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者史诗经典读后感10篇
《流浪者史诗》是一本由(美)詹姆斯·A.米切纳著作,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33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艾伦是一个抛弃价值观定势的姑娘,忍无可忍地逃离美国小镇安逸的家乡,逃离既定基督教信仰所规范的美好生活,回过头来,追寻半个地球之外那个似乎还处于冷酷、原始的社会道德法则中的阿富汗,去寻求自己真正的人生。
这本书说:天地间每个心灵都在流浪。话是没错,只是未必有谁敢走得像艾伦一样远:
如果既定的世界告诉你,这就是美好的生活应该有的样子,是应该理所当然地相信它,还是非要自己去探索一番呢?开始质疑这套幸福法则的瞬间,会不会听到来自遥远的集体潜意识的召唤——可能在一万年前,你的祖先生活在刀耕火种和以屠杀的数量确定社会地位的时代,你的母亲也会告诉你,孩子,这样的世界才是幸福的。
如果我们回过头来问自己什么是幸福的起源,问自己的母亲,母亲的母亲,母亲的母亲……总有一天会回溯到文明的伊始,看见那个在现在看来并不“文明”和“道德”的世界,向我们坦然地展现她的幸福,并且,我们无论如何都被拴在历史的锁链上,我们无论如何都摆脱不了曾经这并不“道德”的幸福。
我在想,艾伦大概就在孤独的思考中回溯到了这个源头,既然现有的这一切并不可靠,不如倒退回去吧,也许只有在潜意识的子宫深处,才有她所希望找到的精神栖居地。
艾伦渴望的是回到一切的开始。她抛弃了沉醉在文明中的美国,来到阿富汗;在阿富汗的人们也一如既往地顺着文明的脚步向前进的时候,她抛弃了阿富汗;在德国医生为了自己曾经作过纳粹而背负的重债终于努力得到了救赎之后,她抛弃了他。
艾伦选择了继续流浪。与其说她坚定,不如说她别无选择。美国的安定小镇,和追求妇女解放的阿富汗,还有希望得到土地不再流浪的驼队,都意味着接受某一套文明社会的体系,而不再处于混沌中漂泊无依。文明把这些人从存在的迷茫中拉到安然之中,却只会让艾伦陷入更深的迷茫。流浪仿佛一种质疑;而不停地流浪,像是艾伦自己也知道,她的质疑不可能有答案。
质疑文明带来的幸福,也质疑信仰的精神力量。每个人都会经历,也理所应当。艾伦走得够彻底,但还远远不够。有一个人走得更远,我想那是约伯。
约伯来到了一切价值的起点,直接和上帝对话,质问这位造物主何以带来不公正的世界?对于这位仁慈的造物主,这岂不是令人愤怒的吗?
上帝不仅回答了约伯,还颇具戏剧性地答非所问:我在创造这个世界的时候,你在哪里?你懂得我创造世界的奥妙吗?
——正如先知所说,人,有他的局限性。质问是人的天性,但并非所有的质问都会有答案,并非所有的事物都必须给人类一个答案。世界有权利对人类保持沉默。
约伯到了终点,艾伦却仍然在路上。艾伦的信仰在哪里?她知道自己跟随驼队的脚步,是往哪里去吗?当不确定性都成了确定性,然后离她远去,她独自一个人,又会流浪到哪里?
