有射个冷箭弄死曹沫。

  第二个是专诸,一枚发光发热的棋子。伍子胥劝说吴国打楚国,被吴国公子光否决。伍子胥掐指一算,知道公子光想杀吴王僚夺王位,就投其所好,把专诸介绍给了公子光。公子光把专诸当爷供起来,“善客待之”。专诸一感动就说,杀吴王僚的事包在我身上了。公子光感激涕零,送出了终极表白,“光之身,子之身也”,以后我的身体就是你的身体,我拥有的就是你拥有的,我享受的就是你享受的。一个山野村夫得到王家贵胄这样的表白,比打了兴奋剂还有效

  行刺发生在一次宴请上。公子光请吴王僚吃饭,专诸端着一盘烤鱼进来,一把宝剑藏在鱼肚子里,近身后专诸“以匕首刺王僚,王僚立死”,专诸也被吴王僚的人剁成肉酱。之后,公子光成了吴王阖闾,伍子胥成了吴国大夫。没多少人记得专诸,倒是那把剑出了名,叫鱼肠剑。

  第三个是豫让,忠勇可嘉,但化妆技术一般。豫让在范氏和中行氏那里没拿到顶薪,就投奔智伯,智伯也把他当爷供起来,“甚尊宠之”。后来韩、赵、魏三家分晋,赵襄子不只杀了晋国执政大臣智伯,还把他的头盖骨做成酒杯。豫让本着“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的精神,两次刺杀赵襄子。

  一次,化名刑人,混入宫里装修厕所。赵襄子上厕所的时候,感应到了有刺客,“心动”,就把豫让认出来了。豫让也不隐瞒,堂而皇之地说我就是来给智伯报仇的,怎么样?赵襄子说,智伯连个后人都没有,你这是纯报仇啊,佩服佩服,你走吧。

  二次,豫让对自己下了狠手,满头满脸涂得像厉鬼,把烫得要死的木炭吞下去烧成哑巴,“漆身为厉,吞碳为哑”,连他老婆也认不出他来。可惜,自带的强大气场还是被赵襄子的马闻出来了。襄子至桥,马惊,襄子曰:“此必是豫让也。”豫让自知不能成事,就对赵襄子说,你把你的衣服脱下来让我砍几剑,不然我死不瞑目,赵襄子真就把衣服脱给他。豫让摆出了刺客应该有的姿势,“拔剑三跃而击之”。砍完,自杀。

  第四个是聂政,一个有情有义的大孝子。韩国大夫严仲子被相国侠累欺负得不行,辗转找到隐居在市井卖狗肉的聂政,奉上黄金百溢,请他替自己出头。聂政没有答应,钱也没收,原因是想给母亲养老送终,暂不接活。

  母亲死后,聂政就主动去找严仲子,有什么事说吧,哥替你摆平。严仲子说,相国侠累欺负我欺负得不行不行的。聂政说,我弄死他,然后单枪匹马杀入相国府,一刀结果了侠累。

  为了不让人认出来,聂政把自己的脸割烂,把眼睛挖掉,把肠子也掏出来,自杀得动人心魄。“因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遂以死”,短短十三字,我读得手脚发抖,肝肠寸断

  他死后,韩国把他的尸体挂出来,悬赏千金想知道他的名字。聂政唯一的亲人——姐姐聂荣,知道聂政自毁容颜是为了不殃及她,她也不想让弟弟死而无名,于是大义凛然挺身而出无比自豪地喊出,他就是我的亲弟弟,聂政!然后大喊三声“天啊”,死在聂政身旁。

  聂荣这一喊,刺客聂政之名天下皆知,永垂青史。姐弟情深,概莫如此。巾帼英雄,概莫如此。

  第五个是荆轲,有勇有谋文化。荆轲刺秦的故事已经烂大街,不能重复,但是有几个特质可以重复一下。荆轲是个谋士,深知秦王喜欢什么,拿出了樊於期的脑袋和燕国督亢地图作为诱饵。荆轲是个心理学家,一番心理按摩之后,躲在燕国的樊於期自愿献出自己的脑袋。荆轲是个野心家,他行刺不成并不是因为武功不好不能“十步一杀”,而是想模仿曹沫搞个大买卖,劫持秦王立个字据来报答燕太子丹。

  这些之外,荆轲还是个了不起歌手,他和琴师高渐离是个组合,经常在闹市中唱歌,时哭时笑,旁若无人。荆轲出发时,二人还合奏了一曲,声调在“变徵”和“羽声”之间自如切换,很专业。那首歌有两句歌词出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我深爱这句,与深爱“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一样

  荆轲死后,燕国亡后,荆轲的音乐搭档高渐离还干了一件大事。高渐离隐姓埋名,成了有名的琴师,被召入皇宫。以前的秦王现在的秦始皇知道他是谁,就弄瞎他的眼睛,只听他弹琴。高渐离就瞎着眼睛认真弹,弹得秦始皇醉心不已,与高渐离的距离越来越近。感觉时机已经成熟,高渐离就在琴里灌了铅,当秦始皇被琴声吸引时,他毫不犹豫拿起琴砸向秦始皇。后来,秦始皇还活着,高渐离死了。

  荆轲刺秦王为国家大事,高渐离刺秦王只为兄弟朋友,后者更打动我。闭目想去,高渐离临死前的画面,应该与《英雄本色》中周发的最后一个镜头相似,话未说完就被一枪爆头,留下半句“做兄弟的”成为绝唱。

  刺客精神在90年代的港片里出现过。《古惑仔》里,浩南哥说“我相信我的兄弟是做错事,不是做坏事,我替你扛。”《英雄本色》里,小马哥说“我只是要证明我失去的东西,我一定要夺回来。”《喋血双雄》里,小庄说“朋友之间无所谓谁欠谁,不然要朋友干什么? ”

  再回首,港片被我弄丢在了录像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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