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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褐衣男子》读后感精选

2021-01-16 02:18:5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褐衣男子》读后感精选

  《褐衣男子》是一本由阿加莎・克里斯蒂著作,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无盘)图书,本书定价:18.00,页数:249,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褐衣男子》精选点评:

  ●男人不是屈从女人,使女人鄙视他们,或者就是完全自私、一意孤行、从不谢恩.成功的丈夫使妻子做他意愿中的事,再夸大其词.女人喜欢被领导,但害怕她们所做的牺牲不被赞赏.男人对那些始终不渝地对他们好的女人并不赞赏.爱人间总打架,因为彼此间不了解.到了相互了解的时候,他们就不再相爱了.

  ●阿婆的典型案件 自述者的犯罪

  ●安妮·贝丁菲尔德,你这个傻瓜,你在看世界

  ●高一读的,当时对男主人公一见倾心,我也想成为那样的人!从这本书可以充分看出克里斯蒂的幽默感和浪漫。我的最佳!

  ●阿加莎的小说里很少看到爱情,但是这部里面对爱情的描写倒让我感觉挺新鲜的,非常到位又真实!

  ●爱死了阿婆的刻薄啊!

  ●浪漫的爱情小说

  ●这本书和嫌疑人x的献身总是同时。。真奇怪 真奇妙

  ●故事一般,写得不错。

  ●悬疑而幸福的故事

  《褐衣男子》读后感(一):记录

  是和《暗藏杀机》比较类似的一本,更偏重于富于浪漫精神的冒险,充满活力的爱情,大胆和运气一类的。是阿婆年轻时的少女幻想吗?

  人物众多,在误导读者方面下了不少功夫,有点太过狡猾令人生气……不该忽略安妮“怀疑每一个人”的反复强调吗?

  《褐衣男子》读后感(二):我为什么迷恋《褐衣男子》?(一)

  《褐衣男子》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出版的第四本小说(1924)。当时她已经出版了以波洛为主人公的两部侦探小说《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1920)和《高尔夫球场的疑云》(1923),以及一部冒险小说《暗藏杀机》(1922)。这个时期阿加莎•克里斯蒂显然还没有将某一个人物的经历铺展开来并塑造成一部传奇的雄心大志,因而有魅力的、日后将要为我们所熟知的经典人物一个个从她的笔端诞生:赫尔克里•波洛、他华生般的助手黑斯廷斯、汤米与塔蓬斯夫妇,如果不算那些让人过目不忘的个性十足的配角们的话。在之后的《褐衣男子》这部小说中,同样有一位贯穿于她的创作生涯的著名人物:雷斯上校。此后他在《牌中牌》、《尼罗河上的惨案》和《死的怀念》中都有出场。这些角色确实不负阿加莎•克里斯蒂所望,以其独特的魅力和大量作品积累起来的老朋友一样的亲切感,在每一位读者脑海中栩栩如生。

  当然,在写作《褐衣男子》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技巧还远未达到她中后期那样炉火纯青、驾驭娴熟,这部作品中许多处理仍然可以看出生硬的棱角,在细节上也不乏暧昧难明之处。可是,这反而令这部璞玉之作更加吸引人,就象仍显青涩的女主角一样。无论如何,《褐衣男子》是一本读来轻松愉快的小说、令人迷恋的小说。前面提到,这本书是雷斯上校的初出场,这个沉默寡言、稳重沉着、胸怀宽广而又深情的角色确实吸引了绝大多数读者的好感,但是这部作品的价值仅仅如此吗?不,不,在这部作品的魅力下,雷斯真的只是一个配角。

  《褐衣男子》读后感(三):冒险爱情小说

  这不是侦探小说。说是侦探小说,但没有什么悬疑性,情节都是流水账的叙述。满满的冒险味道,但又没有太多惊险刺激的故事。更像是浪漫爱情小说,充满了一见钟情,相思迷恋,套路差不多,上校男爵都是看脸的男人,主角长得漂亮,被周围的男人都喜欢。看来阿加莎也是外貌协会的成员。

  初期作品都不尽如人意。这部小说跟早些时候的《暗藏杀机》几乎一样的套路。自称为冒险家的主角,意外获得一个案件的线索,就极大兴趣的全身心去探索。开始就会遇上一个能帮助主人公的配角,相遇没几天从感觉上认为他是个好人,就向他倾诉所有秘密和缘由,也会遇到一个爵士上校给予财力人力的帮助并爱上主人公,其后的情节推动主要靠配角帮助。主要的悬疑是主角会凭感觉和外貌认为一个人是坏蛋,最终证明他只是个小喽啰或误导读者的幌子。主角会被明显是坏人集团的人的捉住,然后说你不放我的话我的朋友会知道我消失,使得坏人不敢轻易动他(什么逻辑,捉人审讯,还会担忧人不见了会被怀疑?就没有刑讯之类的?),然后被绑在一个没人看守监视的屋子里,半夜解开绳锁,听到坏人谈话,获得案件线索。过程是无尽的对话和主角的调情,结局是真凶一波三折,最初的一见钟情的主人公,完美童话式结局,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没有人收到伤害。

