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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言读后感精选

2020-10-17 12:12: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誓言读后感精选

  《誓言》是一本由[美国] 杰弗里·图宾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88.00元,页数:44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誓言》精选点评:

  ●帮助了解美国政治生态的出色作品。

  ●2020#065喜欢金斯伯格

  ●最高法院必须解释所有判决理由,也就是说,它必须用一种合乎逻辑的、可解释的方式来处理问题,无论在怎样的压力下,或者在极其复杂的处境中。事实、法律理由、对理由的批评以及它们的公开,是最高法院获得公众信任的原因。直接对应我们理性认知的几个层面:事实、判断与价值诠释。这是理性思考无止境的训练。

  ●短评被豆瓣吞了,无语……

  ●对先例包括背景不是特别了解,所以有些小部分看得有点囫囵吞枣了。但图宾的书还是不错

  ●这本书出乎意料的精彩,写奥巴马时代白宫和最高法院在几起重要事件中的博弈与交锋。即便在最高法院,也是自由派与保守派、民主党与共和党之间的争斗。政治始终在影响着司法。在书的结尾,保守派阵营、首席大法罗伯茨最终转去支持奥巴马政府的医保改革,但这一举动却是为了保守派的长期收益考虑。医保案后,罗伯茨带领最高法院涉足党派政治,便不会有任何风险。所以很难说医保案是最高法院中自由派的胜利。大时代的浪潮中,最高法院也随着美国社会的右翼化开始向右转。而令人尊敬的金斯伯格,她的身体能撑得住多久呢?

  ●自由派和保守派的扯皮史,作者很隐晦但能感到加了些私货。这次看美国法律界扯皮有点累,看来我是反而喜欢看法案宣判书这类无聊东西的奇葩

  ●《九人》更新版。

  ●对于“法(门)外之徒”来说足够好看:戏剧性强、倾向明显但也足够克制。在开篇叙及总统的政治家之路时,作者提到奥巴马并不认为法院应发起社会变革,这一观点形塑了他的职业生涯,而书中他的“对手”,由罗伯茨领军、保守主义占主导的新一届最高法院所掀起的“反先例之战”却也近乎是对他这一想法的实力“打脸”。书里对诸多案例判决书和异议意见的解读也很有趣,没有这种诱导,我怎么读的出那些字里行间“天才般的咒骂”与溢于言表的愤怒和不甘呢。

  ●作为学法律的人,看得心有戚戚焉

  《誓言》读后感(一):《誓言》(作者:杰弗里·图宾)

  司法独立,是当今世界大多数司法制度的追求——至少是一种宣称,否则就可能面临正当性的质疑。但司法独立又谈何容易,它与政治的纠缠就足以让人失望,即便在美国,司法与政治的真实边界也并未如理想中那样清晰,比如联邦最高法院的九名大法官要经总统提名,然后由国会确认或否认提名,众所周知,总统往往只会提名与其在意识形态上相近的人。那么,最高法院及其判决何以还是会得到普遍信任?

  在《誓言》一书中,作为法学者的杰弗里·图宾毫不犹豫地将法律意见视为一个重要原因。最高法院不会把内部审议过程公开,但只要判决,就必须撰写法律意见以详细说明判决理由,使法院不得不“使用一种合乎逻辑的、可解释的方式来处理问题”,让人们知晓为什么会这样而非那样判决。杰弗里·图宾从总统就职宣誓这一典型仪式出发探讨最高法院与白宫的故事,在那里,他的叙述让人看到司法与政治的微妙关系,以及最高法院又何以通过专业判决和表述等操作细节来追求公平正义,并借此建设司法信任。

  罗东(新京报·书评周刊-2019年8月3日-书情)

