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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的读后感10篇

2018-03-02 21:02: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刀锋》的读后感10篇

  《刀锋》是一本由毛姆著作,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05,页数:421,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刀锋》读后感(一):《刀锋》里的爱情

  还没结婚,目前也没那个打算。更重要的是,我连女朋友也没有。主要是不想有。恋爱谈过几次,喜欢我的、我喜欢的,有过几个,但总觉得不对劲儿。有人说,从《刀锋》里读到了理想价值,云云。我觉得有理。不过,对于我来说,我读到的是爱情,确切地说,是对爱情的态度

  小说中的主人公莱雷从战场上载誉归来,惹得洛杉矶的小妞群城轰动。本来可以顺理成章地与青梅竹马的女朋友结婚,但他选择了“闲荡”。

  在一战的一次飞行中,战友为了保护他而牺牲。“人们死了以后,那僵死的模样可怕!”莱雷后来在和朋友的谈话中这样说道。“……生活到底是为了什么,生活有没有任何意义,生活是否只不过是盲目的命运悲剧性的胡闹。”

  战友的死唤醒了莱雷对生命意义的思考。生命从来都不只是为了单纯地“生活”:不是像埃略特那样成为社交奴隶,为社交而喜、而悲、而死;也不是像格雷那样,子承父业,为家庭奔波,自以为过上幸福生活,却禁不住经济危机打击,而导致难以治愈的、不堪忍受的头痛;更不是像依莎贝尔那样为了漂亮的新衣服、宴会和赛马等物质而不惜舍弃真爱——如果她对莱雷的爱也算真爱的话。

  正因为要追寻生的意义,所以,那不合时宜的、虚假的爱,必须舍弃。莱雷在巴黎静静地读了两年书,从中得到了精神愉悦;他做矿工、去农场做杂役,体验不同的生活;他被不同的女人爱,和爱他的女人云雨,但始终在思考生的意义。最后,他皈依了神秘主义,也许这算不得答案,却最终换来了他需要宁静

  依莎贝尔是个太普通不过的女人,在小说中她没有被塑造成那种极其势利的女人,她只是想要“好”的物质生活而已。但是,如果说莱雷每年3000美元的补助已经足够他们在巴黎结婚、生子,那她还想要更多,就不能不说有点“过分”了。女人总是会被物质所诱惑,明明已经足够,她们却想要更多。就像麦克白夫人为了更大的权力而鼓唆麦克白行凶一样事实上,当格雷破产、依莎贝拉与丈夫移居巴黎以后,在格雷不能工作情况下,他们以不足3000美元的生活费,不仅养活了一家四口人,而且她衣着一样很华丽。这人不是欲壑难填是什么?!

  《刀锋》对我的意义就是,一旦有了自己想要寻求的真理,就一定要抵制一切无谓的干扰与诱惑,尤其是容易让人意志动摇的爱情。不能过早被女人奴役,为了金钱放弃真理。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有决断,不能被她们左右。相比与依莎贝拉那种没有激情的爱情,我更欣赏莱雷的几段风流故事,因为后者更加自然纯粹

  真理有什么用?

  “……也许当我学通之后,我会拿出一些人们喜欢要的东西。当然这是一种可能,但是,即使我失败了,我也不见得比一个做生意而没有发财的人更坏。”

  这还不够吗?

  难道一定要像芸芸众生那样身为物役、心为形役才算生活吗?

  《刀锋》读后感(二):刀锋读后感

  刀锋是英国通俗小说家毛姆所做,假期之前我受我同学推荐,便从图书馆里借了一本来读读。读毕,我明白了为什么他是个通俗小说家,而且常常被人称为二流。

  刀锋讲述了一个看似很玄的故事,一个美国青年参加了一战,战争中他的一个朋友为救他而死,他开始感到迷茫,对世界的恶感到怀疑,试图寻找答案。为了寻找答案,他放弃了在芝加哥的工作,放弃了青梅竹马的爱人,去到巴黎追寻知识。不久他的爱人及爱人的亲戚来到巴黎,他们试图劝其回国结婚,但失败了,在一次旅馆的争吵中,伊莎贝尔宣称自己喜欢生活,想要戴着珠宝,过上好生活,拉里则坚持追求精神的快乐,追求真理与知识,二人放弃婚约。(这一段后面我会再做一点分析,因为这次争吵显然是毛姆所特意写出来以揭示两种追求之间的区别,是特别重要的一段,但我觉得是失败的)之后,伊莎贝尔回国嫁给她另一个追求者,这个追求者很爱她,也很有钱。拉里则先去法国、德国劳动,后去到印度,学习婆罗门教,获得了一种快乐与宁静,并将这种快乐阐述给书中的“我”。以此为线索,作者描述了许多有趣人物,比如那个埃略特(我其实觉得这个人物是最真实的)、苏珊、索菲等。这个故事很有趣,也很容易懂,从某个角度而言也确实是很深刻的,但写出了这样的作品的毛姆只是个通俗小说家,并未得到我的多少敬意,为什么呢?

