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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精选10篇

2017-11-26 22:34:36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精选10篇

  《毛姆经典短篇集》是一本由[英]威廉· 萨摩赛特 ·毛姆著作,雅众文化/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29.80,页数:24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一):毛姆式的人生(转)

毛姆式的人生
2013-03-18 16:16:11   来自: KKK (planting a tree, write a book)
毛姆小说大体如此:1.开篇谈点人生感悟;2.引入生活遇到的某位正派先生;3.人物出现意想不到的180°转弯,做出完全不同的选择,导致自己以身边的人困惑和不解,并造成很大的影响;4.人物往往逃避所谓的西方现代文明,遁入宁静、孤独、安详的某个地方,可以是与世隔绝的南太平洋的某个小岛,欧洲的某个环境优美的小城镇,抑或直接就是巴黎的某个邋遢的小旅馆;5.放弃早年的某段感情,在新的地方结婚生子,有自己的小天地;6.最终人物死亡后,或因为某事,引起作者对他的回忆,并总结感叹:人,是多么复杂的动物,很多时候琢磨不透,习惯了人类现代文明生活,总有人会遁入另一片天地,过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
这是自15世纪西方发现新大陆之后兴起的探险热潮,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产生的反刍,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欧洲人对西方文明的反思开始盛行。毛姆无疑是个优秀的小说家,特别是欧洲难得的有出世思想并一直奉行把此思想掺入小说构成小说的主题的小说家。

  《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二):毛姆先生,揭露人性要不要这么直男癌啊


以前看《月亮与六便士》的时候,虽然对主角思特里克兰德抛妻弃子的做法略有微词,但对为理想抛弃一切的勇气的激赏,最终战胜对不负责任男人的偏见,我还是接受了这本书,以及它塑造的主人公形象。看《人性的枷锁》时,虽然对主人公菲利普有点见异思迁、游移不定的性子有点反感,但主人公最终痛改前非、安定下来,还是让我松了一口气。
但看到这本《毛姆短篇小说集》的时候,我只想说:毛姆你这个直男癌!
诚然,从翻译和文学价值来说,这一版本无可挑剔。毕竟“英美文学研究学者”张和龙的实力在那儿摆着。而这本短篇小说集收录的故事,无论是猎奇性还是关照现实意义,也都足够。充满傲慢与偏见的伪君子传教士,对丈夫怒而不争最终愤而杀夫的妻子,杀掉恩人并抢去恩人妻子的年轻人,不满中国丈夫三妻四妾却怎么都离不开丈夫的英国女人……在毛姆笔下,一群在异域环境下谋生的白人,他们的傲慢、偏见、孤独、空虚欲望恐惧自私心理,被写得活灵活现
在这本书里,你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毛姆对人性各种弱点和劣根性的讽刺。他看似戏谑、幽默的笔触,背后其实隐藏着犀利的锋刃,这锋刃,有时比鲁迅的还犀利。因为,鲁迅大多时候是明刀明枪地呐喊,而毛姆却是相当隐晦含蓄,有时候你以为他是在跟你说笑,实际他早已将刀枪对准你。
至于文字技术层面的东西,毛姆的出品更是一向让人放心。外貌描写、比喻以及各类技法都足够精到。“年届四十,身材精瘦,脸形干瘪,行事干练,浑身透着学究气,说话时带着苏格兰口音,声音非常低沉,语调平缓”,这样短短几十字就勾勒出人物的形象;比喻也比较精妙:“那是天空中唯一的云彩,看起来就像是排成一列的芭蕾舞女,身穿白色连衣裙,站在舞台后面,显得神情专注、兴高采烈,正等待着大幕徐徐拉开。”
当然,一贯幽默的毛姆自然不会放过任何抖机灵的机会,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总能看到类似“人生的任何一项活动都含有风险,都会涉及成败得失的问题”这样闪现哲理光芒的句子。 我想,毛姆在《一位绅士的画像》里形容布莱克布里奇的话,用来形容他自己倒十分贴切:他有卓越的语言能力,他的行文不仅典雅庄重,非常适合他的话题与他的身份(他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位绅士),而且还张弛有度,清晰明了,切中肯綮。他讨论人性及其弱点时,语句流畅,内涵丰富。此外,他的评析直接了当、言简意赅,令人心旷神怡
那么,对于这样一位“绅士”毛姆,我为什么会忍不住说他直男癌呢?因为他对人性的讽刺,性别倾向实在太明显了。《病女露易丝》里,对玻璃心、装模作样妈妈的讽刺倒还罢了,因为这样的奇葩有时候确实让人抓狂。
但《逃婚》里那个以绅士之名耽误女人青春的未婚夫实在叫人实在不能忍。一个突然厌倦了未婚妻的男人,在心里处处鄙视女友愚蠢,嘴上却不动声色;他甚至还继续假装和未婚妻一起筹备结婚的事宜,只不过一直制造和寻找各种理由借口拖延婚期,直到未婚妻忍受不了主动提出分手,他才绅士地答应。为了自己的绅士风度,耽误女人的青春,在毛姆男性角度的俏皮和绅士,在女性看来,其实有点直男癌了。
不知道是不是这种心理深入毛姆骨髓,所以他才会在《领事》一文中喊出那句:“女人啊,真他妈混蛋透顶了!”

