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中鸟》读后感摘抄
《丛中鸟》是一本由[英]斯蒂芬·莫斯著作,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78.00元,页数:47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丛中鸟》精选点评:
●郊区生活图景之一。
●英国观鸟史,史料充足,脉络清晰,虽然有点水
●从“爱好”这个视角理解现代世界的形成
●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详尽琐碎而无味,成篇的关于某个人的细节看得人想(¦3[▓▓],缺少宏观的更大众的材料(这本书就是观鸟史上一个接一个的某某著名人物或出版物)和interpretation,内容多重复,线索模糊不清,是一部史,有诚意但缺少新意和更深的思考,不是我想读的社会史。就以科普的标准来看,也是无聊至极…(我觉得)
●总是英国。率先懂得看风景、赏野趣的是英国,率先迷上废墟的是英国,率先兴起观鸟热的也是英国。知错就改的英国,领风气之先的英国,跑步迈向下一个文明世纪的英国。《塞尔彭自然史》是英国人怀特写的,《鸟界探奇》的作者赫德逊也是英国人。太多情趣盎然的英国环保活动家和环保作家,太多只要仰头看看就明白自己该干什么的开明分子。
●还挺有意思的,虽然整本书写得最多的都是xx人物的自然主义精神啦,人们对鸟的看法的改观啦,谁的博物志出版啦,谁的观鸟手册卖了多少啦,某种民间穿搭(用羽毛)方式怎么样改变啦,琐碎又富有人类对鸟真诚的热情的真实历史啊!
●挺有意思的
●翻译真的跟谜 尤其是各种书信完全不知所云 但书还是好书 可惜晚了十五年 想看看中国的观鸟发展史
●按需。
●生动、详实的英美观鸟史,细节丰沛,但也不仅仅只是“趣味历史”,它实际上折射出社会与观念的诸多变迁。在这方面,中国还瞠乎其后,不过近年来国内观鸟活动也正方兴未艾,本书中译本的问世可说正当其时,也许积累些年,也会有人写一本中国的观鸟史。
《丛中鸟》读后感(一):观鸟的理由之一
引自本书——美国作家皮蒂说:“无论我走到哪里,鸟都在提醒着我还有另一个世界,尽管有时与我们所在的世界有交集,但我们永远不能真正理解那个世界。它们好像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使者,那个世界与我们相关而又超越我们,让我们这些被地球所束缚的人们无法看穿。”
当我们观看鸟类飞翔的姿态,聆听它们鸣叫的声音时,不得不对自然所造就的丰富多彩感到由衷的赞叹。英美观鸟前辈们的经历向我们生动地介绍了观鸟的魅力。
《丛中鸟》读后感(二):那些鸟人鸟事
足不出户开了眼界和脑洞......毕竟在中国仍是一个小众的领域,算作猎奇。宗教中的鸟、作为食物的鸟、捡鸟蛋、做标本、观鸟热线、观鸟手册、推车(twitching)、400俱乐部、观鸟大年、定点观鸟、后院观鸟、《海鸟保护法》、被老虎咬死的鸟导……又想到最近听到的,“一手推”“二手推”。这实在是一个在外人看来奇奇怪怪、充满各种黑话和规矩的神秘群体。《观鸟的社会史》沿着时间线给你描绘出来。
勉强算是社会史吧,毕竟作者有意识把观鸟活动放到整个社会变迁进程中进行讨论,但读下来多是由成篇的关于某位观鸟人的事迹按时间顺序缀连而成,过于详尽琐碎而终至无味,作者对于观鸟发展史的分期说服力也不是太强,缺少对观鸟活动更宏观的以及更与大众有关的材料。是一部史,有诚意但缺少新意和更深的思考,不是我想读的社会史。
最后的几章还不错,探讨了几个关于观鸟的问题,如果在前部分对历史的梳理中融进更多问题意识会更有趣的。作者在最后的回顾里指出看待观鸟活动的几个角度:技术进步(交通、通讯技术的发展如何推动观鸟活动的发展)、社会文化变迁(闲暇时光、阶级地位与观鸟的关系)、个人日常的实践与体验(观鸟的乐趣?为什么爱上观鸟?观鸟与生活其他部分的关系?)、休闲伦理(我们应如何对待生命中的爱好与消遣?)、以观鸟为中心的政治经济过程(商业+观鸟;生态保护+观鸟;老龄化+观鸟)、鸟本身与观鸟活动的双向互动……
