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发现之旅》的读后感10篇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经典文章 > 读后感 >

《发现之旅》的读后感10篇

2018-01-13 21:13: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发现之旅》的读后感10篇

  《发现之旅》是一本由托尼•赖斯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75.00元,页数:327,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发现之旅》读后感(一):一个文科生的发现之旅

  在春天里读一本满是动植物的书,很是应景。纵使窗外还是冷雨霏霏,心中却早已是春江水暖,快绿怡红。

  书是知识的载体,也是读书人的一面镜子我喜欢《发现之旅》这本书,很大程度上因为我是个“复古控”。国家地理杂志对该书的评语是:“这本书实在很难让人(剪)刀下留情,它太美了,几乎每张素描画作都在低语诉说:‘将我剪下来,贴在墙上吧!’”而我家的墙上,早在看到这本书以前,就真的贴过类似的画作。那是一张上世纪50年代的苏联生物书中的植物块茎和球茎的插图,纸张经岁月淬染,泛出好看的黄色,植物的叶子则是隽永的青绿。这张图淘自淘宝的旧物小店,价格不高,更称不上是名作,但我却暗自欣赏,暗自得意。

  前阵子方韩大战,牵扯出了小圈子里的文科生和理科生之争。理科生们高举科学大旗,批评文科生不懂常识和逻辑,文科生则经验至上,拒绝一味冷冰冰的推理、归纳和分析。我想,那些仿佛来自另外一个星球的理科生们,看着我这个文科生把他们的教学图谱煞有介事贴在墙上装点房间,恐怕也会大大的不解吧。那么,就请读一读《发现之旅》吧。通过这本小书,你会知道,原来科学和艺术,也有过那么热乎、那么亲密手拉手齐头并进的时候——科学家对于自然界的探勘,需要艺术家之手的协助,为他们画下一张张精确而又不失美感的动植物素描;而这些素描作品,其后也在艺术领域大放异彩,成为独树一帜、得以传世的名画佳作。对了,当时的科学家其实还不算是科学家,而是“博物学家”,包揽着天文地理人伦历史等各个领域,那时候的文理学科之间,本就是暧昧不明的。

  所以,本书涉及的自然史,固然可以从理科生的眼光,审视当时科学发展的脉络,仔细分辨画中动植物的科属种,研读它们的分布和习性,揣摩一番进化论的真谛。但对于文科生来说,也不妨信马由缰自己思绪,行一趟关于艺术的“发现之旅”。各人各有方法咂摸出各自的滋味,而我的方法是,将画作和文中所涉及的画家生平结合起来看——要精确科学地还原事物本来的面目,这个大原则不能变,但毕竟这些画作还是画家们的个人作品,即便得不到百分之百的创作自由,他们的画作居然还能透出浓烈的个人风格

  这样的对照需要想象力。比如梅里安,一位带着女儿居游苏里南的年过半百的欧洲女性。她笔下的花朵,在女性特有的细腻优雅之余,还自有一股凛冽遒劲之气,仿佛是她自己这个独立勇敢的奇女子真实写照。还比如乔治•福斯特,他跟随作为博物学家的父亲老福斯特登上库克船长的“果敢号”,为这段在南太平洋上的航程中采集到的物种作画。书中说,老福斯特性格喜怒无常,几乎激怒了船上的每一个人,使得乔治不得不肩负起替父亲打圆场任务。性格暴烈的父亲也许都有个明达温顺的儿子,在乔治的画作中,不论是羚羊、长颈鹿还是洁白的水鸟,都有着沉静温驯的眼睛,这没准也反映了乔治的内心世界呢。

  干脆还可以让想象力走得更远,去填补故去的人给我们的留白。跟随库克船长横跨太平洋的画家之一悉尼•帕金森,留下大量未完全设色的半成品画稿。我仿佛可以想象他是一个极度尽责而又过分完美主义的画家,在炎炎热带日以继夜疯狂创作,却依然未能临摹完短时间采集到的大量标本,于是在焦灼中决定宁愿先局部上色,待日后再回头来精益求精。但不幸他在航程中途病逝,留下永远遗憾。而那位和达尔文同时独立得出进化论的华莱士,据称并未因达尔文夺去他的风头而心生愤恨,反而对自己动物采集专家身份心满意足。看他画的都是鱼,并且全都不设色,不做额外装饰,简直让人联想起中国水墨画中的鱼,上善若水,恬淡来去。

