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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罗门王的指环读后感10篇

2018-02-12 21:15: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所罗门王的指环读后感10篇

  《所罗门王的指环》是一本由康拉德•洛伦茨著作,中信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元,页数:25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所罗门王的指环》读后感(一):科普散文《所罗门王的指环》

  成为一个动物学家或者植物学家是我小时候理想之一,虽然不知道具体做什么,但想着成天和动物、植物在一起一定比和人在一起要轻松有趣。 洛伦兹教授就是这样一个动物学家。他在家里养了许多动物,纵容它们释放天性。所以,寒鸦会用窝把烟囱堵住,僧帽猴会撕毁书稿把它们扔到鱼缸里,鹦鹉叼着线团儿围着院中的大树绕圈,它们在家胡作非为状如一群熊孩子。但只有让它们自由活动才能了解它们真正的想法。洛伦兹教授后来因为动物行为方面成就而获得诺贝尔生理学奖。 书里罗列了许多动物们的趣事。大多以现象为主,对于此后的形成机制论述比较少,作者目的不是想要呈现自己理论成果,他只是领略到了动物世界的无限美妙,希望让更多人知道。 多宝鱼爸爸会把鱼宝宝含到嘴里带回家,当它正在大嚼食物又恰巧有鱼宝宝经过,它把宝宝含到满是食物的嘴里然后愣住了,它沉思了许久才吐出了嘴里的所有东西

  《所罗门王的指环》读后感(二):人类其实很普通

  最近在听喜马拉雅的物种起源的音频,对于博物学非常感兴趣,于是在豆瓣找到了这本书。总体来说作为一本科普读物非常的耐读,可读性很强。书中非常详细的描述了洛伦茨研究生物的细节,文笔非常的好。通过对于动物的细致耐心的观察,可以发现很多有趣的现象,找到人类社会很多习惯规律的起源,可以更好的理解进化理论。作者的很多见解值得深思。

  一、对于动物的语言研究,他认为动物发出的声音是在观察不同情景下作出的本能的反映,并没有特定的目的,因此,动物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语言”。需要注意的:第一、作者在这里将语言赋予了目的性,也就是说说语言本身应该带有特定的目的,要不然就只能归于单纯的声音。第二、动物较之人类有着更强的观察能力,可以察觉到极其细微动作。比如会计算的马,其实是马可以观察出题者的最细微的动作,在其给出正确答案时候,人会本能的做出一些人类无法察觉的“下意识信号”,而马可以轻易的察觉接受这些信号,并作出相应的反应。因此,所谓会计算,是人类给出了答案,然后把答案传递给了马。

  二、动物学习能力。作者在观察鸦科的鸟类时发现,鸦科的所有鸟类都形成了“嘎嘎反应”——对于其认为的危险出现时,会发出“嘎嘎”的声音,并且发起攻击。而这种对于危险的认识和基于此作出的攻击都不是通过本能自然发生的,而是从年老、有经验的同类哪里学会的。这种“嘎嘎反应”很多时候其实是盲目的,条件发射的,跟“乌合之众”描述的情形何其相似。由此,作者认为时至今日不是我们赋予了动物拟人性,而是人类仍然保留了大量的动物特性。只是人类在自负的道路上走了太久,几乎忘了自己其实只是地球上一个普通的生物而已。

  《所罗门王的指环》读后感(三):当科普拥有精彩小说名字

  我第一眼看到“所罗门王的指环”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是以为这是个精彩传奇的小说呢。所罗门王是圣经记载的犹太民族历史上最伟大的君王,也是世界上最传奇的君王之一,上帝不仅赐给他无比的智慧,还赐给他无尽的荣耀财富、智慧以及美德。可是当我去网上一查询,才知道自己孤陋寡闻了。书名之所以叫《所罗门王的指环》,是作者的别有心意。作者说:“所罗门王能够借助有魔力的指环和鸟兽虫鱼交谈。这事我也会,不需要指环的帮助就能够和几种我特别熟悉的动物交谈。照我看来,需要用到魔戒才能和动物交谈,未免太逊色了一点。活泼泼的生命完全无须借助魔法,便能对我们述说至美至真的故事大自然真实面貌,比起诗人所能描摹的境界,更要美上千百倍。”

  从这段话我觉得这这位作者真是可爱又有趣!那么再来看看作者康拉德.劳伦兹(Konrad Lorenze),他是动物行为学开山祖师,1973年诺贝尔生理医学奖得主,他也写了很多精彩的科普作品。《所罗门王的指环》是他的第一本通俗科学作品,流传最久,也最为脍炙人口老少咸宜,在国内都出版过几个版本。光看这样的介绍我就很喜欢啦。

