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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门闾读后感精选

2021-02-22 03:12:58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跨越门闾读后感精选

  《跨越门闾》是一本由[美] 许曼著作,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68,页数:433,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跨越门闾》读后感(一):通过一扇扇门——内外之间的壁垒是可渗透的

  宋代妇女史著作以伊佩霞和邓小南的作品为代表。近年来,学者们已经注意到宋代妇女研究对宋史的意义。比如,1980年以来学术的范式转型出现了新的动向,即认为理学只是宋学的一个支派,这一说法成立的证据中宋代妇女的研究是重要突破口,这使妇女史研究再次被学界关注。而《跨越门闾》则是宋代妇女史推进的又一力作。作者许曼挖掘了新考古材料及地方史料打破了传统内外框架,为我们重构了处于变革的中古时期的宋代女性日常生活。

  许曼通过对家门、中门、闾门及母亲的门额进行逐一介绍,呈现了宋代妇女在门之进出的内与外间灵活周旋图景。她提出虽然女性在规范礼教日常生活中被描述为藏匿与中门背后的闺闱内的性别群体。她还对“内事”、“外事”、“地方事务”、“信仰”与“归宿(墓葬)”来一一对宋代福建妇女的生活进行刻画和描绘。我认为她的史料运用得非常精妙,把史料做了机巧的编排和串联,而考古资料的使用应该是最漂亮的部分。

  许曼的《跨越门闾》和明清妇女论文集《跨越闺门》有诸多相似之处,乍一看是个换汤不换药的改朝换代又一妇女史研究,但细品,她的史料梳理和逻辑线更为清晰扎实,论证方式尤为严谨,她紧锣密鼓地为我们从一扇扇门一步步讲到来世空间。其笔下的宋代女性生活比《内闱》显现得更为活泼和生动,宋代社会的性别区隔并非铁板一块,内外之间的壁垒是流动、可渗透。

  《跨越门闾》读后感(二):居处一方的宋代女性

  

文/希言

提起宋代闺怨词,似乎总会想起欧阳修的那句“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庭院深深,帘幕重重,似乎皆在暗示着被深锁于重门内的女子的压抑与苦闷。为了理解宋代女性的日常生活,让我们试着跟随其后,一道跨越那些重重门闾。

当我们推开第一扇大门后,迈过一进、二进、三进,中有照墙、穿堂、深井,又有花厅、屏风遮挡,真是深远不尽。这其中,还囊括着另外一扇意义非凡的门——中门。中门实际上是一道物理屏障,其后就是闺闱,意在将内眷与外面的男性分隔开来。事实上,“中门”还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中门”出现在三个重要的仪式上——笄礼、婚礼与葬礼,与女性在她人生中身份地位的转变有关。笄礼时,中门的跨越象征着成年;结婚时,中门的跨越象征着她从娘家的少女转变为婚姻家庭中的妇人;而在葬礼的情景中,中门则再次被赋予区隔男女、强化礼仪的屏障。另一方面,中门还是开放的,它显示了潜在的内外交流。梅尧臣和苏轼在追忆自己夫人时,不约而同地提到她们的一种习惯做法,即当客人来访时,夫人“多从户屏窃听”而“尽能商榷其人才能贤否及时事之得失,皆有条理。”在这里,“男不言内,女不言外”的框架仍然存在,却是可以协商且富有弹性的。

那么,一个养于深闺的女性若想迈出门槛、离开家门,是否可行?答案是肯定的。许曼教授抛出一个观点:与明清时期的女性相比,宋代所有阶层的女性都享有相对自由。宋代的国家和士大夫通常采用不干涉的策略来处理女性事务。女性在家族中的具体位置与责任,是随其身份的变换而转化的。此外,由于宋代商业浪潮席卷,平民女性纺织、经商的现象并不少见。《宋人轶事汇编》里就提到,临安名小吃“宋五嫂鱼羹”的创始人宋五嫂,原本是汴京城的酒家妇,善作鱼羹,宋室南渡后,因为手艺甚好,“人竞市之,遂成富媪”。士人家族中的女性走出家庭范围的机会虽然较少,即便如此,也有不少女性致力于为一方福祉作出贡献,如莆田钱四娘投建的木兰陂、泉州惠安的娘子桥、晋江灵源山的吴六娘井等,无不反映出她们处理社会事务的智慧和才能。

这些例证似乎与我们长期持有的观念相悖,人们普遍认为宋代理学兴起,缠足的现象进一步普遍,女性长期受礼教束缚和压迫,等等。囿于固有的思维,我们往往草率地下定论,而忽略了其源流与过程。许曼教授便是力图超越传统框架,基于福建拥有较为丰富的史料,且很少为人所发掘和利用。因此她通过多方搜集、考察和细致解读,在《跨越门闾》一书中重构了宋代女性的物质生活。由出生到死亡、从门内到门外,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种交互重叠的影像。其中既有传统秩序对宋代女性的框架限制,又有她们在夹缝中寻求沟通,尝试走出闺闱,探索一个儒家箴言中并未描绘过的广阔世界的身影。

  《跨越门闾》读后感(三):内与外:还原宋代女性的日常生活

  中国有句老话形容封建社会中的女性,“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将女性的活动空间限制在家的内部。但中国女性的活动空间是一个变化的过程,并非自古如此,唐代诗人张的名句就形容虢国夫人,“虢国夫人承主恩,平明骑马入宫门。”,可见彼时的女性出门骑马。唐代的女性还喜欢女扮男装走“男友风”路线,唐代末期马缟著的《中华古今注》记载:“至天宝年中,士人之妻,著丈夫靴衫鞭帽,内外一体也。”

  及至宋代程朱理学发达,儒家复兴,女性的活动空间较唐代缩小,并出现了裹小脚、虐杀女婴、女子无才便是德等社会现象和思想形态。大多人对宋代女性有着比较刻板的印象,认为她们严格恪守着“男主外,女主内”的规则。华盛顿大学历史系的伊沛霞教授(Patricia Buckley Ebrey)曾于1993年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内闱:宋代的婚姻与妇女生活》,该书被誉为海外研究中国女性史的开山之作。

  如同伊沛霞教授一样,美国塔夫茨大学(Tufts University)历史学系副教授许曼对于宋代妇女的研究不仅仅限于“家的内部”,根据其博士论文所翻译修订的《跨越门闾: 宋代福建女性的日常生活》试图将不仅将目光局限于“內闱”,而是将其扩展至门闾之外。

  许曼教授毕业于北大,曾经师从著名的唐宋女性史专家邓小南教授,获得硕士学位后赴美于哥伦比亚大学东亚系攻读博士,并于2010年获得博士学位。几千年来女性没有书写历史的权力,留存下来可供研究的女性相关资料较少,往往支零破碎不成系统。《跨越门闾》通过正史、政府文献汇编、法典、地方风俗志、笔记小说、诗词、绘画、传记、家谱、墓志等可获得的现存史料,试图超越传统框架,重构宋代女性在家庭内外的日常生活场景。之所以选择福建的女性作为研究对象,是因为宋时福建经济发达,留存史料较为丰富和集中。

  门,是家通往外部空间的隔离;闾,本意为宋代城市基本结构“坊”的门,至今福州仍保留着“三坊七巷”。宋代福建女性的日常生活在许曼教授的史料勾陈中渐渐被还原,宋代的精英阶层女性主持家中财政、为身为官吏的男性亲属提供行政或技术建议、和丈夫及亲戚出名旅行,投身于地方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宗教活动。与此同时,宋代的贫民女性们则因为生计而必须抛头露面。总之,宋代的女性生活丰富多彩,并未严格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规则。

  通过史料的分析对比,相较明清时期的女性,宋朝各个阶层的女性享有相对的自由。宋代更依靠社会地方的自制,朝廷并未直接参与许多规章的制定;而明清的政府则更加集权化,将诸多儒家理学思想作为国家制度而推行。

  许曼教授认为,在现实中,在当时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占主导地位的隔离女性或者束缚女性的意识形态。可以看到无论是研究方法还是认知上,许曼教授受到伊沛霞教授的极大影响,她们虽然承认“宋代存在着权力结构的不平等,同时却不会认为存在一种女性必然受到迫害的单线叙事,相反宋代女性具有让自己在现有框架下尽可能获利的能动性”;她们也同样强调宋代理学的理论理想和实际聚体施行不一致。

