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雀经典读后感有感
《朱雀》是一本由葛亮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8.00元,页数:465,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朱雀》读后感(一):他、她
《朱雀》一书看似很厚,但其娓娓道来的笔触是能吸引你读下去的,以及那些富有传奇的故事,更能吸引你的阅读。但是,作者的笔触有一种气息,一种“烟笼寒水”的朦胧气息,仿佛唱一曲婉约的离歌,总有点漫不经心或是若即若离的样子。这样的笔触,有时候读来,感觉很不爽快,你倒是挺烦他似乎是做作的样子,不把一件事情说透,即如开篇:“他本无意于这一切了”,“他”是谁?无意的“一切”是什么?“本”之前的时间点是什么?注意,作者用了“无意”,而不是“不在意”“不在乎”,这是能体会到作者用词的风格和叙事腔调的。带着问题你看下来,出现的第一个名字不是他的,倒是个无关紧要的人的,然后继续看,11页,“他”的名字才出现,然后,又都是“他”了。接着,除了“他”,还有“她”。“她”又是谁?你看了一页又一页,也一直不知道“她”是谁,似乎很后来,你才知道她的名字。
但是,就像“他”,《朱雀》里的“她”也就是那一个人,你知道。只是,有时候“他”的出现确是没有他名字的出现那么明白,假如有另一个男的已经在前文,会一不留神将这个男的看作“他”,然后看到了奇怪的句子,无法理解,只能回转过去,看哪里出了问题,哦,是“他”啊。
他是许廷迈,她是程囡。他似乎并不重要,有些时候,“他”即使出现了也没那么重要,但他又出现了开头和结尾,却都只是来到了南京,为了她。所以,她很重要。她的母亲,她母亲的母亲也都很重要。《朱雀》写了三个世代的家族传奇,三个女人,都是同一个宿命,生下一个孩子,但这个孩子的“父亲”已经离开,而且,父亲还是一个异国之人。她们飞蛾扑火,诞下了孩子,在不同时代,演绎自己的爱恨痴嗔。但是,这不断重复地上演的宿命,带来着一种单调,强与异国之人的“捆绑”又遭别离的爱一次次上演未免让人皱眉,而别离之后又遭其他苦楚,这书里的女人,为何活得这么艰难?这书里的女人敢爱敢恨,倔强、坚强,却好像又那么容易去爱容易遭难,当真是有些莫名其妙。
的确,作者在讲故事,却好像只是在讲个故事,在讲故事时,用了婉约(王德威说是工整典丽,让我想起了《玉梨魂》)的笔调,朦朦胧胧、遮遮掩掩,这边故事说一下那边故事提一下,人称有时理不顺,看个故事也不大顺畅。我认为,在这种笔调下,人物是“隐”的,你抓不住,你抓住的是故事。看完后,印象里唯有朱雀在历尽沧桑、怀念过往的老人手中被剥开出一颗红玛瑙,在揣摩出这是象征热烈的心之外为这一种传奇甚至离奇一幕感到惊讶外,我便没有嚼出什么味来。
总之,我并不认为这是很有震撼力的作品,因为个人原因,我不喜欢他讲故事的调子,也对整个故事无感。但不否认,前面两章能吸引我读下去。
《朱雀》读后感(二):归去可见朱雀航
六朝古都,二百年光阴,三代人的人生回转,数个家庭的悲欢离合,秦淮河里流淌着诗情画意,却更裹挟着家国情仇。一部《朱雀》,是对一段历史坦坦荡荡的直面,也是对几度春秋冥冥之中轮回的感叹。
清浅的笔调下,却是鲜明的众生。叶毓芝的天真,程忆楚的坎坷,程囡的洒脱,一个家族的血脉在不同年代里上演着不同的人生戏剧;程云和的风尘与纯良,国忠的隐忍与不付,赵海纳的叛逆与回归,老魏的冲动与忏悔,寥寥几笔勾画出有型有色的人物,担负着难以言说的命运以及强烈的时代烙印。于人物来讲,他们只是在过自己的生活,期望、挣扎、失落、顺从,但他们成为历史的见证者,也塑造着一段无可替代的历史。
平淡的性格下,涌动着澎湃的情感。那并不是一个可以随意表露的年代,但感情却从不缺乏。不露声色间,是叶家小姐冲破旧制度的勇敢;兵荒马乱下,是早已领略人间百态后云和对最本能母性的回归。楚楚认命又不甘,捡来的人生却又被时代错付,终于还是无法自已;在不甘的家庭中长大的程囡,却又反逆成一种随遇而安,她有浓烈而奔涌的爱之本能,于是变由着自己的爱,而时代也已经开始变得宽容。
作者透过一个英国华人留学生的眼睛,去联系了这两个世纪三个世代的家族传奇,加拿大、日本,走得再远,割舍不掉的是一枚小小的朱雀,是对南京城的难忘,是对那一块梅花糕的眷恋。字里行间,是这个城市赋予作者的绵长情感,使得每个人物都担负了这个城市的内涵。城的火热,城的凄凉,炮火中沦为废墟的中央大学教学楼,依然在傍晚响起钟声的圣约瑟教堂,浮光掠影的西市,还有那油腻厚重的秦淮河到灯火阑珊的秦淮河。每个人都被这座城浸染,每个人也都在演绎这座城。“人时常觉得自己是至高的,伸出胳膊便与天相接。而在这里,他自己就是草芥,而草芥里,却是看得到无穷的大,这是天道的循环。”
