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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国的故事的读后感10篇

2018-07-31 04:29: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幸福国的故事的读后感10篇

  《幸福国的故事》是一本由(美) E.L.多克托罗 / E. L. Doctorow著作,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2.00,页数:192,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幸福国的故事》读后感(一):你所不知道的美国梦

  “任何人,不管他出身如何,也不管他有什么样的社会地位,更不管他有何种得天独厚机遇……他有权生存,有权工作,活出自我,有权依自身先天后天条件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美国作家托马斯·沃尔夫曾如此解释美国梦。而在E·L·多克托罗的短篇集《幸福国的故事》里,通过五个短篇所展现出的美国人灵魂图景,也不免让人想象美国梦如何在人们生活中生根发芽。然而,较为不同的是,尽管通过努力奋斗便能获得更好的生活是我们对美国梦的通常认识,多克托罗的笔却俨然站到了通常意义的背面,探求另一种“奋斗”,另一种“成功”的可能性

  显而易见例子是《平原上的屋子》和《乔伦的人生》两篇,延续了多克托罗长篇小说元素混合特点,以短篇小说篇幅展现了毫不逊色厚重。《平原上的屋子》以20世纪初家道中落的欧洲贵族常与美国有钱女性结婚以摆脱财政危机背景线索讲述了一个美国寡妇如何通过招亲过上不同生活的故事。而《乔伦的人生》里,虽然一直试图通过努力工作来追求更好的生活,将乔伦一次次带到不同生活境地里的却是她的美貌,和天真。这样看来,“美国梦”或许真有捷径?其实不然。像乔伦那般一次次在爱与被爱中受伤挣扎,又哪里能称得上是美好幸福的生活呢?即使是作者为其安排走向好莱坞的未来,我们也同样可以想象出,她光彩容颜后无法驱散的暴力背叛

  如果说乔伦的人生体现物质生活的成功与精神生活的成功的难以调和,那么,《沃尔特·约翰·哈蒙》一篇则是精神胜利法的胜利。伪先知创建了邪教集会后卷款潜逃,被骗去财产甚至家人信徒们却非但不悔恨,反而更加团结活跃于教团活动:“沃尔特·约翰·哈蒙已经通过我复活了”。

  无疑,虽然对书中人物经历无法赞同,但在多克托罗的这几个故事里,在“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这一点上他们却都有异曲同工之处。想来以“幸福国的故事”作为书名本就是一种反讽,短篇里满满的犯罪元素,却都在日常中暗藏案件玄机或在案件中挖掘日常逻辑,将“理想国”改为“罪恶国”倒也不失合理。然而多克托罗却又是温情的。除了将《玫瑰园中的死孩子》里的警官引向一条不畏权贵坚持正义道路上之外,以偷盗癖和诱拐犯的逃亡为主线的《婴儿威尔逊》更是在细节处尽显人性温情。冒傻气的凯伦从医院顺走了婴儿威尔逊,男友莱斯特则为了保护她踏上了逃亡之路,他们照顾婴儿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他们为路上少见沙漠感动不已,他们为有人向失去孩子的父母诈骗钱财愤怒、哭泣。他们在逃亡中再度发现对彼此的爱。“所以,我经历了一种类似间离的感觉,瞧着她时,我意识到我爱凯伦·罗比娄。我爱她,我是说,这种爱的感觉刚刚攥住了我,这是一种不可置信,奔涌而出,叫人欣喜快乐,从喉头一直冒出来,几乎要从眼睛里满溢出来。我爱她。她娇弱的身躯坚强的。她的冒傻气带有一种神秘性”。逃亡的最后,多克托罗以这样一段诗意文字描绘了莱斯特的情感波动,几乎叫人为之动容。甚至于,有那样一种,爱终将拯救一切的希望充盈于胸中。

  梦有太多的路,而真正的幸福或许只有这一种。

  “我深知她是一个那么疯狂渴望爱情姑娘,但我爱上她了。”

  《幸福国的故事》读后感(二):冷静叙述

  感悟:

