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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夜之花开彼岸天读后感10篇

2022-03-20 11:13:14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将夜之花开彼岸天读后感10篇

  《将夜之花开彼岸天》是一本由猫腻著作,武汉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313,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将夜之花开彼岸天》读后感(一):大唐新解

  王维有诗云: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渭城,一个西北边塞小城,隔着隆冬与初春,隔着荒凉与繁华,也隔着寂寞与故人。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一个奇怪的少年,家门惨变之后侥幸逃生,在渭城游刃于粗鄙的底层生活,却对《太上感应篇》心向往之,希望有一天可以成为强大的修行者。为躲避追杀,和亲的公主途经渭城去往长安,少年被推为向导,命运从此改变。煌煌大唐,盛世长安,将带给他、也带给我们极其精彩又惊险的体验。

  作者语言老道,既有古风的范儿,也有现代的彩儿,精炼但并不粗枝大叶,细腻处密如刺绣,粗犷时宛若泼墨。偶尔冒出几句京腔、沪语,使得人物和故事都鲜活起来。作者说在此文中尝试写短句,我想是成功的,特别是搏杀的场面,各种描写手法的配合,让情节极有画面感;而作者在码放文字以勾勒他脑海中那些画面时的精神紧绷的状态,也穿过字迹让我们捏着一把汗。

  余光中先生曾经这样赞美李白: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还有三分啸成剑气,秀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唐朝是所有华人都为之神往的时代,可“盛唐气象”总是那么可意会而不能言传。除了那些名垂青史的风流名士和帝王将相,我们太需要一个具象的小人物以及他的能勾连起平凡与传奇的故事来诠释这气吞山河的四个字。也许,你可以在这个故事里看到一个活起来的大唐:它不仅仅是大而化之的国力的强盛和文化的繁荣,更是每个唐朝人(无论善恶、美丑与强弱)都掩饰不住的、从心底流淌出的强悍生命力。

  (本书评版权归云中书城所有)

  《将夜之花开彼岸天》读后感(二):近年来情节最出人意料,布局最深远复杂,包袱设置最诡奇多变的作品

  虽然题材不断发生变化,但在读猫腻小说时的感觉却没有变,一如既往地人物鲜明,一如既往地伏笔极深,一如既往地令人激昂兴奋,手难释卷。优美的文笔、出色的人物刻画、较好的起承转合等等,很多小说都能做到,其中一些甚至比《将夜》要做得更好。其实每本好书都有自己独到的地方,而《将夜》超越大部分玄幻小说的亮点,就是其出色的情节。笔者觉得,那些想写玄幻小说的朋友,那些被人诟病文笔尚可,情节却异常俗烂的写手们,应该看看这部书,学学到底应该怎样去谋篇布局。

  《将夜》是笔者近年来看过的,情节最出人意料,布局最深远复杂,包袱设置最诡奇多变的作品,可以说是新意盎然。让读者猜不到一些细节并不困难,除了像《西游记》、《封神榜》这种有意强调宿命论的旧小说,大部分书都能做到这一点,然而要做到每一处细节都让人猜不出,甚至连宏观的情节主线都无法预料,每一章都不知道情节会如何进展,却无疑非常困难,而这却恰恰是猫腻作品独有的一种特质。最难得的是,对于种种出人意料的情节变化,作者早早便已埋下了伏笔,铺垫充分,悬念的氛围烘托到位,因此在一朝揭幕时,丝毫不显突兀,反倒让人觉得豁然开朗,与那种也有追求不落俗套的意愿,却不擅预作铺垫,甚至不知道应该去做铺垫,只是一味求怪求新,强行生硬变化的劣作可谓云泥之判。

  如果说在《庆余年》中,庆帝在大东山上华丽变身,露出大宗师的真面目,曾令我一度震撼失语,那在读《将夜》时,这种出人意料竟是纷至沓来,起初曾以为复仇便是主线,冥王之子就是最大的包袱,然而看到后面,牵连进来的人物越来越多,隐秘越来越大,故事越来越精彩,才发现那些只不过才是开始而已。

  大部分作者在布设情节时,都会大量沿袭前人的桥段和创思,这点就连凤歌、小椴这样的高手也是不能免俗(二人模仿金庸的痕迹非常明显),较好者还会略作变化,差一些的甚至是亦步亦趋,稍有读书阅历者都能将其情节主线猜个大概,不免失了悬疑之妙。然而猫腻却与诸人不同,他明显和笔者一样,都最为讨厌老套的情节,因此凡是前人多采的思路,他必会弃而不用,因此随便一章,甚至是一段、一句、一场战斗、一个选择,都颇有新意,都让读者预料不到,需要不断猜测情节究竟会走向何处,这自然大大增强了阅读时的乐趣。与梁羽生那种看了前五章就能将全书情节猜个七七八八的的俗套作品不同,看《将夜》时,不要说猜全书的主线,即使看完全书的一半,都猜不到甚至是第一折的布局,二人布设情节的能力实在相差如天渊之判。当然,这样不断地自出机杼自然是困难地,抄袭前人当然要比自己创新容易得多,想要创新出严密合理的情节就更是花费心思,因此肯这样做、能这样做的写手才会寥如星辰,情节这么爽的书也就只有那不多的几本。

  除了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的情节之外,猫腻潇洒不羁的文风也令笔者十分欣赏。在《将夜》中,我们看不到假仁假义和滥好人,主角宁缺奉行的就是睚眦必报、血债血偿的信条,对伤害自己的人从无宽恕,这一点与大多数作品中宣扬的宽容忍让大相径庭,不过却颇合笔者的心意,犯了错就应该付出代价,受到惩罚,若是放下屠刀就能立地成佛,又该将那些从未做过坏事的善人们置于何处?对那些被残杀欺凌的受害者又公不公平?所谓的宽容纵放,根本就是对公平原则和律法精神的一种亵渎。

  此外,在如今的小说中,可笑的骑士精神被用得太多太滥,明明是生死相搏,胜败不仅关乎性命,还会牵涉家国大计、亲人命运,应该充分利用自身的每一分助力去增加胜算,作者却将书中人物塑造得像傻子一样,明明有力量可以借助,却非要单打独斗,明明知道不敌,还要跳上去硬拼,自取灭亡,这种装腔作势的愚蠢情节真是假到了极致,让人看着就烦。在《将夜》中,笔者没有看到这种幼稚的做派,欣赏宁缺趁人之危将对手一箭射穿的情节,欣赏隆庆利用手下送死来消耗大敌实力的明智做法,欣赏宁缺在教莫山山如何作战时,在马车里说出的那些直白无耻到极致的大实话。

  在《将夜》中,并没有太过鲜明的正邪分野,也没有给主角戴上正义的冠冕,让其扮出一幅“正义使者”的可憎嘴脸,更没有给主角的对立面扣上“邪恶”的帽子。书中众人物虽然冲突激烈,甚至你死我活,但在作者笔下,不过是为了争抢利益,或是因立场、观念不同而固守自己的坚持,并未被强定正邪对错,很多与主角阵营不同的反派都身具令人敬重的特质,而不是一副小丑模样,这也是笔者欣赏《将夜》的原因之一。

  令人遗憾的是,《将夜》最后收束过快,严重影响了情节的合理性,大量之前布下的悬念和伏笔也处置不当,全书呈虎头猫尾之貌,未能达到笔者预期的高度。之所以如此,一方面与网络连载的成书模式有关——由于需要当日成文,随写随发,就不能在整体写完后宏观矫正调整,纵然发现不妥也无法更改,只能将错就错,勉强往回圆,这自然大大限制了发挥的空间。写这种情节构架复杂,又强烈追求新意和变化的作品,本来就困难重重,又因连载而再增难度,最终惨淡收场便也不足为奇。

