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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经典读后感有感

2021-02-28 03:03:4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故乡》经典读后感有感

  《故乡》是一本由余松著作,后浪丨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65.00元,页数:52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故乡》精选点评:

  ●类似平凡的世界,一部描写中国乡村和乡村中的农民随着时代变迁的编年史

  ●功底扎实,有活生生的泥土气息,现实感足,读之完全沉浸于过去三十年的时光,沧桑而怆然。

  ●对于我们已经习惯快餐碎片短阅读的时代来说,阅读这样的农村编年史内容的长篇小说是很有挑战性的,而且这部作品和以前看过的《平凡的世界》《白鹿原》甚至莫言,贾平凹的小说都不一样,真实得令人震撼。也许正象杨早说的,阅读《故乡》我们应该用另外的视角。可能优秀作品都是如此,与众不同又让人思考。

  ●是一本有扎实功底的小说,如果你喜欢《平凡的世界》,那你也会喜欢这本。

  ●现在大概看了四分之一 觉得是东北乡村群像 但是难免有点野心勃勃 人物多而杂 但又浮光掠影

  ●从一个村落的角度写下了一个中国的农村历史

  ●一步现实主义力作,觉得比《平凡的世界》更好,更真实,虽然我在北京农村长大,但发生在东北的那些故事和我身边的几乎一样,细节和人物描写太棒了,总是勾起很多回忆。

  ●今年看到的,难得的一本好书。关于农村、关于人性、关于生死。如果你到了不得不思考这些问题的年纪,《故乡》是很好的共鸣者,值得一看。

  ●我觉得应该把出场人物再完善一下就美滋滋了

  ●说是“中国乡村社会的《清明上河图》”是有些夸张的,然而米村一辈的生死气息是能够被深深感应到的,就像说相声一样:雅俗共赏。乡村的生活没有这么讲究,却也演变出一套自己的哲学和逻辑,前头讲得倒是仔细全面,可惜要费一把子力气才能厘清人物关系,故事的勾连也要捋一捋才顺溜起来,到了结尾似乎突然才总结出了对人生和城乡关系的感慨,不免突兀,一句“世道变了”想要给全书下个论调怕是仓促了些。

  《故乡》读后感(一):米村出场选手

  大麻子,牛老板媳妇儿 黄淑芝,余德龙媳妇儿 汪玉金,米村会计 代老二,花万巧齁巴,大女儿小月,儿子代玉龙 许凤山,女儿巧珍 阚宏伟,杀猪的 大骒马,陈庆良媳妇儿 大老吴,大骒马同母异父的兄妹,媳妇儿吴老太太,大女儿小双,小女儿小芹,上门女婿高大牙 高继红,代立新媳妇儿,彩云,代立新女儿 陈玉明,小娜,女儿扔儿 袁老二,邓文香 轱辘代玉林,徐美玲代老三儿子 小娟,陈庆良闺女 小枝,牛老板闺女 大军,张书森儿子,媳妇儿孙淑芬,婆婆小脚儿,名字凤芹 燕子,陈庆喜闺女 小强,邓文香袁老二儿子,媳妇是小丽 汪正伟,汪玉金儿子,媳妇儿是张小杰 张小杰姑姑是邓文香 小凤,丈夫是沈老三儿子沈大亮 绣绣,刘芳的女儿 陆美丽,陈庆喜媳妇儿死后的半路媳妇儿,大儿子王军,二姑娘肉圈儿 张宝库,二社社长 赵敏,北屯新赤脚医生 小菲,陈玉亮媳妇儿 长平,大乐子儿子,媳妇儿小萍,陈庆功二闺女 老钱,陈玉明老丈人,论辈分外甥为郝老四 吴成功,余德友,米村小学两任校长 二愣子,老丈人是陈庆喜,儿子穆强,媳妇儿燕子 何凤云,代志河媳妇儿 代立强,代志河儿子 宋良民,牛老大妹夫,儿子宋国鹏 夏市里,夏聋子儿子