作者细心地勾画着人与物的对应。人对城密密呼应着:于人,是个性里“保守但激进宽容,是对上一代人生观的折中与调和”;于城,“在盛大气象里,存有一种没落而绵延的东西。……沿着城池的最边缘的角落,静静地生长、繁衍。或许,是见不到光的,并非因为惧怕。而是,为了保持安稳的局面。因为,一旦与光狭路相逢,这触须便会热烈地生长,变得峥嵘与凶猛。”还有开头的鼠与结尾的猫,同人一样,身不由己却又无可奈何……
作者笔下的南京城,承载着历史,承载着乡愁,上演着家国命运,目睹了爱恨情仇。于读者,手持这一枚昂首的朱雀,似也化身城中人。未见其航,然迢迢在望。
《朱雀》读后感(三):《朱雀》:南京,在“轻”与“重”之间
二零零九年,刚到而立之年的小说家葛亮发表了长篇小说《朱雀》,一时惊艳世人,随后便斩获诸多文学奖项。不过,从《谜鸦》一直关注他的评论家,比如王德威,恐怕不会讶异,因为《谜鸦》中已经预示了不少葛亮关注的主题。如果说福克纳之后的作家都需要建造自己的约克纳帕塔法的话,那么,葛亮的文学世界就是南京。
素有“六朝古都”之称的南京,从来不是历史和文学的局外人。歌颂“金陵王气”者有之,感叹今昔之感者亦有之:“旧时王谢庭前燕,飞到寻常百姓家”。即便放在近现代,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南京依旧是历史和文学的“常客”:《南京条约》、太平天国运动、国内革命、南京大屠杀等,朱自清和俞平伯的同名散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等。南京既有待书写,却又不易书写,鉴于这座城的历史与厚重。
有鉴于此,在《朱雀》中,葛亮以一位英籍华裔男子许廷迈的“陌生化”视角,进行了一次势必开启的文学“寻根”。许廷迈来到南京夫子庙,一次迷路之旅让他遇见未来的挚爱程囡,殊不知程囡在此之前曾与一位外国间谍产生恋情,而程囡的身世又背负着这座城的一段风云历史:她的外祖母与日本人芥川珠胎暗结,生下了她的母亲程忆楚,而程忆楚由从良的妓女程云和抚养长大,程云和另育有一子;在动荡的年月中,丧夫的程忆楚与劫后归来的初恋陆一玮生下了程囡。
在这兜兜转转的诸多巧合之间,葛亮在寻找故乡南京,终找到“轻”与“重”之间的南京。“重”不必言,自是那不断变幻的政治历史风云:革命与战争、抗日与救国、政治与运动,等等,每一场都让普通人的生命尽数淹没。“轻”则与此相对,是个人生命中的悲欢离合,是苟且偷生,也是人间大义,是执着地追寻理想,也是痛苦地遭到背叛;是饮食,也是男女;是世俗的智慧,是生活的激情,也是狡黠的幽默……这些往往矛盾的形容词,全都一股脑地集中在南京人身上,他们和这座城的命运,因而难舍难分。
由是观之,《朱雀》是一部采用第三人称全知叙事、基本奉行现实主义原则的小说。不过,这部小说的底子饱含着一种难以言说的宿命论,这种宿命论集中体现在“朱雀”的意象上。在中国的神话和哲学体系中,朱雀象征着火元素,代表南方。南京的朱雀航,历史上一度是南京的交通枢纽,甚至是这座城的符号。而在小说中,朱雀幻化为程囡和许廷迈的定情物,而在此之前,还在家族中多次传递。最初,它是民国“裕昌泰”珠宝行学徒期满精心打造的一件饰物。
谁才是这部的小说的主角呢?这个问题的回答想必莫衷一是。以人物为中心的观点多半认为是叶毓芝、程云和、程忆楚、程囡等女性,她们身上集中了南京正面和反面的大多数要素,一方面冷静淡漠,一方面敢爱敢恨;持神秘论者的,或许认为朱雀才是主角。人间的种种,或许最终不过是上古神兽的意志?可能还有人认为,南京是这部小说的主角。她以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在世事变迁中寻找并塑造自己的身份。当然,《朱雀》显然对更多的猜测开放。
《朱雀》读后感(四):六代绮罗成归梦,石头城上月如钩
初识葛亮,是几年前在上班路上经常听的一个电台节目里,当时录播了他那时新出版的《北鸢》,以民国为背景的故事,搭配着很有故事感的声音,那时觉得能够写出如此优秀长篇小说的作者,必定是经历过那个年代,所以才会有如此细腻的文字。直到由译林再版的十周年纪念版《朱雀》看到了葛亮的采访时,才发现葛老师不过不惑之年。
用三天的时间读完了葛亮的《朱雀》,如果是静静的假期,我想我更愿意一口气连贯着看完。从第一章故事拉开帷幕,就一直被小说中的情节牵引着。借由祖籍为南京的苏格兰留学生许廷迈的视角,讲述了一个长达百年,一个家族三代人的爱恨纠葛。