不知道。但是她无疑是在一条回归的路上,只是她自己还未醒悟,而且她也不会愿意承认:这不是清冷孤傲的逃离,只是一种无依无靠的回归。
《流浪者史诗》读后感(二):是本好书,但翻译文笔远不如1984年版袁凤信等译的《驼队》
是该让历史的粗犷自然的流淌,还是加大征服和改造的力度?我不知道该如何选择。也许只有生活在那儿的人们才有权决定。近些年来,阿富汗在我心里简直就是苦难的代名词,苏联入侵,塔利班,美国人......没想到从书中看到了它曾经的辉煌和在历史长河中突出的地位。从书中读到的天然的自由,也许我不会真正向往那种艰苦条件下的生活,但理想王国中对自由的想象似乎与之还十分契合。
再谈谈版本。这版当然现代气息很浓,纸张、印刷、排版等都远胜于1984年版的《驼队》,但翻译文字啰嗦、口水,老版文字简洁、流畅、优美,表现力强,能给予读者丰富的想象,只是限于当时的条件,纸张、印刷、排版等较差,可还是更为吸引人,回味无穷。
很有意思的一部历史小说,我认为小说至少表达了两层意思,一是以欧美为代表的现代文明和以阿富汗为代表的原始文明之间的冲撞,二是探讨自古到今强国由盛而衰的必然性。 小说以一个美国姑娘的失踪为线,成功的串联起阿富汗开明派与保守派的争论,阿富汗人对待外国人的态度,阿富汗游牧民族的生存状态等一系列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内容。阿富汗这个中亚的神秘国家,在作者清晰的勾勒下,显示出愈渐清晰的面庞。在阅读过程中,相信很多读者与我的感觉是相似的,那就是阿富汗这个国家就像她们妇女身上的罩袍一样,隐藏在一层面纱下,无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很难看清她的全貌。
最后 ,读者借作者之笔,游览了阿富汗的大部分国土,并对这个国家产生兴趣,这应该是作者希望达到的目的。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出,作家对这片土地饱含深情。在这一点上,这部小说与《追风筝的人》是一样的。
《流浪者史诗》读后感(四):流浪的也就只有你的心
如果不是米勒在1946年的阿富汗接受了寻找艾伦的任务,米勒一定也会和坐在办公室的你我一样,在布尔乔亚情调中成长,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姑娘,最后成为一个令人交口称赞的中产阶级一家子,生两个孩子养一条牧羊犬。“你和我”在寻找艾伦之前,参加读书会(故事中的主人公米勒参加的是由各国领事馆举办的剧本朗读会)、鄙夷荒蛮文化(米勒对阿富汗的种种落后不能忍受,像极了你我对平困地区诸如西藏新疆人民生活习惯的各种居高临下)、对荒漠高原叶公好龙实则是贪恋大都市的灯红酒绿。你对不能理解的事物总体上的评价就是“乱来”,你对中亚细亚地区、对伊斯兰教、对毛拉、对阿富汗、对史蒂夫麦克瑞(此君成名于拍摄阿富汗少女)、对柯达克罗姆胶卷(此胶卷以色彩著名,并由于对环境污染太厉害而停产,最著名的使用者就是史蒂夫麦克瑞)的认识,只是停留在小说世界里、电影作品里、和你我一样乏味的小资们的谈资里。
而这一切,终止与米勒接受了寻找艾伦的任务。
艾伦出身于典型的美国中产阶级,聪明好学而且性感漂亮(书中的原话就是艾伦当不了优秀学生,因为她太漂亮;艾伦也当不了篮球队的性感宝贝,因为她太有头脑)。但艾伦的父亲却理解不了艾伦的“乱来”,她居然嫁给了一个阿富汗的已婚青年!1946年的阿富汗是一个大便和饮水在同一条沟渠里的国度;是一个野狼随随便便就跑到首都喀布尔街道上咬人的国度;是一个缺医少药断条腿就能致命的国度;是一个女人出轨会被石头砸死的国度,是一个私设刑场当众锯掉罪犯脑袋的国度!