  《故乡》读后感(二):人生不易,且行且珍惜。

  2019,正好四十,活得很焦虑。工作上遇到瓶颈,无法再进一步,后边还有很多年轻人在追赶,感觉时刻有失业的风险。夫妻生活看似风平浪静,实际上做爱的次数越来越少。过去一周一次,现在一周两次。偶遇家庭矛盾,甚至一个月也没有一次,性生活是爱情最忠实的晴雨表,如此状态,冷暖自知。好在两个小孩都很乖,看着他们成长感觉人生所剩的日子多少还有点意义。

  到了这个年纪,面对父母的生老病死变得现实起来,我的父母都年过七十。时不时住次院,感觉他们真是老了。我生在七十年代末,是家里独子,从小被父母包着含着养大,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要去照顾他们。被包裹着的日子久了,似乎忘记了怎么去照顾人。

  还没有准备好如何在病房护理他们,还没准备好面对也许不久的将来可能的离别。我很困惑,也很焦虑。老实说我是个懦弱的人,害怕去面对这些问题,害怕去想,害怕去做。2019年的春节,我回到老家,家里没人,锅里都是冷饭冷菜。此时我才知道,父亲已经住院多日,只是不想让我操心,没有告诉我。我很崩溃,做儿子如此失败,我对自己很是失望,愧为人子。只是内心深处依然很茫然,不知道该怎么办。

  放假回老家前,随手从床头捞了本书,想着路上看。拿的是余松的《故乡》。回家,《故乡》为陪,再合适不过。

  从1980年代一直写到2010年,围绕着一个村庄,述说着几十年来这里发生的一切。没有高大上的故事,没有高谈阔论,没有政治宣讲,没有或高或低的人物设定。一群村里的各种普通人物,徐徐的道来村庄里几十年来所发生的故事…..

  书中我看到了很多人如何面对父辈的老去、死亡。虽然写的是东北的农村,但那些琐事、矛盾、感受越超了地域,和我所知的世界并无差别。相对于城市,农村的人际关联更为复杂。书中三姑六婆的顺来顺去,有点乱。

  但一些东西是不变的,或者是说关于人性的一些东西城乡是通的,比如80年代,农村人拼了命也要盖个瓦房,没房就没老婆。农村里勾妹子的色鬼也很多,书中代家老三就是个代表人。有下海发了财的、有贩毒最后惨死他乡的、也当了官想发财最后受刑的。更多的人是老实芭蕉的干活种地,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人走出去打工,像大多数城镇化的村村庄,这里开始落寞,开始萧条,剩下的各多是老幼病残。老实人的一生常常是苦的,特别是生活在农村,老实有时也意味着没有太多的想法,老老实实的种着一亩三分地,看天要收成,一年到头的奔波劳碌。

  80年代那些走出大集体,撸起袖子干起来的年轻人,到了2010年,已是风前残烛,病痛缠身。善终者有一觉睡下再没起来了切此身的,惨的疼痛难忍重病而死,甚至有全身不能动弹,儿女又不孝,活活饿死的。

  一直在想,余松是以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去看待这样的人生百态,可惜《故乡》中他很少去说三道四,而是把自己当成一个观察者、叙述者。从这些事中,我能看到自己的影子,原来很多人也有和我一样的焦虑,原来并不是只有我才有面对生死、面对老去时的担忧。不想过多的评论《故乡》中的那些往事,看完全书,一声叹息,只是想对依然走在人生路上迷盲的你说声:人生不易,且行且珍惜。

  《故乡》读后感(三):被推着走的人们

  中生代作家余松所著的《故乡》,正如北京万圣书园创始人刘苏里所说的,“这是一部厚重的乡村编年史”。这本大部头小说,以1980年、1990年代、2000年代、2010年代为轴,叙述了一幅东北农村世相图。

  之所以说“叙述”, 是因为余松在书中的视角很冷静客观,又正如作者阎连科所形容的:“它如同一部时间摄影机,记录了一个原生态的中国乡村社会。在这部作品中,我们感受不到作者的存在,有的只是米村人自己的述说。”

