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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雅的疯狂经典读后感10篇

2018-02-20 20:38: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文雅的疯狂经典读后感10篇

  《文雅的疯狂》是一本由[美] 尼古拉斯·A.巴斯贝恩著作,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69.00,页数:58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文雅的疯狂》读后感(一):岂止文雅的疯狂

  文/周运

  美国记者巴斯贝恩关于藏书的名作《文雅的疯狂》新近翻译为中文出版。权威的《善本、写本的图书馆学》杂志1998年第一期的一篇文章曾把它同曼古埃尔《阅读史》一起列为图书馆员必备书。

  古典时期

  《文雅的疯狂》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回顾历史上的著名藏书和书痴事迹,第二部分是用新闻纪实的体裁写的当代著名藏书家和书痴的访谈,作者写得丰满生动,颇可看出现在美国藏书家的品位和收藏方式,也是此书最有价值的部分。而第一部分藏书历史回顾的材料和脉络则相对单薄些。

  蒙森在《罗马史》里谈到,公元前一世纪以后的罗马,卖书成为体面职业书店成为文人聚会之所。读书成为时尚,甚至成为狂热。宴会时要朗读,出行要带书读。常见高级军官在军营里拿着希腊色情小说政治家在元老院拿着哲学书。因为畅销,西庇阿的书页越少,价钱越贵。对于古罗马贵族豪奢的藏书之举,尽管西塞罗、琉善等人对此嘲讽,而据学者约翰逊(W illiam A .Johnson)的最新研究,认为当时绅士学者就要借书与人,知识共享,文人雅士要通过学问作为晋升之阶,以侧身于罗马上流社会。而公元二世纪最著名的爱书人莫过于葛琉斯(G ellus),他留下一部温馨的博学之作《阿提卡之夜》,冬夜漫漫,谈文论史,以销永夜。其中有当时古旧书业栩栩如生画面。书店里销售维吉尔、恩尼乌斯、加图、西塞罗等罗马作家的写本,图书馆里可供猎书客阅览亚里士多德等人著作。最令人难忘的就是该书2.21一节里,他们几个希腊人和罗马人渡海到皮拉乌斯,夏夜海波平静夜空明洁,他们在船尾望着闪亮星星,谈论星座和词源。这是一群热爱阅读和学问的高贵的人。有个研究学者特意提到在伦敦大学瓦尔堡图书馆,葛琉斯这书是放在百科类的。

  对于亚历山大图书馆最后毁灭的结局,巴斯贝恩引用了修正过的说法,认为是公元640年,奥斯曼帝国军队占领亚历山大城后,在哈里发奥马尔命令下焚毁了当时本笃会的蒙特卡西诺修道院的藏书,还用羊皮纸的书籍来烧水取暖。而据伯纳德·刘易斯(B ernardLew is)考证,这个亚历山大图书馆被奥斯曼土耳其皇帝焚毁的神话,都是传说而已,实际上图书馆因为内战,在埃及被奥斯曼征服前已经消失了几个世纪,而且羊皮纸是烧不着的,更别说拿来取暖了,所以这就是一个以讹传讹的说法(W hat H appened to the Ancient Library of Alexandria?,M ostafa El-Abbadi等编,Brill出版社2008年版,pp.213-217)。

  文艺复兴初期

  经历了蛮族入侵、西罗马灭亡,以及中世纪基督教会的漫长时间,很多古典文献都尘封在修道院里。而十五世纪中叶君士坦丁堡的陷落,又是古典书籍的一次浩劫,不过随着希腊难民大量涌入意大利,又带来了丰富的古书写本和语言人才

  而当时著名诗人和学者彼特拉克与薄伽丘1350年在佛罗伦萨的会面,是他们人生中重要事件。直到二十四年后彼特拉克去世前,他们并肩工作,共同创造了文艺复兴,也带来了经典古籍的新生。他们能读古典拉丁文,可是要找到可以阅读的本子啊,而大多只闻其名未见其容。彼特拉克告诉薄伽丘,这些名作的很多文本都深深掩埋并遗忘在修道院图书馆里。他们到南欧旅行,一起调查档案,翻阅古书。就这样彼特拉克发现了西塞罗的大量书信,本来传说它们已失传了。而古希腊语又成了问题,彼特拉克知道没人能读,他自己所学也收效甚微。彼特拉克在1375年1月10日一封信里为自己终于拿到一位拜占庭使节送他的荷马希腊文写本而欢欣雀跃,可他没有成功学到足够的希腊文可以阅读荷马。他跟薄伽丘提出这点,薄伽丘是靠皮拉托(Leonzio Pilato)的帮助学习古希腊语。在薄伽丘的运作下,皮拉托1360年被任命为佛罗伦萨大学希腊语讲师。皮拉托在拜占庭待过一段时间,那里很多人仍可以读古希腊文,荷马和其他古希腊作者作品的写本也可见到。皮拉托所懂的希腊语足够把《奥德赛》和《伊利亚特》译成粗糙的拉丁文。这是荷马史诗的首个拉丁译本。薄伽丘会一点儿希腊文,当他带皮拉托和他的《伊利亚特》译本来见彼特拉克时,后者跪倒在这两位访客面前,以感谢他们伟大天赋,而他们的声名远远在他之下。当时意大利人学习希腊文以便达到可以自如阅读文本的水准是多么困难,因为缺乏有天赋的教师系统的语法教程(直到一百年后,拉斯卡利斯[Constantinos Lascaris]于1476年出版了第一本希腊文法书,后来译成拉丁文供欧洲人学习古希腊语),往往学习新语言的热情就这样被消耗殆尽。因此皮拉托的到来无疑给他提供了一个学习的机会,由此可想彼特拉克的激动。从1361年起,人文主义者的希腊研究持续了三个多世纪。

  巴斯贝恩提及佛罗伦萨洛伦佐图书馆是在尼克利(N iccolò N iccoli)藏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其实尼克利的藏书一部分是靠抄写波焦(Poggio Bracciolini,1380-1459)发现的写本来供应。他给波焦的写工们提供抄写的纸张,有一次因为纸张没有及时送到,惹得波焦在信里对他破口大骂。意大利文学者们在波焦带领下,仅仅在十五世纪的头四十年里收集到了现今所知的几乎所有的拉丁经典作品。学者兼书商奥利斯帕(GiovanniA urispa,1376-1459)1423年回到意大利,带回来238部希腊异教书籍,这是一座由最好的古希腊作家组成的图书馆。而这些写本就是近代大量印本书籍所依据的底本,所以对于奥利斯帕藏书的重要性怎么估价也不为过。到君士坦丁堡学习过的著名学者菲勒尔弗(Filelfo,1398-1481)藏有40部希腊文书籍,是当时私人藏书的代表。在纸草文献发现前,古希腊作家两千位,130位作家有完整作品存世,127位存残卷,不过百分之十几而已。这些西方古典文献的保存主要依靠波焦和奥利斯帕等爱书人的不懈努力