  原因就在于毛姆从始至终没给人真正的描述拉里的内心,没有透彻的分析他的心思,没有给出拉里的挣扎,没有给出拉里所追求的到底是什么(真的,每次他们的交谈眼看就要触及到拉里的目的了,作者就用拉里总有些东西不愿说出口,轻快的忽略掉等话语把这个目的绕开)如果只是追求的东西没说出来倒也罢了,但拉里的内心整个没有揭露出来,根本让人感觉不到深度,他所谈及的婆罗门教的内容、那些快乐给人的感觉更多的像是别人的东西,而不是自己的理解与阐释,仿佛这些东西是毛姆从别的书上抄的来的似的。是的,问题就在于毛姆自己显然没有去真正的追求过这些东西,没有体会过追寻所给人带来的滋味,没有感受过其中所可能有的折磨,所以这个拉里刻画的太不真实,太过宁静,太不可捉摸,让人不能真正的给予理解、同情喜爱。毛姆自始自终在书里摆出的姿态(书中的“我”即为毛姆本人,我也相信他并没有超脱于这个“我”与拉里之上,他确确实实就是那个“我”)就是仰望着拉里,崇敬着他,而从未表现感同身受与理解,他与拉里始终是有距离的。这种距离注定了毛姆只是个通俗小说家,他无法像黑塞与卡夫卡那样真正的写出时代之痛,他与20世纪上半叶那充满了割裂、痛苦矛盾的时代离得太远了。

  再一个问题是他许多地方都不够真实,最典型的就是伊莎贝尔与拉里在旅馆里的那次争吵,作者显然想尽量把矛盾表达出来,便让两个人把话全都说出来,把想要的是什么都说出来,这种表达我就觉得不够真实。可能这是读者想要看的东西,但真正吵架的时候会有人说的那么透吗?会有人说的那么想台词似的吗?会有人在吵架的时候说“你是个美国人,这里不是你该呆的地方”等等牵扯到国籍的话吗?当然,如果说伊莎贝尔并不真的爱拉里,所以即使把心里话全说出来只能让拉里离自己越来越远这样似乎也能解释,但从后来作者的分析来看,伊莎贝尔应该是真的爱拉里,甚至为了拉里不惜害索菲,那么她的那些话就分外不真实了。如果她真的爱拉里,想把她拉回身边的话,掩藏住自己的内心尽量安抚拉里才是可取之道,像书里那样直露露的把自己的欲望全说出来,实在不像她这个聪明人的做法。或许,毛姆如果是分析吵架而不是把吵架的过程全写出来会更好一点吧。

  或许早两年看这本刀锋的话,我会很喜欢这本书,对毛姆很崇敬,但两年后,当我已经看过荒原狼(虽然不够理解)后,我就很难对毛姆这样一个既想写的高深,但又写不出多高深的作家产生敬佩了。更何况,我先看过他写的巨匠与杰作,对他对陀和托的讽刺性的评价极其不满,现在看他的小说不太喜欢也在情理之中

  《刀锋》读后感(三):你要的生活

  不知道是不是先入为主的原因,我觉得《月亮与六便士》比《刀锋》写得好。

  毛姆在《两种不同人称的小说》中说“作者用第一人称讲故事,但他并不是主人公,他讲的不是自己的故事。他是故事中的一个人物,和其他人物或多或少保持着联系。他并不决定情节,而是作为其他人物的知己、朋友或旁观者产生作用……他对自己所看到的事情进行思考,他可以恸哭,也可以提出忠告,但他并没有资格影响时间的进程……”,在《月亮与六便士》和《刀锋》这两本书中毛姆无疑忠实地因循了这一创作手法

  在我的记忆范围内,在我读《月亮与六便士》之前,我好像并没有遇见过此写法,因此我感到新颖而有趣,我感到作者就坐在我跟前,带着我走进一段故事里,他给我描述主人公的样貌、主人公的性情,他总是先叙述主人公的所作所为,让你心里初步形成对主人公的印象后,在不紧不慢地发表自己的看法,而我往往发现我和他想的一样!对于主人公的善与恶,我们评判的价值观不谋而合,作者的处境我感同身受,作者的议论引我共鸣。作者像一位先知,对我的内心洞若观火。这也难怪,毛姆曾说:“我知道怎样的作者受读者欢迎,我很清楚他们想看到什么,因此我的书一直很畅销。”