虽然没有经历过小说中描绘的那些年代,但《朱雀》中的文字总给我一种画面感,就像一部连续剧一样,对于这部纸上戏剧,你在心中会有属于你自己对于人物角色的形象描绘。叶毓芝闺秀乖巧,却又叛逆无畏,不顾父亲叶楚生的反对,坚持生下和日本人芥川的孩子,在南京大屠杀中又为了救父亲冒死外出想要去找芥川帮助,却惨死,留下了刚刚出生的女儿;名妓程云和在乱世之下,肩负起一切,抚养了神父捡到的叶毓芝女儿程忆楚。似乎是命运的安排,程忆楚爱上马来西亚侨生陆一纬,但是结局却嫁给了强暴了他的工人老魏。程忆楚的女儿程囡大学时兼职导游时遇到了美国人泰勒,两人相爱,但泰勒后被发现是个特务。三代女性在不同时代背景下的无疾而终的恋情,相似的人生轨迹,看似有些牵强,但是在当下的故事背景中,又觉得顺理成章。
就像贯穿整部小说的信物——金朱雀,开始是许廷迈在程囡古董店里面挑选的,后来发现这个朱雀是叶毓芝的饰品,然后故事结尾你才发现这只朱雀其实是程云和在教堂救下的士兵亲手所做。小说在情节的推动中设置了很多伏笔,而这些伏笔在曲折的故事情节中慢慢推开,也可以感受到作者的用心良苦。
在我心目中,整部小说里面人物性格最为鲜明的便是程云和,从三十年代到六十年代,从华丽花魁到纺织厂工人,其实也是旧时代和新社会变迁最好的映射。而她身上一直坚持的“体面”,最初在教堂里面面对日本兵说到“有些妓女,也是要脸的”,以及最后为了不祸及家人服毒自尽,都让这个人物角色有骨有肉。
葛老师的字真好看
这部《朱雀》是葛亮在香港大学求学期间的作品,历时五年,作为他“中国三部曲”的第一部作品,虽然比起《北鸢》稍显稚嫩,但是你会发现葛亮的文笔在不断进阶。就像序言中王德威先生所说:葛亮是当代华语文学最被看好的作家之一。期待他的第三部。
《朱雀》读后感(五):历史与个人
昨天下午拿到了葛亮的长篇小说《朱雀》。我坐在躺椅上,旁边是几个孩子在无忧无虑的玩耍,我开始阅读这个故事。。。。。。故事有点长,但是并不显得臃肿,反而说不出的流畅。将近五百页的故事读完,才将将是华灯初上,而我也从躺椅挪到了床上。躺在床上,我开始慢慢回味这个故事。 《朱雀》的故事,会促使我们去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历史大潮中,当个人的命运与历史的进程发生冲突、交叠、关联的时候,个人命运又会怎么样?就如同我们现在很多人会提及的那一句话,当历史的一粒沙,落到个人的头上便是一座山。故事中三代女性截然不同命运的发展便深刻的诠释了这句话。。。。。。 最初的故事是来自叶家小姐叶毓芝的。叶毓芝是当时的大家闺秀,按照习惯,她会在适龄的时候,接受父母的安排嫁给一个门当户对的人,然后在家相夫教子。可是偏偏这读了书,开了眼界的叶家小姐非要决心同自己的命运赌上一把,她要努力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她错了吗?没有,假如她没有生活在20世纪30年代的南京城的话,假如她没有选择那个叫芥川的日本人的话。叶家小姐改变命运的抗争因为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以及那个错误的人,而变成了一场彻彻底底的悲剧之旅。日本人打进了南京城,怀着日本人“孽种”的叶家小姐在废墟之中的灶台上,被更多的日本人凌辱着。。。婴儿哇哇的啼哭声响在已经变成废墟的南京城中,而叶家小姐却早已变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与叶家小姐故事一道发生的是此时躲在美国人教堂中的程云和的故事。程云和是在秦淮河花船上呆过的人,后来遇到一个肯为自己发下儿女情长誓的人才算脱离了苦海,只是猝不及防的战争再度将她从温柔乡中一脚踢出来,带着为男人生下的儿子躲在教堂中有一天每一天的过着。神父在废墟中捡回了叶家小姐的女儿,央着程云和帮忙照料,没想到这一照料,这娘仨就再也分不开了。日本人不可避免的开始在安全区搜查,程云和为了保护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跟着日本人离开了安全区,三天后疲惫的回来,带走了两个孩子。在当年那场惨无人道的惨剧中,叶毓芝与程云和只是其中在普通不过的两个女人,但是基于某种机缘巧合,她们的命运与南京城的命运重叠在一起,成为涅槃中的南京城历史中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她们都曾试图用自己的方式与努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只是她们的努力在国破家亡之际注定只能够以失败而告终,叶毓芝更是因此而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程云和带着改名为程忆楚的叶家遗孀在战后回到了南京。