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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读后感10篇

2018-02-25 21:10: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爱玛读后感10篇

  《爱玛》是一本由简·奥斯丁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简裝本图书,本书定价:22.00元,页数:425,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爱玛》读后感(一):人物刻画大赞,男人应学Knightly

  持续一个多月,这两天终于把《爱玛》这本书看完了,并且昨晚还看了96电影版的《爱玛》。这本书是我看过的最棒的小说之一,太赞了。

  小说对人物的性格刻画和心理描写非常到位,让读者能够很好的对书中人物有个正确了解。小说的故事情节非常有趣,刚开始几章可能会让人觉得稍微平淡些,但是越往后读就会觉得越有趣,让人爱不释手

  因为小说对人物刻画非常到位,所以书中人物的一些优缺点会让人不由自主的想到自己的身上来。小说的男主人公奈特利先生算的上是一个完美的人,让人钦佩向往。他正直理性客观机智,待人友善,而且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绅士。所谓‘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奈特利先生绝对是男人应该学习榜样

  《爱玛》读后感(二):知人知面不知心

  最近一直在忙毕业论文的事,我最终还是选择了简·奥斯丁作为我的研究对象,尽管在开题前就已经被n个人告知写她并不容易,或者说,写她不容易写出新意来。尤其是像我老哥一类的人特别藐视奥斯丁所写的象牙式作品

  我徘徊在奥斯丁的六部作品中,最终又选定了《爱玛》作为分析对象,《傲慢偏见》已经被写烂了,不想碰这块烫手的芋头。而且在搜集奥斯丁的评论中,我发现中国评论界至多重视一下《傲慢与偏见》和《爱玛》,对于《诺桑觉寺》、《曼斯菲尔德庄园》和《劝导》则缺乏研究。最让人感到诧异的的是,尽管奥斯丁在中国享有着大量读者,但至今仅仅出过一本关于奥斯丁的中文评论集,那就是1985年由朱虹女士编的《奥斯丁研究》。1985年,距离现在已是那么遥远,而在这十几年中,竟未有半点新品。当然,这种境况仅仅出现在中国,国外关于奥斯丁的著作还是非常多的。

  我很庆幸自己选择了奥斯丁作为研究对象,让我能够更加深入地去了解这位女性作家。也许以前带着娱乐的角度阅读她的作品(因为她的小说最受电影制片人的欢迎),而现在则潜入她的世界去深究某些东西

  《爱玛》这部作品是简·奥斯丁生前发表的第四部作品,也可以说是她死前发表的最后一部作品,《诺桑觉寺》和《劝导》都是在她死后发表的。据卡桑德拉的记载,这部小说于1814年一月开始写,1815年三月份完成,并于年底出版。这部作品是按照生活本来的样子去写的,而不是按照生活应该有的样子,因而它并不具有幻想性的乐趣情节也并不诡异离奇,所以它并不适合快速阅读,它本身就像一个精致的瓮,你要慢慢读,慢慢摸索,最终能够找到写属于你自己的东西。发现它,那它就是你的。

  一开始我也不知道该从那个角度去分析《爱玛》,这部作品既不像《傲慢与偏见》那么明朗欢快,也不像《劝导》那样充满教条色彩,而且这部作品可谓是奥斯丁小说中最长的一部,总体把握起来可并不轻松

  尤其我在阅读完《爱玛》后,对于这个女主人实在是不怀有好感。她爱“装”,表里不一,势利,有鄙视穷人倾向,还甚喜干预别人的生活,总的来说,她是一个有控制欲的角色。她的种种行为在今天看来特别严重,因为我们今天是如此地重视个人的生活领域,容不得别人来操纵玩弄我们的命运。但奥斯丁说她是喜欢这个角色的,因而我在阅读中总苦苦思索着为何作者会喜欢这个人物?尽管她是生性愉悦尊老爱幼,但在小说中她的缺点是那样地被放大化,以至于让人忘记了她仅仅是个十七岁的少女

  倏地有一天,我有点顿悟到了这个角色的“可爱”。我想许多人不会喜欢这个角色的原因就在于她表里不一,尽管她很讨厌贝茨小姐、埃尔顿太太等,但她绝不会在表面上流露出来,至少她为了保持她尊贵的出身会一忍再忍,这与《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的真性直率形成鲜明对比。她其实是个比伊丽莎白还要聪明的角色,她清楚地知道什么得体,什么不得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她所做的那些让我们感觉讨厌的事其实都在礼仪范围之内。她虽然是表里不一,但她是为了顾全整个大局,她的可贵之处正在于她会考虑到她人的感受,并为了维持整体和谐而做出自己的努力,即使个人心里有所不快,但也要学着进行抑制。伊丽莎白可就没有那么聪明,但她的真性情正是我们喜爱她的原因。