  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系韩明士教授(Robert Hymes)曾于1997年在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HJAS) 上发表对《内闱》的书评,指出“不应该把文化、体制当成是一种无所不包的统一体系,相反,它是变化多样、多条线索交织在一起的、不可能通过单线叙事就能阐明的复杂的社会现象的表象。”私以为,这一评论同样可以适用于《跨越门闾》。在有限的史料以若干个体推导出社会的意识形态和规则,在多大程度上存在幸存者偏差,也是值得探讨的话题。

  《跨越门闾》读后感(四):挖掘宋代福建女性的生活日常

  提到古代富贵人家的女子,传统戏文故事里总给人一种刻板的印象,说这些夫人小姐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平素只能蜗居在各自的内宅里,倚个楼台、逛个后花园、有才学的还可以弹琴论诗聊表慰藉,这些大概就是她们生活的主要内容了。

  一道深宅大门真的就圈定了古代女子的全部生活空间么?还真不是。

  从各类古装剧里可以看到,女子不仅要持家,包括打理家族的产业、维持家庭秩序,更要走出家门去维护自家与不同家族的友好关系,甚至在必要时助力丈夫的仕途或者事业。可以说,女性在家庭中扮演着与男性互补的重要角色,共同支撑起了家庭的重担。

  这不仅仅是影视剧的构想,也是有历史依据的。师从邓小南教授、现任职于美国塔夫茨大学历史学系的许曼教授,在《跨越门闾》这本书中,收集并研究了考古学和古代文献资料,从中整理出宋代福建女性的日常生活片段以及精英士人阶层对女性日常活动所持的态度。从许曼的论述可以见得,宋代女生的日常生活早已跨越出门闾的界限向外扩展,被广泛认为明清时代女性才拥有的自主性和机动性,在宋代女性身上同样有所体现。

门闾之内,勤善持家

  门是一座宅院与外界之间的关卡,开门则能与外界顺畅联通,关门则与外界隔绝,承担了隔离和联系的双重功能。一定意义上说,古代的门把“家”性别化了,或者说把家庭责任从性别角度作了区分:男性自由出入外界,负责对外事宜;女性则被约束在大门之内,承担内部职责。门限定了“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这正符合了《礼记》中所提倡的理想状态,“男不言内,女不言外”。

  其实,“主内”绝不是轻松的事,日常要服侍公婆、烹饪、纺织、协调家庭关系和纠纷,更要打理好家族产业、管理财务收支平衡,责任重大。尤其是在大家族,女主人是否善于持家,对这个家族的兴衰异常重要。从墓志铭来看,北宋男性墓志铭中关于理财的信息比较多,到了南宋,理财事宜更多地归到女性身上。治家理财能力强的女性,能够赢得丈夫以及整个家族的认可和尊重。比如翁福清的妻子刘氏,在翁福清去世后一直掌家,把家族管理得井井有条,一家八十人,保持四代同居。这是相当厉害的成就。

  有些事情是难免需要跟外界联系的,比如女性把做好的纺织品卖出去,这同时又给家庭带来了额外的收入。有时候,外界也会主动把信息传递到门闾之内,比如官方赠与的表扬孝女、节妇等道德模范女性的匾额,就会挂到门闾之上。闾是坊门的意思,坊是宋代城市布局里的基本居住单位,类似现在的居民社区。把匾额挂在门闾之上,以示表彰并鼓励他人效仿,把门闾变得更加公开化了。这也意味着门闾所代表的“公与私”“内与外”的界线有着一定的弹性,并不是那么固定死的。

出入门闾,有限隔绝

  宋代的女性当然也会出门,除了探亲访友等必要的事务之外,还可能有短途的游玩等娱乐活动。但她们不能像男性那样完全自由地进出,光明正大地抛头露面,而是采取了有限的隔绝方式,包括坐轿、坐车或者戴面纱,以此来保护隐私。

  宋代虽然颁布了禁奢令规定上层女性乘坐轿子的装饰,但是也很难明确地把官宦家和平民家的轿子区分开来。福州和泉州地区女性轿子独有的金漆装饰倒是特点鲜明。另外,这两个地区女性轿子的抬轿夫,大多是女轿夫或者僧侣,这也是独特的地方风俗。女轿夫和僧侣,为轿中女性形成了一个相对安全的人际关系界线,避免了轿中女性与“外男”的不必要接触。这也算是既允许女性走出家门同时又保持对外界隔绝的变通方式。

  讽刺的是,这种方式,让坐在轿子里的上层女性得以保持了与外界的有限隔绝,而处于底层的女轿夫则直接置身于大众面前,毫无隐私性可言。所以,平民阶层的女性所受到的内外隔绝的约束规则,看来比上层女性要宽松。

门闾之外,造福一方

  门闾完全没有困住有能力、有想法的宋代女性。她们的个人价值,不仅体现在治家能力上,在社会福利方面,同样有所作为。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往往拥有经济自主权,会主动参与地方性质的水利、教育、赈灾慈善等关乎地方福祉的公共事务。

  据说在北宋时期,来自福州长乐县的钱四娘,带了大约十万缗的黄金去莆田濑溪试图修筑一座水坝用于灌溉农田。虽然水坝修筑失败,但钱四娘的投身公共事务的做法确实赢得了精英士人和当地人的尊敬和称许。

  跟钱四娘类似,还有不少宋代女性都积极参与社区和地方的公共事务,勇于承担起社会责任,在地方上拥有很大的影响力。虽然不能排除这里面有追逐地方名声的因素,但她们所做的事实实在在地造福了族人和当地百姓,对地方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宋代女性的社会责任感也得到了精英士人的肯定,对她们采取了开放的态度。只要她们的想法或者建议“听起来合情合理且富有成效”,男性会很支持和欢迎女性亲属关注和参与地方政务。

门闾内外,思想娱乐

  古代大家闺秀多受过良好的教育,琴棋书画以及诗文方面都有一定的功底。虽然这方面留存的记录很少,但女性在自己的私人生活空间有一些私人爱好和文雅的娱乐生活也是不难猜测的。

  南宋姚勉的妻子邹妙庄就是一个喜欢读诗和旅行的女性,跟丈夫兴趣相投。姚勉亲自给妻子撰写了墓志铭,记录了妻子曾经在旅行中即兴创作的一首诗,可见他对妻子的才华很是欣赏和肯定。

  宋代福建地区佛教盛行,很多女信徒都潜心理佛,甚至把宗教活动当作日常事务。关于这一点,其男性亲属的态度就各有不同了。有些坚决反对,并力劝妻子改变信仰,有的则持相对开明的态度。不论如何,宋代女信徒始终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她们在家静思、念咒、抄经,在外还会去寺庙参观、学习经课、观看仪式、捐赠造像,或者制作佛教刺绣图等手工艺品,活动形式多种多样。总之,她们保留了个人信仰的自主权,积极地发展个人的思想爱好,私人生活也是丰富多彩。

  总之,许曼教授尽可能地在《跨越门闾》中展现了宋代福建女性的日常生活。她们不仅勤善持家,尽到家庭职责,还在能力范围内积极参与地方公共事务,为地方谋福祉,更保留了思想信仰和兴趣爱好方面的自主性,拥有独立的私生活空间。她们的所作所为,拿到今天,依然值得肯定。她们并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死板形象,而是有血有肉、精彩生活、实现个人价值的鲜活个体。

  2019.08.20雾凇

  图片来自网络

  《跨越门闾》读后感(五):“跨越”是否必然意味着背离

  

在我们的固有认知中,受着社会价值判断影响和控制的古代女性必然是深居简出,端居中门之后,被排斥在公共空间之外的。但是按照女性史研究先驱格尔达·勒纳(Gerda Lerner)之见,这种视女性为受害者的观念太过偏狭,它所表现的大部分女性是被动的,而事实上女性不断地为社会做出贡献,她们不能完全被视为受压迫的受害者,学者应该使用新的材料来重建女性的生活场景。

许曼的《跨越门闾》正是对这一思想的继承和应用。她选择了福建地区作个例,意在走出以往着眼于闺闱生活的宋代女性研究,向我们展示了宋代女性生活的另一个面向。跟随许曼抽丝剥茧的叙述,我们发现,福建,乃至整个宋帝国的女性,她们在家外生活空间的扩展从未停止过,她们走出闺闱,跨越门闾,骑马乘轿,虔诚礼佛,与地方政府广泛互动,对地方社区有着深入的参与和贡献;而另一方面,有别于我们的固有设想的是,素来抱持“男不言内,女不言外”思想的儒家士人,倒是对此呈现出极大的宽容态度和灵活性。