  《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三):顶尖的二流作家原来是这样的

1945年,毛姆应美国《红书》(Redbook)杂志邀约开列了一张书单,列举了心目中的世界十佳小说,并为之撰写了书评。此后温斯顿公司将这些文章结集出版,于是有了一本《巨匠与杰作》。在
《巨匠与杰作》里,毛姆不仅对这些小说进行了点评,还洋洋洒洒地写下一大堆和那些作家有关的生平轶事。读者通晓了作家的过往,他们笔下的忐忑与沉稳、慈悲与刻薄,一下子就找到了存在的理由,所有的人都试图掀开的作家的面纱,毛姆也为大家多掀了一层。
从这个角度看,毛姆的短篇小说,汇集的正是他对于人性的各种弱点和劣根性的剖析和讽刺,毛姆这一生精彩纷呈,受过穷、学过医、当过兵,小时候个头矮小还口吃,在学校受欺负,小小年纪便内向、害羞,而这样的人,却对外部世界更加的敏感,认识也会更加深刻。
毛姆经历苦难,却说苦难无法使人更高贵,反而使人更卑微。它使人自私、猥琐、狭隘、猜忌,它把我们的注意力吸引在细小的事情上面。而毛姆的短篇小说中最妙的,就是这些于细微处可见的人性。《雨》中那个对信仰无比笃定的传教士,认为自己对上帝的信仰能改变妓女、升华自己,然而却也敌不过人性——人性就是这么强大。
而相比歌颂英雄,短篇小说最适合写普通人。十几页一个的故事,去描绘大事件很难完全,从小事去窥视人性和生活,倒是可以留个点睛之笔。他的短篇看多了似乎是有些缺乏创新性,但不过这个问题在他这儿也不是大问题,因为毛姆真的太会讲故事了。
当然这可能也和他的经历和对的生活的观念有关。比如1914年毛姆遇到了制药大亨的妻子西里尔。后来西里尔怀上了他的孩子,并以同性恋倾向相要挟与毛姆结了婚,这致使他日后不止一次地咒骂这场婚姻
所以在毛姆的经典短篇集中,婚姻可真不是一个会让人有好下场的选择,他为婚姻设置了千般万般戏剧化的变动。《情非得已》里,主人公盖伊对他的妻子百般呵护,却因为曾经和当地女子耐不住寂寞的“结合”以及三个孩子的存在而断送了与妻子的感情;《赴宴之前》里,米莉森嫁给了她并不了解底细的酗酒的丈夫,后因帮助丈夫戒酒,两个人的感情日渐深厚,却因看到酩酊大醉的丈夫,意识到自己的努力都白费了,就把丈夫抹了脖儿。唯一明智的一位,可能要算是《逃婚》中的男主人公了,他树立的自己对“完美房子”的执迷,顺利地逃过了一段婚姻。
而那篇文章的开头是——一旦哪位女士下决心要嫁给一个男人,那么,能使这个男人幸免于难的唯一方法是立即逃之夭夭
他曾去南太平洋旅行,此后多次到远东曾访问中国。我看到有评论说,在中国,毛姆总体的态度不是游客式的少见多怪,更不是殖民者的指手划脚,而是持守着旁观者的距离和清醒。但看了这本短篇集的盆友,应该也会敏感地察觉到他对中国人的评价。
《锵锵三人行》里王福重讲过一个关于毛姆和辜鸿铭的段子,说有个外国作家,大概是毛姆来见辜鸿铭,他发现中国街市上都写四个字,童叟无欺——毛姆一看惊呆了,他说如果你们中国人不想诈,为什么要写童叟无欺呢?惊得辜鸿铭不敢说话。
虽然事情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来自毛姆,但他对于中国人的感觉,倒是可以从几个短篇中中看得出来。(比如《丛林的脚印》里,他写到马来人不会干但中国人会干的事)
毛姆对自己的著名的一个判断是,他处于二流作家的最前列。那个二流作家究竟要如何定义,没人说得清楚。
他曾这样评价自己:我发现我能力有限,我想,唯一明智之举是在能力限制之内,把目标摆在我所能到达的优越境地里。我知道我没有抒情的特质。我懂的字汇很少,我努力地扩大字汇,但没多大用。我几乎没有暗喻的才赋;我很少想到原本以及动人的明喻,我没力量达到诗意的奔放和伟大的想象界域。
如果这就是顶尖二流作家的定义,那这样的作家,可以来一沓。