  《誓言》读后感(二):面对当下、指向未来的最高法院

  的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越来越越凝固成一个现代政治的神话。罗素说,美国最高法院的法官至今仍享有属于学者的某些传统的权力,是僧侣在精神上的继承者,靠智慧和迷信维持权力。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最高法院的权力形态——尊敬是由习惯产生的。但如果考察最高法院的现实地位以及实际运作,我想这大概不是司法权威的唯一来源,甚至,它可能仅仅是不那么重要的因素之一。 那么,真正的司法权威到底从何而来?是因为最终裁判权,或者用图宾的话来说“他们的决定是终局性的”?是法院判决的理由是用合乎逻辑的、可解释的方式来处理问题以及同样理性的异议意见的公开获得来公众的信任?抑或在作出决定的时候,法官免于政治压力——如我们最美好的想象——仅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只遵从在长期的经验积累中形成的对宪法和法律的理解? 长期以来的司法运作以及一系列判决证明,托克维尔的评论依然有效,“美国发生的所有政治问题,或迟或早,终将转化为司法问题”。司法和政治之间隐秘且复杂的互动以及明争暗斗构成了司法实践的真实场景。概莫能外,包括联邦最高法院,司法机关践行的法律,从某种角度来说,就是践行在政治。“在最高法院发生的民主党和共和党之争,与在国会或白宫中发生的并没有什么两样。”没有谁能独立于政治,政治倾向(意识形态)不仅主导了法官的任命,也体现在法院的判决和异议意见中。无论条文是否清晰,在不同理念的考察和不同解释方法的阐述下,会得出截然不同甚至是相反的结论。但这并非指向“对错”“善恶”,它仅仅,如果可能的话,指向的“利弊”“当下未来”。 ——誓言:白宫与最高法院

