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恶之人:美国最恶魔银行抢劫的真实故事 第一季》经典影评100
《邪恶之人:美国最恶魔银行抢劫的真实故事 第一季》精选点评:
●什么鬼,故弄玄虚 这根本不是查案嘛。。。
●一个像样的物证都没有 厉害
●拍的实属一般,一个好好的案子,拍到后面我都对案子不感兴趣了,一直说这些人很聪明,但从讲述的事实中,完全没有感觉到聪明啊。一头雾水,不如制造杀人犯
●太一般了吧,犯罪份子真的智商高嗎???過度吹捧
●整部纪录片的导向性太强了,特别是在制作人与玛吉有长时间联系的情况下,让人怀疑其目的其实并非揭开悬案,而是展现玛吉的diabolical面目,并且很多情况下是以他人口头描述来完成的,从footage里展示的并没有那么令人惊愕。细想后,反而纪录片并没有完全挖掘的Rothstein更符合标题中的Evil Genius
●好莱坞都不敢这么写
●多好一个故事,被导演拍得像屎一样……而且纪录片的基本原则难道不是不带个人感情、把判断交给观众吗?
●导演寻根问底的毅力真的很可怕
●真是扑朔迷离。。这个女的也太恐怖了吧。
●网飞太危险了,总是一次性刷完。看完的第一感觉是美国的肥胖率真不是说说的。其次,这个纪录片作者先设立场很强,最终他拿Brian的孩子***话来证明Brian的清白,并且没能捋顺抢劫时 Brian的怡然自得。最大的优点大概就是悬念制造和节奏把握。这毕竟是个CM放了十多年的世界,这种罪犯不那么罕见。
《邪恶之人:美国最恶魔银行抢劫的真实故事 第一季》影评(一):案件中各人角色分析以及Brian是否参与了抢劫案的计划
刚刚在Netflix上看完,这个案子里人物关系挺复杂的,而且感觉很多地方最终还是没有都没有说清楚,这些遗留的问题我觉得比Brian是否参与了抢劫案的计划更有趣。所以把所有抢劫案参与者的角色在这里一起捋一遍,顺便讨论下一些遗留问题的可能解释。
抢劫案策划者:
1. Marjorie Diehl - Armstrong
Marjorie 参与抢劫案的目的剧中说是为了抢钱付给Ken来杀她的父亲(根据另一个抢劫案参与者ken的说法)。但我觉得这个理由挺牵强的。Marjorie完全可以找别的方法杀她的父亲,如果她想的话,而不是用这么曲折,这么麻烦的一场抢劫来实现这个目标。Ken的证词并不完全可信,他完全有理由编造假的证词帮助检方给Marjorie定罪,从而为自己争取减刑。Marjorie有可能有过要杀父亲的想法,跟Ken说过,但这不代表她就会实施。更有可能是Marjorie和Rothstain合谋,通过抢劫案为Rothstain拿到钱解决财产纷争。说白了,Marjorie极有可能就是来搭把手的,因为她的动机确实很弱。没有明确目的地帮人策划抢劫案听起来好像很不可思议,但Marjorie是一个精神病人,全剧看下来我觉得她想是为了好玩或者证明自己会做这种事的人。
2. Bill (William) Rothstain
Rothstain是制造炸弹的人(他的家里有炸弹的图纸),也是写抢劫时用到的note的人(根据他朋友的指认)。不管怎么看Rothstain都是本案的主要策划人(mastermind),不知道为什么导演如此坚定认为marge才是本案的主要策划人(觉得导演对marge有点obsessed了。。。)。Rothstain也是对Brian wells的死直接负责的人,因为他亲手制造的炸弹炸死了Brian。
3. Ken & Floyd
这两人参与抢劫案的目的不明,也没起到多大作用。唯一的用处就是用来揭发marge了。这样让我怀疑他们是否是被检方操纵来指控marge的,他们完全有理由给出检方想要的证词从而给自己争取减刑。他们的证词不可全信。
4. Brian Wells
rian Wells事先因为妓女jessica hoopsick认识了Ken,有可能因此被招募到这个计划里来,也有可能是无辜的。
5. jessica hoopsick
妓女jessica hoopsick在证明Brian是否对抢劫案事先知情这件事上是关键证人,因为其他人都有理由为了躲避死刑尽量把Brian说成是共犯。但是jessica关于Brian不知情的证词也有可能造假。为什么检方之前问她那么多次不说,在法庭上也不说,偏偏要在这部片子里说?jessica有可能想以此报复marge,后者在监狱里冒犯了她。比如jessica在和导演的interview前说:"marge think she's so smart. but i'm smart too." 让人觉得她这段证词像是为了针对marge。
未解决的疑点:
1。 为什么要杀James Roden?