  《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四):伪装下的丑陋

生活中的人们有着多样的面孔,有些人一直满脸笑容,有些人看似可怜,分不清哪张脸才是真实的,更辩不明伪装下的丑陋。《毛姆经典短篇集》撕下了人们伪装的面具,裸露出丑陋的人性,自私,虚伪,贪婪等。
作者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英国著名小说家。他的代表作长篇小说《月亮和六便士》《人生的枷锁》《刀锋》畅销世界,经久不衰。毛姆,是一个擅长讲故事的人,他呈现的故事带有讽刺气息,叙事的风格简洁,但又突出人物鲜活个性。在这部短篇集中,编者选择了十二篇毛姆的经典短篇小说,分别选自于《木麻黄树》《阿金》《在中国屏风之上》等等,每一篇小说都赋予了人物鲜活的个性,以及大背景下社会的特点。
十二篇短小说,故事主要发生在英国殖民地地区,以及东南亚地区。作者把人物与当地的民族文化相结合,更加突出了人性的丑陋。在众多作品中,个人最喜欢的是《雨》《情非得已》以及《食莲者》。
《雨》这个命题,开始就有着一点恐怖、阴暗的气氛,事实也是如此,讲述了一位传教士与妓女的故事。人们本会认为传教士应该是善良、虔诚、乐于帮助他人,代表着正义人士,可是在毛姆的笔下,讽刺了传教士,揭露着他丑陋的另一面,他禁止了土著人的习俗,跳舞,用金钱、权利,尝试去改变一个民族,同时他对妓女汤普森没有一丝怜悯,甚至对她歧视。故事的结局作者选择让传教士自杀,个人觉得作者还是给传教士有了一点尊严,他在自我矛盾中,信仰与背叛中,死亡是最好的归宿。
《情非得已》,英国殖民地中一个典型的故事。一个军人对待当地妇女的不屑和残忍。毛姆的风格没有太多的煽情,没有过多的夸张,却一针见血。主人公盖伊对待妇女表现了两种不同的态度,对待白种人多丽丝,百般呵护,礼让,尊重,可是对待当地妇女,这个女人为他生了三个孩子,他不予理睬,挥之即来,挥之即去,可以随便打骂,难道只因为种族的不同,要受到这样的待遇?人性的虚伪,丑陋表现的淋漓尽致
大多数人都曾读过《月亮和六便士》,主人公的执着追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短篇小说中《食莲者》再一次让我感受到了“思特里克兰德”的执着,在卡普里岛上遇到了汤姆斯。他也执着于生活在一个属于自己的世外桃源,一个乌托邦的世界,但是现实往往与执念相反,他的惨死也印证了这一点,自然的追求与残酷的现实不能同存在。
另外,在书中,毛姆也提到了东方,他虽然有对东方文化的好奇心,但是他对中国人也有着偏见,如《大班》中大班对中国人的描述,臭味钻入他的鼻孔,让他深恶痛绝
 总体来说,这部书可以读懂毛姆,同时也看到了人们伪装下的丑陋。

