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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乱 1(清华版)》读后感10篇

2018-06-14 20:04: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隋乱 1(清华版)》读后感10篇

  《隋乱 1(清华版)》是一本由酒徒著作,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3,页数:26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隋乱 1(清华版)》读后感(一):从一角掀起乱世帷幕

  警示:有少量细节剧透,不涉及大面积剧透!!!

  读罢《随乱》第一卷,不时觉得主角李旭还不如徐大眼来得厉害呢,徐大眼有谋略、有眼力、有长相、通于世故喜欢他的小姑娘也是端庄温婉的娥茹,几乎是男主标配,反观李旭,学堂刚出来的孩子,有一些迂腐与胆怯武力不行文采一般,除了抓来一头银狼“甘罗”,他便没有主角气息了。然而,人无完人,有时候看一部小说,就在看一个人成长,从一个孩子成长为担当勇猛年轻人过程,才让人热血沸腾

  酒徒大大的《随乱》一点都不热血,第一部如溪水蜿蜒前行,无巨大冲击,只有水击石块溅起的小水花,又重新沉了回去。从“有间客栈”的舅舅说起,李旭是个给爹妈传信的善良孩子,抱着仕途未来规划,却被可能的征兵打乱了步伐,此时李旭有着微弱战场厮杀一将功成的想法,可他也知道未必功成,就有可能像他哥哥一样“万骨枯”。只是单纯的逃兵,还不至于有以后的故事,在过往教育里,李旭憨厚淳朴的背面是骨子里的倔强,压到最深,反弹最高。所以当他看到“一槊击落两柄弯刀”的步将军也会热血沸腾,所以当他面对战友死亡会本能地以命搏命,所以当铜匠问他选什么兵器时,他仍然还是对槊目光炯炯,这份倔强让我无比期待他会走上一条什么样的路,是终成铁血心肠的将军,在战场上谋得一番事业,还是一个始终保有怜悯反思文人

  骨子里的倔强无法掩饰现在的他还年幼事实,李旭常常被各类事件裹挟,因本身的善意被多次利用,第一部几乎都是这样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孩子的成长。

  酒徒大大极其擅长塑造边陲小民的生活,他给予配角充分的生存理由,尽管这些配角是张三和王麻子这种连“又副册”都上不了的小人物,这些一个又一个出场的小民搭建了一个鲜活的隋末,未来的战争在小人物面前是生死存亡,在决策者手中只是利弊权衡、威望的实现

  作者通过李旭的眼,看一场部落的战争,看血腥满地,通过李旭的心理说每一场战争都不是无辜的。可悲的是第一步的李旭也只是一个小人物,偏居一隅的李旭因多重原因(甚至连主角光环也是其一)被推到高处,如同出门行商路上他就看不出别人对他的善与恶,在草原的生活让他以为自己是草原的一份子,他始终报以善意,报以真心,几次背叛放弃,远比牛羊肉更能快速催熟一个少年。在这乱世之际,人们会做的选择,绝不以个人情深厚优先,不管是部落头领西尔、晴姨还是张三、王麻子,他们的决定都取决于他们的亲人与他们的目的。少年李旭即使学来了一些武力,可他还欠缺许多,未来的路要走很长很长才能知道方向

  乱世出枭雄,也许正是乱世才能塑造一个新的李旭,那只能等第二本书出来了。

  《隋乱 1(清华版)》读后感(二):细节中的细节

  历史小说看过几本,但网络文学中的历史小说,大概就只有《隋乱》了。本来抱着随便翻翻的心态,但看打开之后发现每一章居然还有注释,觉得有些稀奇。虽然很讨厌尾注的方式,不过确实详细介绍了许多专业性的知识,比如“笊篱”、“户槽”等等。最让我惊讶的是这里的货币不再是千篇一律的银两、碎银之类,而是十分应景的“肉好”、“白钱”,甚至还介绍了五铢钱和南北朝的劣币,与我前不久看的一本关于南北朝货币铸造小史的书相映成趣。这些让我感觉到作者确实是有不少史学功底的,就是这一点点细节,更加逼真地勾勒出隋末唐初的时代风貌,让我更有种身临其境之感。