如果像Marjorie和其他人说的那样,James本来是要开车带人离开抢劫现场的,那么为了不让他发现Marjorie在银行抢劫案中的参与而杀死他这个理由就不成立了。也没说清楚到底是Marjorie还是bill杀了他,为了要把尸体冻起来而不是直接处理掉。
2. 为什么bill要举报Marjorie藏尸?
如果bill不举报Marjorie,那可以说后面什么事都不会有,警方毫无办法继续调查。bill举报Marjorie只能有一个解释的通的理由,那就是要整Marjorie。可能是这两人为了某些事吵了架,bill想用这种方法摆脱Marjorie?然而要注意的是Marjorie在这种情况下依然对Brian wells的银行抢劫案绝口不提,即使她完全可以以此来搞垮bill,直到她被判有罪时在情绪激动下说了bill参与了Brian wells的银行抢劫案。
3. 为什么Brian在抢劫银行的时候如此镇静?
rian在抢劫银行时的镇静表现,让人很难相信他对该计划毫不知情。他甚至还在银行里拿了一个棒棒糖吃,任何被强迫在脖子上绑了一个炸弹来抢劫的人都不会如此放松吧?事实上,Brian直到听到炸弹的哔哔声响起后,才开始明显慌张的。我觉得他应该一开始以为这只是一个假炸弹而已,直到到炸弹的哔哔声才意识到是真的。
4. 为什么要做一个真的炸弹?
炸弹应该是Rostein做的。如果只是要抢银行的话用一个假炸弹吓唬人就好了,为什么要用真的?毕竟他和Brian照理讲无冤无仇,没有理由要害死他。这里我倾向于警方的说法,这场抢劫案对Rostain和marjorie来说已经变成了一场游戏,那个复杂的scanveger hunt也像是游戏的一部分。这一点也使我相信Rostain和marjorie在此之前和Brian认识,知道他喜欢scanvenger hunt,才想到用这个。也有可能Rostein想把Brian杀人灭口,这样他就不会把Rostein一伙人是如何策划抢劫案给说出去。
《邪恶之人:美国最恶魔银行抢劫的真实故事 第一季》影评(二):要不是真事,这就叫挖坑不填
如果是这个故事是虚构小说,这就是个《盗墓笔记》级别的烂尾!
故事开头极其吸引人:2003年,在一个人口只有10万人的美国小城市里,一名男子拿一纸复杂的指令抢劫银行,要求柜员给他拿25万美元。随后,他在附近空地被警察包围,他宣称自己脖子上戴着定时炸弹,他是个人质。警察将信将疑,保持一定距离,仍然包围着他。然后,炸弹爆炸,男子当场死亡。
警察查到他叫布莱恩(下中),是一个送披萨的小工。出门送餐以后,他似乎被歹徒劫持,戴上这个炸弹。歹徒给他一份厚厚的指示,让他抢银行,再去地点一二三,转一大圈收集线索,最后才能解除引爆。 但根据这份指示,布莱恩根本没足够的时间做到里面所有事。就算一切顺利,他的脖子也会在路上爆炸。
因为这是2003年,当时很多人认为这是恐怖主义犯罪。 几天后,布莱恩工作的披萨店里,另一个送披萨工人(下右)吸毒过量死亡。当地毒品泛滥,警方没当回事。
一个月后,当地一名中年男子罗斯丁(上右二)报警,说他冰柜里藏着一具男尸,让警察来处理一下。
美国的911接线员一直很让我佩服,他们不管听到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儿,永远用处变不惊地语气,绕着弯子让对方多说。罗斯丁当场就承认,是他前女友马琼丽(上左二)击毙了她的现男友,让罗斯丁帮忙隐藏尸体,老罗就很厚道地把尸体藏在自己家。然后他越想越不对,最后报警。
为了给警方展现他承受的心理压力有多大,罗斯丁出示了他的遗书,上面第一句话是:“这件事和布莱恩一案无关……”
这是马琼丽第二次杀男友,上次以正当防卫脱罪。媒体把她描述为黑寡妇,她对媒体说:“你们该去问问罗斯丁,问他怎么杀的布莱恩……”
然而警方并没有把这两个人和布莱恩爆炸案联系到一起。 一年以后,罗斯丁死于癌症。 马琼丽因杀人罪判刑,为了转到比较好的监狱,她开始透露布莱恩案的内情,把一切都推给罗斯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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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推理小说的时候,我们经常吐槽:“谁会设计这么复杂的杀人机关啊?” 眼前就是一例,真有人设计这么复杂的机关!