接受任务前,美国驻阿富汗领事馆里的中产阶级们自然会对艾伦的命运做一番猜测:被阿富汗婆家的高墙深院幽禁起来;被阿富汗的毛拉打死;或者试图逃跑往巴基斯坦的英国人建造的火车站。——典型的“不乱来”的思维推想。
恕我中间省略寻找的过程,直接描述书中“乱来”结果:艾伦嫌弃美国生活的按部就班,试图到阿富汗流浪,所以在明知道阿富汗青年纳兹鲁拉有妻子的情况之下还是嫁给了他;之后艾伦由于嫌弃纳兹鲁拉对阿富汗社会的改造,所以选择离家出走,跟着游牧民族科契人首领祖菲卡私奔流浪;后来艾伦又发现祖菲卡富有心计的利用了艾伦,所以又和德国纳粹医生史迪格里茨相依为命。因为艾伦觉得纳粹医生史迪格里茨为了自我救赎,已经完完全全成为了一具空壳,只求活命,没有任何其他的诸如“进步、野心、欲望、晋升、改善文明”等非分之想,他已经是一个“非人”,只有爱上一个“非人”才算得上市彻彻底底的流浪。主人公在和艾伦交往之后,受其影响,果断爱上了游牧民族的姑娘,一度打算放弃领事馆体面的生活,跟着野丫头浪迹天涯。
在书本揭示的答案出现之前,艾伦的这些所作所为对于我们这些在文明世界高级写字楼上班的进步青年来说,可谓是作天作地、荒谬绝伦、叛经离道。对于你我这些被9年义务教育盘剥尽了想象力、被计划总结榨干了发散思维的苦逼来说,最大的自我放逐充其量就是把自己想象为辞职去拉萨开青旅的老板/娘。所以我当完完整整的读懂了这本书,我简直是看到了另外一种世界。
但正如出版界行家里手所说的:旅行杂志是给那些从不旅行的人看的。普利策奖得主、历史小说教父、被誉为平均每3.77个美国人就拥有1本此君的作品、“20世纪历史的编年者”的米切纳的这本《流浪者史诗》之所以拥有那么高的人气,正是因为读者(正如你我)根本没有勇气去流浪。
书中这么一段描述打动了我(书不在身边,只能记下大意):有一个“看不见的记分员”时时刻刻在盯着你,你学会了算数就给你加分,你考上了大学给你加分,你找到了好工作给你加分,买房买车就加分加分……然后你会遇到一个分数和你差不多的对象,你们结婚了……我们穷极一生就在为这个“看不见的记分员”劳心劳力。可是有没有想过,这个记分员并不存在,我们拼命奋斗是何苦呢?话归如此,即便顿悟到了这一点,在座又有多少愿意背井离乡、离开喧嚣都市、冒着天下之大不违公然抵制进步,甚至不允许自己的爱人追求进步的人呢?
于是我们放下书本,对《流浪者史诗》里的艾伦从瞠目结舌到赞不绝口,然后拼命的挣钱,为的就是换套拥有更大书房的公寓,里面可以安下更大的书橱,这样我们才可以放下更多米切纳的作品,这样我们的心才可以更好的去流浪。
允许被流浪的,顶多也就只有你的心。
《流浪者史诗》读后感(五):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美国驻阿富汗大使馆的青年马克.米勒终于迎来了自己职业生涯的大机会——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而这次旅行的目的,是去寻找另一个说走就走的文艺女青年。
于是,流浪开始,文化的冲击也开始了...
看到这个国家用男性代替女性功能的"鸡奸",还有人因为争夺这些人而互相残杀;
穿越沙漠;
进入神秘的科契人部落;
所有的一切都虚幻而真实,一次次在米勒的头脑中更新着阿富汗的形象,也让读书的人对这个神秘的国度窥探一二。
无可厚非,当米勒开始寻人之旅之后,才真正进入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因为他在不断地体验冲突,不仅是目睹的世界,也有人与人之间扑朔迷离的关系。
大使米勒与阿富汗陪同努尔之间亦敌亦友的伴随;
平凡人米勒与阿富汗精英阶层(莫西布和纳兹达鲁)之间价值观的冲突;
同为美国人,米勒同艾伦之间看待世界截然不同的价值观冲突;
与科契人首领祖菲卡之间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
与科契人少女蜜拉之间的爱情...
每一段关系都把情节引入下一个高潮。而始终贯穿本书的文艺女青年艾伦,则在其与米勒的对话中,真正升华了本书的核心——流浪。
出生于美国赛特小镇的艾伦,因为厌倦了'积分制'的社会和父母,跟随者阿富汗少年纳兹达鲁来到沙漠(离灵魂最近的地方),寻找自我。然而作为阿富汗精英阶层的纳兹达鲁,一心想要迈入艾伦父母的后尘,企图用自己的水利工程改变阿富汗,帮助国家进步。为了体验更纯粹的生活,她抛弃丈夫,加入到游牧民族科契人麾下。然而,在知晓她被祖菲卡利用之后,又陷入到对世界的疑惑中:原来所有人都期望的是进步,而非像她一样想要退回去...