  《誓言》读后感(三):法律是一场长期的对话,一个国家与它的良知之间的对话

  无论美国的白宫还是最高法院,在人们心中都是高高在上,充满神秘的。但事实上,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不乏有血有肉有温度的。图宾的《誓言》和《九人》,打开了走近他们的一扇门。 1 2005年,为了照顾重病的丈夫约翰,75岁的奥康纳辞职了。在这之前,有好长一段时间,她是带着他上班的。他是她挚爱的伴侣,一生给了她的事业很大的支持。当他在最高法院频频走失后,奥康纳毅然选择了与他一起回家,陪他走完人生最后的路。 然而没有想到的是,约翰的病情恶化得那么快,回家不久奥康纳就发现他已经几乎不认得自己了,她根本就照顾不了他,不得不把他送到疗养机构。 作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大法官,即便离开了最高法院,奥康纳也一直吸引着人们的视线。多年来,有两个问题一直追着她:一个是:把小布什送进白宫,有没有后悔?在那个案件中,她可是投下了关键的一票。另一个问题就是:离开最高法院,有没有后悔? 对前一个问题,奥康纳一贯的回答是:那不是世界末日,忘了它吧。 对后一个问题,她显然无法回避。在最高法院,75岁还不是很大的年龄,她在案件中得心应手,游刃有余,是人们眼中最有希望成为首席大法官继任人选的人。 她辞职后小布什提名罗伯茨补了她的缺。两个月后,首席大法官离世,罗伯茨又成了首席大法官。虽同属共和党,但罗伯茨和奥康纳不一样,罗伯茨是典型的保守派,如奥巴马所观察的,他总是站在强者一方。 当初为了照顾爱人离开了所爱的工作岗位,却发现对爱人已是爱莫能助,而今,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不少判决正被罗伯茨法院一一推翻,奥康纳无能为力,万分焦灼。 离开了最高法院的奥康纳,她的人生,在很多人的眼中已越来越成为一个传奇和缩影: 任州议员时,她曾写信给时任总统尼克松,建议:现在是提名一位女性大法官的绝佳机会。她甚至推荐了两个备选名单。她所不知道的是,当时的首席大法官伯格曾以辞职相挟,拒绝总统提名一位女性大法官。 而在那十年后,由里根总统提名,奥康纳自己竟成了第一位女性大法官。不可思议的是,将她引向最高法院的,正是那位首席大法官伯格。而宣读提名的司法部长,是在当初都拒绝接收她做律师工作时,给了她一份“助理”工作的律所主任。 在《誓言》里,图宾给奥康纳留下了这样的一份“授奖词”: 奥康纳单枪匹马,在许多最富争议的领域重塑了最高法院的司法立场。她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反映和迎合了多数美国人的愿望。在美国历史上,没有其他女性,甚至只有寥寥数位男性,对他们的国家起到过如此巨太的影响。 成就奥康纳辉煌灿烂人生的,是她对“人生而平等”的不懈追求,她整个的人生都在为女性的平等、弱者的权益呼吁、抗争。 2 美国历史上第二位女性大法官金斯伯格,留给美国人的是一个英雄母亲的形象,和奥康纳一样,她的一生,为平权运动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也如奥康纳一样,金斯伯格有一个深爱她、对她的人生起了至关重要作用的丈夫,他们是同学。 金斯伯格是个无比坚强的女性,在哈佛读书时,丈夫得了睾丸癌,她坚持上课、给他做笔记和作业,要照顾他,还要做着《哈佛法律评论》的编辑工作。挺过了人生最难熬的一段时期,他们在各自的领域都很出色。 有一天,金斯伯格和丈夫分别在自己的书房看书,丈夫推门进来,给她看一个报上的一个案件。她说:你知道的,我不办税法方面的案子。他却坚持让她看看。 报上说的是一个独居的男人,他一生未婚,却一直尽心照顾着自己年迈生病的父母,如果他是个女性,就会因此得到减税。为什么是男人的就不可以?他提起了诉讼。 金斯伯格马上和丈夫决定,免费代理这个案件。 那是她平权运动的开始,从此她踏向了通往最高法院的路。 若干年后,在最高法院的审判席上,金斯伯格静静地坐在椅子里,听她的同事宣读对莱德贝特案的多数方意见概要。 莱德贝特是一个不算年轻的女人了,她工作了半辈子,工作一直很出色。临近退休了,有人往她的邮箱里悄悄塞了个纸条,告诉她,和她做同样工作的男人工资比她高很多,退休后的养老金,也将高出很多。 找律师咨询后,莱德贝特以性别歧视为由,把用人单位告上了法庭,案件最后到了最高法院。然而最高法院也没有支持她的诉讼请求,她败诉了。 