以往的宋代女性研究多立足于社会宏观背景,讨论整个时代女性的生活情况,而许曼选择从家外的空间入手,重构宋代福建女性的日常生活,架构巧妙而立体。当中许多记载突破了我们对古代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死板印象,比如钱四娘、陈玑等人或变卖妆奁或纺绩聚财,投资于地方上的水利工程,孀妇晏氏以其非凡的军事领导才能率领家庭成员和附属佃户抵御敌寇,利氏女削发为尼周历四方只为寻得幼时的杀母凶手等等,维度多样,读来不失意趣。

此时我们或许不能免俗地要问上一句,许曼所重墨描绘的,多是宋朝上层精英女性的生活经历,这些零散的个案是否可以代表整个福建女性,足以呈现真实的历史?但是面对史料本身的匮乏,在这点上我们似乎难以苛责;即使不具有普遍意义,这些奇女子的存在至少拓宽了可能性的边界。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相比以往只将女性当作历史的附庸,从家外的空间来考察女性的轨迹,让性别视角进入传统历史,本身即是进步——借用伊沛霞在《內闱》中的名言:“换句话说,在我们努力地思考了女性在哪里之后,中国历史和文化看来就不一样了。”

在重现女性在家外的日常活动和轨迹之外,作者致力于还原女性的历史主体性的努力也是显而易见的,“能动性”成为贯穿全书的一个关键词。女性在历史中的主体性地位,这一点毫无疑问,应该得到记录,然而或许是过于急切,许曼在对史料的许多论述和解读上都显得对性别意识过于敏锐,而在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复杂性的考量上又缺乏敏锐,至少以下两点是值得思考和商榷的:

一、“女性”不应该是一个同质化的概念

在性别研究中,性别有生理性别(sex)和社会性别(gender)之分,生理性别是既定的、生物性的,而社会性别则是社会文化建构的结果,这在深受儒家文化浸染的中国土地上,尤其如此。撇开具体的社会语境谈“女性”,难免会失之浮浅和片面。

即使同处宋代福建,各种社会文化因素相互勾连,社会性别、阶级、年龄、地域、宗教等诸种差异使那些貌似雷同的个人经历背后有着变幻莫测的根源,同为走出家门,于“内”、“外”周旋的女性,在丈夫身侧提供公共事务建议的仕宦之妻,和为其抬轿的女轿夫,和为了家庭生计不得不扼杀怀中女婴的母亲,显然并不处于同一幅生活图景中。女性所处的这些不同的权力等级和认同,不仅影响到她们在社会中的角色,而且影响到她们的主体性,性别差异并不是一个可以一劳永逸的解释。

对于不同阶层女性之间的差异,许曼有所提及,但并未给予应有的关注。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在冠以“宋代福建女性的日常生活”这样一个引人遐想的副标题之后,在书中不加区分地使用“宋代女性”这样一个泛化的、同质化的指称,例如“北宋女性普遍乘轿”,其实是有失偏颇的。

即使不考虑阶级因素,最为显著的一点,作者在著述中多处引用“母亲”这样一个女性的社会角色作为宋代女性拥有主导权的一大例证。但是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众所周知,妈是妈,女人是女人,正如鲁迅先生那句犀利的挞伐:“中国的为母的女性,受着自己儿子以外的一切男性的轻蔑”。虽然为母者,其生理性别必定为女,但在传统礼教语境下,尤其是在作为书写者的古代精英男性笔下,母亲一词却是偏离性别意识,甚至是无性别的、神化的。对此,学者常彬甚至直截了当地说:“传统中国文化几乎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母亲, 如果有母亲, 也只是父亲镜像的另面投射, 是父亲意志、父权立场的代言人。“因此,正如作者在《女性与官署》一节中所提到,知县可以在官署中为其母亲大摆寿宴,这位母亲虽为女性,却可以接受来宾、民众的注目而不受观众以及男性书写者的置喙;孀妇卓氏公然为儿子谋求仕途,但对于卓氏在这件事上的权威,连朱熹也没有提出质疑,而是承认并表示尊重。作者将这个结果归结于孝道文化带来的弹性界限,并进一步断言“这种模糊性和灵活性赋予了女性在'家'外的权力”,却并未考虑到身为古代礼教捍卫者的男性书写者,其尊重的其实是一个中性化的、概念化的母亲,因此,史料文本中的“母亲”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代表女性,这些“母亲”所获得的题匾和名誉,以及在公共空间的权力,又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权力,还需深思。

二、“跨越”是否必然意味着背离和不接受

作者爬梳史料细致,正因如此,我们可以从中提炼出一个大致的叙事走向,这些被作者视为是“一种自我实现的可行方式”的女性活动中,所有女性被鼓励、颂扬的行为中无不带有奉献的意味,比如装点门楣的孝义和贞节,比如用自己的妆奁赎回丈夫祖先的坟山,将家庭经济用于地方福祉,帮助她们的“家”在地方建立声望和维持社会地位,救济饥荒,履行社会义务等等。

女性自我实现的努力在可以服务于儒家公益的崇高目标、符合宋代理学家所倡导建构的地方士人共同体理念时得以被看见。而另一方面,追求个人价值的通道始终是关闭的,不仅当权者并不鼓励,连女性自身都带着自我规训式的自省,而这种自省又是被大加称颂的。对此,格尔达·勒纳也曾直断"女性比其它任何群体更加与她们的从属地位合作",这一点在作者列举的史料中同样可见。

用女性主义经济学家哈特曼(H. Hartmann)的话来说,父家长制不单是等级制度的组织,而且是‘特定的人占据特定的场所’的等级制度的组织”。也就是说,并不是女性“找到了机会”穿过她们的家门,而是女性原本就是这个以男性为中心的权力运作体制的空白填补者。这从作者所举何乔远对《隋书》中对福建女性明显参与商业的负面评论的驳斥——《隋书》作者“不知瘠土小民非是无所得食”——也可见一二。

相比于现实的残酷和传统社会的复杂,所谓的“女性找到机会穿过家门”、“女性在家中的主导地位”实在是一个过于浪漫化的解读。比如在谈及杀婴的社会现象时,只因杀婴行为多发生在产室,作者便将这一事实划归为“女性能动性”的一种。但是,留存养育子女的数目和性别比例即使不是来自夫家的施压,至少也是夫妻双方的预先合谋,想来如何也不应将妻子动手、丈夫坐观其成简单理解为女性从中获得了能动性和自主权。然后,作者又将儒学士人、地方官员利用道德说教和经济救济手段,而非法律惩罚来停止这种隐蔽的杀婴行为,解读为“没有挑战女性在家中杀婴行为上的自主权”,以及当权者对“女性所在家庭领域的相对独立性的尊重”,可实际上,在中国传统道德理念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非属己有"的观念根深蒂固,因而执法上的宽容,想来在很大程度上也只是这种家长意志在司法实践上的反映,而谈不上是出于性别意识形态的考量。

适度的开放和松容何尝不是现有制度的一种自我维护、甚至自我强化的手段。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跨越门闾,是背离、妥协、还是共谋,值得深思。

  《跨越门闾》读后感(六):透明的门槛

  说起传统社会的女性生活,一般人想像中大抵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景象。不过,正如英国人类学家埃德蒙·利奇早就质疑过的,一个阶序严明的均衡体系只是一种幻象,而现实社会永远不可能符合那种完美的模型,会出现千差万别的情形,并且不断在相反相成的力量推动下动态调整。照这样看,严格意义上的“内外有别”也可能从未达成过,就像“男女平等”虽然是现代人所公认并追求的理想,但谁也不知道它哪天才能一丝不差地完全落实。

  历史学界早已开始质疑原先那种儒家伦理主宰的历史叙事了。在妇女史领域,挖掘女性的声音、重新理解她们的社会角色和自我认识,一直都是主基调。前些年就有一部北美学者的论集《跨越闺门》,揭示明清时期的女性活跃在闺门之外的公共生活中,许曼这部《跨越门闾》虽然乍看书名和主题类似,但论述则更为严密,因为她并不仅仅是把“闺门”作为某种象征,而意在探讨女性生活的空间意义。最终她发现,虽然儒家伦理规定家里的“中门”是女性不能逾越的,但对宋代福建大户人家的女性来说,那其实是个有弹性、可渗透的边界,在现实中她们仍然能有一定的自主空间。不仅如此,儒家礼仪也并不只是铁板一块的教条,很多精英士绅在现实中对女性其实灵活而务实,就算是朱熹这样的大儒,也很清楚“礼顺人情”,需要对具体情形有所因应调整。

