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的陷阱读后感精选
《算法的陷阱》是一本由阿里尔•扎拉奇 (Ariel Ezrachi) / 莫里斯•E.著作,中信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CNY 69.00,页数:46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算法的陷阱》精选点评:
●博弈论还是最优化?这是一个问题
●都说算法好,人工智能高,最终不过是人类的工具,换了面貌,把你坑的更舒服。科技上的垄断,和独裁的制度,哪个更泯灭人性?答案我们一起见证。
●去中心化,透明化,是可能抵制这个狂潮的小木桩,也许可以缓解。
●挺系统地梳理了常见的“大数据欺诈” 探讨了各种无力的解决方案~怎么说呢,人类总是在往作死自己的路上走~非常好的科普读物~
●算法 监管 伦理
●书挺好的,终于使我在表面逻辑上有个认识。再深入就进入专业领域彻底两眼一黑了,而且比起之前看的同话题知名烂书《weapons of math destruction》要深入跟清晰多了。
●得到
●还行吧
●很是烧脑,打开新世界大门
●对于算法可以挖掘用户习惯,推荐商品,是一直了解的。但是从本书中才了解相同的算法可以让多个企业垄断。 但书的后续章节有点枯燥,讲的都是常识,比如大数据的重要性等,前面几张值得读。
《算法的陷阱》读后感(一):算法危机
大数据、算法对我们的影响远超现在的认识,作者预见,“人或成为互联网巨头圈养的动物。而虚拟助手将成为饲养员。我们将在对科技进步的欢呼雀跃中,缓慢步入真实的《楚门的世界》。我们将成为负责生产数据的“奶牛”。
一、大数据杀熟
大数据加剧了供应方与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等,价格歧视会成为供应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手段,且手段隐蔽。
二、算法对竞争机制的破坏。
竞争的本质是什么,什么是垄断?
竞争是一种使市场主体不断更新迭代提升的产品、服务和效率的机制,它可以带来供给端的改进,而垄断则意味着供给市场的静止。如果从这个定义来看,算法确实会导致供给市场趋于静止。因为算法的全知全能,各供给方的信息和判断趋于一致,更容易达成一致共识,博弈很容易达成均衡,这样就不会有竞争了。而且更麻烦的是,还很难从法律上判定各方是主观上共谋采取了垄断行为,因为都是算法直接操作。
三、数字化的手
《算法的陷阱》读后感(二):数字化的手凌驾看不见的手
数字化的手凌驾看不见的手
大数据、算法对我们的影响远超现在的认识,作者预见,“人或成为互联网巨头圈养的动物。而虚拟助手将成为饲养员。我们将在对科技进步的欢呼雀跃中,缓慢步入真实的《楚门的世界》。我们将成为负责生产数据的“奶牛”。
一、买卖地位难以平等。
大数据加剧了供应方与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等,造成买卖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加剧。价格歧视会成为卖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手段,且手段隐蔽。
二、算法对竞争机制的破坏。
竞争的本质是什么,什么是垄断?
