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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山在呼唤读后感精选10篇

2018-06-24 21:11: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远山在呼唤读后感精选10篇

  《远山在呼唤》是一本由[日]植村直己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页数:240,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远山在呼唤》读后感(一):世间事,百无一是是登山

  二十年前,我每一天都觉得自己是个牛逼的人;二十年后,我还是这么觉得。因为我的自视甚高中,有一条比一万个局中人都高的,是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我总想往哪里去?我总想死在哪里。

  北京这几天过得犹如“人间仙境”,每走过一步,身边都是呼呼的霾。要是一个跟头摔在自己的脚尖上,一脚将自己踢死,倒也迅捷,可是这动作太高难度了。

  只好躲在一个角落里读这本百无一是的书。

  读彼得梅尔的普罗旺斯时,就想将来一定死后埋在那里,但一转移就举得可笑

  读到托斯卡纳时,还推荐一个朋友,说那里值得你将来死后埋身体,岂料遭她一通臭骂。(没文化!)

  登山,不是王大大那般,弄一帮人扛着自己,快到顶上了自己再狗熊一样爬几下,于是登顶了,于是呼呼了,于是登报纸了。

  不是那样。应是植村直己这样。

  安安静静的登,没有多少人知道,没有照片,没有镜头,甚至没有登顶,甚至死了。

  十一期间,重看了电影into the wild,读了一遍植村直己,为故事感动为人感动,为生死感动,为自己感动。

  晨鸡初鸣昏鸦争噪哪个不去红尘闹?

  想起这句,心中愈是悲哀。还是“仙境”中闹!

  世间所有事,唯登山最百无一是。

  世间最没用的书,竟常常无耻地能传世

  《远山在呼唤》读后感(二):梦想光环下的局促现实

  植村是个伟大的登山家,他是首个成功登顶五大洲最高峰的人,他徒步过日本三千公里,他用狗拉雪橇,完成了上万公里的北极穿越。他在日本风靡一时,是那个时代青年英雄。炫酷到不行

  我第一次看他的书,是极北直驱,记录他在格陵兰岛北极圈处,同当地爱斯基摩人一起生活学习狗拉雪橇技术日子。那个时候,他大概也算小有成就了,因此旅行的资费上应该并不特别窘迫,也就未被特别提及。日子粗糙清苦,但在爱斯基摩这种生猛的极北部落面前,植村甚至还多少带有一些并不故意的文明世界高级感。

  我看得兴致昂扬,这本书既满足我的猎奇心,又有这个柔弱时代所没有的强韧品性,是所有困在钢筋水泥里的文艺青年的梦想生活。我食髓知味,又开始看他的另一本书,远山在呼唤。

  此书记录他青年时攀登五大洲最高峰经历。登山中的危险坚持,很多资料里都能看见,倒不稀罕。但这本书,与上本书相比,让我感觉唏嘘胜过激情热血的便是:未成名之前,身无分文的植村想实现登山的梦想,钱和生存的问题,其实解决得非常窘迫,尤其是在文明社会的衬托下。大多时候,文艺青年们敬仰和羡慕另一个人或另一种生活,更多地,还是受他人最后的成功光环吸引,成功前的艰难,更多地成为了美谈,并不会被具体地仔细揣摩体会。但这本书里,植树诚实地记录了最初的几年里,他如何心酸以及艰辛到不那么体面地为登山攒钱的过程。他在法国一家滑雪场工作,为了攒钱,从来不参与同事们的聚会,即便圣诞夜里,也独自在滑雪场煮土豆面包。摔断了腿也不敢不工作,只是从巡逻员变成了检票员。刚意气风发登完7646米的戈尊巴峰,回头回法国的轮船上,为了补贴上岸后的口粮,每天都要垂着腰搜集他人吃剩的面包和肉。你看,当他登上山顶出现在报纸上的时候,他当然是你的英雄。那这人作你男友如何?你确定你梦想的生活,就是跟随他,去拾捡剩菜剩饭么?

  此书看得我头脑清醒

  不过,我身边有个朋友也这样。他比植村更为激进果敢。我问过他,羞耻心也许不是不能放下的。但是我怕。我怕没钱的时候生病,他回答我他不怕。他认为,只要他还对某人有价值,比如他能让父母爱他,能让世人对他有道德感,政府想在他身上体现政府的责任感,那他就会被救助

  最后,1984年,植村在麦金利山下山途中掉入冰缝遇难死亡。20年前,他第一次攀登阿尔卑斯时也曾掉入冰缝,差点死亡。自此以后,他无数次在书里写到这段经历,并提醒自己小心冰缝,多做准备。20年后,他终究没能免于这一难。

