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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义》读后感1000字

2020-10-25 00:36:27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春秋大义》读后感1000字

  《春秋大义》是一本由熊逸著作,民主与建设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80.00元,页数:763,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春秋大义》精选点评:

  ●这书居然也被阉割了!

  ●前两章还可以,后面的就不知所谓了

  ●历时2年翻完这本上下册,有点艰辛,很多内容晦涩难懂,只怪读书太少。再过5年,老子再来好好翻翻,相信又能看出不少门道来。

  ●熊逸的解读还不错。

  ●两千七百多年前,孔老夫子或许只是为了记录历史;殊不知就从这个源头开始,中原政治历史的长河里不断上演经学创新。时代变了,制度变了,阐明私天下的正统性动机和寻求安定的愚民潮流却没变。有人的地方,历史就没有真相,只能是安身立命的工具罢了。

  ●不知道怎么评价。例子观点都很不错,还易懂,只是逻辑写着写着都涣散了,注意,不是发散。合书后想了想,竟然想不起来内容。

  ●不正经的书就要用不正经的方法来读*ଘ(੭*ˊᵕˋ)੭* 想起当年通宵读金庸古龙的经历若干。

  ●真的很推荐,有点啰嗦,不过上册确实可以

  ●开篇明明是故事风格的,后来又变成中西古今各种政治理论的拆解与对照了。没有政治哲学功底读起来好累。和作者其他作品一脉相承的态度是,许多今日之辩都是老问题了,许多我们满心相信的理论其实与其诞生之初的本源早已迥异,儒家思想起源于宗法社会,逐渐被政治改造。

  ●读完了,历时约大半个月。书是好书,绝对值得一读!旁征博引、援经据典,古今中外、鸿儒文豪,在作者笔下信手拈来。66万字,且古文连篇累牍、绵延不绝,真不是给一般人看的。果断地评了4星!不过,有些读后感却不吐不快:1、很多读者说作者掉书袋、到处显摆,甚至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绝对同意!2、有意把自己的很多观点、看法、见解拆开来揉碎掉,再巧妙地藏匿于很多名家大师的著述或名言后边,却欲盖弥彰;3、后200多页写得太急、太散也太纷乱、太纠结了,明显低于前300页的水准,“网络快餐文学”的痕迹彰显无疑;4、作者固然才华横溢、隐匿于“民间”,但在敛财方面可谓行家里手——光版本就有民主与建设(我看的)、广西师大、陕西师大等一大堆,其实内容大同小异。好,就此打住。还是推荐。毕竟,少许瑕不能掩了大块瑜嘛------

  《春秋大义》读后感(一):熊逸老师告诉你国学应该怎么盘

  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春秋》作为一本史书何以让人惧,其要紧处正在于夫子用字微妙,所谓一字之褒胜于爵禄、一字之贬严于斧钺。

  《春秋》载:纪侯大去其国。齐国灭了纪国却隐去齐国不提,是因为齐国是复仇之战,复的是九世祖的仇,于是孔子为贤者讳,不提齐国。时隔两千年,孔子当初是不是真这样考虑的,不得而知,唯有一点必须肯定,那就是圣人的用意绝对不应轻视。

  金庸亦借黄蓉之口把玩过这微言大义,都道孔门弟子三千达者七十二,可这七十二人中少年几人成年几人呢?应该是成年三十人,少年四十二人,要不怎么公西华会说“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呢?

  国学不应只能被仰望,熊逸老师与其说是把春秋经拉下了神坛,不如说是把凡庸者送上了殿堂,女娲用绳子蘸泥点造了我们,读熊逸的书就像穿上了抟黄土的衣装。

  《春秋大义》读后感(二):掩耳盗铃的经学

  先借用其他作者的情节表达一下看完后的感受。

  (一)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二)“这...也太黑了吧...” “真实的宇宙就是这么黑。”罗辑伸手挥挥,像抚摸天鹅缄般感受着黑暗的质感,“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像幽灵般潜行于林间,轻轻拨开挡路的树枝,竭力不让脚步发出一点儿声音,连呼吸都小心翼翼...他必须小心,因为林中到处都有与他一样潜行的猎人。如果他发现了别的生命,不管是不是猎人,不管是天使还是魔鬼,不管是娇嫩的婴儿还是步履蹒跚的老人,也不管是天仙般的少女还是天神般的男神,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这就是对费米悖论的解释。”

  熊老师的书读起来确实很费劲,旁征博引,逻辑严密,可读起来轻松的是语文课本。

  以前很向往经典文集,它们凝聚了我们五千年的文明精华。“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读起来,当真不错的;

  但就像克罗齐所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某种思想理论的传播,不是因为它很好(或者只占原因的很小一部分),而是它契合了世道人心。

  帝王的心——权力合法性,统治稳定性。

  百姓的心——学好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反之,现代意义上比较低趣味的思想理论尚能存在,仅仅因为它不反动。所以,永远是politics指导了思想,而非思想影响了polirics.