  这些想象虽然有点臆断鲁莽,但想象的最终目的是一种致敬。既然编著者托尼赖斯自己都在后记中说,“……以绘画动植物为生的自然史画家,他们尽管领取报酬,却常常是无名英雄与英雌,而本书的目的,就是要褒扬这些画家遗留给后世的艺术遗产”,那么这种致敬自然有理。正如自然界的动植物本身已经够让人看不厌倦,但模仿它们而倾注主观因素的画作也一样令人激赏一般,这个世界除了要有理科生的冷静理性之外,还应该要加上文科生的充沛感情神经质的诗意,那样的话才够好玩。

  《发现之旅》读后感(二):在摄影发明之前的美丽探险

  《发现之旅》属于那种每个人的书架都应该放上一本的书,它不仅内容老少咸宜——既是自然史科普,又是素描课欣赏——而且长得实在太美了。

  全书收录了超过300幅来自于伦敦自然史博物馆的珍藏画作,鳀梨果树、秋葵、甘蕉、皇蛾、啄木鸟、鹤嘴翠鸟、孔雀、长尾巨松鼠、企鹅、海豹、蜥蜴、鸵鸟、甲虫……那些你叫得出和叫不出名字的动植物,以一种前现代社会的模拟形态出现在你面前,它们不是照片,但忠实于原物,它们不似艺术家的画作那般天马行空,充满内在张力,但它们一丝不苟地细细描摹,每一个像素均生于画笔,它们不完全真实,却自有一种风度和气质,那是科学分工远不如今天这般细致的航海时期,是科学家的浪漫时代。从每一幅画中,你都能看出画师的技巧态度,以及整个那个时期的汹涌如海的好奇心。

  这本书分为十章,介绍了十次发生于17-19世纪的伟大航行与探险,汉斯·斯隆爵士1687年航向牙买加的旅行展开了整本书的序幕,他在牙买加的十五个月的考察中,写下了详细日志,包括日常生活,地形地貌,天气情况,更记载了各种动植物的资料,并且制作了大量标本。在这一章里,我们可以清晰看见几百年前汉斯·斯隆爵士制作的标本图片,仿佛时间倒流,我们也当上了有闲有钱的业余博物学家。

  在后面的章节中,旅程继续,我们可以跟随保罗·赫尔曼等人探索锡兰,也可以与玛利亚·西比拉·梅里安一起游走苏里南,可以和威廉·巴特拉姆一同漫游北美洲,也可以同詹姆斯·库克等人横跨太平洋,甚至你还可以重返达尔文小猎犬号旅行的现场,深入亚马逊的雨林,进入荒芜的澳大利亚,以及进行海底探险。

  每一次旅行都是自然史上的一个脚印,我们所知道的达尔文著名的《物种起源》就与他自身的多次航行勘探分不开,这些还没有精细分工的动植物爱好者、科学家,用热情兴趣走遍世界各处,将我们从未见过的事物一一描绘,为我们从未听过的事物一一命名。那真是一个好时候,一切刚刚开始是的,一切刚刚开始的时候,有着天然的萌动力量,这一点在所有的事情上都一样。

  现在的植物学家即使有这个兴趣,有这个心力,走遍万水千山,也很难找到还没有被发现的物种。博物学家的时代过去了,我们进入了专业化分工的现代社会,探险和旅游已经被规范和商业化,这个地球的所有,都藏在屏幕的背后。《发现之旅》让我们重温了一段科学的少年时期,那些浪漫又美丽的素描,那些冒险而富有趣味的航行,也许不能改变任何东西,但多少可能唤起我们一些对于这个世界的好奇心。

  也许,很多年后,当人类在外太空的基地回忆往事,也会有这么一个记载着太空探险的历史故事的东西,只是不知道,那个时候,他们看的是书呢?还是其他什么东西?