当然这本书能称之为史诗,必然是超脱了故事从另一个高度来描述的。一个是对阿富汗神秘国度的介绍,在人物之间的对话以及描述中,就将阿富汗的历史、地貌以及国际关系娓娓道来;另一方面是关于宗教、民族的探讨:米勒和艾伦之间关于宗教的争论,米勒和史迪格茨之间关于犹太人和纳粹党之间的仇恨与宽恕等等。
故事的最后,蜜拉回到科契人部落,米勒被莫西布带回了喀布尔,艾伦坚持和纳兹达鲁离婚,被潜回美国(或加入俄罗斯游牧民族)...所有的人都回归原位,又都在流浪。
毕竟,世界之大,谁不是在世间流浪呢。
彪悍的年代自有彪悍的叛逆
成长(coming of age)这个老生常谈的主题似乎总是充满着徒劳、漫无目的的游荡。这一种旅途的意义是什么?《流浪者史诗》再一次有力的证明了:是为了逃离“此时此刻”而寻找自认为更好的另一个“存在”。可是通常旅途的终点/故事的结尾并不会有一个让人满意的答案。是因为伴随着探索的游荡本身喧宾夺主、变成了主要内容吗?与其说这种漫游本身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不如说是沿途充满诱惑和美丽的风景,漫游者根本忘了初衷,用新的愿望代替了旧的困扰。但谁说这不是一种解决方法呢。
Ellen的下落牵动着所有人的心,她离经叛道暴走的原因是人类恒久不变活动的源泉:静止的无聊。这个简单粗暴的原由是现在年轻人沉迷网络、用酒精和药物麻醉自己的借口,在书中那个彪悍的年代(二战后),Ellen选择了她所能想象到的传统美国式的对立面生活。可惜她并没有解脱,这个精力旺盛的美丽尤物由始至终都在路上,她性格随便,信仰灵活,来者不拒,从不停歇。逃离原本生活的每一刻她都要发挥到极致地去享受,这种豁出去看似潇洒,可是总让人觉得她恐怕停下来发现自己只是在和自己无能为力改变的一切赌气罢了。
Miller开始是不情愿的流浪者。被动上路后他反而受益良多。在此次旅行中,他和他代表的普世价值观默默地审视着阿富汗这个古老神秘的国度:犯通奸罪的女人被乱石砸死、杀人犯被割首级、没有穿Chaderi的女人遭人唾弃••••••(太典型了吧)。当然,也有希望繁荣古文明的改革派人士,Ellen的第一任丈夫志在建造水坝,(算是)第二任丈夫则希望摆脱游牧生活,定居在村庄里。这些都违背了Ellen的初衷:她希望摆脱物质的困扰,当一切生命活动的目的都是为了生存的时候,才能体会到生命的真谛。大坝和村庄会是文明和繁荣的开始,也是复杂生命的开始。显然这是她一厢情愿的想法,她一方面希望和心爱的德国医生留在阿富汗,远离文明,体验生命;另一方面又阿富汗足够文明,包容一个纳粹德国医生和一个两次出轨的妻子。
包裹着穆斯林女人的Chaderi引人无限遐想,果然越是神秘越能够吸引异性。如果一个女人带着面纱,旁人会意淫她的面容;如果她戴着手套或是丝巾,旁人则会意淫她的双手和脖颈。Chaderi把穆斯林女人从头到脚严密地遮盖,旁人别无选择,只能臆想她的裸体了。至少Miller觉得这样的女人性感至极。
本书的败笔是德国医生。他的粗鲁、冷漠原来真的是因为他是一个恶毒且卑鄙的懦夫。他的赎罪之路跑偏的太突然,甚至让和他相爱的Ellen显得可悲愚蠢。
《流浪者史诗》读后感(七):神秘的阿富汗
图书的故事,主要讲述女人,一个美丽漂亮的女人,一个有自我想法的女人,随着自己的丈夫不惜来到贫穷的阿富汗。之后又离奇随之失踪,为寻找她所发生的故事。
故事没多少动人之处,第一感觉就是美丽女人对待爱情的随便,可以随时发生爱的偏转,爱上其他男人。而这,类似的故事确是真实地发生过,绝非杜撰。
