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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读后感10篇

2017-11-07 21:37: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读后感10篇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是一本由冯唐著作,万卷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0.00元,页数:20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读后感(一):给一个姑娘

        第一次接触冯唐的作品,首先这本书标题给了我很大的吸引,用了姑娘这个词,细细体会给人一种有趣的感觉。看完整本书之后,也确实是个有趣的作者,调侃的语气,戏虐的玩笑,可能冯唐的文风就是这样,给读者一种在欣赏主人公秋水整个十八岁的内心变化过程体验,其实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十八岁,每一个段子都用心感受的时候总还是给人心酸的感觉,原来十八岁就是这个样子,美好青春,最应该珍惜的年华,那些兄弟情谊,那些青涩的爱情。在读书时让我想到了曾经也有一个朱裳一样的人出现在生命中,每个人的十八岁都会有一个“朱裳”,这样的姑娘,这样一段感情。主人公的十八岁让人羡慕,也让人为他难受,这样真实的感觉出现在我心中,文中每个人代表着一个时代的象征,朴实的打动着读者。
      在本书后面的描写却丢失了一个人物,慢慢加入主人公的同学,可能是成长让身边的人慢慢的在丢失,而主人公身边的人在作者笔下都成了各个行业的大人物,这未免不是很现实,但是却也没丢失整本书的逻辑性,没有用时间的顺序在写整个故事,而用了很多回忆文章中多次出现后话这个词,只能让我感受到这个作者是多么的调皮,一直在不停的告诉读者最后谁变成了什么,可是之前他却不是这样的做法或者不是这样的一个人,只能读者自行脑补整个中间的过程,给了更大的空间去思考。回味时也不会显得太无味。
      语言虽很简单,却不乏趣味。
      简单来说就是有益也有趣的一本书,而益也需读者在趣中感受。有益而无趣难免会枯燥无味,有趣而无益不读也罢。这是刘长声老师的自我规定,即一本书的知识性和趣味性,而对读者来说这两点无需说是多重要了,恰恰我觉得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具备这样的两点。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读后感(二):一个好孩子的青春

冯唐的文笔直白戏谑,功力十足,用流行的话讲画面的即视感很强。
这是一个男孩青春叛逆期迷恋一个女孩的故事。看着别人的童年生活,不由对比自己,发现一切真是弱爆了。我对自己童年的回忆,想想,有还能够想起来的或者值得吹牛逼的故事,还想仅仅停留在小学。
上了初中之后,我就开始当一个乖孩子,因为第一次考试考了全校第一,或者那个时期订阅了各种正规的期刊杂志,思想纯正,研究各种考试方法,背诵一切能够记住的知识,甚至到后来大学,不断追逐优秀努力学习,成为一个大家眼中的学霸,但是到头来发现,也只不过是学习机器而已。
过去的我会鄙视秋水,而现在的我却又羡慕起来,羡慕那种魄力,逃课,做自己想做的事,就像我研究生时想把头发染成黄色,又摄于老板的意见一样,谨小慎微的活着。我想我的青春期是不是来的尤其的晚了一些。初中的时候,同桌们就已经开始染各种颜色的头发了,我每天的目标还是课本上的知识,并把这一切都当做玩世不恭
想想,我或许又不一样,我的头脑是比较活跃的,我只是不敢表达自己的想法,我的胆量还是有的,我只是想做一个并不为大家注视的人,我太在意别人的眼光。我有想过努力去提升自己达到另一个高度,学会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因为真的没有什么人在意。学会去表现真实的自己,自信自如。
我发现一切的困惑,其实都落脚在为人的困惑,人生上,而这也是十几年标准化的教育所不能提供给你的。
秋水在小说中的才华,贫嘴,我估计如同大多数读者一样,喜欢,羡慕甚至嫉妒。所以,我想,这本小说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去重塑我们的青春,如果尾巴还剩那么一点点的话。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读后感(三):就怕流氓有文化

这本书讲的是秋水的高中生活,不仅成绩好,认识老流氓建国,在他的感染下,很早就知道很多“生活“知识。打手枪、泡妞、打架、逃课,各种青春该有的率性生活一样都没有落下,最关键的是,成绩还很好。既有流氓生活,又有文人气质。让人很羡慕。同时,我也怀疑,这本书描述是不是和真实生活有出入? 略微感慨,我的高中生活和秋水相比,我可能过了个假的高中生活。
     秋水的原型就是作者冯唐,冯唐在现实生活中也是相当牛逼。
     就怕流氓有文化!我也希望能做一个有文化的流氓。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读后感(四):冯唐调皮的少年心

  今天用下午四节英语课的时间读完金线哥的这本书。冯唐的书遣词造句向来活泼灵动不拘一格,这自然不用提了。然而我感受的不一样的,是想用“清新” “少年” :浪漫主义”这类文绉绉的词形容这本夹杂着众多流氓语气和荤段子的“小黄书”。
  毕竟是发生在年少高中的故事。而高中,是多么令人心向往之岁月年华。那是少年的青春啊~ 而一切跟青春相关的年少无知都可被美化成单纯善良,跟青春沾边的叛逆不羁也可被意淫成热血豪放。
  主人公秋水是个青春期少年。“青春期” “夏天” “少年” ”裤衩“ 哈哈哈,几个关键词一出,就散发着浓浓的汗水与荷尔蒙气息。
  在那个泛黄记忆没有变态学业压力的青春期的少年,我想,脑海里最多的就是对异性的幻想了吧?而那个年代那个年龄的少女,自然也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吸引力。那亭亭又笔直的穿着短裤的小腿,那骄傲立着的纤细洁白的脖子,刚刚发育隆起的胸部,耳边额边细细碎碎的绒毛一般的碎发,身上似有似无的若阳光般干净的味道,那种模糊又美丽的光影,倏地一下出现或是若有若无地显个影儿,都可直击那满身臭汗满脑淫荡男孩的心脏。
  朱裳对于秋水,大概就是这种存在吧^_^
  
