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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莉妹妹读后感锦集

2021-01-08 04:01:39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嘉莉妹妹读后感锦集

  《嘉莉妹妹》是一本由德莱塞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0.00元,页数:56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嘉莉妹妹》精选点评:

  ●美国梦?这个梦可不怎么样,孤独又铜臭。只是,有一点我确实感同身受,当我们不了解一个人并且仰望那个人的时候,总是觉得他特别特别的与众不同,特别特别的出色,到最后才会发现,他也不过是芸芸众生中微不足道的一份子罢了。

  ●一开始看的看的时候就觉得和《长恨歌》有点一样;自然主义;赫斯特伍德,一个男人的堕落;比对;外来妹。

  ●简单 深刻

  ●小学时候最喜欢的读物,看了不下于5遍,当年很迷恋伍德大叔,哀叹他对嘉小三滴痴情,讨厌嘉莉的贪慕虚荣~~类似于这种外来妹进城奋斗史还有个珍妮姑娘,不明白我那时为何有这样的恶趣味。

  ●主人公轮番一直在找工作,好焦灼,好无奈…

  ●我当初一定是因为和我姐姐出去,为了第一个字才买这本书的=L=

  ●贫穷是一种癌症。

  ●就算是完成了梦想又能咋样。不是空虚,就是更大的野心。 男人的悲剧在于不知足,女人的幸福在于不满足!

  ●很现实,很残忍

  ●说实话,不是很喜欢这种作者动不动就跳出来评头论足的风格。故事本身也没啥特别,不过是嘉莉妹妹借美貌以及对戏剧些微的敏感特性获得了世俗眼中的功成名就。有些同情那个推销员Drouet。

  《嘉莉妹妹》读后感(一):从哥伦比亚到芝加哥到纽约

  看的是一个古老的版本,但是翻译的不错。

  凡事缺心眼儿的人不一定倒霉。

  大自然已经教会大地上的动物在意外的危险到来之前迅速逃开。

  花栗鼠的小脑袋虽然愚笨,但对毒药却有着与生俱来的恐惧。

  上帝保全他所创造的万物,这并不是单指动物而言。

  《嘉莉妹妹》读后感(二):可怜的赫斯渥

  赫斯渥是真喜欢嘉丽,虽然他几乎是逼着嘉丽跟着他,但后来当他失业没钱了,嘉丽却非常对不起他的爱情。嘉丽想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还想着种种虚荣,可能这种虚荣心女人都会有,但她毕竟背叛了赫斯渥,使赫斯渥的精神倒塌。我怜悯赫斯渥。

  所谓成功的男人背后一定有一个女人,成功的女人背后一定有一群女人。嘉丽谈不上堕落,但却被城市文明腐蚀了灵魂,这在当下尤其有典型意义。那么多的农村女子到城市里来,为了奋斗,失去了自我。失去了真诚、清纯、朴素、以及天真。

  《嘉莉妹妹》读后感(三):这个世界的嘉莉

  重读《嘉莉妹妹》,有了更深一层的感受。

  “她,十八岁,聪敏,羞怯,满脑子年轻人幼稚的幻想。”“是一位装备不良的小骑士,冒着风险去探索神秘的都市,疯狂般地梦想着某种虚无缥缈处的至尊地位;”初涉人生战场,即碰得头破血流。这就是刚刚进入社会的我们这样的年轻人将要碰到的。激情,活力,梦想,让我们对未来充满渴望。

  “欢乐之光在远方闪烁,映照者天际的山峦,对它的求索是永无尽期的··· ···”不断地探索,不停的追求,我们就这样,永无止境地奋斗着。“因为她将永远只能梦想她可能永生不得感受的幸福。”苦苦打拼之后,我们或许得不到我们想要的东西,现实或许太过骨感。这番凄凉,我们能想象到一部分。但是,嘉莉妹妹的悲剧是在那个特定的背景下,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的前方是光明的。有梦想,有追求,有激情,有活力,有信念,有毅力,我们会远离那样的黑暗,让生活充满阳光。

  《嘉莉妹妹》读后感(四):嘉莉妹妹

  这是德莱塞早期的杰作之一,可以说凭此书德莱塞奠定了在美国文坛的杰出地位,至今无可捍动。   嘉莉妹妹可以算得上是美国版女性的于连了。只是她比于连要好得多,她在男性依旧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站住了脚,并且比大多数人还要成功。   当然从社会道德的角度,我们可以指责嘉莉妹妹,因为她的最初“两步”是不道德的,哪怕是现在也可以这样说,不过我们试想一下,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嘉莉妹妹能够有什么样的命运。如果她一直寄住在姐姐家,在打工的话,那最好也就是姐姐的命运。就算是她与上等人结婚,也不过是赫斯特伍德太太一样。从这点看,她只不过用女性身体完全了原始积累。并且这种行为的起源也是男性的造成的,即德鲁埃的诱惑和迟迟不与她结婚。整体看起来,我们还真没什么可以指责她的。   当然我们不是赞成嘉莉妹妹的行为,只是可以理解她并且佩服她的精神,她的一切成就都是自己的努力,不管是在与德鲁埃还是赫斯特伍德在一起,她都在精神上努力提升了自己,只有这样她才能够成功。

  《嘉莉妹妹》读后感(五):没有捷径,只有弱肉强食。

  一个外来妹,到了繁华发达的芝加哥,摆在她面前的只有两条路:整天埋头在流水线上,找个同样命运的小青年,生儿育女,在贫民窟勉强度日一辈子,或者被一个暴发户或纨绔子弟包养,但说不定哪天会流落街头。一个本在高档酒吧当经理可说事业有成的"白领",虽然在家中得不到温情然一离家就春风得意, 遇上那外来妹后,居然有天拿了酒吧保险柜里的钱带了那外来妹私奔到纽约,想在那里重起炉灶,既能爬上从前那样的高位,还有温暖的家庭和甜蜜的爱情。这两个人就这样在纽约开始拼搏。然纽约不是芝加哥,能轻易容得了你?他一败再败,最后想当个开电车的工人吧,也当不成,自己本质上不是那个阶级里的人,又要面子,不肯接受施舍,最后,开煤气了事。而那外来妹,在偶然的机会,给人看上,也经自己努力,最后当到小有名气的演员。

  当时,美国资本主义正在高速蓬勃发展,德莱塞已看出了一条根本,也可以说是那个社会的“真理”,就是“弱肉强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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