  的确,这与一般的乡村小说略有不同,没有“勤劳、善良”的热情赞美,也没有“奋发、拼搏”的精神拔高。有的只是“米村”那一群被时代裹挟而行的人们生存状况。

  《故乡》里体现米村人独立思考的时候很少,开篇的1982年分产到户。并不像我们常见的大变革时期的躁动,有的只是抓阄似的认命,人们并没有意识到,历史的消然变革已经来临。习惯了集体出工的人们,乍一看到需要自己出独立承包土地的时候,包括心思活泛的陈庆良都对此不热衷,“究竟对自己有什么好处,没人能讲得清楚,离开了大集体谁的心里都没底儿” 。

  “活泛人”陈庆良尚且如此,没担当的大老代更不用说,对于没抓到分地试验的他来说,心中暗自还有些得意:不然开春了雇犁杖、买种子什么的都要花钱,去哪里弄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这样挺好。

  对于曾在历史上留下重要一笔的承包责任制,米村人的表现并不像其他文学作品中所描述的那样荡起层层波澜,更多的是爱咋咋地吧,不过是听命罢了。

  当然,大集体的时候确实难以填饱肚子——但这都是命。大老代看着一窝难以喂饱的儿子们,心里就是这么想的,不过是捱罢了。

  这到底是过去的文学作品夸大了农民的自觉性,还是《故乡》的记叙太平实?我想更多的应该是后者。

  在后面的许多时代变迁中,米村人除了陈庆良对自己的人生有较为清晰的规划外,其他人不管老一辈也好,年轻一代也好,总是或被惯性、或被欲望推着走。

  《故乡》里,主要讲述了代、陈、张、段四家三代人在时代变迁中的生活。这个“生活”我没有加一个定语,因为余松的记叙近于平铺直述,这让我无法给他们的生活加上诸如“奋斗”之类的前缀。

  譬如大老代,就是一个典型的只是“活着”的人,为传宗接代结婚,为填饱肚子而干活,不多一步。邻居们都盖起了崭新的瓦房,他无动于衷,等到要给儿子娶媳妇了,不盖房子不行了,唯一的争取的是去哪儿偷伐些木材来。

  儿子代老三,被荷尔蒙冲昏了头脑,一门心思想着女人,被整了一出仙人跳尚不回头,还是想着哪一天把“管二家的”弄一回。他像一头横冲直撞的公牛,好不容易趁着徐美玲要筹钱给父亲治病,捡了这个媳妇,新婚时的那一点干劲很快就泄掉,依然是为着轻松来钱好勇斗狠,老婆孩子一概不管的。

  徐美玲面对这无望的婚姻,踏上了风尘之路。她在考虑上路的时候,没有丁点儿想到代老三,更无三贞九烈的束缚。“又不是只图自己痛快,谁愿意天天和不认识的人睡觉?”笑贫不笑娼,她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她忽略了自己的生理与情感需求,把这归咎于贫穷闹的,她更没有解除婚姻、另求新生活的觉悟。——不过是被逼。

  张家。张书林有恋年长女性的怪癖,总是拉着老娘们儿钻苞米地,妻子杨淑兰背负着巨大的耻辱与痛苦,十几年来为着周围人送诊送药。张书林身染重症后,她没有感到解脱,反而先一步弃了这人世。留下两个求学中的儿女,她也曾扪心自问过,是不是对张书林的厌恶,导致她对儿女都难以有更亲近的念头呢?她也曾经有过进修专业的念头,但最终屈从了平庸的生活,直至弃了这无望而压抑的世界。

  段家。段长星14岁挑起家庭重担,接过其早死的父亲的粮库职工班。然而,在骑着摩托车撞断人的腿后,逃之夭夭,杳无音信。直到老母离开人世,都没有回来看过一次,留媳妇刘芳带着女儿空等十数年。他从前的责任呢,为何变成了一种逃避?

