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经典好文章在线阅读:致命的白色经典读后感有感

当前的位置:文章吧 > 经典文章 > 经典美文 > 经典精选 >

致命的白色经典读后感有感

2021-04-29 03:36:03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致命的白色经典读后感有感

  《致命的白色》是一本由[英] 罗伯特·加尔布雷思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99.00元,页数:66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致命的白色》读后感(一):过程沉闷的剧情,但至少结局是精彩的

  

童年经历,对一个人的心理和成长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是一个良好的氛围,那么这个人的脾气秉性必然是温和的,如果是一个糟糕甚至是恶劣的氛围,那么这个人就容易走极端,这很容易理解。但是,这个人没有办法去选择童年的生活环境,毕竟,他在童年时期是没有任何选择能力的。

生活的氛围造就了一个人的所有一切,这似乎是整个社会上长久以来的主要矛盾。人们在很多时候往往将自己罪恶的一面隐藏起来,从外表看上去人畜无害,殊不知,邪恶的种子在暗处悄然生长,以至于犯下令人无法容忍的错误,这是确实的人间悲剧。

由英国著名作家罗伯特•加尔布雷思(J.K.罗琳的化名,是著名系列小说《哈利•波特》的作者)创作的悬疑小说《致命的白色》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时间跨越二十年、悲惨童年经历的一个犯罪故事。

因为一位略显疯狂的年轻人比利和一位政府高官部长的双重委托,私家侦探斯特莱克和他的美女助手罗宾开始调查二十年前的孩子被杀案以及高官部长的勒索案。交换情报之后,却发现这两件案子竟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番探查之下,两个人发现整个事件中隐藏着巨大的隐情,正在他们一步步的揭开各个谜团的时候,政府高官部长被发现死在了自己家里,一切痕迹看上去都像是自杀,但斯特莱克和罗宾却并不这么认为,他们达成一致,继续追查下去,此时,很多隐藏在幕后的人物一个一个的显露出来…尤其是结局,惊险万分,扣人心弦。

另外,书中斯特莱克和罗宾的感情线也是一大亮点。罗宾结婚的当天,斯特莱克拄着拐、带着受伤 身体去往现场,两个人之间的眼神,拥抱都显得那么的不合时宜,但又惺惺相惜。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两个人一边办案,一边相互赌气,然而就在这种“精诚”合作之下,案件却有了极大的进展,看来男女搭配并在充满暧昧的氛围中干活确实不累。

《致命的白色》优点很明显,但缺点同样如此。这本书具备了欧美系小说繁冗拖沓的传统,繁杂的文字,沉闷的过程,人物对话随意,整体剧情的推进略显缓慢。但是,结局的解谜过程还是异常精彩的,分析和对话,颇有点日系推理的影子,总体来说,是一部优秀的作品。

  《致命的白色》读后感(二):草稿

  

作者 罗伯特·加尔布雷思 ,在这部推理小说里,让各种疑点缓慢出现在众人面前,而案件的谜底更是让读者有种出人意料之处。 看着这激动人心的场面,谜底即将要露出水面,在场的几位都陷入亢奋之中,真相应该即将来临,自然这偷偷摸摸的场面也感觉会暴露在众人的面前,节奏在不断加快,高潮即将出现,而当答案真的出现时,又让人陷入谜团之中。

对于推理,许多案件都在分析动机,而这部推理小说,作者把视线关注到了手段之上,谁有可能进入封闭的房间作案。这是挺有意思的案件分析,从这点出发,许多案件的嫌疑人和有动机的嫌疑人必然是不同的,这会让破案游走在不同的方向。 清洁工,就这样出现在眼前,还正是山穷水尽无觅处,柳暗花明又一村。还真的是如此,所有的一些细节都能联系到一起,之前可是一个个碎片,让许多疑问都有了新的解释。 小说中,让读者影响深刻的是两位男女侦探员。

探长,有着强烈的探索能力,能从众多的元素中抓住重点,从而找出破绽,在破案过程中,虽说自己的身体有残,然而还是热爱自己的侦探事业,敢于走到第一线中,与各种嫌疑人主动交流,从而最终探寻到问题的答案所在。其拥有强烈的个人魅力,对女性有种强烈的杀伤了,让周围的女人愿意围绕在其周围,甚至愿意问题做各种事情。

