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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我婆娑》的影评10篇

2018-10-03 02:11:01 作者: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随我婆娑》的影评10篇

  《随我婆娑》是一部由马克·桑德里奇执导,Fred Astaire / Ginger Rogers / Edward Everett Hort主演的一部喜剧 / 歌舞 / 爱情类型电影,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观众影评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随我婆娑》影评(一):随我婆娑影评

  美国的歌舞片始终有种俗世美感

  美好的爱情用什么表达?歌舞。爱情的猜疑妒忌用什么表达?歌舞。生活的美好用什么表达?歌舞。生活中的不如意用什么表达?歌舞。生活的艰辛用什么表达?歌舞。生活中的希望用什么表达?歌舞。苦闷苦难坚持奋斗,所有的一切都可以用歌舞表演。因为歌舞原本就是最美好,最贴切的表达感情思想方式啊。

  美国的歌舞片有时真让人觉得很俗气,但你又会随着这种俗气发自内心微笑

  《随我婆娑》影评(二):婆娑起舞

  帕特罗为了引起琳达注意,一开始还装作嫌弃琳达。阴差阳错下,两人被传假结婚,在途中,一起起舞,渐生情意。最后弄假成真,终成眷侣。

  影评全程都在渲染音乐舞蹈魅力。帕特罗和琳达应共同起舞而相爱,帕特罗在船中起舞与黑人工人打成一片。三十年代的美国仍带着严重种族歧视,而导演这般应是想宣扬人文关怀种族平等吧。

  影片中帕特罗不顾旁人眼光经纪人劝阻将踢踏舞和芭蕾舞结合起来,体现的便是对新事物勇敢尝试和对自由向往吧,向往想怎么做就怎么做,随心婆娑。

  因乐不凡,随我婆娑,shall we dance?

  《随我婆娑》影评(三):每部黑白片里都会有闪闪发光的水晶

  初看"Shall we dance"以后,说不出这片子有什么好,甚至也不觉得有丝毫吸引人的地方。在当时找不到其他碟片的情况下,再看了一遍。仿佛那一遍后,电影里忽然生出了许多闪闪发亮的水晶石——整部片子居然重新焕发了光彩。这就是所谓的再见钟情吧:迷恋上了Fred的歌喉舞姿,一遍一遍地反复播放他对Rogers唱"They can't take that away from me"的一幕。看着看着,总是和Rogers一道眼眶湿润。Fred演唱中所掌握节奏感和他深情款款的样子总让人觉得自己回到了那些已经逝去了的、你想抓却抓不住的旧时光里。

  记不得是看过哪部电影,片中的主人公也在看电影,而画面上正播放着Fred和Rogers共舞的场面,让主人公看得如痴如醉。当时,新旧两部电影的画面同时映入眼帘,心中突然涌出一种荒诞感觉

  后来,我也坐在电视机旁,看着Fred和Rogers共舞。想想这是1937年的一部歌舞喜剧片,时空相隔的人和事在我观看电影这一刻重叠:看着黑白古旧的画面,难以相信会和那时年轻的他们如此亲密地一起欢乐忧伤。没有了荒诞的感觉,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特幸福满足感。很有趣,是吗?

  深夜:一个人看着黑白片,这就是怀旧;一个人看着一部70年前的歌舞黑白片,这就是钟情于怀旧。让自己的情感在无边的时空交错中蔓延奔流,最后获得的是释放感动——这太美了。

  《随我婆娑》影评(四):少唱歌,不跳舞

  开场的是芭蕾,墙上挂着阿斯泰尔的挂画

  少年面对做错事毫无愧疚之感,反而义正严辞说了段法语...

  和我猜的一样,芭蕾的时代,皮德罗夫却在跳踢踏,这被老板认为是亵渎圣物。

  老板认为这不是艺术,但这却是费城的印记。【多人空间拉至单/双人空间,人群转换带来新鲜感

  舞蹈和唱歌是外露地表达情绪,因此一切来的直接许多,明明很假的初遇,却能编排得如此流畅

  主题【老板对一个人的限制;他想干啥老板不让干啥,就像我就想写装逼的电影史,上层却不同意,说不见众生。】

  用钱和哑语找水手要狗,用来撩妹。【竟然还没撩到,阿斯泰尔真的是硬撩...其实舞蹈的片段不算很多,毕竟是初期。】

  因为晕船,剧情分了两部分,阿斯泰尔和老板的部分分开。【原本的两对CP拆开再重新组队,经典有效做法。】

  (那么就写“不那么歌舞片的歌舞片?”)