  而仔细想想这类近乎是女神一般的女生,大概也只会出现在男孩荷尔蒙分泌旺盛的青春期啦。那个青春期的男孩子惊讶于自己一系列变成男人的发育,会对两性奥秘充满好奇,会猥琐地观察同年龄地女孩子,会意淫脑补XXOO,可是,对于他心里的那位干净的女孩,有着一种近乎神圣不可侵犯的信仰
  当然最后结尾,秋水所做之事还是让我觉得,冯唐还是冯唐啊。。。我就知道不会那么干净地结束。姑且算是,调皮的少年心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读后感(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没有多少感觉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一书以散文的笔触完成了一篇小说,讲述了“我” (也就是文中“秋水”)在青春期的躁动中迷恋一个叫做朱裳的姑娘的故事。作者试图通过自己的描写,生动细致地刻画出一个处于青春期的男孩内心里那种熊熊燃烧的感觉。并通过塑造一群流氓的群像,还原20世纪80年代的时代特点,透过一个少年的眼睛去观察周围的世界
  全书在中国新时期文学史上罕见地规避了京派文学的痞子腔调,是北京土著写过的关于北京的最不北京的故事。尽管是在讲述一个流氓粗糙锋利的青春,但是字里行间充斥着一种江南士大夫的浪漫温柔情怀,体现了作者对女性的尊重和喜爱。”
这个是豆瓣里看到的一个评价,我看的书少,见的世面也不多,还不知道什么叫“京派文学的痞子腔调”。也不懂为什么就成了“关于北京的最不北京的故事”。也想象不出来16岁的少年怎样表现了对“对女性的尊重”。
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家庭,不同的社会,似乎注定了我们很难找关于16岁的共鸣。
文字的感觉还是可以的,随意,轻松。让人能感到“阅读的快感”。这时我感到阅读后欣慰的一个。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读后感(六):我也要追求牛逼

老流氓孔建国曾经这么说:“你现在还小,不懂。但是这个很重要,非常重要。你想,等你到了我这个岁数,你没准也会问自己,从小到大,这辈子,有没有遇见过那样一个姑娘,那脸蛋儿,那身段儿,那股劲儿,让你一定要硬,一定要上?之后,哪怕小二被人剁了,镟成片儿,哪怕进局子,哪怕蹲号子。这样的姑娘,才是你的绝代尤物。这街面上,一千个人里只有一个人会问这个问题,一千个问这个问题的人只有一个有肯定的答案,一千个有肯定答案的人只有一个最后干成了。这一个最后干成了的人,干完之后忽然觉得真他妈的没劲儿。但是你一定要努力去找,去干,这就是志气,就是理想,这就是牛逼。”
这就是志气,就是理想,这就是牛逼。好像自己从来没有发狠地去做过什么事,面对自己喜欢的姑娘,一直都很怂。当初,被姑娘逼到无可退路了,才勉强承认了自己喜欢她,如果不是这一次,说不定以后我都不会让她知道我喜欢她。现在想想,与其这样被人逼着,还不如当初自己跟她表白了。
快毕业的时候,又鼓着勇气去跟另外一个姑娘表白了。然后理所当然地被拒掉,然后电话应该是被拉黑了,自己居然觉得有点委屈,而一点办法也没有。
刘京伟是个头脑灵活但是无比简单的人。他短暂的一生都在追求牛逼。不同的阶段,追求不同的牛逼,所有追求到的牛逼加总起来就构成了刘京伟短暂而牛逼的一生。
中学的时候偷他老爸小心藏起来的与奸杀有关的法制书籍,然后去大街上吆喝着卖出去,去买一双牛逼的正品耐克鞋--这个那个时代学生的牛逼。后来,对女人有兴趣了的时候,权衡了自己的优缺点,然后就去发狠练了一身肌肉,后来又去买了牛逼的车,身边总有身高一米七八、一头长发、出身北京八大艺术院校或者书香世家的妖艳美女,而且经常换茬。后来,他觉得雇高学历的人才为他工作很牛逼,然后就打发了那些女的,雇了3个哈佛毕业的MBA。还没有做下个牛逼的事之前被情杀了,可惜了。
人总要有点追求。如果决心当学者的人应该读尽每一本撞进手里的书,如果立志做大众情人的少年应该对每一个进入眼帘的姑娘微笑。这样的生活才有点意思,而不是每天都是一潭死水
我以前也没有想过什么才叫牛逼,也许高中念书那会儿,考个很高的成绩是个很牛逼的事儿,但过去了,也就这样了。现在,至少在这两年里,我觉得,码得一手好代码,写得一手好文章,就是牛逼。所以,我要接下来要朝这个方向奋斗疯狂写代码,疯狂看书写东西,争取达到“码得一手好代码,写得一手好文章”这样的牛逼!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读后感(七):我的十八岁