  阿加莎前期的这冒险、间谍阿,实在是不敢恭维。

  《褐衣男子》读后感(四):我为什么迷恋《褐衣男子》?(四)

  三

  一般而言,在以读者视角纵览整部作品之后,下一步往往是登上高处,以同样的写作者的立场来分析作者的布局谋篇、技术手法。但是这种分析往往写得尴尬——因为谁都知道,写作时的灵感乃是随机生发,想要追溯过程中作者的思路线索,根本不可能作到;我们能看到的只是已然成形的作品,已经超越一切生长过程的痕迹脱胎换骨。马原所提出的“对弈”之说,我以为是很好的比喻,但是他混淆了一个很重要的差异:是打谱还是对弈?他把身为小说家的自己在一步步阅读进展中猜度、谋划作品的推进,和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实际作法比作一场对抗,就象对弈的双方棋手你来我往斗智。他的错误在于,在这场对抗中他其实只能是一个读者,和阿加莎玩互猜心理的游戏,他所以为的“对弈”双方只可能是读者和作者设的圈套与迷雾,原因明摆着:她的作品已经在那儿了,棋谱已经明摆着了……这棋要怎么下?棋手对已经终了的棋局品头论足么?

  那么我们就规避这些技术上的难题吧……《褐衣男子》已经在那里啦。抛开作品背后的种种——那些纯属八卦,真的,前面的都是八卦——能够分析的只有如今我们能够读到的一切。第一章,中规中矩,足够眼花缭乱、浅尝辄止、引发好奇;此后,女主人公的叙事轻快有致,不乏令人解颐之处。或许到这里,这本书也许就会随着女主人公的叙述顺势而下一气呵成,这本书也就成为了一本平平常常的消遣读物。但是!从第八章开始,尤斯塔斯爵士加入了叙述,第一视角之外的另一半球骤然变得明亮起来,这个故事的魅力加了倍,幽默加了倍,趣味加了倍——这些都不过是小事,更重要的是,这本小说获得了一种最适合这个故事的呈现方式,使它立刻呈现出不平凡的光彩。在细节方面,精美的小说往往“草蛇灰线,伏笔千里”,而阿加莎的处理虽然稍显生硬,但确有令人称道之处。比如——让我们把视线推回到本书的开始:纳迪娜和谢尔吉斯•保罗维奇伯爵的对话,将本书的背景设定闲闲道来,两位主人公看似没有出场,却实际上都已经出现在读者面前:一个是无恶不作的神秘的“上校”,一个是算命的宣称的注定会让上校栽跟头的女人。但是在谜底没有揭晓之前,谁也不能确定地将两位叙事者对号入座。这类细节,是读罢全书之后回头再来才能明白体会作者用意的设计,会给人以揭破谜底之外的另一重恍然大悟的乐趣。

  阿加莎的一系列冒险小说都以风趣见长,而辛辣的嘲讽、一针见血的评论、若有若无的旁敲侧击、妙趣横生的对话都令她的作品脱离那些“一次性”小说而值得久久玩味。象汤米和塔蓬斯这对组合,两个人之间针锋相对的斗嘴和天造地设的默契,甚至比阿加莎故布疑阵的疑云谍影更加吸引人。《褐衣男子》的笔法则更加轻盈具有跳跃感,则是因为两个叙事者的视角和目的完全不在一个方向上,明线迷雾重重,暗线故作曲笔,诙谐自嘲也各尽其妙。如果说汤米和塔蓬斯在小说中的角色犹如和谐互补的60°,安妮•贝丁菲尔德和尤斯塔斯爵士则好比各处一极的180°,他们的个人魅力撑起自己的半球,张开全部的光华,势均力敌地对峙——这种对峙为作品优雅轻快的节奏中增添了紧张感,让情节的推进变得张弛有致;比汤米和塔蓬斯、安妮和哈里之间的对峙更加真刀真枪,张力十足,危机四伏,暗流汹涌——这部作品的魅力不是安妮和尤斯塔斯爵士两个人的魅力简单的一加一叠加,而是一个他们之间相互强烈作用的场——一旦打开《褐衣男子》这部小说,就会不由自主地被场力吸引进去,进入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浪漫冒险世界……

  《褐衣男子》读后感(五):我为什么迷恋《褐衣男子》?(二)