  于是当我拿到这本中信出版社于2012年11月出版的《所罗门王的指环》时,真是非惊喜!精装版,书套是色彩绚丽的抽象派油画,这幅画做出黑白色的印在硬皮封面上,腰封上非常素净,就是作者这个白胡子老头的微微一笑的照片,印个书名,简单两行字介绍作者(再也没有泛滥的某某名人吐血推荐之类的宣传造势)。这样的书,做出来就很让人觉得很舒服

  当然,更多的快乐阅读书的内容所带来的。当看着第一章“动物的麻烦”的时候,我不停地哈哈大笑,作者貌似抱怨的讲述,简直就和一位对自己亲爱孩子充满宠溺喜爱之情的父亲一样,虽然说着孩子惹了很多很多麻烦,可是那些一看知道充满幸福感话语,就知道其实他是在献宝啊。

  我从小到大养过很多鱼和乌龟,一直到现在家里也有一大池子的红色鲫鱼呢。于是我对“快乐从鱼缸开始”简直是感同身受。之所以都是养鱼养龟,是因为我有一个爱干净安静老妈坚决不准我养猫养狗,只能养不能喊叫不能到处跑跳到处掉毛的宠物。我从小就会自己做小网兜,提着小桶,到处去找水沟里的红线虫来捞回家喂金鱼。然后还有把只有大拇指那么小的巴西龟一直养到像个小脸盆那么大的巨无霸,我最爱的一只老龟能够在我家自由自在任意散步神态就像国王巡视一样。当我看到作者写着他和他养的动物们那些感动心灵的小互动时候,我真的能体会他那种幸福感觉

  当然,既然是科普文,作者也在文中谈到关于动物行为的很多现象和原理,最难得的是觉得不会引起读者觉得枯燥和无趣的感觉。所以,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就是像《所罗门王的指环》这样的从书名到内容到插图都隽味永久的好书。

  《所罗门王的指环》读后感(四):所罗门王的指环

  所罗门王的指环

  劳伦兹

  这是一本介绍动物行为的书

  当我看到这个中文序言的标题的时候,我真的发自内心的觉得这几个字原来是那么没有温度。相比作者对动物那种发自内心的爱,译者对动物的爱显然要少了太多太多。

  忽略不计翻译者的功力,单就文本而言,劳伦兹的文字让我感动,也让我羡慕。我感动于他对动物的爱是如此真诚,我羡慕于他的一生都献给了自己的挚爱,那就是动物。他用平等、博爱、专注的眼光看待动物,就好像它们的生命跟我们人类的一样。作者的序言甚至让我几度落泪,他的文字里的真诚和挚爱深深的打动了我。

  德文版序

  这都是基于动物之爱

  我在愤怒之中的所作所为

  瞬间的繁花灿烂

  经过一夜的风吹雨打,已被摧折。

  我以满腔热情浇灌的花朵

  不断抽枝发芽,

  迟迟才盛开——却永远受天之佑。

  ——罗斯杰

  为了能够确切描写动物的故事,一个人必须对所有的生命,都怀有一份发自内心的真感情。这点你们完全可以放心,我就是这样的人。可是罗斯杰这首美妙的诗句,对我而言并不全然适用;我生平所写的第一本书固然是源自我对动物之爱,更是源于我对民间流行的动物行为学著作的愤怒。我必须承认,如果我这一生当中曾经因为愤怒而做出什么事,纯是由于我看不惯这些动物书籍的胡扯。

  我为什么生气?因为有这么多糟透了的、虚假不实的动物学著作,这样的书到处都买得到;因为有这么多欺世盗名作家,装出一副非常内行的样子,其实对动物根本一无所知。是谁让蜜蜂扯开喉咙大声尖叫?谁又让梭鱼在战斗中扼住对方脖子?这不过证实了这些书的作者,只是任凭自己的观点喜好来描写罢了。如果他们能从那些经验丰富的豢养动物的人那里学到一些知识,然后再来写书,应当就能达到像老黑克、柏格、爱坡、汤普逊或是纳伦等人的成就,这些人都花了一辈子去研究动物。

  那些不负责任的东无数,究竟会对读者——尤其是那些最容易投入的青少年读者,灌输多少错误观念,也是我们无法估算的。

  我们没有理由反对艺术家创作的自由。为了表现手法的需要,诗人可以把动物和其他事物拟人化或塑下特殊的造型,例如吉卜宁笔下的狼和豹,他那只无与伦比的“锐极踢急踏威”,讲起话来宛如人类;还有邦赛尔思笔下的小蜜蜂“玛雅”,甚至就像她自己一样拘泥多礼。