女探长,在小说的开始就吸引住众人的目光,在婚礼现场更是投入到另一位男人的怀抱之中。自己的婚姻生活极其婚礼,夫妻不和,双方还是尽量克服众多的争端,为此做婚姻生活。而当最终摊牌之际,女人如何离开霸道男人,还真的不容易,一直担心着女人,担心他会被男人毒打,然而这样的事情确没有发生,真的好奇,看样子法律还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应该对霸道的男人,有着强烈的威慑力,早就有破绽的婚姻,最终还是没能维持到最后。

在生活上,始终走在钢丝线上,而在工作中,却发挥的有声有色,频频愿意卧底深入危环境之中,甚至有时会处于危险的困境。而对待线索之上,这经常能发现混乱的线头,从而与探长一起,让谜团慢慢展现。

此书的艺术气息还是挺浓的,不时在情节的舒缓期,会来些艺术品,如沃霍尔的《伊丽莎白·泰勒》,苏富比、佳士得等著名的排名公司也位列其中,让紧张的气氛得以缓解,也无形中,让读者的紧张心情得以缓和。

玛丽莲·梦露《绅士爱美人》,“男人不会仅仅因为一个女人的美貌而娶她,但那一定是原因之一;女人不会仅仅因为一个男人的富有而嫁他,但那也一定是原因之一。”男人爱美人,美人爱钻石,浮华的黄金时代自有它最耀眼的动人之处。

最出彩的,应该是卡图卡图卢斯,古罗马诗人,用拉丁文进行文学创作,看看下面这首优美的诗篇。 我的女人说,除了我,不愿与任何人 结婚,即使朱庇特求爱,她也不肯。 她说:但女人送给炽热情郎的言辞 只应写在风中,写在流逝的水里。

啥叫“空气中弥散着股票的味道”,这是啥意思呢,不懂。股票,常常会给给人们带来快乐与忧伤,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或许郁闷的成份更多,而对于英国人来说,应该是国家的经济不断提升,而给人们会带来更多的喜悦。

  《致命的白色》读后感(三):【共振书评周】这是你的人生,对吗?

  

弟弟在孩提时代目睹了一场谋杀,而哥哥却在二十年后敲诈了一名被谋杀的男子,二十年的心碎与折磨,时间在流转,悲伤从未散去。当真相抽丝剥茧地重现,我们却不知道,谁该来为悲剧负责……

作为一本悬疑小说,《致命的白色》无疑是成功的,长达六百页的巨作,看起来却不会让人觉得冗长乏味,悬疑感时刻在线,同时又让人摸不透作者的意图,直到小说最后,感叹一声,又被作者耍了!

除了悬疑感,《致命的白色》和许多侦探小说一样,都致力于追溯案件的根源,在解密的过程中,也揭露出案件背后的悲伤与心碎。

天生的恶人并非没有,但世界上多数的罪恶往往是后天的,那些犯错的人原本也有幸福的资格,但当美好被捏碎,悲剧被酿成之后,潘多拉的盒子就再也关不上了……

01.似是而非的谋杀

侦探斯特莱克和助手罗宾是本书当之无愧的主角。

小说开头,一个疯子比利找上了斯特莱克,说他看到一个孩子被勒死了。还没等斯特莱克反应,比利就匆忙地消失了,随后不知所踪。

另一边政府部长奇斯维尔也找上了斯特莱克,讲述了自己被勒索的遭遇,要求奇斯维尔和罗宾帮他调查勒索案。

《致命的白色》对于侦探破案的描写格外精彩,同时这也是小说核心的地方,斯特莱克是退伍军人,在战场上丢了一条腿,可即便安着假肢,斯特莱克在破案的过程中也完全没有掉链子,智商、判断力全程在线。

而斯特莱克的助手罗宾也完全没有被斯特莱克夺走光辉,显然作者并没有将她作为绿叶来写,而是把她当做了本书的女主角,我们很难想象,如果没有罗宾,斯特莱克能否将案子破得那般精彩。

作为一部大部头,《致命的白色》对于结构和布局的把控非常到位,小说中看似互不相关的两桩案子,却在调查中彼此交汇。真相让人猝不及防,但悲伤却并未因此消减。

02.致命的白色

《致命的白色》篇幅虽然长,但却不拖沓,节奏进展很快,因此稍不留神,就容易错过一些细节。

最重要的细节无疑是书名所谓的“致命的白色”。这是什么意思呢?答案当然在书里面。

小说借托奎尔之口讲述了这个隐喻。致命的白色指的是致命的白色综合征,纯白色的小马驹出生时看起来很健康,但肠道有缺陷,不能排泄粪便。它们出生时是活着的,但命运早已注定。