有一个这么好的开头,中间隔了15年,拍了总时长两个半小时的纪录片。你觉得,肯定是破案了,一切真相一定在这部纪录片中……
完全没有!而且越看越糊涂!
由于太多事实无法确定,导演使用了罗列事实,让观众自己得出结论的方法。但有些事实对说清楚故事毫无帮助。
比如布莱恩喜欢寻宝游戏——第一集可是浓墨重彩渲染布莱恩喜欢寻宝游戏,而他戴上项圈炸弹后,劫匪给他的任务指示也像个寻宝游戏。——可是这说明什么呢?
整个故事的一个悬念,就是布莱恩是否参与策划,或者他只是个受害者?如果他完全不知情,劫匪把任务打扮成寻宝游戏,是为了引起他的兴趣吗?如果他知情,一边抢着银行,一边和同伙玩游戏逗闷子,他脑子有问题吧?
想来想去,这大概只是罗斯丁和马琼丽设计出来搅浑水的。可导演罗列出这个事实,也是为了搅浑我们的水?要是写一部小说,这是个典型的故弄玄虚、不合逻辑的情节设置。看完全片想起这个细节,简直越想越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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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片子是有倾向性的,是个很怪的倾向性。
就是导演执意认为马琼丽是个装疯的超级天才,她用自己的魅力,指挥罗斯丁造炸弹、写寻宝图、找齐人,最后给她演出一场好玩的游戏,弄来几十万美金。而马琼丽的动机,竟然是用这笔钱雇凶杀她爸爸。
当然,自案发以来,本片制作人自己追着马琼丽15年,有点过于投入。如果这是部小说,接下来的剧情,就是纪录片导演自己也陷入马琼丽的魅力,成为她最后一个棋子。
然而事实没那么戏剧性。现实生活中,更可能是本片制作方全都受够了这个满嘴谎言的疯子。反而对早死的罗斯丁还有点好感。
以至于,最后的最后,强行加入一段“爱的感想”,把罗斯丁修饰为追求爱人一生而不得的痴人,仿佛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马琼丽。
仔细想想,把一切推给马琼丽也是很奇怪。 首先,真的所有事实证据都指向罗斯丁。死无对证,马琼丽自然把一切都推给他。同样死无对证,我们没理由认为罗斯丁不是主犯。
其次,法庭和导演认定马琼丽的动机,是挺没说服力。她搞这么多事,操纵这个、指挥那个,费这么大劲,就为了弄点钱,雇一个没杀过人的强奸犯,帮杀过人的她杀个人。直接去投毒好不好?——而且这个动机是强奸犯的一面之词。
然后,马琼丽两次杀人都是用枪,她是个一言不合就暴走的疯子,还是犯罪的时候敢在高速公路逆行抄近路的傻瓜。然后你们看看这整个计划,要在四个地点留线索的“藏宝图”,打印以后再描出来的十几页“指导”,什么样的性格能搞出这种东西?
最后,罗斯丁为什么要举报她呢?他们可是认识了三四十年的男女朋友,一起策划轰动全国的离奇银行抢劫,然后罗斯丁突然忍不了她,突然害怕了,突然决定报警……合理吗?老夫老妻还有什么说不开的?这更可能是罗斯丁临死前,对马琼丽的恶意报复。
毕竟,罗斯丁是个败光家产、碌碌无为,但自以为很聪明的富二代。年轻时的马琼丽是个漂亮、懂音乐、高学历,被父母断绝关系的任性大美女。 罗斯丁的家产是怎么败光的,这个谜影片提出来了,但最后也没解答。这是无数个气死人的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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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片对配角挖的坑也不能忍。
记得一开始提到布莱恩死去的同事,说是吸毒过量。但这么巧,就在布莱恩闹出大事以后,警方问询他前一天,他决定吸毒过量。
是谋杀吗?马琼丽杀的?不是说布莱恩是案发前不久才认识马琼丽一伙,他们怎么认识布莱恩同事的?
