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语言精粹读后感精选
《Javascript语言精粹》是一本由道格拉斯•克罗克福德 (Douglas Crockford)著作,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9.00元,页数:155,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Javascript语言精粹》精选点评:
●不愧是高手,看函数一章最后几节的自定义方法真叫绝,为js强大的函数和绕来绕去的语法惊讶不已。狂赞简明扼要,让1000页的手册见鬼去吧!
●断断续续翻过,没有看完。随着对 ES6越来越熟悉,觉得这本书的用处已经不大了,毕竟 ES6里面对 JS 不好的特性的改进太大了。
●我总觉得这是本看了红宝书就不用看,不看红宝书又看不懂的书……不过倒也能看……
●简洁明了
●阅读完此书,对JAVAscript这门语言有了深入的认识,原来弱类型的语言还可以这样使用,对于一直使用强类型语言的我来说,是一次观念的革新;同时也消除了我一直以来对JAVAscript的偏见,这门语言并不只是浏览器中操作DOM和处理用户交互的简单脚本语言,它的诸多设计诸如原型继承、对象字面量表示、闭包、属性字典化访问、JSON等,灵活多遍,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书中同时列出JAVAscript这门语言在设计上的精华和糟粕,指导读者更好地使用好这门语言。
●翻译还是挺负责的
●虽然看完无法就直接开始写代码了,但至少对与其他语言的区别有所概念了
●除了铁路图,就像标题来说,这是本精粹的集合
●得看好多次才能记住吧
●准备读三遍,很精彩。
《Javascript语言精粹》读后感(一):看看总能发现自己知识体系的不足
看完了感觉还有很多概念需要加强
对象、prototype、Curry、apply、this、new、bind、call、函数、作用域、闭包、封装继承、构造函数、Object.Create、原型链、arguments、promise、、
《Javascript语言精粹》读后感(二):进阶的书籍
干活满满,是JS进阶的一本好书。美中不足的是太老了,希望能再版。
以前读过一次,这两天又读了一次,感受有所不同,赶紧记录下来:
我的读书笔记
《Javascript语言精粹》读后感(三):Douglas Crockford's Javascript
提到Javascript相关的书籍,有一本书是绕不过去的,那就是Douglas Crockford的《Javascript:the Good Parts》。虽然如今读来,书中的一些最佳实践,毒瘤糟粕看似都是一些Javascript使用的常识,但这不也正是他们早年布道的结果么?但是我相信读罢之后肯定还是会有收获的,比如我就了解到了javascript中的%是取余运算,而并非取模运算,数组的slice/concat方法是浅复制的机制等等。这本书有着老道强烈的个人色彩,你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也能感觉到作者表现出的对这门语言的自信,我觉得这是很有意思的。由于成书尚早,书中的大多数内容都是ES3相关的,当然很多最佳实践都已被写入ES5规范中。总之,作为一本深度了解javascript语言好的方面坏的方面的书,很值得一读的。
《Javascript语言精粹》读后感(四):此去经年,那些语言,敌不过流年——记书中的一些‘错误’
该书是Javascript经典著作,属进阶读物,有助于理解JS语言中的一些本质特性。然而由于作者写此书时(2007年前后)ECMAscript标准的第3版(简称ES3)正大行其道,ES5尚在“挣扎”中(2009年末发布),书中的内容皆以ES3标准来写。
所以若干年后的今天再看,书中一些内容就有些不妥,甚至是错误(以ES5、ES6标准看),容易给不知情的读者造成困扰。下面罗列了一些我在阅读的时候发现的问题:
1. 第20页第1行:根据最新的ES6标准,Javascript中的简单数据类型有7种:Number,String,Boolean,Object,Null,Undefined,Symbol。其中,新增了Symbol类型;
2. 第62页第2行:通过Object.create(arrayArg)方法创建的对象,除继承了原型arrayArg中的值和方法外,同样也继承了其length属性;
3. 第70页末和71页初:用正则表达式字面量创建的RegExp对象并非共享同一个单例,在ES5中规定每执行到一个字面量创建的正则表达式便会创建一个新的对象;
4. 第91页正中部分:string.search方法不仅可以接受一个RegExp对象,也可以接受一个字符串;
5. 第103页中关于保留字的几个例子:比如作者说“object = {case: value};”是非法的语句,因为“case”是关键字故无法直接作为对象的属性名,然而我在浏览器中测试却是合法的;
6. 第104页中关于parseInt: ES5中已经废除了“如果第1个字符是0则按照八进制来解析”的语法;
......
古人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读书的时候,读者也应该有自己的思考。诚然,语言都是在不断发展的,ES5、ES6与ES3存在很多类似上文的语法差别,我的目的也不仅仅是罗列一下这样的差异。书中存在错误也属正常,更何况是这种因语言API变更而导致的‘错误‘。这是一本Javascript的经典书籍(作者也是大牛),读者众多,影响广大,如果读者在阅读的时候不注意所存在的这些问题,就有可能会在实践中造成困扰,甚至是给以后的工作埋下祸根。在如今的互联网大潮中,程序员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编程语言还有实践中所使用的技术都在不断更新,只有保持不断学习才有可能不被大浪湮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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