看了别家的,还得思考一下中国的观鸟史的发展。
《丛中鸟》读后感(三):观鸟为何成为全球潮流?(转自《南方教育时报》2019.3.8)
□ 郑渝川
“观鸟热”近年来热度不降反增,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西方国家及日本、中国等东方国家正在经历整体性的老龄化。许多老年人有闲有钱去发展自己的爱好,观鸟就是兴趣之一。此外,技术进步使人们掌握了更为先进的分类方法,能够更清楚地判断鸟儿的种类。英国皇家鸟类保护协会目前拥有逾百万会员,科学家认为,观鸟能够帮人们摆脱抑郁症等各种心理和生理的疾患困扰。
需要注意的是,观鸟这种行为对鸟类生存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游动观鸟、出国观鸟蔚然成风,很多人踏足生态脆弱地区,使鸟类的栖息地受到威胁;而另一方面,因为“观鸟热”,鸟儿受到的重视程度就越高,它们越可能被纳入法律和国际公约的保护。
英国作家斯蒂芬·莫斯所著的《丛中鸟:观鸟的社会史》向读者展现了观鸟这种休闲活动在全球范围内的扩展过程、不同历史时期的观鸟方式及相关的逸闻趣事等。
从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吉尔伯特·怀特、托马斯·比维克、乔治·蒙塔古、约翰·克莱尔四个英国人引领了观鸟方式的发展。怀特倡导将自然看成是人们可以欣赏享受的东西,可以供人消遣并助人恢复精力。他通过观测鸟儿在不同环境、场境下的生活得出相应的观察结论,并因此写成了一本当时的畅销书《塞耳彭博物志》。托马斯·比维克出版了《英国鸟类研究》,书中的插画相当细腻完美,成为了观鸟爱好者的指南。乔治·蒙塔古则致力于进一步的细化鸟类分类。在前人基础上,诗人兼作家约翰·克莱尔更加细致地观测到了多达145种鸟儿的活动。
本书简要地回顾了人类早期文明史上鸟类图形出现在不同文明的壁画、文字典籍的相关记录。在近代之前的很长时间内,包括鸟类在内的野生动物存在的理由似乎只是被猎捕食用。观鸟作为休闲活动是在博物学、生物学获得极大发展的情况下出现的,同时,粮食供给的压力变小,人们才开始获得闲暇。尽管如此,19世纪的英国仍然流行着猎捕鸟类的风潮,就连鸟类爱好者也喜欢举起猎枪来收集制作鸟儿标本。类似的情况也出现美国及欧洲大陆国家。斯蒂芬指出,博物学民间社团和俱乐部在英国的兴起,很大程度上促成了保护野生动物的观念深入人心。
在北美地区,19世纪后期也逐渐出现了鸟类保护运动的新潮流。一些社会组织向企业、时尚界提出抗议,反对为了给女士帽子提供羽毛而大规模杀害鸟类。斯蒂芬也指出,这些抗议浪潮在当时的影响还不够强,美国自然生态环境和物种多样性在当时仍在持续受损。
到了20世纪,包括光学仪器在内的新技术和装备被投入到观鸟,刺激了公众的参与。一些家庭开始让孩子通过观鸟来学习有关鸟的习性等自然知识。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英国等参战国的鸟类爱好者被征调入伍后,他们也意外获得了在其他国家观测鸟类的机会。
随着观鸟活动公众参与程度的提高,鸟类科学家与业余观鸟人之间逐渐出现了分歧。一些科学家鼓励读者关注本地鸟类,而不是一味地追随潮流远涉野外去找寻珍稀鸟类。但这种观点遭到了普通爱好者的反击,他们认为观赏珍稀鸟类并不属于科学家的特权。
《丛中鸟》读后感(四):无用的兴趣
近些年来,观鸟在国内一些地方(尤其是北京、上海)逐渐成为一项受人喜爱的户外活动。这种单纯以获得乐趣为目的而观鸟的做法,一如英国学者斯蒂芬·莫斯在《丛中鸟》一书中所言,是一种直到现代化时期才出现的新颖现象。因为这首先就得社会具备了几个前提:人们出于自己的缘故而欣赏自然、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闲暇时间,并且这样做不必有什么实际的用处。