  一

  这部小说的灵感大约来自于阿加莎•克里斯蒂之前的旅行:随大英帝国巡视团周游各个殖民地,其中包括本书的重要舞台——南非。她的第一任丈夫阿尔奇为巡视团担任财政顾问。在南非时,象大多数富有浪漫情怀的女性小说家一样,她在游览中就在脑海中构思种种情节。旅行结束之后,由于阿尔奇的失业她的家庭经济陷入危机,为了多少赚点儿钱她决定静下心来写点儿东西——成果就是今天我们所读到的这部《褐衣男子》,当时她把它命名为《米尔庄园的秘密》。在她的自传中,是这么记叙这个题目的来源的:

  周游世界之前,我们去贝尔彻家吃饭。他曾鼓励我写部以他的家米尔庄园为背景的侦探小说,“《米尔庄园的秘密》,这个题目相当不错。你觉得如何?”

  我表示同意,并说《米尔庄园的秘密》或《米尔庄园谋杀案》做题目都不错,我会考虑他的建议的。周游世界时,他时常谈起这件事。

  “告诉你,你如果写《米尔庄园的秘密》,得把我写进去。”他说。

  “我想没法把你写进去。我对真人真事无能为力,书中人物只能靠想象产生。”我回答他。

  “胡扯,我不在乎是不是像我,可我只想在侦探小说中充当一个角色。”

  他不时地问道:“你那本书动手了吗?是不是有我?”

  有一次,我们说恼了,我说:“有你。你是个冤死鬼。”

  “什么?你说我是被谋杀的家伙?”

  “对。”我说,心里直好笑。

  “我可不想做冤死鬼,”贝尔彻说,“我不会是冤死鬼——我要当谋杀犯。”

  “你怎么要当谋杀犯?”

  “因为谋杀犯在书中总是最有意思的人物。你得把我写成谋杀犯。阿加莎——明白吗?

  “我明白你想做一个谋杀犯。”我一字一顿地说。最后,我一时妥协,答应把他写成谋杀犯。

  当然,后来这本书历经了《新闻晚报》提议的《女冒险家安娜》这个俗气书名之后,由阿加莎•克里斯蒂自己改为了《褐衣男子》。但是——感谢米尔庄园!它使得我们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世界中拥有了一位最有魅力的罪犯——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关于爵士的原型贝尔彻,阿加莎是这样描述的:

  那个曾经彬彬有礼地在我家聚餐的贝尔彻再也不像个朋友了。他举止粗鲁、傲慢、专横、不体谅人、而且在细微琐事上斤斤计较。

  而尤斯塔斯爵士的秘书佩吉特的形象,大概是直接化用贝尔彻的秘书贝茨先生:

  贝尔彻的秘书贝茨先生是一位面无笑容,轻信他人的青年。他是个很不错的秘书,可惜长得像旧戏剧中的恶棍:乌黑的头发,犀利的目光,一副恶人相。

  “像个地地道道的恶棍,是不是?”贝尔彻说,“你觉得他随时都会割断你的喉咙。实际上,在你相识的人中,他最让人尊敬。”

  这对雇主和秘书!

  在写作过程中,阿加莎的想法发生了变化:

  我试着写了——两章后,发现如果围绕贝尔彻展开故事要讲得动人真是难上加难。写到他总带有主观看法,把他写成一个十足的笨蛋。突然我脑中冒出一个想法,这本书用第一人称写,分别由女主角安娜和反面人物贝尔彻轮流讲述故事。

  “我相信他不愿当个反面人物。”我怀疑地问阿尔奇。

  “给他加上个什么头衔,”阿尔奇建议道,“我想他会喜欢的。”

  于是他被命名为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而一旦我让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自述他的故事,人物就变得栩栩如生了。他当然并非贝尔彻,但他言谈中夹杂着贝尔彻的口头禅。讲述着贝尔彻的某些经历,他也善于吹胡子瞪眼,书中活现了一个狂妄而有趣的人物。很快,我忘掉了贝尔彻,好像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自己在写小说。这大概是我惟一一次把我熟悉的人写进书中,我觉得并不成功。贝尔彻没有活起来,可是被称为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的人却被赋予了生命。我突然发现这部书的写作充满了乐趣。

  不仅仅是她的写作:事实上,在阅读的过程中同样充满了乐趣。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象安妮所评论的那样,“许多罪犯都是象尤斯塔斯爵士那样兴高采烈的胖乎乎的人。”的确,尤斯塔斯爵士自己也在日记中郁闷地记录:“在理发中心适合我穿的戏装只有泰迪熊款式。在英国冬天的夜晚,我不介意同一些年轻美貌的姑娘在一起装狗熊,但在赤道上这可不是理想的服装。然而,我逗大家乐了好一阵子,赢得了‘带上船’的头奖。”作为一位风度优雅温和的老绅士,尤斯塔斯爵士最吸引人的当属他的风趣幽默,在安妮的讲述中他的一言一行都故作夸张,在他自己的充满了机智的嘲讽和评论的日记中诙谐妙语比比皆是,而表情阴郁、固执认真的秘书佩吉特就成了他揶揄戏弄的理所当然的对象。

  (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的日记)

  这星期真开心。我做了我想做的一切,不想做的一件也没做。但当我睁开眼睛,发觉佩吉特今天早晨九点站在我面前时,我知道自由结束了。

  “亲爱的,”我说,“葬礼已经举行了吗?或者今天上午晚些时候才举行?”