  当然,猫腻能将前三分之二的情节架构得如此成功,足见其水平高超,纵有上述困难,本也不致陷于如此尴尬的境地,然而其人不知自量,不识进退,当断未断,终致折戟沉沙,自取其辱。

  具体来说,《将夜》在情节方面水平的陡然下降,是从“举世伐唐”之后开始,其原因就是失去了最大的亮点——情节的诡谲变化,自然便无法再给人以之前的那种惊艳之感。通常作家都会将高chao设置在全书末尾,最大的包袱被解开的同时,并于此时让诸人物聚于一处,爆发大冲突,再乘势将之前伏下的各条线索收回,为每个人安排最终的命运,之后便会收束结尾。在笔者看来,猫腻在动笔伊始,最深最核心的布局就只做到“夫子成圣”处,之后便再无出彩的悬念布局。等到这个一直铺垫的终极包袱被抖开之后,全书的氛围已经被推动到了最高chao,正是该当部署收尾的时候,却因为高chao位置安排不当,后面还有太多情节未曾展开,因此不得不继续写下去,可又已经没有了足够分量的预设包袱可用,自然就会举步维艰,之前一直步步拔高的激昂也戛然而止,全书水准一落千丈。虽然猫腻靠着自己的才情,也营造出一些亮点,但杯水车薪,终究难以挽救败局。由于不甘情节流于平淡,猫腻强行推动情节变化,临时制造一些出人意料的包袱,然而那些临场生造出的情节由于缺乏铺垫,与整体结构常常格格不入,显得非常牵强,有些甚至严重不符情理,逻辑上破绽百出。到了最后几十章时,能够明显感觉到猫腻已经手忙脚乱,力不从心。该书之所以会于此时戛然而止,应该并非作者的本意,他铺的摊子至少还得再有两卷才能收完,然而写到此时已经难以为继,这才不得不草草收场。

  当然,瑕不掩瑜,若论情节构建的整体水平,烂尾的《将夜》仍然要比绝大多数小说要强出太多,甚至堪称是教科书级别的经典之作。希望猫腻能够继续沿袭、发扬那些可贵的写作风格,总结之前的失败教训,在下一部作品中把情节做得更加跌宕起伏,创出一部结构合理,没有明显破绽的传世之作。

  《将夜之花开彼岸天》读后感(三):十年手艺人点评将夜

  第一部分 《将夜》在干什么? 《将夜》写到现在,已经接近百万字!但是按照老猫的习惯,这似乎才是刚刚进入正题。于是,在这个雨疾夜寒的晚上,我蛋疼的琢磨着宁缺同志在猫大神的笔下究竟会干些什么,他的敌人又会是谁。 这真是一个蛋疼的思考,你懂的,向来网络小说的作者行文讲究挖坑,讲究峰回路转。所以猜这些问题不比吃饱饭后用YD的眼光看收拾碗筷的婆娘那饱满的屁股更有意思些。只是,婆娘的屁股随时可想可见可摸,而思考这个问题的兴趣却是那么天马行空甚为难得。 我就这么蛋疼的开始思考了。我先想宁缺同志会干些什么了,我那被婆娘屁股占据的大脑硬生生的钻出来一个词儿: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喝了一口铁观音,我琢磨着修身这事儿对宁大家来说基本结束了,鬼相信一个从小经历那么多事儿的人以后还会有大的思想转变,这对于人来说思维行程最重要的阶段已经结束了;于是我琢磨齐家会干些啥,只是《将夜》不是《庆余年》,宁大家没那么多家族的羁绊,齐家估摸着就跟我一样梦想着多娶几房媳妇儿多看几个饱满的屁股蛋子;然后了,治国!只是治国这事儿宁大家似乎也不擅长,你知道的,治国的大都是文官,动刀动枪的人们都去平天下了;好吧,最后是平天下! 想到平天下我又开始琢磨着有哪些人哪些机构是宁同志看不顺眼自己想干掉的又或者被迫需要去干掉的。 那我们来看看《将夜》行为至此所展现出来的值得当做对手的人和机构: 1、机构: ①大唐:大唐作为这个时代武力最盛的机构,如果被主角撂倒的话,那确实是一番大事业。只是我暂时还找不到合适的理由,你总不能像老美一样硬编一个理由去干掉西亚的小弟,那还不得被广大书友们口水淹死。但是,大唐真的是一个潜在对手,却不说这机构的总裁有可能是最终BOSS,至少这机构的中层干部与主角已经有了血海深仇,甚至牵扯到总裁!所以,不能排除主角以私仇为理由对机构中上层进行换血! ②神殿:如果说大唐这组织让大家有些说不清的话,那么从文章开始到现在一直装逼弄神搞鬼的神殿注定要被主角磨灭!某皇子只是双方的试探,后戏重头戏即将展开。 ③荒人部落:你觉得了?猫大大一开始就给安了一个贫下中农的帽子,猪脚要是想灭了它你难道于心何忍? ④其他:我没觉得还有其他值得一说的大型组织了。(⊙o⊙)…,或者书院算一个,只是这要是成为现实就有点扯淡了。 2、人: 人就多了,我们知道主角进阶定律,书的最后主角不说武功独步天下,但是一定是最顶尖的那么一类人之一。所以,有哪些人了?截止到当前,可以拿出来的是:夫子、大师兄、神殿掌教、三司大神官(我觉得光明大神官这哥们快挂了,不挂也得脱层皮,以后成桑桑的专职跟班)、剑圣、荒原老大。其他人,抛开喝了隐形药水的不说,什么皇子,什么三痴,不是宁缺的垫脚石就是合作对象或者,是被推倒的对象! 又或者,你不要告诉我最终BOSS是桑桑,要是桑桑,我会奔溃的!这么一个萝莉养成计划,最后养羊成狼,多没有美感?!!! 虽然人嘛集中到了就这么些人,十个指头貌似数的清,但是除了神殿系的同志们似乎有嫌疑之外,我真没法子掷骰子选一个做最终BOSS!

  《将夜之花开彼岸天》读后感(四):无穷的快乐---将夜后记By猫腻 大爱此后记

  无穷的欢乐

  一 作文

  朋友们都知道,我一本小说写两三年,会用几个版本的简介,为了避免剧透,往往只有最后一个简介,才是真正的简介。将夜最后一版的简介是:与天斗,其乐无穷——这就是这个故事的主题,或者说主要内容。

  天是高远的天空,是老天爷,是高高在上、雄霸一方,在书里借着宋国酒楼那次谈话,已经说了很多,这里不再重复。同时,基于将夜是个言情故事,那么这里的天自然也会指向家庭关系里的那位强者,二者完美统一,便是我写将夜最大的鸡贼之所在,而且我很喜欢。

  很多人都思考过天人之间的关系,所有人都想过男女之间的那些事情,你看,我就弄了宁缺和桑桑两口子,就把这件事情给办了,多简洁?

  而且这是一个很方便的手段。只需要通过讲这小两口,便可以把我想要与大家讨论的两件事情讲清楚——那就是自由与爱情。

  在将夜的后面,我说过安得双全法,我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到底抛不抛,总之,这故事的中心思想,始终在这两点。

  一个通俗小说还非得有中心思想,手段并不见得高级,但我自小都是好学生不是?

