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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无处安放的美好情操

2020-06-09 02:14:12 作者:祝羽捷 来源:读者 阅读:载入中…

我们无处安放的美好情操

  一 偶然发现我喜欢的好几个人物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活着活着,突然不知哪里不对劲,都隐居到乡下去了,好像结束了一份兢兢业业工作,得给自己放一个悠长隽永的假期。

  亨利·摩尔在42岁的时候搬到了小村庄佩里·格林,我从他的工作室写字台前的窗户望出去,一群圆滚滚的黑脸羊正匍匐在他的雕塑周围打盹儿地道的伦敦人约翰·伯格在47岁时隐居到阿尔卑斯山脚下的小村庄昆西,他不再关心政治,反而把注意力放在人类爱莫能助事情上,比如四季变化动物生老病死喜怒哀乐;E.B.怀特也在39岁时辞掉杂志社的工作,跑到缅因州农民,养猪养鸡,孵化鸡蛋,给母羊接生。

  我有时在伦敦也待不住,想去乡下住几天,从国王十字火车站出发,那心情就跟《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听闻舅母一家邀请她去湖区游玩时一样狂喜

  连续三年,我都住在名叫“The Wild Boar”的湖区农舍里。那里的标志是一头野猪,有古老木头房屋,用木柴点燃的篝火壁炉跳跃晚饭永远招牌的烤猪排和自酿啤酒,这一切满足了我对英国乡村生活想象

  虽然每次来的季节不同,但都避开了冬季。湖区的朋友告诉我,每年圣诞节后的1月和2月是他们最忙的时候,忙着努力工作赚钱,等春天来了,谁还坐得住呢?

  湖区自然是美,能轻而易举占据人的不然不会成为英国本土最受欢迎的度假地。

  没有气贯长虹,也没有重峦叠嶂,那种美从静谧中幽幽地沁出来,像一位最娴静淑女,只是坐在那里,不动声色,就足以让人转不动眼睛。每每面对湖光山色,或闻到水仙花香,你总想借景抒发一下情感赞美美妙的自然风光,想到的都是湖畔诗人诗句

  最容易想到的当然是威廉·华兹华斯的《水仙花》:

  我孤独漫游

  像一朵云,

  在山丘和谷地上荡,

  忽然看见一群

  金色的水仙花迎春开放

  在树荫下,在湖水边,

  迎着微风翩翩起舞

  连绵不绝,如繁星灿烂

  在银河里闪闪发光,

  它们沿着湖湾的边缘

  延伸无穷无尽一行

  我一眼见了一万朵,

  在欢舞之中起伏颠簸。

  读了华兹华斯如赤子一般赞美自然的诗,你会很容易忽略他曾经是因为仕途失意才回湖区定居的,也会忘记在那个时代机器早已轰鸣高歌工厂烟囱冒着黑烟,伦敦、伯明翰、曼彻斯特乌烟瘴气臭气冲天。甚至,你根本看不到一个阴霾密布的冬季湖区,仿佛这里只有人间月天

  你不得不开始怀疑诗人的可靠性

  毕竟,那时的英国乡村已不再是杰弗雷·乔叟时代的纯净之地,说不定满是炭灰的大雾也弥散在湖区的上空,太阳穿上白色的纱裙,由于“圈地运动”而无地可耕的农民正黯然神伤……可这些绝不会出现在湖畔诗人的作品中。在他们优美的遣词造句里,既没有工业革命的影子,也看不到勃朗特三姐妹笔下的沼泽和陡峭的山崖,也看不到像碧雅翠丝·波特小姐那样在农场劳作的景象。

  未被污染包围的乔叟,并没有写出一个纯美可的乡村。而华兹华斯好似对真实的世界闭上了眼睛,全然沉浸在自己家湖边的“鸽舍”。我去参观“鸽舍”的时候,看到了他生前使用的寝具用品,他可真算不上是阔绰的乡绅。可能是经济并不宽裕,买房子的钱也是靠人接济,另外,他可能也并不热衷于奢侈的生活方式,欣赏一朵花的绽放胜过几件豪华家具带来的满足。

  华兹华斯对自然的崇拜带着一种病态的成分,我因此读出了另外一种心酸,那就是把自然歌颂得越是绝美,他的现实生活越是不尽人意,对自己的人生越是失控。那些诗正是他的避难所,帮他回避了真实人生中的暴风雨和残酷。

