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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篇

2017-12-21 20:48: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篇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本由余华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2.0,页数:207,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是什么支撑我们一路走来

  或许是受《活着》的影响,从翻开这本书第一页的时候时刻准备着接受一个无比痛心的结局,欣慰的是,原来这并不是预期中那么沉重的一本小说。

  余华在这部作品里用笔很省,许多大事件只通过人物的一段话带过。这样,在读的时候就难免有遗憾,毕竟未生在那些个年代,总想通过一些细节来窥探那时人们生活。不过,或许这样可以给予经历过的伤痛的人最大的保护吧。

  跟《第七天》比起来,《许三观卖血记》明显要用心很多,至少能看出不是为写小说而写的。小说中的人物,是活生生的人,圆、立体、真实。我们认识的、不认识的、熟悉的、不熟悉的人,甚至我们自己,都是这样的人。我们不是圣人,也不是暴徒,所以我们能出言不逊恶语相加,也能朝夕与共相安无事。我们,作为人,退回到了自然。我帮你,是我爱你,或是我也能从中获益,不是我不恨你,也不是我不忍心不帮;你帮我,并不是天经地义,你求你你答应,我感恩戴德,你不答应,我也不诅咒。我敬畏天,害怕做错事受天惩罚。我爱我的同伴,我们一起生活,哪怕没有血缘也是至亲。为了至亲,我愿意死;为了至亲,我要活下去。但归根结底,我要为了我活下去。

  小说中,有一个值得探讨的点是:许三观和许玉兰之间有爱情吗?结婚前,许三观明显只是一时兴起想要结婚,刚巧许玉兰长得俊俏,便去找玉兰爸提亲了;许玉兰那时心思也明显是在何小勇身上,无奈父命难为嫁给了许三观。从这方面看,两人是没有爱情的。再说婚后,没灾没难的时候,许三观揪住许玉兰的小辫子便要在家“作威作福”,除非是自己切身有关的事,否则决不把屁股从藤椅上抬起来,夫妻二人的界限倒是划得很清楚,许玉兰没有许三观表现地那么“绝情”,但也是抓住机会便要对着丈夫大呼小叫指手画脚;然而,就在我刚刚对这对夫妻的感情失去信心的时候,“文革”来了。许玉兰被拉去批斗、游行、示众,在这最该与之划清界限的时候,许三观异乎寻常地“有情有义”起来,每天按时给示众的玉兰送饭,偷偷给她肉吃,开家庭批斗会的时候也为玉兰开脱。许玉兰自那之后,也不再折腾,彻底安静下来顺着自己的心意跟着许三观好好过日子。我不禁开始相信二人之间是有感情的,至于这是不是爱情,那就要另说了。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探讨的点是:许三观明明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为什么还那么爱他?如果说许三观爱许玉兰的话,那么这个问题与前一个是有共同之处的,那就是许三观和这两个人之间都没有血缘关系。那么是不是可以大致这么问:为什么人会爱上与自己并无血亲关系的“外人”呢?我不知道用一个简单的“日久生情”可不可以解释,但是我想“陪伴”一定是个不可或缺的因素。我们在一起,你突然离开我便不适应,我便要去找你;我们在一起,我为你做事,你为我做事,我们互相帮着忙,我养成了习惯。当然,除了“陪伴”,还要有“契合”。一乐从小便愿意黏着爸爸,愿意和父亲那些男人说话,不愿意和母亲那些女人说话,许三观也发自内心地觉着一乐最讨自己喜欢,后来这种喜欢逐渐一发不可收拾,超越了所谓血脉。从一开始卖血得来的钱一分也不肯花在一乐身上,到后来为一乐一路卖血南下,差点死在异乡,许三观早就忘了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这回事儿。“谁说一乐不是我亲生的?”许三观几次三番抹着眼泪喊出这句话。

  人各有命,患得患失只是自寻烦恼,就简简单单地生活吧,做一个纯粹的人,不刻意为善,也不作恶多端。用人超群的感情把自己同没有灵性的物种区分开来,别到头来不如投胎做蚊蝇。用这种感情全心生活,循着自然法则,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二):单笔难评余华