  在传统社会中,“家”是对中国人最为重要的生活空间,而家“门”(“闾”是几户人家的坊门)则在这个空间中标出家族与社会的分界;不过,虽然礼法总是提醒人们:一个恪守礼法的女性尤其应当注重“内外之别”,“中门”还为女性划定了一个不受干扰的安全地带,但事实上,它并不是不可跨越的。要从零散的史料中拼贴、复原这样被湮没的图景需要深厚的功力和敏锐的问题意识,许曼从诸多方面看出宋代社会女性所享有的社会地位和自由度:士绅对母亲的尽孝、对女性乘轿外出的普遍接受、妇女在地方社会生活的能动性、对女德和“贤内助”的赞赏,墓葬形态和墓志也表明她们在家里的地位得到了更多承认而非一味压抑。这些看起来都不符合以往那种单纯将女性看作被隔离在家庭内部的单调设想。

  女性“跨越门闾”,乍看只是空间上的渗透、流动,但在社会观念中,则意味着重大的变化:女性并未只被闭锁在属于“私领域”的家内生活中,而被鼓励和男性一起承担家庭、国家和社会的各种责任。这些事实超出了道德说教的范畴,但其实并未危害到社会秩序,相反,宋代所有阶层的女性在比明清时代的女性享有更多相对自由的同时,看来也帮助构造了一个更好的社会秩序和家庭氛围。

  毫无疑问,这些论证都相当扎实,要有所补充都难,遑论质疑,它充分证明:宋代社会的“性别隔离”在事实上是不成立的,内外之间的界限模糊、流动、可渗透,“传统”远不是像我们设想的那么僵化。作为一个例证,它可说也很好地证实了法国民俗学之父阿诺德·范热内普的观点:一个社会中虽然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区隔和分界,有时两个存在根本差异的范畴之间有着鲜明界定(例如“神圣”与“世俗”),但现实中在这两者之间总是有些模糊的接触地带,并通过履行一定的“过渡礼仪”帮助人们完成身份的转化、状态的变换,或是空间的移动。一切坚固的东西,其实早在它们烟消云散之前,就从未停止过流动。

  这也显示出,本书并不像它的副标题所谦逊表示的那样,仅仅旨在描写“宋代福建女性的日常生活”而已,而是以此来讨论一个更具普遍意义的命题: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女性,是否真的生活在严格的性别隔离状况中?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这势必动摇以往对中国社会特性的认知。这就是伊佩霞曾说过的:“最好的妇女史并不仅仅告诉我们历史上的女人;妇女史挑动我们重新审视我们对历史和历史进程的理解。”换言之,这是“作为方法的妇女史”,可以由此让我们审视一系列传统的命题是否成立。

  那么阻碍女性跨越门闾的那个界限,是否并不存在?答案恐怕也是否定的。在这方面,许曼的结论是谨慎的,她并没有认为宋代女性已经像现代人这么自由,也意识到乘轿出行尽管扩大了女性的传统空间,“但同时也允许在男性占主导地位的外部空间继续实行性别区隔”。不过,她看起来仍然乐观地强调宋代“福建发达地区的地方社区已经成熟和先进”,因而“为女性提供了各种各样的领域,在这里,她们超越传统的‘家’,并行使她们自己的能动性来扩大和改造其所能得到的社会空间”。在此,她突出了当地的发达,却低估了福建社会长久以来的特殊性:这个滨海角落的省份的文化底层既保留了对女性的崇拜(如妈祖和陈靖姑崇拜),甚至不乏对女性功德的推崇(建瓯有练夫人纪念馆,突出“大德保全州城”、“大德大爱”),但与此同时,它在价值观上却也相当保守。

  更重要的是,在传统时代决定女性权利和行动自由的,并不是性别本身,而是其社会地位。这一点伊佩霞在其名著《内闱》中已经点明:虽然女性可以在规定的限度内,灵活地运用法律和社会规范,使之对自己有利,并由此创建自己的生活,然而一个基本事实是“在宋代,把人们视为一个角色经常超过他们的性别”,换言之,“宋代法律不太注意社会性别,在家族中担任何种角色才是基本的、重要的因素”。

  瞿同祖在《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也以无可辩驳的证据表明:尽管男女权利确实有别,但对古代中国人来说,限制其权利的,主要并非这一点,而是其权力地位。在《中国封建社会》一书中,他进一步指出:“女子是否庶出,毫无关系,而她在夫家或贵为妻,或贱为妾,那时才能决定她的命运。”因为儒家伦理其实是社会角色本位,性别只是其中一端,但更重要的是身份地位——简单地说,一个女性是女儿、婢女、妻子还是母亲,所要遵循的社会规范和受到的对待将截然不同,尽管她们都同样是女人,否则就没有“多年的媳妇熬成婆”这个说法了。

  许曼从女性主义的视角出发,肯定了宋代女性的自主性,但她搜罗史料殆尽,却没怎么引用法律文献。相比起来,伊佩霞的《内闱》立论则大量依赖从法律视角来确定宋代女性的真实社会地位,并结合复杂的社会趋势变动,得出了不那么乐观的结论:宋代社会观念所体现出来的对女性本质的认识表明,人们认为女性“完全克制欲望才算是伟大”,其结果是,赞赏女性本身就强化了父权制,“抬高有胆量、顽强、自我牺牲的寡妇就像在赞扬有勇气的女人,但是潜台词是女人确实需要男人”。据此她认为,宋代女性的社会参与所形成的总体冲击不应高估,因为最关键的一点是:“在很多领域里她们的行动几乎都完全凭着周围的男人的判断,考虑什么可以容忍,什么应该反对,什么将成功或失败,令人愉快或不令人愉快,招人喜欢或令人厌恶。”

  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下,精英女性在公共生活中的活跃,并不能证明女性作为一个群体已普遍享有权利与自由。比照一下当代的例子或许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一点:韩国、孟加拉国、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都曾出现女性领导人,但这并不妨碍这些国家仍是根深蒂固的男权社会,因为“女性”的身份对于这些精英女性赢得社会声望,远不如她们出身名门这一点重要。或许可以这样问:古代有性别政治吗?恐怕只有女性从社会结构中脱嵌出来的现代社会才有。讨论宋代女性的处境,对现代人有意义,但对她们自己却可能并无多大意义。

  虽然本书强调宋代女性享有权利与自由和当时士绅对待女性的灵活务实,但在我看来,正是这一点,确保了一个弹性的传统伦理结构。在中国社会的政治实践中,向来就清楚这一点,因为再好的理念要落实,也要“看情况”。也就是说,规范是指导性和支配性的,但又是实践性和流动性的,俗称“因地制宜”、“理论结合实际”,切忌“一刀切”。正如沈洁在《民国的“失传”》中所发现的,虽然国家批判和禁止民间迎神赛会,但这只是作为言说姿态,是一种话语的策略性表示,“‘示禁’而实际‘未禁’的实践表明,在无碍于公共治安及社会安宁的情况下,信仰空间是可以在新的统治秩序内保留和继续的”。然而,不难想见,这既不意味着这些“迷信活动”可以不受打压地自我正名,也不意味着它们可以在官方划定的“尺度”之外自由地存在。

  吊诡的一点是:宋代女性看似获得了一定的权利与自由,但却因此更难“跨越门闾”了——就像“透明天花板”一样,那道“透明的门槛”看上去不存在,其实却又是存在的。许曼只注意到“门闾”作为一个边界是有弹性的,容许一定的逾越,但没看到另一面:一个富有弹性的控制体系也更为强大。如果反过来解读,这就意味着,女性的权利和自由只有获得社会承认的前提下才能正当化,只有她的所作所为符合妇女规范,才能赢得尊重。在这个尺度内,女性不能完全发挥主体性来为自己争取,而只有在规范允许的框架内,其权利诉求才能得到承认——当然,公平地说,即便是对男性、即便在现代社会,也是如此。