警方怎么说?法院怎么说?无论事实清不清楚,给个说法好不好?不然你提这人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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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琼丽打算雇凶杀她爸,这个“凶”是罗斯丁的室友(上右一)。
所以,这个人不但是强奸残疾少女的人渣,而且参与绑架布莱恩,而且预谋杀人。那最后警方判定他负什么责任呢? 似乎根本没找他麻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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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西卡,把布莱恩介绍给马琼丽的关键人物。竟然在案发15年后才透露这个线索,一下把布莱恩洗白。
她亲身证明,布莱恩是不知情被诱骗到现场,强迫装上炸弹。 乍看上去,杰西卡说的是真相。因为按照这个说辞,她把自己搅进去了,没伤害任何人,为此负责的马琼丽和罗斯丁都死了,她只是洗脱一个15年前亡者的污名。如此伟大的动机,一定说了实话。
可是也经不起推敲。首先,杰西卡说她生了布莱恩的孩子——那可是15年前啊!当时说出来可是能让主犯死刑的,她当时都不想报仇,现在才想起来报仇吗?
其次,若布莱恩完全不知情,他肯定认为那是个真炸弹。那么获得自由后,会稳稳当当去抢银行吗? 其实罗斯丁这个计划做得烂透了,显示出毫无管理经验。用复杂的书面指挥,让一个恐慌的人干这干那根本不现实。唯一可能性是,布莱恩知情,但以为炸弹是假的,这是个游戏,炸弹的目的是让他抢银行以后脱罪。
看看这帮人,布莱恩是个40多岁还在送披萨的。其他人是有杀人前科的教育学硕士、有毒品门路的妓女、屡犯强奸罪的流氓、一个精通机械的富二代……布莱恩很可能是里面跑腿的小弟,经常被欺负。让他戴上“假炸弹”抢银行,经过反复演示讲解后,他也就去了。
杰西卡爆出这个消息后,她会被定罪吗?会重启调查吗?如果是给这部影片的独家,至少可以采访个法律顾问,说说可能有什么后果,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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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这部片子故事也好看,材料选取编排也不错。围绕着主要人物马琼丽,一一揭示疑点。不过疑点最后还是留下很多,让人很不痛快。
《邪恶之人:美国最恶魔银行抢劫的真实故事 第一季》影评(三):转载:美国离奇案件的结论,受害者蓄谋让自己被炸身亡
2003年8月,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发生了一桩极为离奇的案件:一名比萨饼店店员在送外卖的过程中,被人戴上了一个“项圈炸弹”,并要求他按指示抢劫一家银行并进行“寻宝之旅”,这样炸弹才能被拆除;最终,他在警察的注视下被炸身亡。
据英国《观察家》报报道,经过4年的调查,美国执法机构近日宣布,这一案件是由多人精心策划的一个阴谋,而被炸身亡的店员也是合谋者之一。这个结果再度引发了美国社会对此案的关注。
1.送外卖途中被炸身亡
2003年8月23日中午,位于宾夕法尼亚州伊利镇的一家比萨饼店内,一片忙碌。由于正是就餐的高峰时间,比萨饼店老板托尼·迪特莫不得不亲自上阵,和店员们一道为顾客服务。这时,他接到了一个订餐电话,对方是一位男士,要求将两个大号辣香肠比萨饼送到某某地方。此人的声音很小,且说话极不连贯,迪特莫怎么也听不清他所说的地址。于是,他将电话递给身边的店员布莱恩·韦尔斯,让他问清地址后把比萨饼送过去。韦尔斯听了一下,草草在订单上记下地址,然后就开着他那辆蓝色“雪佛兰”出门了。
他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两个小时后,迪特莫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这位店员竟然出现在了电视屏幕上——他坐在一辆警车前,上身套一件超大的白色T恤衫,脖子上似乎围着什么东西,稍远处站着一些持枪的警察。电视新闻的解说称,韦尔斯刚刚抢劫了一家银行,并声称自己戴着一个“项圈炸弹”,警方正在等待拆弹小组的到来。
画面中,韦尔斯显得非常紧张,并向周围的警察喊话:“为什么没有人过来把这个东西(炸弹)给我搞下去?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他伸了伸脖子,把“项圈炸弹”的保险装置和定时器展示给警察看。“它快要爆炸了,我没有撒谎!你们给我的老板打电话了吗?”他急切地喊道。周围的警察依然没有回应。
突然,“轰”的一声,炸弹爆炸了。警察们立即趴在地上或躲在警车后,韦尔斯栽倒在地上,很快便断了气。两分钟后,警方的拆弹小组赶到。
电视上的这一切,让迪特莫看得目瞪口呆。他怎么也想不明白:韦尔斯这样一个老实本分的人,怎么会和银行抢劫案联系在一起,还莫名其妙地被人套上了一个“项圈炸弹”?
