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塾读书记的读后感大全
《东塾读书记》是一本由陈澧著作,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CNY 46.00,页数:401,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东塾读书记》精选点评:
●先看了后面的《东塾读书论学札记》,内容好,不过点破句的有几处。
●囫囵吞枣,看的十分吃力,非熟于经子部后不可读也。以后再翻。
●食古而化,晓畅通达。短小精悍,体大思精。点校质量不高,似也不必苛责。清儒的学术名著哪个是好点的。
●讀陳氏道光己酉刊本東塾類稿,其研文字音韻偶有所得,輒筆之於劄,總其條例,成此類稿。跋群經音辨一文,厘剔讀曰讀如讀為術語甚詳,懋堂、賈文元之論說,皆能引而申之。《考證胡氏禹貢圖序》“周颙”之“颙”缺末兩筆,此避顒琰之諱也。曹氏宗譜中有“曹颙”,亦如此諱之。
●竖排繁体,阅读过程舒适,一扫对于古籍的阴霾。
●挑着看的,还是挺有用。
●易经那篇云里雾里啊!其他的还好懂点!谁给指点指点?燕燕看过么@鷰逸
●依先賢之言,所謂:可讀讀書之法矣! 此书整理太差,断句、引文错误随处可见。
●从孔孟到诗经尚书史记再到诸子百家,一点感想比较个人化,但仍然可以读一读。
●《诗》部分。
《东塾读书记》读后感(一):嶺南大作
有時候選擇書,是不容易的。本書就是,我此前並未注意此書。後來看到介紹此書:
本書提到鄭玄的六藝論,說道孝經是六藝之要。論語是五經之精華。這個觀點和我研究的結論是一致的。於是我就開始讀此書了。所以說,選擇書,有時候就是一兩句話震動讀者。由此我想起李斯特評價亞當斯密的話:他懂得如何吸引讀者:把好東西放前面。
我讀的版本,除了這個就是皇清經解續編本。還是皇清的好點。習慣看線裝版的書。
《东塾读书记》读后感(二):點校錯誤
此書溝通漢宋,頗饒玄趣,惟上古版點校敗人興致。比如下面兩處:
3頁,“《孟子》七篇中”條:
《孝經》曰:“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
〇標點為“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比較通順。起初不太自信,後查《孝經注疏》:“法言,謂禮法之言。德行,謂道德之行。”知“法言”“德行”不可讀破。
39頁,“性善之說”條:
“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也”
〇出《孟子 告子上》:“至於心,獨無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也。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然者何也,不辭。
《孝經》、論、孟,都是基礎的書,引文也是很著名的段落,出這樣的錯誤,實在不應該。即使原文不熟,《東塾讀書記》曾有钱锺书先生主編《中國近代學術名著叢書》本(分別見5頁和43頁),既然出新點校,前人的成果是否也參考一下?否則,不知道花那麼錢在那得瑟什麽?
《东塾读书记》读后感(三):某君的评论,留存
下面看见某君的评论,觉得很有道理,可惜某君已经注销。原文也无法打开。为了保存其想法,特地找来粘在这里。
“
今天偶然想翻翻《东塾读书记》以作消遣,因为对《尚书》略感兴趣,所以,就择读了卷五的“尚书”部分。不料,却遇到一处实在理解不了的地方:
焦里堂亦云:《释文》不出郑,“异字者,即伪孔本与郑本同者也。郑本略存于伪孔传中矣。”
查看钱钟书所编中国近代学术名著本的《东塾读书记》(中西书局,第73页),标点与之相同。但我还是怀疑是标点出了问题。似乎应该标点为:
“焦里堂亦云,《释文》不出郑异字者,即伪孔本与郑本同者也。”
“出”,是列出的意思。“郑异字”,即郑本与孔本不同的字,因为《释文》主要罗列的是孔本与马、郑的异同(见《释文》前谈论“次第”的《尚书》部分及吴氏《疏证》)。陆德明认为伏生所传的今文不足为用,所以在写《释文》的时候,没有作音义,却是“以孔书(引者——隋唐时以孔书为真古文《尚书》)为主,而附以马、郑异义于孔书之后焉”(吴承仕《经典释文序录疏证》,中华书局,第21页)。所以,我理解不了的那句话的意思,应该是说,没有列出郑本(与孔书)不同的字的,便是伪孔本与郑本相同的情况。故而,又可以说“郑本略存于伪孔传中矣。”后文又云:
焦氏又云:《正义》不引郑注者,“即孔义与郑义同者,郑义略存于伪孔传中矣。”
对照前后焦循的行文习惯,似乎都应该是“某书(《释文》或《正义》)不......者,即......者”的形式,以说明某书与郑本相同的地方。
我对经学所知甚少,遇到不懂的句子,就想解决一下。只查了《经典释文》及吴氏的疏证,尽我的可能做出这样的解释,希望内行能手能够不吝指点一二啊。
”
《东塾读书记》读后感(四):【转】於梅舫:陈澧之学的两歧反应及不同立意
【作者简介】於梅舫,男,浙江绍兴县人。浙江师范大学历史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硕士、中山大学历史学博士,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博士后。2011年9月任中山大学历史系讲师,2013年12月获得硕士生导师资格,2014年6月起任中山大学历史系副教授。著有《学海堂与汉宋学之浙粤递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