  《远山在呼唤》读后感(三):像他那么屌丝,像他那么自由

  说在前面的话:

  书评标题是为了致敬前辈张躲躲为《在不安的世界安静的活》写的书评“像她那么碧池,像她那么自在”,因为确实很赞,所以借鉴使用。我以为再合适不过了。

  像他那么屌丝,像他那么自由

  ——评《远山在呼唤》

  文|杜子腾

  如果你在路上遇见一个背着破旅行包,踩着“张嘴”臭鞋子衣冠不整胡子拉碴且蓬头垢面家伙,你肯定二话不说直接将其视为游走的乞丐。如果说得再好听点儿,想想电影《人在囧途》里王宝强扮演的农民工。是的,差不多就是那样一副屌丝样儿。但是,万万没想到,就是这样一副屌丝样儿的植村直己,却在五大洲最高峰上自由的攀登。

  《远山在呼唤》就是植村直己这位完成五大洲最高峰登顶神迹的第一人对自己经历的全记录。我不是一个登山爱好者,我也对登山没有进一步的了解,但是这本书里完全没有令人抓耳挠腮的专业知识。你只需翻开书页,安安静静的化在摇椅里,慢慢的在植村直己的带领下领略这自由生命在自由足迹下的自由攀登之旅。

  谁也没有想到植村直己与登山的缘分最初竟然是从大学刚参加学生社团时登山协会的大“忽悠”开始的。原本只是好奇想看一看的他,不想竟然误打误撞在这个协会足足呆满了大学四年的时间。而从一年一百多天的登山集训中你就不难看年轻的植村直己已经深深地将自己与登山连系在了一起。这家伙除了登山之外简直就是一个农民工,毫不夸张就是如此!很快,四年的时光弹指一挥间过去了,而植村直己真的是除了登山不知该做什么好了。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去登山呢?一个简单想法内心奔涌而出:登顶欧洲最高峰勃朗峰(当时由于测量技术的误差,一位勃朗峰是欧洲第一高峰,其实是厄尔布鲁士山)。很快植村直己就吃了秤砣铁了心,一定要去欧洲攀登他心中所想。但是问题是,他没有那么多钱!

  什么都不懂的植村直己拍拍脑门,头脑一热,决定先去美国打工赚够足够的钱。如此一来,去欧洲攀登的计划便能实现了。排除万难背井离乡语言不通的他只身一人握着一张拼命攒钱才买得起的单程船票踏上了去往美国的轮船。他梦想着在美国赚够钱就赶快奔赴欧洲实现自己的登山梦。可是这一路的经历何其离奇波折葡萄园、墨西哥人、西班牙语、警察。这些支离破碎的人和事足够概括他的惊险丰富的美国“打工之旅”。之后从农场到小城,再经过旧金山、芝加哥最终达到纽约,流浪汉般的植村直己为了梦想节衣缩食同时也看到了这个国家贫穷一面

  从纽约出发开始了奔赴欧洲真正实现自己攀登美梦的植村直己最终来到了法国的沙莫尼,来到了离勃朗峰并不是很远处的一片滑雪场。在这里他凭借着勤奋经理让•维亚尔内的赏识某得了一份差事。这样,他便可以在攀登前做好足够准备。没过多久他就准备开始攀登勃朗峰了。但是在攀登的过程中,植村直己鬼使神差的坠入一隐藏的冰隙,攀登在一开始就陷入了失败困境。登山的魔鬼一面在植村直己第一次独自攀登的关键时刻露出了让人望而生畏的獠牙。但上帝总是垂青屌丝的,放弃登顶勃朗峰的他却收到了来自好友邀请加入攀登戈尊巴蜂的队伍。毫无准备,临时加入队伍的他竟然成为了最终登顶的那个人!在报纸失真的赞誉中,他羞愧无比的离开伙伴,重新回到了法国的雪场。在这一路他全面接触高山上的夏尔巴人,火车上的印度低种姓人以及形形色色的其他民族人,收获好不丰富!但最让人激动的还是在征服了戈尊巴峰的植村直己很快就把勃朗峰也踩在了脚底!