  一直以来我都对于隋朝了解甚少,这本书虽是小说,但字里行间也读到了隋灭南陈、攻打突厥等历史细节,虽然几名主要角色并没有切身经历,但通过他人转述与世间传闻,寥寥数笔就将开皇之治描写出来,实在难能可贵

  作者十分注重细节描写,虚构了李旭这样一个人物,通过他的眼睛,让我们看到当时社会贪官污吏压迫——哪怕张宝生经营惨淡也依旧要上交两张牛皮,李父为了给儿子讨取功名要向县里各处打点——以及极度的重士轻商,李旭为了躲避兵役,放弃科举去从商,按隋朝惯例这等于自动放弃良家子弟身份,将受人鄙夷,甚至不能与老师杨夫子交往过深以免影响他的名誉。之后李旭踏上商路,认识良师益友般的徐大眼、像父辈一样照顾他的孙九,一路有惊无险地来到了霫族部落。这是一个我从未听说过的民族上网查了一下,霫族隋唐时居潢水(今西拉木伦河)以北,东接靺鞨,西至突厥,南邻契丹,北接乌洛侯。四面有山,以射猎为生。以赤皮为衣缘,妇女衣襟上下悬小铜铃,习俗与契丹相近。其都伦纥斤部落有众四万户,兵万余名。贞观三年(629),其君长遣使向唐朝贡,后迁潢水以南,并于奚。唐末,奚、霫俱附契丹,逐渐融合。而在新唐书中也有对这一部落的介绍,可以看出作者对于霫、悉族的生活习惯、历史沿革也是非常了解的,包括对于衣襟上悬铜铃、以赤皮为衣的细节,这又体现出了作者扎实的史学功底。通过这些细节描写,反应出了历史的厚重

  这样一本三十多万字的小说,我看了两天半,比起预期时间多了一倍多,就是因为字里行间中的细节,让这本书的“密度”变得很大。每一页都需要细细品味,穿过时间的灰烬,重现历史。

  《隋乱 1(清华版)》读后感(三):从一角掀起乱世的帷幕

  警示:有少量细节剧透,不涉及大面积剧透!!!

  读罢《随乱》第一卷,不时觉得主角李旭还不如徐大眼来得厉害呢,徐大眼有谋略、有眼力、有长相、通于世故,喜欢他的小姑娘也是端庄温婉的娥茹,几乎是男主标配,反观李旭,学堂刚出来的孩子,有一些迂腐与胆怯,武力不行、文采一般,除了抓来一头银狼“甘罗”,他便没有主角气息了。然而,人无完人,有时候看一部小说,就在看一个人的成长,从一个孩子成长为担当勇猛的年轻人的过程,才让人热血沸腾。

  酒徒大大的《随乱》一点都不热血,第一部如溪水蜿蜒前行,无巨大的冲击,只有水击石块溅起的小水花,又重新沉了回去。从“有间客栈”的舅舅说起,李旭是个给爹妈传信的善良孩子,抱着仕途的未来规划,却被可能的征兵打乱了步伐,此时李旭有着微弱的战场厮杀一将功成的想法,可他也知道未必功成,就有可能像他哥哥一样“万骨枯”。只是单纯的逃兵,还不至于有以后的故事,在过往的教育里,李旭憨厚淳朴的背面是骨子里的倔强,压到最深,反弹最高。所以当他看到“一槊击落两柄弯刀”的步将军也会热血沸腾,所以当他面对战友死亡会本能地以命搏命,所以当铜匠问他选什么兵器时,他仍然还是对槊目光炯炯,这份倔强让我无比期待他会走上一条什么样的路,是终成铁血心肠的将军,在战场上谋得一番事业,还是一个始终保有怜悯与反思的文人。