  《发现之旅》读后感(三):发现自然史

  总觉得博物学是一门颇贵气的学问,非是要有些资本贵族才玩的起,你总得带一队人马,跋山涉水,远离人类日常活动的区域,甚至要到地球的另外一头去收集常人所不曾见识过的矿石,树叶,动物标本。若不是有闲阶级,怕是没功夫也没时间去做的。

  也因此,印象中的早期探索者们大抵都是和《基督山伯爵》中阿尔贝子爵一样的年纪尚轻还颇有些血性的子弟们,厌烦了伦敦巴黎里的灯红酒绿,跑到人迹罕至之处去猎奇。

  在读这本《发现之旅》之前,很少听闻早期探索者的故事,更没有亲见过任何来自早期探险的自然史收藏,自然课本里有的是干巴巴的结论,连手绘或者标本图画都少见,更别提什么八卦轶闻了。我单知道达尔文在环游世界之后籍由鸭嘴兽这样的化石生物从而发现了进化论,却不晓得在这次著名的旅行中,达尔文还发现了珊瑚礁成型理论,以及,实际上无数的雀鸟和海龟们对进化论的贡献并不比鸭嘴兽要小多少。当然,和广大普通青年一样,达尔文也不是没有犯二的时候,至少赖斯先生告诉我们,达先生曾眼睁睁看着一只“小鸵鸟”被大卸八块了成盘中餐之后,才恍然大悟这正是自己百寻不着的“美洲小鸵”。

  也正是籍着这本《发现之旅》,我才知道,原来收集标本曾经是穷小子致富的快速通道之一,只要你能带回新奇玩意来,总有不缺钱却不愿意冒险的贵族们买了去装饰门厅,彰显品味。不只是穷小子,女画家梅里安就在五十多岁的时候带着女儿跑去苏里南探索了一圈,带回了一批兼具艺术性和正确性的蝴蝶和蛾类画作。梅里安还颇具商业头脑部分画作制作了不只一份原版,因此获利颇丰。这位老太太不只是一位艺术家,探险家,还是一个成功商人,此外,就17世纪的社会环境来说,在没有男人保护的情况下独闯新大陆,梅里安也算得上是女权运动的前锋人物了。

  在一个不太温暖的春天的午后,我蜷在毯子里,读着17世纪以来那些颇有传奇色彩的故事,忽然有些热血沸腾,真想走出去,给儿时的标本簿续上几十几百页的收藏。

  虽然,这热情瞬间便被料峭的春寒打败了⋯⋯以后,有机会,还是去伦敦的自然史博物馆参观斯隆爵士的七千万件标本藏品好了,在尚且去不了伦敦的当下,还是舒舒服服的继续读书吧, 忘记说了,《自然之旅》收录的300余幅素描、照片、手记全部来自于伦敦自然史博物馆的收藏。

  这是一本至少要读三遍的书,第一遍看故事和八卦,第二遍可以看图下的文字了解自然史知识,第三遍则专门用来欣赏图片。在照相机尚未发明的时代,科学和艺术相辅相成进行了三百年的地球探索,除了少数标本翻拍之外,书中大部分的图片都来自于当时随行的艺术家手绘,那些惟妙惟肖忠实于自然的画作让人爱不释手,很难想象在摇摇晃晃拥挤狭小的船舱里,随行画家们是如何在短时间内做出多这么栩栩如生的画作的。要知道,当时一次航行往往会发现数以万计的新物种,而记录这些物种几乎全部仰仗这些技艺超群的随行画家,限于船体空间,画家的数量都在2人以下。

  翻阅着书里的精美的插图,我不禁想,这些美丽的鸟儿树木,蝴蝶⋯⋯有多少我已无法亲见了呢?在探索未知的同时,人类的行为极大影响自然环境本身,探索者身后往往跟随者大批的淘金者和掠夺者,十七世纪以降,数以百计的物种灭亡,数以万记的生物流离失所。正是自然史学的存在,改变了人类对自身的看法,本书则更深一步的提醒我们,并没有谁授予人类权力独享地球,我们和所有的造物一样,只是自然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

  现今,最初的探索者已然作古,存留在大英自然博物馆里成百上千的标本和画册的历史意义和艺术价值早已超过其本身的科学价值,所幸,人类对未知仍旧充满热情,在20世纪,发现号和奋进号又重新起航,这一次, 他们的触角从海洋转移到了天空,这一次,我们的远航船后面再没有掠夺者尾随,新世纪里发现号和奋进号的接替者们想必会带回更多的知识和荣耀

  《发现之旅》读后感(四):从装帧的角度来看《发现之旅》

  花了两周,断断续续的看完了《发现之旅》。这本书打动我的原因就是封面上的动物、植物绘画太美啦,当然这些绘画也能为我自己画画时提供参考,在我眼中,它更像一本画册,而不是自然史。