  你再也不能阻挡这个叫花子登山家了!他打工赚钱,过着流浪的“贫贱”生活,然后在登山过程中“挥霍”一空。之后的乞力马扎罗山,珠穆朗玛峰,阿空加瓜山以及麦金利山都有着一段不同寻常的攀登之旅。除了各具性格山峰,那一路的奇妙风光人文风俗也着实让人艳羡。上帝让你吃尽苦头的同时也让你收获荣誉坚强。那些在葡萄园顶着烈日采摘的日子,那些在轮船四等舱里蜗居漂流的日子,那些忙碌在雪场拼命工作的日子,那些蜷缩在木屋子上吐下泻的日子……所有的这一切让植村直己更加坚毅,当然,也更加自由。还有肯尼亚的黑人姑娘,法国沙莫尼的乔尔以及船上认识的西班牙修女安娜•玛利亚,这些柔性的高光时刻让作者成为了一个有血有肉男子汉

  远山在呼唤,植村直己用一生诠释了什么叫作勇敢攀登,不息不止。这攀登之路比起生活来说更加艰苦。也许真的像他那么屌丝才能做到像他那么自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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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山在呼唤》读后感(四):懦弱就会放弃,但梦想就是努力

  虽没有登山习惯,但年轻时也游过不少地方,玉龙雪山、南迦巴瓦峰什么的也是看过几眼的,甚至还为在东京待了那么久都没览过富士山临了回国时憾恨过那么一丢丢的时间……说这么多的意思是,大人也是个对山有着些许小爱的人,所以买了这本书。因不是专业的登山者,所以起初也并没多在意,昨天闲来无事翻了一下,超越了鄙人的预期,莫名受到鼓舞,表示眼睛已经停不下来。只是翻了几页就已心潮澎湃的书,无论如何必须得给它写个先啊。

  当羽翼丰满的梦想遇上骨感残酷的现实时,有几个人选择了去坚持?

  你可能会说,我要生活啊,我没钱没地位啊,土豪高富帅白富美官富二代高管才有资格实现梦想啊…… 可是在你说这句话时知不知道世界上的另一个同样有着梦想的人却不这么想,他不止不这么想,与此相反,还大放厥词

  “如果总顾忌自己不会英语、不会法语,那一辈子也去不了国外。是男人,就应该能豁得出去,敢于冒险。”

  “对啊,就去欧洲的阿尔卑斯山吧。我要亲眼见到日本没有的冰川。我下了这样的决心。”

  当他为了实现登山梦想,想要去美国挣钱,却被朋友劝阻一番,说他在美国不可能生存,应该尽早放弃时,他没有被击退,斗志反而被激发,“我一定要做到!我变得斗志昂扬。”

  ……

  对于如此一个大言不惭从来满血经常能原地复活时刻准备向前冲不善于掂量自己有楞头青潜质连大学都没怎么好好念没有留在生他养他的国家为祖国四化做贡献成天把梦想挂在嘴边说英语带着浓浓生鱼片味比大人英语还有烂那么一些但最后竟然把自己的脚印印在五大洲最高峰的羸弱小个子文艺男青年……我们只能说……他值得所有人尊敬。同时他为我们上了生动深刻的一课,这个世界不是光看脸的。

  你以为他出生富贵家庭吗?他只是一户农家小孩

  你以为他毕业名门小有积蓄吗?他大学有一半时间花在登山上。

  你以为他外语精良很快凑够旅费吗?他在踏出国门之前甚至只会说日语,靠做高危的作业凑够船票钱。

  脑中突然无限循环起了这首歌:

  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

  也穿过人山人海

  我曾经拥有着一切

  转眼都飘散如烟

  我曾经失落 失望 失掉 所有方向

  直到看见平凡 才是唯一的答案

  这些文艺味十足的臆想出来的歌词此刻与脑中新接收到的讯息冲撞着、打击着、搏战着,我知道臆想出来的愁绪远不如活生生的人活生生的经历更有说服力。我相信如果这个世界只有一个模样,那它绝对属于真实的努力,而非那些多愁善感的歌赋。但已被朴(请注意这里要读piao)兄乐声洗脑的我,还是忍不住要附会一下剧中经典台词作结,最近已入填词魔咒

  懦弱就会放弃,但梦想就是努力。

  《远山在呼唤》读后感(五):我这一生放荡不羁爱旅行

  植村的生活很纯粹,登山。当征服了五大洲最高峰及其他若干群峰后,他又将生活转向极地。植村只为自己而活。所以,他必须独自登山。独自漂流亚马逊河六十天。独自横跨南极3k公里。危险,喜悦,一切都应有自己。

  朴实无华的植村用他最朴实文字记录了自己进入大学以来的登山冒险经历,感觉如此真实,仿佛就在身边。引用巴顿将军的话,一个士兵最好的归宿,是在最后一仗中被最后一颗子弹打死。植村亦在33岁冬季独攀麦金利峰时下山途中失踪。

  我毫无体力对登山的人一直高山仰止。我想,与植村相似的是我亦有呼唤我的,或者我属于的东西,旅行。其实直到大学毕业我才开始真正旅行,独自上路。不是为了去过多少国家,而是就想出去走走。看看别人怎么生活的,回来后感觉自己更真实,更感恩,更热爱我现在生活的城市

  远方在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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