按传统观念来看,这样的观鸟活动大抵可说是无用而古怪的。的确,很多文化中都存在鸟崇拜信仰,甚至将鸟羽作为附着有鸟类神力的符咒,人们也不免熟知自己生活环境中的鸟类,但人们对其了解接触多带有特定目的;而现代观鸟活动却既未必出于崇敬,也不是为了捕猎,即便是在这类活动最兴盛的英国,也常常被描绘成生活中无事可做时才会去做的无用消遣。实际上倒不如说,一部观鸟的社会史,正折射出不同时代社会的变迁。著名观鸟人詹姆斯·费舍尔的话说得对:“对鸟类的观察可能是一种迷信,一种传统,一种艺术,一门科学,一种娱乐,一种爱好,或者也可能只是一件无聊的事;这完全取决于观察者的天性。”
在这一意义上,现代观鸟活动始见于最早实现现代化的英国社会,实非偶然。历史学家基斯·托马斯《人类与自然世界:1500-1800年间英国观念的变化》一书中指出,近代初期,人们不容置疑的奋斗目标就是取得对自然界的支配地位,但在1800年前后,“人们对人类在自然界中位置以及与其他物种关系产生了怀疑和动摇”;与此同时,工业城市的污浊使乡村产生了特殊的吸引力,“自然”渐渐不再被视为一种为了人类利益而被开发利用的资源,而是一种可以欣赏享受的非人工之美。不仅如此,“自然”本身也褪去了原先的神秘色彩,而成了一个可以客体化观察的对象。在这样的氛围中,催生了第一位真正意义上的现代观鸟人:18世纪的英国乡村牧师吉尔伯特·怀特。
尽管本书中将他视为观鸟活动的先驱,他1789年出版的《塞耳彭博物志》则无疑是这一领域的圣经,然而正如很多先驱者一样,他的地位也是被后人追溯认定的。作为一个乡村牧师,他一辈子都几乎没有迈出自己教区一步,其日复一日对本地野生生物的观测却恰好符合现代科学观察方式的原则:单一而专注的观察,并记录事实。如众所知,遗传学奠基人孟德尔(1822-1884)也是一个修道院神父,他长期而固定的观察豌豆的变异,终于发现了遗传规律。这一类做法后来扩展到了更多领域: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改变了以往博览文献的做法,改为对特罗布里恩德岛长期专注的观察记录,自此改变了这一学科的走向;而小说家威廉·福克纳几乎一辈子都在反复书写以自己家乡为原型的约克纳帕塔法县这个“邮票大小的地方”。
这其中固然需要科学的观测方法,但同样重要的则是自然观念的变化与闲暇时间。捕鲸史、毛皮史等均已证明:虽然人们在现代初期滥捕滥杀过度开发自然资源,但越是到后来,越会受诸多因素影响转而保护自然,其中很有力的原因之一是,人们会发现这么做得不偿失,这些自然资源也很容易用更廉价的工业品取代。英国作家斯莫利特(Tobias Smollett)在18世纪中穿越法国南部旅行,发现“听不到黑鹂、画眉、朱顶雀、金翅雀或者其他任何鸟类的歌唱,一片静寂。人们为了自己的生计,不遗余力地捕杀,可怜的鸟儿要么被消灭光,要么被赶到别的国家逃生去了。”当时身处最发达工业国家的英国人,可能也最无必要出于生计而捕鸟,相反,他们有闲暇,也需要新的娱乐活动来填补这些闲暇时间。
即便如此,对当时的很多人来说,为这类无害但也无用的活动投入那么多精力还是令人不解。达尔文因为迷恋博物学,放弃爱丁堡大学的医学学业时,其父在信中所说的话未尝不可以拿来形容观鸟:“你什么都不关心,只知道打猎、养狗和观察老鼠,你真给自己和全家人丢脸。”不过,很多伟大的发现往往正是因为没有什么功利目的,才由兴趣驱动着走向成功。英语中的“学校”(school)和“学者”(scholar),其词根都源于希腊语的skhole,其原意就是“闲暇”,与成年人的日常劳作相对应,足见在古希腊人的心目中,知识、学习和研究原本就与闲暇中的兴趣密不可分。