  书的内容是自然史,某种程度算是科普读物,读起来文字流畅,浅显易懂。重点是文字完全没有bug,这个太了不起了。我现在看的引进版书中,基本都做不到这点,大部分的翻译马马虎虎,极少数惨不忍睹。这个不好批评译者,只能说编辑可能是为了码洋,精力不够,内容审核的不细致。

  说回装帧,这本书内页使用全彩印刷,纸质并没有使用常用的铜版纸,而使用了颜色稍微偏黄,更厚,手感更细腻的纸张(抱歉我说不出名字)。哑光的印刷效果、柔和的手感让读者拿起书后首先就对书加了印象分。

  在内页的图文排版上,秉承着简约就是美的理念,基本上每页的插图数不超过2张,且每张主题都很鲜明。本书插图的处理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是直接将绘画复制,保留画面的历史感,增强读者阅读时的代入感。第二种是对翻开的书、玻璃瓶等照片进行抠像,然后人为加上简单的浅阴影。这样也最大程度的让主题不被其他的内容干扰。图片的排版运用了大量的全页、跨页的排版,这让读者可以更清晰的看到各种动植物细节。

  本书图片和文字 排版都很规整,让全书看起来更认真、严肃,提高了自身科普书籍的定位,让原本不是很有趣的内容变得具有更好的可读性。

  我很不习惯内页中的图片说明文字安排。现有排版是将两页图的说明文字放在一段话中,而不会在每张图下单独标注。这样如果我要找图片的解释,需要在那一段话中,仔细挑出来。这种指引方式在全书都是图的情况下,并不太合适。对此,也许这些办法能解决这个问题?1。在现有的段落中,强调涉及到图片指引的内容,如改变颜色、或者倾斜字体?2。将每张图的说明分段来写,不要和在一起?

  对于封面的设计,我比较了大陆版和台湾版,估计是消费群体定位不同,大陆版设计的更清新更像画册,用来吸引年轻人来消费,而台版就是十足的儿童科普封面了。

  不过对于大陆版的封面,其实也有不小的问题。在阅读时,外面的封套很容易被弯曲,或者掉落。硬壳的也许能避免这个问题?

  我发现从台湾引进的书口碑都不错,除了这本,还有新星的《传家》,看来湾湾人民的装帧和文字都很靠谱。

  又ps,这本书治好了我的毛虫恐惧症啊,最起码我现在敢在书上看毛虫的图片了,虽然见到实物还是只有 落荒而逃。

  最后的ps,我从这本书里知道了涵芬楼,期待它出版更多高品质的图书。

  《发现之旅》读后感(五):说说博物学家及其他

  我记忆里第一次被人问梦想,是在幼儿园,当时我回答的是科学家,因为那时候,我以为科学家是这个世界上拥有知识最多的人,我以为所有科学家都无所不懂。

  我记忆里小时候我曾崇拜过以下名人:画得一手好画又精研雕塑建筑天文学的达芬奇,发现新大陆的同时还能让鸡蛋站立的哥伦布,从小砍伐自家樱桃树最后还当了美国第一位总统的华盛顿……

  这些人的一个共同吸引点就在于,他们流芳百世的故事丰富生动,角度多样,还原了一个多面手的性质,对于苦心钻研某个学科并成为高智商低情商的GEEK们,只有谢耳朵的蠢萌属性在我眼里能被称之为可爱,而那些见闻广博的伟人们,他们的人格才是健全而有趣的。

  直到后来,我习得一个词,叫“博物学家”,他们钻研地质学、矿物学、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等各类学科,如果凑巧被设定得好,或许还能精通艺术,懂点音乐,或是美术雕塑,一想到能和这样的人做朋友,这该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啊!