  啥是自由啊?这我肯定回答不了,只能给出一些简约更加简单的直观感受认知:比如我不想做什么就能不做,再比如我想去哪儿就能去哪儿,要实现自由,那么你就要有实现自由的能力以及打破那些束缚的能力,你得能飞,还得把盖子打开。

  将夜这个故事里,从夫子到轲浩然再到君陌,他们一直都是在做这件事情,开创魔宗的那位光明大神官想做而不敢做,佛陀不知道想不想做。

  自由都有参照物。长生是对死亡的自由,无距是对天涯的自由,飞行是对重力的自由,买包包是对贫困的自由,我以为,如果真的能够修行,那指向的目标,肯定就是这些。

  书里也提过,自由是选择的权利,也是不选择的权利,为此而奋斗,我觉得是种不错的活法。

  关于这两个字,沧海翎那篇书评讲的很多,比我想的要深很多,大家看那个帖子便好。

  这篇后记,我主要还是想讲讲爱情。

  和间客其实很像,间客里许乐其实是把道德二字看的很透的,在大师范府和怀草诗的那番长谈,都已经挑明了,那是鞭子,他愿意那样活着。

  爱情同样如此,并不具有某种神圣的、庄严的、先天的纯净与不可侵犯,换句话说,一切忠贞不二、白头到老,并不是爱情本身的属性,只是人类需要那样的爱情,于是这样的爱情便出现了。

  关于爱情,我比较倾向祼猿里的说法,当然,那个没什么美感,再当然,所有美感,都是各种文化手段不断加深出来的,从而令人相信。

  离开青春期后,我对爱情的看法一直没有太大的变动——那就是找个伴,当然这事儿本身不像我现在说的这样轻松,因为那个小伙伴不好找。

  说回前面的自由。与自由相伴的其实是孤独,自由解决不了的事情,就是大孤独,除非真的获得了大自由,免于生死之苦。那么要解决孤独感,你就需要一个伴,一个能够尽可能陪你更长时间的伴,怎样挑选出这个伴?我经常对年轻的朋友们说,三观相合这个最重要了,能聊天也很重要——也许是因为我是话痨的缘故。

  在此之外或者之上,当然有生理方面的彼此吸引,只是那个真的没办法太长久,就算泰妍天天在我身边坐着,我看着电脑上面的篠崎爱还是会觉得好看激动,喜新厌旧,谁逃得过去?

  怎么才能长久?男女之间的引力强弱程度靠什么决定?三观之外,完全取决于回忆多少——共同回忆越多,聊天的内容越多,越不容易腻不是?

  宁缺和桑桑自幼一起长大,互为本命,三观完全一模一样,再没有谁比他们彼此拥有更多的共同回忆,除了桑桑实在谈不上好看,这两个人,真的是天生一对,因为……这是我设计的啊。

  是的,我是桑桑党。

  为此,写将夜这三年挨了不少骂,但我死不悔改,我甚至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不喜欢桑桑呢?我曾经以为那是因为我退出了外貌协会,而协会里还有很多同志的关系,也曾经以为那是有些读者对某些关系要求太严格的关系,虽然明明主仆是假的,兄妹更从来没有写过,但后来发现,这些原因都不对,只是因为我写了一个山山。

  以前说过,在访谈里也说过,莫山山真的很好,事实上是我对理想异性的一种描述,没有任何不好的地方,换成哪个男人甚至女人都会喜欢上。

  是的,我就是这样写的,我甚至是刻意这样写的,因为要给桑桑寻找一个对立面,要给宁缺出一道艰难的选择题,要把我想写的爱情这玩意儿写清楚,就必须要有山山这样一个美好的女子。

  有朋友大概会问,既然山山这么美好,为什么宁缺不喜欢她?为什么宁缺不选择她?

  请明鉴,宁缺当然喜欢她,怎么可能不喜欢?那么宁缺喜欢桑桑吗?当然喜欢,如果您要问,这人渣怎么能同时喜欢两个女生?再请明鉴,其实他还曾经隐隐约约喜欢过李渔,觉得司徒依兰不错,对着水珠也神魂颠倒,如果有足够的剧情篇幅,他绝对会和叶红鱼轰轰烈烈来战上一场吖!

  是的,他喜欢或者说可能喜欢很多女生,这不代表他是人渣,因为男人都这样,哪个男人敢说自己不是,我啐他一脸,或者把他供起来。

  喜欢不代表选择?我不会说这种话,男人都挺贪心的,如果他可以这样做,哪怕为了避免麻烦,不去什么三妻四妾,但留情多处也很正常。

  之所以不选择,比如像山山这么美好的女生,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不敢选。在现代社会里,有重婚罪,古时候其实也有很多规矩,那些外在影响因素不需要多提,放在我们想说的爱情里面,最直接的就是,爱情的对面不会同意你的选择。

  爱情,意味着独占。

  我也喜欢很多女生,但结婚之后没办法,因为老婆不喜欢我喜欢别的女生,如果她不管我,如果她喜欢我去喜欢别的女生,我勒个……

  宁缺也一样,他曾经尝试过——就在从荒原回到长安之后,然而桑桑很冷静,很清醒,很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直接选择了离家出走。

  那章写的真好。

  有读者当时表示了对她的愤怒,我对此表示不解,她既然喜欢宁缺,如果宁缺选择喜欢山山,她自然就应该离开,难道还留在老笔斋里看他们相亲相爱?那种自虐未免太狠了些。又有读者说,桑这是在用手段逼宁缺做出选择,所以不喜,然而她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不就应该宁缺做出选择?

  啥是爱情啊?

  爱情就是找个伴,在喜欢里遇着最喜欢,当最喜欢的那个人不准你再喜欢别的人,而你经过思考后发现只能接受,那么爱情便发生了。或者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发生了,只是此时才看见。

  有朋友说山山后面的戏份太少,对此我表示遗憾无奈,但这是正常的事情,结婚之后,你以前喜欢的初中同桌小女生,怎么可能总出现在你的视野里?

  中心思想就先写到这里吧,命题作文总是容易过酸,而且太浅,只是我真的很想和大家分享一下这三十几年来的某些认知,希望能够帮助年轻的朋友们,更快地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个小伙伴。

  当然,如果对方实在太帅或者太美,三观什么的,能聊天什么的,或者也可以往后摆一摆。

  二 黑白

  这里要说的不是光明与黑暗,那些神神叨叨的话,在书里已经写了够多,后记里坚决不提,我们只聊些轻松愉快的事情。

  我基本确定,将夜是我写的最好看的一本书,请注意,我说的是最好看,而这,也正是我开书的时候,在单章里与大家承诺过的事情,我追求的就是好看,并且相对轻松看,我还与很多朋友说过,我想写成家庭肥皂剧,比如老笔斋和雁鸣湖畔,比如书院里,经常会出现很多大段对话,那是我个人很喜欢的东西,因为真的很轻松愉悦。

  如果只是这些并不能构成好看,因为画面太粉淡会缺少重量,尤其将夜从开篇便风起雨落夜将致,刻意在纸上涂了很多黑糊糊的东西,那么总会有些情节,必须要往刀锋上走。

  前两卷里,宁缺对夏侯的复仇是黑的,但和桑桑在一起的时候是白的,艰苦地破窍修行是沉重的,但和陈皮皮等书院同门厮混的时候是轻松的,去荒原遇着莲生是阴郁的,但和山山同行把隆庆射了个洞大黑马去咬大白马这是愉悦的。

  微寒的春雨与香喷喷的煎蛋面,混在一起就是春风亭,漆黑的夜与皎洁的光在一起便是月亮。

  真的很美。

  三 月亮

  将夜的世界里没有月亮,在夫子登天之后,我说过,主要是为了那句话:天不生夫子,万古如长夜,当时没有说完,也是为了最后一章里,那轮明月带来了黑夜,又再一次庇护人间。

  那是我理想里的夫子和门徒,或者说幻想中的,取了历史里的那些古人的某些气质,然后来愉悦自己的精神,幸运的是,我和你们在这方面始终是相通的,写的看的都很快活。

  唯一能和夫子相提并论的,是桑桑。

  不管是黑桑桑还是白桑桑,不管是瘦桑桑还是胖桑桑,都是强大的桑桑。

  这里就不多提她了,放在后面说。

  四 历程

  在将夜开篇的时候承诺过,这个故事要写的好看,应该是做到了,如果再回头看那些情节,我很容易地便再次沉沦进自恋的世界里无法自拔,甚至有时候怀疑那些情节怎么是自己想出来的。

  桑桑那个局真的很赞,夫子破局的手段也很赞,宁缺和夏侯在拥雪皇城前的对峙很赞,那段我不是书里的主角的说辞赞的厉害。

  这里借用一下微博上面一位朋友的总结。(妹的,我找了三十分钟没找到,那位朋友,我回复过你的,你有写到君陌的什么,宁缺的刀剑符是第一句,还有提到天谕神座,求私信告知!)