这个隐喻似乎预示了托奎尔和比利的命运。托奎尔和比利同病相怜,但又有云泥之别,二人都在伤害与侮辱中长大,童年一样悲惨。但长大后的际遇却截然相反。

托奎尔将自己的悲惨命运强加给了别人,用别人的血来温暖自己。而比利则在饮冰十年之后,依旧热血,他活成了一个太阳,不仅温暖着自己,还照亮了别人。

小说里,托奎尔和比利无疑是一个鲜明的对比,看上去托奎尔是反例,比利是正面的例子。但我仔细想了想,这样其实并不贴切。

因为说到底,托奎尔和比利都是童年时代的受害者,甚至是幸存者,托奎尔少年时差点儿被哥哥勒死,没人能想象当时的托奎尔有多无助,这个遭遇又给他带来了多大的阴影。

比利的童年也并不轻松,他有一个酗酒的母亲,他的童年充满了暴力和漠视,比利因此换上了严重的精神疾病。在这种遭遇下,比利的善良和正义简直让人惊诧。

就像是白色的小马驹一样,托奎尔和比利从出生起就被恶意的命运紧紧扼住,托奎尔因此变成了一个魔鬼,而比利则和命运釜底抽薪,为自己赢得了重新开始的机会。

一方沉沦,另一方绝境反杀,那到底,命运是不可战胜的吗?

03.这是你的人生对吗

作为侦探,斯特莱克无疑是本书的第一主角。但我却更喜欢作为助手的罗宾。斯特莱克的成功不仅源于他的聪明,同时还得益于他的性别。

无论何时何地,男人总是比女人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和机会。而女人总是被期待站在一个男人身后,罗宾的梦想险些因此被断送。

小说开头描写的就是罗宾的婚礼,她因为一次错误被开除,但当斯特莱克出现在婚礼上的时候,罗宾心里的冲动一闪而过,她想斯特莱克带她逃离,她不要离开侦探社。

但正如现实中貌合神离的婚姻一样,罗宾还是结婚了,带着深深的后悔。好消息是斯特莱克请她回去协助办案。

于是我们才能看到罗宾之后的精彩表现。

然而作为一个女人,即便表现得再出色,也总是会被性别桎梏。罗宾的丈夫不理解她,办案中碰到的男人也轻视她。甚至用“会走路的奶子,愚蠢的、被迷惑的女孩”来给她贴标签。

我们知道这些标签有多可笑,但我们每个人都和罗宾一样,无法避免被贴标签,即便这标签是假的,即便他们根本不了解我们。

但生而为人,总是会被外界的议论淹没,这个时候能不能找回自己才是最关键的事。显然罗宾给我们做了一个完美示范,也正是她告诉我们,我们经历的一切,是专属于自己的人生。

这是你的人生,那就应该由你来掌舵,对吗?

  《致命的白色》读后感(四):《致命的白色》序章误译

  

(tbc)

对照版本:2021年3月人民文学出版社施红梅译本《致命的白色》,2018年9月英国Sphere出版社精装本Lethal White。个别误译参考了2019年12月皇冠出版社林靜華 / 趙丕慧译本《致命之白》。均为第一次印刷。

致命的白色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译者: 施红梅 出版年:2021-3 页数:664 定价: 99.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科莫兰·斯特莱克推理系列 ISBN:9787020156313

Lethal White 出版社:Sphere 副标题:Cormoran Strike Book 4 出版年:2018-9-18 页数:656 定价:GBP 20.00 装帧:Hardcover ISBN:9780751572858

以下主要摘录简体中文版序章中,语义与原著不符的句子。语句不通顺但意思基本明了的句子暂不讨论。

1. 原文:He had even wondered whether she had made a botched attempt to kill herself before the wedding, because he had seen it all. 施:他甚至怀疑新娘是否在婚礼前有过拙劣的杀人企图,因为他曾经目睹过那样的行径。 评:to kill herself是自杀,不是“杀人”。“是否”二字多余。have seen it all (before)是固定短语,意为be very worldly or very familiar with a particular situation,可以翻成“啥没见过”。皇冠版后半句译为“因为他以前曾经见过这种情况”,意思上也有偏差。 改:他甚至怀疑新娘在婚礼前自寻短见,但是手法不太利索,没能成功,这种事情他见得多了。