  生活在这样的社会框架之下,女性最好的策略,不是激烈反抗社会规范,恰恰相反,她要表现出对社会规范无可挑剔的遵守,才能赢得社会同情和一致称赞——要获得和利用权利,就必须反过来显得更捍卫原则。虽然每一种性别意识形态的内部都会存在罅隙与矛盾,但对女性而言,通往自主权利的道路本身却要求她不去挑战父权制的秩序本身。人类学者Margery Wolf曾说成功的中国妇女“学会了主要依靠自己,但同时表现得依靠父亲、丈夫和儿子”,也就是说,她们不是从中脱嵌出来充分追求自己的主体性,而是在社会规范允许的框架内尽量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其结果,女性的角色规范和自我意识深嵌在结构中,被结构所容许,褒扬与奖励最终服务于驯化与控制。实际上,往往正是弱者更觉得有必要去遵守社会规范,因而男性精英的“灵活务实”与其说是对女性的善意,不如说是他们的特权。在《群氓之族》中,一个婆罗门孩子招呼老贱民进家门,老人眼神严肃地看着他说:“小主人,你可以放弃你的宗教,但我们还没有放弃我们的。”这也解释了那么多古代才女的轶事中,为何她们比其男性亲属更坚守女德规范:因为如果她们真的突破了那道边界,那就很可能不再能得到社会承认了。从这个意义上说,那道门槛其实远比表面看上去的更难跨越。

  *已刊2019-10-21《三联生活周刊》,有修订 ---------------------------------------------------------------------------

  勘误:

  .42:安乐哲(Angela Zito)这样解释:按,“安乐哲”是汉学家Roger T. Ames的中文名,而Angela Zito的中文名为“司徒安”,p.323/414同改 p.354:毕阮《续资治通鉴》:p.384作“毕沅”,是 p.357:在李纲过世60年后,朱熹在邵武军撰文歌颂了官方对李纲的祭祀:按,李纲去世于1140年,而朱熹去世于1200年春,似无可能在临终之际还特地撰文。查李纲祠堂建于南宋淳熙十三年(1186),朱熹所撰建祠碑记也在这一年,此处之误可能是因朱熹《邵武军学丞相李公祠堂记》原文中有一句“淳熙丙午距公去相适六十年”,而作者误以为是距李纲去世六十年。北宋末年,钦宗擢李纲为尚书右丞,但次年(1126)开封保卫战之后即被强令出京另就,此“去相”事件到1186年确实刚好一甲子。

  《跨越门闾》读后感(七):No5跨越门闾-宋代女性生活脚本

  为了避免2020读书挑战不会失败,所以并不特别要求自己每读一本书都一定要写特别好的书评。但是摘抄是我的读书习惯,这点会坚持下来。

  综合来看呢,这本书算下来生生花了两周的时间才读完,倒不是说有多晦涩,只是确实信息量比较大。每读完一个章节都需要花时间消化,试图对比宋代女性与当代女性所处情境的共同之处与迥异之处。 作者以“门”与“家”为核心的概念,按照空间与时间的分布描述了宋代福建地区女性的日常生活,满足了“我”个人对古代女性生活脚本的想象的确认。

  意外之喜是竟然通过作者的研究侧面了解了朱熹其人,整本书下来,发现很多资料都能证明朱熹其人并非不尽人情的理学家,反而他很尊重个人的选择,仿佛他就是很淡然的告诉世人我认为这样做是对的是好的,至于你听不听我的,不强求。而紧接着也看到作者给出了评价:“朱熹在提出和弘扬严格的道德原则的同时,也在具体的情境下作出了妥协,并在处理复杂事务时,表现出人道精神和协商意愿。这无异是朱熹的魅力所在,激发了成百上千追随者将毕生精力用于传播他的思想,并努力确立他的正统性。”

  总的来说,是一本值得来读的书,娱乐与学术价值兼有之。

  以下是本书摘抄:

  第一章 进出之门

  宋朝政府提倡儒家美德,通过官方渠道提供给女性门额,以展示其道德成就。以这种方式,女性就可以在本人不离开“家”的情况下,有权力在名义上突破“家”的界限。

  尽管政府不干涉“家”,但这些匾却对女性施加了官方和大众的压力,给她们的家庭生活蒙上了阴影。

  女人被期待待在家里,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门内度过。

  中国早期的内外对立,“与其说是男性和女性的身体隔离,不如说是基于功能专业化和具有象征意义的活动智商对区别的构建。”

  “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书仪》中司马光对经典的“家”中两性隔离的重新解读,得到他同时代人的广泛认可和引用。

  在宋代福建,献给健在父亲的类似场所并不存在,因为儿子不能像对待母亲那样自由地对待父亲。因此,母亲以牺牲能动性为代价,得以通过一些独特的渠道来享受儿子的尽孝。

  这些门的开放意味着它们从来都不是个例男女的可靠对象。传统中国的女性,不论社会上层还是平民百姓,都通过这些有形出口,跨越层层的门,走出闺闱,探索一个儒家箴言中并未描绘的广阔的外部世界。

  第二章 在旅途:家外的短暂停留

  在陆游的叙述和宋祁的故事中,精英人士并没有产生现代学者可能会假定的,关于女性乘车的性别和道德焦虑。相反,女性隐藏在扯帘背后的身影,以及她们散发到车外的香气和声音,在公共空间中激起了精英男性的好奇心和对女性若隐若现的幻想。

  明清中国的士人把面纱与性别区隔联系在一起,而在某些情况下,宋代戴面纱的做法却讽刺的带有情色意味。

  如果轿子、车和面纱在公共空间中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性别区隔,那么它们也激起了男性的想象,鼓励了男性的幻想。

  宋代女性普遍使用这些交通工具,说明内外之间的界限是流动的。

  对于不得不与她们的男性家庭成员一起承担家庭经济负担的女性而言,贫困的焦虑或者仅仅是对有收入的就业或者贸易的需要,超出了对于性别区隔的考量。女性隐蔽形象的假定被削弱了,因此,精英女性被教导要牢记的内外界限在这些女性的日常生活中不再重要。

  “不是女性的想法和感觉,而是这些男性作者如何看待女性:他们是如何思考、想象,活着拥有女性的思想和感觉的”

  当男人以女人的口吻写作的时候,他们倾向于夸大她们的无助。

  他们利用自己参观流行的公共场所来宣扬其“独立自由精神”,来认可自己的精英身份,并实现“相互认同”。这些意图都不适用于女性,她们被期望专注于以“家”为中心的文化,这种文化以理想性别结构来规范。

  第三章 居于一方:地方社区中的女性

  无论性别区隔意识形态的文化力量如何,宋代精英人士并没有把“妇人无外事”的观念视为一种严格的规则。

  精英人士期望女性处理家务,以使男性摆脱家务烦恼,因为家务可能会分散他们在其主导的外部领域工作的注意力。

  虽然儒家经典认为“女正位乎内”,但“家”作为一个广泛的社交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宋代女性提供了一个从“内”延伸到“外”的至关重要且实际的出口,通过它,女性得以超越“家”中闺闱,实现参与“外事”的机会。

  宋代女性的众多责任重,“主中馈”是最主要的,因为食物是一个家庭的物质基础。“中馈”的字面意思是家庭膳食,然而,在宋人的日常生活中,“主中馈”的理念并没有将女性限制在厨房。除了日常饮食料理,女性在许多情况下还被期望管理“中馈”的来源-家庭财产。

  宋代的精英士人,出于对家庭经济需求的现实考虑,牺牲了对性别区隔理想的尊重,认可了为他们家庭利益而在“家”外工作的女性的贡献。

  来自比较差家境的女性更有必要走出家门,追求经济资源以满足她们家庭的需求。

  她们管理与外界关系的能力,影像了包括男性和女性在内的家庭成员的生活条件。

  实际上,为了家庭的可持续性,丈夫珍视负责任的妻子,她能够与他携手管理家庭经济或者做他的贤内助,胜过一个无时无刻不将自己隐藏在中门背后,远离外面世界的贤德的妻子。

  一个上层社会女人的家庭价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她在与市场中其他人的交流中培养起来的经济能力。

  一个女人并没有在本质上被定义为“私”,“私”意味着在道德成就上一定的劣势。而财务能力可能为其获得“公”的名声,并在道德登记的精英话语中提升了她的地位。

  宋代女性所管理的财产属于“家”,但她们在户外世界的积极工作使其名声超越了“家”的范围。在宋代女性对“家”的贡献中,经营男性看中的是她们在“家”外的创造性和成效性的经济活动,而不是在“家”里日常消费中她们表现出来的精打细算。她们把“主中馈”的责任牢记于心,精力放在了家庭财产上,并为了“家”的利益,将经济资源的追求延伸到外部世界。因此,把她们的工作确定为“内事”或“外事”似乎是同样合理的。