  但同样是在开篇的时候承诺过,将夜肯定会比间客写的快,当时说这句话的时候,倍儿有信心,因为写间客的时候,生活琐事实在太多,而将夜期间怎么看也不会有什么事儿会影响到工作,结果……没想到去年病了那么一场,两年直接拖到了近三年,黄花菜都蔫了,好在咱们都没抛弃自己,最后这两个月我硬生生地还是杀出来了。

  杀出个黎明。

  戴着墨镜看日食。

  其实,还有副墨镜送给了夫子,当年准备让他登天入神国的时候戴着装逼用的,结果当时写的太嗨,完全忘记了这点,很是遗憾。

  就像遗憾身体问题一样。

  不过夫子终究还是牛逼的,就像将夜虽然最后慢了很多,但这故事终究还是足够可以的。

  看,我真的变成中年人了,只敢写足够可以这么无趣的词而不敢重复前面的牛逼了。

  这故事,还有很多画面,真的很酷啊。

  五 情怀

  这个词很酸,也有朋友反应说将夜后半段写的偏酸了些,我仔细想了想,那是放肆。

  我不会写神,那些肃穆的、崇高的,我不擅长描写,那是能力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决,所以如果要有情怀,我只能往下沉。

  我较会写人,那些世俗的、琐碎的,我很擅长抓细节,因为我有生活呀,不管是酸辣面片汤,还是桌上的两盘青菜,不管是两口子的吝啬还是后来杯茶赐永生,都是我的嗨点与趣点。

  六 消息

  在这里先向大家报告一个坏消息:我高估了重新工作之后的速度,写到这时候,肚子已经饿瘪,还没有写完,今天恐怕是写不完了,只能先发。

  好消息是:后天我会把剩下的后记写完,那便是后记下,反正像上中中二再中这种事情我们经常做,引领一时之风气,再来一次也挺可爱的。

  有些麻烦的消息是:我忘了VIP怎么设成免费的,所以就直接发在起点书评区里,在微博和微信里也会发,望看到的大家多多转告,不要错过啊。真的麻烦大家了。

  即时消息是:如果大家很烦我,或者很喜欢将夜这个故事,请一个多小时后,今夜八点来YY语音频道55373与我当面,看我怎么跪!

  (上半部分)

  七 面条

  将夜完本之前那两天,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做了一个有奖问答,请读者们猜猜本书最后出现的一句对白是什么,我本以为没有人能猜得到,所以做的预算是土豪金,结果没有想到,最后竟然有四位强者猜的基本一字不差,还有两位仁兄也猜对了大半,于是奖品便从土豪金变成了kindle……

  提起这件事情,自然不是宣扬我的慷慨(这钱可是我自己私人出的啊),也不是自嘲如宁缺桑桑一般的吝啬(虽然临时改了主意,但那也是钱不是?)主要是想表达一下佩服。

  将夜全书最后一句对白是桑桑在老笔斋问宁缺:“你饿不饿?我下面给你吃啊。”

  不要像某些朋友一样非要往那些路数上理解,我只是想说,面条是这个故事里最重要的东西。

  这句话来自伟大的大内密探零零发,来自伟大的刘嘉玲,来自书里的煎蛋面和酸辣面片汤。

  在周星驰的电影里,零零发肯定不是最优秀的,却是我最喜欢的几部之一,刘嘉玲的演技一直有不错的评价,到狄仁杰时终于拿了奖,但对我而言,最好的刘嘉玲是大内密探里的那个妇人。

  那个电影所展现的,就是我所以为的爱情婚姻家庭,一碗面条,从TVB开始,直到最后自己开始写故事,家常味始终是我最看重的。

  端碗面条看TVB,这自然最家常。

  读者大大们能猜到最后这句对白,可能是因为我在将夜里提过太多次煎蛋面,也应该是因为我们拥有相近的成长经历,那些东西都能记得,有相似的喜恶,有可以共通的审美。

  将夜是言情小说,说的是家长里短,哪怕天人交战,依然还是家长里短,书院也同样如此。

  在这个故事里,我写过很多画面,都是我喜欢的,其中最喜欢的几个画面之一,是宁缺在绝壁崖洞里被关着,书院的师兄师姐们都过来玩,然后在那里吵闹,好似春游一般。那道绝壁很美,可以远观长安,崖间有数十道细细的瀑布,倾泻入纯白的云海之中,我说的不是这个。

  桑桑在崖畔做饭给宁缺吃,给大家吃,把洗完菜的脏水,随意地泼进崖下,倾进云海里——我所说的最喜欢的画面,是这个。

  在仙境一般的地方,依然是要吃饭的,书院里从夫子到黄牛都是一帮吃货,我就喜欢让那幅完美的油画上涂些生活的色彩,还要涂满。

  前面就讲过,我不会写庄严神圣的东西,比如成神,烟男的风月成神足够牛逼,我现在做不到更牛逼,当然就不会去触碰这一块。所以在泗水畔,只给了桑桑极短的画面,便不再多写,而是开始写相反的那段旅程。

  我想写的是由神成人的过程。

  在泗水之前,夫子带着宁缺和桑桑周游世间,去看那些最美的风景,吃最好的食物,过最有趣的日子,最后在雪海畔让他们成亲洞房。

  就是饮食男女四字。

  那是夫子的手段。宁缺带着桑桑览遍红尘,带着她去见俗世的父母与故人,是这个手段的延续。

  最终,这对师徒成功了。

  昊天变成了人。

  将夜这个故事,其实从那一刻开始,就已经确定了胜负或者说结局。

  一碗面条,也可以改变世界。

  生活,永远最强大。

  八 渭城

  关于宁缺的争论,主要出现在后半段,他带着桑桑与世界为敌,杀了很多虔诚而无辜的民众,以及草原那段之后,引发过一些负面意见。

  我一直觉得这没有讨论的必要,对宁缺有负面意见没有任何问题,因为他做的那些事情,对于身为普通人的我们来说,当然是一种极大的危险,把他骂成渣也行,因为我们不是桑桑,不是渭城里的人,也没在书院学习过。

  但有读者怀疑他这样做的合理性,觉得他性格改变了,这我要做一些说明,事实上他从来没有改变过,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好人,如果从道德上进行判断,他双手一直染着鲜血,好在何处?