竞争是一种使市场主体不断更新迭代提升产品、服务和效率的机制,它可以带来供给端的改进,而垄断则意味着供给市场的静止。如果从这个定义来看,算法确实会导致供给市场趋于静止。因为算法的全知全能,各供给方的信息和判断趋于一致,更容易达成一致共识,博弈很容易达成均衡,这样就不会有竞争了。而且更麻烦的是,还很难从法律上判定各方是主观上共谋采取了垄断行为,因为都是算法直接操作。
三、数字化的手
《算法的陷阱》读后感(三):算法是刀子,主谋是不良商家
算法是刀子,主谋是不良商家
一
一些不法的奢侈品电商,比如经营高档化妆品、高档包包时,会故意购进20%左右的假货。这20%的假货卖给谁呢?就是那些鉴别不出假货,从来没见过真货的人。商家怎么知道谁没有鉴别能力?答案是靠算法。
对于经常出现在购物网站里的推荐算法,你应该不陌生,它是一种根据用户的网上行为记录。来猜测用户身份和喜好的技术。
假如你在网上经宫大手大脚地买些高档货.那么算法程序就会搜集这些数据,然后给你贴个标签,认为你是上层人士,有充足的奢侈品鉴别经验。
假如你从来不买200块钱以上的东西,而且经常浏览打折促销的尾货,那么算法就会认为你没有鉴别奢侈品的能力,而很遗憾,当你偶尔想奢侈一下的时候,就成了这20%假货的接盘侠。
二
优步是国外的打车软件,它的定价算法,是根据供求变化做出价格调整的,供求关系越紧张,价格就会越高,比如在暴风雪天里,纽约市的优步价格要高出平日8.25倍。
一般情况下,消费者还是能够理解这种调价。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优步这种定价算法就给自己带来了麻烦。例如,2014年在澳大利亚悉尼市,市中心的马丁广场发生人质劫持事件,市中心一度陷入混乱。
打车的需求量猛然大增,优步定价算法也趁机搞起了价格狂飙。这引起了舆论一片哗然,事后,优步向社会做出了郑重致歉,并返还了相关费用。
《算法的陷阱》读后感(四):算法的反垄断
最近状态实在不佳,索性熬夜把阿里尔·扎拉奇的《算法的陷阱》看完了。说实话看这本书前半部分的时候一直觉得这是“科普读物”,就是把生活中事件给我们类型化抽象总结叙述了出来。但是看到后面发现还是有很多内容的,有知识的增长——1.之前对算法的印象一直停留在近两年算法工程师工资很高的印象上,并不知道具体含义。看了之后发现它是大数据军备竞赛的重要工具。我想着要是之前参与深圳课题之前先看了这本书,可能不会那么懵只知道“大数据治理”一个名词了吧。最后还是需要算法对数据进行分析、学习。2.对互联网、物联网有了启蒙式的认知,什么物联网基建啊、互联网之后的新的革命啦、万物互联互通、产品生态系统啦,之前都是听这些名词。3.虽然这本书里涉及的多是美国的企业案例什么谷歌Facebook优步、欧盟美国的法规。但是看了之后很容易对接到淘宝京东拼多多滴滴,不负责任地直观感受拼多多的广告算法或者说对用户数据信息的抓取和投放能力很优越啊,我今天不小心点开一个商品过没多久就给我推什么优惠券,京东放进购物车里的东西很可能降价,天猫超市之前出现了歧视定价。也有思维的扩展——1.算法推动下有意或无意的共谋、合力榨取用户保留价格的行为歧视、超级平台与中间产品的竞争合作,其实短期来看,是有一定的社会福利效果在里面的。行为歧视也不是没有,学生价算是典型了(以前都没想到这方面来)。但如果涉及垄断,那可能就真的是1%跟99%的单方slay游戏了。2.科技发展带来的便捷与体验是好的,但是作者最后预设的场景,感觉就在眼前。但这种记录和预测个体行为,甚至过滤信息塑造用户世界观的可能,既能掏走个体袋子里的钱,还能“赋予”个体想要的市场。是真正的1984。但这个时候,可能主导的不是政府,而是资本市场。最后不自觉进入楚门的世界。这个时候又发现了学术研究的意义,当大家忙于生活琐事,触角变得迟钝的时候,当资本赞助话语的时候,还是有学者在提示和警醒。当然,作者最后也提出了防范途径——通过产品的隐私设计赋权消费者,扶植价格叛徒,降低价格透明度,算法稽核。但是,这又依赖于经济力量的政治力量转化率。看完就是,被害妄想症本人。
《算法的陷阱》读后感(五):提议设立“中国算法监督管理委员会”