  偶得闲暇,翻几页书,暖黄的阳光下,心随着书中情节跌宕起伏。 手中的这本《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的一本长篇小说故事的背景是一个靠卖血为生的村子,许三观依靠卖血度过了一个一个生活的难关,在困苦环境中,展现了身为一个男人的担当。书不长,但每一个角落都挤满了人性温情老师曾说:“余华的文字很有味道,只是或许你们这个年纪不大喜欢。”在欣赏了他的几本文学作品后,从感到新鲜到相知相熟,我渐渐走近他的世界,与他也能够在一个静谧的午后静静坐着,如与一位老朋友般叙叙家常,分享他的欢喜,经历他的悲伤。 比起《活着》,我更喜欢《许三观卖血记》。同样是文化大革命的背景,少了一些冷漠黑暗,余华用诙谐幽默的用三言两语把每个人的性格描画地淋漓尽致,或知足常乐,或自私势利,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上演这场人间悲喜剧。 于我——几乎喜欢余华所创作的所有父亲。像《兄弟》里被打折了手,却笑着跟儿子与继子说,只是让手休息一会的父亲宋凡平。像《第七天》里为了一个在车轨上捡到的孩子,终身未婚的养父杨金彪。尤其是这本书里温和坚强的父亲——许三观。 喜欢上这本书是在看到许三观知道了一乐不是他亲生儿子,用卖血的钱带着全家去胜利饭店吃面条时,唯独落下了一乐。一乐问他:爹,如果我是你的亲生儿子,你就会带我吃面条,是不是?他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 是翻到一乐找生父失败后,伤心饥寒交迫的回到了许三观的面前,许三观背着一乐骂骂咧咧的走着,一乐看到了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小心翼翼的问他: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他不在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到:是的。 蓦地,眼睛被熏得生疼。 近几年来,一直无法抛除对父亲的成见,所以也总特别留意书中这些父亲。而这里明明是如此朴实平淡的语言,却像一只手猛地拧了一下我的心,徒留下一股子心酸感动,我想 ,大概这就是这本书的力量所在吧。 许三观,即使他再瘦弱贫穷,依旧是一个高大的父亲。他一共卖了五次血——为了证明自己身体结实,为了把人打伤的一乐,为了初恋情人,为了让一家人填饱肚子,还有第五次,为了救病重的一乐。而这第五次差点把许三观的命送了,因为一家献血站不能频繁的献血,他一路上一边喝水吃盐一边卖血换钱,献到冬天冰冷的水撑满肚子走不动路,献到多厚的被子都无法让他暖和,献到晕厥在路上被人救到医院输血······而这一切都是为了一个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儿子,如果说血浓于水是亲情,那这种生生用自己的血换回“儿子”生命行为,又是人世间多么伟大的爱啊!这本书给我们展现的正是这种人性的善良与温情。 一直堵在我心口的云也慢慢飞走了,我开始有点理解父亲的辛苦,他的忙碌,生活压在他的头上使得他只能忙于应酬,而疏忽了对我的关心。是啊,天底下哪有父亲是不爱孩子的呢?他们一定都是想着创造最好的,奉给自己最最亲爱的孩子,贫困的许三观尚且如此,我的父亲又怎么会不是这样的呢? 在阅读感悟,在阅读中成长,文字小,他的力量可不止于此。 有些书给人讲大道理指明人生方向,有些书人以温暖解答疑惑带你走出阴霾。《许三观卖血记》应是后者。 美国《波士顿环球报》曾评价:“ 没有一个多余的词语,没有绚烂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民间故事。”那么它到底带给了我们什么呢? 我想,大概是——爱与善良。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三):大时代,小命运——评《许三观卖血记》

  每当心中悲苦,常寄情于悲剧,悲剧由悲而壮,于痛定思痛之际使人超脱释然,心灵得以净化。昨夜看了韩国电影《许三观》,想起原著其实是中国作家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电影未能由中国拍摄,却首先被韩国导演改编搬上了银屏,时代背景被消解,悲剧色彩淡化,但仍然以一种感人至深的亲情演绎令人嗟叹。然终究意犹未尽,电影引起了我想要阅读原著的强烈兴趣,兼之大学时候读过余华的《活着》以及看过张艺谋拍的同名电影,对作者有先见的好感,于是连夜下载推送到Kindle。今整整一日,读毕小说,悲叹震撼之处果然又比电影更增十分。