  但毋庸置疑,大自然让这些湖畔诗人很快乐,连呼吸到的空气都充满自由。比起一些把众生的因果背负在自己身上的知识分子,华兹华斯、柯尔律治和雪莱等人则用诗把人们引入他们心中的乌托邦,避世的诗句藏在胸口,宛如一道道护身符。

  华兹华斯坚定地认为:“所有的好诗,都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它源于宁静中积累起来的情感。”自然滋养和激发了诗人,他的诗作又让更多人看到自然的魅力,延绵的山峦、整齐的田庄、清澈的小溪、蔚蓝的湖水和散布其中的袅袅炊烟。

  在华兹华斯的自然观中,自然是神性、理性和人性的结合,儿童是成人重返自然的中介,自然是拯救人类社会的良药。

  他曾提出过这种前所未见的观点:人生最好的年华都是受大自然影响的结果。大城市里拥挤不堪以及不人道的生活方式有害人性,而回归自然则是拯救人类的最好方式。

  两百年后,华兹华斯的论断依然有先见之明,即便我们已处在如此繁华便利的城市,却并没有比那時候的人们感到更幸福。因为,他早就发现了,“从大自然里获得欢乐,乃是人们保持和增长永恒快乐的秘诀”。

  英国的乡村,以某种特有的气质,表现着这个国家的高贵和永恒。一些世袭贵族的子女,其童年几乎都在自家的乡间大庄园或古堡里度过。

  以女王为代表的温莎家族就是典型的英格兰乡村贵族。英国记者帕克斯曼说:“真正的英国人就是乡下人,这话一点儿不假,越是有钱有势,越是受过传统教育的英国人,越会以此为荣。”

  城市化进程中,人们曾一度更愿意留在城市,城市的物质生活代表着文明和财富。也有例外,那就是出生在伦敦肯辛顿区的富家女—碧雅翠丝·波特小姐。16岁,波特小姐跟随家人度假来到英格兰北部的Near Sawrey村,从Wray城堡走到了温德米尔湖畔,被湖区绮丽的风景吸引,之后10年,他们一家常常在夏天来此度假。

  波特小姐一心想当农妇,而不是父母期盼的上流社会淑女。最终她如愿以偿,挣脱牢笼,定居到湖区。

  要说湖区人心中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曾打跑豪猪的壮士,也不是湖畔诗人,正是这位种地养花、照顾猪羊鸡鸭、清理水沟、翻修房屋的童话作家。39岁时,她用稿费买下第一套房产—丘顶农场,原本娇生惯养的城市小姐竟成了种田能手、牧业专家。

  除了彼得兔的故事,很少有人知道,波特小姐和自己的牧羊人一起,培育了在湖区濒临灭绝的黑德威克羊,她还当选为黑德威克羊培育员协会的会长,成为一位自然科学家、环保主义者。她还写过一篇关于真菌繁殖的论文,并向当时英国生物分类学的最高研究机构伦敦林奈协会递交,最后因为性别原因遭到粗暴拒绝。当青霉素的发现震惊世界时,人们才对当年粗暴拒绝她在这一领域的原创贡献感到惭愧。

  高尚的情操并非只体现在作品里。波特小姐把所有出版收入用来购买田产,致力于维护传统的农耕技术和手工艺。去世的时候,她留下了4000英亩的田产,包括15个农场、房产和许多景色优美的地区,并将其全部捐给全国基金会,以保护英国的自然景观和人文建筑。

  在湖区住上几日,大致你也会有所体会,乡村生活为何会成为英国人终生的向往。美国作家华盛顿·欧文写道:“乡间是英国人的天然感情得以真正发挥的广阔天地。在乡村,他们心甘情愿地从城市的一切拘谨和客套之中擺脱出来,一反其平日沉默的习惯,变得欢欣舒畅。”

  比起城市,乡村确实是道德更高尚的殿堂,教化人们亲近泥土,净化人们如温德米尔湖一样纯净,不分伟大还是渺小。可想而知,这些郁郁寡欢的文人们纷纷投身于广袤的乡野,仿佛那里才是自己高尚情操的安放地。

  可惜在湖区住了5天,我就开始按捺不住,满心想要重返伦敦西区的剧院,想要潜入热闹非凡的考文特花园,想要走到摄政街的街角喝咖啡了。原来,只有书、木屋、花草为伴的生活也挺寂寞的,我一边收拾行李返城,一边遗憾于自己的凡心不能彻底适应与世隔绝的生活。惊喜的是,我意外发现自己的胸口也被贴上了一张美好情操的护身符,那应该是在林间散步时、给南瓜浇水施肥时、在读华兹华斯的诗歌时得到的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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