2.抢银行时出奇冷静
韦尔斯时年46岁,身高5英尺3英寸(约1.58米),秃顶,习惯戴一副很大的眼镜。他原先与弟弟约翰·韦尔斯一同生活在伊利镇郊区的一个小农场中,后来独自搬到城区居住,先后在多家比萨饼店工作。韦尔斯一直保持单身,家中养了3只猫。在女房东林达·佩恩的眼中,他是一位“无可挑剔的房客”,同时也是一个极内敛、不事张扬的人。“他非常害羞,甚至将自己汽车的轮毂罩拆下来,只因为它们太耀眼了。”佩恩回忆说。
然而,这样一个在熟人眼中再普通不过的“小人物”,却卷入了银行抢劫案。
韦尔斯出门送餐的时间是下午1点47分,约半个小时后,他出现在了位于桃树街的一家银行内。据目击者描述,韦尔斯走进银行时,拿着一根手杖(后来的调查显示,那是一把“手杖枪”),白色T恤衫下盖着一个类似鞋盒子的东西(其实是“项圈炸弹”)。他径直走向柜台,冲一名女出纳员低声说了几句话,并递过去一个白色的信封。
那名出纳员一下子变得非常紧张,立即后退了几步,大声喊道:“奥德丽(该银行遭抢劫时的报警密码)!”其他工作人员立即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低声催促顾客们离开银行,同时拨打了报警电话。此时,韦尔斯仍冷静得出奇,待出纳员向他的塑料袋内放进一些现金后,不慌不忙地走出银行,开车离去。但没过多久,他就被闻讯赶到的警察拦了下来,约半个小时后被炸身亡。
警方对韦尔斯的汽车进行了搜查,发现了一张手写的便笺和一张地图。便笺很显然是写给韦尔斯的,要求他在银行内抢劫25万美元(事实上他只拿到了8000美元),然后按照指示,在伊利镇内外一步步寻找相关密码和线索。完成这个共有7步的“寻宝之旅”后,才能找到解除炸弹的方法。
这个发现令警方感到不可思议。他们按照便笺上的指示进行了“寻宝”的第一步,果然有所收获:在一家“麦当劳” 快餐店附近的一块石头下发现了一张纸条。这张纸条警告韦尔斯不要试图告知别人或寻求帮助,否则那个“项圈炸弹”就会引爆,却没有下一步的指示。警方调查了韦尔斯最后一次送比萨饼的地点,却发现那是一个废弃已久的卫星电视转播站。调查由此陷入僵局,这起离奇的爆炸案随之成为全美国热议的话题之一。
3.两起案件是否有联系
2003年9月21日,伊利镇警方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报警者是居住在桃树街8645号的威廉·罗斯坦,称自己替朋友隐瞒了一桩谋杀案,并将受害者的尸体藏在自家的冰箱中。
警方赶到罗斯坦家中,果然在冰箱内发现了一具尸体,经辨认,那是失踪多日的本镇居民詹姆斯·罗登。罗斯坦说,罗登是被名叫玛乔里·迪尔-阿姆斯特朗的女子杀害的,后者给了他2000美元,他才同意帮她清理现场并藏匿尸体。
这起凶杀案,看起来与韦尔斯被炸身亡案没什么联系,但调查人员偶然发现,罗斯坦的家距离韦尔斯最后一次送比萨饼的卫星电视转播站并不远,罗斯坦家中有不少机械设备,具有制造“项圈炸弹”和“手杖枪”的便利条件。
罗斯坦时年60岁,与53岁的玛乔里·迪尔-阿姆斯特朗关系密切,两人曾经打算结婚。阿姆斯特朗引起了警方的极大兴趣:1984年,她枪杀了当时的男友,但声称是“自卫”,从而逃脱了惩罚;后来,她的第一任丈夫在家中上吊自杀,第二任丈夫在家中因绊倒摔伤而身亡。