  人生苦难重重。身处一个止步不前甚至退后的时代,人物的命运则又更为多舛。每一个人都是一滴滴的水,被社会的洪流裹挟着滚滚向前,万千滴水组就了洪流,然而单独的每一滴水却无法主导自己的命运,它能做的,也许也便只有随波逐流,或者,被抛洒到河岸上,碎裂、干涸。

  人民公社大跃进、饥荒、文革、知青上山下乡,许三观处在发展尚处于探索阶段的新中国,因而其命运的悲剧不唯其个人悲剧,家庭悲剧,更是社会悲剧,时代悲剧。作为底层的小市民,他无法以更好的方式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只好卖血。每一次的难关,不论是娶妻、赔钱,还是筹措医药费、应急家用,他都通过卖血平稳度过。每一次卖血“成功”,许三观都会神气地去吃炒猪肝和温过的黄酒,他视卖血为摇钱树,然而人生靠着卖血而颠颠撞撞地前行,也不知是该为之悲,还是为之喜?而一个让人靠卖血而勉力支持的时代,又是怎样的一个时代?幸运的是,那个时代,已经成为了历史

  卖血,这个动宾结构的词汇给人以无奈和心酸之感,然而在那个特殊的时代背景下,许三观的卖血也透露出温情。通过一次次的卖血,我们得以看到许三观这个卑微的小人物怎样散发出他生命的亮色。他狭隘,请许玉兰吃了八角三分钱的东西便要她嫁给他;他爱面子,因耿耿于怀许一乐不是其亲生的而在一乐闯祸别人来抄他家时候袖手旁观;他自私,他用卖血的钱带着全家去吃面条而唯独不带一乐。然而,每一次彰显其人性的缺点之后,他又终究展现出宽容、善良、有责任感、无私的一面。就像许玉兰被批斗时他送的饭,表面上全是米饭,而米饭里面,却藏着红烧肉。许三观的形象,也丰满而真实起来。人,从来也不是非黑即白。

  也许是苦难给予的共鸣,书中触动我的细节太多太多。许一乐在两个爹都不想认他想要离家出走时,许三观一面骂着他,一面却又刀子嘴豆腐心,终究去带他到胜利饭店吃了面条。许玉兰被批斗,有人要求家里也要批斗,许三观便开了个家庭批斗会,却在批斗的同时表现出了自己的担当和坦诚。饥荒时天天喝粥,许三观煞有介事的用嘴巴给三个孩子和老婆“炒菜”,红烧肉和清蒸鲫鱼被他绘声绘色地“炒”着,以一种画饼充饥的方式消解对食物的渴望,读来虽有趣,却满含心酸。高潮部分是许一乐的病倒,不论是许二乐连夜在风雪中将哥哥送回的兄弟深情,还是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血气不足冷的直哆嗦,晕倒在医院差点把命都卖掉的父子之情,都让人扼腕长叹。况而与前文许三观甚至不想认一乐是儿子形成鲜明对比,他的父亲形象也随之愈发地伟岸高大起来。

  书的结尾,进入改革开放的时代,许三观一家过上了富足的生活。与《活着》对比,这个结局已然太过完满。只是最后的一个情节,年迈的许三观为了吃炒猪肝和黄酒而决定再去卖一次血,然而就在这一次他遭受了巨大的精神上的打击,年轻的血头否定了他的血,说像油漆一样没人再要,许三观,已经老了。悲凉的味道又似乎在一个完满的结局中飘荡开来。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四):不止是许三观,不止是卖血

  仰慕余华很久,近日拜读他的作品《许三观卖血记》后,感概颇多。

  以前有人言:余华的作品喜欢塑造英雄。但是在这部小说里面,我没有看见像救世一样的男人,反而是一个有些真实而又令人怜悯、可笑的主人公:被戴绿帽后的发怒与无奈,面对不是亲生的儿子,悔恨又有些爱护,吝啬还一根筋……