     冯唐的书雅俗共赏,他是个文艺的流氓,是书里的秋水,他迷恋着一个叫做朱裳的姑娘,幻想着她。可能朱裳不那么美若天仙,不那么前凸后翘,不那么温柔可人,可是秋水就是着迷,没有理由,因为这就是青春。虽然文章中某些内容跟小黄书一样,流氓气息满面扑来,可我爱着这种赤裸的直接,我能清晰明了的感受到他的迷恋,他的喜爱,他的迷茫,尤其是每一次对于朱裳的细腻描写,我总是可以眼眶湿。尤其这一段:“我坐在朱裳身边,如果天气好,窗户打开,风起来,她的发梢会偶然撩到我的脸,仿佛春天,东三环上夹道的垂柳和骑在车上的我”,秋水对拿着几本黄色书籍要跟自己换座位的张国栋说这算是变相的表白么?如果这是,那么这是最浪漫的方式,胜过其它的千言万语。长大后的张国栋当上了导演,一起喝酒的时候还记得秋水面对黄色杂志的表白,记得东三环上夹道的垂柳和朱裳的相似。他说这个意象对他很重要,等他挣够了钱,要把这个意象写成剧本然后拍个不赚钱的片子。
  初到一个班级的时候,朱裳的短发齐耳,长长的时候就佛然垂肩了。偶尔坐在朱裳的后面,透过她发丝的间隙,可以看见她面前的物理书上的滑轮和杠杆,就像春天透过雨丝,可以看到胡同口撑起的一把碎花伞。多少次想用那双大油手抚摸那细软的长发,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境遇,产生了各种不同的记忆。以至于双手沾满的记忆,伸向虚空,抚摸空气,她就在自己的怀中,她的头发就在自己的手指之间。
  后来的后来,秋水问坐在饭桌对面的朱裳:“我要老到什么时候才能忘掉这些记忆,我是学医的,我知道即使失去双手,双手的记忆还是在的”。朱裳说:“你跟我说过,不许我头发剪得太短,你看现在的长度合适么?每次去理发店洗头,小姐都说,这么好的头发,剪剪吧,染染吧,我都说不行,一个叫秋水的人不同意。”直到现在,她的头发依旧很黑很细很软,佛然垂肩。
   我喜欢朱裳的回答,这样的回答是对一个少年所有青春的悸动和幻想的最好的答复,让他满心欢喜满心期待,就算活着活着就老了的那天想起自己懵懵懂懂的十八岁依旧会满脸褶子依然带着笑容。
    而我的十八岁那是2009年,那一年我高三。我特别着迷一个男生,之所以不说喜欢,是因为我始终搞不清喜欢的概念和层次,是对于某些不太了解的cute and hot boy的兴趣还是对于特别熟悉的人的深深依赖。他不是那种篮球班上的种子一号,但偶尔瘦弱的他也依然会有一个类似科比一样的后仰跳投;他也不是吴彦祖那样的完美颜值,但笑起来眯起眼依然让我觉得看到了暖阳;他不是那种特别会讨女孩子欢心能说会道的少年,但偶尔塞给我一粒糖我依旧能乐的开花。我想这也是为什么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依然会在某个景象中突然想吃香橙味道的德芙,会依然关注已经快要退役的科比的许多消息,即使我的所有联系方式里已经少了他。可是我的故事不像书本那么幸运,我没有得到最完美的回应,我的回应只是突然不再响起的电话,不再明媚的打招呼,甚至是低头的躲闪。有句话说得好,时光飞逝岁月如梭,以前经常被他开玩笑的那个小胖子姑娘,那个不能独立自主的姑娘,那个大嗓门坏脾气的姑娘,也会被其他人表扬成独立懂事漂亮成熟,因为我总是隐隐的希望等我都变好了,变优秀了也许你就会回头看一看我。后来在毕业后也有见过,可是略微的发福,不再充满魔性的让我着迷,就好像头顶自带的光环已经全部消失,究其原因我不得而知,反身再看看自己,微微一笑,感谢过去的一切。其实所有人都应该谢谢那个曾经幼稚充满幻想的自己,因着自己的着迷去努力去奋斗,最后的结果就算不是当初想要的,仍旧让你看到了自己的潜力,最好的自己。所以我想有些人只适合活在你自己的记忆里,在那里春暖花开,在那里光阴正好,在冯唐的那里住着一个朱裳,在我的那里住着一个他。这些都是让你变成现在的未来的自己的催化剂,给你激励,给你力量。不论怎样,这都是内心最自由的浪漫。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读后感(八):春天来了,给我一个姑娘