  《月亮与六便士》的魅力还在于,作者仅在淡淡的叙述中不发一议而我已流涕,它让我感动同时也让我思考;而《刀锋》给了我思考的空间,却没有给我感动余地,我自始自终都是冷静观照。因此我说《月亮与六便士》更胜一筹

  进入正题。

  莱雷是书中的主人公。在一次飞行任务好友为他而死,莱雷的人生观自此改变。他不再有年轻人冲动,喜怒不形于色,他总是冷静地微笑,冷静的像一位世故老人,像一位执手术刀的外科医生。为了寻找心中的疑惑:即上帝是否存在博览群书,而游历四方,而放弃与自己心爱的姑娘伊莎贝尔结婚。

  我想毛姆的初衷是想借莱雷这个人物来探寻生与死的问题,可是我总觉得莱雷很飘渺,就像一个脱离了实体的影子,他只是“理论”的化身,就其本身而言,尚缺少吸引人的地方:他看破红尘,却掺和人事;他尚有所欲,却六根清净

  莱雷这个主人公似有退居二线趋势,在我看来,伊莎贝尔的形象更加有血有肉光彩照人

  伊莎贝尔爱着莱雷,与他两小无猜,在莱雷当飞行员的期间,她等着他;在莱雷去法国“闲荡”的两年里,她等着他。这期间伊莎贝尔身边不乏有财有势的追求者,可她甚至愿意陪着他浪迹天涯,她只有一个条件,就是莱雷必须工作,而不能依靠军队的抚恤金过活。可是在莱雷看来,工作是没有意义的,这只会阻碍他,他将用一生来解答心中的疑惑,伊莎贝尔最终嫁给了痴情于她的格雷。

  她说:“我如果不感到人行道上脚底下的水泥,沿街商店大橱窗里有帽子、皮大衣钻石手镯和镶金的化妆用品盒可看,就不觉得真正快乐”能说她虚荣吗?我认为不能,因为女人不仅需要爱情,也需要面包。女人最终的希求也许只是一个温暖安全归宿,纵使有了爱情,可若只能以天为盖,以地为庐,为果腹而白头,这绝不是女人想要的,毕竟女人只是女人,她不是圣人。伊莎贝尔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只要莱雷愿意工作,让她的生活有盼头,她甚至愿意跟着他一起嚼菜根。

  莱雷的出世和伊莎贝尔的入世是他们的根本矛盾。

  书中的各式人物无论是王侯、画家还是妓女,都有其各自的生活,作者并未站队,并未为我们指出一条真正的通往幸福的康庄大道

  就像书中伊莎贝尔的疑问:“我感到很惭愧,如果我真的爱他为什么不能跟他一起走?而他如果足够爱我,为什么不能为了我而好好工作?”这个问题读者要自己解答。

  而怎样才是令人满意的生活,我想大江东去自有它的豪迈,小桥流水自有它的细腻。因为我们做出的选择或者牺牲都取决于我们自身,取决于在你心中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抛开人物不论,本书的主题堪称重大,在批评家的眼中,《刀锋》显然具有发人深思、给人启迪的作用,作为毛姆的“老来子”,它和《月亮与六便士》相比,终究“姜还是老的辣”。

  《刀锋》读后感(四):刀锋

  结构与《月亮与六便士》相似,都是通过周围人的交谈来展现主人公。只不过《月亮与六便士》的主角是高更,而此书中的莱雷却应该是没有具体人物的。当然也不需要有,莱雷可以算得上是一种思想、一种生活方式代表了。   这种生活方式就是追求人世间的意义,或者简单来说如何才是幸福地生活。以书中出现的人物来说,其实都可以说得到了幸福,在书中结尾处作者总结道:埃略特在社交界出尽了风头;依莎贝尔以巨大财产作后盾在活跃的有文化阶层中获得了巩固的地位;格雷谋到了可靠有利可图的工作;苏珊·鲁维埃生活得到了保障;而死去的索菲也算求仁得仁。看样子并不止是莱雷取得了幸福。所以书中的莱雷只是一种代表性的人物。当然我也很羡慕他,但怕我也会如同依莎贝尔一样不可能同这种人一起永远生活的。

  《刀锋》读后感(五):难以逾越的刀锋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这是毛姆《刀锋》一书的扉页题词,引自《迦托—奥义书》。得救之道如锋刃般难一越过,非要你留下血来,以擦亮蒙尘的刀锋,借以拯救自己灵魂,消解生命的困惑,这就是拉里寻求救赎之道。一面难以逾越的刀锋。