  骨子里的倔强无法掩饰现在的他还年幼的事实,李旭常常被各类事件裹挟,因本身的善意被多次利用,第一部几乎都是这样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孩子的成长。

  酒徒大大极其擅长塑造边陲小民的生活,他给予配角充分的生存理由,尽管这些配角是张三和王麻子这种连“又副册”都上不了的小人物,这些一个又一个出场的小民搭建了一个鲜活的隋末,未来的战争在小人物面前是生死存亡,在决策者手中只是利弊权衡、威望的实现。

  作者通过李旭的眼,看一场部落的战争,看血腥满地,通过李旭的心理说每一场战争都不是无辜的。可悲的是第一步的李旭也只是一个小人物,偏居一隅的李旭因多重原因(甚至连主角光环也是其一)被推到高处,如同出门行商路上他就看不出别人对他的善与恶,在草原的生活让他以为自己是草原的一份子,他始终报以善意,报以真心,几次背叛与放弃,远比牛羊肉更能快速催熟一个少年。在这乱世之际,人们会做的选择,绝不以个人情谊深厚优先,不管是部落头领西尔、晴姨还是张三、王麻子,他们的决定都取决于他们的亲人与他们的目的。少年李旭即使学来了一些武力,可他还欠缺许多,未来的路要走很长很长才能知道方向。

  乱世出枭雄,也许正是乱世才能塑造一个新的李旭,那只能等第二本书出来了。

  《隋乱 1(清华版)》读后感(四):隋乱1:谁也躲不掉命运的暴击

  看此书之前,别人给我推荐时说是网络小说家写的历史架空题材,顿时心头一紧,不会是主角穿越一路开挂升职加薪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烂俗故事吧。

  一个章节还没读完,心里那块石头便落了地,不是YY爽文,笊篱、肉好、户槽、乡贡、白钱……一下子将人带回那个隋末混乱世道

  本书简单来说,讲的是隋炀帝年间,来自上谷郡的少年李旭,为了逃避兵役,弃笔从商,随商队进入大草原,结识有万人敌之愿的好友徐大眼,也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徐茂公——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两个少年,凭借智慧勇气,在草原上建功立业,继而卷入草原上的权力纷争

  本来是为了躲避兵役战祸而不得不背弃了考取功名的理想,来到大漠深处的苏啜部落,然而有些事情是命中注定,躲也躲不掉。一个懵懂少年,在草原上迅速成长,成为银狼护卫的附离,夺得敌人的大纛,砍翻敌首俟力弗大埃斤,赢得美少女芳心,互许终身,一时风光无限。

  但是,命运的暴击谁也躲不开。

  当商队送来消息恩人孙九因得罪官府而入罪,众人手足无措,前来求助。想写信给步校尉求助却发现连人家名字都不知晓,一面之缘,谁知道人家会不会帮忙。摸着腰间的弯刀,在草原上受人尊敬的附离李旭,若是回到中原,其卑贱的身份连衙门大门都无法靠近。李旭面色苍白双手发抖的发出感慨,“原来,我依然一点力量也没有!”没错,在残酷现实面前,你,一点力量也没有。

  突厥人来了,表面上带着善意,与苏啜部的勇士阿斯兰订下婚约,然后背后的阴谋无比凶险。苏啜部的长老们闻到了陷阱味道,决定将首领西尔的女儿,与李旭有了白首之约的草原上最美的花朵陶阔脱丝嫁往突厥王族和亲。纵使李旭是苏啜部落的英雄,是圣狼的护卫,在突厥人20万的狼骑前,在戳手可得的白天鹅王冠前,苏啜部选择的背弃了这个汉家小子,而这个汉家小子,除了选择离开,没有更好的选择。

  你可以在决斗中射中首领的弟弟,你可以用给予一个女奴自由来羞辱部落长老,你可以赢得年轻的勇士的友谊祝福,但是你带不走心爱的女人,带不走族长的女人,在残酷现实的面前,你无能为力,你只能默默吻下少女的前额,走出毡房。

  人世间,聚餐无常,福祸难安。

  这是一部系列小说,作者有着出奇耐心,并不着急推进故事的进程,耐心的描写构建人物,铺垫故事的前奏,在故事当中透过笔下人物的嘴对真实的历史人物给出作者自身的中肯评价,使得故事更加具有真实感。其实,在浩浩汤汤的历史长河中,谁知道是不是真的有这样的一个少年,有着同样的故事呢?

