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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经典 | 花间觅剑——女侠的江湖

2019-11-05 17:01:15 作者:梁小雨 来源:萌芽 阅读:载入中…

萌芽经典 | 花间觅剑——女侠的江湖

   编者按 行侠仗义是自古以来侠客操守的基本,其中本事了得侠女们,或阴柔或飒爽,她们也从零星小说志异中走到现在。好在拜时代发展女性地位提高所赐,作为后世读者的我们看到了更多元化的女侠。作者 梁小雨“……尼大怒:‘何太晚如是?’某云:‘见前人戏弄一儿,可爱,未忍便下手。’”

  ——裴铏《传奇

  据说《刺客聂隐娘》在国内公映之时每十分钟都有观众难耐荧屏寂寞,悄悄退场。到了放映后期更是任何一个时间经常都像个人包场,坐卧自在。《唐传奇》中一个颇易理解故事被搬上了荧幕突然变得令人陌生,比起导演晦涩表达,更多的可能是国内观众已经习惯了以娱乐的角度欣赏一个“古代武侠”的故事。但显然,无论是聂隐娘,还是窈七,遵循的都不是当代观众所熟悉的“狗血路线”——本以为去电影院可以看一场附带武打镜头俊男靓女古言剧,谁知道却遇上一出没什么特效也分不太清楚谁是谁的默片。说好的剑、侠、情、缘,怎么啥也没看到就这么过去了?

  在裴铏的故事里,聂隐娘为魏博手下将领之女,过路老尼看中她天赋聪慧,想讨要她来做徒弟。隐娘父亲不悦,打发了老尼姑走,却没想到那老尼有通天的本领,竟在夜中盗走了十岁的隐娘。其后,隐娘并未辜负伯乐”的期望,被教育成了“能使刺鹰隼,无不中。剑之刃渐减五寸,飞禽遇之,不知其来也”的奇女子。五年后老尼将已满级的隐娘送回,恰逢魏帅欲杀刘昌裔,遣隐娘去,隐娘却被刘昌裔的气度折服,甘为其所用,几次救他性命。而后刘昌裔升迁京师,聂隐娘独自隐没山林再不涉足江湖。多年后有人见隐娘,她却貌似当年,终还是“沉醉而去”。不恋红妆白日刺人于都市人莫能见,脱出了自己家庭乃至形状孤僻,又为知己者死为能者劳。这样的聂隐娘,大约得算得上是我国最早的“女侠”形象。这篇故事中的点睛之笔、是隐娘杀人迟归的辩解:“见前人戏弄一儿,可爱,未忍便下手。”在电影里也借老尼的口又强调了两次:“汝剑术已成,却不能斩绝人伦之亲”。老尼眼中的缺陷,真是成就了聂隐娘作为一个有人之性情杀手血肉

  塑造一个女性刚烈侠义的形象,最优也最简单方式就是赋予她男性社会责任与形象。隐娘的性格职业都是如此,侯孝贤也未能免俗特地拍了一场隐娘归家已不适女装犹疑再三终换回劲装的戏码。这打扮像不像“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的花木兰?花木兰愿“从此替爷征”,自动选择一肩挑起家中男性的责任,从此开始十几年沙场戎装生涯,又以女儿身立下不世军功,得到天子奖赏,最终荣归故里。相比较聂隐娘的故事,《木兰辞》更被大家熟识。无论历史究竟有没有“木兰”这个人,都不能否认“木兰”早已变成了一种思维方式——在旧时代里,突出卓绝的女子,她便一定要有男性的内核。这并非中国独有的价值观,在日本战国时期以女性身份继承家督之位的立花訚千代,也因其英勇果决被称作“女丈夫”。“女”字之后能加一词“丈夫”,女人能力穿着男人盔甲,在封建社会里就算是一种对女性至高的褒奖