  但某种程度上,他又是个英雄,他一次次的卖血帮助家庭度过难关,这是属于他的壮举,小人物的壮举,特别是在那样一个时代里,上世纪中后期。余华用手术刀一样的白描文笔把这些历史事件以很小的维度剖开,赋予小人物的血与肉,不带花哨的辞藻,甚至是有些淡乏平庸。但全篇读下来,正如他的中文版自序中所说: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从许三观,更看到许许多多的人们,人性的光辉被艺术地叙述,像那读起来垂涎的爆炒猪肝与夏日也要温一温的黄酒,回味无比。从卖血,更看到余华的黑色幽默,像对生活的信念与不甘心,带着时代的烙印与疼痛。也许这就是《许三观卖血记》吧。

  于此,以上。

  邵文鹏

  2016.11.26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五):荒诞的血,深沉的可笑

  余华用轻松,荒诞的笔触勾勒出一个个生活在苦难中的人,如何凭着自己战胜旧社会的破败与贫穷。许三观就是靠着自己,卖掉血里面的力气,为这个苦难的家庭留一个活口并在遭受无尽艰辛下喘出了希望的气。作者通过许三观的视角,从而揭露了卖血的社会发展变化的意义——以前的人们以卖血为荣,认为卖血就是力气的象征,有使不完的力气,那么家就得以延续,得以繁荣。渐渐地,卖血就成为了解除家庭燃眉之急的唯一路径,说到底,卖血就是家的重要脊梁,无论如何都摆脱不了这该死的支柱。

  但一两次的卖血是会上瘾的,就跟吸烟一般,吸烟只有0次或无数次可言,许三观渐渐把卖血作为人生最大的救命稻草,从一乐的闯祸,填补自己的风流债,儿子的生病等等,无不将他推德越陷越深,无法自拔。他认为只有卖血,钱来的才容易,才快,也只有卖血才能不被社会所淘汰。但经历了同伴因过多的卖血死去时,自己才有所警觉,才产生了强烈的命的意识,想要活下去。可生活绝不会因为你惜命了,就停止它有趣的玩笑与随机的厄运,许三观只能拖着残败的身躯,存着生的渴望,愈走愈远。在他十几次的卖血之后,却突发奇想——想用自己的血为自己活一回,却没想到遭到了嘲弄,原因是自己的血太老了,就只配跟猪血一般——他觉得受到了耻辱,也充满了无限的哀伤,为何自己享一回卖血的乐这么难?这既是许三观的可爱搞笑之处,又是他愚昧之处。

  而书中最令人深刻的还得是那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就好像一个农村人没见过世面,总想于城里人沾一点边,哪怕只是表面的话语,这就是他所认为的平等。就连一乐闯了祸,要赔人钱,许三观也因为一乐是别人的种,而于何小勇斤斤计较,一定要让何小勇出这份应该的钱,这就是许三观认为的算清楚与强烈的平等意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六):五分主要是给那个可怜的时代。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七号

  早上五点半起床,六点十分坐上去单位的公交车,六点半钟有一个座位,七点钟换公交,七点十八分再换公交,七点四十到达单位,在工位上坐着看到八点零二分。

  以上就是我看完<许三观卖血记>的全过程。。。

  是不是看的太快来不及体味?

  这个故事的序言我很喜欢,人物突然的语言让作者为之惊叹。。这是一个完全boss角度的故事,里面的人物每个都是鲜活有趣的小人物,每天演绎着他们那个时代下他们自己的喜怒哀乐,不象小说,像邻居家发生的故事,像身边某个小镇上发生的故事,好像切身的经历。。。如果我能活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的话。。。

  前段时间看贾平凹的秦腔。。。低俗到看不下去。。当然我也不高雅,不是批判的意思,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我相信都是有其闪光点的,只是并不是所有读者都能耐心看完。。。秦腔我就看不下去。。

  许三观的一生,跟词藻无关,跟描写无关,跟剧情无关,这就是他的一生,这就是他的思想,娶了油条西施,戴了所谓绿帽子,其实我真心的盼望着小说后面有什么DNA比对的机会,华丽的反转剧情,告诉大家一乐本就是三观的儿子。。。然而,许三观告诉你,他不懂DNA,他只知道前面养了十三年,后面还要养三十年,背着他的儿子去吃一毛七角的面条,为他儿子的肝炎卖十次血。。。那就是他的儿子,亲儿子。。。谁说不是亲儿子就要挨揍。。