  “毡房外,夜已经深了,水一般的星光从头上照下来,照亮整个原野。”在草原上完成升级改造的少年,迎着命运的暴击走了上去,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看下一本,想知道少年时如何举起手中重重的弯刀,又砍向了谁?

  《隋乱 1(清华版)》读后感(五):无名小子的成长路

  隋朝末年,隋炀帝杨广频繁发动战争,如亲征吐谷浑、三征高句丽,加之滥用民力,致使民变频起,造成天下大乱。作者“酒徒”选择了这样一个历史时代作为小说的背景,虽然主角李旭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但与李旭这个主角相关的诸多角色,比如《隋乱1:塞下曲》中的徐茂功却是历史上隋末唐初响当当的真实人物。一方面借用一个虚构的角色,能够以一个相当大的自由度来组织他的一生;另一方面,由于那个时代是真实存在的,历史框架已然“搭建”完毕,似乎创作上的局限性也显而易见。戴着镣铐跳舞的难度可想而知,由此也更加考察作者“酒徒”的写作功底。

  《隋乱1:塞下曲》的定位是从主角李旭开始的。太平盛世下,李旭的人生轨迹似乎非常容易想见:家境一般的他,立志学问,然后是参加考试,直到出人头地或者泯然众人。而隋末乱世给了李旭经历一个不一样的人生可能性。陷之死地后生,当李旭不可能取得功名、又不想被征兵去当“炮灰”的时候,这样一种际遇就决定了他必须寻找到一个合格的出路,由此也就《隋乱1:塞下曲》中的诸般故事。之所以《隋乱》的第一部将故事发生地放在了草原,也是与李旭家庭情况有很大关系。他的父亲是经商的,对草原熟悉,所以自然而然李旭也会选择这样一条道路。之后情形作何发展,那就要看主角的人生造化了。

  作为一个其实什么都不怎么懂的小子,李旭成为一个乱世英雄的底子并不太好,凭借的只有他的一些学问和淳朴本性。也正是因为这些特性,使得英雄的成长具有了一种磨难中反复磨炼的真实性,指望李旭能够拥有如金庸小说中如张无忌那样的神奇经历是不可能的,但作者“酒徒”在小说中为主角设置的成长轨迹也确实具有很多种巧合,一种合理架构下的巧合。大的环境确定之后,剩下的就得看主角的“光环”能够照出多大范围了!

  大体看来,虽然《隋乱》只是一部网络历史题材小说,但在根本上不同于那些肆意而为的穿越小说的是,作者“酒徒”对历史细节的真实性显然是非常在意的,对当时的社会阶层、统治制度、财政税收,甚至连草原民族的生活状态都力求贴近实际。比如小说一开始一再提到的“肉好”,甚至每章小说的后面,都有不少非常专业的注释,这在一般的小说中是很罕见的。又比如草原诸民族之间的关系、战争、生活习俗等,这些细节方面,作者都力求贴近当时的真实——实际表达效果确实也真的让人耳目一新,仿佛已然成为一部纪实性质的历史小说,为主角的成长营造了一个相当真实可见的复杂环境,具有超然于一般网络小说的历史真实性。