百废待兴的南京在战后迅速恢复这自己的生机,只是对于程忆楚与程云和来说,属于她们的磨难还远未结束。因为众所周知的那几场轰轰烈烈的运动,程忆楚的命运被历史大潮裹挟着踉踉跄跄的前进着。程忆楚先是失去了爱情,然后失去了贞洁,被迫嫁给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再然后自己的母亲也被人指认揪斗,用一瓶存了几十年的毒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再然后自己的男人也因为救那个与自己没什么血缘的儿子而成为一具冷冰冰的尸体。。。。。。等到自己终于心如死灰,准备去默默陪伴了几十年的哥哥共度余生的时候,自己的初恋却突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一度鱼水之欢之后,程忆楚开始畅想苦难终于结束,幸福终于来临,男人却告诉她,自己早在下放的那些年里便已经结婚生子,而男人之所以再度找到自己,也只是因为男人希望利用自己那个还有点权利的赵阿姨,把自己的妻儿接到南京来。这该死的命运似乎在无休无止的与程忆楚开着玩笑,玩弄着程忆楚,将她变得遍体鳞伤。程忆楚终于成为特殊年代中的牺牲品,从当年被迫与男友分开开始,她便再也不曾真正掌控过自己,就只是一条无遮无拦的小船在历史的汪洋大海中四处漂流,风往哪里去,她就往哪里去,一次次被浪打翻,又一次次艰难的翻过来继续承接着风吹浪打,朝朝暮暮,往复不已。。。。。。 这人不论经历过什么,不论多么的风光无限过,但是在历史的车轮面前,永远都像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只能随着车轮往前走,走得快了,走的慢了,都会变成车轮下的一道道转瞬即逝的车辙印子,一阵风刮过,再无一点痕迹。。。。。。
《朱雀》读后感(六):无法飞翔的优雅天鹅
“对了,你说这些天鹅,怎么不飞走呢?” “以前听人讲过,捉它们进来的时候,翅膀里的筋都给抽掉了,飞不起来了。” 白天鹅扑扇了一下翅膀,姿态依然优雅。这优雅的底下,却是有个破败的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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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雀》里面的女性角色都爱恨分明。然而时代的洪流和变幻,并没有善待她们。无论她们选择的是否良人,作为读者的我,像是被作者带着去动物园,观看那些无法飞翔的天鹅。那些天鹅优雅美丽,却因为自己翅膀的里的筋被抽掉了,只能在水中,或游动或扑棱两下。我猜想,它们何尝不想飞,而是不能飞。 而书中的女性,她们“翅膀里的筋”是她们的爱,是她们腹中的骨肉,是她们无法割舍的情。 叶毓芝爱芥川,却奈何他是日本人。他们眉目传情,情真意切,但因时势,被迫分离。叶毓芝腹中的胎儿,就是她的争取。 程忆楚惦记单车后座的温暖宽大后背,喜欢那个叫“牛虻”的陆一纬。奈何他不听劝,走偏了,被带离了程忆楚的身边。母亲程云和为了楚楚,狠心叮嘱陆一纬,不要理会楚楚写给他的信。 程囡呢?故事可是太多了。我并不清楚许廷迈出现在本书的作用是什么?或许是对比雅可的颓丧,还是反衬自己爱人移情别恋的悲伤?
(作者非常有意地用金朱雀作为传承传家之物。程囡没有母亲那样美貌,但她的性格和某种迷茫之感,很迷人。)
以前的金朱雀被有心人镀了铜,在混乱中沉寂蓄力,在盛放时绽放光彩。一对血红色的眼睛见了天日,放射着璀璨的光。 事实上,我更想赞美程忆楚的养母程云和。 程云和,跟程忆楚非亲非故。她们俩的亲缘,全因为程忆楚母亲叶毓芝的身故。女婴的哭闹声,带着独有的求生欲,被切尔神父听去了。而神父,本来只求刚生下儿子的程云和喂一口奶给可怜的女婴。 神父一厢情愿的善良,触动了程云和。她提议暂且留下女婴。神父紧张女婴,这本就是能让程云和留在安全地方的保障。 程云和虽然出身不好,但她有力争上游的决心。她认为女婴能使得神父同意她留在安全区。没想到的是,护住女婴周全不容易。她被认出来了,只有委曲求全受尽折磨才能全身而退。 在如此艰难状况下,她的恻隐之心没有变。