  只有那些真正熟悉动物的人,才有资格使用拟人化或塑形的手法。至于,造型艺术家在塑造动物形象时,固然不必一定要做到科学上的精确,可是他如果只是惯用僵化的形式,来掩饰自己在准确度方面的无能,他的作品只会加倍糟糕

  我是自然科学家,不是艺术家,因此我完全没有“自由创作”或者对动物任意加以塑形的特权,更何况我完全不认为有这方面的需要。因为真相本身就已经很迷人了,你只要举出事实(正如进行任何严谨的科学研究工作一样),就已经足够向读者说明动物的美了。

  因为大自然的真相就已经充满了令人着迷而又使人敬畏的美,你越是深入探究每一个细节和每一项特点,就越能发现它的美。如果你以为实事求是地做研究,或是确实认识和理解了大自然,会破坏你在欣赏大自然的奇迹时所得到的乐趣,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我的经验是:你对大自然知道得越多,就会更深刻、更持久地为为它迷人的真相所感动。那些成果丰硕偶的优秀生物学家,都是发自内心地欣赏造物之美,因而以此为终生志向;并由于研究工作而增长的知识,翻过来更加深了他(或她)在欣赏大自然和工作时的乐趣。

  在生物学的众多分支当中,我选择动物行为学作为我终生研究的领域,也正是基于我对这种乐趣的深刻体会。为了研究动物行为,你必须和活生生的动物建立亲密关系;你还得具有超人的耐性——若只是为了理论研究的兴趣,实不足以维持你的耐性。如果你对动物没有爱心,不能把动物视为人类的近亲,就别想与动物建立互信的关系,也别想在研究方面有什么重大收获

  希望我没有糟蹋了这本书,即使我承认,我是基于愤怒才写出这样一本书的,可是这种愤怒,其实正是出于我对动物之爱啊。

  ——1949年狭,于奥地利艾顿堡

  书中的字里行间慢慢都是作者的爱,为此我节选了一段特别有意思的段落。

  美丽勇敢太阳鱼,它们的家庭生活比起斗鱼又要高明一些,总是父母一齐出力抚养子女。而子女跟着父母,就像小鸡跟着母鸡一般。如果我们顺着生物演化的阶梯向上走,这是第一组生物,它们的行为连人都会认为“有德”,因为它们即使在传宗接代大事完成之后,雌雄也不分开——不但不分开,还一起协力抚养子女,不管它们彼此之间有没有感情,我们都把这种关系定名为“婚姻”,但是太阳鱼的婚姻却是因情而生的。

  为了要客观坚定某种动物是否能“认识”它的伴侣,在做实验的时候,我们就得换上一只和原来那只同性、而且也正在孕育期同一阶段的生物。否则,譬如:现在有一对鸟正要孵卵,我们把那只母鸟换成另一只正在喂养幼鸟阶段中的母鸟,她的心理和生理上的状况自然和孵卵期的母鸟不同。如果那只公鸟对她抱有敌意,反应也不友善,我们很难知道它是因为她的行为“不当”而愤怒,还是真的注意到了这只新来的母鸟不是它的妻子

  因为太阳鱼是唯一的一种鱼,夫妻同居直到老死,我因此极想知道它们是否真能认识自己的伴侣。第一件事要做的,就是得找出两对正处于孕育期同一阶段的太阳鱼。

  就在1941年,我很幸运地得到两对顶好的南美种的太阳鱼,它们完全符合我所要求的条件。如果把它们的拉丁名字译成中文,意思是“蓝点的英雄鱼”,真可说名如其鱼:在它们黑丝绒一般光滑的背脊上,点缀着许多像蓝色的土耳其玉一般的深色斑点,看起来就像是一件精致错综的剪嵌细工;它们在孵卵期表现的勇敢,即使是最厉害、最强大敌人,也不得不承认它们真有资格称作“勇士”。

  我刚得到它们的时候,连原来的一共有五条这样的幼鱼,不过既不英勇,身上也看不到蓝点。我把它们一起养在一个阳光充足的大水箱里,经过几个礼拜的细心喂养,它们长得又大又壮。有一天,两条大鱼中的一条忽然着上了婚服,它占了水箱左下方的前角,挖了一个深深的洞,并且选中了一块大石,细心地把上面的水蕨和其他的沉淀物弄掉,以便在大石光滑的一面上产卵。其余的四条鱼不安地挤在右上方后面的角落里。不过第二天,另外一条小些的鱼也披上了一层漂亮的新衣,从她没有蓝点、黑丝绒一般的胸脯,可以看出她是一条雌鱼。那条雄鱼立刻用前面说过,与斗鱼迎娶仪式相同舞蹈,把它的新娘子接回“家”里。