  著名爱书人和冒险家米兰多拉的乔万尼·皮克(Giovanni Pico della M irandola),1494年11月死时留下1100多部藏书,其收藏可以与同时代最大的私人藏书家红衣主教贝萨里昂相比。其中157部希腊文书籍,124部希伯来文、阿拉姆语和阿拉伯文书籍。当时医学人文主义者尼古拉·莱奥尼塞诺价值极高的藏书,也不过只有345部,希腊文书籍117部。而其他普通学者的藏书不过50部左右,皮克无愧于当时的私人藏书之王的称号。皮克是全意大利最富的人之一,因而有藏书的雄厚财力。康帕内拉悲哀地指出,与他自己的贫穷和缺少藏书相比,皮克有能力获得自己需要的所有的大量材料。实际上康帕内拉认为,皮克苦苦迷恋于人类之书而让他对自然奇迹上帝之书视而不见

  印本书时代

  15世纪中叶印本书的发明,带来了至今已五百年的印本书世界。不过写本藏家鄙视印本书,一如现在有些纸本书读者鄙视电子一样。乔治·斯坦纳讲过一个伊拉斯谟的故事:他暗夜里回家,路上偶然看到泥里有一小块印本书残片,他弯腰捡起,感激地惊叫着把它放到闪烁的光亮里。这就是一个奇迹,带着印本书的新奇惊喜。而他制定自己《全集》的出版计划时,要拿出一大笔钱选定了一个校对的“梦之队”,包括学者莱纳纽斯、格雷纽斯等人。他们都是瑞士出版界的顶级校对,莱纳纽斯更是文艺复兴时期最高级别的校对,请他们监督编辑工作,以尽量确保将印本书对他声誉的损害降到最小。因为与写本相比,他对印本书还不放心。

  可事情往往转折得太快,文艺复兴时期因为拉丁译本的大量出版,希腊原文本反而不被重视,有人这样说:“如果这些作品都转让给我们,那我们将不再需要希腊文藏书了。”15世纪早期,拉文纳的乔万尼说:“如果你尽用雅典希腊语说话,我会认为你是野蛮人。除非你有希腊文写本并把它们翻译过来。”,短短五十年,到1500年大部分古典希腊作家的作品都有了拉丁译本。狄奥根尼·拉尔修的《名哲言行录》1433年翻译出来,并于1472年出版,而希腊文本迟至六十多年后的1533年才出版。阿里安的《亚历山大远征记》约1440年翻译,而希腊文本到1535年才出版。阿庇安的《罗马史》1477年出版,希腊本到1551年还没出现。狄奥多鲁斯(DiodorusSiculus)第一卷的波焦拉丁译本1472年出版,要等到1559年才见到现存的希腊本。而很多希腊原本在誊抄后就被抛弃了。豪斯曼对于古籍校勘的一句话是:“一次误订,其罪过甚于谋杀。”而直接把原始写本扔了,又是多大罪啊。

  随着印本图书的市场普及,欧洲中下层民众也获得识字与阅读的能力。启蒙运动研究者确信卢梭时代日内瓦工匠们有非凡的读书能力,有的学者披露了与卢梭同时生活在库当(Coutance)街的这些工匠拥有的书的名字,几人有古代史书籍,如维吉尔、西塞罗、塞内加、荷马、修昔底德、萨鲁斯特等人的作品,两人有马基雅维利、洛克和贝尔的书——— 这些书旨在启迪对共和主义者美德自由欣赏。尽管没有证据表明伊萨克·卢梭买过这样的书,而据让-雅克本人说,他读过父亲从叔爷伯尔纳牧师书斋里拿来的书,他的地位显然在一个工匠之上。

  富人藏好书的时代

  法国大革命以后,藏书习惯走入寻常百姓家,图书价格一般知识阶层也可以负担得起,约翰逊博士因而发明了“普通读者”这一概念。欧洲的图书中心有:德国莱比锡,法国巴黎,还有英国伦敦的老邦德街:这个所在是伦敦古旧书业的中心地带,当时著名的书商和拍卖行如索斯比在新邦德街。周边分布着众多顶尖的西区书商,如夸里奇在格拉夫顿街,马格斯在康德街,艾利斯在新邦德街,多贝尔在布鲁顿街。而买不起书的读者可以阅读大英博物馆阅览室、咖啡馆社区教堂、租借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藏书,读书改变了很多普通人命运。十九世纪中后叶到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是欧洲旧书业的最后辉煌。不要说那些著名藏书家的故事,就是普通工薪阶层,只要有毅力眼光也可以聚集起可观的藏书。

  现在善本书的收藏完全成了富人们游戏,所以《文雅的疯狂》第二部分所采访的那些美国藏书家,哪一个不是亿万巨富,即便如窃书大盗布隆伯格家里也是。而20世纪初,那些摇篮本的估价,还是一个普通爱书人买得起的,而现在这些珍本书只好去拍卖行或博物馆,隔着玻璃窗去看了。如一部包括古希腊的阿基米德《方法论》、《论浮体》等著作的羊皮纸写本,大约抄写于950-750年前,1899年由丹麦语文学家海伯格(JohanH eiberg)鉴定出来,1998年在纽约佳士得拍出了200万美元的价格,而雅典政府出价190万而落败。因而我们升斗小民,还是在对人家欣羡之余,回去安心读自己的普通书吧。美国历史学家彼得·布朗说,他希望书给学院外面的人读,而不是给牛津那帮在图书馆里昏昏欲睡的教士读。所以他的书交给英国费伯(Faber)出版社出,而不是在大学的出版社。有这样的作者,我们普通读者有福了,物美价廉的普通书至少可以藏些的。因而巴斯贝恩这本关于藏书的纪实作品,尽管信息丰富,还是可敬而不可爱。而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初那些书话作品,如吕叔湘先生翻译的诺伍德《书太多了》一类英国爱书小品,因为富于情趣人情味,满是书卷气,读来可以怀怀旧,更值得时时拿来翻阅。

  [延伸阅读]

  《古希腊罗马的图书与读者》,(英)弗雷德里克·G .凯尼恩著,苏杰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 0 12年8月版,3 6 .0 0元。

  《书籍的秩序:14至18世纪的书写文化与社会》,(法)罗杰·夏蒂埃著,吴泓缈、张璐译,商务印书馆2 0 13年7月版,35 .00元。

  《藏书的乐趣》,(德)乌尔夫·D·冯·卢修斯 著 ,陈 瑛 译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 0 0 8年5月版,34 .00元。

  《书史导论》,(英)戴维·芬克尔斯坦、阿里斯泰尔·麦克利里著,何朝晖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5月版,36 .00元。

  来源南方都市报

  http://epaper.nandu.com/epaper/C/html/2014-11/02/content_3337263.htm?div=-1&bsh_bid=521003844

  《文雅的疯狂》读后感(二):那些和书有关的“文雅疯狂”

  从书籍诞生两千五百余年以来,从来就不缺和“书痴”有关的故事,他们身上那种永恒的爱书之情,在《文雅的疯狂》一书里又一次得以展现。和以往热爱纸书的“书痴”们不太一样的是,本书的作者也注意到了网络的便利已经开始改变了人们找寻图书的途径,甚至开始改变图书的存储方式。在未来,愿意手握珍本古书、感知其温度的“书痴”还会像过往岁月里那样多吗?这是一个询问起来多少有些令爱书之人伤感的话题。

  确实,不是每个“书痴”都能有像比尔·盖茨一掷千金(3080万美元)购得《哈默手稿》的能力,但是在这个纸书和古书依然大量存在的年代,就让我们再一次跟随着《文雅的疯狂》以及书里面的故事,重温那个和书有关的嘉年华。