  宁缺自己说过,大师兄是仁人,二师兄是志士,而他绝对不是个仁人志士。

  我没有正面写过渭城之前他和桑桑的生活,因为将夜的时间轴是从离开渭城开始的,在那之前,他已经杀过很多人,做过很多恶事,他会搜刮死者的财产,他甚至还吃过人肉。

  大家应该都还记得他吃过什么,也肯定还记得他杀的第一个人第二个人是谁,他和庆余年里的范闲不同,他更清醒,也更无奈,他是被推动着开始做那些他自己也不见得会认可的事情,所以他一直觉得自己握着刀时的手是湿的,是粘乎乎的,上面满是将要凝的血,直到在东城复仇时还是如此,直到杀死夏侯之后,才解脱了些许。

  我想写这样的宁缺,是因为我认为人类能够活下来,是需要兽性的,当然,人类如果想要活的更好,必然不能仅限于此,所以他会变化。

  最开始时他只是想要活着,拣到桑桑后,他便想和桑桑一起活着,在渭城得到了爱,于是他便想和渭城一起活着,在长安进了书院,他便想与同门们一起活着,直到在帝国南疆,遇到那名叫杨二喜的普通漆匠,他才有了和唐国一起愉快地生活下去的强烈愿望。

  夫子曾经说过,大师兄爱这个世界,所以很难弄清楚最爱谁,宁缺只有桑桑一人,根本不爱这个世界,这个判断是准确的,只是他老人家当时没有谈到宁缺后面发生的这些变化。

  爱从来不是单方面的东西,必须彼此呼应,你得爱我我才爱你,或者我先爱你你再来爱我也行,但其间必然要建立某种联系。总单方面去爱或者不问来由一直单方面爱着,那多自虐?

  宁缺本来极有可能成为文艺小说里常见的没爱的孩子,变态的孩子,从小看的死亡、经历的死亡太多,确实容易把一个优秀的青少年宫少年培养成他这样的冷血家伙,好在他还是遇到了一些爱。

  她爱他,他爱她,所以可以背着她对抗整个世界,渭城爱他,他爱渭城,毁灭渭城的世界,自然也会被他所毁灭,从这一点来说,他终究还是个没爱的、需要爱的孩子,我们又把这车轱辘话说回来了……我同情他,所以同意他。

  九 忆苦

  之所以说将夜写的最好看,是因为真的可好看可好看了,故事最好玩,画面最酷帅……我这不是在卖萌争取你们的同意,是真的这样认为,当然,是和我自己写过东西相比,在酷帅方面,我写过庆余年里的五竹叔,黑骑,间客里用机甲点烟,施清海,以及朱雀记里那几位真肃美的大菩萨,感谢将夜帮助我完成了更多,这个故事的世界背影以及基调,确保我能写出更多的那些画面。

  酷帅这词有些农业重金属,所以不提了,下面说说故事,虽然大家都看过了,但还是有些前尘往事担心大家没注意到,所以错过。

  将夜这个故事是从动笔那天就完全想透了的,结尾也是早就定好了的,我要写的就是创世纪。

  桑桑是昊天这件事情,自然是最早定好的,不然我为啥让她生的那般黑,偏一双脚白的像莲花一样?为啥宁缺抱着她便能梦见一片海?

  脚踩光明,身在黑暗,昊天和冥王是一体两面,这也是定好的。当初在烂柯寺,她选了黑色棋子,从歧山大师到很多人,都以为她就是冥王之子,然而在荒原的车厢里,那颗棋子变白了。

  不知道当时有读者注意到没有。

  当然,当时夫子注意到了,于是天地之间有异象,于是夫子眼中有世界破灭重生。其后才有周游世界,很长时间后,她变回了昊天。

  解释这些,是想再次对您说明,我真的从来不乱写的,你可以说我写的很乱,但我写的时候,心一向很定,我知道我要写什么,无论写出来的东西你喜欢或者不喜欢,但我是很认真的。

  这只是一个例子。

  用来说明我劳苦功高的例子。

  身体的问题不再复述,虽然去年确实有些苦,但那是我的私事,说太多你们烦,我也烦。

  十 思甜

  很好看吗?应该是,如果说我自己的观感做不得数,那么总有相对客观些的标准。

  比如订阅,比如月票,比如版权售出。

  将夜成绩真的很好,各种好,网文这块能拿到的荣誉全部拿光了,能卖的版权基本都卖光了。

  我挣了不少钱,真的。

  我现在不喝红牛了,身体重要不是?我现在改喝东方树叶,或者自己泡普洱了。

  那应该是苦或微涩的?

  不,我喝着真是甜的。

  谢谢侬。

  十一 鸣谢

  鸣谢名单越短越好。

  谢谢读者们,还是那句重复了无数遍的话,你们正版阅读给我带来的订阅收入,是我养家糊口买车潇洒的所有道理,一切来自你们。

  感谢姑娘们,在我写不动的时候给我发漂漂亮亮的照片,让我在世界上发现那么多美。

  感谢同行们,你们写的书是我这些年最主要的娱乐生活,是我大部分愉悦情绪的来源。

  感谢泰妍,这两年最好的发现,无论是拼月票的时候,还是养病的时候,陪我杀时间。

  感谢很多美好的辞句:那年春,我把桃花切两斤,鱼跃此时海、花开彼岸天,还有好多好多书里显得特别牛逼的句子,都来自网络,还包括一个我始终没有找到机会用的章节名——且把时光炖了,都是我在微博或别的地方看来的,在书埋在的章末都做过说明,在这里再次严肃致谢。

  感谢我自己也写了不少好的句子。

  感谢辛苦的管理人员们,不多言。

  感谢家人,知名不具。

  十二 新书

  新书是个好故事。

  是的,我现在还没把新书完全想清楚,至少没有像将夜动笔之初想的那么清楚,但我已经基本上可以确认,那是一个好故事,因为想想会激动起来,对于我来说,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题材还是玄幻,虽然你们知道我分类向来随便乱分,间客也是玄幻……但新书真的会很炫很幻吧……吧……吧……会有我最擅长的,也有我没有写过的那些区域,嗷嗷,很刺激啊。

  新书的男主角太有意思了,那人太有意思了,女主角太没意思了,当然,两个人的相遇真有意思,我现在能确定的情节,就是这块,我和朋友们说的时候,真的会兴奋的浑身发抖啊。

  看,吴老二再次出现在我的文字里。

  刚才忘了鸣谢他,此处补上。

  新书里会有龙,会有魔,会有碑,会有遥相望的世界,当然,最重要的,会有人。

  之所以我只说是个好故事,是因为我暂时还没弄明白主题或者说中心思想是什么,诚恳些说,写了这么多年书,总感觉想写的东西都快写完了,就像将夜开始之前那样,但写着写着,我大概便会发现自己在那个年龄段最想写什么。

  这个过程应该也是有趣的,我们一起来看。

  新书应该会月底发布,具体情况,我会第一时间通知大家,这里真要麻烦大家关注一下我的微博和微信了,我们要保持联系。

  就像在上上个后记里说的那样,写书的人真的很怕被遗忘,所以我会不停地写书,以确保你们能记得我以前写过的书,事实证明,这是对的,我写将夜,你们就能记得间客、庆余年、朱雀记、甚至还有那个五百万的承诺。于是在一二年底最后那个月,所有这些书,居然都出现在了月票榜的首页上,从来没有人像我们这样了不起过。

  十三

  谢谢你们。

  为了凑足十三这个数,我费尽心力。

  三年结束了,还有三年。

  这是梁朝伟说的,也是施清海说的。

  更是莲生说的。

  有生皆苦?