  故事发生在一站后的欧洲,主要地点在巴黎。主人公拉里是个美国青年,在一战时是个飞行员。在军队里,拉里认识一个爱尔兰人,一个性格活泼,有点不羁的飞行员。在一次飞行战斗中因救拉里而中弹牺牲。从此拉里的人生观发生巨大的变化,他想弄清楚上帝究竟是有,还是没有,他想要知道为什么世界上会有恶和不幸。他还想知道灵魂是不是不灭。这些纯粹是哲学问题,也是拉里对生命迷惘的所在。而复员后他既不肯就业,也不肯上大学,却热爱读书。对此拉里有自己的解释:“我不愿勉强做自己不想做的事,而且我也不相信那些教师能教给我想要知道的东西。”一心想要寻求解救之道的他来到巴黎,过着极其纯粹的精神生活。为此,未婚妻伊莎贝儿解除了婚约。之后,他从巴黎出发,漫游世界。后来他来到法国北部的一个煤矿,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波兰矿工考斯第,在春天到来时一起结伴上路穿过比利时到了德国,沿莱茵河走,每天顶多走十英里或十二英里路;遇到一个村子看上去不错,就住下来。随便找一个地方过夜,在到酒店吃饭,喝啤酒。这让我想起美国垮掉派作家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一种流浪的生活,一种在路上的生活。后来拉里到了印度,找到了印度的吠陀经哲学,终于悟透人生,寻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寻得了灵魂的宁静,最后把自己的财产分散给亲友,返回美国,大隐隐于世,做了一个出租车司机。

  毛姆还有一部杰作《月亮与六便士》是以高更为原型的,而这部《刀锋》,译者周煦良说拉里的原型就是维特根斯坦,对此我深信不疑。不说译者举出的种种例证,只要看看维特根斯坦的相片就能知晓了。一张脸宁静庄重,晒得黝黑。颧骨相当高,庭穴凹进。眼睛看上去比原来要大,因为陷在眼窝里很深,睫毛又浓又长。有一种内在的光华。这是毛姆第一次见到的拉里,估计就是按维特根斯坦的相貌来写的。在小说中,拉里是个完美的理想主义者,你不得不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理想气质所震撼,那是一种内在的光华,一个纯洁的心灵在污秽的现实中所射出的光芒。大爱大善,宽容,泛爱,坚定而自信。拉里那种对精神至上的理想生活的追求的过程正是感动我的原因。他可以在阅览室里读书一读就是十个小时;他可以在简陋的旅社里攻读希腊文,就因为“你决计想象不到读《奥德修纪》的原文时多么令人兴奋,使你感觉到你仿佛要踮起脚伸出手来,天上的星星就能碰到似的。”;他在和伊莎贝儿争论时说:“我真想能够使你懂得,我向你建议的生活要比你想象的任何生活都要充实得多。我真希望能够使你懂得精神的生活多么令人兴奋,经验多么丰富。它是没有止境的。它是极端幸福的生活。只有一件事同它相似,那就是当你一个人坐着飞机飞到天上,越飞越高,越飞越高,只有无限的空间包围着你,你沉醉在无边无际的空间里。你是那样的欢乐,使你对世界上任何权力和荣誉都视若敝屣。”他离开巴黎竟到一个煤矿去做工,那是因为“我认为从事几个月体力劳动对我有好处;这会使我有时间把自己的思想理清楚,使自己平静下来。”他的自救之路如此漫长,却心怀怜悯,为挽救堕落的索非而决定和她结婚。他的爱如此广泛,包含了宽容与忍耐。而结尾时,他散尽家财,自食其力,隐于人海。我想这决不是道家式的避世,做个出租车司机,是拉里自己所想要的生活,而赚到自己的生活费就足矣,对物质生活没有太多追求,一切简简单单。

  在书中,那个戏侃“人死了进天堂,美国人死了进巴黎”的艾略特,是上流社会的一百万富翁,生活奢华,喜欢宏大的场面。虚荣心极盛。至死时还要求穿上据说是祖传的伯爵服饰。毛姆用锐利的笔锋撕下他华丽的外表,露出他精神上的势利与空虚。而对拉里的未婚妻我相当不喜欢。她美丽幽雅,为了追求精致的生活不惜与拉里退婚。她是那种认为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追求物质生活的精致与及时行乐的思想使她的性情与追求与拉里格格不入。而她精心设计陷害了索非,使她醉酒而感到自愧离拉里而去,重新过上堕落的生活,最后惨死。她的初衷就是为了不让她与拉里结合,在她的眼中,索非就是一个堕落的女子。他的这种工于心计和眼光的势利实在令人气愤。

  我一直不明白支持拉里那样坚定追求理想生活,寻找得救之道的动力是什么。但他那种内心坚定,不为世俗所动的理想主义气质和纯洁的灵魂所给他提供的力量应该源源不尽。这些作者自己没有说。绝对的理想主义者也许不存在,作者给我们描绘的是一个有着强烈精神气质的拉里,也许是毛姆自己刻意要成为的那种人,也许就是现实中的维特根斯坦。理想超越现实的存在之上。

  不管怎么说,拉里是一个范儿,也许就是我想成为的那中人。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的

  它要你留下血来

  ......