  老一辈人逐渐丧失了生活能力。陈庆良媳妇大骒马(年纪大的女性,甚至连个正式名字也很少被提及)的异母哥嫂大老吴两口子,有儿有女,却无人赡养,老两口相商着要一起服药自杀,老了,干不动了,就是个累赘。大麻子、高大牙们的不孝,有如低等动物,只为自己的衣食,全没有孺慕之情。

  陈庆喜作为长辈,更是捂紧自己的八千养老钱,不愿为女儿燕子的住院出资。

  原来,乡村生活并不只有淳朴的一面,更多人为了活着,本来的面目如此残酷。

  他们被习惯驱着走,面对新生活一脸茫然,面对支书张书森的重病人云亦云,管他当官有没有具体恶事呢,反正能当支书,必定不是良善人罗……

  他们被欲望推着走,感情不知去了哪个角落,偷人养汉似乎司空见惯……

  《故乡》太现实,它不仅仅是你回忆里的勤劳善良。

  只有陈庆良对高大牙的斥责、牛老太孙女对奶奶的一片孝心,以及陈明玉奶奶对脑瘫的扔儿的怜悯让人觉到一丝鲜亮。

  《故乡》读后感(四):渐行渐远的故乡

  作家余松所著的《故乡》从1980年代到2010年代为时间轴,以代家,陈家,张家,段家四个家庭的两代人的悲欢离合为典型,穿插其他村民,近乎白描般的描写了他们在那一小块土地上的生存,繁衍,死亡,走出去,又回来,一代又一代就那么活着。

  四个家庭

  代家

  大老代这个人没什么文化,天生认命,觉得孩子多,穷的响叮当,一年到头吃不饱,做不起一件新衣裳也是天经地义的。他在外面受了气屁不敢放一个,回家拿着媳妇孩子耍威风,媳妇刚生完老二,还在做月子就一个耳刮子煽得媳妇耳朵响了好几天,代老三考试没及格, 大老代就一巴掌把儿子的眼角都打出血了。这大老代动不动就把媳妇拎过来打一顿,一直打到媳妇五十岁打不懂了才罢手。不得不说代老二的唯唯诺诺,代老三的好吃懒做不务正业风流成性与大老代没有尽到父亲教育培养的责任有关。可是,大老代又受过多少完整的家庭教育呢。

  大老代还最不喜欢折腾,村里实现包产到户时看到陈庆良在收拾分到的地时,自己还暗暗得意幸好自己家没有分到地,不然开春了还得雇犁杖,买种子什么的都要花钱,而自己又没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他没担当,全村都盖了瓦房,就他家还住泥房,张书森书记想激励一下他让他上进,说你家这房子算是村里的怪事,他却找理由说是家里人口多盖小了不够住,盖大了没有钱要不村里赞助赞助我就盖。这得过且过的精神,不想想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等到他二儿子结婚的时候只好讨价还价七八次买了大王家的两间草房,收拾了下当作新房。

  虽然大老代的老婆老代婆子和大老代一样天生认命,觉得日子穷是应当的,但她从来没想过日子有多难熬,也从不羡慕别人吃的有多好。

  但她比大老代能操心,几个儿子的婚事也都是她提前操心张罗,为了聘礼和房子呕心沥血。节俭到吝啬,回趟娘家,倒腾点白菜土豆。一年到头舍不得吃两顿肉。衣服和用具修修补补,补丁摞补丁的也不舍得扔掉。结婚以后她就一件新衣服都没为自己买过,别人给她的旧衣服她也不嫌弃。一年到头都是两件洗的发灰的黑衣裤。老二媳妇给他花一百块买了一身藕荷色的衣裤,都不舍得穿,被她以七十二块在集市上卖掉。

  她特别勤快,就像个永动机,每天除了忙家务。还有一个最大的爱好就是捡东西。背上的那个讨价还价得来的背篓每天陪着她去捡东西:树枝,苞米棒子,老鼠洞里的豆子,甚至一个破靴子都会被她捡起来留着补东西用。秋天割玩地,她会拿着编织袋子在地里捡稻穗和苞米,每年都能捡几麻袋。这几麻袋粮食也够一个人口粮了。老话说,吃不穷喝不穷算计不到就受穷。老代婆子这一生就是这么过来的。