  那一刻我发现,我小时候所说的,想成为的“科学家”,或许该叫做“博物学家”更加准确。

  譬如达尔文。

  初识达尔文,就和所有的孩子一样,是通过生物书,“自然选择”这四个字几乎就像《圣经》一样印刻在所有学生物的孩子的脑子里,但除此以外大概也没有更多信息。我们在生物书里提到的达尔文是一个天才,颠覆了神学的观点,冲击了自然科学的世界,仿佛这种头脑和勇气都是与生俱来。

  可越是这般迷信崇拜,我就越是喜欢《发现之旅》里那个可爱的角色。

  “当小猎犬号从普利茅斯港出发时,达尔文才二十二岁。这个来自中上阶级的青年,放弃了在爱丁堡习医的学业,刚从剑桥拿到一个二流的神学学位,准备成为圣公会教师,到安静的乡村教区服务,虽然他对自然史很感兴趣,尤其对甲虫的研究抱持着极度的热忱,也认识一些具有影响力的科学界友人,但当时并没有任何征兆显示,年轻的达尔文即将成为史上最伟大的生物学家之一。”

  所以,年轻的时候,其实达尔文并不是一个人生赢家,父亲让他继承医学,他半路辍学,后来混到一个神学学位,他也就这么将将就就的准备从业,他并不是天才,就像所有年轻人一样,不知道自己的天命在哪里,在那个年代,科学家是一个无法养活自己的职业,大多数人只能做业余爱好者(书的后记里写的),年轻的达尔文在当时并没有下决心走这条可能让家族蒙羞的险路,或许这才是最正常的剧本。

  除此之外,达尔文的性格也很普通,优点是温顺,疼老婆,喜欢听女人的唠叨,在小猎犬号上也扮演着调和船长暴躁脾气的缓冲角色,但也不是十全十美,比如在看到华莱士高烧时写下的手稿和自己的研究成果重合的时候也会猛赶书稿,以早日出版,生怕被华莱士抢先一步公布自己的观察结果。

  直到现在,一想起达尔文当时那紧张的感觉,我依然忍不住想笑。为什么一定要把伟人捧成高大全?为什么一定要把挫折写成洪水猛兽?这样不卑不亢有血有肉的写实多棒啊。

  欧对,达尔文当年猛赶的那本书就是后来的《物种起源》。

  不只是对达尔文年轻时茫然无措的状态进行了中肯描写,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常觉得作者对人物和事件的刻画都非常严谨,在描写华莱士与贝茨相遇的时候,作者曾这样写道:“两个年轻人互相点燃了热情,决定全力投身于自己兴趣之中,如果可能的话将以此为生。”

  “如果可能的话”几个字让我对这个文学和科学修养并存的作者心生敬佩。

  其实相比达尔文,我更喜欢华莱士,这家伙明明和达尔文几乎同时发现了同样的东西,之后眼见达尔文名气越来越大自己仍然籍籍无名的时候却只是淡然一笑,毫无怨愤之情,不过尽管华莱士如此“理想主义”,靠科学家的名头赚钱的念头毕竟还是太异想天开,遇见好基友贝茨之后,不似达尔文家境富足,两个人在兴趣和名利之间选择了折中妥协,靠采集标本赚钱。

  华莱士的事业不算顺利,标本遭遇过火灾,价值500磅的标本付之一炬;身体不好,早早离开了亚马逊,但这么多不幸都没能阻止他热爱生活的步伐,到了晚年,不仅对自己事实上小于达尔文许多的成就心满意足,用自己之前的游记手稿卖钱,还专心园艺,以一颗宽厚之心活到了九十岁。

  这小富即安的生活一直都是我的追求。

  科学是什么?在我心里,科学就是一个破除迷信的过程,我至今不敢相信古人们自我地以为深海里没有生物,也很诧异他们竟以为深海的温度和河水一样一直保持着四摄氏度,但科学也好,知识也好,都是要经过不断地推翻重建积累传承,在这个过程中,唯一让我感到可惜的,就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博物学家这个词已经渐渐离我们远去了,不仅是因为现在再没有人能够出一次海就发现成千上万的新物种,更是因为每一种学科都发展得太远,每门科目入门都要花好几年,更不可能同时精研好几门。

  然而对于我来说,博物学依然是一门吸引人的学科,如果能够穿越回历史里,我也想要搭上那些船只,与博物学家们聊聊天。我想问林奈老爷子是在哪个梦里想出了“双名法”,我想在达尔文吃肉的时候看到他呆萌地自言自语刚才吃掉的就是他一直在寻找的某种袋鼠,我想陪玛丽安和她的女儿一起去丛林里观察略显恶心的昆虫,我想去好望角去大堡礁去南极圈,我想乘坐日不落帝国的船舰穿越太平洋大西洋,我不怕痢疾猩红热,也不怕触礁暴风雨,我唯一害怕的就是我这一生不能体验到何为浪漫。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是一趟地地道道的“历险”,我坐在十六七世纪那颠簸的轮船上,穿过几百年时光,抵达一个个未知的地方,船上有一名船长,几名船员,几名研究人员,一个博物学家,和两名艺术家,我一无所长,可只是陪同也让我感到无比幸福。