  莎士比亚戏剧集受偏爱

  尼古拉斯·A·巴斯贝恩的《文雅的疯狂》,内容远达古希腊古罗马,近至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是一部让人眼界大开的“论书之书”。巴斯贝恩从文献和实地采访中获得大量资料,记录下这些为古书豪掷千金的藏书名家。他还写过几本“藏书话”,如《永恒的图书馆》、《疯雅书中事》,但数这部体例最大流传最广,还曾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非虚构类提名。

  比尔·盖茨花费3080万美元买下达·芬奇的72页手稿当然是特例,但许多藏书家为一本书花费数十万至数百万美元则俯拾即是。普遍的模式是,某个富翁通过一笔钱买了某些珍本,随后将它们拍卖,让这本书的价格更昂。珍本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书籍是古登堡初版《圣经》和对开本莎士比亚戏剧集,从中倒可以看出藏书家们的某些文学喜好(因为大部分是文学书)。

  爱书人的兴味永远不减,他们在搜罗藏书的同时也促进了知识的传播与重新发现。古埃及著名的亚历山大图书馆自不必说,效仿彼特拉克的波焦·布拉乔尼对卢克莱修《物性论》的发现影响了后代无数学者,殖民地时期美国的藏家搜罗本土文献,更是对美国文化自主性的有意识探寻。藏书家霍根选择在去世后拍卖他的珍存善本,因为“与书神交,与书相亲,此中有圣意存焉,书乃良辰好友,若囚书于无爱无情之地,长眠不醒,窃以为不可也”。儿子哈里·威德纳在泰坦尼克号上遇难后,威德纳夫人专门为他在母校哈佛大学建了一幢藏书楼,她说“图书馆建好后,我希望把所有藏书都安置在那里。这样我会倍感幸福,我心中明白这是按照儿子的心愿来做的”。如今哈佛大学藏书1280万册,威德纳图书馆占其四分之一。

  以藏书留“文名”者在所多有

  许多藏书家都在大学里设立自己的专属藏书室或出资修建藏书楼,让藏书得以在身后保存,书籍永流传,因为知识永恒,它们对这个世界的研究永远不会过时。相比广泛购买的藏家,我认为收藏某一类书籍的藏家更有意思,他们爱好的种类各不相同,但汇集到一起就可以展现出在收藏书这方面,人们可以多么具有想象力。

  阿伦·兰斯基尽一己之力收藏意第绪语书籍,以拯救这门濒危语种,本以为仅有几万本的容量,结果竟搜罗到一百多万本,而且还以每周一千本的速度增长。在实体书之外,他还打算建立意第绪语词汇数据库。匈牙利移民路易斯·绍特马里二世是桂冠名厨,在芝加哥经营一家每周只出售五顿晚餐的餐厅,年收入可达百万美元。他在晚年无偿将收藏书籍和烹饪用具捐出,还说“夜里我还会流几滴泪,但爱书,就得那样做啊”。更不用说本书记载的专门收集某个时间段(六千位当代美国作家)、某个人(林肯或福克纳)、某个领域(医学或情报学或儿童文学)、某种形态(“未校本”书籍或“不像书”的书)的书籍之藏家了。

  这些藏家为富而仁,慷慨贡献自己的珍藏,与此相比《书林怪客》篇里惺惺作态的“卜斋友”倒显得有些无聊了,这是一个喜欢包装自己的神秘富翁,他似乎有相当深厚的知识和精绝的鉴赏力,但从不显露真实身份,言行带着自我满足的虚荣。至于第十三章偷书的雅贼布隆伯格,虽然声称偷书是因为爱,从不将其卖掉换钱,但我觉得雅贼不雅,本质上还是占便宜的自私之举,因为他破坏了文献的完整,让书籍的研究价值大大折损,这损失比收藏本身更难以估量。

  这就是藏书的世界,人性总是趋利的,价值陡增的古书带来巨大的利益,窃书的“雅贼”当然是少数,留名的私心则在所多有。亨利·E·亨廷顿说“世人生生灭灭,书籍却可永存。要想盛名不朽,集藏一批珍秘善本正是无上的稳妥捷径”,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通过藏书留下“文名”的好处可谓一举多得。将藏书无偿捐献给大学和研究机构,建造藏书楼等行为,促进了书籍的保存与传播,所以这点私心也无伤大雅了。

  部分私人书店因网络冲击而关张

  在书里只显露出萌芽,尚未蔚然成风的一点是:网络的发达让藏书、寻书、访书变得更方便,因此一些著名的私人书店也因为网络冲击而缩减甚至关张,这些书店本来是为客户代理订购藏书的重要媒介,因为他们对于书目研究非常专精。巴斯贝恩在2012年的序言里提到,洛杉矶的韦恩斯坦兄弟的“传统书店”因为购销方式的改变而结业,另起炉灶开了间小书店;创办于1905年的道森家族书店清仓甩卖后停业,只在网上做珍本书业务,场地做出租使用。旧书业会不会因为网络和储存方式的改变而受到冲击?这些珍本古书,仅从描述就能感知其温度与美,若从此渐渐隐退,被新的存储方式代替,将是多么大的损失!

  本书最好先读正文,再读1999年版和2012年版的序言。作者在序言里记述了书中一些人后来的故事,所以读起来能够前后贯通。这是一部“藏书家的目录学”,因为关于藏书人与版本鉴赏的内容让我想到中国与之对应的目录学、版本学和文献学。中国的私藏家不似西方有完备的拍卖代理系统,书籍多由私访而得,因此特别看重藏书的私密性。但也有一些比较豁达的藏者能够敞开书库散布,这点和西方倒是相通的。明代的李如一说:“天下好书,当与天下读书人共之!古人言匹夫怀璧为有罪,况书之为宝,尤重于尺璧,敢怀之以贾罪乎?”明人章懋说:“俟我有力,当为刊而与众共之,不敢私为一人所有也。”

  以藏书见证历史、延续文化

  藏书研究可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益处远不仅限古书本身,这在《文雅的疯狂》中也能获得证明。任何类型的书籍只要足够丰富,都是历史活的见证。比如书中提到的匈牙利厨师绍马特里晚年的烹饪和食品类藏书,这些书——“食物进化与饮食文化是人类学;食品种类及其种植地是农学;食料的进出口是经济史;人类对食品的看法是民俗学;艺术家与作曲家怎样处理食物是文化史;食疗则是医学史”。美国儿童文学家贝琪·B.雪利自陈:“如果能够记录有史以来美国青少年读了什么书,就能多少弄清楚社会发生了什么事情。大家怎样对待青少年,他们为青少年做了什么,过去有什么禁忌,南北战争时期对待双方的态度”。

  藏书之美不仅包括书籍本身的艺术性,它们主人的无私与慷慨、搜书的决心与研究的精当同样让人喟然称叹。因为几百上千年都有这些“专业的业余者”的努力,才会让文化的脉络存续。浓烈的兴趣和宽裕的经济能实现购置喜欢书籍的梦想,这是每个好书者梦寐以求的愿望。藏书是文雅的疯狂,虽然吾等囊中羞涩,但在纸上卧游一番,阅读这些对书籍痴狂到如此的藏书人,也足以大开眼界,乐趣多多。当买书如山倒而不由得愧疚无暇阅读时,看着这些“土豪”们一掷万金购买毕生可能都未曾“读”过的稀世珍本,心里会感到些安慰——因为这才是“屯”书的至高境界!