2. 原文:If both would clear out of the background it wouldn’t matter, but one of them was repeatedly diving, its fluffy pyramid of a backside jutting out of the middle of the lake like a feathered iceberg, its contortions ruffling the surface of the water so that its digital removal would be far more complicated than young Mr Cunliffe, who had already suggested this remedy, realised. 施:如果两只都从背景中消失,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其中一只不停地在潜水,它背部毛茸茸的金字塔从湖心伸出来,像羽毛状的冰山一样,扭曲的动作在水面上划出一道弧线,因此对其进行数字化的消除就比年轻的坎利夫先生意识到的要复杂得多,他已经提出了这种补救方法。 评:长句漏洞百出。“不停地潜水”似乎暗示天鹅一直在潜在水下,但dive在文中是一个短暂性的动作,repeatedly diving指一遍又一遍把头扎进水里,而不是一直潜水。backside不是“背部”,而是“尾部”,这个词皇冠版也翻错了。a… of a…结构为固定短语,例如a barrel of a man是“一个胖得像(柏油)桶的人”,a palace of a house是“一座宫殿般的宅邸”,her lamb of a temper则是“她像羔羊般温顺的脾气”,所以原文its pyramid of a backside可以翻成“它像金字塔一样的尾巴”(类似用法参见后文第15条)。动词ruffle似乎没有“划出一道弧线”的意思,这里可以解释为“使……泛起涟漪”。后半句直译过于生硬,不符合中文行文习惯。 改:如果两只都从背景里消失,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其中一只总爱把头扎进水里,留下金字塔般毛茸茸的尾部翘出水面,宛如插着羽毛的冰山,在湖心荡起一圈圈涟漪。年轻的坎利夫先生刚刚就建议摄影师可以在修图时把天鹅去掉,但是湖面有了涟漪,后期处理就比他想的要复杂得多。 (这句话应该还有更好的翻法。)

3. 原文:“You look gorgeous, flower[.]” 施:“你看起来美极了,像花儿一样。” 评:译者想当然了。句中flower是英式英语里的一种称呼,可以翻成“姑娘”。参见《新牛津双解2》:Brit. informal used as a friendly form of address, especially to a young girl or woman〈英,非正式〉姑娘(尤用于友好地称呼女孩或年轻妇女)。皇冠版翻成“你看起来美极了,那束鲜花”,也是有问题的。改:“姑娘,你看起来美极了。”

4. 原文:Bollocks it is, thought the photographer with a certain cold pleasure. They rowed in the car.施:胡说八道,摄影师带着一种冰冷的愉悦想到,他们鱼贯进入了车里。 评:后半句误译。英文原文Bollocks it is和They rowed in the car均为斜体,表明是摄影师的心理活动。row在句中做动词,读音/raʊ/,意为“争吵”。至于施译“他们鱼贯进入了车里”,英文或许可以对应They got in the car in a row. 这里的row做名词,读音/rəʊ/,意为“一排”,译者可能把两个row搞混了。所谓“在车里”,即新人到湖边拍照之前,从教堂出发来到郊区酒店坐的车。"They rowed in the car"后面紧接着的一段话解释了摄影师认为新人在车里吵过一架的缘由:他们离开教堂前看上去还挺开心的,但到了酒店之后两人面部表情僵硬,强压着怒气没有发作。另外,通过后文马修与罗宾的对话可知,他们在车里是为了斯特莱克而吵架。cold pleasure翻成“冰冷的愉悦”过于拗口,一般人不会这么说。 改:胡说八道,摄影师在心里冷笑道,他们在车里就吵起来了。

5. 原文:Robin wanted to find the holdall containing the sturdy rubber protective brace, but it would be somewhere out of reach in the bridal suite, wherever that was. 施:罗宾想去找到那个里面装着结实的橡胶保护支架的套子,但是不管在哪儿,都不会在他们的新婚套房里。 评:意思反了,罗宾的护具本来就在新婚套房里。短语wherever that is是固定句式,表示某人不知道某个地方在哪里,或者从没听说过这个地方。从后文可知,罗宾确实不知道新婚套房在哪里,所以才会向侍者问路,何况钥匙也在马修手里,她想拿护具还得过马修这道关。holdall是“手提包”的意思,不是“套子”。 改:罗宾想去找她的手提包,里面放着坚固的橡胶护具,但手提包在新婚套房里,现在是拿不到了,她也不知道哪间才是新婚套房。