待同事宣读完后,金斯伯格发表她的异议意见,这本没有什么特别。然而,她读的不是意见概要,那是一个洋洋洒洒的长篇演讲,在演讲末,金丝伯格语惊四座: “1991年,国会通过了一项民权法案,在实际上推翻了本院的几个限制性判决。今天,决定权又一次交回了国会,立法机关有理由关注并纠正……” 一位大法官在法官席上直截了当呼吁政府部门推翻自己同事刚刚宣读的判决,这在美国历史上是罕见的。在我们的语境下,不知会不会有人觉得她疯了? 美国历史记住了那一刻,伟大的异见时刻。 这份异见产生的影响巨大而深远,第二年,奥巴马当选为总统,他上台后签署的第一个法案就是《莉莉.莱德贝特法案》,它在事实上推翻了那个案件的判决。 签署法案的那天,莱德贝特就站在总统奥巴马的身后,奥巴马在演讲中盛赞了她为争取平等进行的抗争。那天,大法官金斯伯格不在场,但可想而知,她的内心多么欣慰和骄傲。 3 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不一定都对,但最高法院却得到普遍尊重,原因与它拥有金斯伯格这样的大法官是分不开的,他们以自己的良知,让整个国家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试想,作为一个当事人,当你看到有法官把案件的输赢当她自己的输赢,为你的败诉而伤心、愤怒、呼吁,即便败诉了,你也不会感到孤独。而那长长的详尽的异议意见,无疑是一份心灵慰藉,让你对案件的未来仍然抱有希望,对正义怀有信心。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法官波斯纳曾说:很多时候你无法对最高法院的判决是对是错做出判断,因为它依据的不是法律,而是政治理念。 而在美国总统奥巴马看来,决定一个判决优劣的最关键的因素,是法官的良知。 对于美国最高法院,奥巴马,这位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法学院、做过《哈佛法律评论》主席、当过十二年律师、在芝加哥大学当过十二年法学教授的卓越法律人,说过这样一席话: “对最高法院来说,重要的事情是那5%真正疑难的案件,在那些案件中,靠着对先例和解释规则的遵循,你只能跑过马拉松的第二十五英里。决定最后一英里的,是一个人内心深处的价值观,他最核心的关切,他用以观察世界如何运转的最宽广的视角,他最深广的同情心……在那些疑难案件中,最关键的因素来源于法官的内心。” 这是奥巴马的法律价值观,也是他选择大法官的标准,做参议员时,他以这个理由给被提名大法官的罗伯茨投了反对票,他说,“当我审视罗伯茨法官出任公职的历史记录时,我个人的判断是,他经常运用他那令人敬畏的技艺来代表与弱者相对的强者一方。” 成为总统后,有机会提名大法官人选时,奥巴马以同样的标准选择了拉丁美裔的上诉法院法官索托马约尔。她在贫民窟长大,八岁时患了糖尿病,九岁失去父亲。她从艰难困苦的处境中,成长为一个优秀的法律人,身份地位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后,却一直保持着与贫民窟的联系。在所有可选择的卓越者中,奥巴马在她身上更多地看到了坚韧、良心和对弱者的关怀。 “我希望你可以对我承诺两件事”,决定提名她时奥巴马说,“首先,你得保持你现在的为人处事之道;其次,继续和你的社区保持联系。” 在奥巴马眼里,良心就是最好的司法。他希望他所找的人能在最高法院组织一支能打能赢的联盟,而不是一个只会写漂亮异议意见的人。换而言之,他选择索托马约尔时,希望她能以良心呼唤更多的良心,成就最高法院的良心灵魂。 那是他对当下最高法院的些许失望,也是对未来最高法院的期盼。 4 “对于最高法院,我们无需寄予太多期望,也不要完全不抱希望。” 说这话的是图宾,他以这话作为《九人》的结尾。 “美国宪法活着,这一点从未改变,不可回避。” 说这话的也是图宾,他以此作为《誓言》的结尾。 如果说《誓言》与《九人》有什么大不同,我想不同就在《誓言》里有了奥巴马,他以不多的法律言语,让“良心”成了法律的灵魂。 “法律也是记忆,法律记录了一场长期的对话,一个国家与它的良知之间的对话。” 说这话的是奥巴马,那年他三十三岁。 如果要问《誓言》能带给我们什么,我想,有这句话就够了,它当提醒我们每一个法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 ——不要蒙昧自己的良心,不要让国家的良知因你受辱。

