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rn to Run》的读后感10篇
《Born to Run》是一本由Christopher McDougall著作,Knopf出版的Hardcover图书,本书定价:USD 24.95,页数:30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Born to Run》读后感(一):《Born to run》
这是一本有关跑步的书,但却处处充满着和生命意义密切相关的哲学。
所谓的现代文明发展到现在,让我们失去很多本源的东西,包括精神的、肉体的。被“文明异化”了的人类,如何摆脱形形式式的“变态行为”,是所有有识之士都非常关心的问题。向我们的祖先学习,回归人的本源,不是为一条非常好的出路。
其实,人天生就是一个跑者,可现代人有几个能跑?看看街道上大肚腩的比例就知道了。
其实,人天生就是一个自然敬畏者,可现代有几个人能做到?看看那学掠夺自然好不怜惜的人就知道了。
其实,人天生就知道和自然的和谐相处之道,可现代人有几个能做到?看看那些满地球的白色垃圾和被恶化的生态环境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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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可以列很多,可列得再多,也是白搭,因为只有至上的跑者才能真正领悟这些本源的东西。
《Born to Run》读后感(二):人类这么屌,怎么能不跑
少女时期的我曾经放过一些豪屎壮屁,其中比较突出的一个是:老子这辈子绝对绝对不运动。在那会儿的我看来,跑步这么无聊的运动大概只有几类人会干:运动员、胖子、失恋者以及脑子出问题的人。一说到runner,我脑海里就会浮现几个词:红奶头、汗臭、烂膝盖。然而自从我自己开始跑并成瘾后,这个豪屎壮屁每天都会把我的脸啪啪啪打出无数个红肿。
这书吧,从我跑第一个五公里开始就卧在我的床头,断断续续四个月才看完。之前以为是个关于lost tribe of distance runners ,后来才发现其实是lost techniques of persistence hunting。
作者Christopher McDougall自己是个运动伤害的患者,饱受跑伤的折磨。有次他被派去墨西哥公干,无意间在报纸上发现有个奇葩人类遗珠品种,掩藏在美国怀俄明州和科罗拉多州之间的马德雷山脉。这个神秘部落里的人个个都是骨骼清奇的长跑健将,能在一定的时间内不穿鞋袜裸足跑完整个部落山脉,跑龄能持续到非常年老以后(在一般人都需要坐轮椅的时候)。
于是我们带着满身伤痛的好奇宝宝兼男一号McDougall就出发去找这个部落,探寻“卧槽我才跑了几年就快残了,他们跑了一辈子怎么就没跑伤”的奥秘。但这个地儿还不太好找,一路那个凶险啊,连滚带爬地穿过了路上的毒品种植基地。
我一生推这书的理由在于,它不仅仅讲的是关于长跑这事儿本身,还穿插了跑文化,跑社会,跑瘾和跑进化。比如极限马拉松是里程和耐力要求都比普通马拉松要高很多的运动,McDougall很疑惑这么变态的运动是怎么出现的,于是他就找啊问啊刨啊,才发现这运动就是从这开始,参与者越来越多才让它变得出名的。
这书还有个最让人三观崩裂重组的观点就是:科学证据显示人类一出生就很屌,天生是长跑动物。我们头骨背后的颈韧带就是为了让我们在跑的时候能保持颅部的稳定。运动界有个争执多年的概念“persistence hunting”,就是用来支持这种论点的。
两条腿跑当然也有劣势,自然没有人家四条腿的跑得快,但咱呼吸系统更高效啊。人类还有着牛逼的汗腺,让人不至于跑着跑着就因过热而歇菜。或许人类没法在短时间内跑赢一头羚羊,但是人的持久力强啊,跑着跑着就把它给跑死了(怎么讲到这儿感觉好像没什么可信度。)有一章里还说到人类进化不是为了穿着东西跑的,那些运动厂家生产出来的宣称减震护膝功能的跑鞋只会让人类跑的功能退化,比赤足跑还容易受伤,大自然对人类足部的完美设计可不是为了穿鞋的啊。
另外一个吸引人的点就是传说中的“运动精神”。刚不是说了么,我之前一直觉得“生命在于静止”,着迷运动的人大概是疯了。但这本书里写到的一些极限马拉松选手真是让人不服不行。比如上了年纪的长跑者Jack Kirk, 因为太好奇资料又太少,还特意去搜了下他,洋洋洒洒的履历真是给跪趴了。还有一个赤足跑的选手,从来就不穿鞋,一辈子光着脚丫子飞奔。
在旅途中,男一号遇到了书里的男二号Caballo Blanco,这哥们儿比他还奇葩,拿铜峡谷当自个儿的家了,一直想把超级赛亚人和极限马拉松选手组织起来弄个声势浩大的长跑比赛,还别说,最后真给他组织成了。最后一次比赛是在莱德维尔小道的100公里极马,由塔拉乌玛拉赛亚人正面挑战极限耐力跑女王安•泰森,融合了冒险和运动精神的一章,尼玛看得我的一颗敏感公主心眼眶发热。
为什么喜欢跑步?在我,大概就是享受那种存在感,方寸呼吸间的存在感,fuck anything的存在感,睥睨天下的存在感,老子就是牛逼的存在感。
《Born to Run》读后感(三):缅怀Born to Run的简体版翻译者严冬冬
7月9日,严冬冬在西天山登山时遇难。他生前的最后一本译作《天生就会跑》将在两周后印刷。
他的翻译还包括《三杯茶》、《极限登山》、《登山手册》等23本著作。
他在翻译《Born to Run》时向我问起了一些美国越野跑者和赛事的名称,所以我才知道了这本书的简体版即将出版。
http://sports.sina.com.cn/z/yanddmourn/
《Born to Run》读后感(四):给自己找一片自由的天地
一开始买本书,只是一时兴起赶个国内跑步热的潮流,一放就是大半年没拆封。这次终于拿了起来,感叹我竟然把这么好的书搁置了许久。
虽然本书有提到一些跑步的知识和技巧,但我从书中读到的并不仅限于跑步,更多的是生活。
“跑步是自由的”,是的,对于热爱奔跑的跑着来说,抛下一切生活中的烦扰,不受约束的尽情奔跑时他们对心灵自由的追求。不局限于场地,不受制于装备,不畏惧于困难,自由奔跑,梦做翅膀。而对于我们每一个人而言,都需要有一份自由,来让自己剥离于这个纷纷扰扰的世界,享受一份宁静和自由。这些自由也许是沉浸在美妙的音乐旋律中,让心跳和轻快的节奏相得益彰;可能是一个人一个包,游历在山川湖海之间,让心感受不同的环境,体验不同的颜色;也许存在于笔尖,在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对人生的思考和对生活的感悟。
生活已经充满了艰辛,也请给自己一片自由的天地。
《Born to Run》读后感(五):What I'm talking about when I say I'm a runner