  我们的阅读是站在我们的现代立场上,我们对于英国十九世纪时的背景风俗也并不具有深刻的了解。爱玛其实是可爱的,因为她是为他人着想的,她本身代表社会所应有的规范礼仪,尽管我们现在看来那种礼俗是那么的苛刻讨厌,但在奥斯丁的眼里,那就是做人所应有的标准,一个女子,一定要有得体的行为。

  爱玛的行为让我想起中国的某句古话:知人知面不知心,此语本带有贬义色彩。但若仔细一想,我们的行为有时也言不由衷,或许和爱玛一样仅仅是考虑到那个环境,以及照顾他人的面子。这样想来,我们不是可恶之人,而爱玛则是一聪明的女子。

  《爱玛》读后感(三):女孩子择偶启示录

  爱玛这个人物是真实而又可爱的。她很有教养,尊敬父亲头脑清醒。安于做一位富有单身女子。读完这本书,也感受到了英国社会的阶级意识。爱玛一开始嫌弃罗伯特马丁,认为他配不上美丽聪颖的哈丽艾特,她为哈丽艾特幻想着各种可能的结婚对象,结果都是因为各种原因,最大的可能是门第不和,而都以失败告终。同时也浪费了哈丽艾特内心充沛的情感。简奥斯汀也在反复强调爱情或者婚姻只有在相似阶层里才可以幸福发生。很冷酷,不过也是真相

  由简菲尔菲克斯和弗兰克的故事看出来,一个浪荡恭喜配一位智慧矜持女性,真是很不错啊。我真心习惯伍德豪斯这个老头子。难道对女儿的爱就是把她一直拴在自己的身边吗?儿女长大了,要懂得放手啊。不知怎么的,这里的人物,我并不怎么喜欢爱玛,特别是在哈丽艾特这件事上。无疑展现了她的自私,以自我为中心吧。感觉作者并没有全方位的展现爱玛这个人物的性格或者爱好修养。不过,在她面临纠结情况时,清醒地头脑真的很棒。特别对于女孩子择偶能带来一定的经验。就像爱玛叩问清了自己的内心,发现弗兰克对她只是逢场作戏而已。女孩子不能沉浸于幻想中,要学会洞察真相。

  《爱玛》读后感(四):爱玛——爱,就马上行动

  简.奥斯汀一直是我特别喜欢的一位女作家。初中时看了她的《傲慢与偏见》就一发不可收拾,太喜欢里面那个独立倔强的才女伊丽莎白,看了一系列的电影、BBC短剧,买了中英文版的《傲慢与偏见》,而后又拜读了奥斯汀的《理智与情感》。开学初,看完了她的《爱玛》。这本书是以爱玛的一片赤诚的为好友牵红线而展开的三段爱情故事。她自从为好友兼家庭教师的泰勒小姐做媒成功后,也是处于生活的寂寞,无人陪伴她。她又找了一个出身不算好,但性格温柔的女伴哈丽埃特,想要拉她进入上流社会的圈子,对一心爱慕哈丽埃特的农夫马丁的求爱出于门户之见劝她拒绝,想把牧师埃尔顿和哈丽埃特凑成一对,没想到,