程云和救下了受伤的年轻人,不顾情况紧急为他包扎。(当然她不要求回报。她也不知道那个恢复健康的年轻人,人到中年还不忘当年的《春江花月夜》和她。) 出身不好,不妨碍她一步一脚印地拉扯两个孩子长大。她的儿子比她更爱楚楚。她以前曾经备受欢迎,不愁吃穿。她却学着节俭,学着做最地道的菜肴。过往的旗袍和香水被放在家中的箱子最底下最里层。她只是楚楚和国忠的妈。 连叶毓芝多年的好友赵海纳都惊叹,程云和竟然如此长袖善舞,说起话来滴水不漏。赵海纳想带走楚楚。同时,她对程云和这位让自己父母关系失衡的女人有所介意。然而,程云和没有因为赵海纳对自己心生芥蒂而感到不舒服,反倒用最贴心的态度,令赵海纳渐渐解开心结。 程云和知道赵海纳喜欢吃松鼠鱼,也知道她属羊。她们之前从未打过照面。这都是观察,都是留心。这点点滴滴,换做是我,都会感动融化。 有太多值得叙说的赞美写给程云和。只可惜的是,我无力阻挠她没有在那个现场。如果她当时不在,或者快步走开,她是不是能躲过劫难?我不知道。 她的身世被那个外国女人大声喊出。如此优雅美好的天鹅,其实飞翔不了。优雅的底下,是破败的底。她的过去,抹灭不去。 她为自己辩解过吗?有。 别人相信她吗?并没有。即便他们看着她觉得不像是那样的人 。 她破败的底都被揭开来了。 她翅膀里的筋,破败的底,都被看见。 对面的看客把这些都视作天鹅的无用之处。他们选择唾弃。 回到程云和本身,我敬重她的一切。直到最后,她还有她的尊严,护楚楚和国忠周全。她说的话,被楚楚听去了。 她的最后一步,还是保护儿女,助他们全身而退。 《朱雀》的女性都很值得疼爱和怜惜。我却始终偏爱那只无法飞翔的天鹅。她很美,却因翅膀里的筋给抽掉了,只能安静掩饰自己破败的底。 朝朝暮暮,往昔不再。
《朱雀》读后感(七):时代束缚,生存在近代南京里的女性们
与其将程囡一家三代女性的悲剧归于所谓的宿命,不如认为故事的源头在于南京这个城市,她们的悲与喜就是南京历史的轮回,机缘巧合、个人欲望与南京的血脉融合,造就了这一段段寻常百姓惨烈的命运。
南京,是一座有故事的城市,他曾经辉煌过,也没落过,酝酿了南唐盛世,经历过大屠杀,作为六朝帝都、太平天国的天京、《儒林外史》中的金陵,国共斗争必争之地,南京这个城在中华历史上闪闪发光。他沉淀了太多的文化艺术,吸收了长久的智慧精华,生活在他的庇护下,似乎灵魂都带有古老的味道。
《朱雀》中苏格兰华裔青年许廷迈,即使从小生活在国外,被父亲禁止说国语的环境下长大,也依然逃脱不了南京这个城市的羁绊,在争取下回到家乡南京留学。在这段留学之旅中,他从秦淮河畔、西市、麻将、茶馆、语言 、美食中,一点点找回对南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他在程囡、李博士、雅可等人身上,似乎触及了南京这座城市灵动的、炙热的、颓废的、惨烈的历史灵魂。他不再是一个过客,而成为了参与者、建设者、传播者,与南京再也无法割舍。
一个人的命运与其生存的时代以及地域环境息息相关。现在提倡我们做时代的弄潮儿,那是因为时代与国家给了我们幸福的生存环境,近代史的南京却只能做时代的奴隶!
朱雀的最初拥有者叶毓芝,如果没遇到南京大屠杀,也许真的会过完自己独特的一生。即使在那个时代大胆的未婚而育,但有作为大药房老板的父亲的庇护,以及南京女性特有的勇敢,相信她会把自己的人生过得相当不错。但谁也无法阻挡历史的潮流,在南京大屠杀的迫害中,叶毓芝失去了生命,失去了尊严,失去了所有,只留下了生命的延续者程忆楚,来等待盛世的到来。
而最喜欢的则是程云和,在她的身上,真真正正看到了南京女性的坚强,贫困年幼时成为歌妓,靠着聪慧找到脱离苦海的靠山,并生下儿子,即使后来靠山去报效国家了,也没有自哀自怨。在战火纷飞的年代,踏踏实实的过日子,苦心经营了温暖的家,独立抚养儿子和捡的女儿长大。心存善良和坚毅,在任何时代都可以过得很幸福。当然,前提没有文化革命重新拉她回黑暗的话,她会是朱雀路上白发苍苍但精气十足的小老太。
而无论是程忆楚还是程囡,如果你只看到她们经历的凄惨的故事,却没有找到她们与命运抗争时的勇敢和善良,那只能说,你没有真正认识南京女性,没有找到南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她们的悲惨不属于她们自己,是时代落下的灰尘压在个人头上的大山,但她们没有被压倒,她们仍然在过着自己想过的生活,肆意的、任性的!这才是《朱雀》传递给我的内容。
南京的伤口总有一天将要愈合,南京的女性再也不怕被时代束缚,她们会成为南京最独特魅力的朱雀,在历史上与南京一起闪烁光芒。
而这一天,很快就会来临。
《朱雀》读后感(八):何为六朝烟水气?