  正如韩明士所指出的,财富是一种资源,“女性可以将其转化”,“成为某种自主权”。

  性别区隔的意识形态遭到妥协,在地方社会建构的背景下,给一些普遍的儒家思想原则的推广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女性可以将地方福祉工作视为她们自己的事务,并期望它能被其他人认同。因此,通过参与地方福祉工作,女性获得了机会,在地方社区作为独立的个体来展现并实现她们的个人社会价值。这种自我实现的期望可能是促使女性追逐地方名声的一个重要因素。

  女性向地方民众提供财力援助的能力,取决于她们在家中所建立起的权威与培养的技能。

  第四章 女性与地方政府

  女性从男性家属那里获得的压力与认可,促使她们为了“家”的缘故,制定不同的策略,以成为负责任的财务主管和教育者。

  宋代福建女性以各种方式参与地方行政,从向仕宦的丈夫和儿子提供到的劝诫与实用建议,为男性后代寻求官职,到对当地居民进行通知。

  这种对女性干预公共领域动机的建构,使得她们的男性为官亲属可以将她们树立为榜样,一次提升自己家庭的地位,或者在其行政管辖范围内鼓励道德和伦理修养。

  孝道是根植于“家”的基本伦理道德,同时也是儒家政治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女性明显为原告的案例中,女性主角必然强烈感受到引入政府权力以保护她们或其近亲的利益到必要性和紧迫感。

  尽管有一种显著的行政理念和实践旨在避免女性在公共场所抛头露面,地方政府在行政和司法职能方面仍能为女性利益服务。

  与她们同时代的男性并不总是认为女性应该远离公共事务,许多精英士人接受甚至欢迎他们的女性亲属关注地方政务,只要女性的建议听起来合情合理且富有成效。

  虽然地方政府试图保护女性安居于家室之中,但他们意识到女性在家外领域的出现,并在一些公共事务的建设中考虑了性别问题。

  第五章 信仰:性别化的宗教空间

  “如果女性建立家庭,服侍她们的公婆,抚养孩子,按照儒家方式履行她们对社会的责任… …然后佛教修行是可以被接受的,甚至值得称赞。

  通俗易懂的宗教故事和相对简单的仪式实践,可能会比刻板而复杂的儒家叙事更吸引包括女性在内的普通民众。

  女信徒创造了一个独立的精神空间,在那里她们发挥着终极权威。

  只要女性不规避她们的社会义务和性义务,她们的信仰就可以被接受。

  在信仰上,男人被建议远离宗教,而女人的宗教信仰通常是被允许的;而在实践中,男人参拜寺庙毫无问题,而女人参与寺观活动偶尔会引起人们道德上的担忧。

  在当时,朱熹是一位存在争议的政治家和哲学家,弟子把他奉为圣人,而同时代的许多人则批评他是个伪君子。朱熹对古代儒家经典坚定的倡导和高调的重新诠释,使后世读者在阅读他的哲学著作与政治文章时,形成一种他作为僵化而教条的到的家的刻板形象,这一印象持续影响着现代学术。然而,通过观察和分析朱熹与弟子们的书信来往,他为女信徒所写的富有同情心的墓志,以及他务实的为官策略,我们可以看到这位理学大师人生哲学更为现实灵活的方面。朱熹在提出和弘扬严格的道德原则的同时,也在具体的情境下作出了妥协,并在处理复杂事务时,表现出人道精神和协商意愿。这无异是朱熹的魅力所在,激发了成百上千追随者将毕生精力用于传播他的思想,并努力确立他的正统性。

  母亲身份以及 与之相关的儒家孝道的核心价值观,帮助提升了女信徒的权威,并确保了她们在传统父系、父权制和父居社会中获得宗教追求的独立性。

  第六章 归宿:女性与墓葬

  当住宅坍塌,他或她在世界上存在和活动的痕迹便烟消云散了,而幸存的坟墓,则深藏在地下,直到被现代考古学家发觉出来,告诉我们关于生者逝去的故事。

  从理论上讲,地下空间比世俗空间更容易按照理想的性别意识形态来构建,因为没有人类活动来挑战地下的空间秩序。然而,在随葬品系列中的实际做法表明,这一种终极空间并不像假设的那样被性别所区隔。

  书写文具在宋代地下世界比在日常生活中更具性别意义。

  生活中的性别差异并没有延续到来世,而女性在来世的地位并不是对人间等级制度的反应,而是一种新的建构,这种建构由地方风土人情以及相关个人和家庭的偏好所决定。

  以上。

  《跨越门闾》读后感(八):【转】刘云军:走出“内闱”——海外宋代女性史研究视角的转变

伊佩霞《内闱——宋代妇女的婚姻和生活》

  1993年,时任教于伊利诺斯大学历史系的伊沛霞(Patricia Ebrey)所著《内闱——宋代妇女的婚姻和生活》一书出版。该书被誉为海外中国女性史研究的开山之作,于1995年获得列文森中国研究书籍奖。此后,海外汉学界涌现了一系列关于宋代女性史的优秀研究著作,如柏清韵(Bettine Birge)的Women, Property, and Confucian Reaction in Sung and Yüan China(《宋元时期女性、财产与儒家应对》,2002),李慧漱的Empresses, Art, and Agency in Song Dynasty China(《宋代后妃、艺术与能动性》,2010),柏文莉(Beverly Bossler)的Courtesans, Concubines, and the Cult of Female Fidelity——Gender and Social Change in China, 1000-1400(《妓、妾与女性贞节观——十一至十五世纪中国的性别与社会变迁》,2013)等。这些著作,无论是考察宋代女性的财产问题,还是后妃、妓妾等群体,都立足于宋代乃至宋元时期的宏观背景,讨论整个时代女性的生活情况。这种写法的优点在于,可以让人们从整体上了解宋代女性的情况,其不足之处,则是模糊了不同区域的差异,使我们看不到宋代各地女性丰富多彩的生活情况。当然,这种写作模式的长期盛行,考其原因,是受限于现存有关宋代女性史料匮乏与零散的情况。

柏清韵(Bettine Birge)的 Women, Property, and Confucian Reaction in Sung and Yüan China(《宋元时期女性、财产与儒家应对》,2002)Empresses, Art, and Agency in Song Dynasty China(《宋代后妃、艺术与能动性》,2010)Courtesans, Concubines, and the Cult of Female Fidelity——Gender and Social Change in China, 1000-1400 (《妓、妾与女性贞节观——十一至十五世纪中国的性别与社会变迁》,2013)

  那么,宋史能否像明清史那样,展开细致的区域史研究?答案是肯定的,而且有成功的先例。早在1986年,哥伦比亚大学的韩明士(Robert Hymes)所著Statesmen and Gentlemen: the Elite of Fu-chou, Chiang-hsi, in Northern and Southern Sun(《官僚与士绅:两宋江西抚州精英》)一书出版,便为学术界提供了一个宋代区域史研究的成功范例(该书获得1988年列文森中国研究书籍奖)。受其启发,海外汉学界又出现了一批宋代区域史研究的论著,逐步深化了人们对宋代社会史、经济史的认识。

韩明士(Robert Hymes)Statesmen and Gentlemen: the Elite of Fu-chou, Chiang-hsi, in Northern and Southern Sun(《官僚与士绅:两宋江西抚州精英》)

  2016年12月,塔夫茨大学(Tufts University)许曼副教授的专著Crossing the Gate: Everyday Lives of Women in Song Fujian (960-1279)出版(中译本《跨越门闾:宋代福建女性的日常生活》2019年6月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发行)。该书是在其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吸收并借鉴了海外女性史与区域社会史研究的丰富成果,展现了一幅宋代区域女性史的生动画面。

许曼 Crossing the Gate: Everyday Lives of Women in Song Fujian (960-1279) (《跨越门闾:宋代福建女性的日常生活》)

  许曼的本科、研究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师从知名宋史专家邓小南先生。邓先生对宋代女性史研究颇有建树,在邓小南先生的指导下,她开始宋代女性史研究。博士期间,许曼前往哥伦比亚大学,师从高彦颐(Dorothy Ko)、韩明士教授,继续宋代女性史的研究。正是在这种浓郁的海内外学术的长期浸淫下,许曼敏锐地抓住宋代女性史研究的薄弱环节,利用考古资料、地方志等丰富资料,成功地构建出福建宋代女性在家庭内外的生活状态,并进行了生动细致的论述,完成了近年来一部优秀的区域女性史研究著作。