  如今看来这样的评价体系自然非常的政治正确,但也不能否认身处于当时社会文化下的作者们已是非常尽力地把一切他们所认为的“好”元素认真编排在了这些女性身上,使她们在各自的故事里最大限度拥有了靠着男儿实现的自我。如果一定要求一个被尼姑捡去十几年的聂隐娘或者身处军伍十二年都没被发现女儿身的木兰突然谈情说爱生死相许了起来……的确很诡异。甚至连爱卖少女心的迪士尼拍出了“木兰公主”,都让她的爱情成了患难与共军旅情的变异体。

  “君疑妾耶?人各有心,不可以告人。

  ——蒲松龄《侠女》

  好在拜时代发展和女性地位提高所赐,作为后世读者的我们也能有机会看到更多元化的女侠。到了明清时期,侠义的元素已能很好地与女性角色融合,如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就有许多故事,以女子为主,却不局限于情爱之说。《侠女》中的官家孤女,遭奸人陷害,抄家灭门之际只得带着自己的老母亲遁入乡野隐姓埋名。后遇见一位顾姓的邻居处处对侠女母女帮扶感怀在心。顾生家贫无法娶妻,侠女自荐枕席来与他有了私情,杀了妄图迷惑顾生的狐狸妖精。待到一日侠女老母病逝,腹中胎儿也已落地,侠女便换了劲装衣裳飞檐走壁取了仇人头颅,将幼子交予顾生要他好好对待。顾生想要挽留却被拒绝,原来为他生子只是因着报恩之心。待到人世恩怨都了结,竟“一闪如电”,“瞥尔间遂不复见”地消失在了世上。

  蒲松龄未讲明一个官宦人家的女子究竟如何修得这种取人首级,还能辨识妖精且杀之的身手本领,然而这些设定对于“侠女”这个人物却并不突兀,因着从一开始,侠女身上带着都是“秀曼都雅,世罕其匹,见生甚避,而意凛如也”的孤傲冷清,又及后来结局时的决断,与一身好本领正好相称。顾氏母子愿意给予侠女的帮助,侠女从不拒绝,只是去帮助顾氏母子二人度过难关,也不言及报答。近些年对聊斋短篇小说改编篇目都偏重于狐妖精灵之类,这一篇常常被直接跳过。唯一的电影作品是一九七一年邵氏胡金铨的作品《侠女》,作为艺术作品固然经典,但若比对原著,仍会发现改编实在不少,只能说风骨犹存。此后这篇故事便落入尘埃之中,再不为人提起,哪怕改了单元剧,也看不出故事原貌了。粗略数数,同样出身“聊斋系”的《小倩》在近五十年里改编记录不算电视剧里的单元集数,就有二十多次;另一个观众耳熟能详的“画皮”,改编数量上虽不及《小倩》,却在题材立意上有了更多变化,不但有了电影电视舞台剧,甚至还有舞剧话剧,《画皮》从恐怖片演到爱情剧、又从女鬼变成狐妖,大圣见了兴许都要甘拜下风

  群众喜欢《画皮》,是因为她揭开自己脸皮的这一刻也掀了男子美色虚伪外衣。古往今来多少大奶打小三,呵斥的无非就是狐狸精或画皮鬼,这些词不单能将坏女人比为妖邪,更可以顺手叱骂自家老公多么得不开眼,与她们厮混的下场可想而知。久而久之“画皮者”也就勉强挤进了狐狸精的队伍,不必当恶鬼了。到了近些年,更是直接洗白,视她作一个痴心的狐妖,处处都是妖怪苦衷

  做电影电视,如此反转当然更添奇趣,只是可惜如“侠女”这样从头耿直到尾,“男友”又显得极其无用的姑娘,有能耐一个故事里刷时髦值,却没法子好好谈恋爱爆米花电影的女主角。当大牌明星饰演的画皮狐妖在几年之内数度登上大屏幕创造“中式魔幻电影”的票房奇迹时,“侠女”还留在一九七一年的徐枫身上。人世有失有得,故事同样不能例外。然而此女若真的在世,也必然会视这些虚名粪土——毕竟容颜易逝,哪里有骨子里的酷劲保质期长呢。