对我而言,我更喜欢在图书去探寻阿富汗的风土文化。像女性在公众场合下抛弃罩袍的现象,以及从找寻女人的旅途中,展示出来的各种描写、都给我带来对阿富汗的向往。
比如书中提到的废弃桥梁,之前不顾众人反对,由德国人投资修建,最终却因大水将桥梁的道路冲毁,桥梁失去了作用,成了废弃物;比如书中提到的历史遗迹——比斯城堡、“大城”、巴米扬、大夏城等等,还有大山草原等美丽风光。很想亲自去寻觅,亲自去探寻,亲自去追随伟大的成吉思汗当时的足迹;比如书中提到的驼队旅社,也很有意思,只是没想到描写的石柱竟然与成吉思汗的凶残有着密切地关联;
还有那艰苦的沙漠之行,也很想同游牧部落一起去体验那种艰辛的旅程。
好美的阿富汗,好神秘的阿富汗!
《流浪者史诗》读后感(八):流浪者史诗——灵魂流浪者
每个人都是灵魂的流浪者,所谓的故乡只不过是我们的父辈在流浪中停留的最后一站。
美国史诗教父,普利策奖获得者詹姆斯•米切纳在《流浪者史诗》中刻画了这样一个故事:艾伦•杰斯帕——一个本性善良温和、美丽动人的美国女孩不甘于宁静小镇的平庸生活,她爱上了一位年轻有为的阿富汗青年,并且不顾家人朋友的反对追随他远嫁阿富汗,却在不久后与家人断绝了联系。为了寻找这个神秘失踪的美国丽人,故事主人公马克•米勒深入广袤的阿富汗沙漠,见证了血腥残忍的刑罚,鉴赏了壮丽的大漠风景,品味了奇异的游牧民族文化。
这是一个流浪者的世界:艾伦是理想的化身,她厌倦了现代文明世界的世俗平庸,厌倦了人们的唯利是图,她向往一种最原始的人性的自由,并在阿富汗青年纳兹鲁拉身上看到了希望,以为外面的人和世界会不一样。她嫁给他,即使他已有家室,然而事实却让她失望,即使在经济落后的阿富汗,人们也对先进技术和金钱趋之若鹜,所以她再次离开,转而追随游牧民族科契人,结果却只落得个被利用的下场。最终她放弃了回国而选择流放,即使在世间茫然地漂泊也不愿放弃自己的理想。
德国医生奥托•史迪格茨则是为赎罪而流浪。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他依照命令对犹太人进行惨无人道的人体试验,事后自己也后悔不已,他在阿富汗这块土地上谦卑地工作着,而他的灵魂早在被逐出德国时就已在世间游荡,用书中的话说即“非人”。
故事主人公马克•米勒则是平凡人的代表。作为一个美籍犹太人,他从未亲临过犹太人曾大批生活过的中东土地,甚至连长相都没有自己祖先的痕迹。在遇见艾伦之前他并不感到自己灵魂的流浪,反认他乡是故乡。
现实中真正流浪的人却希望找到一个新的“故乡”,就像书中的游牧民族科契人。艾伦认为他们的原始生活方式十分接近真正的自由,而科契人却在努力寻找一个可以永久扎根的地方。
正是在这个流浪者的世界里,上世纪60年代的大时代背景下上演着现代与传统的更迭,文明与野蛮的斗争。人类挣脱了原始的野蛮又不知不觉间给自己套上了现代的枷锁,艾伦就是在这野蛮与枷锁间左右游荡着。
作者以亲身经历为基础,极尽准确地描绘出一个鲜为人知的阿富汗国度。裹在罩袍里的女性,封闭的两性关系,惨无人道的石刑制裁,惨绝人寰的人骨柱。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曾经有过大夏城这样的辉煌,而如今一切都已被时光的尘埃掩盖了。裹在罩袍里的阿富汗女性开始了大胆的尝试,突破隔离两性的枷锁,而传统的残忍血腥的刑罚依旧进行着。这里的年轻一代已经开始尝试改变这个封闭落后的国家,而阿富汗的断桥告诉当地人只有他们自己能解决他们国家的问题。然而无论曾经或未来有多辉煌,一切人类创造的痕迹都难以与时间抗衡。