  与之前的宋代女性史研究著作相比,《跨越门闾:宋代福建女性的日常生活》(以下简称《跨越门闾》)一书的写作有几个比较大的改变。

  首先,研究视角由家庭之内转向家庭之外。从伊沛霞的《内闱》开始,研究宋代女性婚姻、生活、财产、情感等方面的论著层出不穷,这些成果深化了我们对宋代女性家庭生活的了解。但另一方面,关于女性在家庭之外的活动情况则几乎无人着墨。事实上,众所周知,极少女性一生完全封闭于家中,不与外界接触,因此,仅仅研究女性在家内的生活不能勾画出女性的完整人生。《跨越门闾》一书注意到宋代女性研究的这一薄弱之处,便将研究重点放置于宋代女性的户外活动上,探讨了女性进出家门、旅途中的女性、女性与地方社会、女性与宗教、女性与丧葬等内容,基本涵盖了一位女性在户外活动的方方面面,包括她们生前以及身后的户外世界,全面展现了一幅宋代女性在家庭外活动的生动画面。待在家庭中的宋代女性可能“不窥中门”,但女性一旦来到户外,便非常积极地涉足地方福祉、宗教信仰、旅行等,与宋代男性的活动几乎一般无二。这些发现,极大程度上丰富了我们对于宋代女性的认识。

  其次,区域女性史研究的成功尝试。之前的海外宋代女性史研究通常采取整体研究,往往由一个主题出发,如财产、家庭生活等,研究整个宋代,甚至更长时间段(如宋元时期)的女性史。这种研究方式的优点是,可以体现“长时段”的视野,容易看出某个问题的历时性变化过程。然而,缺点同样明显,因为两宋跨越近三百年,境内不同地区的经济文化水平不同,很难说各地区的女性生活都是相同的。《跨越门闾》精心地选择了宋代福建地区,利用丰富的文献与考古资料,构建出一个丰富的地方女性空间。通过这样一个区域个案研究,可以比对我们之前从宏观上对于宋代女性史研究的一些结论,深化我们对宋代女性的认识。

  除此之外,纵观本书,还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史料丰富。众所周知,中古女性史研究的一个难点是史料不足,这也限制了很多问题的深入展开。作为一部福建区域女性史研究著作,《跨越门闾》对于宋代福建女性史料几乎竭泽而渔。首先是大量使用福建地方志文献。由于关于福建的宋代方志只有一部《淳熙三山志》完整保存下来,在本书中,作者利用了多部明清福建方志,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宋代方志不足的缺陷。此外,“为了考察宋代女性的日常生活,对提供来自各个身份群体女性运动和活动的蛛丝马迹的所有史料”(英文版第6页,以下页码均为英文版页码,不另出注),作者都加以留意。因此,本书使用了笔记、碑刻、诗文集、图画、考古报告等各式资料,使得立论建立在扎实的史料基础之上。

  其次,论述细腻,结论审慎。可能因为作者是女性的缘故,本书文笔细腻,语言流畅优美,可读性很强。另一方面,作者在写作中用笔一直很克制审慎,对于一些史料的分析,并没有做过多的引申和敷衍,相反,一再指出史料的欠缺导致对一些问题的研究难以深入(262页)。比如第一章《进出之门》,作者在论述家庭中“中门”的意义时,一方面强调“中门”在家庭中执行性别区隔的重要性,同时又指出,在穷人家中恐怕(很可能)根本没有“中门”(99页)。“中门”的重要性更多体现在精英家庭中,而且不一定所有精英家庭都严格执行这一规定(30页)。作者还指出,“白天,中门内外男女之间的接触是不可避免的,也许是令人翘首以盼的”,“严格的性别区隔,不一定是正常的宋人家庭的典型做法”(41页)。这些论述无疑会让我们对书中所讨论的问题产生进一步的思考。同时,作者并没有因为研究区域史而过分强调福建宋代女性的特殊性,反而经常提醒读者,福建宋代女性的一些情况适用于宋代其他地区(261页)。

  第三,以小见大、多学科交叉研究。《跨越门闾》虽然是对宋代一个地区女性史的研究,但作者的写作目的并不局限于此。本书试图通过对宋代福建女性户外活动的具体研究,进而探讨整个宋代女性史,并更进一步地,与明清时期女性的活动相比较。如作者认为,“与那些明清时期的女性相比,所有阶层的宋代女性都享有相对自由。宋代国家和精英在处理女性事务时,通常采取不干涉的策略”(265页)。相比之下,明清两朝的人则更积极地干涉女性事务。本书虽然是断代区域史的研究,但宏观的视野,呼应了“宋元明转型”的理论,丰富了人们对此主题的认识。

  另外,在写作中,作者有意将福建女性置于地方史、儒学思想史、家庭内外、生死问题等大背景中进行考察,使得关于宋代女性的一些问题,得出新的不一样的结论。比如理学家(思想)与女性的问题,本书通过对宋代女性能动性的丰富展示,刷新了我们在传统观念下对理学家刻板形象的认识。从大儒朱熹到一般的理学追随者,其中很多人在处理女性问题上并没有如我们后世想象中那般恪守僵化的教条、压制女性,相反,他们中很多人体谅女性、尊重女性,采取务实而灵活的做法。如此,从女性史角度,对我们重新理解宋代理学思想的理论发展与实际推行之间的差距,提供了有益的思考。

  总之,《跨越门闾》一书通过对宋代福建女性诸多方面的描述,向我们展现了宋代女性复杂能动性的一面,对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宋代女性以及宋代社会,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正如邓小南教授所言,“《跨越门闾》力图超越传统框架,重构宋代女性在家庭内外的日常生活场景。作者以福建为重点区域,通过对文献资料的深入辨析和细致解读,对物质与图像资料的广泛搜集和切当运用,将女性还原到广阔的活动空间和社会网络之中。在宋代政治、经济及社会变迁的背景氛围下,厘清了儒学理念与地方实践的关联、差异甚至脱节,再现了性别建构中各阶层女性的能动性和灵活性”。

  《跨越门闾》读后感(九):【搬运+翻译】跨越门闾:一场关于宋代女性日常生活的访谈丨Crossing the Gate: An Interview with Man Xu about the Lives of Song Dyna

  搬运地址:http://thebedrockblog.blogspot.com/2017/09/crossing-gate-interview-with-man-xu.html

  对谈人:许曼、布伦丹·戴维斯(Brendan Davis)

  编者按:布伦丹·戴维斯先生是一位游戏设计师,擅长做武侠风游戏的设计,他在大学里学的是历史专业,因而对历史学研究前沿也十分关心。Crossing the Gate 出版后,戴维斯先生十分喜欢,曾在podcast(相当于中国的喜马拉雅)上对该书做过一个口头介绍和评论,他说,这个书能够给他带来“街景和即视感”。许曼老师说,她有时也会为戴维斯先生和他的同事设计游戏时提供一些建议,帮助他们尽可能地去还原真实的历史图景。

  本文由许曼老师提供,刘云军老师翻译。

  2017年9月6日 星期三

  布伦丹·戴维斯(以下简称戴维斯):

  我最近在播客上发表了一篇关于 Crossing the Gate:Everyday Lives of Women in Song Fujian (960-1279) (《跨越门闾:宋代福建女性的日常生活》)一书的评论。并且很幸运地,采访了该书的作者许曼。许曼是塔夫茨大学历史学的教授,专门研究中古与晚期帝制时期的中国,关注地方史、物质文化和社会性别。除了写作《跨越门闾》外,她还以英文、日文和中文发表过许多文章。《跨越门闾》一书由纽约州立大学出版社出版。你可以在这里了解更多相关信息。目前,该书正在被翻译成中文,并将于2019年出版。

  戴维斯:

  许曼您好,是什么原因让您决定写这本书,为何您把重点放在福建?

  许曼:

  您好。我的研究兴趣是中古中国的女性与性别。任何关于女性史和性别史的研究都应该是针对特定阶层、地区和年龄的。宋代地域之间,尤其是南北地域之间的巨大差异,使得对地方社会女性史的深入研究成为必要。本书以宋朝东南边陲的福建路为研究重点,该地区在宋朝异军突起。其经济、文化飞速发展,在宋朝成为一个发达地区。它产生了包括朱熹在内的一大批新儒家,而朱熹的思想在晚期帝制中国逐渐成为正统思想。新儒家士大夫在福建的集中,为我们研究新儒家思想与当地女性日常生活的差异与一致性提供了有价值的背景。福建在教育、科举、文化等方面的繁荣,不仅造就了一个拥有大量精英家庭的地方社会,为女性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生活氛围,也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文字资料和物质资料,用以复原女性的生活经历。虽然本书是基于特定地区的深入研究,但我相信它的许多结论适用于整个宋朝。

  戴维斯:

  您如何描述您的历史研究路径?