  其实她也可以像村里其他的媳妇一样没事凑到一起扯点闲话打打麻将。但是没办法,大老代不是顾家的男人,二儿子过的不是很宽裕,三儿子游手好闲,五儿子有残疾,她得用尽全力去顾家补贴家。老代婆子临终时把自己的七万元存款留给了残疾的五儿子。这七万元的存款攒的可是不容易啊。

  大老代的弟弟代志河是村里吃红卡片的---学校老师。起点比别人高,手握一副好牌却打烂了。他因为强奸女学生被判刑十一年。老婆辛苦的顶起整个家,孩子也跟着丢人抬不起头。好在他出狱后懂得理解老婆的辛苦与不容易,勤快的分担家务。在老婆中风之后,更是对老婆像对孩子一样精心照顾与陪伴。

  陈家

  所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达,说的就是陈庆良了.他是米村脑子最活泛的人了。

  村里要搞包产到户时,陈庆良所在的大队抓到了阄。陈庆良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带着老婆儿子早晚的刨地,付出了比在生产地多一两倍的力气。秋收时比大队多出两倍的丰收极大的鼓舞了陈庆良。还买上了村里的第一步电视机。

  他总能想出一些主意比别人挣多一些,把这几年攒下的一万块钱买了辆四轮子,带着老婆孩

  不是给水库拉沙子土方,就是给村里用车的人出工,在亲家的建议下把剩下的钱都放了一分五厘的高利贷。靠着全家人的痛苦付出,不到两年的功夫就攒下了实打实的几万块钱。

  他热情周到,村里面的红白事,陈庆良都是主事人,根据人家的家境安排的妥妥帖帖。

  有人情味,乡里邻居,亲戚朋友,能帮就帮。

  陈庆良的两个儿子也和陈庆良一样,勤劳,脑子活泛,兢兢业业的生活。

  陈庆良的哥哥陈庆喜相对于陈庆良来说那真是一言难尽。

  陈庆喜没有一个长辈该有的厚重感,嚼舌根,看人笑话。小段葬礼时,他听信村里邓文香和小段有一腿的传言,拐弯抹角的开邓文香儿子小强的玩笑,说灵棚里面躺着的小段是他爸。不尊重女性,开有关性方面的玩笑。

  自私自利。为了留住陆美丽给给他做老婆,大方的粉刷屋子,改造装修浴室。但是女儿燕子得了脑瘤却犹犹豫豫不舍的花钱。甚至在女儿住院期间还有心情舍的花钱去嫖娼,还以此向村里面的人来炫耀。

  欺软怕硬,知道代老二唯唯诺诺是个老实人,欺占代老二家一垄地。

  张家

  张书森是村里面的书记。作为书记,尽管他没有做过多少出格的事,可是这个村里的人几乎没有不恨他的。

  有一次张书记家的柴火垛在两个月之内就烧着了两回。有人说他是因为当书记这么多年黑口黑面没少得罪人,还有说是因为他和北屯刘宝库媳妇有一腿。张书记的儿子大军去世的时候,村里人对大军觉得挺可惜的,对张书森却没多少同情。当他的儿媳妇带着 孙子回了娘家,他得了病,没人照顾不得不住进敬老院时,村里人不但没有同情,反而多少年的陈芝麻烂谷子的旧账都翻了出来,说他心黑,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这半身不遂就是报应。想想张书森还做书记时,村里人上赶着巴结的嘴脸,再对比一下不做书记得病时的态度,这就是人性啊。