  ■ 书之爱

  (以下内容摘自《文雅的疯狂》一书)

  1 十九世纪英国艺术家、诗人丹蒂·加布里埃尔·罗塞蒂的妻子伊丽莎白死于1862年2月,终年29岁,罗塞蒂把一束诗稿放到亡妻墓中,但七年之后,罗塞蒂悄悄授权伦敦花花公子查尔斯·奥古斯塔斯·豪威尔挖出亡妻的棺材,取出昔日埋下的诗稿。在1869年8月16日的信函中,罗塞蒂警告豪威尔:“我要求对所有人均须绝对保密,切勿让此事成为话柄。”然后又许诺:“若能寻回书稿,会尽可能赠予最佳画作。”在1869年10月13日罗塞蒂写给弟弟的家书中他写道:“棺内随葬品皆完好无损”,虽然那本诗集“全湿透了,须多次浸泡消毒。”他承认“真相总会泄露”。1870年,他出版《诗集》,其中几首诗歌正是来自从海格特墓园亡妻坟中挖出的诗稿。

  2 十七世纪佛罗伦萨人安东尼奥·马里亚贝基猎书欲之大,时人目为“书饕”,他的名字如果拼写成拉丁文是Antonius Magliabechius,变换字母得到Isunus bibliotheca magna,意为“他本人就是一座大藏书楼”。1673年,托斯卡纳大公科西莫三世委任他为宫廷藏书楼主管,余下的四十一年,马里亚贝基“寝馈于藏书楼,无日不欢”。他天生好记性,大公曾问起能否获得某珍本,他说“此书是孤本,现藏于君士坦丁堡的苏丹藏书楼,在进门的右手边,第二个书架的第七本便是”。他死于1714年,当时他坐在藤椅上,膝上摊着一本书,“浑身肮脏,衣衫褴褛,但是幸福不亚于王侯”,他在遗嘱中要求把自己购置的三万本藏书捐给佛罗伦萨市永久供公众免费使用,奠定了今日佛罗伦萨图书馆的基础。

  3 1912年,藏书家哈里·威德纳在泰坦尼克号中遇难,母亲决定为儿子在母校哈佛大学捐一座纪念馆,将新购珍本和儿子的藏书3300本悉数捐赠。1913年6月16日,威德纳夫人穿上黑裙放下了奠基石,两年后,毕业典礼上举行了新楼捐献仪式,如今哈佛大学总藏书量多达1280万册,威德纳图书馆占四分之一,依然是哈佛图书馆系统首要库房。图书馆竣工前一年,她说:“我希望把所有藏书都安置在那里。这样我会倍感幸福,我心中明白这是按照儿子的心愿来做的。”

  4 1994年11月1日,达·芬奇的72页笔记手稿以2800万美元成交,再加上拍卖行收取的佣金,总共高达3080万美元。神秘买家就是微软公司创始人以及时任该公司主席的比尔·盖茨,盖茨表示,笔记手稿会先在意大利展出,然后藏入他在西雅图附近的私邸,这座豪宅位于华盛顿湖畔,面积达到3700平方英尺。他说:“达·芬奇融汇科学与艺术的聪明才智,我一向深为敬仰。能与全世界分享这部知识巨著的珍本,让我倍感欣悦。”

  5 藏书家路易斯·丹尼尔·布罗斯基在耶鲁读书时初次接触到威廉·福克纳的小说,他说“我初读福克纳时,还是耶鲁的一年级新生,感触至深,难以言说。我读过《喧哗与骚动》,感觉自己就是昆丁·康普生。所以由于这个缘故,我在心智方面的苏醒,应该感谢耶鲁。我的心灵是在那里开始觉悟,对此我永远心存感激”。于是他热心搜访当时受人轻视的福克纳著作。他专收这位作家的资料,收集的书籍、手稿、照片、日记、书信及各类文献,终于跃升为美国最佳珍藏之一。有此经历之后,布罗斯基认识到“威廉·福克纳不只是一个大作家,也是一个凡人。认识他的人有很多——家人、同事、好莱坞人、纽约人、文人墨客,他们大家就像是各自持有智力拼图的其中一块”。

  6 匈牙利移民路易斯·I.绍特马里二世是芝加哥近北区著名的“面包房”餐馆老板,他在1989年70岁生日后不久,认定是时候“料理藏书了”,这家餐馆26年来每周只供应五顿晚餐,不提供午餐,不卖酒水,也没有早餐。绍特马里收藏了几十万件有关烹饪的器具和古籍,他将这些收藏捐给数座大学和研究机构。芝加哥大学约瑟夫·雷根斯坦图书馆收藏了他的一万两千部匈牙利研究的文献,几千件菜谱捐给拉斯韦加斯的内华达大学,一万部匈牙利文学作品赠给印第安纳大学,一小批弗兰兹·李斯特的书信赠给波士顿大学。艾奥瓦大学图书馆善本室主任说他捐赠了“一批食谱,精绝之极,其他地方无从寻觅”。这批藏品有不少是几百年历史的古物,可以用作多项学术研究。他说:“如今我已散尽藏书,但他们仍然长存于我心中,就像其他事物一样,并不需要在眼前方有爱意”。

  7 阿伦·兰斯基从罕布什尔学院毕业后,来到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继续深造,他一生的使命是拯救濒临灭绝的犹太意第绪语文化,1979年他创办了国立意第绪语书籍交易所,次年组建国立意第绪语图书中心,开始本来只想做一两年,结果在开始搜书的前八个月,就收到原以为全美意第绪语图书的总量七万五千本,三年后达到三十五万本,而且还以每周一千本的速度增长。在兰斯基着手时,美国只有三所大学开设意第绪课程,90年代之后,五大洲共有一百五十家机构的图书馆收藏了这些抢救出来的意第绪语图书,全球大约有五十座大学讲授综合意第绪语课程。随着更多的机构订书并开设意第绪语课程,兰斯基觉得自己的使命有了变化,他说:“我们会创办一个数据库,或许还会把整本小说输入电脑,与数据库互相比较,找出词典中没收入的词语”,新版本会附有注释,等到把那些以前书目未收的文献材料录入之后,“我们会与仍然活跃的学者和犹太前辈识别这些词语、习语与文化异事。我们重印的书籍里,在每一页意第绪语文本的下方,都会给出含有新译文和解释的英文脚注。”

  《文雅的疯狂》读后感(三):魂牵梦萦的书

  如果是藏书家看到这本书,大概会了然于心的一笑。但是作为一个对藏书知识完全不了解、对于书籍知识也仅仅是粗通皮毛的人,只能放弃关于藏书的那部分而专注于理解作者所说的为书疯狂的心情了。