  可这趟旅途终究还是结束在了相机问世的十九世纪。

  书里只截取了历史上的十段历险,于是每一个故事都让我觉得弥足珍贵,毕竟就像华莱士说的,最精选的珍品绝对不能太普遍。

  =====后记=====

  1、本书插图全为手绘,目前全部收录在伦敦自然博物馆里,超级赞,真的是艺术和科学的完美融合,我准备如果有机会去伦敦的话一定要去那个博物馆把这些图的真容好好欣赏一下

  2、本书不是少儿读物,但它带我找回了小时候一个人看百科全书时那种全身求知欲都燃烧了的快感,如果有家长想买给小孩看,只是我个人建议,十岁以上较好,对世界地理有大致概念看起来乐趣更多悟得也更多,纯刷图也不是不可以,不过里面那些生物家长自己都没见过,实在很难完成“亲子教学”

  3、本文只是截取了“博物学家”这个点胡乱组织了一点读后感,因为实在太想说本书的严谨态度和科学是破除迷信的过程,又懒得再开一篇文,所以找了两个地方乱插了进去,看得时候可能和全文和脱节,大家凑合着看

  4、隐约预感这本书入围我年度十佳不是问题

  以上↑

  另,推荐相关阅读,《南方周末》在2008年登过的一篇文章:《威尔逊,最后的博物学家》

  《发现之旅》读后感(六):购买建议

  我读书速度并不快,此本尤甚,是配合地图册与谷歌一天一章才消化完的。根本原因在于博物学方面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小白,其次在区分令人眼花缭乱的地名与动植物名称时也花了很大的功夫,何况书中在提到一位人物时,时而写first name,时而改用family name,令我这早已经习惯了译制类书籍人名的人也觉得有些吃力。

  书无疑是好书,无论是所记录的这十次自然探险事件本身的价值,还是它所收录的珍贵的自然史标本手绘,都令人大开眼界并心向往之,虽然随着科技的发展,这种冒险已经永远地成为历史了,但是人们探寻新世界的求知欲与冒险精神,以及他们经历中所见识到的大自然的神奇还是感染了我。所以我才宁愿煞费苦心地去认真消化每一章也舍不得将其束之高阁。

  只是看过之后还是觉得, 此书对于对自然界生物有着强烈的热爱与探索欲的、又少有机会接触专业的博物学相关文献的人们绝对是个精致的惊喜;而对于在这方面无甚兴趣的人,若是看到好评与精致的插图而买了这本书,它的文字内容也许会让你觉得晦涩无趣,最终成为书架上一本手绘插图珍藏本.

  书的相关实拍图片请见这里: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8686130100z4h4.html

  《发现之旅》读后感(七):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这是一本让人惊艳的书,它像一首长诗一样,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歌颂了自然的美好与丰富,庄严与神奇。在一个春寒未消的午后,它带我进入17世纪末到19世纪末的那些浪漫的人类探险之旅,跟随着航向牙买加的船队,转而探索锡兰,漫游北美洲,横跨太平洋……在汉斯.斯隆爵士、保罗.赫尔曼等探险家、收藏家、历史学家和艺术家们敏感而才华横溢的发现与创作中,我而看到一个辽阔而广袤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万物和谐,生趣盎然,人类灵魂诗意栖居,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在我看来,作为现代文明的创生时期,18、19世纪真是一个浪漫的年代。贵族阶级中的一部分人富有冒险精神,是社会真正的精英,他们关心人类,发现自然,以骑士精神从事着对后世来说意义重大的探险事业。当时的学术界由于11~14世纪经院哲学遗留的影响力,人们习惯于通过抽象的、烦琐的辩证方法,基于信仰和想象假设性地对世界做出解释。而这些解释“每每以旅人在异域马虎且欠缺严谨态度的观察作为根据时,处处充斥着饶富幻想的无稽之言。(P2)” 于是随着探险事业的进行,自然主义兴起并开始指导人们的思维,本着仔细观察与演绎推理相结合的原则,他们的发现就这样促使整个知识界以更加理性和科学的态度来对待自然,认识世界。抛开政治上的野心不论,那些远航的船只给人类科学和文化所带来的,是前所未有的繁荣和丰盛。本书收录的300余帧珍藏手绘素描画作,惟妙惟肖、精美绝伦,如果没有探险之旅带画匠们亲临一枝一叶的当下,你无法想象人的笔下可以诞生出这么美好的事物,如果说对物种的发现最初以手绘素描的方式发生与呈现,它与现代的摄像技术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么可以确定的一点是,这些画作每一幅都洋溢着生命的感觉,散发着活的气息。这种由灵魂创作与灵性相通的活的气息,是现代摄影无论如何都很难达到的。