  《刀锋》读后感(六):只是极其个人的书摘

  以前看书看到了那些令人惊喜的句子,会尝试过把他们记录下来,毕竟相对于复杂的情节,那些句子更能让我想起当时读这本书的种种情愫。

  然而尝试过用手机照,过不了多长时间照片就不知道哪去了;也尝试过用手机记下来,到头来隔一两年一换手机 那些句子也就再也找不见了。

  于是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求助于万能的网络。我把那些可爱的句子记下来,这样至少在豆瓣这个网站灭亡前,这些句子会一直存在于巨大的网络中的一个小小的角落,不占地方,却足以让我欣喜。

  虽说写在了书评的一栏,不过里面仅有的只是自己摘录的一些句子,高兴了可能简单写一写看这本书的直观感受,没有那些具有极其“学术崇拜”以为的高深名词和理论。说白了,这就是我自己的东西,没必要也没能力拿去和喜欢动不动把什么事情都上升到哲学层面的人探讨。

  很欣喜豆瓣上还有这一版的书,我上次在图书馆绕着毛姆的架子转了三圈,也没有找见我想要的《月亮与六便士》。然而我抱着一种“来都来了不借点什么回去简直吃亏”的小市民心理随意扯了一本我听说过却对他的情节一无所知的小说。

  回去以后,一开始只在晚上睡觉前读几页,后来在学校里无事的午后也拿出来读,再然后就带到了各种我不会听的课上去读。有一次读到兴头被讲逻辑学的老师的尖细嗓门打扰到,一气之下在课上跑出教室坐到了楼下的长椅上痛痛快快的读到了下课前五分钟。

  读完这本书是在一节早上的近现代史课上。读完它的感觉就是终于和一个絮叨以来没完没了的老头结束了一场炉火边的深夜闲谈。书中人物的结果并不令我觉得悲伤,最后毛姆“自圆其说”的happy ending也没有让我感到一丝欣喜,可能正是因为这种唠家常般的叙述方式,让人感觉更像是听了一段陈年往事的八卦,颇有一种超然的味道。

  说了这么多,记下来的话其实也只有一句(那些絮絮叨叨的对话真的没有很让我惊喜)

  克服欲望的最好方法常常是去满足它

  《刀锋》读后感(七):顺便说说翻译

  《刀锋》是下载的PDF看的,下载的时候很偶然,一起下了两版。一版是秭佩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的,另一版是周煦良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1996的版本。开始读之前,我只简单读了两版的前几页,然后决定了看那一版。

  我看到的是这样的:

  【秭佩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

  【开头】

  剃刀锋利,越之不易;

  智者有云,得渡人稀。

  ——《迦陀奥义书》

  【第一章第一节】

  我以往写小说,在动笔之时,从来没有过这么多的疑虑。我所以把这本书叫做小说,只是因为我给它起不来别的名称。我没有很多离奇的情节以飨读者,书的结局既不是饮恨而死,也不是如愿成亲……

  【周煦良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

  【开头】

  一把刀的刀锋很不容易越过;

  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迦陀-奥义书》

  【第一章第一节】

  我以前写小说从没有像写这一本更感到惶惑过。我叫它做小说,只是因为除了小说以外,想不出能叫它什么。故事是几乎没有可述的,结局既不是死,也不是结婚……

  因为是手打的,所以只打了这么一小部分。但差不多就在看了一章后,我个人选择了第一版。

  看到很多人说更喜欢周的译本,但我觉得翻译这个东西还得合口味,对于我个人而言,周的版本句式实在有些拗口,读着别扭。

  《刀锋》读后感(八):找寻心灵的宁静

  刚看完了毛姆的《刀锋》。

  喜欢莱雷,不仅仅因为他是一个惹人喜欢的人,而是因为文中写到的他宁静的神态,以及为探寻心灵的宁静所做的种种努力,因为他走向塞纳河、伦敦、印度、希腊的串串足迹。伊莎贝尔希望他能够找份工作,过常人的日子,可是莱雷说自己要做的只是-“闲荡”。在众多的书籍中寻找,在遇到的哲人身上寻找,而且最终终于找到了自己以为的超脱,而后抛弃自己的财产,让自己融入到芸芸众生之中,相信他面对世俗烟火不会再有那些不可排遣的烦恼。