  《誓言》读后感(四):最高法院能够免于政治纷争吗?

  19世纪30年代,托克维尔在美国旅行,他对当时的美国给出了一个极为贴切的评论,时至今日依然有效:

  “美国发生的所有政治问题,或迟或早,终将转化为司法问题。”

  从那时到现在,这些政治问题都会不可避免地诉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由九名大法官作出终局性的判决。因此,长久以来,美国的政治、商业、公共安全等所有议题都取决于九名大法官的衡量。在许多问题上,联邦最高法院的影响力远大于白宫或国会。

  2006年7月,联邦最高法院开庭期结束之际,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接受采访时强调,大法官们应该将个人偏好搁置一旁,努力达成一致判决。

  “如果人们将判决视为每位大法官的投票,长久来看,那会是糟糕的情况……人们确实必须考虑到……大法官们将从忠于一致判决中获益更多。”

2005年,约翰·罗伯茨宣誓就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第17任首席大法官,任职至今。

  但是,首席大法官表态后的2007—2008年开庭期,在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全体一致的判决比例骤降,超过三分之一的案件获得5 :4的投票结果,多数意见与少数意见针锋相对。这显然与罗伯茨的愿望相悖。

  在《誓言》覆盖的2009—2012年时段内,最高法院的格局保持在四名自由派(鲁思·巴德·金斯伯格、斯蒂芬·布雷耶、戴维·苏特[后被索尼娅·索托马约尔接任]、约翰·保罗·史蒂文斯[后被埃琳娜·卡根接任])和五名保守派(约翰·罗伯茨、塞缪尔·阿利托、克拉伦斯·托马斯、安东宁·斯卡利亚、安东尼·肯尼迪)的局面。因此获得5 : 4的投票是常态,这几乎是大法官们的政治倾向所决定的。美国人很不愿意从政治角度来看待最高法院。人们的期望是,大法官依据法律作出判决,而不是因为政治纷争。但《誓言》的故事表明,美国法正是美国政治,美国的两党之争延续到了最高法院。另一方面,共和党或民主党总统提名某位法官出任大法官的前提,是认同他或她的政治倾向与司法理念,因此最高法院的格局、大法官们将如何投票,几乎从一开始就注定了。那么,最高法院的故事还有何悬念可言?还有什么好看呢?

  《誓言》的故事还有第二条线。大法官们身着相同的黑色法袍,希望向外界传达出“法官皆同”的信号。实际上,他们却是完全不同的九个人。九名大法官各自的人生经历、政治观点、私人偏好等各有不同,他们丰富的个性在公众生活中甚至有所流露,这让他们显得更真实,也更富人性。因此人们更想知道,这些因素在他们作出判决时会产生多大的影响?比方说,由于个人情感或某个观念的改变,大法官在某个案件中的立场是不是也会改变?

  继《九人》之后,图宾试图在《誓言》里回答以上问题。我很喜欢图宾的一点,就是他对细节的关注和把握。当写作者想让读者对某个人物产生深刻的印象,丰富的细节往往是最有效的。简言之,图宾认为:“今天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大趋势与个人气质合力作用的产物。”

  来看《誓言》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几位大法官的侧面。

  行动力满分的金斯伯格

  在现任大法官中,鲁思·巴德·金斯伯格无疑是公众知名度最高的。她是无数年轻人心中的偶像,20世纪70年代开始,她将一系列女性权利案件诉至联邦最高法院,赢得了六个案件中的五个。她以一己之力改善女性权利不平等的现状,致力于消除性别刻板印象。

在美国,妈妈们会在万圣节把女儿们打扮成金斯伯格,女孩们把金斯伯格的头像文在身上。为了向她致敬,有一种新品种的螳螂以她的名字命名。2019年,她的形象甚至出现在《乐高大电影》中。

  从小在布鲁克林区长大的金斯伯格是务实的纽约客。她职业生涯的每一步都稳扎稳打,无可挑剔。作为事业律师,她的目的是通过案件来推动女权变革,因此她挑选案件非常有策略:她代理男性原告的案件,而不仅限于女性,因为她意识到,男法官可能更乐意作出有利于男性而非女性的判决(在她做律师时,最高法院尚未出现女大法官)。她写判决意见书的风格也是如此:朴实,直接,一阵见血。金斯伯格无法忍受同事言之无物又暧昧不清的意见书,比如安东尼·肯尼迪的。肯尼迪有着加州人特有的夸夸其谈风格,喜欢在判决意见书里大谈“尊严”“法律的诗性”“捍卫自由”等抽象概念。

  在涉及堕胎问题的卡哈特案中,金斯伯格和肯尼迪两人意见相左。在堕胎权问题上,最高法院1973年对罗伊诉韦德案的判决影响极为深远。有趣的是,当时多数意见支持堕胎权的依据是宪法中隐含的隐私权。此后,自由主义者一直将隐私权看作美国自由的试金石,而保守主义者指责罗伊案是自由派裹挟最高法院攫取了最高权力。金斯伯格是支持堕胎权的,但她非常不认同隐私权的理路,她认为堕胎关于平等,而非隐私。她1984年曾说,堕胎权“一端是女性在整个命运中的自主责任,另一端是她作为一个独立、自立、平等的公民与男性、社会乃至国家的关系。”肯尼迪在卡哈特案的判决中认为“堕胎对女性长期精神健康的威胁大于分娩并抚养一个她不想要的孩子”,这种父爱主义的观点正是金斯伯格一直以来所摒弃的。金斯伯格在异议意见中一吐为快,而且光表达观点还不够,从小是学霸的她用一个四百字的脚注引述了一项科学研究,以驳斥肯尼迪的主张。