  我相信任何一个爱看书的人都能理解那种疯狂的占有欲,看到美丽的书内心就会像有小鼓在隐隐敲响,一瞬间就可以变得血脉偾张瞳孔放大,呼吸急促,然后压抑着自己激动的心情细细地摩挲包裹着塑料薄膜的书,把它翻过来反过去地仔细端详,时不时查看一下背后印着的介绍语,恨不得自己有镭射眼能够看穿这本书直接查看里面的内容。即使买下了这本书,回到家里也依然是兴奋难耐,说不定会把书拿在手上把玩良久,品味着某种胜利的占有的欲望,故意拖延拆封的那一刻。这种兴奋感大概会一直持续到看完整本书,这本书的神秘感消失了为止。就好像你终于在某一天抓住了机会,与你几个月来魂牵梦萦、一举一动都能撩动你心弦的那个女人共度良宵,然后在享受完毕后你却发现她丧失了那种控制你、令你无法自拔的魔力。这时,你就该寻找下一个目标了。不管是对于藏书家还是爱书狂,搜索书籍然后占有它们就是永无止尽的猎艳,持续不断地欲望烧灼着他们的内心,他们的眼里永远都充满着难耐的饥渴,而这饥渴永远只能一时的缓解而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每一个爱书之人都身处地狱,受到命运神秘的召唤,永远向着前方走去,始终无法停下脚步。

  《文雅的疯狂》读后感(四):藏书家的写真集

  翁贝托•艾柯在一次关于爱书癖的讲座中推荐了两本二十世纪“书之书”的代表作,其中之一就是尼古拉斯•A.巴斯贝恩著的《文雅的疯狂》。艾柯还在这次讲座中,对爱书癖与藏书家做了区分,大概意思是说,藏书家想要拥有的是某一种主题的全部,他所感兴趣并不是单独的每本书的特性,而是收藏的整体性,他们追求的是一种收藏的加速度。而爱书癖即使热衷某种主题,但他希望收藏永无休止,总有一些东西等待着他去发掘。

  说起来,用艾柯来介绍《文雅的疯狂》一书的出场有点借名人营销的意思。这并不是巴斯贝恩没有艾柯的名气,在西方藏书界和书话界的圈子里,巴斯贝恩比艾柯有名得多。但是这里面有一个悖论在于,小说家的名气的传播速度与大众文化的流行程度成正比,藏书家相对于小说家,尤其像艾柯这样的畅销书小说家相比,只能在小圈子里流行,相当于大众文化而言,基本湮没无闻。这是藏书家的本性,与小说家热衷于自我炒作相比,藏书家更接近于籍籍无名,他们乐意如此。藏书家的出名不是好现象,这就意味着他成为了其他藏家的眼中钉肉中刺,他在明处,别人在暗处,以后有了各种珍善本图书,很可能他还没有来得及动手,别的那些不知名的藏家早已纳入囊中。前几天刚读到国内有民间第一藏书家韦力撰写的文章,提到他的一个藏家书友在拍卖现场遇到喜欢的书需要举牌时:“在现场举牌,一般很是隐蔽,他从不把牌高高举起,而是号码冲下地放在膝盖上,猛然向拍卖师出示一下,立即又压了下来,所以现场只能听到拍卖师的报号声,而他人回望时,却完全看不到举牌人是谁。”这个很活灵活现的动作,把藏书家的藏与匿属性诠释得淋漓尽致。

  中文版的《文雅的疯狂》的副标题倒是很好地诠释了本书的内容:藏书家、书痴以及对书的永恒之爱。这是一本写给古今中外书痴们的赞誉之书,也是写给一小撮藏书家的藏书传记。藏书家算是介于阅读者与写作者之间的特殊族群,很多藏书家收藏图书,但并不是为了阅读,他们只是满足于自己的占有欲;很多藏书家也不写作,他们只是记录自己收藏的图书书目或者记录自己收藏的心得,方便查阅,方便自己的收藏传世。要说藏书家没有功利性这是一种错觉。巴斯贝恩在书中引用加州铁路巨头亨利•E•亨廷顿的话,解释自己极力搜求绝品异书的动机:“世人生生灭灭,书籍却可永存。要想盛名不朽,集藏一批珍秘善本正是无上的稳妥捷径。”

  收藏本来有很多种,要是收藏图书,就算是收藏各种珍善本,相对于其他艺术品的收藏还是花费颇少,风险也小。但是不要以为不断地买书既为收藏家。艾柯家中有五万本藏书,但并不称之为收藏家,最多是一个小说家和符号学家。因为那些书籍大都在市场上可以搜寻到到,只为研究和阅读之用,他们的价值需要时间的淘洗和淬炼,也许在百年之后,仍能传世的话,有机会成为珍本,可供藏家筛选。只有当艾柯说,他还有一千两百多本珍本书时,他才能称之为藏书家。他念念不忘的古登堡四十二行的《圣经》、莎士比亚的对开本,各种摇篮本,都成为藏书家的搜寻之大好。但是与巴斯贝恩在《文雅的疯狂》中提及的藏书家相比,艾柯的收藏只能是小巫见大巫,不值一晒。

  这倒不是贬低这位世界著名的小说家。真正的藏书家需要具备的条件巴斯贝恩在书中多有提及,但是总结来说,不外乎是有钱有闲有眼光。不妨抄录一些言论以正视听。二十世纪最为著名的书商之一的罗森巴赫博士总结他服务过的大藏书家:“购藏书籍在吾国尽落入工商巨子或所谓的富豪财神之手,而非归于学院教授和大学者,此真是无上好事。”他还曾说到:“世上搜罗珍本秘籍之人,没有一位大学者,看似荒谬,却是实情。”1949年某期《纽约客》上介绍了一位藏书家,介绍中说他有“说一不二的口气,怀疑探寻的目光,风趣高雅的言谈,痴爱藏书,举止雍容,善于处世,无懈可击”关键是“家道宽绰,极有学问见识”。《藏书癖》的作者迪布丁牧师给“藏书癖”这种病症诊断后说:“藏书癖所肆虐于宫殿城堡,府邸华宅。若罹是疾,则多离轩敞清洁之类远矣。”1990年在纽约举行的“藏书女史十五家”的展览会,纪念五百多年来的女性藏书家的成就。会上有女藏书家发问,为何五百多年来,只出现了寥寥可数的几个女藏书家?追问起来答案也很容易寻找,因为不论藏书多少,一个真正的藏家需要先天具备三个条件:“家境丰裕、受过良好的教育、享有自由之身。”能够达到这样水准的,不要说女藏书家,就是男藏书家也是屈指可数。

  所以不难明白《文雅的疯狂》里写到的藏书史众多藏书家要不就是继承家族产业可以安心搜罗藏书,要不就是名门贵族,享有一方之地,可以利用自己的名望储备珍本,更为彪悍的一种是,一国之王,一地之尊同时也是一位书痴,为了一本珍本书籍可以发动一场战争,在战火硝烟中搜刮图书,乾隆皇帝以修缮《四库全书》之名搜罗民间藏书不知可算一种。还有另外一种藏书家,借助背后大学资助,以帮助大学建构图书馆之名,借此大批购买藏书秘籍。

  当然,给大学图书馆购买图书只是一种比较笨拙的手法。在《文雅的疯狂》中,巴斯贝恩讲述了哈佛大学一位藏书家培养藏书家的故事。这位哈佛大学毕业生乔治•帕克•温希普成为哈佛大学首位珍本书专家后,并未停留在买买书,整理书,建构哈佛大学的珍本室,这些藏书家的日常琐事上。据说,他有一样非凡的能力,能从一大群学生当中认出将来会捐助母校的人,同时用别出心裁的办法培养他们对藏书的爱好。为了发挥他善于识别人才的能力,温希普开设了一门类似于艺术鉴赏的课程,但是这门课程与其他课程不同之处在于,门槛特别高,为了确保合格资质,需要温希普亲自鉴别申报的学生。招收的首要条件是必须要富家子弟,当然还需要一定的对书籍的热爱。因为这门课程的宗旨上说的很明白:“本课程是为视书如艺术品者而设立。修读者应期望拥有或欲制作典丽考究之书。此课程重要目标之一是训练购书者之品味,培养其博闻广识以裁断珍本与精雅典藏之价值。”

