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文字,流的是素光,溢的是朴彩
当我的文字没有想头的时候,就去找流水账的麻烦了。
刷牙时看见一下小细撮的土黄堆,原来是小蚂蚁,好小好小,小到我都不忍心发大水送它们一命呜呼。基于它们的小脆弱,我只好双目无限接近它们,然后把手放在洗漱渠沿边,轻吹一口气,它们就稳当当地凌乱躺在我的掌心了,最后又将它们安放在了阳台的最边边去了,那是属于它们的隐士所居。
不知所为原因,自己就是很喜欢小型的什物,它越足够小,就越让我觉得非常可爱。可能自己从小就比较自强,喜欢武侠,好弄棍挥棒;长大之后,乐意帮人家,却很死性没给机会人家帮助我,受了人家帮助时,我的感觉也是怪乎乎的;发展到现在变得有点往女汉子的方向进化了。
总觉得古人的生活比较艺术,而今的人并不叫生活,而是生存。喜欢古衫,古歌,古文……古到历史的经髓里,就美到了我的心神上。
所以,当老师在上着古代的课时,一扯多又陷入了现今,还在上面大做文章时,我就自觉无奈奈地贴颊于桌了。古代文学史是我唯一有点感觉的课了,古风的传奇,好生钦羡于我。
里面的玄哲妙理,放之经纬间是可贯古通今的;如今,愈是偏离了古典,愈是迷糊了美好。古风的文字,生涩难析,恰是中了我的口味,我也是一个文字挺晦涩的家伙,喃喃码出一箩没有读者的,迷茫度极高的文字。
学到现在,我知道自己真的可以收心专一对待如今的专业了,只要不那么地欲望未来,中文还是很可人的。想想自己当初刚进中文的课堂,觉得一点意义也没有,学不到什么,什么也没学进;就整天跟那些被调剂中文的学友炮灰着中文系的坏话,时间真是有扭转乾坤的威能,如今之,我就被它拾掇得乖模安样窝在中文系的小家庭里了。虽然自己不排斥课程,但是却不喜欢听课,很多的课都是听三分,玩七分。
学习了那么多古代的诗与赋,我觉得自己好喜欢叠字型、骈体类、对偶性的诗赋。堆叠的文字,朗朗可音,嘤嘤入耳;成骈的文字,圆美流转,形如弹丸;对偶的文字,比翼连理,韵律和悦。
念及他们的文字,就好想乘着时光机回到那个真正流光溢彩的时代,流的是素光,溢的是朴彩。倒不是古代有多美,而是现代太不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