  这一对新婚夫妻自此以后就总守在窝边,勇敢地保卫它们的家。对那剩下的三条鱼而言,可真不是玩的,它们被赶得一刻也不得安宁。又过了几天,另外一条次打的雄鱼也长成了,它鼓起勇气把对面的一个角落占了。这两条雄鱼现在面对面像两个对垒的武士一般,国界设在第二个武士的堡垒附近。从我前面解说过的定疆界原则,你一定明白这事怎么回事:因为双手不敌四拳,那可怜的单身汉自然打不过那对新婚夫妇,因此它的领土范围也小得多。现在我们就把这单身汉称作二号吧,它每天从自己的城堡游到对面,想把邻居的太太勾引过来。虽然它一试再试,却是一点儿用处也没有——每次它把美丽的鱼鳍打开,她就劈面照它的腹部刺出一剑,同样的情况持续了几天。

  终于第二条雌鱼也穿上了婚服。看起来似乎就要有一场皆大欢喜的收场了;事实却不然,这位新近及笄的雌鱼和雄鱼二号竟然彼此无缘。她一再地想要引起一号的注意,每次雄鱼一号向“家”的方向游去,她就痴痴地跟在后面,好像是它的新娘一般。不管雄鱼一号是因为出击还是别的,一旦它办完了事回窝的时候,她就“以为”它是在邀她一起走。从雄鱼一号的妻子每次一见她就狠狠出击来看,她显然是很了解雌鱼二号的用心的。雄鱼一号虽然每次都帮妻子拒敌,它对雌鱼二号的攻击并不激烈。

  所以,这一对后一步长成的雄鱼雌鱼,一心一意只在那一对已经成了夫妻的雌鱼和雄鱼身上;而那一对新婚夫妇,陶醉了自己的爱情里,对它们并不注意。

  如果这时我不插上一脚,把两条二号都搬到另一个相同的水缸里,相信这样的情势还要继续得久些。由于远离了单恋的目标,两条二号这时才因为同病相怜而成婚。又过了几天,这两对差不多在同一时间产卵,于是我就有了两对完全符合条件的太阳鱼,它们不但同种同属,而且都是孵卵期的同一阶段。我一直等到两对的幼鱼都已长大到可以自立时,才继续把实验做完。我这样做的原因,是为了万一两对的婚姻突然破裂,幼鱼可以不致受到太大的影响,因为这种鱼种在当时已属罕见。

  于是时机一到,我就将两对母鱼对调了一下。只是从实验的结果来看,还是很难确定它们是不是真能分辨自己的配偶。我的解释一定有许多人会认为太大胆,我也希望将来能有更完善的实验区做进一步的证实。雄鱼二号一见了雌鱼一号就接受了,照我的观察,它并不是不晓得太太换了新人,因为它现在每逢“换岗”或碰面的时候,举动似乎比从前热情得多;至于那条母鱼,她对于新的环境也没有什么不满,不但立刻默认了它的身份,而且继续本分地去做她应该做的工作——只是这样并不能说明什么,因为母鱼已过了孵卵期,就会全心全意地招抚孩子,那样子好像一只勤奋的母鸡带领着一群小鸡。她对雄鱼完全没有兴趣了,只在于它是不是能保卫家园,并按时轮班站哨。

  当我把雌鱼二号放进雄鱼一号的水缸里时,它们的反应都大不相同了。看得出来母鱼的兴趣还是在孩子身上:虽然因为换了新环境而感到不安,但她立刻游到幼鱼群众,急急地把所有的幼鱼都招集到身边,那样子就像一只胆怯的小母鸡。这和雌鱼二号在另一个水缸里的举动一般无二,可是父鱼的反应就大相径庭了。虽然雄鱼二号对它的新妻子雀跃万状,满意得不得了,雄鱼一号却疑心重重地不让雌鱼二号靠近幼鱼,它不但不许她接替看孩子的工作,反而生气地追赶着戳刺她。不一会儿,就有一些闪着银光的鳞片如风扫残叶一般飘落缸底,如果我不赶紧将雌鱼移开,大概她就会立即丧命。

  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雄鱼二号得到了它从前求之不得的漂亮太太,当然对这样的交换感到满意。可是雄鱼一号的美丽太太却被我移走了,换来的是从前被它拒绝过的女士,因此,它很恼怒。值得注意的是,这位老兄攻击雄鱼二号的行为,比起以前它的合法妻子在身边时还要猛烈。至于雄鱼二号则因为换得心仪已久的“美妻”,所以故意对换妻这件事装得茫然无知的样子。事实上,我相信它一定注意到妻子已被掉包了。