  这门神秘培养藏书家的课程,上课环境也别具一格。学生不是在普通的教室,而是聚坐在装潢雅致的珍本藏书室。在那个如宫殿一般奢华舒适藏书室里,学生们围着熊熊的炉火,聆听导师温希普娓娓道来。温希普时不时把玩着泥金装饰写本与摇篮本,让学生细细端详。他很少作指导,谈的最多的是欣赏书籍之美与书籍的文学背景。他强调的是作为创造物、艺术品、时空等重要因素的书,而不是斤斤计较于页码、校勘等寡淡无味的枝节。这种别出心裁的讲授方式,再加上温希普妙语如珠,学识渊博,让当时上课的学生乐在其中,如痴如醉。

  十年后,温希普培养藏书家的课程就初见成效,当年的毕业生已经开始出资在哈佛建造第一座专门存放珍本古籍的美国大学图书馆。还有很多从这门课程毕业的学生,自己成为藏书家后,开始向学校捐赠自己好不容易收藏的私人藏品。这些捐献让同行耶鲁大学图书馆艳羡不已,他们承认通过此举,哈佛比其他院校都领先了几十年。关键是他们认识到:“从1935年到现在,几乎每项对哈佛图书馆的藏书所做的捐赠,多多少少都与温希普的课程有关。”

  尽管古今中外有无数文字都证明,藏书家这个群体大都贪得无厌,自私自利,不切实际,奢侈放纵,反复无常,为了一本书可以背叛师友亲人,可以杀人,可以偷窃,可以坑蒙拐骗,甚至可以发动一场战争。他们为了一本书什么都可以干,但是却可能在得到这本书之后只是顶礼膜拜,束之高阁,根本不曾打开过一次。巴斯贝恩在《文雅的疯狂》开篇就已经为阅读本书的大部分读者立下了警示的论调,那就是:“雅号集书者是书之主,爱书成癖者是书之奴。”如何爱书,取决于我们对书籍的理解,到底是出于阅读的欲望,还是出于占有的欲望。是一种收藏知识的喜好,还是收藏商品的癖好。也许更多的是一种收藏历史与时间的独特欲望?十九世纪的菲尔茨夫人在她的《一架旧书》中指出:“高士贤哲的旧物,往往带有一种神圣。这种神圣,与此故物本身的价值和重要性无关。我们最钟情他们读过的书:我们翻动他们深爱的书页时能看到另外有一只手指着那一行一行的字,另外有一个人埋头于翻开的书册之中。”

  思郁

  2014/11/2书

  文雅的疯狂:藏书家、书痴及对书的永恒之爱,【美】尼古拉斯•A.巴斯贝恩著,陈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8月第一版,定价:69.00元

  《文雅的疯狂》读后感(五):麻烦译者回高中重修语文!

  译者陈焱在译后记里说自己“不滥用成语”,实在是令人呵呵,陈翻译的这本《文雅与疯狂》简直可以让高中生拿去当改错练习了,尊谦称乱用,所谓的为了保留古风而将部分引文翻译成文言,译者的现代汉语尚且堪忧,更别提古文了。一个美国书商写给杰斐逊总统的信中竟然出现:”富兰克林氏一代伟人,厕身美国总统。“"厕身“是谦称,即便用在别人身上多半也也有暗讽上位艰难之意。信中书商自称”弟“,就算美利坚开放平等,也不会这样称呼自己的。前面成语、词汇乱用现象特别多。说翻译的高中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都是对体育老师的一种侮辱!

  译者在译后记里还大言不惭地说自己翻译期间学习并累计董桥、黄裳的措辞,作者黑董、黄真是有一手呢!

  能找这么差的翻译,出版社也是想不开。就算翻译的中文水平差,英语专业出身,也该懂得英语翻译的基本原则吧,一本英文著作,翻译成大白话都不能,阅读时必须把句子翻译回英文才能通顺。由于翻译乱用尊卑称呼,导致部分人物关系看着特别乱,比如作者翻译的“尊夫人”,这个称呼可以指他人的母亲,也可以尊称他人的妻子,到底是妻子还是母亲,看了叫人糊涂。

  我读书少,可也没见过这么烂的翻译!麻烦译者出来解释一下!

  《文雅的疯狂》读后感(六):“藏书癖“是病,更是爱

  文/严杰夫

  “雅好积书者是书之主,爱书成癖者乃书之奴”。美国著名的书话作家尼古拉斯•A.巴斯贝恩如是说道。不过,事实上,在很多时候,人们很难分清楚这两种情形间的差别。也因此,巴斯贝恩才会将这两类案例都装进一本书里,统称为《文雅的疯狂》吧。

  藏书者究竟有多疯狂?或许,是为了凸显其中的戏剧性,巴斯贝恩在《文雅的疯狂》开头,介绍了一位“雅贼”——斯蒂芬•布隆伯格。此君在二十五年里,几乎偷遍了全美的图书馆。据称,他窃到的“藏品”总价值达两千万美元,真可谓是“二十世纪最胆大妄为的偷书贼”了。

  巴斯贝恩在一开始就将布隆伯格这个近乎癫狂的“收藏家”形象呈现纸上,当然并不是要抨击藏书这件事是不可理喻的人才会从事的行为,而是要提醒我们,但凡接触了藏书的“书林中人”,即使不像布隆布格这样极端到侵犯法律,但多少还是会“染上最轻的小病”,这就是藏书癖。在理解这一点后,如果我们还能够接受藏书癖这种“心理疾病”,那么就能跟随作者的文字开始不同寻常的旅程。

  巴斯贝恩笔下的藏书史直指人类文明的“摇篮岁月”。根据生活在公元前一世纪的古希腊历史学家狄奥多鲁斯的记录,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的坟墓外有一座大厅,厅内收藏的圣典已经保存了一千一百多年。另外,据说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弟子尤苏戴莫斯,也是一个藏书家,他收藏了许多诗集和学者文集。如果这两个记录都属实,那么人类的藏书史几乎是与文明史同时展开的。

  不过,现代意义的藏书,应当是伴随西方文艺复兴的步伐而孕育出的。著名的文艺复兴诗人彼得拉科、薄伽丘,不仅仅创作了大量才华横溢的诗篇,而且他们自己本身就都是品味出众的藏书家。巴斯贝恩写道,彼得拉科曾经在给一位朋友的信中写道,“有一嗜欲,其求无餍,至今亦未能节制”,这个嗜好自然指的就是藏书。据称,彼得拉科的游踪遍及米兰、费拉拉、威尼斯等名城,借此在古迹、修道院中搜访珍本善籍。同样,薄伽丘也为拯救古都文学贡献良多,他同样从修道院图书馆里觅得诸多罕秘写本。这样来看,在今天许多人的眼里被看作是精神疾病的“收藏癖”,恐怕也为文艺复兴的发端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吧。