  甲板一直在被利用摄影棚里的假船嚒?【可以写船是在雷电华摄影棚里造的...】

  这次直接牵了六只狗出来,圣斗士不会在同一招下倒两次...气势上不能输,追姑娘,就像强奸理论,有时候你要做的,只是简单重复

  先是狗跟着狗大队跑了,紧接着一个眼神特写,就直接切到再次重复,两人甲板上走来走去。【问题在于,虽然没有说明白原因,也许是被这种精神所打动,也许怎样,剪辑麦格芬,可你丝毫感觉不到任何不合理之处。】

  也闹不明白,是这片真的拍的太好,还是因为刚哭完第一个major冠军。【要不要在结尾放上资源啊。】

  然后开始唱歌了,这好像是头一回唱歌,和黑人乐队那次只能算是哼歌,第三次跳舞,到了剧情的1/3处,才跳了三次舞【算上初遇是四次,即使歌舞片里,唱歌跳舞也是非常规武器,可以数一数别的都跳了几次,我就记得《蓬车队》就在那疯狂跳舞。】

  他们两个真的适合葬在一起,他们也确实葬在了一起,又要换题目了,歌舞片里,重要的从来都不是歌舞,是剧情,歌舞片为了让突如其来的歌舞显得不突兀,要有高于剧情片的剧情编排。【这个时候,出现制造新闻,在一起之后立马再悬念迭起,节奏拉满。】

  “他是一个帅小伙”出现,这里也没用常见歌曲切特写,显得十分自然主角没有发声,甚至不能算一次歌唱

  突然又转到琳达要结婚,我终于明白《爱乐之城》不够好在哪了,节奏太慢,这节奏就像冲击波一样,一波一波连续不断完全像是看连载,歌舞片本来就是快消品,因此节奏必须要快,只能很偶尔很偶尔松一口气。【再一句话引出琳达离开的原因是因为经理贝尔德的一句话...人物之间的戏剧关系已经完全被建立起来了。】

  皮德罗夫-(憎恨)-贝尔德

  贝尔德-(利用)-皮德罗夫

  皮德罗夫-(深爱)-琳达

  琳达-(既爱又恨,感情无法确定,一定要有一个无法确定感情的关系形成视角期待视野。)-皮德罗夫

  经纪人-(隐秘的爱)-贝尔德

  经纪人-(传递信息)-皮德罗夫

  贝尔德-(依赖)-经纪人

  【4个人物,产生了7种关系】

  这尼玛...聊着聊着,船又着火了。

  好的歌舞片,像武林高手过招一样,一言以蔽之:快。

  这个快,说的是节奏。

  着火,为的是出丑...

  第8种关系:

  皮德罗夫-(赞赏认同)-经纪人

  其实4个人一共可以有12种关系,少了贝尔德对琳达;琳达和经纪人。

  照片特写推进,引出第五人。

  住在琳达的隔壁,强造悬念来了。【似乎除了依靠强造悬念,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了,我能想到的是,原本不是这里,然后通过对最初的酒店不满意,意外换到了这里,但这样是否会拖节奏,就成了另外一个问题。】

  经纪人叫亚瑟,第五人叫吉姆·蒙哥马利,至此,齐了11种关系。

  时间来到了一半,依旧一次歌,三回舞。

  第二次开场,是因为这里本来就是为她设的表演的舞台,而她是名歌者,不像别的职业突然就唱起来了。

  再来一次舞,之前的绯闻造势,并非独舞合情合理。【初遇的转圈也被重复。】

  最后一种关系:

  经纪人-(利用)-琳达【不想让她结婚,怕断送她职业生涯。】

  主持人是同谋,这让之前的巧合有了些许逻辑性。

  为了拍假照片制造新闻,连充气娃娃啊不塑料模特都用上了。

  又见司马相如理论,媒体会更加强化这一理论。

  为了躲记者而约会划船溜冰?有点不合理啊

  又唱一次,jazz就从没断过。【这段唱的可真对仗啊,有骈文的感觉。】

  又跳一次,滑冰跳,有想法

  又唱一次,但没跳。

  最后一次,连唱带跳。

  合计:6次舞,5次歌。

  《随我婆娑》影评(五):歌舞之王——弗雷德·阿斯泰尔

  “每个女人一生之中应该都会梦想和弗雷德·阿斯泰尔共舞。”——奥黛丽·赫本

  弗雷德·阿斯泰尔代表作

  [跳舞的女人]Dancing Lady (1933) [柳暗花明] The Gay Divorcee (1934)