  《所罗门王的指环》读后感(五):所罗门王的世界

  之前买的书,放了假今天才看。拿到手就发现并不大,10万字的小书,一天就能读完。其实一直以来对于自然方面我都不怎么感兴趣,所以看的时候也没带什么期待。然而好书就是好书,虽然作者文笔也很朴素,但即便是不怎么感兴趣的方面也能让我看完之后有所思考有所触动。

  第一次触动我的地方就是第一章“动物的麻烦”里,洛伦茨讲到用自然的方法去养动物有多麻烦。能有包容这一切的父母和妻子,不仅是作者自己,我也真心的觉得他幸运的很。如果想要看到动物的自然态,家具受损、扣子被啄掉、窗帘被弄脏这类事情是理所当然的。其实这与人与人交往的道理也是一样的,交朋友怎么可能只有一方付出?而讲到的各种小故事仅凭文字就能让我感到很有趣:别人家都是关窗怕鸟飞走,洛伦茨家是关窗怕鸟飞进来。虽然有这些麻烦,但是当洛伦茨对着飞翔的渡鸦叫渡鸦迅速降落轻轻落在他肩膀的时候,“这一刻我觉得它所做的一切坏事都得到了补偿”。很动人。

  第二章讲到鱼缸,他所说的鱼缸可以自成一个循环系统真是让我耳目一新。仔细想想也是,之所以需要人的参与,是因为人太贪心放进太多鱼了吧,或者不懂怎么组成系统。需要人参与的鱼缸,就仅仅等同于笼子,是个容器而已。

  第五章里面的几个小插曲真的太有意思了:被“脸色煞白的游客”看着学鸭走学鸭叫,还是在看不见后面鸭子的情况下;被街上的惊恐的人们看到他在烟囱上装扮成魔鬼给小寒鸦脚上套铝环;在众人面前对着自己认识的鹦鹉“嚎叫”一声,鹦鹉立刻飞到他肩膀上,震住全场;鹦鹉在母亲的茶会上盘旋几圈,几个老太太的脸上全被糊上了白花花的糖粉......

  第六章里,提到夜莺是雄性才能歌唱,所以洛伦茨看到《夜莺与玫瑰》的时候读到最后“这个泼妇停止了她的歌声,我真的如释重负”看的我忍不住笑出来。

  第七章对想要养动物的人来讲真是很好的指导——你希望要什么样的生物?什么样的适合你?其中有一句“这些家养的小鸟出去后面临很大的危险,因为它们信赖别人,会比野生的同类更容易遭遇不幸”看的我有点被戳到了......

  第八章动物的语言,洛伦茨以“打哈欠”为例,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动物的“语言”是什么事。那是自然反应,然而彼此之间可以通过这种反应分辨意思。

  第十章讲到狼性犬和豺性犬的差异。狼性犬:“它可以为你赴死。却不一定会听你的话。”豺性犬:“甘当你的奴仆,日日夜夜,无时无刻不在等待你的号令,再小的事也会坚决执行。”

  第十一章暗恋洛伦茨的雄鸟给他喂虫子和唾液的混合物,寒鸦通过世代相传学习躲避敌人。有一段我受教了:“你认为我把动物人格化了?其实你不了解,我们常说的‘人性弱点’,几乎都是人类出现之前就存在的,这些缺点是我们和高等动物之间的共同点。相信我,我并不是错误的把人类的特点赋予了动物。相反,我是在像你证明,时至今日,人身上仍然存留着大量动物的遗传特性。”很有感触,我们常常觉得人把动物拟人了,这是建立在认为那些东西是人类后天形成,是人类独有的东西,却没想过,这也许就是动物性的一部分。还有寒鸦的婚姻:“寒鸦的婚姻中最让人感动的一点,是它们的爱与日俱增,而不是逐渐衰减。寒鸦的寿命很长,几乎可以与人类同寿。...... 寒鸦会在一岁的时候订婚,在两岁的时候结婚,那么它们的结合会延续很久,可能比人类的还要长。即使是多年以后,雄鸟仍然会悉心的给妻子喂食,用同样的轻声细语表达爱意,好像他仍然活在生命中的第一个春天,仍然活在生命中的第一个春天。”