  《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五):没标题

毛姆的这部选集——简直让人怀疑是译者的一场阴谋——几乎昭彰了他是二流作家,虽然是二流作家里极为聪明且富有技巧的一位。但这也有可能是我一贯的刻板印象,也就是觉得毛姆的格调不高。然而仔细思考我所定义的这种格调,又很难区分到底是一种“性本善”的对人类的纯真的信仰,还是一种直面丑陋、黑暗的饱含悲哀的勇气。再加上一点地域论的话,几乎又要觉得是狭小的英帝国本土和广阔无垠的昔日殖民地版图,连同连接它们的那在汪洋大海风雨飘摇的小舟,所带来的一种混合的矛盾、疏离、跳跃、不信任,最终造就的是这样一种论断——毛姆是个对读者有所保留的作家。

本书所选的这些短篇小说,包括以前在小组中间或看到的毛姆的更多短篇小说,都很容易得到讽刺小说的归类或曰标签。确实,毛姆即使在没有采用第一人称视角时,观看者所采用的叙事角度也往往含有一种嘲讽。但这种嘲讽中,却有一种公平所在,因为他不仅嘲讽土著人,也嘲讽白人。白人嘲讽土著人,毛姆则借此嘲讽白人。坦白说,白人所往往身处毛姆式嘲讽的最密集处,土著人往往是被牵连的。嘲讽面前,人人平等。但这并不是说,毛姆跳脱出了他所处的时代和地域所限定的他的世界观,他对殖民的本质没有太多的疑问,对人性的考察大多聚焦在一种戏剧化的效果上。就根本而言,毛姆对土著人的嘲讽,本质上是一种冷漠。他对土著人的了解,并不比他笔下的传教士或长官更多。尽管毛姆嘲讽这些身处高位的白人,但他并不会浪费笔墨在描绘除了殖民地自然风光以外的风土人情,他无意或不屑于考虑土著人的想法、动作,并把他们从故事的背景中解放出来,成为情节的真正参与者。

