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老小三怒斥情人:我是妓女你是嫖客!
从男人视角看问题 在爱中成长
自述 |卅姐姐评论 | 卯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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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单身母亲,离婚十几年,独自养大了女儿。女儿大学毕业两年后结婚(校园爱情),现无孩。
我已经 56 岁了,原本以为就这样简单过完一生了,可是,就在两年前,我遇到了一个大我十几岁、有家室的男人。
那时,我们每天锻炼身体时都会遇到,然后会一起锻炼,聊聊天。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且性格随和,不知不觉间聊得多了,他会把生活中的烦恼都讲给我听,我也一一耐心分析并安慰他。因此他觉得我很是善解人意温柔体贴。
他或许是会错意了,每次锻炼完都要求送我回家,我都是直接拒绝。他一直想请我吃饭,我也一一回绝。直到有一次,他邀请了我熟悉的人一起,我才答应和他去吃饭 K 歌。但从此他也一发不可收拾喜欢上我,直接跟我表白了。我还是拒绝。
我告诫他不要晚节不保,因为我不想跟有家室的男人暧昧不清。可他并未听进去,仍是每天买了东西送到我家附近的快递驿站,让我不得不去取,还买了很多东西回送他。我去了外地过年,他就每天都联系我,我告诫他不可以玩火,但他那会简直疯了,如同老房子着火,根本不听劝。
久而久之,我也被他的各种好感动,我沦陷了。我不得不承认,女人无法抗拒真心对她好的男人。
这里说一说我的原生家庭,我的父母在我不到五岁时离婚,我一直跟母亲生活。母亲再婚后,生了一个小我十几岁的弟弟。母亲和继父关系很不好,之所以没离婚,是怕被人嘲笑,毕竟两人都是二婚,还生了孩子,如果再离,在那个年代别人的唾沫星子都会淹死他们。
童年的经历,让我从小就缺乏安全感,从小到现在,晚上都是开着台灯方可入睡。而年长十几岁的他突然出现,待我如父如兄,无微不至,我自是不可避免地爱上了他。
我在外地过完年回来后就和他在一起了。初初在一起,自是很甜蜜,只是,十个月后就开始转淡,此后分分合合多次。
2
直到去年,他突然跟我说他老婆知道了。但我知道他在撒谎,因为自从我们在一起,从不一起出现在公众场合,一般都是在我家,或是去其他城市。那一刻我心碎一地,心跳加速,无法呼吸……
因为当时我不在本市,无法跟他面谈,而他不久就拉黑了我。我很快就坐高铁回去找他,但他不见我。
之后的几个月,他似是人间蒸发了,我再也找不到他。而我几个月时间暴瘦十几斤,内心充满了仇恨,一心想找他复仇。我想狠狠地报复他,然后让自己死心,但我绝对没有想过伤害他的家人。
再次见到他已是五个月后,他从家里出来后我就跟踪着他,半小时后,我交给他一封我提前写好的信。信的内容大致是:你是嫖客我是妓女,嫖资基本付清,唯独房费没付(因为每次见面都在我家),我既没狮子大开口,也憎恨你讨价还价,所以你必须付给我一年多来的 4 万块房费。
他看完信,答应了。我们约好三天后交钱,确定了时间、地点两人就分开了。
可是,三天后他只拿了 1 万过来,还威胁我说:“要不要都只有 1 万!”我说拿来,他把钱给我就走了。我当时还是懵的,待过了会儿回过神来,我跳上的士就去追他,最后将他堵在他家附近。
我说:“说好的 4 万怎么又变卦了?我要报警。”他见我这样,只得赶紧答应我,又去银行取了 3 万给我。
给了钱后,他要我写借条,我就写了张收据:收到嫖客某某现金 X 元。他看了不接受,我说那你写吧,于是他写了两份,补充的内容是我不能做违反法律的事(比如去他家闹事),收款人我,证明人他,双方签字按手印。
谁知第二天他又打电话给我,说咨询了律师,没有第三方在场证明,签的文件无效。我们的事他的所有朋友都不知道,所以他要求我重新签一份有我闺蜜在场的证明,我拒绝他并挂了电话。本来这样做连我自己都觉得恶心,感觉侮辱了自己,又怎么可能再去告诉我闺蜜呢。
3
现在,事情已经过去近三个月,但我依然无法释怀,无法走出来。我恨我自己不坚定,当了老三(年过半百的小三),一直自我攻击,看不起自己,恨自己!对我而言,这是我一生的污点。
最后,我奉劝大家,不要去触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同时也想请教卯叔,我该如何才能走出来?