  “无论她怎样对我,她至少也是个人,是个女人,我绝不能就这样眼睁睁瞧着她死。就算将我份上的水都让给她,也没什么关系

  ——古龙《武林外史》

  在传统女侠的身上,孤独气息总是挥之不去。如侯孝贤反复在电影里强调的那个词:青鸾舞镜。这也不难理解,纵观之前的女侠形象,除了高岭之花就是男扮女装——花木兰在军营过怎么不孤独?又不能找人去聊织布心得。好在近代武侠作品在时代变革后集齐了天时人和,诸大家快意人生策马江湖时创造了不少打破常规思维的世外仙姝,一时间侠女茶话会的圈子终于也能变得热闹生气些。

  金古梁温四位作者里,该说是古龙最不善写女子。他对女人的看法颇为大男子主义,再厉害的妖姬美人无非就是喜欢上了不喜欢自己的人而变态不然就是纯粹的蛇蝎子或痴心儿。等到了写他自己格外上心的女角色时,又是一阵子倾心投入,恨不得把世上一切真善之物都归拢到一个人身上。如《大旗英雄传》的水灵光与《武林外史》的朱七七,都是古龙先生点过名的“最爱”——古龙不主动去赋予这些女孩子武功,教她们能够以仁慈行走江湖。人因为善良慈悲伟大,哪怕牺牲自己所拥有的去救一些素不相识的人,这并不困于武功高低之中。这里的形象,就是古龙心中女性的侠。这本来都是很好的设定,在电视剧中却难以呈现演出来总像是“大小姐”“白莲花”之类被刻板定义模样。究其原因概是因为古龙作品的版权混乱,翻拍成本低。较之其他武侠大家,古龙的行文风格也更“意识流”,难以一板一眼地翻做电视电影。有没有灵气是一个很玄的东西平心而论绝大多数的古龙作品按情节来翻拍只能算很俗气的狗血故事。更何况对于现代观众而言,天仙般的女主角本来就容易使人感到太过完美从而生厌。一定要说水灵光比朱七七哪里更讨喜,那么大概就是水灵光虽从心到身都似天仙,可是却因为常年不与人讲话,生成说话结巴毛病。由此我们不怀疑,在某种意义上古龙是否真的有一点点慕残倾向,才会把自己所有偏爱的完美人物——很明显,作者不想在他们的性格上安瑕疵,亦不愿败坏他们的品格外貌——便只能把“特别关照列表”里的大半都写成了残疾人。结巴的水灵光,断了一只胳膊的怜星宫主,盲人花满楼瘸子傅红雪……宁卸一条胳膊不败一点人品,也是一种异常坚持

  相对于古龙对于维纳斯式审美一以贯之的态度,金庸的手法则更多元,基本上每一部作品,女主角都有各自的好处。甚至郭襄程英黄衣女侠这样的配角也能使人念念不忘。江湖里各色不同的女侠如百花齐放,再也不是任何一个单纯属性的形象就能够代表的。如果说金庸的武侠里应该选出一个影响力最大、最可爱的女侠,当仁不让仍该是黄蓉。在大众的眼里,哪怕不爱看武侠,也知道黄蓉的聪明可爱又兼贤惠,要不是书里写出来,还能从哪里去找?

