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金林
这时,金林走进屋来。刚才她十分知趣地回避开,好让爸爸妈妈有机会同我亲热一会儿。
"这是金林,丁伟。"妈妈说。
"浪子回家啦。"她边说边伸出手来,"我给浪子带来了一朵玫瑰花,把它别在衣扣上吧。"
她笑吟吟地把那朵刚从花园里摘来的玫瑰花别在丁伟衬衫的口袋里。丁伟脸涨得通红,觉得自己傻乎乎的。他知道金林是爸爸在年轻参时上司的女儿。
金林可不同凡响。她身穿一袭白纱长服,上面印有鲜艳的小花束图案,脚蹬一双尖头高跟鞋,再配上一双网眼长袜。她头发做得十分考究,故意将一络光滑的发鬈耷拉在前额中央,发丝乌黑发亮,看上去似乎永远不会蓬松散乱。一双眼睛又黑又大,鼻梁略呈钩形,她的侧影略带几分猛禽的凶相,而从正面看上去,却很逗人喜欢。她笑容可掬,但因为嘴大,笑的时候,得留神不让自己那口又大又黄的板牙露出来。最使丁伟不好受的,是她脸上抹的那厚厚一层脂粉。他对女性的风度举止向来很挑剔,认为一个有教养的正派女人万万不可涂脂抹粉;不过话得说回来,金林当然是位有教养的人,因为她是一位军官的千金,而爸爸曾经救过这位军官的命,所以他们之间建立了牢不可破的革命友谊。
不过,那都是上一辈的事情 ,丁伟打定主意不对她产生半点好感。她说话时带点京腔,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她明明是在八角庙土生土长的嘛,她这样做完全实在显摆自己是个见过世面的人。丁伟觉得她笑起来流于矫揉造作,还有那股故作羞态的轻浮劲儿,也让他看不上眼。可以说,丁伟只喜欢自然的东西。不过来者是客,同时她确实也给自己帮了忙,所以客气一些,礼貌周到一些,恭维一些还是应该的。
头两三天里,他敬而远之,不和她多罗唆,而金林显然没有注意到他的态度,在他面前显得特别和蔼可亲。她几乎只跟他一个人交谈,并且不断就某些问题征求丁伟的意见,这种做法自有讨人喜欢的地方。她还故意逗他发笑,而丁伟对那些使自己感到有趣的人,一向无法拒之于门外。他的长处就是:颇有几分口才,同时由于读的书多,能时而说几句高雅风趣的妙语,现在碰上了一位知音,怎么能不叫他喜上心头呢。
爸爸妈妈都没一点幽默感,无论他说什么都不能引他们开颜展笑。丁伟渐渐同金林厮混熟了,他不再感到拘泥羞涩,而且渐渐喜欢起她来了:他发觉她的京腔别有风味。她的穿着打扮也比谁都漂亮,穿一身蓝底大白点子的印花绸裙衫,单凭这一点,就足已使丁伟心荡神移。
"我敢肯定,村子里的人准会认为你的打扮有失身分,"他笑着对她说。
"让人们把我看作放荡的野女人,本是我平生夙愿,"她俏皮回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