  莱雷这样子的人生在我心中无疑是最幸福的,能够照自己的意愿去做,能够让自己成为一名船员,一名矿工,也能够在隆重的社交场合游刃有余。有多少人都是在过着别人希望的日子--有一份工作,重复着别人的思想,小心翼翼,谨小慎微。有多少人心里渴望着浪迹天涯,去追寻心中的梦想,最终只是止于想象。人生的旅程实在太短,意义到底是什么啊?埃略特成了社交的奴隶,伊莎贝尔为了享受放弃了她爱的莱雷,苏珊为了女儿出嫁,索菲在沦落中走向了死亡……世界上的享受有万千,只有心灵的享受才是最可依靠的东西。

  文章引用自:

  《刀锋》读后感(九):越过刀锋的价值

  毛姆利用书内外双重的作家身份,造成了许多叙事上的趣味和方便。一方面,故事里的作家M号称一切内容出于自己的观察和演绎,知道多少就说多少。于是,跳过半年一年,乃至三年五年时间成了常事,任何人物的故事都只有一些点,那些作家M先生在场的点。这让作者只截取他想要的瞬间,并可以在一部书的篇幅里并行不悖、自然而然地记述多个人物。另一方面,故事外的作家身份当然也让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拿捏故事细节,玩弄春秋笔法。像是开篇只讲是美国人的故事,却迟迟不点明主人公;而到了第六章的开头,角色主次已经分明时,才特意强调本章莱雷与他的对话才是写书的动因。以上种种技巧,虚虚实实,营造的主要是代入感或真实感。毛姆为什么把虚构作品写得像非虚构作品?私以为,主要是为了让“高大上”的论点显得平易近人。

  没错,这是一部讨论人生观、价值观的书。虽然这些高贵的词没在书里出现过,但除了作为旁观者的作家M,书中几乎无一人虚掷,每个人物都代表一种鲜明的人生态度。熙熙攘攘,名来利往,书中追名逐利的代表是艾略特和伊莎贝尔这舅甥俩。艾略特趋炎附势,近乎极端,颇为可笑。但毛姆不忘反复强调他心地善良,为人忠厚,并通过他的诸多行动来展现这一点。实际上,即使是他势利的表现,也真算不上什么恶行。他打破头挤进那些宴会,回报主宾欢畅的谈资。他以头衔取人,但对平民仆役从不刻薄。他的存在虽然不曾带来大善,但至少润滑了人际关系,让世界运转如裕。放在平民化的今天,他大概也能成为一位能力出众、收入不菲的公关人士。所以,他看似徒劳的追逐,绝非毫无价值。相比而言,美貌、坚忍的伊莎贝尔实不如她舅舅。终其一生,她的理想是做一名阔太太,而她的成绩则是做了一名阔太太。当然,阔太太并不好做,如果说开场时二十岁的伊莎贝尔还显青涩,三十岁再登场的她已仿佛杀伐决断的女将军,能忍能拼能下黑手。因为她对苏菲的作为,毛姆借书中自己之口大大鞭挞了伊莎贝尔一番,给她扣上了“冷血杀手”的帽子。但实际上,伊莎贝尔的算计和自私,未必超出这个世界的平均水准。更何况,人类的欲望还是推动一切发展的原动力。伊莎贝尔与格雷,正好是制造与满足欲望的结合,而他们在书中或在真实社会里,无疑处于最主流的地位。

  接下来,在转向非主流的主人公莱雷以前,还可以看看苏菲和苏珊。少女时期的苏菲敏感、内省,后来却因为意外痛失丈夫孩子,走上酗酒滥交之路,直至自我毁灭。处于另一面的苏珊则一辈子没有爱过,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求生,最终得偿所愿。对情爱和生存的追求似乎较为原始,不过并不低下,而且,种族的延续也有赖于此,其价值不言自明。