观鸟活动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既是一种“理性的娱乐”,又是公众普遍都能参与的活动。如今,英国皇家鸟类保护协会(RSPB)有多达100多万会员,相当于每60个英国人中就有一人是该组织正式成员!正是在这样公众兴趣的推动下,18-19世纪期间鸟类学逐渐成为一个公认的科学学科,而有关自然的知识则从以前被人明确藐视的“玩物丧志”,变成像绘画、歌唱或者弹钢琴一样重要的社交才能。这既是因为观念的变化,也得益于技术和社会的变革:1830年起,铁路旅行将越来越多的人带到乡间,鼓励人们以休闲为目的出行,现代意义上的“休闲旅游”出现了,而观鸟则成了众多人参与的一项有意义的户外活动。一些著名的观鸟地云集了如此多的观鸟者,以至于有人嘲讽说“有一只鸟无法打呵欠了,同时有9个人记下了这一点”。人们在自然中享受着娱乐与精神上的新生,重新发现了“荒野”之美。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相比起其它不少物种,鸟类原本就更适宜在野外观测。《动物园的历史》一书中援引温森斯动物园ISIS数据库(1991-1992年)表明,约有20%的鸟类和48%的哺乳动物可以在动物园中健康繁殖,但约有61%的鸟类、41%的哺乳动物和近乎100%的爬行动物很难甚至无法在动物园中繁殖。这意味着,相比起老虎和猴子,鸟类更不应该在囚笼中观览,野外才是它们的家。这恐怕也是本书书名的本意所在,“A Bird in the Bush”被译作《丛中鸟》,但这应当源于著名的英语俗谚A bird in the hand is worth two in the bush(一鸟在手,胜过双鸟在林)。1899年《北美奥杜邦协会期刊》反其意而用之,提出一个鸟类知识口号:“一鸟在林要好过两鸟在手。”以此点明观鸟活动的理念:应当让鸟类生活在自然中。
随着观测和欣赏的深入普及,鸟类保护的理念也随之兴起。在此之前,观鸟者往往有点收集癖,一如史学家基斯·托马斯嘲讽的:“18世纪,许多博物学家看到稀有鸟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把它射下来。收集鸟蛋和填充鸟标本的狂热不断高涨,也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但到20世纪初,在先进的光学设备辅助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望远镜观鸟来获得那种简单而强烈的喜悦,研究枪口下的死鸟除非迫不得已,已成为受人谴责的行为。1954年,消失了约半个世纪的鹗最终回到了苏格兰的巢穴——这激起了爱鸟者持久的兴趣,到2002年已吸引数百万参观者。当然,与其说是这一种鸟激发了公众的喜爱与情感,倒不如说是它成了人与自然关系变化的某种象征,从而在无意中折射出了社会意识深层次的变革。
不妨对比下:中国公众第一次对濒危鸟类激发出这么大的热情,是1981年在陕西洋县发现已被疑似绝迹的朱鹮(此前在中国野外的最后记录是1964年),而这在当时是一项国家行为——由于朱鹮在日本被视为国鸟,已处于灭绝边缘,特意寻求中国帮助寻访,才由周总理下达指示开展数年的全国性排查。对中国人来说,朱鹮的重生与保护,象征的与其说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变化,倒不如说是像大熊猫那样的国家荣誉与国际友好。实际上,另一个观鸟大国德国的理念也与英国有所不同,那更多源于一种强调回归森林与自然的深邃德国文化,并突出观鸟时的定点、客观的观测方法——本书未曾提到的一点是,世界上第一个鸟类观测站是德国鸟类学家约翰尼斯·蒂内曼(Johannes Thienemann)1901年在东普鲁士的海滨小村庄罗西腾(Rossitten)建立的。
从世界范围来看,英国的常见鸟类种数其实并不多:18世纪中期仅记录到215种,1815年增至240种,到今天发现的也不过500种上下,现在美国东部鸟类图鉴也只列出600种左右。在这方面,中国的生物多样性可说要丰富得多,约有1500种之多;据2014年的《北京鸟类名录》,光北京就栖息着21目74科456种鸟类,而上海观测记录到的鸟类截止2016年底已达476种。尽管自然条件得天独厚,但现代的观鸟活动在中国的兴起仅仅是近些年才有的事——传统上所说的“多识草木鸟兽之名”与其说是博物学意义上的闲暇观测研究,倒不如说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古典文献。在近些年公众参与的观鸟活动出现之前,很长时间里中国的观鸟是一种专业人士的活动,直到近年,才有《坛鸟岁时记》这样面向公众的观鸟手记问世。