不得不承认,我和这本书是有些渊源的。拿到这本《朱雀》的时候,正好刚到南京,就住在夫子庙。
朱雀是天之四灵之一。是二十八宿中南方七宿的显化,身覆火焰,终日不熄。代表南方,红色,四象中为太阳,五行属火,八卦为离,季节是夏季,配属炎帝。
很多人把朱雀叫做“火凤凰”,但其实凤凰“状如锦鸡,五彩羽毛”,不同于朱雀。朱雀是天上四灵之一,凤凰是地上百鸟之首。
南京的朱雀指“朱雀桥”,是六朝时期建康城秦淮河上的浮桥,与朱雀门相对,又叫“朱雀航”,东晋王敦、桓玄,西晋卢循、南朝梁王琳都死于此处。
作者在题记中说,这是一本“关于南京的小说”,“写一个华裔青年的返乡之旅,见识这城市的气象”。
书中很多地方都围着“夫子庙”,如程囡的店开在“西市”,这是许廷迈初识程囡的地方。“西市”面对秦淮河,在“儒圣门”一侧,“儒圣门”另一侧是东市。这里的许多店铺,很有特色,值得一逛。
书中有一处对于东西方女人的形容很妙,把西方的女人比喻成“随时敞开的大衣橱”,而女主则“是江南老院儿里西厢房的竹帘子”,十分生动。
作者对于“南京话”是有些偏爱的。我在南京工作多年,深有感触。南京话是有特点的,也有独特的韵味。在公交车上,也多次见到几位老者对骂,气贯长虹。孟非也说过,南京话是不好听的。在书中49页提到用南京话骂人,说,“南京话是有些横的”,这是对的,但是作者在这里又说,“给小姑娘讲出来,声音是叮咚有致,歌声一般,却也是战歌”,这就显得过于维护了。
凡名著,必给人以史诗感。尽管其中的描写也许与主线无关,但是这些内容让人震憾,且与故事表达的内涵遥相呼应。我至今记得苦干年前,读雨果的《悲惨世界》,里面描写滑铁卢战役时,那一句S打头的单词,既石破天惊,又让人觉得命运无常。
本书中也写到了几个大的历史背景,但是书中的人物,却不象是在历史中走来,直给人以飘浮在历史中的感觉。
作者试图把女主程囡写成南京“烟水气”的代表,就怕读者看不明白,她就是南京的化身。无论她做什么许廷迈都能不离不弃,万里追寻。但是书中的程囡实在难以胜任这个功能。我们不禁要问:凭什么生爱,为什么要爱。
有一个情节,雅可杀猫,实在无法接受。本来雅可的行为就难以理解,想不明白作者把这么多的笔墨给雅可意图表达什么,王德威说代表南京的一种有毒的“瘾”,看完书后,我差不多又翻了一遍,试图梳理雅可的脉络,终于莫名其妙,不解南京负了他什么,何以沉沦如此。至于最后的杀猫,让我瞠目。
第一男主许廷迈,专门负责“雾里看花”,不知到底看到了什么。
现代的南京,不一定体现在古玩店里,不一定体现在画室中,不一定体现在1912酒吧街上,更应该体现在如阡陌般的街巷中,而这一点,恰恰在本书中看不到。
这时,不能不提到另一本描写南京的小说,张恨水的《丹凤街》。
“领略六朝烟水气,莫愁湖畔结茅居”,张恨水曾经写诗这样形容南京。
后来,张恨水自己说这是错的。他认为,“六朝这个过去的时代,那些人民优柔闲逸、奢侈及空虚的自大感,并不值得我们歌颂”。
他从自己的角度真实记录了一帮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民群像:“带卖早点的茶馆门口,有锅灶叠着蒸屉,屉里阵阵刮着热气。这热气有包子味,有烧饼味,引着人向里挤.。这里虽多半是男女佣工的场合,也有那勤俭的主妇,或善于烹饪的主妇,穿了半新旧的摩登服装,挽了个精致的小篮子,在来往的箩担堆里碰撞了走”。
在《丹凤街》中,张恨水展现了“名士才情”与市民文化的结合。在其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市井”且令人向往的南京,这是真正的“烟水气”。
要写一座城市,尤其是象南京这样有着浓厚文化底蕴的六(十)朝古都,可能还需要更深的思索和积淀。但不管怎样,就凭着写的时代,本书还是值得一读。
《朱雀》读后感(九):三代女性的爱情悲剧,百年古都的历史缩影
这大概是一种特别的缘分,在你走过一座城市之后,刚好读了一个与之有关的故事。
在南京疫情爆发的十天之前,我才刚刚从那里回来。去过让人肃然起敬的雨花台,祭拜了革命先烈,这个遇难人数多达十万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烈士殉难处,处处流露着悲壮;登过长江南岸的狮子山巅的阅江楼,遥望南京长江大桥的雄伟,这座象征着新中国技术成就与现代化的建筑,无愧它“争气桥”的美誉;走过满是烟火气息的夫子庙秦淮风光带,行走在古风古韵的街道上,吃着地道的秦淮风味小吃,再来个“夜游秦淮”,一时间恍若已是画中之人。