  当然,巴斯贝恩在《文雅的疯狂》中更多地还是记述了当代的许多收藏名宿。尽管,作为一本藏书者们的集体传记,大多数人所熟悉的那种古典风格的精英藏书者,固然是需要记录的主角:约翰•皮尔庞特-摩根、约翰•卡特-布朗,甚至于诸如本杰明•富兰克林这样的美利坚合众国的独立先贤,都可以被归入这一类。但真正有趣的,还是那些性格独特、与众不同的“藏书家”。

  在《文雅的疯狂》第六章“书林怪客”里,巴斯贝恩着重记录了一位名叫卜斋友的藏书家。据称,这位藏书家身份背景极为神秘,甚至连他的名字大家都莫衷一是。而坊间对他的评价更是两极分化。有人认为,卜斋友是一位“具有远见卓识的现代人”,在这样的支持者那里,他自然是一位真正爱书的藏书家。不过,在另一些人眼中,他则是“炫耀浮夸、自命不凡”,再加上行为怪异,也就成了一位令人心生疑窦的怪咖。巴斯贝恩用尽一章的篇幅来描写这位纽约藏书界的传奇人物,但依旧未能理清他的真实身份和藏书动机。不过,这样的奇特人物却的的确确为藏书史增添了一抹神秘。

  除此以外,在巴斯贝恩笔下,我们还能看到那些收藏旨趣各异的藏书家。这些藏书家或出于兴趣爱好,或出于专业需要,在烹饪、童书、生物医学等专业领域,均奠定了自己非同凡响的收藏地位,颇令读者大开眼界。

  读到结尾,我们在回味那些滋味不同的藏书故事的同时,恐怕还会感叹藏书家们的执着。明末清初的学者黄宗羲在造访了宁波藏书楼天一阁后,曾写下《天一阁藏书记》一文。文章开头写道,“尝叹读书难,藏书尤难,藏之久而不散,则难之难矣”。可见,与其它领域的收藏家不同,藏书家们不仅要有丰实的经济实力和专业的眼光,更重要的恐怕还要有一种坚定的毅力,以及一颗爱书的心。所以,在副标题里,巴斯贝恩才会写“藏书家、书痴以及对书的永恒之爱”。

  这样来看,在这个电子书如洪水猛兽的时代里,巴斯贝恩这本《文雅的疯狂》,恐怕正是给那些对阅读、书籍的怀有永恒之爱的人,献上了最好的慰藉吧。

  《文雅的疯狂》读后感(七):对藏书的反思

  在所有因钟爱而生的狂热之中,对书的痴迷可能是其中最容易得到谅解的,藏书大概也是唯一不受人鄙视的拜物教。对某一信条的狂热也许带来巨大的灾难,但对书的癖好,唔,看起来总是无伤大雅;即便是再怪异的行为,“他总是个爱书的人嘛!”在知识分子之中,“爱书”在某种程度上享受着免责的特权。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任何一个有文字的社会,书籍都是存储着那个社会所有智慧的宝库。书籍的发明,使人类的知识可以摆脱人的口述和记忆而独立存在,这就产生了一种新的崇拜:书籍的永恒性、无限性,与个体生命的短暂与有限相比,对一些人来说,就像是永存的神。收藏那些具有永恒性的善本,就使自己的个体生命也得到了延续。这似乎是许多藏书家隐秘的动机,就像一百多年前美国铁路大王亨利•亨廷顿在解释自己搜求珍稀书籍时所说的:“世人生生灭灭,书籍却可永存,要盛名不朽,集藏一批珍密善本正是无上的稳妥捷径。”

  有关藏书者的种种趣事奇谈往往让许多人痴迷(这一点,这本《文雅的疯狂》尽可满足读者),很大的一个原因在于:读书人本身就是潜在的藏书者。往高了说,藏书家的确有益于文明的延续,因为很多书一旦散佚,都是不可挽回的损失,而另一些书之所以幸存下来,往往正是因为某些藏书家疯狂的、有时是不近常理的努力。但是,不要忘记一点:藏书癖并不总是有利于知识的流布与存续,后者不一定是它的目的。很多藏书家将自己的秘本居为奇货,不肯出借或传抄,以继续努力确保它们的珍稀性;另一些人得知自己珍藏的不是唯一存世的孤本,竟然为之情绪崩溃。真要说保存好一本书,最好的办法其实并不是某些藏书家保存它的努力,而是尽可能多地复制更多本。

  从知识流通的角度来说,很多藏书家的举止差不多都只能以“不可理喻”来形容(当然,这也是之所以称之为“文雅的疯狂”的原因所在),说实话,如果他们为之痴迷的是金钱而非书籍,相同的行为和心理只会被大众鄙弃而非津津乐道。客观地说,现代私人藏书家在其收藏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欲望,是一种浮士德式的精神,不断地以自己有限的人生去追逐一个无限的目标。很多藏书家的故事,都透露出他们极强的占有欲——和书中的结论不同,我个人认为这才是历来少有女藏书家的更关键因素。虽然人们或许不免将他们的做法美其名曰“对书的永恒之爱”,无疑也认可了他们对文化事业乃至人类文明的贡献,但大多数的事例之中,藏书家搜书既不是为了阅读也不是为了其他更高尚的目的——收藏的目的就是收藏本身。

  或许可以这么说:藏书癖在某种程度上正表明了现代工具理性的发达。手段变成了目的,人们是在为收藏而收藏。一些藏书家事实上在收藏的过程中异化了:巨量的藏书仿佛是独立于自己生命的存在,又像是他自己存在的一部分(甚至大部分),“我是我所拥有的”,因而当一些人丧失了自己的藏书时,绝望地自杀了。更多的藏书家,则一想到自己的藏书将在自己身后流落四方,就忍不住伤心难过。

  这是在读这本《文雅的疯狂》时最应注意的一点:虽然作者纵论古今,谈得妙趣横生,但是不要忘记,古代的藏书与现代的藏书并不是一回事。无论中外,私人藏书家的出现都不过只有数百年的历史,在更早的时期,藏书通常是王室、政府或教会的行为,所着眼的更多在于某种公共知识生活,或者是典籍知识的垄断。在长达一千年的时间里,埃及亚历山大城图书馆便是如此:它丰富的藏书使得这座城市辉煌的公共知识生活成为可能,那时的藏书即便再多,只怕也很难冠以“疯狂”之名。只有在印刷术出现之后,私人藏书家才成为互相竞争的收藏者,而他们所首先谋求的,往往是自己的兴趣癖好,而不是某种公共目的。他们也无暇真的去一一深入阅读自己的藏品,那恐怕要穷尽其一生——书中所提到的一个著名的窃书贼(也是深度藏书癖患者),偷了几百座图书馆的23,600本书,这些书即便每天读上一本,也足够他翻上65年之久。藏书、读书、著书,这以往神圣的三位一体已经崩塌,变成了各自分离的智识活动领域。