01
春熙路。
这是成都我最喜欢的一个地名。每次来成都,走在春熙路上,就想到北京的知春路、杏花天、芳草地,还有百花深处、金台夕照,就想到杭州的浣纱路、青芝坞,还有曲院风荷、满陇桂雨。
一派春意盎然。春光,熙熙攘攘。
好友不无打趣,“春熙路上找春天?难道盐市口就要去买盐巴,肥猪市街都是猪在跑?”想起春天,去年在成都,逛宽窄巷子,走访杜甫草堂,正是暮春时节,白天潮湿,夜里小雨微凉,锦里明艳的灯火映在湿漉漉的石板路上。
春天的气息足够了,可心口总还是缺少一种味道。
前两天抵达成都,在春熙路上吃小吃。春风调皮,撩起街上姑娘的长发,长腿川妹子气质高挑,少了厚厚的羽绒服,感觉整个世界都瘦了。
心口咚咚跳,雄性荷尔蒙瞬间爆表。让人放弃抵抗的姑娘气息,才是春天的味道。
02
各种女性的称呼里,我最喜欢“姑娘”这个词。
就像听到《南方姑娘》这首歌,我的脑海里总是浮现一个干净的北方大男孩,手里抱着一把吉他,在一个十几平米的四合院,在虫鸣喧嚣的春天,在河流冰封的冬天,在田野里在河流边,唱着发自内心深处的呼喊,直抵人心。
简单真实,不造作,就是因为热爱。
当然,我来成都不是为了姑娘。很久以前,那个全世界几乎都长得一模一样的更年期女教导主任,带着便秘一样的神情,语重心长的教导处于“早恋”中的我,你要以学习为重,把精力放在升学上,将来混出名堂了,什么漂亮的姑娘找不到呢?
这样的恋情多半以失败告终。虽心中偶有挥之不去的姑娘影子,但美色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姑娘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导致我很长一段时间,都嫉妒那些游手好闲的街头小混混,他们身边总有漂亮的姑娘,而且走马灯似的不停地换。
当然,这也是一件好事情。嫉妒这件事情,至少不让我对自己的性取向产生怀疑,也让我到现在还有爱看书的习惯。所以,没有成都之前,我就知道“春熙”之名取自老子《道德经》:“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来到春熙路,我一头扎进了太古里的方所,看着浩瀚的书籍,嫉妒心又开始泛滥:成都姑娘真幸福。
看冯唐的《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里面说到,“世界和我之间是一堵墙,墙和自己之间是一盏灯,灯和自己之间是一本书。”
我想,书和春天的距离,是一个姑娘。
03
想起曾经有个人和我说,你要找个好姑娘啊,你能找个好姑娘。
说这话的人,是在我职场生涯帮扶我一把的喻哥,成都人。亮哥是个军人,有着正气凛然的气质,却阴差阳错投身策划行业,走南闯北,滚滚红尘里摸爬滚打。酒桌上嬉笑怒骂,放浪形骸;工作上唇枪舌战,江湖义气;生活里酒气冲天,不拘泥规矩。微醺后,说话的尺度极大,玩起文字来,也是怪力乱神。
当时觉得这人秉性狂狷,尤其是天天国事不离口。然而,有一次我和其它部门的领导发生冲突,他却展现了护犊子的一面,用带着成都口音的普通话疾言厉色,说话就像是剪刀一样气势汹汹。着着实实让我感受到了一种踏实。
后来,他给了我单独带项目的机会,给了我野蛮生长的机遇。
当时就想,这哥们实在是嚣张的厉害。
他是一个和自己过不去的人。有次聊天,聊起感情,和我讲起自己的深情经历,严肃地和我说,爱情是勇敢的游戏,应该玩命的爱上一个好姑娘,也要学会保全自己。他本性不是一个拿女性当猎物来轻慢,或亵渎的人。窗外花开花谢,雨落雨停,他都要写几句文字,才能平息内心的波澜。
让人觉得他带着一点不讲理的流氓气息。此流氓,非彼流氓,放在金庸的小说里,那是令狐冲、杨过或张无忌,是发自骨子里的的自由,是一种浪子侠客的情义。
说到底,世事浮沉,他流氓的嘴脸下仍有一颗柔软的心。
04
有一年冬天,年底聚会。我和他从酒桌上出来,东北清冷的月光下,星星寂寥,我俩站在烤串摊前,他搂着我的肩膀,幽幽地说他要回成都了。长期的烟不离手,酒不离口,他的身体已经像一部老化的机器。再者,漂来漂去,总要归根。
任何东西,只要够深,都是一把刀。春光深了,就到了暮春,花易凋零。感情深了,伤人伤己。
世上只有两种人,薄情和寡情的。他一脸坏笑的后面,藏了一张悲观主义的脸孔。和他谈论深情,最终都会变成谈论一件悲伤的事情。生命里的每一位姑娘,每一位姑娘的手和脸蛋,别人藏在记忆里,而他,最先要用烟和酒刻在身体上,日后才会流露出一丝丝伤感和不甘心。
所以,他伤身体。
后来的联系就少了,前一段时间,他给我打电话,说自己戒烟戒酒,开了家公司,做起了腕表生意,并要把画廊的生意做到北京。过了这么多年,他心中始终怀有江湖侠义的英雄梦,那些梦想,在苦难生活的煎熬中,翻滚着,“滋滋作响”,翻腾不朽。
让我想起了年少时,万物野蛮生长的春日里,看《东邪西毒》,幻想着自己拥有绝世武功,刀光剑影中,救出心爱的姑娘。
05
西毒在洪七带着自己的姑娘远走天涯以后说,“我终于明白那个女人为什么喜欢洪七,可能是因为他够简单。看着他们走的时候,我很忌妒,我曾经有过这样的机会,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却放弃了。他走的那天,风是向南吹的,他故意逆风而行,我记得那天是十五,黄历上是这么写的:失星当值,大利北方。”
经历了被很多姑娘称之为人渣的年少不更事,现在才明白,一个男人闯荡江湖,若是不能带着自己的姑娘,那就是一个人渣或者流氓了。
江湖永远是个借口,心即是江湖。
昨天是他生日,我却行程匆匆,缘悭一面。而我是真心希望他能找到一位好姑娘。找个好姑娘的前提是,你要是个好男人,不是一个好男人也至少是个好流氓。亮哥是不是好流氓,我不清楚,不过他确实是一个好男人。
飞机升到双流机场上空,俯视着云端下面的春熙路,就像看到了春光明媚的姑娘,一袭薄衣。
你看,春天多么美,姑娘多么美。生活里每天都有相聚别离,号啕或欢欣。相遇在花季分别在雨季,虽然时间都安排好了未来,但还是愿你开心如少年。
06
再祝生日快乐!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读后感(九):无羁青春

第一次接触冯唐的作品是《活着活着就老了》,现在翻翻从前看时做的笔记,感觉有空还是要读第二遍的。不过确实是因为《活着活着就老了》这部作品,被冯唐圈粉了。

跟朋友聊到冯唐,在网上的介绍中了解到他的其他作品,其中就包括了《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这部作品,属于冯的早起作品,刚好朋友也18岁,于是推荐他去读,但是自己确实是没看过的,在朋友读之前,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我先去看了这本书。