  佩吉特不喜欢干巴巴的幽默。他只瞪着我。

  “你知道了,尤斯塔斯先生?”

  “知道什么?”我恼火地说,“从你的脸上的表情看,我猜你的一位近亲今天上午将要被埋葬。

  (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给安妮的信)

  我听说他——或者更准确地说,佩吉特夫人——那天生下了第六个孩子。英国很快就会完全由佩吉特一家组成了。

  作为本书中最大的幕后黑手,隐没在迷雾背后策划操纵一系列罪恶行径的神秘的“上校”,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得到的评价的确众口一词:每一个牵连其中的人都愤慨地承认他是个犯罪的天才,没有人能够击败他。即使是最不幸的受害者哈里,也不得不感叹:“被敲诈威胁的人不但替自己除掉了敲诈者,而且嫁祸他人。这一招真是高明!上校解决问题的手法简洁明了,丝毫不拖泥带水。我再次成了他的牺牲品。”但是,“上校”既然布局如此缜密,为何从来不走到台前呢?对此,尤斯塔斯•佩德勒爵士自己是这样说的:“我是个喜欢过宁静生活的人。”“我生活的目标就是完全舒服。我花费大量脑筋、金钱朝此方向努力,但我不敢说我总成功。如果事情不是冲着我来的,那也在我周围发生,而且我经常不由自主地被卷入。而我讨厌被卷入其中。”但是,雷斯和安妮一针见血地指出,“有创造力的天才常和虚弱、胆小的体格相伴。”尤斯塔斯爵士胆小吗?显然!在决胜关键,被安妮举枪而对,“我想尤斯塔斯爵士和我一样害怕,他直打抖。”哈里上前一两步,尤斯塔斯爵士立刻钻到了桌子后面。安妮自己分析道:他企图谋害自己是因为“恐惧综合征”。苏珊娜则认为,尤斯塔斯爵士一生都受安全、舒适欲驱使。他有很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因此一系列的恶行,包括谋害纳迪娜和企图谋害安妮等等,仅仅是害怕自身安全受到威胁的结果。在大量犯罪小说中,罪犯由于过度自信和强烈的表现欲而露出马脚落入法网的例子屡见不鲜。尤斯塔斯爵士为自己设下层层保护、布下重重伪装,在密不透风的假面背后,他的狂妄的成就感是如何释放的呢?日记,当然是日记,而且,这是一本写来为了别人读的日记。

  “日记会显示你的莽撞,佩德勒。”

  “我亲爱的雷斯,”我说,“我斗胆说我没你想的那么傻。我可能有莽撞之处,但我不会将它们白纸黑字地记录下来。我死后,我的遗嘱执行人将知道我对许多人的看法,但我怀疑这能否影响他们对我的看法。日记是记录别人的怪癖的有用工具——但不是记录自己的。”

  “但有时会不知不觉地显示自我。”

  “在心理分析专家眼中,一切都是罪恶的。”我颇具哲理地说。

  那么,我们在阅读尤斯塔斯爵士的日记的时候,读出他不知不觉显示出的自我了么?天知道……也许我们从日记中获得的印象,正是爵士刻意为之?不过,由于尤斯塔斯爵士的特殊身份,一遍过后重读本书,揣摩他在日记中的叙述的微妙之处,确实也是阅读此书乐此不疲的原因之一。举个例子:哈里•雷伯恩自荐成为尤斯塔斯爵士的秘书要随行去南非,虽然哈里•雷伯恩并不知道眼前的爵士就是“上校”,但是爵士自己清楚认出他就是自己昔日的牺牲品。有趣的是爵士在日记中用欲言又止的笔调写道:“毕竟有这家伙和我同行或许好些,但我预感到越陷越深。就在我觉得得到宁静之时!”

  也许,对于尤斯塔斯爵士的复杂感情,就象安妮在得知他成功脱逃的消息时的心情一样——“我心中暗自庆幸。直至今日,我还偷偷喜欢着尤斯塔斯爵士。我敢说这很可怕,但我确实崇拜他。他是个十足的坏蛋,但是很令人愉快。我从未遇到过有他一半有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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