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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封建社会》读后感1000字

2021-04-28 00:31:18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中国封建社会》读后感1000字

  《中国封建社会》是一本由瞿同祖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253,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中国封建社会》精选点评:

  ●草草翻过,“以土地组织为中心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阶级社会”为总括。硕论,可为《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的铺陈。

  ●写完这本书时作者二十六岁哦

  ●看瞿先生的书真是享受啊。逻辑清晰 简明扼要 ,节奏感很好。

  ●很崇拜瞿同祖先生扎实严谨的资料功夫,也很崇拜他能用简要精炼的语言准确描述社会形态、发展成因、源流嗣响的能力。《中国封建社会》围绕“封建”的定义、内容展开,对这个中国社会最深刻的属性之一,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这本书对理解中国的历史、今天的中国都有很多的启发

  ●真的一般,可能写的时间太早而作者又很年轻吧,只是机械地摘抄文献,对夏商是游牧民族这一观点实在不敢苟同,当然作者动态的历史观还是很值得肯定的。

  ●我读的是商务印书馆一百二十周年典藏版!(叉会儿腰) 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作品,瞿同祖师承杨开道,但在本书里社会学的痕迹并不明显,更多的采用的是历史考据法,对文献的征引十分详细,注重对西周封建社会各个方面的考察,在当时一度成为教科书级别的研究成果,在社会史论战如火如荼时发表这样一篇作品是需要勇气的,陶希圣为这本书作序也说明了这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对祭祀制度和采邑制度的叙述,带有一定的欧化气息,当然这和作者本人的留洋经历有关,不宜多做苛责。今天重读这本书依然很有收获,还要多读书才行呜呜呜。

  ●研究《左传》必备。

  ●不错的介绍基础知识的书。作者甚至把周初的封国都事无巨细的列了出来,有一种严谨的可爱。前两章比较精彩,后面有点教科书的感觉,可能作参考书可以常翻常新。

  ●看看老一辈做学术的功夫,年轻一代应该汗颜。封建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土地所有权,简而言之就是以土地组织为中心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阶级社会。

  ●条理清晰 重点突出

  《中国封建社会》读后感(一):商务此版错字不少

  商务这次出瞿老的名著,装帧精美。但是细细一翻,便发现不少错字。譬如第32页,“荀子”被印成了“苟子”;第37页,“都是多少有些出手无可奈何的情势”,这里“出手”应该是“出于”的讹字吧!第179页 “八佾舞于庭 ”被印成了 “八俏”;第213页“君食之丰盛,在在可以使我们想象每次田猎所获数量之多,及储以待用的情形”,这个“在在”是神马意思?!

  我粗粗看到的就有这几个错了,不知全书还有多少类似错误。真为商务印书馆汗颜。作为国内学术翻译、出版的大社,竟然能出这种低级错误。而且有的书,同一版不同印次页数竟能不一样,是在耍读者玩么。五颗星给瞿老,减一星为商务。

  《中国封建社会》读后感(二):《中国封建社会》读书笔记

  看看老一辈做学术的功夫,年轻一代应该汗颜。

  1.封建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土地所有权,简而言之就是以土地组织为中心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阶级社会;

  2.诸侯确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

  3.诸侯之服只有侯甸男三种,并无五服九服之事;

  4.井田制应系后人杜撰;公田并不是国家的田,而是诸侯的田,私田也并不是农民的田,而是封邑主绝对私有的田,仅仅分给农民耕种;

  5.宗法制度和封建制度应为同时产生;若无嫡长子,庶子的选择则由父亲好恶、占卜决定,若无庶子则需立嗣、立弟;

  6.封建阶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1.有官禄的小吏)、庶人(四民:士农工商,士:2.士民),商人地位优越,很可能属于官府;

  7.农民义务:代耕(*封建社会的典型生产方式)、献纳、役(工役、兵役),庶民不许改业、不许迁徙;

  8.封建政治特点:一是分化,二是阶级间之服从;

  9.除士民外,庶人阶层丝毫没有做官的资格,最多的活动也不过是消极地议论抱怨,看上位者是否认真对待;

  10.国家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是农民所纳米粟,其次是一年四次大规模的田猎,国家对天然财富的垄断,关市之税;

  11.春秋末期战国时期封建的崩溃:一是阶级的破坏(天子不问政事,所以为诸侯所乘,诸侯遂问政事,但不及卿大夫所以为卿大夫所乘),二是诸侯兼并(1.战争狂热 2.分封停止),三是商业经济的兴起,四是土地制度的改革(废公田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

  《中国封建社会》读后感(三):《中国封建社会》笔记

  导论:

  我不想将封建社会看成一种静态的制度,我试图分析它的形成以至崩溃的过程,解剖它的各种社会组织的功能及彼此间的关系。

  最要紧的,必须以整个的眼光,来分析解剖整个的社会组织,不可以仅仅以一种组织或现象为讨论的依据。

  什么是封建社会?