其实,无论是在书中那个1946年的阿富汗王国还是当今的现实世界,每个人都是灵魂的流浪者,无论我们是否真的付诸行动,我们总是期待着远方,期待着那些从未了解过的异乡世界。
《流浪者史诗》读后感(九):与流浪的心灵相遇
天地间,所有的心灵都在流浪。
书封上的这句话,言简意赅地道出了《流浪者史诗》的深邃内涵。
詹姆斯米切纳被誉为美国“历史小说教父”,其实他笔下的故事并没有多么的波澜壮阔和跌宕起伏,但是却被处于空虚时代的美国人奉为至高经典,究其原因,并非在故事,而是在主旨。以这部书来说,与其称它作《流浪者史诗》,倒不如叫它《心灵的 史诗》。因为这本书绝非讲述一个美国人寻找另一个美国人这样简单,而应该是孤独彷徨的人类与自己那流浪远去的心灵相遇的故事。
是啊,我们的心灵也许真的已经流浪的太远了,远到我们自己都已经发觉它弃我们而去。人们惆怅,人们扼腕,于是人们开始拼命地阅读所谓的“心灵鸡汤”,只希望唤回那远去的心灵;于是人们在听到那首《流浪记》时潸然泪下,只因我们在面具的后面伪装的太久了。不知不觉间,我们的心在流浪与漂泊中陷入囹圄。
书中的阿富汗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在那个充满了炽热与虚妄的年代,那些困于宗教、生计、信仰与情欲的心灵正在变得可怕,它们要冲破牢笼,它们宁肯流浪也不想再被这些东西束缚住。于是在这本书里你将会看到一些被信仰冲昏了头脑的毛拉们,他们视弗兰基为寇仇。在米切纳的叙述中,这种仇恨已经远远超过了宗教与国界、文化的差别,而是一种捆绑对于自由的嫉妒与复仇。
女性是一个贯穿全书的精神符号,故事缘起于一个失踪德美国女人艾伦杰斯帕。在马克米勒寻找她的过程中,他遇到了许多阿富汗女人,这些女人里固然有沙汗孙女那样具有叛逆精神的女郎,但更多的还是如沙雕般万众一像的女人。她们被包裹在褐色的罩袍之下,这身外的禁锢不仅束缚了了她们的身体,更锁住了她们的心。她们渴望爱欲与自由,但是这沉重的枷锁却压的她们太久,一首震撼的心灵悲歌就此上演。
有束缚就必然有反抗。蜜拉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代表,她敢爱敢恨,为了自己的爱人,可以冲破父权主义的捆绑。其实在她与米勒的露水情缘中,她从始至终都明了最终的结局会如何,但她仍毅然决然地这样做,也许她在科契人流浪的过程中已经明白了自己的人生所要真正追寻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即使未来她可能只会嫁给一个觊觎她父亲驼羊的人,走上与她母亲拉查那样日复一日的辛勤道路,但当她回首往事时,至少对自己的青春无怨无悔。
与女人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众形形色色的男人们,这其中既有看似心地纯良,实则心机颇深的酋长祖菲卡,也有胸怀壮志,企图振兴阿富汗的纳兹鲁拉。既有令人生厌生恨同时也生叹生怜的史迪格里茨医生,也有可笑可悲可耻的马福隆。当然,还少不了我们的主人公马克米勒。他的性格很复杂,米切纳在塑造这个人物的时候,故意模糊了他的正义与邪恶,他在国家与个人的矛盾中挣扎、纠结、彷徨,直到自己的心灵渐渐远去。当他在舌头旅馆道出自己是犹太人的真相之时,这种矛盾也达到了高潮。同时也使他深切地认识到自己的心业已远去无踪。于是他开始被蜜拉的爱情所捆缚,得已却又不得已地踏上了与科契人一同流浪的路途。这绝非一场简单的旅行,而是一场寻找心灵的救赎之旅,与他一同救赎的还有生活在内疚与悔恨之中的史迪格里茨,这两个男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同样的心灵救赎中,史迪格里茨最终还是惑于艾伦那慑人心魄的美艳,从而踏上了一条不归之路。这“非人”的生活是他自己选择的,他心里明白,自己注定无法找回那逝去的心灵,于是他的后半生注定将在失魂落魄中度过。而米勒则不同,他在面对诱惑之时及时悬崖勒马,到了故事的结尾,他终于明白了自己心灵的真谛,恰如凤凰涅槃般重生,这一切在背后苍茫大漠的映衬下,分外凄凉。