  读《拉格泰姆时代》时,早已领教过多克托罗的冷静叙事,在这本短篇小说集里再次尽显本色印象尤为深刻的两篇小说,一是《平原上的屋子》,二是《沃尔特·约翰·哈蒙》。前一篇将女主人蛇蝎心肠面目深埋在文本深处,只描述表面上看似正常风情人事邪恶真相由读者暗自揭开,撒旦行恶却深藏不漏,深入人性的极端,读完不禁令人后背发凉。后一篇的阴暗气质直接渗透到骨子里,多克托罗异常冷静地呈现了邪教成员被洗脑后的心理起伏,复杂逼真,联想到最近朴槿惠的政治事件也牵扯到了邪教,更是对人性的复杂化有所深入关注。多克托罗最善于用缓慢有序的叙述步调营造一种懒散冷漠氛围,往往能让你读到最后捏一把汗,心也跟着揪起来,难以放松,因为这种氛围是长久性的、难以挥散,大约要在你的思想深处待很久。还要再提到《沃尔特·约翰·哈蒙》,这篇小说的叙述者陷入恶性循环圈套里,他自己甚至成了下一个去继续这种洗脑骗局的“先知”,即便在他心底曾经有所动摇;回环开放式的结局充满了阴险,进而生出徒然无奈的感触,正是一种“使命感”将人性推到悬崖边,阴森气氛始终缭绕,包围着每一个涉入者。

  《幸福国的故事》读后感(三):如此美丽无奈

  非常喜欢多克托罗,始于读他的《纽约兄弟》,没想到他的中短篇也写得这么精彩,这本收在“短经典”的集子中包含了5个故事,篇篇都是精品

  多克托罗的笔调特别沉静唯美,在不动声色平静中,他悄悄地完成了抒情。他没有欧茨那般凝重,也没有菲利普•罗斯那样丰厚,虽然他们写的都是变态人格,但多克托罗为自己的小说赋予了一种田园式的美,沉静,端庄,放松,不着痕迹,却让人难以忘怀

  从某种意义上看,《幸福国的故事》是一种反讽,作者讲述了几桩犯罪故事,其中每个案件都由日常逻辑组成——主人公要么太贪婪,要么太愚蠢,其实,我们每个人不都是这样的吗?在我们的内心深处,都藏着一个罪犯,只是他让我们恐惧,所以我们刻意忽略了他的存在

  以本书第二个故事《婴儿威尔逊》为例,傻女孩凯伦偷窃了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她喜欢偷各种各样东西,但这一次却吓坏了他的男朋友莱斯特,他们被迫踏上了逃亡之路,可麻烦的是,他们身上加起来也只有一点点钱,他们不知道目的地是什么。

  他们来不及抱怨,只能在想象的惩罚疲于奔命,在偷来的婴儿身上,凯伦找到了母爱,她尝试将没有奶的乳头塞在孩子嘴中,为他起了新名字,像普通夫妻那样与男朋友争吵,并为了孩子而选择隐忍。然而,他们最终决定这个孩子交还给失主,因为他们体会到孩子父母的那份痛苦

  婴儿威尔逊最终被送到教堂中,凯伦与莱斯特也躲过了警方的追捕,在电视上,快乐的威尔逊父母展示他的家庭,原来他们还有好多孩子,多到了令人麻木厌倦的地步。可警方表示,他们会继续捉拿罪犯,凯伦他们的逃亡依然无法结束。最终,凯伦与莱斯特躲到加拿大,开始新生活,并有了自己的孩子。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变形象征故事,隐喻了大多数人的生命历程:其实这次人生就是一次逃亡,我们都是在匆匆忙忙中体会到生命价值的,因为恐惧,我们互相伤害着,并因此而偶遇到了爱,于是,孩子成为最终的结果,他们的啼哭掩盖了我们对这次人生的失望

  用变态人生写常态人生,用罪恶映衬现实,这是多克托罗不同反响之处,在他看来,一个从来不曾反省过什么是幸福的人也会有他的梦想,也会有他的感动,他的内心同样充满温情,也会被美深深打动。只是我们很少去想,人,原来还可以这样生活。