  与以上诸位相比,主角莱雷所追求的事物最为虚无缥缈:人生的真正意义。这里所谓的“真正”,表示意义不但不能是人云亦云的,甚至也不能是自然而然的,必须是广泛体验、深入探索和缜密思考之后的产物。以这个标准而言,之前诸人的人生观,不论如何主流、如何必要,都不足以称之为“真正”。对于莱雷的动机,毛姆做了很好的铺垫,因此读者不难理解他的行为。但是,这种追寻的价值何在呢?换言之,为何毛姆要大张旗鼓地写一部书,用诸多常见的人生观来衬托这貌似终极的人生观呢?从书中可知,莱雷在多年自学(或许更恰当的说法是世间修行)的过程中,已成为了相当出色的学者和灵修者。这种情形下,写书传道,把自己的观念和感悟发扬光大似乎是应有的做法。但莱雷偏偏没选择这么做,他只是返回来处,继续生活而已。虽然之后的情形书不及载,但从毛姆的暗示可知,不会有开宗立派的辉煌业绩,只会有生老病死的平凡人生。所以,本书不是圣徒行传,莱雷的追求除了给他自己心灵的宁静,给周围人一丝温暖,给这世界带来的并不多。但他的故事经作家写下,产生了更普遍的意义。同样是名闻利养生死爱欲,悟了的比没悟的更自在。作家M先生为之立传,真意大概在此。

  《刀锋》读后感(十):《刀锋》读后感

  毛姆的小说一直是我的最爱(我的最爱有三个:狄更斯、大仲马、毛姆),他能写出我内心的感受,而这些感受与思想,我自己却很难用语言表达出来。我在读他的书时,往往有着强烈的共鸣。这本书借主人公莱雷之口来探讨人生,人生的意义是什么?看完了,我还是不很清楚。人生的意义很难解释清楚,每个人对生活及幸福的理解也各不相同。我认为,只要自己感觉舒服就行了。这本书里有些对宗教、人生的感悟,我认为写的很好,摘录如下:

  1.......说也奇怪,那么多人都患恐惧症。我说的不光是对关闭起来的恐惧和身在悬崖时的恐惧,并且还有对死亡的恐惧,以及更糟糕的是对生的恐惧。患这种恐惧症的人常常是一些样子健康、诸事顺心、无须忧虑的人,然而他们却受着恐惧的折磨。有时候我认为,恐惧是人们最不易摆脱的心情。我一度问自己,这是不是人类从某种令人初感生命激动的原始之物继承下拉的一种根深蒂固的动物本能。(摘自316页)

  2."我也想罗拉一样,我所来到的这个世界太老了,情节我来的也太晚了。我应该生在中世纪,那时信仰宗教是件自热而然的事情,如果那样,我应该走的道路就会在我面前明摆着,我会去参加修道会。我信仰不起来。我相信上帝,但是我信不起来,因为这么个上帝还不比一个正正派派的普通人好。修道士对我说,上帝为自己的荣耀创造了世界。我觉得这动机并不很高尚。贝多芬创造自己的交响是因为他心灵中的音乐要表达出来,因此,他要做的是尽他的可能使它们完美。

  “我常听修士们重复主祷文;我奇怪它们怎能不断地乞求他们的天父赐给他们每天吃的面包,而不产生怀疑。孩子们乞求他们尘世上的父亲给他们饭吃吗?他们料定他会给他们饭吃。他给他们饭吃,他们即不感激,也不必要感激,相反,一个人把孩子生到世界上,如果不能养活他们或者不肯养活他们,我们只会责备他。我觉得,如果一个全能的造物主不打算向他创造的生命提供生存所需的东西,包括物质上的和精神上的,那他还不如不创造他们。”

  ......

  “我也会这样想。我也不相信上帝想叫人当面夸奖他。在空军的时候,谁要是靠对上级阿谀奉承编排个轻松差事,我们就瞧不起他。我很难相信上帝会看重那些对他不厌其烦地奉承以哄他超度他们的人们。我认为上帝最喜欢的对他礼拜的仪式,应该是尽你的可能去正直做人。

  “但这还不是我最厌烦的事情。我想不通的是,就我所知那些修道士们无时不在心里念叨着人生来是有罪的。空军里我认识很多小伙子。他们当然是一有机会就醉酒,搞到姑娘就搞姑娘,说起话来嘴里不干不净;我们里边还有一两个坏家伙。有一个家伙使用假支票,被送到牢里关了六个月,这并不完全是他的过错,他以往从来都没有钱,现在得到梦想不到的这么多钱,他才产生了这个念头。我在巴黎认识一些坏人,我回到芝加哥后,又认识了一些坏人。他们人之说以坏,不是由于遗传,就是由于环境。遗传由不得他们,环境也不是他们选择的。我不知道,对他们的罪行,社会是否应该比他们本人负更多的责任。如果我是上帝,我不会下狠心把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包括最坏的在内,永远打入地狱。恩舍姆神父心底宽厚,他认为地狱之所以那样惨是因为上帝到不了那里。但是,如果这种惩罚残酷到可以称之为下地狱的程度,我们能够设想一个好的上帝会用它来罚人吗?反正,认识他创造的,如果他把他们造的会犯罪,那就是他有意识叫他们犯罪的。如果我把我的狗训练得一见生人进我的后院就扑上去咬脖子,当它这样干的时候,如果我打它,就不公平。