  [飞到里约热内卢]Flying Down to Rio (1933) [礼帽] Top Hat (1935)

  [金偻帝后] The Barkleys of Broadway (1949) [甜姐儿] Funny Face (1957)

  [娱乐世界] That's Entertainment! (1974)

  [火烧摩天楼] The Towering Inferno (1974)

  盲打误撞

  想起弗雷德·阿斯泰尔,心中涌现感受便是:既温文尔雅动人心魄。他优雅富有才华,尽管他并不是特别帅,还有些秃头,但他浪漫歌声几乎超越了同时期所有的人,他与罗杰斯合作的歌舞电影更是改变了歌舞片在美国的地位。他用他的才华证明了他不仅仅是个优秀舞者,更是一名天赋异禀的喜剧演员

  1899年,弗雷德·阿斯泰尔出生于内布拉斯加州奥玛哈,父亲是一名酿酒商,他还有一个姐姐叫阿黛尔·阿斯泰尔。早年,阿斯泰尔的母亲发现她的女儿阿黛尔是个天生的舞者与歌手,于是常常将子女想象成歌舞杂耍团里的手足搭档,希望能够借由子女在歌舞方面的才华而离开奥玛哈。因此,阿斯泰尔姐弟开始接受舞蹈课程,尽管弗雷德一开始并不非常愿意,后来还是妥协了。

  随着父亲的失业,阿斯泰尔一家搬到纽约,姐弟俩也展开了表演生涯。他们的首场成型演出名叫《带来冲击性新舞蹈的少年艺术家》,弗雷德在前半段节目里穿戴着燕尾服与高顶礼帽,后半段则装扮龙虾。这个有些笨拙演出在新泽西州基波特的一个试演选拔剧院亮相,当地的报纸对他们作以这样的评论:“阿斯泰尔姐弟是歌舞杂耍圈里最棒的儿童表演者。”

  首场演出的成功也促使父亲为他们争取到了跟随欧菲恩马戏团(Orpheum Circuit)在全美巡回演出合同。然而随着年龄增长身高上的差异让两人在舞台上变得不太协调,于是这个家庭决定暂停演出两年时间,也避开当时与童工权益相关的团体与法案可能带来的麻烦

  在这之后,两姐弟的舞步受到比尔·罗宾森(Bill Robinson)与约翰·巴伯斯(John W. Bubbles)的启发,将踢踏舞融入常态演出,使他们的表演水平增进了不少。随后,他们又从歌舞杂耍舞者奥瑞利欧·考克西亚(Aurelio Coccia)那里学会了探戈、华尔滋等流行社交舞步。

  成王之路

  1918年,阿斯泰尔姐弟表演的《于1918年消逝的演出》(The Passing Show of 1918),让纽约记者海伍德·布鲁恩(Heywood Broun)为他们写下了这样的评价:“在一个有着充分且优秀的舞蹈演出的夜晚,弗雷德·阿斯泰尔鹤立鸡群……他与他的搭档——阿黛尔·阿斯泰尔以一曲舞步灵活的演出让今晚的表演提早结束。”

  表面看来,姐姐阿黛尔演出风格幽默性以及形象动人光彩在弗雷德谨慎准备以及在编舞方面强力的支援下获得了大部分观众的注意力,也持续地主导了他们演出的基调,但不得不注意的是,此时弗雷德·阿斯泰尔的舞技却开始胜过了他姐姐的表现

  1920年代,弗雷德与阿黛尔开始在百老汇与伦敦的舞台频频亮相,并以乔治·盖希文兄弟的《女士珍重》(Lady Be Good,1924年)、《甜姊儿》(Funny Face,1927年)以及之后的《龙凤花车》(The Band Wagon,1931年)赢得了大西洋两岸舞台剧观众的赞赏。弗雷德·阿斯泰尔的踢踏舞还被视为当时世界上最好的舞蹈之一,美国演员兼记者罗伯·班克利曾写道:“我不认为我想用宣称弗雷德是世界上最棒的踢踏舞者这个手段把整个国家扔进舆论战场。”