此文允许公开,并真诚接受所有人的批评。
卯叔评论:
应当说,卅姐姐(五六三十,简称卅)是很传统的,要不然也不会与女儿相依为命多年,只是架不住情劫降临,沦落到了当“老三”的命运。
五六卅,老三,或许真是命吧!
如果卅姐姐像其他“惯犯”姐一样,从离婚开始就不停换男人,那么这个老头,根本就不会给她带来这些烦恼痛苦,她会很潇洒地“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在我们这些后辈看来,卅姐姐的事根本就不算事,但是她却呼天抢地,痛不欲生,时而颠狂,极力贬低、羞辱自己,欲通过撕碎、污化过去两年发生的一切来“跟往事干杯”——这正是一个道德感、贞洁感强烈的人的反应。
当然我并没有歌颂和表扬卅姐姐去冒犯另外一个姐姐(情人之妻)的意思。相反,我认为这个阶段她的痛苦,正是冒犯无辜姐妹应有的报应,也是自己对偷来快乐的偿还。
痛苦够了,报应才结束,偿还才清零。
这是我们从第三方的角度看卅姐姐的故事。
卅姐姐自己呢?痛也痛过了,大可不必继续深钻死胡同。
我们都能理解:一颗独自坚强了很久的心灵,得到了温暖和依靠;一块久旱之地,得到甘霖浇灌;一颗孤单冷傲的灵魂,找到了琴瑟和鸣的伴侣——如此,怎能不依恋?怎能轻易放手?
但这只是从你自己的角度。
人的思维是有高下的,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只考虑自己,第二个层次考虑对方,第三个层次考虑相关的所有人,以及社会环境,包括习俗、文化和法律等。
卅姐姐得把自己的思维上升层次。
首先你也要考虑他。这事本来就是两厢情愿,合需两愿,分只需一方决绝。露水情缘就是如此,这是游戏规则。
其次你还要把他的妻子、你的孩子拉进来考虑。
之于他的妻子,你这是偷盗行为,无论当初是他怎么跪舔你诱惑你的,你都推卸不了自己的责任。
你的女儿呢?做妈妈的,当然是要做榜样。
我想你可以假想与你女儿对话,面对事实,你该怎样组织一套说辞,才能够维护一个母亲的尊严。
你说你面对爱情沦陷了,无法自拔,我想女儿是能理解的;
因为爱情上床,偷得片刻欢愉,当这就是对自己自律半辈子的补偿,这,女儿也是能理解的;
但是因为自己的私欲,而去跟另外一个无辜女人抢男人,我想女儿这个时候应当会反对。
饥渴难耐,路过瓜田李下,拿一颗吃,尚可理解和原谅,但是尝一颗之后,要把一片瓜、一山李都抢夺过来,那是没有人支持的,并且定会受到惩罚。
所以,当你上升到第三层思维模式后,你就会发现,你和人家的老头子,迟早是要分手的。
晚分手不如早分手,自己提分手不如对方提分手。
瞧,对方提分手了,你还能追要 4 万块钱的“房费”,“嫖资”免他,自己既得钱又占理,多好!
但这也是在第二层级思维看待这段情得出的结论。
如果你站到第三层去看:你偷了人家的男人,还顺走了人家的财产( 4 万是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有点亏心呢?
你说她男人占了你便宜,那么问题来了:你有没有得爽呢?
既偷人又顺钱,如何向女儿交待呢?如何面对自己的内心和灵魂呢?
内心和灵魂,是因为爱情驱动你们在一起,也只有因为爱情,才勉强可以向光明交待,现在,你的脑子却要把这一段美好时光,定义为妓女与嫖客的故事。
唉,为了 4 万,心脏了,魂乱了,再也无颜见光明。
坦坦荡荡坚守半辈子,不拿 4 万,可以称自己是被爱情绊了一跤;拿 4 万,就真的只能说自己当了两年妓女了。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因爱情之过,尚可以面对女儿,面对世人;若有落入青楼之过,恐怕,你后半生,自己也无法原谅自己了。
最后,有小姐姐悄悄地告诉我这样一段话,我也悄悄地转告你:
若你把这两年与他相恋,当作是偷来的甜蜜,在未被人发现之前,又偷偷地放回去,如此,你就会满心欢喜,利他利你,利人利女,多方共赢,上天也会睁只眼闭只眼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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