  梅因从所有权上看,强调土地所有权不平等,以两重所有权为封建意义的主要特征。

  维也纳鲁道夫认为,封建社会是基于厘定双方相互的权力义务的合同或契约关系的。

  归纳起来,封建社会的主要特征是土地所有权的有无以及主人与农民的相互关系。封建社会只是以土地组织为中心而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阶级社会而已。

  封建社会的形成:

  无论何种社会,都有一定的社会组织与功能,而将转变为另一种社会时,它的社会组织与功能自然也有显著的变化;否则旧的社会不会改变,而新的社会也断不能形成。所以我们研究某种特殊社会,最好把握住前一期社会的结构,及其转变蜕化的过程,以至于另一种社会结构的形成。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的方法也是如此,我们应当注意其发展、完成及崩溃的全部过程。

  问题:前一期是什么社会?与封建社会哪里不同?怎样转变的?

  殷商时期是牲畜时代向初期农业转型,不是封建社会,封建社会以农业推广下的土地制度为根本。这一时期,畜牧业是主要,渔猎经济仍然存在,简陋的农业经济逐渐发展(简单种植)。

  社会生活:不断游牧,难以安定;简单公有制社会;没有长幼嫡庶的分别,同等继承权;自由社会,没有阶级差异;

  封建社会完成:

  分封土地:土地广阔,天子难以管理。

  异姓三类:本来存在,因而之;本来存在,难以管理;自行开发土地,予以承认。或者前代帝王之后;功臣;本来存在的部落。

  等级:共五类,公侯伯子男,爵位固定,但也可以降爵。

  权利与义务:贡赋赋役,缴纳贡品,服工役和兵役;平王室之乱,巡狩,朝聘,随王祭祀,通婚等。

  土地制度:封邑主拥有对土地和人民的支配权,土地包括公田和私田以及山林川泽。农民耕种公田,然后耕种私田,过得微薄的报酬。同时,授予的私田不可分,也不准买卖。

  宗法制度:与封建制互为表里,宗法制度维持封建制度,封建制度依赖宗法制度存在,用来保证统治阶层的稳定。

  封建阶级:

  天子、诸侯(公侯伯子男)、卿(统兵从政,地位最高)大夫、士(上中下0)、庶民(士农工商)、奴隶。

  贵族(天子,诸侯,卿大夫)拥有土地,可以随意处置,对农民拥有支配权。农民必须代为耕地,缴纳赋税,献上贡品(衣服,食物),服劳役,兵役,苦不堪言。享有很少的权利。并且庶民必须世代从事同样的职业,不许改变,不许迁徙住所。各阶级有不同的礼仪,不可以逾越。

  封建政治特点:

  横向:分化(分封制)

  纵向:等级制,彼此服从,好像一串锁链。

  封建的崩溃:

  1,阶级破坏,少凌长,下克上。

  2,诸侯兼并,等级制破坏。

  3,商业经济兴起,货币经济产生。

  4,土地制度改革(封建社会的根基被破坏),鲁国初税亩,秦国商鞅变法,废井田。贫富兼并,压榨民财,封建社会一去不复返。

  《中国封建社会》读后感(四):什么是“封建社会”?

  

对于“封建”的界定,是一个长期以来争执不休的问题,如果将它理解成柳宗元《封建论》,也就是“封邦建国”的意思,那么自秦始皇以降的两千多年历史几乎都算不上“封建社会”了。瞿同祖先生的《中国封建社会》写作于1936年,从整体来看,他所采用的观点是西周的“封邦建国”之意,而他的论述却给了我不同的判断结果。

作者在书中在书中指出:“封建社会只是以土地组织为中心而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阶级社会而已。”展开来说,有土地者为主人,无土地而耕种他人的土地者为农民。这样便形成了特权与非特权阶级,而确定了两阶级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换言之,特权阶级的一切权利义务,都以他的封土为出发点,他对在上的封与者有臣属的义务,特别是兵役的供给,他对在下的臣民有治理的权利,最重要的是可以从他们那里得到各种义务的供给。从非特权阶级来看,因为他没有土地所有权,所以不是特权阶级,而须对于给他耕地的主人忠诚地供给各种役作的义务。