以下是我做的文摘:

1、地上的世界,是属于那些写小说和散文的叔叔大婶们的,黑夜不存在,天总是蓝蓝的,姑娘总是壮壮的,看见宝塔只想到延安。地下的世界是老流氓孔建国和我们的,没有黑夜,没有蓝天,没有健康的壮姑娘,时间稠得像浆糊。

2、我和老流氓孔建国说,别看我长得像个杀猪的,其实我是个写诗的。

3、我厌倦把那些考试后注定会忘掉的东西塞进自己的脑袋,仿佛应该像珍藏一张张朱裳的影像一样,更拒绝像老师希望的那样因为自己的这种想法而感到耻辱。

4、如果决心当学者的人应该读尽每一本撞进手里的书,如果立志做大众情人的少年应该对每一个进入眼帘的姑娘微笑。冰岛的首都是雷克雅卫克,“安史之乱”是因为税收政策不对还是因为杨贵妃的乱政,这与自己到底有什么关系?

总体来说小说描写了青春期的故事,故事线围绕着自己喜欢的姑娘朱裳、老流氓孔建国以及自己儿时的玩伴开展。笔触更加的赤裸和直白,没有丝毫的遮遮掩掩。有种贱贱的幽默和诗意。会让人不时地去回忆自己的青春。也让人了解到一种青少年青春期性心理的萌芽和发展。作者回忆过去的同时也在夹杂叙述了现在老友们的现状,有种物是人非是我感叹和对青春期无忧无虑生活和刻骨铭心经历的致敬。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读后感(十):落花无言,人淡如菊