  生而有罪,而我们注定会在漫长的罪中挣扎着,不断找寻着彼岸,这是一份美丽的无奈吗?在巧妙的叙事背后,多克托罗有着异常深邃思考,那其中浓缩着基督文化千年以降的文化传统,一旦参透了这层含义,往往让人潸然落泪。

  《幸福国的故事》读后感(四):《幸福国的故事》:关于反讽,这本书示范给你看

  这个故事读来似曾相识,再次遇见还是惊悚得我一遍遍去打量写出这样故事的作者,美国作家E.L.多克托罗。他老了,发际线退后到前额变得特别宽大胡须花白,脸上皱纹很多。只是,笑得这么宽容的人,怎么写出来的故事发出的寒光比刚磨好的刺刀锋利

  妈妈对“我”说,叫我道拉姑姑吧。多克托罗的短篇小说集《幸福国的故事》中的头一篇《平原上的屋子》这么开篇,有没有读者像我一样吃惊?吃惊或者平静,我们都会被“母亲儿子管自己叫姑姑”的引子吸附得丢不开手地必须一口气地读完这篇小说——谁又能想到,《平原上的屋子》质地如此柔软词语,引出的故事竟然这么凶残和血腥:害怕在芝加哥犯下的杀人案败露,妈妈带着“我”来到平原定居。“我”对妈妈的决定那么不屑。可是随着又一桩凶杀案依计如期完成后,我们读懂了,“我”对妈妈的反感,只是作家借用了声东击西法,这一对合作默契母子,为了钱财已经联手杀死了好几位成为“我”继父的男人,“我”怎么能不知道妈妈突然从芝加哥移居到寂寥的平原,是为了什么!这对母子干下的勾当,叫人齿冷,作家还将其归入一本名叫《幸福国的故事》的书里,所谓反讽,多克托罗示范给我们看了。

  读得惊魂难定,几乎想放弃这本书了,又觉得名叫“幸福国的故事”总有甜蜜的片刻,就带着偶遇温暖期待继续往下读:《婴儿威尔逊》、《乔伦的人生》、《沃尔特•约翰•哈蒙》、《玫瑰园里的死孩子》。分别用一句话概述这几个故事的主要情节,分别是:凯伦偷了一个婴儿以后,她的伴侣莱斯特只好伴她四处逃遁;孤儿乔伦因为貌美逗引得男人不能自已,也因此3次为人妇与5个男人有过勾连,故事结束时她再度被人抛弃打算以自己的美貌为起点开始新的生活;沃尔特•约翰•哈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打着宗教幌子骗子,“我”应该是看得明白的,却不得不任由妻子贝蒂越过界线亲近哈蒙。哈蒙携骗来的巨款带着贝蒂远走高飞后,“我”并没有像读者以为的显得那么痛悔,“我”像是要成为再一个哈蒙;克里斯蒂娜•斯蒂文森用了一个极端的方式抗议上层社会的虚伪,可是,上层社会自有其完密的保护膜,斯蒂文森小姐做法只是激起了一时的喧嚣——从一日三餐难以为继的下层贫民,到富足而精神生活匮乏中产阶级,再到风光无限的上层社会,多克托罗用剥开5只外表光鲜的“橘子”后暴露给读者满是败絮的方式告诉我们,全世界都在羡慕的幸福国里的故事,与幸福沾不了边,甚至,是凶手、是伤害、是欺骗、是不得不顺从权利金钱。何谓反讽?《幸福国的故事》示范给了我们。

  杀人、偷孩子、巧立名目骗人钱财,在多克托罗看来,就是幸福国的真相,未免让读者沮丧。如果实在要找一个亮点提振阅读者的信心,它就在《婴儿威尔逊》里。鲜花店的雇工自说自话地从医院偷走一个名叫威尔逊的婴儿,固然是一个暗黑的故事,可是,凯伦偷婴儿就是为了尽心尽力地抚养。莱斯特清醒到凯伦触碰了法律界线后,想方设防帮助凯伦送回婴儿,可算是整本书的第一抹暖色。第二抹暖色,也来自《婴儿威尔逊》,还掉威尔逊后凯伦和莱斯特流落到美国边地过起了相亲相爱的幸福生活——总算踩实了书名中的幸福一词。

  可是,凯伦为什么不与莱斯特生一个自己的孩子而要去偷威尔逊呢?