正因如此,“封建”一词的所指,绝不仅仅是封邦建国的字面含义,对一个社会形态进行研究,核心在于人与人的关系,在我们所说的封建社会中,它是由土地所有权来界定,人的本质成为土地的依附物:特权阶级凭借对土地的所有可以不事生产却享受到劳动者的劳动成果,而从事实际生产的劳动者却首先要满足特权阶级的需要,然后才能考虑自己。今天,我们说理想的社会应当是一个“不劳动者不得食”的社会,然而在封建社会里,不劳动者显然不仅得食还可以优先得食,这才是“封建”的核心。

封建社会的形成并不是一蹴而就或者与生俱来的,它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农业经济的存续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自然、要与自然进行博弈。生产力在博弈中发展,从“看天吃饭”到“人定胜天”,人们对于农业生产的掌控力越来越强大,对于从农业中获取的收益占据了更大的比重。这是畜牧向农耕转变的关键原因,同时人类的生产活动也被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当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都紧紧地与土地绑定在一起,就为封建社会的形成提供了土壤。

在中国人的文化里,常常讲安土重迁,是不愿轻易流动的。从这一观念的源头来看,更多是在交通不便的时代,为客观条件所迫,不得不尽力追求一种“可以不”流动的安定生活。试想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农业社会人对土地的依附:土地是不动产,那么人一旦离开土地,便失去了一切。而今天已经突破了这些客观上的限制,但在人们的观念中仍然有这些遗存,或许可以视作是一种观念上的惯性。

至少在当时,封建主们——以及之后的地主阶级等不劳而获的群体——也是不希望为他们劳动的农民们自由流动的,劳动者的自由流动会抬高剥削阶级的剥削成本,相应地也会提高劳动者在这场博弈中的议价空间。当然,不用说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即使是今天,自由迁徙也是需要成本的,而这个成本却并不是每一个劳动者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承担起的。

安土重迁的形成,同样也呼唤来了“宗法制度”这样一个与“封建”互为表里的存在。宗法制度里的一切规范,本质上都是为了定分止争而存在,并且要尽可能地降低成本。例如最典型也是最核心的“嫡长子继承制”,它未必是最优的结果,事实上多数时候都不是,但它一定是最有效率的结果。从我们的历史来看,宗法制度的元素直到今天都没有彻底消灭,既然是互为表里,那么“封建”又怎么会在秦始皇之后就戛然而止了呢?

游牧民族天性是好斗的,他们轻视耕作的习气仍然不变。虽然他已经懂得了农业的利益,但仍不尊重它。他们强迫被征服的异族人为他们工作,他们成为主人。但久而久之,游牧民族的一部分人也因环境的改换,不常迁徙,安于逸乐,而放弃了以前的生活,变成了自由农人。——自然他们不是与天子诸侯卿大夫关系密切的贵族,否则也可坐食而役使他人了。

封建阶级于是乎成立,一切的权利义务关系都决定于所在阶级的地位。这种由血缘团体变为异族相杂的团体,由自由社会变成自由阶级与不自由阶级相对处的社会,是从氏族社会变成封建社会的一大关键。

这也意味着,来自异族的奴隶,也日益成为这个“团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毕竟当农耕成为主要生产方式时,从事生活资料生产的是奴隶,也正因如此才有了不事生产亦得食的奴隶主和劳动成果不属于自己的奴隶之间的阶级分野,是为封建社会的核心特征。

作者最终的论点落在代耕制与封建的关系上,他指出:我们必须记住代耕制才是封建社会,“庶人力役以事上”的典型生产方式,成为一种以土地为中心的阶级关系。等到藉田制破坏,采取赋税制以后,这种关系随而消失,公田私田的区别随而消失,由力役经济转化成货币经济。人民除了纳赋税以外,没有力役的规定,形势大不相同。

这一点是值得商榷的。

力役经济转化为货币经济,变的是形式,实质上依然是农民对土地所有者的供养,农民无法离开土地而生存,而土地仍然有由地主所控制,因此,劳动者对地主依然存在间接的人身依附。农民耕种地主的土地,并且上交一部分收成,与农民先种封建主的公田再经营自己的私田,是换汤不换药的,“封建”的阶级分野并没有因为土地私有的合法化而有所改变,唯一的变化在于,土地私有及其可流转让这种阶级关系的稳定性大打折扣,毕竟谁掌握土地并不完全是由出生的那一刹那决定的了,虽然它在很大程度上还是有决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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