这词是用来描绘朱裳的。我有时候会想,这样的姑娘会嫁给什么样的人,会有个好的归宿么?秋水对她的描述是:相比翠儿漂亮的脸蛋,标志的五官,朱裳都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是合起来就耐看。是我想多了,咱还是先来说说有点传奇色彩的朱裳母亲吧
0.1、朱裳的母亲出生在陕西米脂,“李自成出生在那个地方,玩弄英雄于两股之间的貂蝉也出生在那个地方。我没去过那个地方,如果朱裳生在那个地方,我没准会去一趟,看看什么样的操蛋地方才能长出那样一个操蛋姑娘”。米脂属于黄土高原地带,终日漫天黄沙,出门一趟回到屋子除了要洗手洗脸还要洗鼻孔,否则黄沙入肺会得肺气肿。这样的地方多数时候都是大旱,盛产的只有大盗和美女。因为缺水缺的要命,挖一口井动辄要拼掉十几口任命。这种地方有些像《新龙门客栈》中的场景,盛产大盗就不稀奇了。虽然连年干旱,但是长出来的姑娘确是从里到外透着水灵。男人们私下里抱怨都是姑娘吸干了天地间的水汽。朱裳的母亲出生之前,当地三个月没有一滴雨,从地上到树干到人的嘴唇都是裂开的口子。出生的时候费了好大的劲才筹够一盆接生用的水。孩子生下来没有哭声却是一声撕心裂肺的雷声,然后是三天三夜的大雨。
0.2、朱裳母亲四岁死了爹,十四岁死了娘。娘临时前叮嘱了两件事:一是别太对不起良心,善用自己的脸蛋;二是远房的堂哥在北京做工,可以去找他。对于一个十四岁的孩子,第一条还领悟的不深,第二条有地点人物,于是朱裳的母亲就去了北京。远房的堂哥有五个儿子,他们的童年世界对事物的分类分为两种,能吃的和不能吃的,朱裳的母亲属于后者,堂哥的老婆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有一天朱裳的母亲意识到,她只有一个选择,或者逃走或者死掉,被堂哥的儿子们搞死或者被堂哥的老婆毒死。于是在一个暮春阳光明媚的下午,朱裳母亲跑出那个孩子们掐架的胡同口,径直的扑进胳膊最粗、胸肌最饱满、眼神凶狠凌厉的那个男孩怀里,声音平和坚定:“带我走吧”。从那以后,朱裳妈妈芳名飘扬。
0.3、老流氓孔建国总会跟秋水讲述关于朱裳母亲在江湖上的传闻。他说朝阳门内外九龙一凤,朱裳妈妈就是那一风。二十年前,方圆十里,一半的架是因为朱裳妈妈打的。秋水跟朱裳住一栋楼中,时常能遇到朱裳的母亲,她让秋水相信,老流氓孔建国讲的一切传奇都实际发生过。“外国文人夸女人到顶,说这个女人能让发情的公牛安静下来。我觉得与此相反,朱裳的娘能让从十六岁到六十岁的男人都充满肉欲,这在中国很少见。”岁月已经在朱裳的母亲脸上刻画了丝丝纹理,但是这个迟暮的美人举手投足间却总能透出旧日旖旎的风光。
0.4、朱裳的父亲是个小白脸。戴眼镜,能写会画,事业单位的铁饭碗。一日阳光正好,朱裳的母亲右手夹起一支中华烟在街上晃,老流氓孔建国正要点火,朱裳将来的父亲推了他一把,并夺下朱裳娘叼在嘴中的香烟。老流氓孔建国当时就折了朱裳他爸爸三个肋骨,可朱裳爸爸还是耐心的等朱裳妈妈讲完以后不碰烟才放心昏死过去,就像电影中“这是我下个月党费”的情节。医院中的他不知吃了多少次莲藕排骨汤,总觉得他断的排骨和汤之间有某种神秘的联系,午后的阳光照耀人们迷离的眼睛,于是两个人就在病房滚了床单,再后来的事情是:那一枪怀上了朱裳。再后来,老流氓孔建国不知去向,那个当年朱裳母亲投向的肌肉男成为富家一方的老总。我想知道的是,从一种生活转变到另外一种生活状态要多久?从一风到煮饭缝衣的生活到底有多远。那些整日在街面上飘然而过的有着美丽长腿的漂亮姑娘晚上都和谁睡在一起,那个年代,是朱裳的爹这种,现在的年代,肯定不是。
朱裳。
十八岁的少年没有时间的概念,一辈子的意思往往是永远。
秋水在搬进同朱裳一栋的板楼之前,就听老流氓孔建国讲起过朱裳的妈妈,说她是绝代的尤物。在和朱裳第一次见面后,就下定决心,要想尽办法一辈子和她耗在一起。如果这本书某天被拍成了电影,那么故事的第一女主角是朱裳,但是记忆总是被我们的情感改头换面,说真话的愿望有多么强烈,受到的干扰就有多么大,到后来会悲哀的发现,根本就无法还原真实。只是那个时代永远的过去了,北京已经变成了一座现代化的都市,六环公路外的房价已经达到世界水准,但终究是有些东西需要纪念,纪念那些已经永远逝去青春岁月。被禁锢的青春里面溶着化不开的酸涩。年轻的时候爱一个姑娘,就可以奋不顾身的把所有逞能的事情都做完。长大了以后就不会了。不是不爱姑娘了,而是理智的弦告诫你自己再这样做是多么蠢的一件事情。
1、“我坐在朱裳身边,如果天气好,窗户打开,风起来,她的发梢会偶然撩到我的脸,仿佛春天,东三环上夹道的垂柳和骑在车上的我”,秋水对拿着几本黄色书籍要跟自己换座位的张国栋说。
这算是变相的表白么?如果这是,那么这是最浪漫的方式,胜过其它的千言万语。长大后的张国栋当上了导演,一起喝酒的时候还记得秋水面对黄色杂志的表白,记得东三环上夹道的垂柳和朱裳的相似。他说这个意象对他很重要,等他挣够了钱,要把这个意象写成剧本然后拍个不赚钱的片子。
初到一个班级的时候,朱裳的短发齐耳,长长的时候就佛然垂肩了。偶尔坐在朱裳的后面,透过她发丝的间隙,可以看见她面前的物理书上的滑轮和杠杆,就像春天透过雨丝,可以看到胡同口撑起的一把碎花伞。多少次想用那双大油手抚摸那细软的长发,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境遇,产生了各种不同的记忆。以至于双手沾满的记忆,伸向虚空,抚摸空气,她就在自己的怀中,她的头发就在自己的手指之间。
后来的后来,秋水问坐在饭桌对面的朱裳:“我要老到什么时候才能忘掉这些记忆,我是学医的,我知道即使失去双手,双手的记忆还是在的”。朱裳说:“你跟我说过,不许我头发剪得太短,你看现在的长度合适么?每次去理发店洗头,小姐都说,这么好的头发,剪剪吧,染染吧,我都说不行,一个叫秋水的人不同意。”直到现在,她的头发依旧很黑很细很软,佛然垂肩。