  1930年代,美国正遭受史上最严重的金融危机企业纷纷倒闭,而阿斯泰尔姐弟却萌生了进军电影圈的想法,于是他们俩前往洛杉矶好莱坞参加派拉蒙电影公司的试镜,但电影公司却认为他们不适合电影演出。

  1932年,弗雷德与姐姐阿黛尔拆伙,因为阿黛尔要嫁给一个英国人,预示着以后就再也不表演了。可是弗雷德却不愿放弃歌舞生涯,他决定单枪匹马在好莱坞干下去。多年以后,他在《乐队车》这部影片中扮演了一个与他此时处境相似奋发图强角色

  显然,阿斯泰尔姐弟被认为是最好的搭档,解散也对弗雷德造成了不小的冲击,但同时也刺激着他去扩展自己的领域。后来,弗雷德找到了新的搭档克莱儿·露丝(Claire Luce)。不再像之前那样受限于姐弟搭档,阿斯泰尔为自己与新的舞伴在柯尔波特替《柳暗花明》写的插曲《夜与日》(Night and Day)创作了浪漫的双人舞。露丝曾提过她得尽量去鼓励阿斯泰尔加入更多罗曼蒂克的动作:“拜托,弗雷德,你知道我不是你姐姐。”这首曲子因为舞台剧成功的同时也获得了相当好的评价,更在1934年的同名电影版里为电影中的舞蹈表演开启了新的纪元。

  一枝独秀

  根据好莱坞的传闻,弗雷德·阿斯泰尔在雷电华电影公司的试镜报告上是这样写的:“不太能唱,不太能演,秃头,会跳一点舞。”尽管这个说法后来遭到他人否认。但将阿斯泰尔签入RKO的大卫·塞茨尼克在备忘录里曾这样写道:“我不是很抓的准这男人的长项,但我觉得撇开他那实在很大的耳朵和糟糕的下颏线条,他的魅力在这次失败的试镜里还是惊人地传达了出来。”然而这个看法并没有影响RKO为阿斯泰尔所拟的计划,一开始,RKO在1933年将阿斯泰尔出借给米高梅电影公司几天,让他在琼·克劳馥的卖座歌舞片《跳舞的女人》(Dancing Lady)里演个在一旁跳舞的角色,这便是阿斯泰尔在好莱坞的初次亮相。

  随后,从影片《飞到里约热内卢》开始,弗雷德与一位名叫金吉·罗杰斯的女演员搭挡跳舞。虽然弗雷德与金吉·罗杰斯并不是影片的主角,但是当他们跳起卡利欧克舞时,人们意识到,在电影舞蹈领域里,将要发生重大事件。在某杂志对该电影的影评里便将这部戏的绝大成功归功于阿斯泰尔:“《飞向里约》的主要亮点是弗雷德·阿斯泰尔在银幕上可期的前途……在这部作品之后他肯定能成为一个值得押注的演员,因为他在银幕上是极为独特地讨人喜欢。麦克风让他的声音好听。而做为一名舞者,他独一无二。后者在职业圈子里并不是什么新闻,因为他们早已承认在其他人停步时,阿斯泰尔真正开始了所谓的跳舞。”

  纵使阿斯泰尔起初非常不愿意成为另一个舞蹈拍档的一员,但他还是被大众对阿斯泰尔与罗杰斯这组搭档显而易见的热爱给说服了。在他写给经纪人的一封信里他这样写道:“我不介意再与她拍一部电影,但这个组队的点子是想都不用想。我好不容易才逐渐淡忘一段搭档关系,我不想再为这烦心了。”

  之后,弗雷德与阿斯泰尔总共一起合拍了十部影片。他们的舞蹈直到现在仍然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佳交际舞”。而阿斯泰尔与罗杰斯的搭档也将两人推上了巨星宝座。据传凯瑟琳·赫本曾经如此形容二人的合作:“他带给她格调,而她带给他性感。”而舞蹈评论家亚利安·克洛斯则认为:阿斯泰尔和罗杰斯已成为电影界最受欢迎的一对舞伴。他们的舞蹈表达了男女之间真诚感人的交流。这种舞蹈在电影界将成为后继无人的绝技。