《流浪者史诗》中塑造最成功,最深刻的,非艾伦杰斯帕莫属了。作为贯穿全书的主线式人物,从最初报告中的叙述,到家人、朋友、老师的印象;从初次在舌头客栈里出现,到最后随着新的驼队消失在茫茫大漠之中,我们跟随米勒的足迹,逐步深入了这个美国女子的内心世界。其实直到最后,米切纳也并未明确告诉我们艾伦弃繁华复述的美国而去,却甘愿随着驼队在山地间流浪,与三个男人产生情感纠葛的真实原因,文中说,这一切无关乎性与政治,但是我们仍旧可以从她心理的一些细节中找到蛛丝马迹。在她的心里,她的故乡多赛特镇就是封建与束缚的代名词,于是她可以用很快的速度说出她家乡那一长串名字,于是她宁愿抛下安定光明的生活,和一个阿富汗人跑到那偏远的地方,于是她一次又一次地做出了一些令我们匪夷所思的举动。而那一切绝非出于欲望和淫荡。于是,我们就会发现,很难对这个女人做出公允的评价与论定。
其实,我们把她想的过于复杂了。在密切纳的创作意图中,也许她只是一个十分单纯地女孩,她单纯地渴望自由,单纯地放开她的身体与思想,伴随着那远去的心灵而流浪。在故事的最后,她的前途看似十分暗淡,但对于她来说,能够继续沿着自己心中的路走下去,她便是幸福的,她便是快乐的,因为她拥有这世间最可贵的一样东西——自由。
如今的我们已经享有了艾伦那渴望至极的自由,但是却在浮躁的生活中失去了我们的本心。如果你有这种感觉,那么不妨读一下这本《流浪者史诗》,在领略阿富汗王国那神秘的风光与文化的同时,或许能在不经意间与自己那流浪已久的心灵相遇。
2013.5.6
《流浪者史诗》读后感(十):自由是什么
《流浪者史诗》詹姆斯•米切纳 1946年,一位艳丽动人的美国姑娘在阿富汗失踪了。美国青年马克米勒受命寻找她的下落。深入沙漠腹地的路途中,他目睹了最血腥的野蛮刑法,最激情的犯罪,最壮丽的文明废墟,还有一支似乎从人类蛮荒时代缓缓走来的骆驼商队…… 文章牵扯了许多阿富汗问题和阿富汗文化,包括宗教、习俗、传统和改革。一大主题就是新旧思维之间的斗争,其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摩擦冲突耐心寻味。 艾伦真的是一个叫人摸不透的女人,她到底想要的是什么?她自相矛盾的观点和无法琢磨的行为。米勒在书中这样评价她:可能患有精神分裂症;厌世;有一种精神上的偏见。 她热爱自由,不管是行为还是心灵,以至于她身上所有的事都是无规律的,没有遵循自由的规律却依旧自由。 似乎文章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流浪者,这个国家和文化没有给予他们安定的生活、基础的保障,于是他们只能不停的找啊找啊,…… 骆驼商队生性就是自由奔放游荡在沙漠间吗?不啊,流浪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自由,而是除了行走以外没有其他方法。就连祖菲卡也希望能申请到土地驻扎。所以,流浪应该也不是追求自由的唯一方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