  第十二章,“在对待自己的同类时,猛兽、猛禽要比很多‘无害’的素食动物更克制”,“如果一只狗或狼把自己的脖子交给了对手,就肯定不会被真的咬到”,“因为只有落败方保持谦卑的态度时,这种胜者不得下口的奇怪禁忌才有效”,“社会性动物在表达顺从态度时,都使用同样的原则:乞怜者总是把身体最脆弱的部位呈现给敌人,更准确地说,是暴露致命性部分”,“不同的鸟类形成了不同的‘符号机制’,来引发这种社会禁忌”。这些与人类社会的相似处真的很有趣。

  所罗门王并不能真的与动物交谈。然而像洛伦茨这样的热爱动物、愿意为之付出时间、金钱和精力的人,或许真的可以成为人们心目中的“所罗门王”。

  《所罗门王的指环》读后感(六):和洛伦茨再次相遇《所罗门王的指环》

  和洛伦茨再次相遇《所罗门王的指环》

  为什么说是和洛伦茨再次相遇呢?那是因为很久很久以前,至少有十多年了吧,我读过一本他的书,书名叫《狗的家世》。书很棒,可是我却并没有记住作者的名字,因为是单行本,读过也就读过了,并不知道作者还有这么多同样精彩的著作。上书架上翻出来那本小小的书,一看,作者竟然译成的是劳伦兹。这次洛伦茨的书一下出版了三本,是一个系列,除了这两本还有《灰雁的四季》。

  这一本书名叫《所罗门王的指环》,其实我在学生的手中看到过,当时没明白是什么意思,以为是一本小说,这次看了前言才知道,原来所罗门王能够借助一枚指环和鸟兽虫鱼交谈,这就是书名的出处。不过不用所罗门王的指环,洛伦茨一样可以和这些鸟兽们进行沟通,甚至成为了他们的同伴。同样是描写动物,可是洛伦茨和法布尔却并不一样,相比之下,我更喜欢洛伦茨,洛伦茨的观察更深刻,描写更有趣,他更懂得那些动物的生活和心理。不过这么说多少有点不太公平,因为他们观察的对象不同,法布尔观察的是昆虫,而洛伦茨观察的都是高等动物,鸟兽还有鱼,所以看到的结果肯定会大相径庭。

  而且和法布尔不同,洛伦茨受过专业的科学训练,是以一位科学家的角度去观察的,所以观察到了我们普通人看到却并不懂得其中奥妙的事件,在他的解释下,我们才明白动物行为的真正含义。还有一点,洛伦茨和法布尔倒是很像,那就是都比较幽默,不过相比之下,洛伦茨更胜一筹,经常被他的描写逗得捧腹大笑,而且迫不及待的讲给女儿听。

  这里面有很多地方都非常精彩,不过最吸引我的却是哪个很有名的实验,就是小鸭子的刻印实验,连我女儿都知道,可见流传有多么广泛。传说是小鸭子出生以后会把他们看到的第一个活动的物体当做他们的妈妈,某个科学家,也就是洛伦茨孵化了一窝小鸭子,于是就成为了它们的妈妈,小鸭子到处跟着他走。可是事实却是这样的,小鸭子的确有刻印现象,在刚出生以后会把看到的活动物体当做妈妈也不错,只是洛伦茨必须蹲下,并且一直学着小鸭子的呀呀的叫,才会跟着他走,他一站起来,小鸭子们就找不到这个妈妈了,东张西望,并且发出绝望一样的尖叫,于是洛伦茨只得蹲下去。光蹲下去还不够,洛伦茨的叫声还不能停,一停,小鸭子们就又会尖叫起来。看来给小鸭子当妈妈可不是间好玩的事情,很辛苦很辛苦啊!有一次,洛伦茨正在当着妈妈,一抬头忽然看见篱笆外面有很多人在瞪大眼睛看着他,原来地面的草很高,外面的人根本看不到草中的小鸭子,只看到了洛伦茨一个大男人蹲在地上,一边叫一边学着鸭子走路,呵呵,肯定觉得奇怪死了。

  这并不是书里面最可笑最有趣的故事,你去看看,有好多有趣的地方,会让你了解到一个非常有趣的动物的世界。去看看把在书里你会与洛伦茨和他的动物朋友们相遇。

  《所罗门王的指环》读后感(七):读所罗门王的指环

  前段时间看Fantastic beasts and where to find them很喜欢里面热爱神奇动物的"饲养员”Newt,没想到动物行为学之父洛伦茨就是现实版的Newt。他是个有热情又很有趣的老爷爷,会弯下身子带着小鸭子去散步;怕家里的鸟记恨,给他们戴脚环之前要变装;为了呼唤爱鸟回家,在路上大呼小叫,引来路人异样的目光,但是当调皮的卡科停在他的肩上,又可以镇住全场。当一个人真心的热爱一件事情并为之努力的时候,感觉他整个人都散发着不一样的光彩。作为一个科学家,他文学造诣也不错,很多引用的诗文恰当好处,我很喜欢他引用莎翁的那段“有力者耻于伤人,有才者虚怀若谷”。