  以前难以理解主席所说的“人民史观”,现在发现,我是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解的。是人民创造了英雄,英雄创造了历史。

  想想看,如果突然有一天,所有佛经都消失了,那么除了部分僧侣,大概其他所有人,都无甚影响,因为,佛还在那里。

  前有“黄袍加身”,后有“杯酒释兵权”。民心所向和帝王之术此消彼长。

  嘿嘿,究竟是谁在掩耳盗铃呢?

  《春秋大义》读后感(三):春秋大义

  历史上的“国家”是一个充满歧义的概念。在某种程度上,国家具有和所谓天神相同的属性:被人类自己所创造,又被人类自己所服从,并且,正如祭司们自称在人间代行天神的旨意,统治者们也会自称代表国家的利益,而真正的获益都却往往只是这些“代理人”自己。

  礼是用来使人进步的,法是用来搞好国政的。那么,拿盾牌当枕头时刻准备着为父报仇是做儿子的大义所在,没错;而诛杀罪犯也是政府的一项基本功能。如果礼义有缺,就没法教育百姓;如果国法不彰,就没法治理国家。所以说,礼和法是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

  是政治选择思想,而不是思想选择政治;是政治改造思想,而不是思想改造政治;反过来说,是思想迎合政治,而不是政治迎合思想。

  政府和帝国的具体工作就是用新名称把大多数过去的制度重新包装一遍,这就是说,用新名称代替那些那些能够让群众想起不得形象的名称,因为它们的新鲜能防止这种联想。政治家最基本的任务之一,就是对流行用语,或至少对再没有人感兴趣、民众已经不能容忍其旧名称的事物保持警觉。名称的威力如此强大,如果选择得当,它足以使最可恶的事情改头换面,变得能被民众所接受。

  在有些情境下,糊弄一个人往往不太容易,糊弄两三个人也不那么容易,但是,糊弄一群人可就容易多了。这个道理可以简单地表述为:人数往往和理性成反比,也就是说,在人数越多的时候,理性也就越少,甚至还会出现这种情况:当一百人中的任何一个人的脑瓜儿更加灵活。我们还可以在历史和现实中看到很多这样的例子:在向大众表达意见的时候,知识分子永远会输给义和团。

  群体是不受推理影响的,它们只能理解那些拼凑起来的观念。因此,那些知道如何影响他们的演说家,总是借助于他们的感情而不是他们的理性。逻辑定律对群体不起作用。让群体相信什么,首先得搞清楚让它们兴奋的感情,并且装出自己也有这种感情的样子,然后以很低级的组合方式,用一些非常著名的暗示性概念去改变他们的看法,这样才能够——如果有必要的话——再回到最初提出的观点上来,慢慢地探明引起某种说法的感情。这种根据讲话的效果不断改变措辞的必要性,使一切有效的演讲完全不可能事先进行准备和研究。在这种事先准备好的演讲中,演讲者遵循的是自己的思路而不是听众的思路,仅这一个事实就会使他不可能产生任何影响。

  政府越是无所作为,社会生活就恢复得越快,经济增长也就越快。

  假如我们要有所行动,那我们不但要存心为善,并且必须知道,究竟这是不是善,或者那是不是善。然而什么是善,什么是不善,关于私人生活的通常行事,是由一国的法律和风俗来规定的。

  《春秋大义》读后感(四):儒家思想与帝国——读熊逸《春秋大义》

  一名政府官员在旅馆被杀。犯罪嫌疑人旅馆服务生主动投案自首,对罪行供认不讳。原来死者于他有杀父之仇。事发在多年前,死者其时在县长任上。自此以后,犯罪嫌疑人苦心孤诣,如今大仇得报。但对此案的判决却一直难倒了最高层的法官们。主张处死的有之,主张非但无罪且宜表彰的竟也有之,绝大多数人感到了此案的棘手而无从发表意见。最终的处理方式看来像视同玩笑式的和稀泥:核准死刑的判决,但在执行后,要运用国家行政力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表彰,立为道德榜样。

  这是一个再清楚不过的案件。但其诡异之处也显而易见。在条文法国家,凶手可能难逃一死(当然不是绝对的);在普通法国家,陪审团的同情可能使得判决有较大一点的回旋余地。但这绝对不是一个法律难题,以致在政府司法高层会出现死罪和非但无罪而且高尚这两种极端对立的意见,也不会有哪个荒谬的政府会做出两种意见并施这样的举动吧?

  然而这是真实的案例,当然,是前现代历史上的。经受这个考验的政府正是武则天政府班子,做出主要判决意见的则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着”的陈子昂,凶手则叫徐元庆。

  或许有人将这归之为古今之不同。用现代的思维苛责古代的事情。然而,这样肤浅的应答恐怕有人难以满足。古今是有不同,然而是哪里不同。古今也有相同。比如,古今统治者在维护政权的权威性这个逻辑上恐怕都是相同的,虽然道德原则可能各异。无论是否运用“同情之理解”,这件事想来总是不对劲的。

  当朝的人也这样认为。徐元庆命案在了结后许久仍有反复。“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柳宗元为他翻了案,翻案文稿就是收录在《古文观止》中的大名鼎鼎的《驳<复仇议>》。那么,徐元庆命案到底触碰了大唐帝国的什么神经,使得帝国政府在处理时那样左支右绌,自相矛盾又反复无常呢?初判的依据是什么?改判的依据又是什么?