此一行,也算是圆了心中多年的一个“金陵梦”,对于这个文化底蕴深厚、蕴藏着无数故事的六朝古都,我一直是心生向往的。所以在阅读葛亮的这本《朱雀》时,不禁时时回想起当时游历的所见所感,如今的秦淮河水,虽不能说有多么清澈澄明,但也早已不似葛亮在书中描写的那位苏格兰华裔青年,在八十年代时所见的那般黑漆污浊了,那个“古老里是处处透着假”的地方,如今也是一片人声鼎沸。
南京经历过辉煌与荣耀,也经历过太多的苦难,还记得在大巴上导游介绍说,多少年过去,提起南京往往还是两个基调,一个是“六朝古都”之古,另一个就是悲。
是啊,南京所经历的大悲,无论多少年过去,都依然让人痛彻心扉,而葛亮的这本《朱雀》,其实也是在这样的两种基调之下完成的,他将那段贯穿百年的历史变幻,氤氲于这烟波水雾之中,让三代女性荡气回肠的人生故事,在这一古一悲之间,跨过时易世移的岁月沧桑,重现往日南京。
故事的线索人物是一个一位苏格兰华裔青年许廷迈,归国后来到南京的他遇到了一个特别的女孩,女孩看似无心的一个善意之举,在许廷迈心中留下挥之不去的影子,而他后来在这座城市中很长一段时间里的所见、所闻、所感,皆是与这个女孩有关。
但其实,“线索人物”许廷迈只是一条明线,真正的线索是一个百年前的珠宝行学徒打造的朱雀挂饰,华裔苏格兰青年参与的是女孩程囡的感情纠葛,从而引出她的家族历史,而这枚朱雀挂饰却亲眼见证、亲身经历了这百年的风云变幻、沧海桑田。
一明一暗两条线索,牵引着整个故事以插叙形式徐徐展开,开头许廷迈与程囡之间那充满悸动的相遇,使得后面的悲剧更回不过神。
或许正应了那句“这古老里,是处处透着假”,假的不仅仅是仿古的建筑,因为仿古的背后所蕴藏的是真正的故意古韵,而这一个“假”似乎意有所指一般,掩盖着太多的真相,比如囡囡淋着雨、目不转睛地望着的那个上了年纪的男人;比如那个险些被当成“赝品”卖出去、也因此牵起一段恋情的朱雀;再比如,那个会做好吃的梅花糕、身上藏着无数故事却从不提起的老人……
在许廷迈眼中,那个黄昏中站在浓稠暗影里的女孩子是那样的神秘,也是那样的迷人,而这样的“浓稠暗影”像极了一种逃不开的魔咒,她的母亲、她的外祖母,三代女性都曾深陷黑暗的深渊,用尽全力去够向那微乎其微的一线光明,有人殒命,有人绝望,也有人在被粉饰的“假象”中不停地追寻。
既然谈的是百年历史,既然发生在六朝古都,那么这百年间发生在这片充满着悲壮与苦难的大地上的故事,必然是重头戏。
南京是一个充满历史底蕴和文化底蕴的城市,战争时期,更是在炮火硝烟之中承受了太多人间惨剧,书中有这样一段关于古刹栖霞寺的描写,至今回想起来依然悲痛万分:
这种悲情的氛围其实贯穿了全书,甚至从一开始,就可以发现很多隐隐约约的伏笔,譬如程囡的英文名Juliet,这个在西方文学印象中直白的浪漫中又有些俗艳的名字,在许廷迈的眼中是美得不可方物的存在,但世界上,译成中文的朱丽叶三个字,却是多少人眼中爱情悲剧的象征,诚然,故事浪漫且美,但真正让它被记住的,恰恰是因为它的悲情。
当故事从程囡这代穿越时空回到百年前,悲剧的种子似乎早已埋下,“子时风兼雨,五更云渡月”,心中的良人却早已随着这风雨、云月回到他的国家,在爱情里他们站在一边,在家国大义中,他们永远处于对立面。
“这城市女人骨子里的烈,是造成叶楚生对女儿多年教育毁于一旦的根源。这份烈,不见得个个都铆足了劲儿,要血溅桃花扇,只是平日里宠辱不惊的风流态度,就是极危险的汹涌暗潮。”
叶毓芝因为这份烈,义无反顾、飞蛾扑火,也因为这份烈,凄然身死、悲情托孤。书中的一句“结束了。要开始了”,短短七个字,却深深戳痛我的心。
囡囡的母亲程忆楚就是这样诞生于着乱世之中,在她早已变凉的母亲的怀里,陪伴她的除了一纸血书,还有那枚朱雀挂饰。
神父切尔捡到这个刚刚呱呱坠地的女婴,因为无法喂养而交予了刚刚生完孩子、在教堂里避难的“贵人”程云和。她接受了这个女婴,或许刚一开始是因为“有了这孩子,她在这里的安全就有了保证”的想法,但当敌人来搜人时,程云和选择尽量去保全的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而是这个刚刚认识的女婴,母性的伟大与人性的光辉在她身上展露出来。