  我们这样活着,就是幸福的。

  过些天,我们一起回来,拉着手唱小情歌吧。

  《将夜之花开彼岸天》读后感(五):兼评凤歌、孙晓和猫腻

  曾经,我写书评,一直受文以载道说法的影响,觉得一部优秀的小说必然应当具有作者想要表达的深刻主旨,甚至主题的高下比情节文笔等更重要。但后来我发现不是这样。

  这世上没有什么主旨是绝对正确,也没有什么主旨永远光鲜亮丽,任何理论都有其粗鄙和无法把控的一面。所谓的优秀文学作品,应当是用合理的情节和合理的行为造就合理的人物,主旨是这一切的延伸。作者只是讲述者,读者最后看到的是否和作者一样或接近,才是最终判断作品是否成熟的标准。

  换言之,我手写我心,才是小说创作的最高境界。

  凤歌、孙晓、猫腻这三位作者,可说是在后武侠时代最杰出的三人。从已出作品来看,我认为凤歌在以手写心的路上,走得最稳。

  三人中,凤歌的写法最拘束,手法最传统最严谨,所图也不甚大,对人性的表达也控制一定范围内,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规避了一些很难处理的冲突,从而使得作品最为圆融,实现了对整篇作品的完全把控,牢牢地将要表述的内容控制在文字之内,让读者能直观又准确地理解作者意图,可说是技术流的典范。但也因此种精准制导,《昆仑》可令读者发散的地方并不多。

  孙晓是一个逆市场写作的人。他自号野狗,落魄潦倒,花十六年时间写一本书,可说是在浊浊红尘中极少的能不顾一切也要保有本心的人。也有人,如朱九渊先生,极为推崇他的《英雄志》,认为可堪比肩金庸。金庸固然厉害,但我认为金庸的东西,目前放给美国人去读更好,等以后中国也发展了,再回头看也不错。话头扯回来。孙晓的文字在《英雄志》的后期愈期成熟,线条的收束也越来越得心应手,跨度达四十年的布局,体现了孙高超的技巧。而作品中,对正道、仁、英雄以及人生的思考,就像一只鸿鹄,直欲往天外飞去。按梁实秋先生“文学的意义在于永恒的人性之描写“角度来讲,《英雄志》在短期内尚无人可以比肩。只不过,精神随时都要飞往天外,地面与天的距离太远,对人物形象的拉扯也就越厉害。他所图太大,不断地给人物灌输教条式的台词,比如正道,比如卢云那声“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呐喊,我承认这些台词本身是很有激励精神的,宋儒张载也是值得敬佩的人物,但让一个穷酸书生在被毒打的时候还这么煽情地大喊大叫,有些不合适吧?失之造作。在人物本身就树立得不算很成功时,又不时在其中穿插各路连配角都算不上的角色,导致阅读重点的缺失,更凸显了《英雄志》结构散乱的大问题。孙晓也说,要写秦仲海,就要写王一通,但因为这种就要写,最终就导致了精神像要飞往天外,却还是飞不出去。或许,这种挣扎,也是孙晓本人及他笔下人物人生的终极注脚。

  再举个例子,卢云从水瀑出关之后,境界得到大圆满,有次琼芳让他去抓偷儿,他本说不去,结果碍不住又去了,然后事件按着一些展现利益驱动下好人没好报的节奏发展了,此时卢云竟然又迷惘地哭了。如果大圆满,还看不透吗?如果看不透,何谈圆满?甚至,为这种事哭本身就不对。儒生感情丰富,情怀博大,苍生写入胸怀间,这都不错,问题是,哭的成本太低,我怀疑他有没有能力担起所谓的抱负。如果只会哭,还是去卖面好了。野狗的问题,大抵在血泪二字上倾注太多,奈何文字稀释得不够,粘稠太过,让人觉得矫情。至于官场描写,则向为孙之软肋,参见江充的戏剧性踢人下水。

  人物是作品的灵魂,人物形象的偏差,让我觉得《英雄志》白璧有瑕,且不少。但孙晓也有真正打动我的人物,比如伍定远和杨神秀,他们既无卢云式的造作,也少杨肃观式的装逼。命运之轮对他们的压力大过所有人,因为他们最没得选——伍定远一向善良,小神秀出生不久时就遭遇了一人与三万人的争锋。伍定远在毒海里的一跃和卢云救婴儿的气概,终究还是使这书有了穿透人心的特质,天外的自由,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此等气魄,无人能匹。以手写心,孙心太大,手不能至。

  猫腻是网络作家,与前面两位立足纸质出版的路子不太一样,迎合读者的程度较高。猫腻最近写的《将夜》,其中提到一句诗“天不生夫子,万古如长夜”,有读者进行了二次改编,成了“天不生猫腻,起点如长夜”,虽有夸张之嫌,却也比较符合猫腻在网文界的独特存在。以猫腻在《庆余年》中的表现出的故事制造能力、包袱精彩程度而言,比如大东山之役,可认为他确实已经到了好几层楼那么高的水平,是我前所未见。猫腻笔下的主角总是以复仇者形象出现,热爱生命却又极度护短,对生人的冷漠背后是对已认可的人的浓烈的爱,范闲与宁缺此点最明显。这种恩怨分明的性格设定常常为情节的推动产生诸多助力,也让读者大呼过瘾。毕竟,自通俗小说兴起至今,从未见过通俗小说的主角会以此种状态存在,剑走偏锋而或认可,有猎奇成分,但也应当说,走极端的理想主义,已经离我们远去很久,人性复苏的时刻,猫大神应运而生。故事和性格这两点,让猫腻牢牢地抓住了许多读者的心,他的读者里偏执狂恐怕不在少数。

  好话说完了,也来说说老猫的不足。老猫笔下故事的猎奇度比前两位要强得多,固然显得更为精彩,但这也使他很难在全文的所有地方都自圆其说,虽然他已经花了很大的精力进行铺垫工作。穿越这种题材,搭上猫腻虽然不那么彻底地快餐、但终究还是有些快餐式的写作,就显得不那么精致了。不过猫腻从《庆余年》到《将夜》,还是能明显看到文笔水平的跨越式进步的。雨夜春风亭一段,烂柯寺君李二人联手一段,强大的画面感,让我觉得猫腻隐隐然要破五境了,可惜,到观主败走一段,感觉他又收回去了。破境果然没那么容易。

  在文笔和故事之外,猫腻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不解决掉的话,估计永远只能原地打转。猫腻的主角,似乎永远能在故事发生之前,察觉到某些配角的立场,从而根据直觉去选择打击或靠拢他,如果说冲破命运的交织是小说最有魅力的地方,那么猫腻一开始就断绝了这种精彩的可能。在他笔下,主角能在见面的第一秒就知道配角的立场,甚至不顾立场,就要狂拽吊炸天地去干掉他,事后还总能证明他是对的。比如范闲对陈萍萍,都不用交流就直接成为了最信任的人;比如宁缺对夫子。遇到蛋疼人就要一脚踩下去,遇到大腿就不装逼了赶紧抱,这太扯淡了。歪歪本性不除,闪光点都会被浪费掉。立场预设,非常影响观赏性。

  《将夜》里有一个人物,是老猫在用心虚写,用心地侧面刻画的,那就是轲浩然。孟子曾说:“我善养吾浩然之气。”这人物的原型自然是亚圣老人家了。可以想见老猫很想把轲刻画成一个偶像级的人物,有情怀,实力强大,不服天意,对抗命运,追求自由。可惜,从目前为止的情节里,轲依然只是个追求力强者胜的人,并没有太多的其他特质,对于这样的形象,昊天比轲强得多,君陌何必以他为偶像,直接学昊天岂不更好?反倒是夫子,建立唐国,定唐律第一的规则,讲信修义,让普通人们有了摆脱广受修行者鱼肉的命运,天不生夫子、万古如长夜的评价,真是毫不过分。夫子的原型是讲“礼”的孔子,对比轲,形象饱满得多了。如果说猫腻想表达的私货,就着落在这两个人身上,想要阐述规则与自由的意义,那么,只能说,他成功了一半。老猫手的水平,也堪堪只表达出了心的一半。不过,这一半,已令许多人望尘莫及。

  顺带说下,有的作者以日码六千字为豪,这种勤奋是值得赞扬的,然而,人总该是更有追求一点的,如果说你真的在乎一些事的话。老猫一直很懒,上次拖延症发作,连“我家的狗尿血了所以拖到很晚”这种理由都扯出来了,令人莞尔。可他多半时候的质量,还是很过硬的。

