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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菲律宾守护海龟,去中国当地震志愿者,可是他总是喜欢穿一双人

2019-07-05 14:00:50 作者:我是木山 来源:我是木山 阅读:载入中…

在菲律宾守护海龟,去中国当地震志愿者,可是他总是喜欢穿一双人

  今天我突然很想和你们讲讲我的朋友Calvin的故事

  对他的第一印象算不上太好。

  他头上留了一撮长长的头发,我俩常常会“撞头”,相同类型的丸子头,扎得高高的那种,趾高气昂,像是妈妈口中那种很精神发型

  在理工大学男生如此多的地方,他算不得出类拔萃,当然啊,因为他并不算高。

  他常常背一个很大很大的书包,里面装书本,装1升的水杯,装电脑,装换洗的衣物,甚至在书包背带处还系上一双运动鞋子。

  因为啊,他总是习惯穿人字拖来教室

  他还老是上课迟到,但是迟到吧,还总喜欢坐在第一排,很吸睛的那种。

  你几乎在每节课都能听到Calvin问老师问题声音,带着印尼和新加坡混合的英语口音,短字节那种,仿佛每个单词从他嘴里一个一个蹦出来一样

  我总是喜欢“规规矩矩”的男孩子

  他们有着规规矩矩的习惯,不乱染头发的颜色,从不随意追从网上突然流行起来的“渣男锡纸烫”,他们穿简简单单的体恤和牛仔裤出门,帆布鞋运动鞋都好,不会轻易踢拉一双拖鞋出门。

  虽说总不应该以外貌取人,但我总是第一印象对这种乖乖巧巧的男孩子好一些。

  但是,你看,Calvin正好相反,他完全不属于我准则中的规矩男孩。

  哪怕,他和我有同样类型的丸子头,或者有时候相同的马尾麻花辫。

  知道我写出来了,故事肯定转机,对吧。

  也是一个很偶然的下午,第二天有一场很难的考试,我在图书馆复习

  也不知什么时候抬起头伸懒腰,才注意Calvin坐在我的斜前方,我们隔了两张桌子样子

  他也是在埋头复习。

  毕竟同班同学,我有想过要不要去打个招呼

  纠结了好几分钟,想着,一来图书馆还是不要说话比较好,二来我是属于那种上课从来不讲话,也极少问问题的同学,说不一定他都不认识我。

  想想还是作罢。

  我去接完水,又安安静静一个人坐在位置开始复习。

  大概是晚上八九点吧,有个人突然拍了拍我的桌子。

  闻声抬起头,Calvin看着我,问我说:还在复习?不回家吗?

  我回答:“再看看,这门课程对我来说实在有些困难。”

  他问了问我住在哪里,得到了一个离学校比较近的答案之后,他给了我一句“good luck”。

  应该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们俩会慢慢熟一点,在食堂他会热情的给我打招呼,平时路上见到了也会寒暄两句。

  真正感到震惊的是,有一天中午一起在食堂吃饭,他告诉我他曾经在08年汶川地震中当过志愿者

  他清楚地告诉我,那是在四川眉山。

  我很吃惊,毕竟那个时候我才小学年级,他大我四岁也不过是十四五岁的年纪,直到他找到当时的照片,我才敢相信眼前这个人在那么小的时候就去中国志愿者。

  惊喜刺激,不羁却不叛逆善良真诚,这可能是我对他目前为止对他的评价了。

  他的大书包上有挂一个小小的蓝色玩偶,我问他:女朋友送的?

  毕竟在这样子的男生书包上,看到一个如此可爱的玩偶真的很诧异

  他摇摇头:没有,这是我在菲律宾当志愿者保护海龟时候的纪念品

  我又是一阵吃惊:“你还去菲律宾当过志愿者?”

  他很平淡地对我讲:“对啊,我曾经有一段时间去菲律宾参加一个项目,保护海龟。”

  那种反差,最能给人以说服力

  他慢慢向我讲述自己在菲律宾的事情,那些和海龟共处的日子自由随性

  那是他一直以来的梦想他喜欢自然,喜欢动物,总想用自己的力量去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哪怕能够出一点点力就好了。

  我以为面前留着长辫子的男孩子随意得不行,我以为那个穿着人字拖经常迟到的男孩子散漫得不行,殊不知,他背后的真诚与温暖我那个时候都没有注意到。

  他也给我讲过他的前女友

  是什么时候提起的呢?

  我们走在路上,我随手拍一张天空,我说:新加坡的天空真的很蓝。

  他看了一眼,漫不经心说到:不,这不够

  我向他指了指,说:你看,真的很蓝,像是海水一般让人舒心

  他反过来问我:你是不是没有去过澳大利亚,那里的天空格外蓝,蓝得出奇

  “Calvin,你不要告诉我,你又去过澳大利亚当志愿者吧。”

  “不,没有,我只是去看我的前女朋友。”他顿了顿,“不,那个时候还是女朋友呢。”

  异国恋总是让人无奈,哪怕说起来想用尽全身力气,那总是有哪一点点提不起劲儿,你也说不出来具体是哪个地方不对,但正是这一点点的不对,都让你的情绪全盘崩溃,分崩离析

  那个女孩子在悉尼大学读六年书,现在都还在澳大利亚。Calvin说:“距离和疏远总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他一直单身到现在。

  怪不得呢,新加坡的天空不够蓝,他总觉得澳大利亚的天空蓝的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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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愈发觉得这个男孩子可爱,即使他和我有同样的丸子头,他都要比我可爱一些,我比不上他的。

  他常常在图书馆待到闭馆,学到头皮发麻,当然,这也并不妨碍他学完之后,去到附近的小店买一杯啤酒,配着周围很嗨的歌曲,自顾自嗨。

  我越发想把这个男孩子分享给你们认识,特别是那天在阳光下,我看到他对着一只小鸟看了二十分钟,那个笑容干净澄澈。

  我开始回想,我第一次见到他的场景,光是凭借一双拖鞋,我怎么就觉得他是一个很散漫的男孩子了呢?

  他热爱孤独,常常一个人闯在国外,他又对这个世界十分真诚,用每一颗真诚的心对待世界。

  善良,说则容易做则难。

  从我的认识上来讲,他真的是很善良很善良的男孩子了。

  所以,想把我身边所有的美好分享给你们,包括这个喜欢穿人字拖的男孩子。

  最后可以给你们分享一下我昨天问他要照片,他真的很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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