  段家

  小段和代志河一样是村里吃红卡片的,在粮站上班。他同代志河一样,起点比别人高,却也是手握一副好牌却打烂了。

  小段家的房子是米村最扎眼的,白墙灰瓦,比高高的砖瓦房还漂亮。别人还吃不饱的肚子的时候,他就买了一个海鸥牌的相机,大部分用途都是给村里的大媳妇和小姑娘拍照了。村里那些不安分的女人觉得能和体面的小段有一腿也不算什么丢人的事,讽刺的是这些女儿的爷们孩子还并不觉的难堪。对于面朝黄土背朝天,土里刨食的农民,每月吃皇粮的小段可不就是体面的人。年纪轻轻的小段死于肝腹水晚期和酒精中毒。14岁的大儿子段长星辍学接了他的班,14岁,还是个孩子,性格还未健全,社会阅历还空白。就开始承担起养家的重担,父亲的死,也让他过早的体会到世态冷暖的滋味。性格也变的更加阴郁。特别是当母亲征求他关于自己改嫁的事情时让他感觉仿佛是受到了侮辱。从那以后他脾气变的越来越暴躁越来越难以捉摸。甚至连自己怀孕的老婆都大打出手。不得不说性格决定命运,他还是重蹈了父亲的覆辙,总是在一些朋友家喝酒,然后带着酒气和火气回家。家里人大气都不敢出,都小心陪着他,生怕哪句话不和他的意令他雷霆震怒。在一个雨天回家的路上,小段骑着摩托车不知道减速,还冲动的把油门轰得突突爆响,终于出事了,撞死一个人。小段为此离家出走,即使母亲去世也再也没有回过家。

  文中的偏方和赌博的两件事令人感慨良深。

  关于偏方

  代老二睡觉抽风,公社医院说没事,后来还是抽风,老代婆子选择去找老袁头算一卦而不是去更高一级医院。最后听了陈庆良老婆大马的“偏方”,蒸熟一个野生狸猫吃。

  老代婆子的孙女彩云,肚子疼,代老婆子就让她自己去笸箩里面找药吃,还是疼也只是在给孙女一片止疼药吃,后来昏迷不醒了,也不想着赶紧去医院治疗反而爬到屋顶上去给孙女叫魂,最后延误了病情,孙女死了。这件事情也成为了老带婆子与他大儿子的一个隔阂。

  代老二的老婆万巧有肺病,邓文香告诉她吃醋泡鸡蛋就能治好。

  邓文香乳腺癌二期,不舍得花钱,听了姨妹子的偏方,吃醋泡红皮的鸡蛋,喝芦荟水。吃了两个多月,喝了两个多月。不但没好,反而厉害了,只好住院治疗。

  说他们愚昧无知也好,没有科学精神也罢,归根结底还是穷。物质的穷,造就的思维的“穷”。

  关于“赌博”

  懒的出奇的,农闲时都裹着被子睡觉,撂下筷子就能睡着的余德龙,一道赌桌上就像打了鸡血,精神抖擞。问题是运气还不好,输多赢少,但是赌品好,每年都把一半的卖粮钱输给别人。让本来就困窘的家更困窘。

  牛老大不仅偷鸡摸狗,游手好闲,也爱赌博,而且还是个没有赌品的赖子。就这样也罢了,他还算计同村的沈大海,让沈大海一晚上整整输掉了两万五,那可是他家给女方的彩礼钱。为此沈大海成了一个自言自语,又哭又笑的疯子。当然沈大海也有责任,不够理智,轻信牛老大。最后牛老大的结局也不是很好,贩卖赌品,克死异乡。

  这种及时行乐,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心态,其结果是人们对因赌而生的丑恶现象,丧失了基本的价值评判能力。哪怕是因此成了疯子,村里人也仅仅是唏嘘一番。

  书的结尾,陈庆良长叹着:“这世道真是变喽!”没办法,人是抗不过大趋势的。一年到头地里的收成赶不上出去打工半年甚至三个月的的收入,村里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走出去赚钱,赚到了钱能在城市安家就在城市安家,既方便赚钱也对子女的教育好。农村的壮劳力越来越少,留在村里的多是老光棍儿、女人、老人和孩子。当陈庆良,大老代,张书森,汪玉金这一代种地人走个差不多,几乎就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了。

  不是不愿意在农村种地,也不是人心变了,而是大势所趋,世道能不变吗?