实际上,最早在中国大陆进行观鸟活动的,也是英国观鸟人。1985年,英国剑桥学者马丁·威廉姆斯(Martin Williams)来到北戴河观鸟,几年后,英国人把这里打造成了国际观鸟胜地。当时的中国社会刚脱离温饱,最初的观鸟都是以“科普”的名义进行的:1992年,北京师范大学动物学副教授赵欣如提议在全国开展观鸟的科普活动,但却碍于社会条件不够成熟,未能如愿。1996年,常年关注环保议题的中央广播电台记者汪永晨在美国参加一次观鸟活动后,回国后提议“自然之友”组织也复制相关做法。但观鸟活动真正爆发,则是近十年的事,这在图书出版上可见一斑:奥杜邦的《鸟类圣经》中译本出版于2011年,约翰·古尔德的《亚洲鸟类》有三种中译本,均为近两三年内出版的。据朱雀会2018年的调查,全国68家观鸟组织登记在册的会员超过11万,接近总人口的万分之一。尽管这与英国仍有相当大差距,但这毕竟是一个多个多世纪前的1958年还曾全民围剿麻雀的国度,观鸟在中国可说已经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新兴民间活动。
只有在一个社会的现代化、城市化进程逐渐完成,出现了一个既有闲暇也有消费余力的庞大阶层之际,才能容许大量普通人去追求一些看起来无用的兴趣上。我曾有一个日本同事,从小痴迷于一切与熊猫有关的事物,出差一地必去动物园看熊猫,领带也是熊猫图案,甚至妻子也是因为对熊猫的兴趣而相识。有次和一位移居日本二十多年的朋友聊起,问她这样的人在日本多不多,她想了想答:“比在中国多。”确实,国内社会在不久之前,还在为温饱所苦,一般人很难理解为何有人愿意不计回报地投身于一些明显不会带来多少产出的兴趣上。实际上,即便是近些年来在北京、上海兴起的观鸟活动,往往也是家长带孩子进行的科普教育,也就是说,它的“知识教育”指向性多过“娱乐消遣”这一面,后者倒是更多体现在鸟类摄影爱好者的审美偏好上。就像在英国一样,这样的观鸟本身也折射出我们这个社会的特性吧。
*已刊《经济观察报书评》公众号,题目改为《观鸟:从博物学观察到中产阶级爱好》 -------------------------------------------------------------------------------------------------------------- 勘误:
书名A Brid in the Bush译作《丛中鸟》,但这恐怕源于著名的英语俗谚A bird in the hand is worth two in the bush(一鸟在手,胜过双鸟在林)。书名应出自本书p.101所引1899年《北美奥杜邦协会期刊》中的鸟类知识口号:“一鸟在林要好过两鸟在手。”此言颠倒了俗谚的本意,点明观鸟活动的理念:应当让鸟类生活在自然中。
.210:[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大多数出生于20世纪30年代的那一代年轻的观鸟人,基本上都毫发无损地幸存了下来。按,如果1930年出生,二战结束之际才15岁,似无可能参战,此处疑是“20年代”?
.412:还有一位叫安妮·迈纳茨哈根(Annie Meinertzhagen),她本身是知名的鸟类学家,1921年,她遇见并嫁给了身为军人兼收藏家的陆军上校理查德·迈纳茨哈根(Richard Meinertzhagen).婚后,尽管生了三个孩子,她仍陪同丈夫去埃及、巴勒斯坦、马德里亚和印度北部到处收集鸟类。按,此处“马德里亚”这一地名略费解,西班牙马德里(Madrid)的尾音不可能有“亚”这个发音,查此人履历,也未去过西班牙,但却曾在缅甸曼德勒(Mandalay)驻守,疑应是曼德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