在这几起蹊跷的事件中,警方都对阿姆斯特朗进行过调查。据曾经与她多次打交道的检察官透露,阿姆斯特朗是一个极自信的女人,她认为,自己比执法机构“聪明得多”,执法机构拿她无可奈何。此次因谋杀被逮捕时,她甚至公开宣称,自己并不担心被起诉,因为在她的印象中,“检察官真的很不聪明”。
不过,面对警方搜集的证据,阿姆斯特朗最终于2004年承认谋杀了罗登,被判处20年监禁,但她坚决否认自己与韦尔斯的死有任何联系。与阿姆斯特朗同样具有重大嫌疑的罗斯坦,直到因患白血病于2004年7月死于狱中前,依然坚称与韦尔斯一案毫无瓜葛。
4.从妓女身上找到突破口
罗斯坦之死对警方来说是一个重大打击,但在此后的3年中,他们没有放松对韦尔斯一案的调查。今年年初,一条线索令陷入僵局的案情峰回路转。提供线索的是一名27岁的妓女,她称自己认识韦尔斯,并与这名单身汉在肯尼思·E·巴恩斯的家中进行过性交易。
巴恩斯现年53岁,也是伊利镇的居民。警方的进一步调查发现,他与阿姆斯特朗关系密切,两人经常一起外出钓鱼。这样,韦尔斯、巴恩斯、阿姆斯特、罗斯坦4人之间就建立了联系。
根据这个新发现,警方开始重新梳理整个案情。在2003年的调查中,警方曾经追踪过给那家比萨饼店下订单的电话,发现它是使用一家便利店的投币电话打出的。这家便利店同样位于桃树街,与罗斯坦的家相距不远。这家便利店除了加油、修车之外,还提供饼干之类的小食品以及报纸。4年之后,警方再次对这家便利店进行走访,并向该店的工作人员提及罗斯坦等3名嫌疑人。这家便利店的经理证实,罗斯坦是他们的常客,习惯在那里买报纸、吃早餐,还经常使用店中的投币电话。
警方就这个情况再次审问了阿姆斯特朗。她承认,在韦尔斯被炸身亡的那天,她与罗斯坦、巴恩斯一同去过那家便利店,罗斯坦使用过那个投币电话。警方据此推定,正是罗斯坦给比萨饼店下了订单,使韦尔斯开始了“死亡之旅”;罗斯坦与阿姆斯特朗、巴恩斯等人精心策划了整个阴谋,其中,阿姆斯特朗是主谋。
5.既可悲又可怜的“傻瓜”
警方还得出了一个令人颇感意外的结论——韦尔斯并非一名“无辜的受害者”,而是整桩阴谋的策划者之一。
“他们让韦尔斯戴上‘项圈炸弹’并展开‘寻宝之旅’,按照所谓的指示去抢银行、转移赃款,本意是让他看上去更像个人质。这样,他便不会受到警方的追究。另一方面,如果计划失败,韦尔斯肯定被炸死,其他人也不会由于他而受牵连。 ”宾夕法尼亚州地区检察官玛丽·布坎南分析道。换言之,韦尔斯是一个被阿姆斯特朗等人利用的既可悲又可怜的“傻瓜”。至于他为什么要参与这起阴谋,目前还是一个谜。
上个月,宾夕法尼亚州一个大陪审团听取了控方的意见,裁定韦尔斯是整桩案件的策划者之一。对于这个结果,韦尔斯的家人表示坚决不能接受。“我们安静地等待了4年的时间,难道就是为了等检察官告诉我们,受害者本人就是合谋者吗? ”韦尔斯的弟弟约翰·韦尔斯情绪激动地说,“如果检察官们继续按照这种思路处理案件,将会是一场噩梦。”
来源:中青在线-青年参考 编辑:夏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