  观察动物能让我们冷静并放下骄傲,因为我们的进化并未走很远,很多的行为在动物身上可以找到相似点,就像珠宝鱼在结婚前会自己盖房;求爱的斗鱼在恋爱季激情似火用曼妙的舞姿各种撩妹;一夫一妻的寒鸦忍受不了情感的纠结和种群的压力而选择“私奔";从低等阶级爬上去的鸟,对同伴的态度更粗鲁傲慢... 我们并未摆脱自然的规律也没有变的多么高级,很多天性写在DNA里,我们只是比绝大多数动物更加残酷。观察动物的意义在于自省。洛伦茨经历过一战,成为过战俘,也许他在看动物与同类的争斗时,更想找到避免同类死亡,避免战争的密码。

  书里最让我感动是他和动物之间建立的难得的友情,然而这位诺贝尔得主貌似对一个动物存在偏见,那就是猫。猜想他并未养过猫,因为猫是天然的杀手,有它在的地方可以做到方圆一公里没有比它小的活物存在,这样洛伦茨老爷爷家里的鱼,可自由进出房间的小鸟都要遭殃。这点我深有体会,我家猫在的时候家里连蚊子都没有。环境所限,他认为猫不会被驯服,这让我保持怀疑。为什么我家喵可以在我叫它名字的时候回应我;遇到外人害怕的时候躲在我的后面;听到我的呼唤,就往我身边跑,让我觉得我是它的朋友;甚至于它不在的时候让我念念不忘。真希望洛伦茨老爷爷养一下猫,给喵星人一个公正的评价。要是小时候意识到有这么多有趣的行业,谁会愿意从事IT呢……

  《所罗门王的指环》读后感(八):向动物们学习吧

  在图书馆里看到这本书,首先是被它的封面吸引了,如此抽象派的外表出现在自然科学的书架上,而且体积这么精致,在其他大块头的书中间格格不入,所以就把它拿下来了。只看标题所”罗门王的指环“时,完全想不到内容会和自然科学有什么联系,封面上的评价是“洛伦茨最为经典、传世最广的科普读物 带你走进鸟兽鱼虫的趣味世界 纽约图书馆推评20世纪最佳自然科学著作”,我就觉得这本书应该还挺有营养的,属于知识类的书籍,果断借了。

  之前看过法布尔的《昆虫记》,认为这本书和《昆虫记》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但是法布尔主要是注重于对昆虫行为的描写,而洛伦茨在同样精彩的描写之余,还延伸开来思考动物与人类社会行为的对比,不过作为现代动物行为学的创始人,这是必须的嘛。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才知道原来动物间是不会伤害同类的,就算是争斗,也只会受伤而不会致死,我们通常所见的同类间互相伤害致死是因为它们处于非自然的条件下,就是说通常被关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洛伦茨认为动物在进化过程中形成了能致同类于死地的武器的同时,也会形成一种相应的社会禁忌,避免这种武器危机到种族的生存。而我们人类,处于食物链顶端的高级动物,在制造出大量的武器的同时,却没有形成一个所有人都遵守的社会禁忌,所以仍有这么多的冲突、战争和杀戮。洛伦茨在提醒人类,作为最高级的脊椎动物,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向这些不会说话的邻居学习,否则人类的命运终将会毁灭在自己手上。