  《故乡》读后感(五):余松:不把《故乡》写出来,我的生命就是不完整的

  「我一直觉得,不把《故乡》写出来,我的生命就是不完整的,这就是我的真实想法,我想要呈现的是一幅农村的清明上河图,不美,不曲折,不离奇古怪,一个真实的农村,那些事情都是真实发生过的,那就是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命运。

  他们在那一小块土地上生存、繁衍、死亡,走出去,又回来,一代一代,就那么活着,好像从未存在过。」

  (问=后浪文学;答=《故乡》作者余松)

  问:您的长篇小说《故乡》是一部群像式的乡土作品,故事跨度达三四十年,字数也有三四十万字。最开始是如何想到去写这样一部作品的?有什么契机?《故乡》最终呈现出的厚重感,是否是一开始未曾预料到的?

  答:写作一直是我的理想。开始有想写一部农村题材的长篇小说还是在1999年末,那时的想法就是想以自己的故乡为原型,来展现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农村。写出一部厚重的作品其实可能是所有作家的一个目标,往往也都是从自身经历开始的,这是最熟悉,可能也是最有感触的。对于作品所能呈现出来的厚重感,是在最后一稿的开篇时就有所感知的,这可能是由于我是将所有的情节设置都完成了才动笔,从具体目录和情节的设置中,在时代大背景下每个人主要人物的命运就已经呈现出来了。

  问:写作《故乡》花了多长时间?一共写过多少稿?又是什么原因使得您多次重写?

  答:对于《故乡》的写作主要经历了三次,其实也是我的学习过程,从几次构思、写作中我终于明白了一部长篇作品是如何建构的。第一次构思是在1999年末,当时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写一部现实主义的农村长篇小说,表现改革开放后农村的巨大变化,是以我的父亲为原型,一个在农村担任了十几年会计的农民,塑造一位带领全村人改革致富的高大形象。当时很快就写了有十万字,但是感觉不对,就停下,放弃了,其实全然没有准备好,主要还是思想上。第二次应该是在2013年,收集了很多素材,也将主要人物和情节都设置好了,这次已经开始用《故乡》的名字了,想写一个真实的农村,用了大概3个月时间写了二十万字,但是又放弃了,想在形式上有所突破,想写十来个家庭,形式和内容都过于松散。最后一次就是在2013年6月,重新调整为四个家庭,10月动笔,到12月完成了二十万字,然后又停下来差不多一年时间,进行了最后一次调整,终于在2016年5月完成初稿,就是现在的这部《故乡》。

  问:是否为写作《故乡》搜集过素材?写作前有哪些特别的准备?

  答:长篇小说的基础是素材的积累,《故乡》中的素材大部分都在我的脑子里,还有一些是向我父母“打听”的。但是为什么前两次都没有完成?《故乡》完成后我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长篇小说的构思过程其实就是思想不断深入的过程,这是写作中最快乐的部分。从第一次构思的幼稚到最后的成熟,无论是从思想上,表达上,形式上,都在不断积累、突破自我,素材大体还是那些素材,但是结果呈现出来的却截然不同。

  问:这部作品中,仅主要人物就有十几位,次要人物更是不用说。这么多的人物里,您最喜欢的人物是谁?是什么原因?

  答:这部作品中最令我感怀的人物是代大娘,她就是中国普通农村普通家庭中最普通的一个妇女,没什么文化,对婚姻、命运和生活也没有什么额外的关切,对孩子和家庭有着简单、朴实的爱,简简单单地过完了一生,几乎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每次写到她时我都有无限感概,尤其是写到她的死亡,“生命正从她身上悄无声息地溜走”,“有时候她躺在那里,嘴半张着睡去,扁扁的身体像片被风飕干了的树叶,这是死亡的最后征兆……她慢慢转着头,用那只没瞎的眼睛逐个看着几个孩子,脸上的皮肤像层浸油的透明黄玻璃纸,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既不是厌恶,也不是欢喜,倒像是有些惊讶自己怎么生了这么多孩子。”

  现在看起来还是心有戚戚。

  问:那么,又有哪个段落或者情景是您最喜欢的?

  答:还是代大娘的死亡。可能对于一个从农村成长的人来说,有着一种难以言表的特殊的感受,一种忧郁的记忆,一种内心深处的关联。

  问:《故乡》这个书名很有意思。其实小说是根据时间的脉络,长卷式地展现米村的故事,作品中的时间几乎一直是“现在时”的,那么“故”从何来?