然而事实上,程云和这个所谓的“贵人”的真实身份,却是一位为人所不齿的妓女。她甚至生活的不易,为了孩子们能够安然长大,也付出了难以言喻的代价,钱财、名誉、甚至连这一身皮肉都不过身外之物了,“这时节城里死了太多人,将人心都磨糙了。再尊贵,也是一人一条命,多不出一分,少不了一厘”,彼时,身份低微的她却活出最高贵的灵魂。
可是,她捧在手心、百般呵护长大的楚楚啊,却所托非良人,先是经历爱而不得之痛,又经历了被悍然攫取之痛和中年丧夫之悲,眼看盼来了那个心中念念不忘的人,却发现自己不过是他为了达到目的而利用的一个工具而已。
程忆楚和她的两个母亲一样的刚烈、勇敢,独自一人将这一儿一女养大成人,也想将那个刺痛她心肝的秘密永远埋藏下去。
三代人的爱情悲剧串联起一个时代的沧桑历史,秦淮河畔的烟水气散去,兵荒马乱的战时悲歌飘远,无数的故事依然在被人们说起,百年南京的缩影也在这本书中重现,一如那枚几经转手却不曾丢失的小小朱雀。
《朱雀》读后感(十):葛亮笔下的恢宏的画卷,是关于一个城市的记忆
2020年一本《瓦猫》让我喜欢上了葛亮的文字,后来从网上得知他最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是《朱雀》,前一段时间刚好有幸读到这本书,着实让人惊叹!
原来《朱雀》葛亮写了五年,写完时他才三十岁,在书中葛亮谈到自己还多不足的地方,他曾坦言,书中的某些段落,现在看来文字言语间虽然诚恳,但经不起推敲。
葛亮从小生活在南京,对南京这座城有着深厚的情谊,《朱雀》初看以为写的是一部神话传奇故事,细看之下,原来是一部有着南京记忆下三代女性的抗争与挣扎。
莫言说,你像写自家的家园一样写出了一个他的南京,他像写自己的亲朋友一样写出了众多的人物。
《朱雀》不管是从故事的发源地,时间点,还是人物的情感,故事的构造都非常的出奇,葛亮让自己笔下的人物横跨80年,从他们的故事里也让我们重温了二十世纪南京往事。
葛亮每每回到南京,都在感觉着南京的变迁,如何才能留住记忆里的这座城市?
安德森先生曾经提过一个概念叫做“想象的社区”,就是那些我们看不到的但可以通过一些典籍去想象,依赖这些纸上的回忆去理解去追溯。
古老的南京本就有诸多神秘的沧桑和历史渊源,葛亮想通过自己的笔尖记录下心中的南京。
《朱雀》的故事开端是这样的:
华裔青年许廷迈回到父亲的家乡南京留学,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想到处走走看看,可于是他找到了一个导游带路,后来与导游走散了,在秦淮河畔邂逅了神秘女子程囡。
许廷迈不是主角,但通过他却引出了民国时期一家珠宝行的小学徒打造一枚朱雀挂饰,随后归于叶家小姐叶毓芝,随着时代的变迁,朱雀开启了一趟生命之旅,见证了南京这座城市的兴衰,也见证了三个女人的“史诗”。
小说横跨二十世纪三个世代,大到民国风云,抗日战争,南京大屠杀小到人物的感情交织。凸显每个时代南京儿女直面历史横逆,甚至死而后已。正如神鸟朱雀一样,身覆火焰,终生不熄。
每一个点都可以放到大到时代背景里。为南京这座城增添了神秘的面纱。
再说说,葛亮心中对《朱雀》的别有用心之处。
朱雀是南京的地标之一,早在东晋时期,在秦淮河上那有浮桥,其中规模最大的最为华丽的就是朱雀航。
朱雀是中国古代神话中的天之四灵之一,源于远古星宿崇拜,是代表炎帝与南方七宿的南方之神,象征四象中的老阳,四季中的夏季。
葛亮在采访时曾说:“我希望《朱雀》里的城,是一个完整的城。如果让我讲《朱雀》里谁是主角——城市才是,而所有人都是建筑这座城市的砖瓦。”
小人物的情感故事、人生经历以及历史问题入手,从而上升到一个城市的人文精神,葛亮的小说总是以小见大,以线见面,在他细腻的文风之下让人产生一部恢宏的画卷,那是关于一个城市的记忆。
小说中,有一位非常重要的人物,她是秦淮河畔的头牌妓女云和。
她虽终身未嫁,也经历过日本对南京的侵略,一个人拉扯着两个孩子,却始终能够坚强地面对生活,即使在受尽凌辱之后,依然面对着这个世界,内心却是无比的坚韧。
一次采访中,葛亮坦言,云和是自己笔下写过最满意的人物。
每次读葛亮的作品,都能够在小人物身上找到人性的闪光点,南京留给葛亮的记忆是静和的,在《朱雀》中让我看到了古老南京和青春南京,在光影交汇中,留下了历史的忧伤和传奇的想象,成为南京历久轮回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