  1939年,阿斯泰尔离开了PKO公司,以自由演员的身份寻求新的电影机会,同时也陆续换了几个舞伴。1942年,阿斯泰尔与平·克劳斯贝合作出演了《愿你有个白色的圣诞》,由于他在剧中的一段颇具大将之风的独舞令人津津乐道。随后他又与平·克劳斯贝搭档演出《蓝天》(1946),在这部剧中的歌舞表演《Puttin on the Ritz》极具创新性,每当人们想起这部电影,便不得不想起阿斯泰尔那令人难忘的舞姿。在拍摄《蓝天》期间 ,阿斯泰尔发表了震惊四座的退休宣言,也声明《Puttin on the Ritz》会是他的告别之舞。

  1943年,阿斯泰尔与17岁的琼·莱丝莉(Joan Leslie)演出战时喜剧《天空就是界线》(The Sky's the Limit),在这出戏里,阿斯泰尔跳了由哈洛德·阿伦(Harold Arlen)与强尼·莫瑟(Johnny Mercer)所写的《One for My Baby》。这一段在吧台上所跳的舞蹈风格黯淡忧郁,与阿斯泰尔过往的风格有着明显的不同,这部作品的编舞也完全由阿斯泰尔一个人负责,不过只在票房上获得了还过得去的成绩。即使如此,《天空就是界线》依然代表了阿斯泰尔为了脱离他平常那种快乐又幸运且充满魅力的角色风格所做出的改变。尽管许多人为他此次的转型感到困惑,但从阿斯泰尔自由的心态看来,这或许只是他厌倦了一如既往的风格所作的创新罢了,谁让他换搭档都换得如此频繁呢。

  尽管阿斯泰尔的表演看起来轻而易举,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他自己曾说:“跳舞是非常吃力的工作。要跳好一个舞,要创造值得纪念的东西,就得花功夫。一切螉蹈动作都应有条理。因此,我总是力图熟悉所要跳的舞,这样用不着考虑下一步,手脚就能运动自如。到了这个境界,我就知道我的双脚已完全征服了地板。”

  舞王余晖

  阿斯泰尔退休了,但他又很快地重返了大荧幕,还在1949年与金吉·罗杰斯合作了最后一部戏《金粉帝后》,并于1957年与奥黛丽·赫本合作了《甜姐儿》,赫本这样评价阿斯泰尔的表演,她说:“阿斯泰尔令她幽雅,她使他充满性感的魅力。”在这之后,尽管阿斯泰尔又一次宣布不再在电影中表演舞蹈,决定专注戏剧演出,但他仍并未完全退出舞蹈领域。在1958年至1968年这十年间,他演出了四部夺下艾美奖的电视歌舞剧特别节目。阿斯泰尔的最后一部大型歌舞剧电影是1968年的《彩虹仙子》。在这部戏里,他不再以白领结加燕尾服的打扮出现,演出了一名相信如果自己在诺克斯港的影子里埋下一片黄金就会有聚宝盆般效果的爱尔兰流氓。他戏里的舞伴是演出他对此抱怀疑态度的女儿的佩屈拉·克拉克(Petula Clark)。阿斯泰尔承认与她一起合唱颇为紧张,但克拉克也坦承自己对与阿斯泰尔共舞这件事忧心忡忡。很不幸地,这部由法兰西斯·柯波拉导演的作品在票房上一败涂地。

  1970年代,阿斯泰尔继续他的演出,并以《火烧摩天楼》(1974)中的表演获得了奥斯卡最佳男配角提名。逐渐地,阿斯泰尔意识到自己已年逾七十,于是不得不放弃了舞蹈生涯,他明白,一个舞蹈家无法永远不停地跳下去。此后,他仅仅在《那就是娱乐,第二部分》这部影片中与另一位著名男舞星金·凯利搭挡,公开跳过一次。

  阿斯泰尔的舞蹈表演因其简洁、优雅、精准和具有原创性而受到赞赏。正如杰洛姆·罗宾斯所说:“阿斯泰尔的舞看起来是这么地简单,让人毫不戒备,如此轻松,但是它的基础和他让舞步跟随曲子、领导歌曲甚至是与音乐竞技的方式,却是如此的惊人与具有独创性。”

  这位在舞台与大银幕上的演出生涯长达76年的伟大的,传奇的舞蹈家卒于1987年6月22日,时年88岁。他被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舞蹈家”,他的舞艺是完美无缺的。

  《看电影》午夜场20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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