  《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六):人性幽暗的角落

——读《毛姆经典短篇集》
如果你是毛姆的某个朋友,那并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因为,说不准,毛姆就把你写到了他的某个短篇小说里。你正沾沾自喜于辩认出小说中那个正派凌然的自己时,突然笔锋回转,你成了他小说里的那个道貌盎然、口是心非、自私虚伪、不知羞耻的小丑。你愤恨不已,要与他绝交。
所幸,毛姆早已远离现世了。不过,在读《毛姆经典短篇集》时,毛姆揭开的人性幽暗角落,总是冷酷地戳中要害,让人心悸。他眼角余光流露的尖酸刻薄、冷嘲热讽,似乎在拽拉着我们的衣角,噬咬着我们的灵魂。毛姆曾说:“要使世界成为一个尚可容忍的生活场所,首先得承认人类的自私是不可避免的。”想必他清楚,人行走于法律、道德的轨道上,看似规规矩矩,然而一旦轨道消逝或者破坏,在塞壬歌声的诱惑下,由自私导致的堕落显得轻而易举。
《毛姆经典短篇集》所选的12篇小说,在我看来,就是在人在失轨情况下,人性阴暗的精妙书写。毛姆一生写了一百多篇小说,在雅众文化选编、出版的这个短篇集版本里,大部分是写的是20世纪初在远东生活的英国人——传教士、种植园主、公务员、商人,及他们的女眷……。他们留驻殖民地,如入“法外之地”,在炎热潮湿的热带雨林里,欲望像流水一般,冲破法律、道德的渠道,人性呈现出其魔鬼面孔,散发出腐败的味道。
名篇《雨》中的狂热传教士戴维森刻板阴郁,但在远东萨摩亚的一个港口停留时没能抵挡住放荡妓女的勾引,在下着暴雨的夜里选择了自我了结。《情非得已》里,多丽丝新婚后来到马来半岛,却发现在此工作的法官丈夫盖伊已与一个土著女人有了三个孩子。多丽丝含恨而去,盖伊无奈地穿伤上了“宽松的土著人夹克和纱笼裤”。《丛林中的脚步》则讲述了男人因通奸而谋杀了朋友的故事,奇特的是警察并未深究此男的罪责,反而说他是“大大的好人”,说“一个人所作所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品性”。而《赴宴之前》、《如此朋友》中描述人的孤独、冷漠、自私和虚伪,让人捧腹后又深思。
不得不承认,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在这些小说里,独特精巧的构思布局、意想不到的结局、对人性的洞察,让人想到欧-亨利、莫泊桑、契诃夫。简洁灵动,灵巧优雅的语言,又让他的小说带有一股绅士般的“英伦风”。12篇小说除了让我们领略异域风情外,更让读者窥探人的傲慢与偏见、孤独与无聊、自私与冷酷。亲情、爱情、友情一次次被金钱、情欲击溃。正人君子华丽的面纱背后,是堕落的灵魂。道德约束之不可靠昭然若揭。
毛姆敏锐的洞察力大概是源于其复杂又灰色的经历。他不到十岁就失去双亲,身材矮小且严重口吃,经常受到大孩子的欺凌,长大后当过会计师、助产医生、记者,周游各大洲。一战时,毛姆还当过英国间谍,并写出了间谍小说《艾兴顿》。在我看来,当过间谍的作家对于人性的领略和捕捉异于常人。就像苏联作家巴别尔成为苏联特工后,异常兴奋,因他终于可以“洞悉俄国发生的一切:生与死、欢乐与痛苦、爱情与性”。
如今,毛姆已离世半个世纪,但我们或许依然要警惕要被他嘲讽。毕竟,在欲望的蛊惑下,谁能断定自己一不小心把自己献给撒旦呢!如果你真的那么确定,说不定毛姆会突然出现在你的梦里,为你定制一个短篇,然后,把你从梦中惊醒。