  《所罗门王的指环》读后感(九):鸟兽虫鱼者的情感,禁忌和自然法则

  动物行为学之父康拉德劳伦兹的《所罗门王的指环》讲述他与动物们亲密接触的许多可爱瞬间。他从一位动物学家的严谨角度,从人与动物相处,动物带来麻烦也带来无尽快乐,并能从动物身上体会最原始的生命力。在鱼缸前发呆,体会微观世界与宏观世界的快乐;看平静和谐鱼缸中的暴行和激情火花,残忍杀手和求爱的曼妙,大千世界里如此迷人。小心,这个世界是存在平行世界的,当你嘲笑猴子或者变色龙或者食蚁兽时,说不定,这些动物正在另一个世界里嘲笑着我们。生物界中万物共生共长,而在动物世界里,有着我们还没掌握的法则。 与前两次《狗的家世》和《灰雁的四季》专题性很强不同,这本《所罗门王的指环》则是泛写人与动物,动物购买,人对动物的同情,动物语言、记忆与情感,动物世界里的物竞法则等等。作者非常欣喜且自豪地说,“所罗门王可能是极聪明,也可能极笨,这点我不敢说。照我看来,需要用到魔戒才能和动物交谈,未免太逊色了一点。活泼泼的生命完全无须借助魔法,便能对我们述说至美至真的故事。大自然的真实面貌,比起诗人所能描摹的境界,更要美上千百倍。”他值得这样骄傲:他养的灰雁与他亲厚,看不见他时,总是在找他,一圈圈地扩大范围不停地找,直到找到时从天上扑到作者怀里,真是让人羡慕。还有作者为了让意外飞出笼子里的灰雁们回家,爬到房顶上或者穿着黑衣服钻烟囱等等,让镇人围观的场面也让我们这些看客非常可乐。人与动物一旦建立起亲密关系,真的关系更甚于人与人之间呢。 书中还专章记录了法伦兹在研究所里训养水鼩的故事。水鼩(读音qu),哺乳动物,又称水耗子,毛色灰褐或灰白,形极似鼠,但吻部细而尖,穿穴地中而造巢,吃昆虫、蚯蚓等,有益于农作物。亦称“鼱鼩”;古称“鼩”或“鼱”。这种小动物在作者眼里“优雅”“迷人”“带给你莫大的满足感”。作者语句诙谐幽默,阅读之间甚至可以感受到作者那种对动物们的欢喜之情。 作者观察到动物之间的严格等级划分,寒鸦群落之间骑士原则的处事方式:不平等的争斗之中,总是站在弱者一方。还有一些不可逾越的禁律:比如,雄鸟不可以娶比自己地位高的雌鸟等等。作者活灵活现向我们描述了寒鸦求偶时的各种表情达意的方式,真的很有魅力,也特别感人。 在道德与武器一章中,作者指出:打斗中的狼不会咬断同伴的脖子,乌鸦不会去啄同类的眼睛,动物们为了生存,在进化的过程中形成了相应的社会禁忌,避免进化出的杀伤性武器危及种族的生存。而人类呢?相比动物,没有底线,没有节制,欠缺道德,在动物禁忌面前,真是差得太远。有预言称人类会自己毁了自己。真值得向动物们学习一下节制和自然法则。 真是本很好的书,大赞。

  《所罗门王的指环》读后感(十):My two cents on being a good parent

  关于这本书,还有一些想说未说的,如下。

  eauty and truth is only perceptive to the willing eyes and pure hearts.对吗?(太多时候追求正确,太少时候相信感觉)。对的。所谓津津有味、乐此不疲。

  看作者与各种小生命建立联系,不禁想起自己养娃的经历——为了可怜的小鸭子,晚上每个小时醒一次的体验与我夜奶有几多相像!照料小生命的细碎不胜枚举,也会丧失自由和个人空间,这些对一个难以从中获得巨大乐趣而言的人,是难以摆脱的负担,甚至会造成精神折磨。

  而硬币的另一面,诸多付出之后,得到的是可以细致入微的观察生命的本质和发展的机会,是帮助成长后的满足感,是获得无条件信任后的感动,你的生命至此与另外一条小生命紧密相连,这种亲密感非常珍贵。

  想到当初对养娃有点怵——满腔热情挡不住知识和实践的匮乏。但环顾四周,那么多愚蠢的人都可以做好妈妈(或起码能生能养),我也可以(论自信的来源)。就我有限的经历而言,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好父母呢?首先就是要有责任感。换言之,我认为做父母最重要的一条并不是激情澎湃的爱和自我牺牲,因为养娃首先是一门科学,换言之,这是有规律可循的(自然的规律、社会的规律)。一个有责任感的人,自然会为了这一个“任务”去学习(说到学习,我认为这是人生最重要的技能之一),并愿意从实践中不断调整自己的方式,知道情绪稳定和行为一致性的重要性,并且可以克制自己对子女施加过分的影响力。

  爱重要吗?爱很重要。但盲目的爱很可怕,恋人之间如此,父母与子女之间也是如此。就我目前阶段的理解,父母应该站在子女身后,成为背景的一部分,让ta知道自己是被爱被保护、总有后路可走的。成长是一个子女引导的过程,父母在其中是帮助者(物质上、精神上),换言之,父母不应该成为无微不至的照料者,这会剥夺子女成为独立个体的能力;也不应当成为严格的管教者,无视子女的秉性和天赋,有意或无意的期许ta实现自己未实现的梦想(但这并非否认照料和纪律的重要性)。

  哦对了,幽默感也很重要。改天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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