  《幸福国的故事》读后感(五):欲盖弥彰的“伪口述史”

  E.L.多克托罗喜欢以第一人称讲述边缘人的故事。他把小说伪装成关于某种边缘生活的“口述历史”。一般来说,这个假托的“口述者”处于正常人与边缘人的交界处,他不是边缘人,而是被动地成为边缘人最亲密伙伴。《幸福国的故事》里包含五个形态迥异的故事,其中有三篇是以这种“伪口述史”模式写出来的。在本书里,他化身连环杀手之子、偷婴犯同伴、某邪教的信徒。另外两篇则自成风格:一篇讲述了女主角福祸相依的命运,写成了类似于《塞翁失马》那样的小传;另一篇则与爱伦•坡的名篇《被窃的信》有异曲同工之妙,一起发生在政治事件和家庭阴谋之间的案件,结局完全出人意料

  美国著名小说家E.L.多克托罗(1931-)出身于俄罗斯犹太移民家庭。目前已出版包括《拉格泰姆时代》、《但以理书》、《比利•巴斯格特》、《上帝之城》、《大进军》等多部长篇小说。年轻时,多克托罗曾上过美国新批评大师约翰•克罗•兰色姆的文学批评课。这些课程使他或以轻易地从文本中发现人们语言的风格。而他写小说的方法就是惟妙惟肖模仿某位口述者虚虚实实的口语风格,在叙事方式上进行极富成效实验

  多克托罗因而被称为后现代小说家,但是他的故事却有很强的现实性,甚至是左拉式自然主义的——也就是说强有力自然或社会法则约束自己的虚构才能。不过,多克托罗小说里的现实性比较另类,在角色行为动机上都存在很多越界行为。普通人肯定会认为这些越界行为古怪偏执、邪恶、情理不通,而且很让人不耻。但对这些当事人来说,他们一般信奉黑格尔那句名言:凡存在皆合理。只要存在既成事实,之后自会找到合理解释。

  比如本书第四篇小说《沃尔特•约翰•哈蒙》,约翰•哈蒙本来是一位修车工,龙卷风过境的时候被风卷到天上,有人看到他伸平双臂在空中旋转,空中飞来的两个小孩则恰好被他接住,并安然无恙地降落地面。从此人们把他看作先知。他不置可否,只是见机行事,逐渐建立起一个教会。”口述者“是其中的一个信徒,他明知道自己的老婆被先知诱奸,心里很不情愿。但是仍然拿信仰的神圣为先知开脱。最后他妻子和快要露馅的“先知”私奔了。但是他和其他教徒一起,又为自己找到新的解释。

  以口述方式揭露邪教(也包括传销集团)内幕的纪实文章有很多,这些纪实文章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就是写自己怎样一步步地陷入进去,又怎样一步步揭开真相,最终脱离出来。多克托罗并非简单地对前者加以利用,他匠心独运,使叙述者的话语拥有惊人的张力。他没有把邪教的内幕揭发出来,但是让读者最终完全了解其内部运作的机制。

  首先,故事叙述者先让自己处于蒙昧之中,他以邪教徒可以采信的方式讲故事,并且表现得很克制,只讲他自己亲眼见到的、亲耳听到的。任何事件都具有双重意义:邪教层面的和现实层面的。读者只要对现实有足够认识,必然可以在自己心里重构出整个邪教组织的内幕。读者会发现所有事实的真相实际上是由读者自己创造出来的。

  在这种要求读者协作的小说里,多克托罗达到了很高的成就,这篇小说既无比通透又无比含蓄。这其实也是“口述史”的主要特色。口述者一般都是某些特殊事件的经历者,他们口述的目的就是揭发,但是在揭发的过程中,他们又拼命的掩盖点什么,这就很容易导致“欲盖弥彰”的效果。说穿了,多克托罗的小说寻求的就是这种“欲盖弥彰”的乐趣。