1993年,克林顿总统提名金斯伯格出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参议院确认提名听证会上,当被问及堕胎权问题时,金斯伯格如是回答。截图来自纪录片《RBG》女大法官金斯伯格 (2018)9.12018 / 美国 / 传记 纪录片 / 朱莉·科昂 贝齐·韦斯特 / 鲁斯·巴德·金斯伯格 比尔·克林顿

  在另一个涉及职场女性同工不同酬的莉莉·莱德贝特案中,金斯伯格代表的少数意见又落败了。最高法院驳回了原告雇员的请求,站在了雇主这边。这是美国平权进程的倒退,金斯伯格一生都在与这种不平等抗争。她非常气愤,撰写了总计六千二百个单词的异议意见,与多数意见篇幅相当。她知道,最高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但这是不公平的判决,难道只能就此止步吗?当然不是。当庭宣判时,金斯伯格直截了当地呼吁国会废除联邦最高法院作出的判决,因为这项判决狭隘地解读了《民权法案》,无视女性成为薪酬歧视受害者的事实。

  金斯伯格的异议意见如此有力,民主党人几乎立刻作出回应,并通过立法推翻了本案的判决,维护雇员的权益。2009年1月,奥巴马上任后签署了第一项法案——以本案原告名字命名的《莉莉·莱德贝特法案》。

  “国际化”的肯尼迪

  再来看看成长于加州首府萨克拉门托的肯尼迪。肯尼迪一家与共和党联系紧密,提名他担任大法官的共和党人希望他能在最高法院推进保守派重视的议程:持枪权、禁止堕胎、维护自由市场等。肯尼迪确实成了最高法院最关键的一票,他往往是改变4 : 4僵局的破冰者,换句话说,他成了权力最大的大法官。在大多数案件中,肯尼迪总是与保守派大法官站在一起,但偶尔,他也会赞同自由派大法官的观点。这多少与肯尼迪的“漫游癖”有关。

2012年,肯尼迪登上美国《时代》周刊封面,周刊称其为“一锤定音的人”。

  肯尼迪少年时代曾在路易斯安那州和加拿大的海上钻井设备上工作。大学时,他在伦敦政经学院读过几个月。就任大法官后,他依然坚持在麦克乔治法学院任教,1990年后,他每年都参加法学院在奥地利萨尔茨堡开设的暑期项目。这段岁月是国际司法史上互动交流最频繁的时期。随着苏联和东欧共产主义的衰落,制定宪法和任命执行法律的法官成为一时之需。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很珍惜这个机会,他们乐于参与这一进程,而肯尼迪是其中最全情投入的。肯尼迪每年夏天与世界各地的法官们一起度过,他们从专业上启发了肯尼迪,欧洲法官对国际制度和国际法的热情也极大地影响了他。例如,在死刑和同性恋问题上,肯尼迪和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同僚们的观念就不太一样。再例如,世界各地的法官对规制战时囚犯待遇的《日内瓦公约》就抱有很深的感情,这一点是否影响了肯尼迪,在哈姆丹诉拉姆斯菲尔德案中恰好得到印证。伊拉克战争后不久,美国政府受到“虐囚”指控,一时处于风口浪尖,哈姆丹案也成为全国热议的案件,而本案的核心问题正是:美国政府是否应该根据《日内瓦公约》对待拘押在关塔那摩湾的囚犯?