  这就是他的方式,这就是许三观,这就是他的一辈子,不是一本小说,不是什么血泪史,就像邻家爷爷的爷爷的一辈子。。。

  我写的也不是观后感,我写的,是听完邻家爷爷讲的故事,自顾自唏嘘一下而已。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七):改变的是世界,不变的是三观

  以前见别人总提三观,自己有特别强烈愿望去观摩一下。。

  今儿就看了,看完了感慨颇多,真想每一行都写上自己的批注,写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感受,写上自己对生活对人生的三观。。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谓平淡无奇乏善可陈,他的壮举就是卖血。他靠卖血成了家娶了亲,又靠卖血来支撑家庭一次次渡过难关。。

  开始会觉得许三观的生活就是一出笑话,别人说卖血是强壮身体自己也竟会相信这种鬼话,还在卖血前喝水之说,对什么都不去思量就思想随从别人,开始时有点痞子或者是白痴的味道。。

  后来仔细一想他所在的时代不就那样子吗!没有出头鸟都是随大流,没有现在所谓的个性张扬,没有所谓的个人主张和追求。。

  可是后来我却被她折服,其实他才是最懂生活得那个人,懂得疼爱自己的亲人爱人。。

  生活中了不就是这样吗?简简单单的相爱,彼此之间的争吵翻脸的对方在遇到困难是都会挺身而出,鼎力相助。。

  在故事的结尾被三观得父爱深深感动,却有不禁自言自语的在骂他傻,骂他不懂得珍惜自己,他不懂只要相爱的人在一起就是扛过一切的理由。。

  感受最深的是他在饥荒的时候,给孩子们“做”的美味佳肴,就仿佛在眼前,给了这个没有生气的家活下去的希望。。

  他一生卖血都为了别人,连为自己的一次炒猪肝都卖不得血(医院嫌弃他年岁太高),想想也是,我们一生中多少次为了亲爱的人伤害了自己,没了自尊,这些却都埋在心里,不愿言语。。

  而最后孩子们还不理解,有时候懂得和报答也就是那么简单,就像三观那样说的,在坟前哭两声,平日里能够想想他,这就是一个做父母的希望孩子能做到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八):一盘猪肝,二两黄酒温一温

  2017.2.16下午4:46

  在去徐州的这列火车上,伴着初春温暖或者有些热的温度,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

  刚看的时候,觉得就像豆瓣的某些短评一样,文风质朴,写乡下人并没有太多吸引人的地方。后来越看越多,思绪随着许三观,许玉兰,一二三乐一家人的故事上下起伏着。在书里,因为她偷情恨过许玉兰,却又因为她妥善打理一家人井井有条的度过饥荒,不由得佩服起她。她年轻的时候犯过错,和一家人相守。

  对许三观,是爱大于讨厌的,这样的一个男人,承担起照顾儿子,妻子的责任,即使不是亲儿子,即使老婆背叛过自己,他最后还是在老婆被红卫兵剃阴阳头,挂着“许玉兰是妓女”的牌子整日站在街上的时候,给她送饭,安慰她,红卫兵不准他给许玉兰吃菜,他偷偷在米饭下铺,困难的日子在他的坚持下过了下来。后来儿子生病,许三观开始沿林浦到上海的途中卖血,这是书中最应题目,最让我惊讶的情节,人有沿途告御状,沿途讨饭,沿途寻亲,确实第一次听说沿途卖血。途中“面黄肌瘦,四肢无力,头晕脑胀,眼睛发昏,耳朵里始终有着嗡嗡的声响,身上的骨头又酸又疼,两条腿迈出去时似乎是在飘动”,以至晕倒输血,而许三观一直坚持下去到上海。

  小说非常值得人探究的是,当一家人生活好了起来,家里不缺钱的时候,许三观想要卖血,可是年轻的血头不要他的血。许三观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

  后来,许三观吃了很多猪肝,喝了很多黄酒,这一次,是他吃的最好的一次。因为这一次,不因为任何原因,单纯的吃猪肝喝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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