  关于大英博物馆的建立有一个流传甚广,耳熟能详的故事。即本书的主人公之一汉斯.斯隆爵士在1753年1月11日去世之际,留下了多达79575件总价值8万英镑的收藏品。这些收藏品如何妥善保管连当时的英国女王也深感棘手,一度英国议会以此为争论的焦点。幸而斯隆爵士遗嘱要求他的藏品必须维护本国利益及整体性,不可分散保管。否则恐怕现在有大部分只能在俄国彼得堡皇家科学院看到了。不能转卖,只好想出办法来,英国议会经过6个月的激烈争论,终于决定用发行彩票的办法向市民筹募资金。英国民众幻想着一夜暴富纷纷争相购买,有趣的是最后一个乞丐以编号为46885的彩票中了头奖,获得1万英镑奖金。而此次彩票发行使政府最后募得高达九万多英镑资金。于是女王批准建立博物馆。历时六年,即1759年1月15日,气势恢宏的大英博物馆正式向公众开放。并在后世成为和法国卢浮宫、美国纽约大都会博物馆并称的世界三大博物馆。本书中所展示的斯隆爵士的收藏可谓只是他的收藏中的冰山一角。然而我们依然可以从他的航程和藏品中看到那个时代的时代精神和斯隆爵士本人的卓越品质。

  在航向牙买加的旅途中,斯隆“巨细靡遗地写下航海日志,记录着他对船上日常生活,自然现象以及沿途遇到的鸟类、鱼类与无脊椎动物等的观察 (p4)”.并在麾下聚集了加勒特.穆尔、艾弗哈德斯.基修斯等惊才艳艳的艺术家们,他收藏的很多手绘素描作品也出自他们之手。令人叹为观止的是,斯隆的航船上带着包括美洲鳄和七英尺长得巨蛇等许多令人惊恐的活动物,这使得航向具有了更为惊险的情节,也为此付出了惨重代价。然而这次航行的成果如此丰硕以至于使他完成了内容丰富的《牙买加自然史》。在他的著作中,很多动植物都是第一次被命名和分类,它们首次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为世人所知。因为语言的丰富和图画的精美,使其在读者看来,每一种生物都含有诗意的成分。斯隆描述一种命名为“黑火炬树”的生物时写:“叶片状似月桂,花朵有四片花瓣”“页面平滑光亮,叶片厚…”“不如胡椒粒来得大,不过形状高雅美观…”。无论是“具有香气的长莎草”还是“会开出惊艳的黄色花朵” 的金香藤,抑或是“生长在巨大的老树树身上,倘若恰巧落在地上,它也能扎根生长”的擎天凤梨,都无不让人领略到自然造化的神奇和艺术家细致入微观察之敏锐。在描述到一种开鲜红色花朵的叫红花破布木的植物时,斯隆不无遗憾地写到:“我从来没有找到这种植物的完整果实……它长在巴彻勒先生家后方的岩岸上,离黑色大桥不远,把河岸点缀得赏心悦目(p26)”。据书中记载,斯隆将近五万册的图书收藏,包括许多插画精美之作,以其内容庞杂,主题丰富而成为当时最广泛、最完整的图书收藏之一。