我最爱最尊敬最崇拜的学姐,后来去了腾讯做了数据掮客(对于这件事情,我个人其实是有着自作多情地惋惜的)。我向她请教过一个问题。为什么我朋友圈里分发的广告都是古奇、爱马仕、奔驰、SKII这些与我消费能力完全不相称的品牌。可能是因为利益相关吧,学姐顾左右而言他地搪塞过去了。后来我找回了大学时曾经用过的一个微信号,找到了答案。在那个微信号里,分发的广告则是贪玩蓝月热血传奇这类的手游。原因是我现在用的微信号里,联系人多是同事、客户这类受教育程度极高、经济状况极好、被社会广泛尊敬的金融行业从业者。而我大学时的用号里都是暂时还没有将天赋兑现的同龄人。所以,在腾讯的算法下,单个客户的价值至少有一部分是来源于你的好友的。于是,同一个我被tx画出了两个截然相反的画像。
我这段时间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事情的起源是2019年初南京地铁增加了银联闪付和支付宝扫码两种付费方式。在优惠上,银联闪付每单一分钱,智汇卡是九五折,支付宝扫码没有优惠。但我意识到,用了支付宝的方式,你的上班时间,你的下班时间,你的住址,你受雇的公司,甚至于你周末去的哪里吃饭、约会,这些数据被支付宝一览无余,并且你拱手送上的数据完全无偿。相比而言,智汇卡因为是无记名卡,所以收数据并不会被数据掮客盗取。
恰好昨天的315晚会曝光了我一直担忧的事情——马云控股的公司偷取了用户数据。互联网公司对用户数据的滥用,最直接的就是两个后果——个是广告电话骚扰;二是“杀熟”比如携程对苹果手机用户的报价超出市场价的。
在《1984》一书中,乔治奥威尔有一段经典评述。在谈及对人们行为的监控将如何妨碍人们的心智自由时,他写道:“你必须习惯性的假设自己的没点声音都有人监听。除非身在暗处,否则一举一动都有人监视。这种习惯已经成为本能,生活早已如此。”我个人对于算法以及人工智能。其实是很悲观的态度的。一方面是因为我现在从事的是一个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的会计工种,三年内就会被算法取代。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互联网公司的怙恶不悛。哪怕是标榜“不作恶”的谷歌,也聘用了12家游说公司,为其垄断、侵犯用户隐私等行为做游说。《算法的陷阱》一书作者预见到,“人或成为互联网巨头圈养的动物。而虚拟助手将成为饲养员。我们将在对科技进步的欢呼雀跃中,缓慢步入真实的《楚门的世界》。”
必须对互联网行业进行更强的监管。金融行业有着全行业最为成熟的监管。宏观上,应当成立一个如同银保监会、证监会的机构——中国算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微观上,对于窃取用户数据的问题,商家应当告知用户数据获取与追踪的事实。同时在软件中默认禁止取得通讯录、地理位置、相册等权限,让用户在有需要时在设置中主动对其放行。对于杀熟这一问题,商家应当揭示价格是个性化定价,而非市场的统一价格。
我们并非没有成功经验可供参考。在互联网行业反垄断和保护隐私方面,欧盟做的是最好的。我们经常看到欧盟对微软、苹果、谷歌、高通等提起反垄断诉讼并处以罚没的新闻。2016年,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法案》在商讨修订了四年后终于得到通过,为用户数据的保护提供了法律武器。必须要注意的是,互联网是一个日新月异的行业。而法律的出台、修订则需要相对长的时间。所以在进行司法惩罚的时候,更多地我们需要用到行政处罚这一更为迅速的方式。
援引原书的最后一段
「在最后,我们要向那些阅读了本书,并陪伴我们走完"算法经济学"探索之旅的读者致以诚摯的感谢。在当下的世界,很少有人会对反垄断有兴趣,但是冷漠终究是要付出代价的。我们无法确保 "数字化的手"总会站在我们这一方。当这些反竞争行为正在我们身边发生时,我们有责任去敦促我们的政府有所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