6. 原文:Matthew’s Aunt Sue wore an electric blue wagon wheel, Robin’s sister-in-law, Jenny, a startling confection of yellow feathers. 施:马修的苏姨妈戴着一顶蓝色的电动马车轮子,罗宾的嫂子珍妮戴着一个黄色羽毛做成的令人吃惊的糖果。 评:前一句The women were easy to tell apart, because of their hats.说的是女宾的帽子抢眼,所以很容易分辨,到了这一句怎么变成戴着“马车轮子”和“糖果”了呢。electric修饰blue,而不是wagon wheel,连起来electric blue是“铁蓝色”或“钢青色”。wagon wheel即cartwheel,本义“马车车轮”,引申义“宽边浅顶帽”(参见《英汉大词典2》)。两者形状相似,如果在网上搜索图片,你会发现这个隐喻非常形象。confection虽然有“甜食”、“糖果”义项,但根据上下文判断,这里应该取“精工制作的物品”、“高级时髦女装”之意。皇冠林、赵译本此处同样译为“马车轮”、“鲜黄色的羽毛”,没有点出“帽子”这层意思,与原文不符。 改:马修的苏姨妈戴着一顶铁蓝色的宽边浅顶帽。罗宾的嫂子珍妮则戴着一顶饰有黄色羽饰的精致女帽,令人惊艳不已。

7. 原文:Matthew took Robin’s upper arm gently, his fingers inches above the knife wound, and walked her on. She came willingly, but he suspected that this was because she hoped she was moving closer to Strike. 施:马修轻轻地抓住罗宾的上臂,手指放在刀伤上方几英寸处,扶着她继续往前走。她是自愿来的,但他此时怀疑这是因为她希望离斯特莱克更近罢了。 评:“扶”字不准确,罗宾不需要扶着马修,反过来,马修也不需要扶着罗宾。两人刚刚停下脚步,现在马修只是轻轻握住罗宾的上臂,引着她继续往前走而已。She came willingly承接上一句,表明罗宾没有反抗马修,而是顺从地跟着他往前走。施译“她是自愿来的”意思上有偏差。 改:马修轻轻抓住罗宾的上臂,手指放在刀伤上方几英寸处,引着她继续往前走。罗宾没有反抗,但他怀疑这是因为她希望离斯特莱克更近罢了。

8. 原文:Her spirits, which had soared when Strike had appeared, tumbled earthwards like rain-soaked fledglings. 施:斯特莱克出现时,她的情绪高涨,像被雨水淋湿的雏鸟一样朝地面翻滚。 评:后半句译文不知所云。原文which had soared when Strike had appeared修饰spirits,其中had appeared用了过去完成时,说明是之前发生的事。tumbled则用了一般过去时,说明是后来才发生的,两者不能混为一谈。罗琳把情绪比作雏鸟(正巧首字母小写的robin有知更鸟的意思,cormoran加一个字母变成cormorant,意为“鸬鹚”,也属于鸟类)。情绪高涨,鸟儿展翅高飞;情绪低落,鸟儿则从空中坠下,狼狈不已。 改:方才见到斯特莱克,她的情绪为之一振,现在却像被雨淋透了的雏鸟,一落千丈。 (这句话应该还有更好的翻法。)

9. 原文:His nose was broken[.] 施:鼻子破了 改:鼻梁断了

10. 原文:Strike had no desire to stay for a meal and speeches[.] 施:斯特莱克不想留下来吃饭或是发表讲话。 评:需要在婚礼上发表讲话的人不是斯特莱克,而是罗宾的父亲、马修、马修的伴郎等等。 改:斯特莱克不想留下来吃饭,也不想听别人发表感言。

11. 原文:A dark-haired young man who had a look of Robin about the mouth and forehead had followed[.] 施:他后面跟着一个黑头发的年轻人,嘴唇和额头跟罗宾长得很像。 改:他后面跟着一个黑头发的年轻人,嘴型和额头跟罗宾长得很像。