  《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七):关于毛姆短篇《食莲者》的篇名翻译

与其“吞枣”,不如“食莲”
■张和龙 《 中华读书报 》( 2016年04月06日 19 版)
  英国现代作家毛姆(WilliamSomersetMaugham,1874—1965)素有“故事圣手”之美誉。他写过一个著名的短篇,名字叫“TheLotusEater”,直译过来就是“食莲人”“食莲者”。在这个故事中,意大利的卡普里岛被营造成了现代都市人的“世外桃源”:一个英国人辞去伦敦某银行经理的工作,来到风光旖旎的小岛上赋闲而居,过着寄情山水、悠然自得的“另类”生活,但却未能安享晚年,最后凄惨而死。从主题上看,这个短篇与他的长篇《月亮和六便士》(TheMoonandSixpence)一样,都隐含着对现代性的深刻思考。在现代英语中,“lotus-eater”意为“贪图安逸的人”,但主人公所追求的“优哉游哉”并不只是游手好闲的同义词。毛姆是以劳碌—悠闲的二元对立方式,来审视现代人的生存境遇,以及某种充满诱惑但却注定了要失败的乌托邦理念。
  这里谈一谈篇名“TheLotusEater”的翻译。
  “lotus-eater”典出《荷马史诗·奥德赛》。英雄奥德修斯在归乡途中来到北非某岛,发现岛民们以“lotos”为食,整日无忧无虑。他的部下吃了这“忘忧物”后,“即忘故乡,不复思归”,最后被下令强行带走。“lotus-eater”的中译名已经有很多,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将“lotus”(或“lotos”)译为“莲”,如“食莲人”“食莲者”“吃莲花的人”。这一类译法历史最为悠久,但时有争议,被质疑为不“忠”、不“信”。第二类摒弃“莲”的意象,奉“枣子说”为圭臬,译为“食落拓枣的人”、“食落拓枣者”,如名闻遐迩的《英汉大词典》、陈中梅翻译的《奥德赛》等。第三类索性抛开“莲”、“枣”意象,意译为“吃忘忧果的人”“吞食魔果的人”,或音义结合将“lotos”译为“萎陀果”“洛托斯花”等。笔者在翻译《毛姆经典短篇集》时,曾想音义结合,炮制一个新译“落拓客”,但斟酌再三后,觉得“莲”的意象无论如何都应该保留,于是因循成例,译作“食莲者”。
  民国时期,曾虚白与周作人曾对中译名“食莲”是否妥当有过讨论。几年前,陆谷孙先生写过一篇文章,叫《“食莲”还是“吞枣”》,董桥先生以《卡普里之恋》一文回应。两位饱学之士对毛姆短篇的不同译名或详加辨析,或委婉商榷。笔者赞同董桥先生的看法,即“食莲人”比“食落拓枣的人”“吞食魔果的人”更加漂亮,在音节上也与原文更加呼应,更加亲近。西方文学中的“lo⁃tos”或有“魔枣”“魔果”之义,但在中文语境中,与其生硬绕弯地译成“吞枣”、“吃果”,还不如化繁为简,直截了当,译为“食莲”。窃以为,中译名“食莲”不仅“达”、“美”兼具,而且并未失“忠”、失“信”。
  荷马史诗中的“lotos”究竟系何种植物,实在难以考证。即使被考据出来是某种致瘾、致幻的枣类果实,但是与史诗中“知足忘忧”的花果意象不可同日而语。文学虚构来源于生活,但并不等同于生活。也许,荷马笔下的“lotos”参照了古希腊鼠李科的植物“枣莲”(ziziphuslotus),但它仍然只是虚构与夸张的产物。世界上并不存在某种叫“忘忧莲”的花果——服食后,能让人忘却烦恼,乐不思蜀——它只存在于古希腊的神话故事中。我们无需对之进行植物学上的繁琐考证,正如我们无需从人种学的角度来考证“塞壬女妖”一样。它与什么“后悔药”“长生果”“不老泉”“忘川水”等意象的出炉何其相似乃尔!这些药啊果啊,泉啊水啊,我们从来都不会从医药学、植物学或地质学层面加以考证的。
  在汉语中,“莲花”有很多别名,文化底蕴深厚,网上稍加检索,就能找到二十几种之多,此处不一一列举。然而另一方面,中文“莲”字却又不仅仅限于水生草本植物“睡莲”或“水百合”。很多与“莲”不同种属、不同门类的花果草木都被冠上了“莲”的名号,如雪莲、榴莲、旱莲、木莲、苦莲、石莲、抱树莲、莲雾、火莲果、铁线莲等。因此,《荷马史诗》中的“lotos”——某种具有“忘忧”功能的奇花异果,如果以“莲”字来直译,何必机械狭隘地理解成我们常见的莲花或莲蓬子呢?
  从“lotus-eater”的翻译史来看,“食莲”的译法已广受认同。从曾虚白《英国文学ABC》中的“食莲花者”,到汉译《不列颠百科全书》中的“食莲者”,从台湾某剧团改编自《奥德赛》的话剧《食莲者》,到当代比利时诗人卓根布鲁特(Ger⁃mainDroogenbroodt)的汉译诗歌《食莲者》,全都是轻便简洁、浅显明了的直译。数十年来,“食莲”话语实践表明,汉语中“莲”的意象可不必限于“江南可采莲”“灼灼芙蕖出绿波”“出淤泥而不染”等“爱莲”文化层面,“食莲”一词也无需止于黄庭坚的诗歌《赣上食莲有感》的单一美学维度。
  从跨文化传播的角度来看,将史诗中的某岛居民称为“食莲族”,将丁尼生的名诗“TheLotus-eater”译为《食莲人之歌》,以及保留毛姆短篇题名中的“食莲”意象,可以充分展示汉语言文化长于吸纳外来文化的开放与包容。“食莲”意象的引入,能有效扩展中文“莲”字的文化内涵,对丰富中国语言文化的表现力不无裨益。古词新义,或旧瓶新酒,在中外文化交流中是一个普遍现象。想象一下,现代汉语中的“政治”“经济”“科学”“社会主义”“革命”等数不胜数的词汇,可都是由日文汉字而来的“外来词”,其内涵和外延与古汉语中的原义已大不相同了。
  由是观之,“食莲”反倒是平中见奇、拙里藏巧之译!