人们为什么跑步?各有各的理由。曾经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有人会自虐到用跑马拉松这种方式来惩罚自己。直到后来,我也成了runner中的一员。我跑步的理由很简单,最初只是为了获得肾上腺素而已。都说aerobic exercise was a powerful antidepressant,为何不试试呢?再加之,大汗淋漓的自我折磨更是正合我意。从没跑步超过三千米的我渐渐能跑十公里了。后来一发不可收拾的就上瘾了。期间也有中断数个月,只是因为懒和更加depressed。有时我在户外跑,美国有很多的runners和cyclist,大家相对跑过时都会点头微笑示意一下,空气清新晚霞绚丽,即使不能如我所愿在海边跑步,这样的景致也算不错了。Arizona作为美西边境,地理风貌和气候与书中所写的copper canyon几乎一样。除了冬天和初春,在户外跑步真是炼狱,光走路就会把你走晕了,有次不小心光脚踩到了地上差点烫死我!
有时我在室内跑treadmill,有时听TED,有时听Dave Ramsey的podcast,有时也会听daily audiobible。脑子里充满了各种声音,有时简直要抓狂了。沉闷中自己对自己大喊一声shut up,跑起来吧。正如作者所说:the way running unites our two most primal impulses: fear and pleasure. We run when we’re scared, we run when we’re ecstatic, we run away from our problems and run around for a good time.And when things look worst, we run the most 美国的几次distance running复兴都与经济萧条期或者类似911的国家灾难成正相关,实在是很有意思的观察。
或许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是这两句话:
1. “When I’m out on a long run,” she continued, “the only thing in life that matters is finishing the run. For once, my brain isn’t going blehblehbleh all the time. Everything quiets down, and the only thing going on is pure flow. It’s just me and the movement and the motion. That’s what I love—just being a barbarian, running through the woods.” 已经上路了,就不能选择退出,我不需要 be the fast. But I’d better be fearless.
2., Scott发现了ultraunner最厉害的武器:instead of cringing from fatigue, you embrace it. You refuse to let it go. You get to know it so well, you’re not afraid of it anymore.这和我某天在跑步时听到TED里Brené Brown: The power of vulnerability的精髓不谋而合。不要否认与拒绝vulnerability,而是要拥抱它,承认它,学会与它共处。前几天读了一本颇有意思的绘本:I have a black dog。作者把depression比做black dog,时不时的出来欺辱威吓压制主人,但anyway,我们总要学会牵着它的绳子, because every time he does, I handle him better. I get him more under control.” Once the Beast arrives, I knows what I have to deal with and can get down to work. 是的,很累,大可以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起来了,没有人逼你,这是自己的战争,这是自己的人生,这是自己的选择。
you had to become a strong person before you could become a strong runner.
本书整体不错,读起来蛮轻松有趣,只是中后部有点拖沓和过于distracted了,美中不足。
《Born to Run》读后感(六):Run like Ann
orn to Run 里的 Scott, Caballo, Jen, Billy, Barefoot Ted, The Writer, Eric, 所有的Tarahumara Runners, The Ultrarunners我都非常喜欢。特别喜欢Ann Trason, the thirty-three-year-old community-college science teacher, sort of short, sort of slender, sort of schlumpy, sort of invisible behind her mousy-brown bangs—sort of what you’d expect, basically, in a community-college science teacher. Until someone fired a gun.
对我来说,Ann是典型的Born to Run People. 她是享受比赛的。她、不得不跑步,而这里的“不得不”又如庄子的“不得已”般美丽:)
orn to Run这本书里,文字夹点粗语,完全跟正常人讲话似的,粗而美丽^^ 作者手舞足蹈,文字表情丰富,谈话极其煽动地把人带进“A Hidden Tribe, Superathletes, and the Greatest Race the World has never seen”的世界里,让人完全沉浸在另一片自己未曾感受过的世界,心里被丝丝的,人家故事里透出来的跑步的魅力感染到。
有些人不是为了跑步而跑步,他们是跑步着,生活着。这本书慢条斯理地,引人入胜地,描述着这些必须用气喘吁吁的、激烈跳动的心去感受生活的人。从头到尾把这本书读完的人,除非心脏特麻痹者除外,应该都有少许的心潮澎湃的,个人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