12. 原文:After talking his way past the suspicious reception staff, he had taken refuge in the bathroom. 施:他经过那位疑神疑鬼的接待员身边,躲进了洗手间。 评:talk one’s way past sth意为“通过说某事达到目的”(参见《朗文当代双解6》),施译“经过……的身边”对应的是walk past。“疑神疑鬼”词不达意。reception staff不一定只有一名接待员,婚宴上一般会有多名接待员,可以像施译前文中处理的那样,翻成“接待人员”。 改:他说服起了疑心的接待人员让他过去,然后躲进了洗手间。

13. 原文:They started to play while the wedding group organised themselves into a receiving line that Robin assumed she must have agreed to at some point during the wedding preparations. 施:他们开始演奏的时候,婚礼队伍正在组织成一条接待线,罗宾认为在筹备婚礼的过程中她准是已经同意了。 评:the wedding group不是“婚礼队伍”,根据后文判断,应该是两位新人以及关系较近或者参与操办婚事的亲属,如马修父亲、罗宾母亲等。receiving line翻成“迎宾队伍”,也就是列队欢迎客人的主宾,不是“接待线”。后半句翻译也非常生硬。 改:他们开始演奏的时候,新人和亲眷站成了一排,迎接宾客的到来。罗宾准是在筹备婚礼的过程中同意了这项安排。

14. 原文:[…] glass and silverware gleamed on snow-white tablecloths. 施:雪白的桌布上,玻璃和银器闪闪发光。 改:雪白的桌布上,玻璃器皿和银器闪闪发光。

15. 原文:The string quartet, which had sounded loud in the echoing wooden box of a room, was soon drowned out by the sound of guests clambering up the stairs outside, crowding onto the landing, talking and laughing, already full of champagne and beer. 施:弦乐四重奏在房间回响的木箱里听起来很响亮,但很快就被客人们爬上楼梯、挤在平台上谈笑风生以及觥筹交错淹没了。 评:施译语句不通。the wooden box of a room与前文its pyramid of a backside结构类似,表示“一间像木匣一样的房间”(参见上文第2条)。already full of champagne and beer修饰guests,表示宾客喝香槟啤酒已经喝饱了。至于他们手里是否还拿着酒杯,句中并没有说明,翻成“觥筹交错”属于过度解读。the sound of...后面的成分过长,不宜照搬原句结构,可以按照中文习惯灵活处理。 改:走进餐厅就仿佛踏进了一只木匣,弦乐四重奏的声音在室内回荡着,音量并不算小,但很快就被外面宾客的喧闹声淹没了。他们已经喝了许多香槟和啤酒,现在正费力地爬上楼,朝楼梯平台涌去,一路上谈笑风生。 (这句应该还有更好的翻法。)

16. 原文:“You’re over there, I think, Katie[.]” 施:“我觉得你还是到那边去吧,凯蒂。” 改:“你的位子应该在那里吧,凯蒂。”

17. 原文:“Martin!” Robin said joyfully, as her younger brother appeared, already three pints to the bad, accompanied by his mates. 施:“马丁!”弟弟一出现,罗宾就兴高采烈地叫道,他和同伴们已经喝了三品脱啤酒了。 评:已经喝了三品脱啤酒的是马丁一个人,其他几个同伴喝了多少我们不得而知。accompanied by指的是几个同伴陪马丁一起站在队伍里,而不是和他一起喝了三品脱啤酒。 改:“马丁!”罗宾见到弟弟后高兴地叫道,他已经喝了三品脱啤酒,陪他一起站在队伍里的还有几个同伴。

18. 原文:Robin turned to look at Matthew and saw, as though in thermal image, the guilt glowing through him. 施:罗宾转过身来看着马修,仿佛从热成像中看到了他心中的愧疚。 评:施译似是而非。本来是很有画面感的一句句子,读者可以想象一下疫情期间使用的红外热成像测温仪,假设愧疚感越强烈,温度就越高,那么反映在屏幕上,红色区域就越大。截至2021年4月底,彩云小译(https://fanyi.caiyunapp.com)给出的译文和施译几乎一模一样。皇冠版翻成“他脸上明显的内疚有如温度计上的度数快速往上升”,也是明显的误译。 改:罗宾转过身来面对马修,就好像在看热成像一样,看到他从里到外透着愧疚之情。 (应该还有更好的翻法。)

评价:

[匿名评论]登录注册

评论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