  此外,从《隋乱1:塞下曲》中的故事脉络也可以看得出来,作者“酒徒”对《隋乱》这部小说的构建是着墨颇深,通过设置一个大的成长环境来为诸多角色的你方唱罢我登台提供了一个浩大历史舞台,人物个性、之间的关系就在这样一个历史舞台上开始演出和体现,时常让人有一种入戏的感觉,印象非常深刻,能够促使人一口气读下去——可见,小说的连贯性也是非常不错的。

  《隋乱 1(清华版)》读后感(六):大神酒徒的细节表现力

  《隋乱》是著名网络作家酒徒的作品。这部作品自2007年开始网络连载,第二年就获得了“网络十大优秀作品奖”。作为《隋乱》的作者,酒徒拥有众多的粉丝,他的其它作品如《指南录》和《开国功贼》等,也都拥有超高的人气。

  《隋乱》故事主要讲述隋朝炀帝年间河北上谷人李旭在风雨飘摇的大隋帝国统治下如何从普通人家的孩子,逐渐走进权力中心的故事。

  与后面几部作品中的宦海沉浮不同,《隋乱1》的故事发生在李旭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年的时候。皇上虽然“英明神武”,可是百姓却越活越糟,本来一门心思想要考进士的李旭,不得已为了逃兵役做了去草原交易货物的行商。

  草原生活原本堪称完美——李旭结识了才华横溢的徐茂公,在他身上学到了很多领兵布阵的技能;拜隐姓埋名的铜匠师傅学习武术功夫,很快便可以参加草原上的征战;与初恋陶阔脱丝两情相悦,体会到了恋爱的美好与纯真。然而乱世哪有什么偏安,美好生活被阴谋诡计所打败,李旭不得不离开了草原,完成了从手无缚鸡之力到身怀绝技的转变。

  《隋乱1》不仅仅是描述了主角李旭脱胎换骨的成长契机,更重要的是从中原和草原两方面描写了当时的社会、经济和民生背景,这都是后面几部小说展开叙事的重要基础。作为一本优秀的历史小说,酒徒在《隋乱1》中把基础打得非常扎实,并不着急推进情节,显得又稳又准。

  想要把历史小说的底子打稳,需要用大量的史实来构建社会背景。虽然我们都知道隋唐是中国很辉煌的时代,可是隋朝距离现在已经将近1500年了。建构一个1500年前的故事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很多历史小说的写作者为了避免错误会刻意忽略一些细节,把写作重点放在主角让人热血沸腾的大事件上。

  但酒徒反其道而行之,他在百姓生活的细节上做了非常多的努力,无论是中原生活还是草原生活,都写得非常详细,而且有理有据,可见作者自身的历史积淀一定是非常深厚的。

  在中原,作者开篇就描写客栈经营者张宝生的经营困难。炀帝以“仁君登位、万国来朝”为理由,要求所有店家免费招待胡人(奚人、契丹人、突厥人……),违者犯法。此外官府要求缴纳4张牛皮,老张因为还有2张没有着落愁得睡不着觉。

  而读书人李旭一家生活如何呢?作为上谷大家族李家的远支,李旭家有几亩薄田可以收缴租税,勉强请得起仆人服侍看家,但是一应家务还是需要亲自上手,生活上短缺的东西靠父亲每年走几次草原可以换回些盈余。但为了能让李旭在读书上有个真前途,一家人四处打点给夫子先生们送礼,就为了攀扯上夫子门生,到时候如果需要举荐的话,能有人稍微提携帮衬一下。可惜,毕竟还是门第有限,各处都稍显不足。

  在社会经济方面,文帝时铸造的五铢钱依然是最保值的流通货币,老百姓都称它为“肉好”。而炀帝因国库空虚发行的新铸铜钱大量掺杂,导致铜钱发白,被百姓称为“白钱”。白钱没有国库作为支撑,造成货币贬值,经济动荡。这些也都表现在百姓的生活之中。小说里描写老张的媳妇很有一套,曾说她把两张牛皮卖出了“一百五十个肉好,白钱一个不收”的价钱。而一贯帮着父亲打理生意的李旭则心想这绝对是趁火打劫,因为——