2、其实跟张国栋,聊的最多的是朱裳吧。他说当时用黄色书籍换位置的时候,话说出口就后悔了,幸好你没有同意。他会这样开场:你觉得咱们学校哪个姑娘最心坎?秋水:姑娘又不是阿拉伯数字,不具有可比性。玫瑰好看,但是做汤肯定没有菜花好吃。张国栋:那聊聊朱裳?他怎么了?我望着缕缕青烟从张国栋口中盘旋而起,我顺着青烟抬起头,天上有颗流星飘落,划过夜空,坠落到无名的黑暗中,仿佛开败了的花朵断离枝条,坠入池塘。千年前坠楼的绿珠,千年后自己斟酌良久却仿佛不得不割舍的某种心情,不都是同一种美丽和凄凉么?
她怎么样?
挺好。
具体点。
干净。
只是干净?
这是我对一个女孩最高的评价。
不想追追?
追她的人够多了,我不想锦上添花。
许多年之后,我在东四的孔乙己酒店,用一个新石器时期的玉石酒杯喝小二锅头,朱裳坐在我对面,说:“我开车来的,你自己尽兴喝吧。”五个小二锅头之后,我心里的小兽苏醒,我的眼睛烧起红火苗,我问朱裳:“最近想我了吗?”朱裳闷头吃腊猪大肠,短暂地抬起头,笑着摇了摇。我接着问:“是现在不想说还是最近没想过我?”朱裳从腊猪头肉里抬起头,说:“都这么大岁数了,想什么想?”我要了第六瓶小二锅头,接着问:“最近想我了吗?”朱裳叫服务员又添了一盘腊猪大肠,说:“如果没想,我干吗要见你?”我心里的小兽欢喜,它带领我的双腿,跳上桌子,我的嘴开始诗朗诵:“屋外有两棵树,一棵是槐树,另一棵也是槐树。桌上有两盘菜,一盘是腊猪大肠,另一盘也是腊猪大肠。眼睛里两个姑娘,一个是朱裳,另一个也是朱裳。”我站在桌子上,我戴圆眼镜,穿白衬衫,我的眼睛通红,我的肚脐露出来,我没有碰掉一个盘子。
3、好吧,其实最初跟朱裳同座的孩子叫桑保疆,秋水是用一本英文版<花花公子>和另外一本香港的<龙虎豹>作为交换的,附加的条件还有一封充满了时代主旋律的臭贫的申请书。
“敬爱的老师同志:
       金秋十月,秋风送爽。祖国在不断富强,我们在不断学习,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任务终将在我们这一代完成。我由于先天不良、后天不检点造成眼睛近视及听力低下。秋水同学先天优良、后天检点,视力一直保持一点五,常能听见隔壁班同学上课时的交头接耳,看见隔壁班上课时男生女生之间的小动作。为了祖国,为了学习,为了四化,我希望能和秋水同学交换位置。经过和秋水同学协商,他奔着关心同学学习的良好愿望同意了我的要求,也希望您能批准。
       我们的革命事业,正像毛主席说的:“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城走完了第一步。”直到现在,我国“一穷二白”的面貌还没有完全改变;要把我国建成一个具有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还需要经过长期的巨大努力;世界上还有帝国主义存在,还有许多国家的劳动人民特别是母亲和儿童遭受着侵略和压迫;而且,我们不但要改造社会,还要改造自然,征服宇宙。我将以加倍的热情和干劲去学习和工作,为祖国四个现代化的实现而努力奋斗。
                                                                                                           申请人:学生桑保疆”
土混混桑保疆研读着印刷精美的酥胸和大腿,觉得我为一个少言寡笑、衣着防卫过当的朱裳舍去这些是不可理喻的。其实这只是一个开始,就像是初见朱裳就下定决心这辈子要和她耗在一起。只是秋水猜中了开头,并没有猜中结尾。黄色杂志伴随了那个时代学生发育的青春期。最后的最后,桑保疆因为出租黄色杂志被朱裳的追求者肖班长举报到教导主任,在追查来源的调查后,处理结果是:桑保疆记大过处分,秋水的父亲动用了无数关系,承诺给学校重建楼前雕塑,校方同意不给秋水处分,却必须在半个月内转学。
4、当然,开始的开始,一切都还是美好的。只是许久之后才知道,面对朱裳这个题目,我们没有一个人答对了,有些人给自己一个借口,反正也试过了,有些人索性忘记了,有些人找个眉眼类似的,反正没人知道正确答案。朱裳的头发散下来很香,油光水滑,又直又顺。秋水精通臭贫,胸中永远有青山遮挡不住的牛逼,能让朱裳开口讲话,开口笑。
我喜欢看朱裳笑。我坐在朱裳旁边,朱裳笑的时候,我总有一种冲动想抱抱她,让她笑进自己的怀里。我知道,这空气里,有朱裳呼出的气体,我用嘴深吸一口气,慢慢咀嚼。有的时候在书里倦了,合上书,找个晦涩的角度看朱裳,觉得自己明目爽脑,仿佛夜里读书累了,转头细看窗子里盛着的星星。过去没有电视和互联网,我们和古人一样,看着自己的身体,看天空的星星,看同桌的姑娘,在简单中发现复杂的细节和普遍的规律。
秋水的臭贫中多少有些老流氓孔建国的影子,因为偶尔也会给朱裳讲些老流氓讲过的黄色笑话中不带器官的。“好像围棋布局,开始要疏疏朗朗,微言大义。其实我们最终是要亮出家伙的。但是一开始就亮的是露阴癖,大婚之后是行天地之礼。”这次,是那个<真丝红裤头>的故事。故事讲完后,朱裳低着头笑,脸贴桌面。随后又问:他爸爸为什么会有真丝红裤头?说实话,这个问题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
可以臭贫的前提是年少时读过的那些当时认为的闲书。想一想,我们的学生时期学了多少注定要忘掉的知识和注定没用的知识。小学课本上的知识不会放到更高年纪去讲,是因为人的成长阅历的积累会形成对世界的认识而变得没那么好欺骗,比如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比如剩余价值理论。而那些被老师定义为闲书的书确实终身受用的。
小屋很小,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和成堆的闲书,几乎放不下另外一个人。让我怀疑是否有足够的空间够我和朱裳躺在一张床上,这是我自己的书的世界。门关上,世界与自己就无关了。