1946年,萨克拉门托童子军俱乐部成员合影,第一排右起第三位是肯尼迪。童子军活动包括露营、徒步、野外生存等,童子军精神强调人人平等,这些经历想必对日后喜好旅行的肯尼迪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不出所料,最高法院的投票结果是4 : 4。关键票又落在肯尼迪手上。这一次,他投给了自由派,美国政府落败。肯尼迪在附议意见书中写道:“倚重那些久经检验且隔绝于一时一地之压力的标准,方能最好地维护宪法。”在此,此种“标准”即是肯尼迪的外国同行们重视的《日内瓦公约》。

  动物守护者阿利托

  有时,大法官政治倾向的微妙变化会改变案件判决结果;有时,他们的个人情感也会影响判决。

  很多时候,比起保守派同僚,塞缪尔·阿利托大法官似乎不那么显眼,斯卡利亚大法官以直言不讳的“暴脾气”著称,托马斯大法官在庭审时的沉默也频频引人猜测。阿利托则不同,他不是一个高调的人。但在心里,他确实是一位忠诚的保守主义者。他把美国划分为两个世界:保守主义英雄罗纳德·里根的世界,自由主义者及其法学院的世界。最显著的表现是,他有点反感于“凡事皆可”的放任自由主义,尤其是涉及言论自由问题。

阿利托是知名爱犬人士,他曾开玩笑说,关于“碾碎视频”案的判决其实是爱犬宙斯帮助自己作出的,结果自己成了唯一的异议者。

  基于此,在2010年的“碾碎视频”案中,阿利托独自一人站到了同事们的对立面。在这些视频中,女人赤脚或用细高跟踩死一些小动物,受害者通常是林地动物。最高法院的判决推翻了禁止出售“碾碎视频”的联邦法律,判决认为:国会可以禁止残酷行为本身,但不可限制对其的描绘,因为这侵犯了言论自由。这项判决以8 : 1的投票结果通过,只有阿利托持有异议。

  阿利托养了一只名为“宙斯”的史宾格犬,他长久地凝视“碾碎视频”中的那些恐怖细节,受害动物在人类的酷刑下发出凄厉的惨叫,头骨脆裂的声音清晰可闻。阿利托对此完全无法忍受,他的结论是,这种罪行的危害远远超过了“描绘”本身包含的任何琐碎价值,因此他反对同事们的判决。

  同样令人有些动容的,是阿利托在斯奈德诉菲尔普斯案中的判决。原告斯奈德的儿子是海军陆战队队员,在伊拉克战争中不幸阵亡。被告菲尔普斯所领导的西坡罗浸信会是一个边缘宗教团体(严格来说根本不属于任何教会,只是菲尔普斯带领的大家族)。因为斯奈德的儿子是同性恋,而西坡罗浸信会是狂热的反同团体,后者在前者的葬礼上大闹,先是在媒体上发新闻,然后又用恶毒的语言攻击斯奈德先生一家。最高法院推翻了被告向原告赔偿的判决,这让阿利托非常愤怒。他在异议意见中写道:“原告阿尔伯特·斯奈德并不是公众人物,他只是一名父亲,他的儿子海军一等兵马修·斯奈德在伊拉克战争中牺牲。斯奈德先生想得到的肯定是任何遇到这样无法估量损失的父母所应拥有的权利:安静地埋葬他的儿子。……即便是为了保护一个可以公开、激烈辩论公共议题的社会,也没有必要让像原告这样无辜的受害者受到戕害。”

  罗伯茨:粉丝收割机,优等生中的优等生

  在《誓言》中,刻画得最丰富立体的应该是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很显然,作者图宾和罗伯茨的观点与立场不同,图宾不甚认可罗伯茨的诸多判决。实际上图宾在写作中从未掩饰过自己的立场,假装理客中没有必要,法律原本就应该允许辩论,在这样有倾向性的作者笔下,罗伯茨依然非常有魅力(我甚至有点被圈粉了)。在人们的印象里,罗伯茨博学多才,睿智过人。退休大法官奥康纳曾是罗伯茨的“粉丝团团长”,她甚至在《时代》周刊为罗伯茨撰写了一篇热情洋溢的颂词:

  “1955年1月的那个早晨,当小约翰·罗伯茨在纽约州水牛城出生,星星必定连成了一线,因为自那以后,万事万物引导着他笔直地走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尽管奥康纳与罗伯茨共事的时间很短,但足以使她对后者赞不绝口。

  罗伯茨当然担得上如此赞美,他是那代人中最有成就的人之一。罗伯茨只用了三年时间就以最优成绩从哈佛大学毕业,后又获得该校法律博士学位。毕业后,他加入里根总统的班子任职,成了白宫法律顾问办公室的一员。之后,他在布什任内加入首席政府律师办公室,代表政府出庭辩论。罗伯茨的辩词令人叹服,临场表现机智过人,即使在大法官们面前辩论时,他也不带任何书面材料,案件的每一条事实和法律依据都已装进他的脑海。1992年,布什提名他出任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法官时,罗伯茨年仅三十七岁。

1983年,里根总统与年轻的约翰·罗伯茨亲切握手,看来首席大法官的发型从二十岁以后就没怎么改变。

  罗伯茨出任首席大法官前后,美国经历了恐怖主义袭击、经济灾难和数场战争。美国政治和社会发展趋势有所改变,最高法院也随之改变。曾经,共和党人中的温和派控制着最高法院,但那些大法官现在皆已退出,目前走上台前的当代共和党人更想通过法律改变政治议程,罗伯茨就是其中一员。

  无疑,罗伯茨领导下的最高法院会出现更多的矛盾与分裂,会面临更大的外部压力。而幸运的是,对于最高法院在美国的地位和作用,罗伯茨比保守派,乃至自由派同僚们看得更远。罗伯茨本人当然是一名保守主义者,一名讲派性的共和党人。但在罗伯茨的规划中,更重要的是维护最高法院的权威,最高法院应该是美国社会的“定海神针”,是受人尊敬的国家争端最终仲裁者。

2018年,特朗普总统公开谴责驳回其移民禁令的联邦法官,称其为“奥巴马的法官”。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回应,“没有所谓奥巴马的法官或特朗普的法官,也没有布什的法官或克林顿的法官。我们有的是一支兢兢业业的出色的法官队伍,他们竭尽所能行正义之事。司法独立是所有人都应该感到庆幸和感谢的事”。

  因此,人们不难理解,2012年罗伯茨为何加入了四位自由派大法官的阵营,支持民主党总统奥巴马推出的《可负担医保法案》。最高法院的四位自由派和四位保守派大法官立场鲜明,争执激烈,罗伯茨不得不成为那个“打开局面的人”,他相信,在总统大选前夕宣布奥巴马任期内最重要的成果无效,会将最高法院置于选战的核心地带,民主党人甚至总统本人,都会声讨最高法院,这将损害最高法院的道德权威,甚至伤及其法律权威。“奥巴马医保案”是《誓言》的核心部分,这个案件的特别之处在于,它是当代美国社会矛盾的缩影:政府权力的边界在哪里?无论是参与本案的律师、政府官员,还是大法官们,都是美国最顶尖的政治法律精英,透过一系列复杂到令人惊叹的构想、辩论和判决,他们合力保住了《可负担医保法案》。而进入特朗普时代的美国,依然处于《法案》的影响之下。

  “大法官们将从忠于一致判决中获益更多”,回过头再来看罗伯茨曾说过的这句话,将“大法官们”替换为“美国社会”也未尝不可。与奥巴马时代拉开一段距离,现在再来读《誓言》,会发现图宾当初的担忧似乎都已成真,而现实并非一蹴而就,它和过去的每分每秒都密不可分。在一个民粹主义肆虐,政治倾向激进化,社会阶层撕裂加剧的时代,当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总统上任后,最高法院的“定海神针”作用显得更为珍贵。九名大法官之间的差异性或许永远无法改变,《誓言》提醒我们,在一个共识远少于分歧的社会中,最高法院也许是为数不多的、能取得一致的机构,维护好这个机构,才能引领其他社会成员迈向一个更好的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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