  许曼:

  对于研究中国女性史的学者们而言,史料不足被认为是一个严重问题。《跨越门闾》一书详尽搜集了尽可能广泛的现存史料,包括正史、政书、宋朝律令、风俗志、墓志、笔记、类书、诗歌和绘画。此外,它赋予了被社会史学者所忽视的物质资料以应有的价值。本书采用艺术史和考古学的方法,利用了以前未曾被人开发的各种史料,包括考古报告、博物馆藏品以及女性墓葬的发掘来复原从儿童期的社会化到死亡时女性的生命历程,以及女性生产、传播和消费的物品,包括化妆品、服装、刺绣、珠宝、炊具、书法和抄录的经文。对新史料前所未有的使用以及涵盖社会史、思想史、文化史、女性研究、文学史、艺术史、考古学等领域的跨学科研究方法,形成了本书在所有中古和晚期帝制中国女性史研究的学术著作中突出的包容性与独特性。

《清明上河图》中骑驴、带着面纱的女子

  戴维斯:

  宋代女性的生活与以后的朝代比如明清时期女性的生活有何不同?

  许曼:

  在这一长时段框架下,本书一个引人注意的发现是,与明清时期相比,宋朝各个阶层的女性享有相对的自由。宋朝的国家和精英阶层在处理女性事务时通常采取不干涉的策略。国家从未颁布过规范女性日常行为的法令,并将女性民众的管理权交给地方官员。与放任自流的前朝相比,明清两朝在干预女性日常生活方面显得更为积极主动。宋朝与明清时期之间的巨大差异并不意味着在晚期帝制中国女性流动性的下降。在整个中国帝制史上,女性对家庭权威的操纵和对“家”外生活空间的扩张从未停止过。明清性别研究学者在许多方面揭示了女性在“闺闱内外”的能动性。相比之下,如果考虑到宋代政府和学者们对女性更为宽容的态度和正面的观感,明清女性在宋代的女性祖先们可以说生活在一个对女性更加友好的社会。

  戴维斯:

  您为何选择宋朝作为本书的研究时间段?

  许曼:

  大多数学者将宋朝描述为中国女性的黑暗时代,他们说,作为新儒家社会秩序基石的性别隔离的一部分,中国女性被限制在家里。在本书中,我认为女性的日常生活与这种意识形态的愿景大相径庭。宋代新儒家恢复并提倡“男主外,女主内”,这一古老观念表明在身体和功能上存在严格的性别隔离。因此,女性被期望限制在闺闱内,只处理家庭事务并与家庭成员互动。本书试图通过考察女性在性别建构中的角色,以及考察新儒家意识形态与女性现实生活之间的差异,将这一简单化的图景复杂化。本书对中古中国关于女性和性别角色的共识提出了强烈的挑战。这是第一部追踪女性在家庭内外跨越阶层的生活经历之多样性的英文著作。

  戴维斯:

  当时女性的财产权是什么情况?在商业和财产所有权方面对女性有何限制?

  许曼:

  宋朝女性拥有优渥的继承权,能够控制自己的嫁妆,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政府对女性财产权的立法。她们的个人财产主要包括婚前和婚后从娘家得到的东西。除了嫁妆和遗产,宋朝女性的纺织收入虽然可能有限,却是其能动性的重要来源。此外,一些职业女性积极参与高度商业化的经济。这些人包括稳婆、媒婆、店主、游方的宗教人士、挨家挨户做买卖的织工,以及离开“家”到外面谋生的小贩等等。

  戴维斯:

  新儒家所表达的性别理想在多大程度上是人们日常生活的现实?

  许曼:

  新儒家道德人士看到女性在广泛的领域扮演着非正统的角色,他们焦虑地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并在规范性文学中对上古思想进行了重申和重新解读。但我的研究发现,这些学者妥协并接受了不完美的社会现实。与新儒家顽固、教条的刻板印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本书展现了这些男性精英日常生活中更为灵活和实用的一面。他们尊重女性的家庭生活,不直接干涉女性事务,并采取道德说教和经济手段鼓励女性追求“正确”的生活方式。他们或多或少承认女性的价值,甚至支持她们在公共领域的贡献。

  戴维斯:

  您能谈谈在这个时期缠足的做法吗?它有多普遍?对它是否存在常见的误解?

  许曼:

  根据一些宋史研究者的说法,缠足对宋代许多男性有着不可抗拒的性吸引力。它最初是娱乐场所专业团体的时尚,随着一些上层社会女性的接受,它变成了中国女性气质的一个重要象征,并一直延续到晚期帝制中国。然而,这种时尚的做法并没有阻止女性走出家门。宋朝女性偶尔会外出旅游,像男性一样使用各种出行工具。她们与外界交流,融入当地社群,与当地政府互动,并光顾当地的宗教市场。虽然男性主导了公共领域,但女性获得并利用了各种进入公共领域的机会。

宋代女子日常服饰 提花对襟上衣

  戴维斯:

  母亲、妻子和女儿在以士大夫为主的精英男性生活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许曼:

  精英女性被认为是“内助”。“内助”的角色并没有将女性局限于闺闱内。她们生活在一个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络中,不仅要孝敬公婆,协调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还要支持丈夫的亲戚,与邻居交朋友,以及帮助当地社群中的人们。与其管理才能一样,她们对当地福祉的贡献有时与其男性亲属在帮助他们“家”建立当地声誉和维持社会地位方面一样重要。

  戴维斯:

  您的书中最引人入胜的人物之一是刘氏(八七嫂);可以谈谈她以及她是如何获得权力的吗?

  许曼:

  关于刘氏的记载来自宋朝一部重要的法律判例汇编。她被认定为罪魁祸首和主犯。作为寡妇,她从三四十岁开始犯罪,在被当地法官拘押之前,她一直是当地的恶霸。她的两个儿子生活在其权威的阴影下,听从她的指示,如何建立他们对当地社群的统治。她要么从父母那里继承了一大笔嫁妆,要么就是从已故的丈夫那里得到了很多财产。这些财富成为她发展核心家庭在当地影响力的主要资源。她还关注儿子们的教育,并给其中一个儿子购买了官职,这增加了家庭的政治和文化资本。刘氏母子熟悉地方政府的标准职能,努力在现有的地方政府之外建立一个地方行政权威机构。他们的运作方式与地方政府一般无二——建造监狱,裁决当地人民的冲突,雇佣私人保镖,贩卖私盐,征收商业税……实际上,他们通过有组织的犯罪活动建立了一个影子地方政府。

  戴维斯:

  “家”的概念是本书的核心。您能解释一下什么是“家”吗?为何第一章要着墨于它?

  许曼:

  本书展现了女性在不同地点的活动。宋代女性合法的生活空间是她们的“家”,这是一种不固定的概念,意味着家宅以及家人。社会规范被家内房屋结构实体化,塑造了女性的空间感和认同感。新儒家提倡物理上严格的性别隔离,并将中门从住宅院落中的一个建筑转变为一种带有明确象征性和物理性的结构,将男性和女性的身体分隔开来。然而,女性在“家”中的主导地位和多样化的家庭经历模糊了内外边界,并修正了可能划分男性和女性领域的建筑物的性别含义。

宋金墓葬中的妇人启门

  戴维斯:

  在最后一章中,您对墓葬进行了广泛的介绍,并使用了已发表和未发表的报告中的所有可用数据对其进行了分析。您是如何进行这项分析的?它揭示了什么?

  许曼:

  女性的坟墓为我们提供了特别有价值的见解,让我们了解到有关地上和地下生活之间联系的性别规范和信仰。埋葬实践的三个方面——墓室本身的结构、尸体的相对位置以及内部的埋葬物品——提供了线索,让我们探究墓主人的亲戚以及仪式专家对女性所处位置的态度,因为正是这些同时代人决定了坟墓的位置、修建、内部结构、装饰和随葬品。像衣服等随葬品,往往是墓主人生前亲自挑选的;因此,它们构成了一个特别富有成果的场景,用以探讨女性向后代作出的自我呈现。书中对福建宋墓的研究表明,现世的性别差异和隔离并没有被带到来世,在来世,夫妻之间平等、和谐和沟通的观念占主导地位。对福建墓葬结构以及这些建筑内部的随葬器物的分析,展现出了宋代性别化实践的图像,比起单独文本研究所能看到的更加全面。

  (本文由《跨越门闾》一书译者刘云军老师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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