  《爱玛》读后感(五):门第观念束缚爱情 阶级壁垒应该打破

  离伦敦不远的一个古老农村里,住着以爱玛的父亲伍德豪斯老先生为中心的一帮“上等人”:爱玛二十一岁了,自己说不想出嫁,要陪她的老父亲;爱玛的姐姐大伯年三十七岁的奈特利先生,为人慷慨厚道;才娶了爱玛家的家庭教师泰勒不久的威斯顿先生,为人正派;牧师爱尔顿;本来家道富裕后来衰落的贝茨老太太和她女儿贝茨小姐,老太太人很善,老小姐也是个善良没有心机的人,就是嘴太碎;还在女子寄宿学校读书家庭背景不明的哈丽特,美貌单纯;威斯顿有个因自小失去母亲跟着他舅妈过的儿子弗兰克,贝茨小姐有个自小失去父母被她父亲的上司领养的外甥女简,这弗兰克到他父亲这里,简到她外婆这里来度假。爱玛和哈丽特是好朋友,几乎天天碰头;伍德豪斯老先生和贝茨老太太年老体弱,大家出于规矩礼貌,常去拜访探望。这样,这些人经常碰面,常聚在一起,喝茶,聊天,打牌,后来甚至办舞会,郊游。爱玛把哈丽特看成好朋友实际上把自己看成她的保护人。牧师因有意图,对他们两人都很热络,爱玛以为牧师看上了哈丽特,就鼓励发展关系,然哈丽特实际上看中勤劳善良的青年农民马丁。马丁也有此意征求爱玛的意见,爱玛明确表示不可能。当牧师向爱玛表态他追求的是爱玛本人,爱玛才明白她看错了牧师的意愿,明确拒绝。此时,奈特利向爱玛表示,他认为哈丽特和马丁是很般配,爱玛不赞成。弗兰克风度翩翩活跃有朝气,对爱玛一直讨好,爱玛也有点爱上他;简单稳重,很得众人爱护。慢慢爱玛对他们两人都疏远起来,而哈丽特告诉爱玛她和奈特利两人相互都有点意思。此时,有消息且经他们本人确认,弗兰克和简两人半年前就私订了终身。此事,包括爱玛在内,众人也都谅解了,爱玛也恢复了对他们两人的友谊。而奈特利与爱玛长谈,向爱玛表达爱意,爱玛先惊喜,后接受。而如何稳住哈丽特?爱玛安排哈丽特去她在伦敦的姐姐家看牙齿。恰好马丁去伦敦办事,应爱玛的姐姐的邀请去作客,见到哈丽特,再次向他求婚,哈丽特答应了。不久,举办了婚礼

  作者在书中着重描写了她所生活的年代——十九世纪初英国伦敦一带村里中小地主的生活形态和他们的思想意识,特别他们对于爱情的理念和追求。在爱情这一问题上,他们都有强烈阶级意识和门第观念,那书的主角就最明显。当哈丽特仅是寄宿学校的学生,出身背景很不明,然而因爱玛同她要好,把她放在自己的保护伞下,就认为她只应嫁到她们那个小社会中,而反对她和青年农民马丁相爱。到最后,哈丽特接受了马丁的求婚,爱玛当然很高兴,因为这样实际上等于解决了应由她处理难题。而即使在这时,爱玛还去努力弄清了哈丽特的出身,原来哈丽特是个有钱人的私生女,也即她的社会地位是可上可下的。倒是奈特利,他不太赞成这种死板的门当户对观念,他始终认为马丁和哈丽特是很般配的一对,因为他们都是作风正派,有朝气,肯定会有出息年轻人

  作者,在她不长的生命中,一直生活在农村,她所熟悉的也就是这些,她赞赏爱玛的人生态度,而对于爱情与婚姻,她恐怕更倾向于奈特利的观念。书中所描述的几个主要正面角色,他们的人生态度,生活作风,有许多,直到今日,仍有其现实意义品味价值

  《爱玛》读后感(六):人人都是爱玛,那谁来当哈丽特?

  "她在人行道上还没走上两分钟,便发现哈丽特早已养成小鸟依人、紧追不舍的习惯,转眼间就跟了上来。"

  看到这一幕,让我感到非常熟悉。因为我和我的每一个朋友几乎都是这样的模式我喜欢跟在别人后面,这样既能避免一些麻烦,也有安全感

  我突然惊恐地发现:自己快要成为哈丽特了。

  《爱玛》读后感(七):爱玛——真实的我们

  爱玛——真实的我们

  其实,在我看来,简奥斯汀与其他名著作家很不一样。她的作品似乎从来都很容易理解。某种程度上,似乎有些崇尚Happy ending这位女士很言情小说风。这当然同其家庭,环境及历史背景有着紧密的联系。但不同的是,简奥斯汀有着非凡的观察力,我们从之灵动的各式各样的人物中很容易发觉,能塑造出这么多相像却又有着巨大差别的人物是很难得的。在中国,人们最爱读的作品是《傲慢与偏见》,可在英国与法国人们最钟爱的是《爱玛》。我并不能说这些作品包括《曼斯菲尔德庄园》等众多作品中哪一部最出色,但我想我最爱的是《爱玛》。