  答:对我来说,作品的名字是极为重要的,它意味着构思中的全景感受,一种情绪。之所以用《故乡》这个名字,可能是因为我写的就是我的故乡,虽然写的是现在,其实也是过往,他们所经历的,也是我所经历的。在中国不可逆转的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作为曾经在农村成长,生活过的人,故乡是他们的一种身份定义,他们生于何处,来自哪里。只是现在对我来说,哪里都是异乡。

  问:阅读《故乡》的过程中,我脑中一直会冒出一些相反的词语。读到火灾时家里的鸡被烧成了光秃秃的煤球,读到赌博输钱后精神失常,读到混黑社会被杀,我会想到“残忍”;但与此同时,这种残忍又非常克制,写得不动声色,非常舒展、自然。若让您自己用几个词语概括《故乡》,您会选哪些词?

  答:真实,自然。

  问:中国目前城镇人口已经过半,《故乡》作为一部乡土小说,是否适合城镇读者阅读?或者说,我们现在这个时代,阅读乡土作品的意义在哪里?

  答:包括我,很多现在的城市定居者其实都来自农村,或者与农村有过联系,比如上山下乡那个庞大的知青群体,出身农村的大学生,还有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其实对于作品来说,我并不刻意区分乡土或者城市题材,它们只是作品,只是基于兴趣的阅读,就好像我们也没有经历过唐朝、宋朝,并不妨碍喜欢阅读关于那个时代的作品。要是非要说阅读乡土作品的意义的话,我觉得《故乡》可能呈现了一个真实的农村,一群真正的农民。

  问:我们已经读到过许多优秀的乡土作品,比如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陈忠实的《白鹿原》,或者余华的《活着》,您的《故乡》和这些作品的区别在哪里?

  答:真实。

  问:《故乡》是一部社科性质很强的作品,于建嵘老师称其“可以作为一部详实的社会学参考文本”。您平时的阅读谱系是怎样的,是否会更多地阅读社科方面的书籍?

  答:是的,我的阅读最多的是国外文学经典类作品,其次就是社科类的,最近在读的就是《4321》和《娜塔莎之舞——俄罗斯文化史》。

  问:年关将近,许多在外工作的年轻人都将返乡过年。我们似乎一直生活在“走出去”与“走回来”的循环之中,生活在离开故乡、离开传统,又被拉回地面的循环之中。对此,您有什么想说的?

  答:我是从农村中成长起来的,直到大学才到城市生活,但现在无论我生活在哪个城市都没有“家”之所在的感受,但是曾经的那个小村,县城,也只是自己精神上的一个难以剥离的“故土”,可能都不是“故乡”了。我们当初都渴望从农村走出去,也走了出去,但是我们现在又都在寻找回来的所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都是异乡人。

  问:《故乡》是“献给我的父母”的,有什么更多的意味在里面?

  答:我的父母都是农村人,但与普通的农村人略有不同,父亲是村里的会计,做了十多年;母亲是小学老师,从年轻时的代课老师,到民办老师,最后在临退休前几年终于考转为公办老师,所以她在身份上一直有些特别。实际上他们俩并不算是纯粹的农民,都不精于农耕,算是村子里的“知识分子”。在《故乡》的写作中他们也给予了我很多素材上的帮助。但是最后在构思和写作中,无一情节来自于我自己的家庭,这也是我在长篇小说创作中遵循的一个原则,就是自我的去除。所以我要将《故乡》献给他们,献给与他们一样默默无闻的农村父母们。

  问:阎连科说《故乡》的写作介于虚构和非虚构之间,你认同这种解读吗?

  答:我想阎连科老师可能看到了这部作品有点与众不同的地方。从一个作者角度来说就是如何将这些真实的人和事以文学的方式表达出来,又保持非虚构作品的那种可信度?所以《故乡》在写作中尽量避免抒情和过多的描写,让我仿佛置身于外,尽量不让读者感到作者的存在,不做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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