  《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八):随笔

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没看两句倒是先看了他的小说集,文章的感觉有点像东野圭吾小说类型,平平淡淡的讲述到后面揭开的是人性的阴暗或者冲突。但是感情与冲突并没有那么强烈,伏笔也不是很深,大概在故事中间就可以猜到后面。 道貌岸然的传教士,和朋友的妻子偷情最后杀死朋友的男人,和土著女人同居生子转头理所当然抛妻弃子的驻外男人……一口气读下来真是憋了一口气。 然后看到了这个故事。 一个跟着中国男人嫁到中国结果发现这个男人已有妻子的英国女人。被婆婆欺负,被丈夫欺骗,被丈夫另一个妻子排挤…… 叙述视角是大使馆的人,我也生气,撂担子直接走啊。 但是你看她,看她说什么, “一看他额头长出头发的样子,我就情不自禁心生爱意。” 可能有很多可以说的,很多让人愤而提笔的地方,但是我突然只想对这个傻傻的女孩子笑一笑。 可以这么喜欢一个人真好呀。

  《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九):无关内容,只是记录

写于,在拉萨倒数第二夜,第二天去纳木措5:30要起床,失眠却失到了两点半的夜。
刷完了一本《毛姆短篇小说集》,打开豆瓣,发现从2013年记录以来,四年有余,不知不觉,读过那栏已变成了三位数。
从《刀锋》开始,就对毛姆大叔越发爱的欲罢不能,钱钟书的《围城》一直是最爱的一本,而东野圭吾是所有作家中看过本书最多的一个。此为钟爱的三位男作家,而女性作家则独爱张爱玲一人,爱她反倒不是因为文字,更爱的是她特立独行的生活方式。
每本书看完,都会随手记录一段,十几字到几百字不等,大多为一些对书的看法,当然从来也不敢把这些称之为书评,少数也掺杂着当时看这本书的心情和环境。所以,有时候翻起,也是觉得有趣。
之前也被问过哪来那么多空闲时间看书,那啥,不逛淘宝现在剧也追的少,还有,一直没在恋爱上花太多时间和精力无意间就空出了很多闲暇时间。正经的说,没有每天固定时间看书的习惯,大多数是在某个小假期或者长假期完成,偶尔也在不想干活的时候坐在地上就能刷完一本不太长的书,毕竟很多书都没有一本博士论文厚不是?
又一个假期,用了两周的时间,走过了不知道多少公里的路,期间刷了两本新书,感谢我老板不问缘由的就由我安排假期,感谢路上一直相陪相伴的好友。
两周属于自己的假期结束后,借着出差,有了另外一段会留在记忆很久的版纳之旅,那是后话了。
再絮叨最后一句,羊湖是我到目前看到过的最好看的水,就是一池狭长的高浓度的CuSO4悬浊液的样子,好,8月28,农历七夕,开学第一天,又出现了很多新面孔

  《毛姆经典短篇集》读后感(十):映照人性的镜子

好像Heidegger说过,“告诉我关于翻译你是怎么想的,我就会告诉你你是谁。”我老爱把这句话记错,记成“Tell me your translation, and I can tell who you are.”要知道,认识一个人有多么难,所以我的那个一厢情愿的误读,离Heidegger的意思相距甚远,也缺乏哲学的深度,不具有任何真理性,只是玩笑而已。但我很喜欢这个误读,我发现有时候,的确,可以从一个人的翻译看懂一个人,或是看到一个人最真实的一面。人最真实的一面,往往在感情最丰富真诚的倾泻中显露。翻译,尤其是精彩的翻译往往就是在这样深度移情的时刻完成的。看完张教授这本译文,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学者在书桌上孜孜不倦地翻译校对。呕心沥血之作,强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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