  期待这三位早日获得“我手写我心”的成就,这样才能不辜负天天等更的读者,才能不辜负想要把故事讲好的欲望。

  《将夜之花开彼岸天》读后感(六):要有意思,还得有意义。

  我给4星是真的仁至义尽。。。。

  猫腻你再继续这么写我真的会自己抽我自己。。。。。

  猫腻的书就是一个挖坑埋坑的过程,每次填坑的时候我都觉得猫腻果然是大神啊,但是回过头来看,没有看第二次的欲望。这就是猫腻的书的特点。

  这本书里我真的爱极了书院那帮2货,但是其他有很多我不喜欢的。

  猫腻你总是说你写的好,所以吧啦吧啦,我不否认,但是你满足了么?你的书的质量是明显高于一般网络小说的,但是也只明显高于一般网络小说。我希望你有一个沉淀的过程,可以是一个月,可以是一年,你写完这本之后好好回味一下自己以前写的东西。把一些境界方面的东西提升一下。

  你说书院的道理就是活的有意思。

  我知道你写一本书肯定是有野心把它写的又有意思,又有意义。

  但是当你拼命想起写出些意义的时候却把意思丢了,明白我的意思么?如果为了意义而丢了意思,那这本书就本末倒置了,毕竟你说了这是一部喜剧。

  剧情还是很拖沓,求精炼。。。

  对于现在的网络文学,没有时间让你写完一本书再慢慢精炼,那就写一部分慢慢发好么?自己写的东西自己看到第三遍的时候还不脸红,那就可以发了。

  猫腻我是有期待的,这本完结之后希望有更好的东西出来。

  《将夜之花开彼岸天》读后感(七):爱与生活和自由:和上天谈场恋爱

  《将夜》的最终文案是【与天斗,其乐无穷】或者也可以是【与上天谈恋爱的故事】,或者也是关乎爱与自由与生活古老命题的独特探讨。

  将夜的大唐当然不是我们熟悉的大唐,是有修行者有昊天的大唐,是有昊天没月亮的大唐。有夫子有书院的大唐。有宁缺有桑桑,有老笔斋的大唐。

  猫腻以文笔闻名网文圈,但论整体剧情的文青装逼程度,我觉得烽火更胜一筹,但猫腻的将夜中我很明显感觉到了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劲儿,一种不服输的气势,将夜中很多有特色的人物,他们的三观不同,目标不同,地位不同,但总的来说都在追求自己想要追寻的东西,从来没有轻言放弃。

  东方玄幻原本我心中的魁首是烽火的《雪中悍刀行》,但不得不说《将夜》在整体上略胜一筹,特别是主题和设定。

  书中的世界有一个非常特别的设定,如果天真的有意识会怎样?那个世界没有月亮,但是在古书历史记载中却有“月亮”这个词,社会中也有月这个字,但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哪怕是夫子。苍穹之上到底是什么?月亮又是什么?作为地球穿越人士的宁缺同学当然和我们每一个人一样,随口能讲出的现代宇宙观,八大行星太阳系blabla…

  但夫子却说,他很久以前就上过天了,上面,什么都没有。

  “我飞了很长时间,然而天空还是那么高远,星星依然没有任何变化,更令我感到不解的是,脚下的地面,似乎还在原来的地方。”

  “您飞了多长时间?最后发生了什么事?”

  “天空上也有日夜交替,只不过当时的我自然没有心情去计算年岁,湛蓝的天空里先有雄鹰,还有白云,到最后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我一个人。”

  夫子说道:“很是孤单,心里也渐渐没有底,而且感到累和疲倦,然后我便转身飞回,当我重新降落到人间的地面上,才知道已经过去了三十几年。”

  【一】

  说到夫子,这个书中的核心人物,他有大潇洒,有大智慧,他怜爱世人但更尊重个人。有他才有大唐帝国,有夫子才有书院。这个世界的强者到了一定的巅峰,都会有想探寻这个世界真相的举动,信仰对强者来说已经起不了束缚的作用,他们渴望苍穹之上的真相,而夫子无疑是他们之中的先驱,但在宁缺出现之前,夫子一直是理论派,他看着一批又一批的顶级强者向天挑战,然后失败,他一直在犹豫,但从来没有放弃过尝试。

  “就像那天夜里我与你说过的那般,看见一座山,我们总想知道山那边是什么,看见一片海,我们总想知道海底是什么,看见一片天空,我们总想知道天空之上是什么。正是因为好奇,所以人类才会不断地开拓进取,变得越来越强大。”

  “这个世界绕来绕去,起点便是终点,这真的很没有意思,人类对未知好奇的天性决定了,我们不可能在一个封闭的世界里永远平静地生活下去,世界既然是封闭的,我们便想打开这个世界,去外面看一眼。”

  “莲生是这样想的,你小师叔是这样想的,我,也是这样想的,事实上,古往今来有无数人都在这样想。我们当然清楚,就算天外有天,那个天或者也只是一个更大的囚笼,但至少我们可以多看一些风景,多经历一些事情。”

  “这些事情,或者很重要,或者不重要,但我以为值得为之而奋斗。”

  选择和自由,还有爱情,我认为这就是将夜最终想表达的。最后的选择就是最好的选择,文中一直在强调这句话,你是选择妥协呢还是反抗呢,还是选择不选择呢?夫子看了一千年想了一千年。而来自真正的不可知之地的宁缺,让夫子做了最终选择了,动手,反抗,登天,成月。

  天不生夫子,万古如长夜。

  【二】

  虽说我作为一个被各种女频言情浸泡长大的读者,看过的男频文虽说不多,但也绝不会说少。而《将夜》,是我看过情话最多,感情线最肉麻的男频小说,这不是吐槽,而是客观评价。我惊讶,甚至高兴,一直以来看过的这么多男频小说,无论女主什么身份地位能力,最起码拥有的配备就是一副好皮囊,关于这点我曾经吐槽过,敢不敢有个不漂亮的女主!?

  还真有了!又黑又瘦的桑桑,又高又胖的桑桑,无论哪个桑桑,都不是美女。但我很喜欢。她是宁缺的本命,是宁缺的命。

  哦,她还是昊天。

  说将夜是言情小说其实也合适,因为一路跌宕起伏地跟着他们经历所有的一切,蓦然回首才发现其实一路都是他们两个人的旅途,渭城有雨,少年有侍,从一开始,他们就是一起的。而莫山山,就像猫腻在后记说的,是真正男生们的女神形象,山山也不是女频文中的那种女配,我也很喜欢山山,但更喜欢桑桑,宁缺就更不用说了,他当然喜欢山山,但绝对不会放弃桑桑,而桑桑不给他做三妻四妾的美梦,宁缺绝对是选桑桑,因为桑桑更重要。

  文中各种分量不同,意思或明或暗的情话时不时就出现,恰到好处又让人难以忘怀,秒杀大片女频言情。从我看过的男频文来看,宁缺无疑是最痴情最深情的男主……

  看将夜前我就知道有个女主阉男主的神剧情,看到那的时候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我以为会很虐,但看的时候真是一边看一边笑。

  桑桑虐我千百遍,我待桑桑如初恋。

  两人在光明神殿相爱相杀的剧情,真是又好笑又心酸,说实在桑桑变成昊天的设定我虽不太喜欢但也还能接受。变成昊天又高又胖的桑桑还是桑桑,但也和渭城中又黑又瘦的桑桑有所不同了。我肯定讨厌桑桑的百分之九十都是男读者!!