按大隋朝的行情,三文钱可以换半斗糙米。即使是新皇发行的白钱,一张生皮也卖不出五十文的价格。

  酒徒描写兵器也非常有意思。李旭和徐茂公两人路遇耍槊的步将军,徐茂公根据步将军的槊推断此人一定是世家望族出身,李旭本来不信一个好出身竟然能决定这么多事情,可惜毕竟事实摆在眼前。

听了半晌,李旭终于明白,原来一根好的马槊里边有非常多的讲究……那韧木以做弓用的拓木为最,次以桑、柞、藤,最差也得用竹子。把细蔑用油反复浸泡。泡得不再变形,不再开裂,方才完成了第一步。而这个过程耗时将近一年,一年之后,将篾条取出,阴凉处风干数月。然后用上等的胶漆黏合为一把粗,丈八长(注,汉尺),外层再缠绕麻绳。待麻绳干透,涂以生漆,裹以葛布。干一层裹一层,直到用刀砍上去,槊杆发出金属之声,却不断干裂,如此才算合格。如此制造出来的槊,轻、韧、结实。武将可直握借马力冲锋,也可挥舞起来近战格斗。只是整支槊要耗时三年,并且成功率仅有四成,因此造价高得惊人。所以自汉朝以来,马槊一直是世家出身将领的标志。

  所以,无论从马槊的制作过程还是练习成本来说,拥有马槊的步校尉虽然官职不高,却出身名门,而本事更大功劳更高的罗将军,却只用一把趁手的刀而已,一看就是寒末出身。

  酒徒对于草原生活的描写更加精彩,处处都体现出他对草原部落的深刻认识。这可能和酒徒自己是内蒙人有关。草原民族很大的一个特点就是豪放自由,这种奔放的个性体现在他们的语言和习俗上,草原民族举手投足的特点都是非常鲜明的。

  霫部第一次迎接李旭所在的商队时,他们说:

天鹅的子孙恭候中原来的兄长。

  在摆宴款待商队的时候他们说:

远方来的大兄,请喝一碗粗奶茶。虽然没有中原的茶叶精细,却也是我部落中的珍藏!

  而商队领袖为了表示自己客随主便,便回道:

苏啜部的兄弟给我最白的奶,不是草原最佳,却是母牛的初乳。给我最香的茶,不是天下最细,却是人间最纯!

  这些都不是中原人彼此之间的交流方式,作者很细心地都照顾到了。

  在礼节和习俗方面,作者描述了草原民族的迎客礼,比如霫部在马上迎接商队,作为客人要用手指沾酒先洒天后洒地,然后满饮此杯才能下马。客人进账之后,主人要献奶茶,但是座首的客人接到奶茶之后要一杯一杯地传给后面,直到所有客人手里都有奶茶了,自己才能留下面前的一杯。宴席开始后草原部落献上最丰盛的烤全羊。而只要歌舞不停,宾客的杯中酒也不能空。

  这些迎客礼中的大部分也被现在的蒙古族所继承。

  经济生活方面。草原人住的毡帐基本相同,但首领和贵宾的毡帐则有木栅栏以示尊贵;草原人自己不开铁矿,所以需要制作铁器的时候要么从大隋进,要么就只能靠在草原上捡“星星铁”,积攒足够的量之后可以做一把兵器;中原高价的苏绣,除了几个富贵人家以外几乎无人问津,毕竟穿了不能上马还影响劳动……而至于时下大隋税收中难倒百姓的牛皮,对于草原人民来说则算不得什么。

  战争方面,草原人见惯了屠杀和劫掠,部落之间吞并之事时有发生,草原人原比中原人更明白战争的残酷和强大的意义。

  ……

  这样的细节之处在《隋乱1》中还有很多,通过层层叠叠的铺垫,无论是大隋朝还是草原,都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飘摇之感。

  飘摇之中,且看四方英雄皆显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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