  黄蓉的影响力,要归功于金庸,也绕不开83版电视剧扮演者翁美玲。用现在的审美看来,翁美玲的皮肤不够白皙嘴巴也翘翘的,说话笑闹时常会露出一对虎牙。这样的形象,在那一年恰好成全了黄蓉,以至于多年后已为人夫人父的中年男性们谈起翁美玲,都为她的自杀十分叹惋——黄蓉不该是这样的,黄蓉怎么会这样呢?在他们心里,这两个人物没有什么区别,或者说翁美玲就是黄蓉,所以她不应该做出黄蓉不会做的事情

  只是人没有活到最后,谁能下定论。喜欢黄蓉的人,后来都为她加了一个定语,他们喜欢“射雕中的黄蓉”,而非“神雕中的黄蓉”。同一个人物,在两部作品中不同的表现让人恐慌地意识到,一个人不被死亡毁灭,亦会被时光消磨。“我年幼之时,性儿也是极其乖僻,全亏得你郭伯伯处处容让……”黄蓉这一席在《神雕侠侣》中劝解杨过的话,虽然不知道真诚谦逊各占几分,也是在某种情况否定了过去的自己。或许为人母后再古怪精灵的小妖女都会变得谦逊谨慎,但贤妻良母千千万,小黄蓉就一个,不经意间换了一本书,她就这样迅速衰老了。如果说古龙写的是琉璃人偶钻石心的完美女性,那么我们总该能在金庸这里找到这类完美女性的出口:女侠老后,成了陪着丈夫守社稷的贤妻。金庸自己未必不知道个中残忍,但他偏好这样的现实的残忍。程灵素悬壶济世妙手仁心,还是比不上袁紫衣容光照人的美貌;翠羽黄衫霍青桐纵然仗义潇洒,亦难得所爱。每到终了便该感谢一些没后续的故事有自己的好处,或是电视剧里的恶俗改编原是多么可爱,男女主角看起来都是要一生一世的,她们都能找到足以匹配自己的真心,不至于如金大侠这般写人生,皮肉骨头都翻出来给你瞧。

  同样的“聂隐娘”,许多人也许不知道在梁羽生笔下也有一个,不同于电影里孤独年轻的隐娘,也不是唐传奇里神仙一样的隐娘,梁羽生写的聂隐娘,更似一个活人。如果你一朝发现了自己的恋人是个阴谋家,你会怎样?哪怕放到当今社会的独立女性身上,难免也有哭哭啼啼分分合合的段子,但梁笔下的聂隐娘则说分便分了,丝毫情面也不留下。更惊奇的是在全书完结之前梁家隐娘居然又成功谈好了另一段恋爱——嗯,这回是个良人。然后欢喜结婚了,再也不惦记前男友!谁能否定这是一种超前自由女性意识呢?梁羽生对女性的尊重便在这些方面处处体现。厉胜男练霓裳,写出来一串儿都可当作教科书般的独立女性。如果说古龙笔下的完美,金庸笔下的真实,那么梁羽生笔下的女侠是难得的独立自强。哪有一个绝情断爱之后失魂落魄娇小姐,故事里后悔的全都是男人,时髦值一时刷爆全场

  是爱人,是亲人,或是为自己精彩一世而活的女人,向黄金时代的武侠小说窥去,仿若梦境。如果一定要执著于某个群体的形象就该站在那个位置上永世不得翻身,那才真是车轮滚滚向后跑了。

  红颜如月有圆缺,君名逍遥悲切今日种种深心总,他夜梦里见芳踪。

  ——《仙剑奇侠传》·《君莫悲》

  武侠小说掌控一代少年中年之后,更能加强其带入体验电子游戏应运而出。在我还不会玩游戏时候,就已经知道了“赵灵儿和林月如究竟谁是真爱”是一个可以吵一天的话题。如今看来这不过是两种模式女主角的争斗:你们到底是爱女神还是女侠?被封神的《仙剑奇侠传》初代其实也只是个剧情不太复杂的像素游戏,但架不住它笼罩了一层无解的情怀,使得这个现在瞧着五官都模糊的游戏,开启了一代又一代的大侠梦,往后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争上一争也差不多成了套路。

