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时候
17岁的时候,班里的一个女同学,对我唱起了这首歌,我俩站在教室的走廊上,我看着西边的日落,她在我胸前轻轻的唱着《简单爱》,从初中一直走到现在,我离开过她,她却能把我找到,从那以后我下定决心陪她一起走到最后,现如今我们已结婚,开始我家穷得没米开锅,她还是对我一如既往的爱着我,后来慢慢的努力奋斗,房和车都有了,现在想想那时的年代用感情去对待彼此,可现在只能用物质和金钱来互爱,想想都可悲。
高二那年,学生对老师说“老师,我可以娶你吗?”老师笑着对他说“你还太小”十年后,学生结婚生子,老师送去一份贺礼却没人收,二十年后 老师因病逝世,学生带着老婆孩子去参加葬礼才知道老师终身未嫁,三十年后,学生在整理高中时的物品时发现高中时的作业本,翻看时发现作业本最后一行字“我可以等你长大”
所谓“善行无辙迹”,是说真正做大善事,行止高洁的人,他所做的好事,完全不着痕迹,你决看不出他的善行所在。因此,中国文化几千年来,非常重视“阴功积德”。一个有道德的人,为善不欲人知,因为他不求名、不求利,更不望回报;如果做了一点好事,还要人家来宣扬,那就与传统文化的精神差得太多了。所以,真正为善的行为,不像车辆行过道路一样,留下痕迹,如果有了轮印的痕迹,就知道车子经过那些地方,等于自挂招牌,标明去向或宣扬形迹了。
所以说“善欲人知,便非真善。恶恐人知,便是大恶”。由此理推,一个人要修道,当然是世界上最好最善的大善事,但无上大道并非人为的造作所能修得的。“道”是本自清虚寥廓、寂灭无为的,一有了方法,一有了境界,早已落于下乘,就如车过留痕,已有形迹可循,已非至善了。
后来庄子更加发挥“善行无辙迹”的意义说:“绝迹易,无行地难。”一个人的动作行为要想不留痕迹,虽然已经很难做到,但也不算太难。比如强盗和小偷,他在作案的时候,尽量要消灭现场的痕迹,甚至戴上手套,穿上袜子,想要做到不留手指足趾的印模。这也不算太难的事,挖空心思,还能做到。但是他在自己作案以后的心田中,那个事实的影像,却是一辈子也难消灭的;甚至到临死的时候,内心更加明显地有罪恶感。这便是庄子所说“绝迹易,无行地难”的道理。——《老子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