  在市场化与工具理性的推动下,收藏遵循它自身的规律而非某种公共知识生活的需求:为了更有成效,人们开始专事收藏某一类书(不管是魔术书、意第绪语书籍,还是儿童文学);藏书并不总是为了自己阅读,当然更不是为了借给别人读;有时买入卖出一批书籍,仅仅只是因为它是更好的投资保值对象。一如书中所言,现代美国的绝大部分藏书家都并不是学者,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书籍的意义是被中立化了:人们收藏这些书的用意、动机、收藏行为,和收藏邮票并无本质区别,就像集邮家也会专事搜集某些品类的邮票并用以保值和投资。这些现象在市场经济最发达的美国达到极盛,实非偶然。说白了,这些收藏行为已非纯粹意义上“读书人的事”了,也因此,这本写给爱书人看的书,对我而言恰恰表露出另一重意义:现代的私人藏书行为,有时反倒是会令读书人幻灭的一件事。

  如果拉长了镜头来看藏书史,那么,它或许就像大多数社会现象一样,只是某种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所有的藏书,所针对的自然都是值得收藏的书籍,而无论是孤本、珍本、秘本,还是稀见本、善本等等,这些词共同隐藏的一层含义便是这类书籍的稀缺性和难以获得性。固然,“只要还有书,就会有藏书家”,然而在不同于印刷文明的数字信息时代,一个已经出现的趋势是:要生产一本书的原始版本需要大量成本,但要复制更多样本却几乎不花费任何成本,即所谓“复制的零边际成本”。尽管印刷文明本身相对于之前的手抄本而言就是低廉的复制成本,但数字信息时代才将之发挥到了极致,复制从未如此廉价、快速和容易。这对于奠基于稀缺性之上的藏书活动而言,是一次釜底抽薪。纸质书会继续存在,但新出的书籍几乎已一劳永逸地摆脱了以往那种可能散佚的命运。在这一新的革命性变化面前,藏书活动究竟意味着什么?由于1995年原著面世时,这一浪潮尚未显露出其汹涌而来的面目,这实际上是作者所未能回答的一个问题。

  译文商榷

  不论如何挑剔,身为一个爱书的读者,总还是应当感谢译者陈焱。翻译这样一部旁征博引的著作,只怕也需要疯狂的努力才行。在书的后记中,译者说得明白:他为此耗费了整整十年光阴。从全书有意典雅化的词句来看,他是把这本厚重的书作为经典来对待的,很多地方都不难看出煞费苦心的字斟句酌,所谓“信、达、雅”三字,他看来在“雅”上最用心。一个译者坚持这样的行文译法、这样的时光付出,可想也是个择善固执之人。

  不过似乎有些难以理解的是,译者在行文的细节上推敲再三,但却出现了一些常识性错误。例如第91页这段话:“到了公元一一一年之后,十字军东征时期的穆斯林士兵占领了亚历山大城……统领穆斯林军队占领亚历山大城后,大将阿慕尔•伊本•阿斯(Amr ibn al-As,即‘阿姆鲁’)向远在君士坦丁堡的国王,哈里发奥马尔(Omar)启奏……阿姆鲁决定,要请示哈里发处置藏书的方法,便派了一名使者去君士坦丁堡。”这短短一段话至少有三处错误:1)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在1096年,不知何以说到公元111年?2)下文说到的穆斯林军队占领亚历山大城,却是阿拉伯帝国初兴时于639-641年间西征埃及时所为,阿姆鲁的请示正是当时的一个著名故事;3)但哈里发奥马尔当时不可能在君士坦丁堡,他644年去世,而阿拉伯军向君士坦丁堡进攻始于669年。我手中并无英文原版,不知是否系作者失误,但显然这里颇有不通之处。

  另一些地方则涉及到英文在具有双重含义时如何对译的问题,某一特定英文单词往往有几个意思,这就需要参照文本语境来确定是哪一个。例如第150页:“佩恩生性谨慎,他在美国特拉华谷创立了殖民地,迄今仍然以其家族命名”,这里的“特拉华谷”,想必是Delaware valley,valley一词的确有“山谷”之意,然而这里指的其实是“特拉华河流域”,此殖民地即宾夕法尼亚州,以Penn的姓氏命名。又如第156页提到1787年“新英格兰牧师梅纳西•卡特勒医生到富兰克林府上造访”,Manasseh Cutler此人一生曾当过教师、捕鲸商人和律师,虽然他也了解医药,但这里doctor似乎更适合译成“博士”(他1789年取得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因为医生并不是他的身份。再如第380页:“第一次领到工资后,我去了万宝路书店”,原文或是Marlborough?“万宝路”是香烟品牌,而Marlborough原是英国著名家族(丘吉尔的祖先即为马尔博罗公爵),此处似宜译为“马尔博罗书店”。又第406页:“犹太人是‘am hamsefer’,是‘书的民族’”,按,“书的民族”原文疑是People of the Books,这在中东的宗教史上是有特定含义的词汇,应译为“有天经的人民”,当然在这里行文中语带双关,最好能加个译注。

  有些句子乍看是没问题的,但如果联系上下文语境来推断,则可发现必是译者错解了原文的含义。例如第35页这句:“已故的A.S.W.罗森巴赫博士……他在一八七〇年到一九三〇年如此写道,而这个时期正是美国收藏界黄金时代的顶峰”,这一句很费解,因为很难说某人在六十年间写了某句话,且此人生卒年是1876-1952,自不可能在出生之前便开始写,此处必有误译,推想原文之意可能是说,此人曾写道,1870-1930年间是美国收藏界黄金时代的顶峰。又第188页引Hubert Howe Bancroft的回忆录谈到“时运交移,余置身于一八五六年新加入美国、金光闪闪之加州,置身于狭窄半岛之圣弗朗西斯科”,看似无误,然而问题在于,加州加入美国是在1850年,因此,这里要么是将原文的1850错看成了1856,要么原文本意是说“1856年,我置身于新加入美国不多年的加州”,而译者误解成该年份是加州加入美国的年份;这里提到的圣弗朗西斯科,页473则译为“旧金山”,似也宜统一。最不应该的是第513页的错误:“在一九六五年,他们对布隆伯格做了早期的鉴定(离他在艾奥瓦被捕已过了二十四年)”,对照第484页,布隆伯格是在1990年3月20日在艾奥瓦的奥塔姆瓦被捕的,因此原文应是说距离他被捕还有24年,而非已过去24年;又据页511,1960年时此人12岁,则1965年才17岁,更无可能在未出生之前7年便被捕了。

  这些都是无伤大雅之失,本非书中的重要文句,读者原不必苛求完美,只是于此也可见译事之难。这样的书应该很快就能再版,因此它总还有更正的机会。

  勘误:

  .54:待到此贼受终审惩罚之际,愿地狱之火将其永远吞噬:“终审”在汉语中是法律用语,不如直译为“最后的审判”或“末日审判”

  .164:贝尔纳普在两百年前写道:“借印刷之道保存文献,其功效之佳,远胜柯林斯黄铜或埃及大理石。”此处可加一译注:爱默生1845年曾有文:“人类是所有生灵之中最伟大的混合体,犹如科林斯神殿中的古老熔炉,黄金、白银和其他金属在那里熔化、混合,冶炼出一种比任何金属都要贵重的新的化合物———科林斯黄铜。”

  .173:《回忆詹姆斯•伦诺克斯》(Recollections of James Lenox):按,此书全称是Recollections of Mr. James Lenox of New York and the Formation of his Library,很显然,这是此人的回忆,而非回忆此人

  .233:port, for men……波尔特葡萄酒是男人之酒:这里所指是葡萄牙城市Porto,通译“波尔图”

  .276:《博伽梵歌》:当作“薄伽梵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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