  就像一句古谚说“历史是由群众创造的”一样,很多博物馆的藏品是也是由大量无名英雄努力创作的心血结晶。就像未曾听闻的画匠迪贝维尔以细腻精准的笔触画下了“皇蛾的腹面图”、“小提琴螳螂”、“小金背啄木鸟”、“孔雀”等大量素描手绘一样,当时比较清贫的画匠们也被探险船队雇佣创作了大量绘画,它们有些为政客所收藏,有些为贵族精英所收藏。几经辗转迁移,各大博物馆相互流通,画作年代久远之后,作者籍籍无名,而最后荣耀归于时代。尽管这样,本书还是最大程度地提到了很多手绘生物图画的作者本人,如游居苏里南的玛利亚.西比拉.梅里安女士,她在没有男人保护的情况下,52岁带着女儿旅行欧洲,以其极端激进的辛劳艰险的旅程,创作了大量以花卉与昆虫为主题的绘画作品。这些让人赞叹的人物,进行了历史上最为单纯的生命探索。他们本人对于世界没有野心,只有好奇和兴趣,带着一颗求知的心前往冒险的旅程,探索未知的世界,也因而他们笔下的动植物画作平和、静美、雍容华贵,舒展着生命的鲜活。它们有发芽,有成长,有衰败;有枝叶,有花朵,有果实,静谧而美好。

  早在1919年,德国思想家阿尔贝特•史怀泽就在斯特拉斯堡的布道中提出了“敬畏生命”的原则,他说:“我们生存在世界中,世界也生存在我们之中。这个认识包含着许多的奥秘。……如果我们能深刻地理解生命,敬畏生命,与其他生命休戚与共,我们,我们怎样使作为自然力的上帝,与我们所必然想象的作为道德意志的上帝、爱的上帝统一起来?”我想正是追索这个问题的答案上,《发现之旅》是本值得一读的好书,因为正是它,为我们提供了答案。

  《发现之旅》读后感(八):叹为观止

  原本只是抱着那么一点点好奇心开始阅读这本书的,对于自然探险,我不能说很热衷,但是自己很喜欢自然风景,喜欢一部分样貌还算温和的生物,而对于部分不洁或者凶猛的动植物是比较排斥的。及至阅读前几个章节,我已经开始慢慢欣赏探险者们所保留下来的杰作啦!那个时候,大部分能够以博物研究作为爱好的人源自上层的贵族,不乏资金,所以甚至有人愿意自掏腰包参加旅行探险。当然时至今日,也还是有真正的爱好者愿意“以身相许”的。

  令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探险者是费迪南德-鲍尔,他是挑战者号上的随船画家,以其精湛的笔艺留下诸多精美的动植物作品。他对植物的绘画不仅包括整体图,更包括了花朵、种子等细节图,如果书中那么多颜色逼真的作品真的都是出自那个年代(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话,那么我也只能再次赞叹!想象一下,他们对于很多动植物的记载,限于时间和繁多的种类,最初只能留下大致轮廓,航行结束后的整理过程中才能完成终稿,如果不是凭借完整仔细的观察记录,有条理的收集,这些作品实在难以完成。而鲍尔却完成得那么出色!

  另外一位让我记忆深刻的博物学家是华莱士。虽然达尔文是我们从小到大熟知的名字,但是在这里我却看到另外一位同样对自然选择理论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学者。当然达尔文也没有做得如何不够风范,只是我欣赏华莱士对于名利的淡泊,后来他的植物研究工作进展顺利,谁还在乎首创者的名号呢?或许不在其位,不能感受他们的豁达吧。

  《发现之旅》读后感(九):书评汇总

  来自 陈鑫 Readmore 读书三余 | 视觉上的一场饕餮盛宴——《发现之旅》

  《发现之旅》读后感(十):永恒的点与短暂的线

  ————瞬间的思维,也可行至永恒。拥有一个着实的幸福点,是多么值得庆幸的事。

  实事上,想说的并非此书。只是,原书过于cool,以至不怎么想推荐,哪怕是点点的影响。

  促使我不得不写下的,一个看似不是解答的解答。起源于,将百科全书,用无数数编写的形式,记录到一牙签上,理论上是可行的。即是,瞬间的思维,也可行至永恒。拥有一个着实的幸福点,是多么值得庆幸的事。

  cool,为冷酷悲凉,为想象非凡,如同以往一般,偏凄厉的美,总无法耐着看到底的。于是,处于似懂非懂的状态。

  在同一作者,早期的另一部作品中,写到生命是牙签般,一段微短的光源,两头覆盖的是无边的黑夜。似乎是作者自身由境到尽的过程,似乎我懂了点什么,实事上,我还是不懂。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