  涉及他们之间的剧情,印象最深的是宁缺的鸡汤贴,是桑桑的离家出走,是烂陀寺的桑桑说,是他们的逃亡,是宁缺的千里追寻…细数才发现,贯穿全文。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思考过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你是永恒的客观存在,人类则只是时间旅途上的匆匆过客,我们的生命很短暂,而且必然有终结的那一天,很容易陷入虚无的路数,最终能够让我们坚定地走完每一天的理由,不外乎是情感之类在精神上显得比较强大的东西,而如果仔细去分析这些东西,往往会发现,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回忆的基础上。拥有的回忆越多,情感便越浓烈长久。我这时候不想和你回忆当年的那些事情,但你很清楚,我们两个人拥有谁都难以比拟的回忆,所以你不能离开我,我也不能离开你。正如我以前曾经说过的那样,你是我的本命,你是我的命,所以我来找你,我要带你走。

  全文以宁缺桑桑如同街头老夫妻般的拌嘴吵架收尾,平淡而平凡,但也是最好最温馨的结局,只有经历过颠沛流离才知道回归生活才是真正的幸福。

  明月照着新世界,照着老笔斋。

  院墙上,有只老猫懒懒地躺着。

  这很幸福,是吧?

  是的,很幸福。

  《将夜之花开彼岸天》读后感(八):长于文字,短于境界

  猫腻很会讲故事,特别是故事的开头,精工细作,娓娓道来

  但他的短板也很明显,就是对政治(玄幻中的政治),宗教认识相当的浅薄,但是似乎他又特别喜欢写这类题材

  从构架来说,我认为他写得最好的(上述两个他最喜欢涉及的短板)是《间客》,虽然那个傻傻的机器控制的世界和愚蠢的帝国之间的关系,矛盾,战争,应该说写得比较中肯一些,也显示了作者在这两个方面明显不足。

  “将夜”,名子一如既往的拽,不知是不是受《权力的游戏》的启发而写,我们可以做一个比较,什么是玄幻中的政治(和上述小说相校),但作者既不了解儒(夫子或是大师兄),也不了解道,教会,勉为其难,更不用说他以前就暴露的短板——社会构架,阴谋斗争,这种斗争他的不擅长在《庆余年》就该发现了,可惜作者自己不仅没有发现,还把它当成了长处来发挥,可想而知

  作者想表达的玩世不恭是表达出来了,但是短板越来越短,宗教也被他写成了大胖女人,这确实很形象。

  另外作者表现技巧有些过了,高于读者,玩弄情节于掌股之间,可以有,但过犹不及。

  作者是非常优秀的作者,但这本书令人失望

  《将夜之花开彼岸天》读后感(九):不去选择的自由

  鱼跃此时海,花开彼岸天.不去选择的自由.

  如果说朱雀记是老猫的成名作.那么可以肯定的是猫腻的书打破了成名即经典的怪论.

  从朱雀记到庆余年再到笔者心中无法超越的间客,再到如今风靡一时的将夜.可以说猫腻每一本都在超越,超越前人,超越自己.

  可以说当下的网文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例如:低能,小白等各种词汇充斥着网文届的各大论坛.稍微婉转一点一句评,笔者记忆犹新:当你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时,其实你什么都不能.

  不可否认这个圈子的起点太低.太多的人以为看了几本知音,女友和故事会就是当代名家了.那些毫无新意,升级流作品加上几句心灵导师般的所谓名言警句,"深深震撼"了时下年少一辈.打造了诸多"名家"的同时同样为知音,故事会之流提供了很好的市场.

  可以说猫腻等少数几个网文作者的出现打破了这一令人心寒的事实.猫腻不只拥有网文所不可或缺的创新惊奇和更新速度.同样具备了传统文学抑或说严肃文学的文笔和当下文人不屑谈也不敢谈的风骨.

  上百万字的作品可能是普通作家一辈子的产量.而在网文届貌似不值一提.这也导致了诸多垃圾文学的出现.但猫腻的作品却不同于此.不能说字字皆精品,至少每一章,每一集都是一个完整而独立的故事.而这些个小故事又能串联成一个完整甚至说完美的大故事.映射当下,深入人心.

  很难想象一个日更新量超过万字的作家能做到故事流畅精美的同时还能把文笔发挥的淋漓尽致.笔者作为一个伪文艺青年第一次看到猫腻作品时就是被猫腻那字句间的淡淡清新所吸引,从而一发不可收拾.

  猫腻是个另类,为数不多的把理想照进现实还依然故我的存在.

  将夜自然也一部难得的好作品.

  《将夜之花开彼岸天》读后感(十):论猫腻收尸的本事

  猫腻写的故事里最好的情节就是收尸。

  范闲收陈萍萍的尸,许乐收施公子的尸,这都是猫腻笔下最高的高潮,其他的部分与之相比,不再能称得上高潮。

  我一直都有一个观点,配角的形象总能比主角更真实更能打动人,因为真实的侧面感可以轻易地用文字模仿,而主角因为需要推动剧情总是会被作者修修补补,最后全方位的失真。猫腻笔下,同样如此。尽管范闲、许乐的性格被老猫用一只绳子紧紧捆死,但有时候为了某些原因比如装逼比如推动剧情,这绳子会略微松动,人物个性常常变形。

  但配角不会出现这个问题。配角戏份少,可以出现在最应该出现的地方,摄像头不会一直对着他,他有自己的生存空间,可以保有本心,我们不用担心走近了之后看到他脸上的斑点,也不用担心看到他为了剧情发展而违背一贯性格。

  猫腻是天蝎,这个星座的特点是记仇,或者说猫腻本身就是一个记仇的人,于是他笔下最精彩的人物,总是内心充满了仇恨。以配角的先天优势,再配上老猫心中的冲天杀气,陈与施这样的热血复仇者遂呼之欲出。

  有人说,仇恨不是一件好事,我们应该尽量消弭。要知道,这世上没有无缘故的仇与恨,只有因为伤害而带来的记忆,这种记忆于事论是仇,于心论是恨。恨原本的名字,其实叫作爱。因为爱一些人或事,因为想要守住一些对他们而言的珍贵,他们付出了所有努力去保护,而发现最终无法实现这种愿望的时候,这种浓烈的爱,就会转化为最强烈的恨意。

  陈萍萍认为叶轻眉很尊重他,所以叶死了之后他用尽了一切的法子去寻找背后的答案,最终对上明知不是敌手的庆帝,被千刀万剐;施清海觉得这世上应该有道理,他不明白为什么他的老师他的战友都要死在自己人的手里,而那些凶手竟然还能逃脱制裁被奉为英雄,于是他独闯议会山毙掉议长,然后在宪章广场上阖然而逝。

  这两个复仇者只走到了一半,没有实现真正的胜利。他们的牛逼来源于配角的先天优势,可以不用背负开拓视野的责任;他们的失败也来源于配角的身份,缺乏主角光环的保护。是的,没有主角光环,牛逼到这个节奏已经是逆天,人力有时而穷,作者不帮你开挂,这就是你的终点。

  然后,主角开着挂,跑完了最后的一程,胜利的旗帜升起,boss被打败,这是作者让我们看到的结局,我们也微笑致意,表示满足。可为什么虽然赢了,心里某个角落却总还是觉得有些不舒服?

  大概是因为下意识告诉我们,这个故事早就已经结束。

  那些有所爱有所恨却走不到尽头的配角,其实就是看书的我们自己。不是主角,没有光环,对着一些事奋勇而起,却被迎头打下,从此被打下来的那个高度点就是你人生向下开口抛物线的顶点。

  收尸好看,因为那是臆想中的主角在对我们平凡人生进行祭奠。不开挂的我们到不了终点,所有的遗憾与恨,都爆发也终结在配角死的刹那。透过那张逐渐黯淡下去的脸,略微还能看到当年最浓烈的爱存在过的痕迹。

  老猫向来收得一手好尸,希望君陌不要倒下得太快。要倒,也得倒出朵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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