5、回头看的时候,自己和朱裳的关系是由短暂的相好和漫长的暧昧构成的。短暂的相好中,我牵着朱裳的手,在广阔无垠的北京城行走。在漫长的暧昧中,为了探明过去的岁月,自己反复从各种角度了解朱裳在过去某个时候的想法和感觉,在各种方法中最直接的是询问朱裳本人,然而得到的答案永远是:我不知道。
孔乙己酒店那次,朱裳是这样说的:
在中学,她听不进课的时候、累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地看我,认为我和别人不一样。教材、教参、习题集堆在我桌子上,堆成一个隐居的山洞,挡住老师的视线,我手里却常年是本没用的闲书。她觉得我是个真正的读书人,一个与她爸爸略相像的读书人。真正的读书人如同真正的厨子、戏子、婊子,身上有种与生俱来的对所钟情的事物的痴迷。书中的女人秀色可餐,书中的男人快意恩仇。书外如何,与真正的读书人无关。她喜欢看我脸上如入魔道的迷离,如怨鬼般的执着。
朱裳继续说:“其实只是你太瘦了,招眼,容易让人心疼。要多吃点东西,太瘦了看过去硌眼睛”其实她不知道文人吃饱了先想到的一定是抱姑娘。我当时一米八零,一百零八斤,除了胸围不够,其他完全符合世界名模标准,张国栋有一阵子研究丰胸秘方,说他的方子只丰胸不增肥,问我要不要免费试试。我对朱裳说,女人或者复杂或者单纯,都好。但是,复杂要像书,可以读。简单要像玉,可以摸。
朱裳说,她原来也记日记,用一个浅蓝色的日记本,风格肤浅俗甜。日记里记载,她坐在我旁边,忍不住会在我专心念闲书的时候看我。她感觉到与我本质上的相通:“一样的寂寞,一样的骨子里面的寂寞。这种寂寞,再多的欢声笑语,再迷醉的灯红酒绿也化解不开,随便望一眼舞厅天窗里盛的星空,喝一口在掌心里的隔夜茶,寂寞便在自己心里了。仿佛他打开一本闲书,仿佛我垂下眼帘,世界便与自己无关了。这种寂寞,只有很少的人懂得。”
6、年轻的时候爱一个姑娘,就可以奋不顾身的把所有逞能的事情都做完。
那次放学回家,推车出校门口,那里停着一辆银色的皇冠车。朱裳走近,车门打开,两个西装革履的人钻出来拦住朱裳。其中一人抓住她的胳膊:没事,吃顿饭,唱唱歌,然后送你回家。朱裳一脸的不高兴,摇头只说:我要回家。
我停下来,张国栋说很少看见我的眼睛里充满这种凶狠躁戾之色。我听到朱裳说第三遍我要回家的时候,把手里的车摔在地上,尽量平静的说:把手放开,人家不乐意。
你谁啊?
她同学。
是么?拉着朱裳的男人问朱裳。朱裳点头。
江山代有玩闹出,咱们老喽。
别废话,把手放开。
要是不放呢?你嘴唇上的胡子昨天第一次剃吧。
我下意识的把手伸进裤兜,摸到那把平时用来吓人今天却不是用来吓人的弹簧刀。学校门口的汽水摊在一步之外,我跨过去抄起两瓶麒麟汽水,先将左手一个砸在自己头上,瓶子在我的头上碎开,血和粘甜的汽水顺着头发留下来。那个人还没有醒过神来,我已经将右手的另一瓶轮到他头上。他抓着朱裳的手慢慢松开,身子也慢慢瘫软到地上。我剩下的左右手两个半截汽水瓶对准同来的另一个人,直至那个人粉白的一张脸。张京伟和张国栋已经伸手从书包里掏家伙。
“带你的朋友去医院吧“。我说完,把半截瓶子仍在地上,掏出两块钱递给卖汽水的小姑娘,扶起自己的车。朱裳跑过来搀住我的胳膊,我感到朱裳微微靠过来的身子和一种被依赖的感觉。“你也去医院看看吧”“不用,还是送你回家吧”。
挽着自己的朱裳没有太多表情,身上还是那股淡淡的香。我忽然想,为了这种被依赖的感觉付出一切或是在此时此刻就地死掉,绝对是幸福。
我邀请朱裳去我的小屋坐坐,朱裳回答的思路有明显的停顿。我回到屋里走到桌前给自己倒一杯水,水进咽喉的时候发出很大的响动,几乎吓了我一跳。我想大声喊,喊醒所有的人,让所有的人都知道,自己在喜欢着一个姑娘。
7、那个晚上有梦有夕阳晚照,但是记忆里总是飘来一些雨,仿佛只有这样才显得悲壮。在梦里,朱裳基本上是残缺而模糊的,是一个眼神,一个表情,一缕头发或是伸出的一只白白的手。梦也总是那种黎明时黑夜与白天交接的蓝色。好像什么也没有说,就像平时两个人也没说过太多的正经话。如果有什么活动,就是走,走来走去。朱裳在,有两三里垂柳堤岸就够了。“行到关情处”便是走到动情处了。手不必碰,眼不必交,只需两个人慢慢走就好了。有些心思,想不清,分不明。就像这酿在春光中的柳絮。有些心思也不必说出口,也不必想清楚,好在有柳絮。柳絮会带着柳絮一样的心思到她的身边去的,让她一样地心乱、心烦,一样的不明白。
更奇怪的是,在现实里,我从来不知道,朱裳是什么,应该如何对付。朱裳成天就坐在我旁边,是肉做的,是香的,但是比睡梦里更加不真实。我不知道自己在朱裳这里是怎么了,一点不像我自己。一直想打个电话,在某个风小些的春天的晚上,叫她出来。也不知道找个什么理由,嘴被封住,话都被胃囊消化了。
那天拿起电话,线的那端是个女声:
请问朱裳在么?
我就是。
我是秋水,不好意思打扰了。……请问今天下午的政治课都画哪些重点了?
奥,等一会哈,我去拿书。十五页第一段…三百一十四页最后一句话。
多谢。不好意思打扰了,多谢。
我飞快挂掉电话,从桌子上捡了张纸,写了点东西:
仿佛有一种语言
说出来便失去了它的底蕴
仿佛摇落的山音
掌上的流云
仿佛有一种空白
河水流过堤岸没有记忆
仿佛投进水里的石头
落进心里的字句
仿佛有一种存在
只有独坐才能彼此感觉
仿佛淌过鬓边的岁月
皴上窗棂的微雪
我突然感到一种好久没感到的轻松,仿佛一个死结马上就要被打开了,一种快解脱的感觉。
8、年轻的时候跟妈妈去看<白雪公主>,所有人都爱上了白雪公主,而我却喜欢那个巫婆。还是王子好,轻轻的一个吻睡了千年的公主就醒了。被学校勒令转学后,内心一直高喊:只差一句话。
我爬到五层,敲了敲门,出来的果然是朱裳:白裙,蓝色的真丝小褂,笑笑的黄色菊花图案,头发散开,浅浅的覆了一肩。
明天就到别的地方上学了,想最后对你说句话。
……
朱裳重重的关上了门,转身靠在门框上,泪如泉涌。
我在朱裳关门的一瞬间,瞥见她身后的阳台上,她白底粉花的内裤随风飘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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