  那个时代对于我们现代中国人来说是如此的遥远和陌生,汉唐对我们来说恐怕只是空洞的词语,儒家思想也恐怕只是片面的印象。儒家经典在现在遭到一些人的侧目,也受到一些人的追捧。侧目的人讥其陈腐却恐怕未必了解一二,追捧的人也大多仅仅以能够记诵部分词句而为傲。在儒家思想大行于天下的古代,所谓的经世致用不只是说说而已,这正是《春秋大义》这本书告诉我的。

  徐元庆命案是《春秋大义》开篇引述的案例。此案的困难在于把儒家思想和帝国体制的矛盾切切实实地暴露了出来。儒家思想发源于小共同体时代,实际上是讲家大于国的。而帝国体制下,帝国政府是最大的。一个儒家思想主导的帝国之下的子民为了家仇诛杀皇权代理人,正是此案的吊诡之处。相比之下,柳宗元的处理意见远比陈子昂的高明,最大程度上隐藏了矛盾,就像是把“孝”和“忠”统一起来一样。然而,矛盾的隐藏却非常不容易。

  手段是儒家思想自身的改造。当然,改造者或许是无意识的,甚至打着先圣的旗帜,深信自己得到了个中三昧。董仲舒就是这样做的。就像书中所说的,需求决定了供给。儒家经典文本本身的模糊性更为这提供了方便。就像《春秋》决狱,从《春秋》这部宪法本身既可以做有罪诉讼,也可以做无罪辩护。运用之妙,在乎一心。当然,你要有类似做中学生阅读理解题目时字斟句酌的精深功夫。更何况“原心定罪”,本就是指导原则。这当然给了中国式官场斗争光明正大的儒家道德的武器,当然武器是给双方的。

  “原心定罪”的原则并不就应该一棍子打死。毕竟,现代法律也要区分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过失杀人和蓄意谋杀之间的区分。但凡事都不能太过。这才是最接近孔老夫子“过犹不及”的思想的吧。原心定罪到了极致难免便为诛心之论。然而,《春秋》作为一部宪法,实在是有点要不得。那为什么帝国统治者要选择儒家呢?

  相对来讲,统治者未必认为儒家的思想带来的是多大的麻烦。上面所说的圣人之典的模糊性或者提供给了他们乐得的方便呢。只要能够掌握解释权,或者掌握裁定权,归根结底就是牢牢掌握统治权,圣人立的道德便是御下的好工具,可赏可罚,可蜜可剑。运用之妙,也在乎一心。统治者也未必有多少选择。毕竟,在大一统的新时代新要求下,各家思想要想留存传世都是要售与帝王家的。为了迎合这唯一的买方的口味,各家思想改造修正的结果恐怕是相似的东西。古代文献就其不知所云的程度来讲是相似的,因此改造的空间也是相似的。战国末期之后思想领域的大趋势就是“合”和“灭”。各家互相借鉴,互相影响,稷下学宫吵吵嚷嚷,杂家也正当其时出现。“灭”比如焚书坑儒。这就是各思想改造修正的历史过程。徐元庆命案触发的是儒家改造不彻底的后遗症,而其他各家若得势,也未必就没有后遗症。或者,就知识传承传播的规律来说,一定会有后遗症,因为总会有一撮称作“原教旨主义者”的病毒在时代中潜伏。所以,从一开始,如果得势的不是儒家,结果也不就更好,或者甚至更差。比如,法家带来的结果。法家给统治者的教训恐怕是,他们的私心是难以赤裸裸的写成宪法的。法家思想最深得朕意,然而暴秦的前车之鉴倾覆在前。儒家跟法家比起来,优势就体现出来了——有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来妆点,让皇帝的臣民不要产生道德厌恶。

  而一旦儒家的影响穿越了千百年的时间,它就成了一个历史文化传统,是每个统治者、知识分子,历史中的每个人都要背负起的。儒家思想的内涵可能在不断演进,然而,历史不会陡然巨变,每段乐章必然前有前奏,后有遗响。即使身为统治者,也没有一举变乾坤的能力和意识。

  选用儒家就要一并接受它的不足,也要承受它的诅咒。除了徐元庆案暴出的诅咒,另外的诅咒之一就是儒家对皇权的制约作用了。董仲舒之后,皇帝之上的“天”才是至高无上的,而儒者掌握了天命的解释权。这在汉朝造成了谶纬流行,政治混乱,但也成为两千年来皇帝们心中的病。士大夫由此能够有相对独立的地位。然而参照秦朝的命运,这何尝是一种诅咒,而不是一种对皇朝的祝福。毕竟,没有这些,皇朝的存在与否都是个问题。

  总之,儒家对帝国统治者来说不是最好的选择,但也是不坏的选择。历史如果会完全遂着一小部分人的心,恐怕也就没有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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