  无论是什么年代的RPG作品,策划都难逃脱用刻板印象作为人物设定的第一灵感,而这又很直接地导致了作为玩家的我们只需一眼就能看穿这个妹子到底是“姓红”“姓白”:外功近战的女孩子一律是性情泼辣外向的,温柔可人的一般只用法术远程攻击。到后来,乐器也成了一种法术攻击的新风潮——它不但看起来形态优雅,用起来也特别文艺。说起来也是,闯荡江湖的,长得不好看谁敢出头,提着两柄板斧的也好意思加入主角团吗?只是《仙剑奇侠传》的年代,策划们还似乎没有这样创新的追求,很直接地按照“用法术的赵灵儿当然要挥舞魔法棒”这一逻辑设计了下去,可能在最后也觉得魔法棒什么的出现在古代中国背景游戏里委实太奇怪,不如叫法杖吧……于是我们最后就看见了挥法杖的赵灵儿和舞鞭子的林月如,标志性武器的设定把她们的性格更加具象化了。法术是慈悲而拥有神性的,鞭舞则凌冽快意。而后又有补充武器如苗刀与长剑,也十分符合二人的定位。除去一些身负异能的女子外,一般的姑娘则自动配备峨眉刺之类轻便灵巧的玩意儿,至于抡大锤的则凤毛麟角。

  武侠升级成了仙侠,侠女们的身份也变了。为什么赵灵儿能用法术,因为她是女娲后人……这个称呼现在说起来难免有些中二病未愈之感,可是在当时的年代,真的是个非常新颖的称呼。直到后来十多年每作都必出一位女娲后人,玩家们才感觉微微有一些生理不适。可又不能怪游戏厂商,仙侠仙侠仙在前,要论起上古的神仙们,不说女娲娘娘难道要说是石矶娘娘的后人吗?如果说在武侠小说里,“神仙姐姐”只能当一个侧面描写女角美貌脱俗的形容词,那么到了仙侠世界之后,神仙姐姐终于也成为了一个被批量使用的名词。《仙剑奇侠传四》里云天河瞧见了柳梦璃,惊得张着嘴半天也合不拢;《轩辕剑·汉之云》整个故事的起源就得说是四位神仙姐姐下凡寻夫婿;用力最猛的莫过于《幻想三国志》系列——每一作的女主角团队中必然会有上古神仙转世,最差一点也得是树妖狐狸精。从炎帝用女儿挑拨黄帝与蚩尤,再到应龙与女魃这样的神兽恋……好在玩家们态度随意,没有因为这类设定就把游戏公司骂上热搜。反而另一些剧情回忆起来更容易引人不解,如《仙剑奇侠传三》中,女一女二之中需有一人跳炉自尽以血铸剑。到底谁死呢?玩家可以代表男主角选择(当然不至于那么露骨地写出名字让你选),或在好感度差距较大的情况下更低的那一位会自动祭剑。不得所爱毋宁死,到底是悲剧还是恶毒的编排则要考验玩家心境了。无论怎样诗化这类的牺牲,都没法抹去这种诡异别扭的熟悉感:我和你前女友一起掉进水里,你先救谁?

  人、神还是妖,剑、环还是扇子,长裙短裙还是又被男主偷走了衣服。虽感谢玄幻传说的体系给予了侠女们最多外向表现与选择的机会,也不得不叹惋这些姑娘们中的大多数又成为了男主角江湖行走的附属品,在武侠文化的黄金期之后又跌回了被女性身份束缚的谷底。只要还有玩家可操纵的角色是男主角,那么为了制造纠葛,强化代入感,这些女侠就必须主动而“顺从”地配合剧情。

  从零星小说志异中走到现在,变成了随手打开电视机就能看见的形象,侠女们终于也落入了世俗化的娱乐罗网中。不能倒骑着驴子就走到天涯,享受情动心动,接受别离与黯然,倒也算是在《传奇》以外找到了新的生的意义。本文发表于《萌芽》2016年6月刊。萌芽微信公众号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萌芽杂志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者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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