  由于多克托罗笔下的角色多是无业游民或职业帮闲者,所以他的小说总是有一些邪气。邪气越盛作品的力量也就越强。他在书里塑造的最邪恶角色可以与莎士比亚戏剧中那些著名的反派人物相媲美,如理查三世、麦克白夫人、伊阿古等。这些人阴险狡诈远比小偷、强盗、劫匪、亡命徒邪恶得多。比如在本书第一篇小说《平原上的一所房子》里那位做连环杀手的母亲心机之重闻所未闻。

  实际上,可以把多克托罗的小说看作一双充满邪性的“慧眼”,与侦探小说和犯罪小说一样,洞察社会或人性的阴暗面。只是它不再费心构造侦探小说那种自作聪明的结尾,也没有假托犯罪小说那种自以为是的蛮横或残酷的姿态。他小说里的邪性总是保持着自我节制,并且对神秘事物保持充分的虔敬,乖张邪气又扎实可靠,这也是多克托罗文学上的修炼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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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刊2013年11月30日《新京报》

  《幸福国的故事》读后感(六):像一个幸福的人一样随便活着

  这本书里写的是一些你无论如何都找不出任何借口证明他们的特殊性的普通人,那些据说都会发光的一粒粒暗淡的沙子——他们的罪行,自私的想法,颠沛流离的生活,贫穷而失去尊严的处境......在一个处处金光绚烂的幸福国度里,他们随随便便地就这么活着。

  作者没想把他们写得多么重要。他甚至带着点逗乐的心情观赏他们诡谲的智慧:看儿子和“道拉姑姑”怎么杀夫骗财玩弄警察,看一个平平凡凡的小年轻怎样带着患有精神病的妻子逃离拐带婴儿的控诉,看乔伦这一个永远"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小姑娘如何活得越来越茁壮......你就这么看着,一个故事接着一个故事,每一个都平平淡淡自成方圆,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这就是E.L.多克托罗眼里的美国:没有华尔街没有百老汇没有常春藤学府没有繁华的大都市和温暖绚丽的城市灯光,没有那么多可以被标记被赞叹的地方,有的只是每一寸乡村的土地和徘徊挣扎在土地上的那些卑微的生命。他们具有着世上通行的人类情感:对爱情渴望,对亲情的眷恋,对法律规则的本能畏惧,对忠诚的赞许,对谎言的排斥......可他们却无法选择。

  在这本书里,你感受不到对苦难深重的控诉,你甚至时常有一种想要跟他们聊聊天的冲动,比如,你或许很想对道拉姑姑说”这都可以啊!”,再如,你可能会对拐带婴儿的一对年轻人充满怜惜,因为疯疯癫癫的女孩子是那样爱着婴儿威尔逊,而她的“男朋友”又那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一个处处依赖自己的天真的姑娘......可是,你可能会渐渐地,像我一样,看得无聊,觉得无趣,甚至慢慢感到生命的另一种痛苦,一种在我们古典的语言里常被说成“蜉蝣天地”、“沧海一粟”的无助感。因为这些小说里的人物都游走在没有丝毫确定感的生活里,他们日常的房子很狭小,但走出去面对的土地却苍茫而广阔;他们奔走的世界无边无际,但属于他们自己的未来却渺茫不见踪迹。他们的雄心壮志就是一个个小小的随遇而安的愿望堆积起来的,他们就是这样“随随便便”地生活着。与最近同时在看的《时光匆匆老去》中那种小人物强烈的个人存在感和追忆欲望不同,这些小说里的人物没有隐藏的过去也没有确定的未来,作者只写了他们人生中的一个片段,你知道他们的生活永远会在现实与想象的交界处那样戏剧性的动荡不安下去。

  一些像沙子一样散落在人间的人儿,他们随随便便地游走着,甚至因为不曾意识到自己的卑微而活得无比幸福和有尊严。这一本让我看得有点想笑,觉得温暖,又顿感失落的小书,讲述的或许不仅仅是一个“美国梦的背面”,也许也是许多光鲜亮丽的“重要”的人生的背面,是对“活着”的尖锐疑问和尝试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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