  简奥斯汀擅长的是对人物的把握,对人物心理的阐释,而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正是爱玛这个形象与我产生的共鸣。爱玛作为一个家庭处境相对于同龄的简和弗兰克相比,同样丧母后,简和弗兰克都被送走,爱玛却相对幸福的生活在自己家中。爱玛对简对贝兹小姐有着深切的同情,却又对贝兹小姐的絮絮叨叨很不耐烦,对每次听到赞美简的话深恶痛绝。爱玛同奈特利先生也是如此,一方面,爱玛与奈特利先生的斗嘴总是出现在耳旁,可另一方面,正如奈特利所说,爱玛却又是唯一一个能容忍他如此严正的批评。爱玛乐观开朗,爱热闹天真浪漫真诚率真,可爱玛又三心二意,浮躁调皮,没大没小。Weston先生不是出过一个谜语:最完美的两个英文字母是什么?答案是M-A(Emma)。可我们从不认为爱玛是完美的,事实上,正如我已经列举的那样,爱玛的缺点多的是,数不清。读书读不进去,画画不精,钢琴也只会比较简单的,似乎简在诸如此类方向比她强了不是一点半点。而爱玛也正是因此而妒忌着她。但当她与简相处起来又诚心的想和她亲近,却因为弗兰克蹩脚的玩笑而一直不得法。这正表现了爱玛本心的善良率直,而这,在我们身旁或许很少有了。如是尽管爱玛有诸多的不完美,我们还是可以像奈特利先生那样去喜爱她,与她为友。我们甚至又是觉得这样一个女孩子,与自己很像。

  一个偶尔嫉妒,自以为是,有与生俱来的傲气和阶级观念的偶有小轻佻的女子。一个没有智慧,却总有些小聪明的女子。一个乐观、热情、洋溢着活力的女子。一个善良、大方、宽容、自我反省、拥有一切一个女主人应当有的品质的女子。爱玛的形象太生动太活灵活现,不得不让我阅读的同时一再剖析自己。对我来说,这本书真正重要的不是它轻松明快的故事情节,而是随着故事推进,爱玛的一举一动,一点一滴的变化。爱玛是幸运的。但是一个人的幸运多半是有原因的。我相信性格决定命运。尽管这不过是一部小说。

  《爱玛》读后感(八):爱玛真是太好看了!

  如果想看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那么你大可去寻找一堆奇幻小说来看(那里的天马行空和始料未及真可谓发挥得淋漓尽致)

  如果想要寻找一些精彩的语言好好咀嚼一下博得自己一份笑意(无论是出自称奇还是嘲讽还是会心。那笑完全有益于健康),那就看看爱玛吧!

  在看前面四分之一的时候,我仅仅是出自于对其故事本身的一点点小小的兴趣,因此读上去索然无味,断断续续看了半个月也没有看完超过四分之一的页数。后来看了看序,得到一点启示,从人性的角度去以一个观察者的心态好好读读每个人的一言一行时,我真像捡到了宝一样开心。花了两天就看完了(我是一个字一个字读的,所以对于其他有些看书狂人来说,花了较长时间)。每一页都有能让自己开怀大笑的地方。每个人物都有他可爱的地方,当然,最为重要的是,还有他们可笑的地方(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看了一整天,都有好几次激动地拍打沙发,里面的人物真是够讽刺的,笑死我了!)

  有些话就该是他讲的,有些行为就该是他做的,换了别人真会变得不真实了。真是佩服奥斯丁对人物的细致观察,尽把人物在那时那地该有的小心思该有的有失偏颇的想法都给表现了出来,真是让我大吃一惊!虽然人物不多,但是个个鲜活真实并且可爱(当然啦,有些着实令人厌烦)

  《爱玛》读后感(九):200百年前的乡村爱情故事

  女主是村里首富的闺女,不愁吃穿,物质丰厚,这样的经典我这个女屌丝读了有什么用处呢?

  不需要知道他们门当户对的择偶,或者稍微高攀一下改善社会地位的婚姻,对我没有意义。

  凭空塑造出来的男主 ,这个富家子弟优秀到无可挑剔,能爱上13岁的女主只能说是段子。男二号frank倒是真的谈了个恋爱,男三号混混的无非要这个有嫁妆的女子世俗的让人嫌弃

  不如关心一下女二号,无依靠的私生女哈利艾特,她有机会被富女看中做朋友的特点是性格温顺,被引导有机会嫁个好人家幻想了一阵子以失败告终,但是不气馁要留足够了体面好继续寻觅下一个对象,眼光不错的看中了男主。作者为什么没让男主爱上她呢? 因为违背了什么套路?

  出身尚可却贫穷的女三号简,女主为什么不喜欢她那么长时间?因为嫉妒吧,除了贫穷女三什么都比女主强,性格能力唱歌弹琴修养方方面面,以至于女主懊恼悔恨回家苦练一个半小时钢琴,可笑啊,女主这个富家小姐游手好闲没有斗志的长大也会嫉妒内心隐忍的女三。你知道别人什么呢?有什么理由去记恨别人呢?

  正本小说贯穿着聚会 见面读信 拜访某家某人,生活着实无趣 除了有段爬山有点生趣外,小姐先生柔弱的身子骨叫人bs,能不能多骑骑马健个身哦。除了人物刻画 其他没有可看之处

  也许我的生活写下来也是很无趣 没有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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