  “如果创造世界的是一个全善全能的上帝,那么他为什么创造罪恶?修道士说,那是为了让人们战胜自己身上的坏东西,抵制住诱惑,忍受痛苦、悲哀、与不幸,这些都是上帝对他们的考验;上帝考验他们是为了洗清他们身上的罪过,使他们于多年之后终于配得上接受他的恩典。我觉得这好像通知一个人到某个地方去,而又要给他制造困难,路上给他摆了个迷魂阵叫他通过,接着挖一条河逼他游泳,最后还要筑一道墙叫他爬。我不打算去信一个连一般见识都没有的全能上帝。我不明白,我们为什么不去信仰这样一个上帝:世界虽不是他创造的,但他见到坏事情就尽量缩小它的影响,他比世界上的人好得多,聪明得多,并且伟大得多;他没有创造罪恶,并且还要和罪恶进行斗争,最终还有可能客服罪恶。......(摘自327-329页)

  3.“如果认为印度人把世界看成一种幻觉,那就错了;他们并不认为世界是一种幻觉;他们唯一坚持的是:世界的真实与宇宙之灵的真实,这两种真实的实际意义有所不同。摩耶只不过是那些热心的思想家为了解释无限如何产生有限而设想出来的。这些思想家当中最聪明的是萨摩卡拉,他认为那是一个无可解释的秘密。他知道,困难在于如何去解释为什么婆罗摩要创造世界。婆罗摩是神,是幸福,是智慧;它永远不变,永远存在,永远静止;它什么也不缺,什么也不需要;因此,它不知道什么叫做变革,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奋斗,它尽善尽美,然而,它为什么要创造世界?要是你问这个问题,一般的答复是:宇宙之灵创造世界是寻开心,而并无任何其他目的。但是当你想起洪水和饥荒、地震和飓风以及肉体所生的各种各样病痛时,当你想到这么多耸人听闻的东西之所以被创造出来居然都是为了寻开心,你会感到这是在践踏你的道德感。什里·甘尼沙心肠非常好,他不相信这一点;他把世界看作宇宙之灵的表现,看作是宇宙之灵完美无缺的流露。他教导说,上帝是非创造不可,由不得自己,世界是他的天性的表现。我曾经问过,如果世界是一个完美无缺的神灵的天性的表现,那么,它为什么如此可恶,以至于人类可以为自己树立的唯一合乎理性的目标便是从它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什里·甘尼沙回答说,世上各种各样的心满意足都是暂时的,只有上苍给人以永恒的快乐。但是,永远持续不便不会使好东西变得更好,使白变的更白。如果玫瑰在中午时分失去了它黎明时的美丽,那就是说,它在黎明时分所具有的美丽是真实的。世界上没有持久不变的东西,如果我们要求什么东西持久不变,我们就是傻瓜。如果变化是存在的本质,我们就会认为,唯一明智的办法就是把它当做我们处世态度的前提。我们谁也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条河流,但是,原来的河流向前流去,我们第二次走进的河流也同样凉爽,同样提神。

  ”雅利安人初到印度时就认识到,我们所知道的这个世界只不过是我们所不知道的那个世界的一种外表,但是,他们依然因为它的美丽幽雅而欢迎它;只是在几百年之后,由于疲于征伐,由于体质因气候而退化,他们失去了精力,他们自己成了入侵部落的羔羊,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才只看到生活中的罪恶,渴望永远跳出生活。但是,我们西方人,特别是我们美国人,为什么要为没落、死亡、饥渴、疾病、老迈、悲哀和幻觉吓到了我们所拥有的旺盛的生命力?当我坐在我的那座木头房子里抽烟斗时,我感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富有活力。我感到身上有一股精力在要求我把它使出来。我应该骄傲的不是离开这个世界去过隐居修道士的生活,而是生活在这个世界当中,去热爱世上的事事物物。我所以要爱世上的事事物物,不是因为它们本身可爱,而是因为无数的上苍就存在于它们身上。如果我在那些心醉神迷的时刻真的和宇宙之灵化为一体,如果他们所说的都是真话,也就没有什么值得我动心。我今世修得了正果,就再也不能回到人世上来。这使我感到心情沉重。我想一辈子又一辈子地活下去。各种各样的生活我都愿意接受,悲哀的一生也好,痛苦的一生也好;我感到,只有一趟又一趟地生到世上来才能满足我的渴望、我的精力和我的好奇心。(摘自356-358页)

  第三个摘要道出了莱雷找到了他寻找的东西,他的内心因此变得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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