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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读后感10篇

2017-12-09 21:49: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读后感10篇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是一本由[哥伦比亚] 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14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读后感(一):评判一个人不该从表象

  这本已经是我读马尔克斯的第六本书了,他的很多书都传达出了自己社会理解.这本就是,为什么在别人眼里是善良,憨厚的双胞胎兄弟却会一而再的拿起自家猪圈里的屠刀企图去杀一个他们所谓的"夺取妹妹贞节"的人.马尔克斯说最可怜的是妹妹的丈夫....可是我觉得他不可怜,他还可以活着跟妹妹在17年后再次生活在一起.而死去的圣地亚哥 纳萨尔却永远享受不到与爱人长相守的美好时光.

  突然想到在他死去前,他看到了什么,他这时候已经知道有人要杀他,是他未婚妻的父亲告诉他的,这时他看到的是未婚妻对他关上的卧房门;当他跑回自家的前门时,本可以回到自家房子里躲避双胞胎兄弟的追杀,但是他家的佣人撒谎导致他母亲对他关上了大门.......之后他就被双胞胎用屠刀把他杀了个透彻.这时,我看到马尔克斯的描写是"相反,我觉得他好像在笑"....我体会到的是无奈,绝望...未婚妻,母亲,莫名其妙的凶杀....即使他是那么优秀,就是因为他那么优秀,别人都担心他,认为这么优秀人怎么会有人去杀害.到底为什么明明凶杀案就要发生了,几乎镇上的人都知道,却没有一个人告诉他这件事儿!我想马尔克斯不是想说人情冷漠,寡淡之类的意思.而是一种他观察到的人类现象,那就是人们会按照自己对一个人的理解和认识去本能的认为这个人会不会做某件事儿.也就是我们每当做错事儿,说得理由都是:我以为.........

  雨果曾经说过人是最复杂的生物,一道很难的函数题你也许要花上三天才解的开,而有些人,你却用尽一生也无法弄懂。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读后感(二):孤独落后的社会现实才是悲剧的真正根源

  书的结尾写道:

  “我的姨妈韦内弗里达。马尔克斯正在河对岸自己家的院子里给鲱鱼刮鳞,看见圣地亚哥。纳萨尔迈下旧码头的台阶,频段坚定地往自己家走。”

  “圣地亚哥,我的孩子,”她对他喊,“你出什么事了?”

  “他们把我杀了,韦内姑娘。”他说。

  “他绊倒在最后一级台阶上,不过立刻又站了起来。”他甚至还把沾在肠子上的尘土抖落干净……他从那扇自六点钟起就敞开的后门进了家,随后脸朝下倒在了厨房的地上。

  看完后我不禁笑了,这真是一出对名誉、尊严最大讽刺的戏剧。人们的盲目、冷漠、无知,让本可以避免的杀人案变成了现实,连杀人的双胞胎兄弟刚开始他们无意真正杀死圣地亚哥,只是想为家族雪耻,他们的事先张扬是希望有人能站出来阻止他们,这样两兄弟雪耻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了,然而他们在张扬凶杀案时并没有被真正的阻止,那么他们的"不堪其辱"就没有表现彻底,甚至感觉再次受到了侮辱,人们没有及时的制止他们,反而早早在圣地亚哥家门口站好了位置等待着凶杀案的发生,看客的期待使他们手里的杀猪刀如同箭在弦上,杀人一旦变成事先张扬的公众承诺,承诺者就必须去实践,除非他被某种势力限制。

  几乎所有的人处在集体中时,对于一条人命即将被杀这件事,都下意识的表现出了与己无关的一种姿态,但是他们又想要通过某种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某种心理欲望,所以我们在小说的最后才会看到恐怖意味不少于大屠杀的一幕:"人们像在游行的日子里那样,来到广场站好位置""所有人都明白他(圣地亚哥)已经知道有人要杀他"当受害人惶惶然不知哪里才是归家的路,还有人热情帮忙指路。所以,圣地亚哥的死,不单单是一两个人的责任,而是集体的失职,是群体的看客心态共同作用的结果。

  马尔克斯用这一事件揭示了惊人深刻的社会意义:孤独落后的社会现实才是悲剧的真正根源,也表达了他对现实的关注,对民族命运的独特思考,这正是马尔克斯在酝酿这部小说的三十年里思考的用意所在。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读后感(三):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

  本书根据真实事迹改编,因为加西亚马尔克斯看亲自己的朋友众目睽睽下被杀死,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也无法接受。于是他急切地想要做点什么来表达心中的不满和哀愁。多年之后他重回故土,通过各种调查询问,了解到了事情的真相。于是经过色,这本小说在三十年后问世了。

  本书讲的是安赫拉与一位外乡人举办了豪华的婚礼,镇上的人们都喝的天昏地暗喜气洋洋。然而婚礼当晚安赫拉却被退回娘家,因为她不是处女。在母亲和哥哥们的逼迫下,她似乎不假思索的就说出了圣地亚哥的名字——一个和她并没有什么联系的热情开朗的人年轻人。于是她的双胞胎哥哥为了替妹出气,信誓旦旦的要去杀了圣地亚哥,虽然他们几个小时前才和他喝酒喝到天昏地暗。

  这对老实的兄弟大张旗鼓,四处撒布消息说他们要去了圣地亚哥。就是为了能有一个人出来阻止他们,不让悲剧发生。虽然几乎全镇的人都知道这个消息,却由于种种巧合导致没人告诉他。有的人是不相信老实的兄弟会干出这种残暴的事,以为是醉话。还有人一位圣地亚哥早就知道。还有听到报案的长官没有重视。包括圣地亚哥那期盼他早点去死,省的打她女儿主意的女仆人。种种巧合或是冷漠导致最后圣地亚哥死在自家门前,而且是被自己的母亲锁在门外。因为在屋内看不到从母亲的角度看不到儿子,只能看到拿着砍刀的双胞胎兄弟,她以为儿子进来了,就赶紧把门锁死,结果却酿成大错。

  通过这个故事作者想表达拉丁美洲人民的冷漠和孤独,以及人生的种种巧合和不确定性。

  说到孤独,似乎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大多都有这层内涵,相必跟当时拉美的整体大环境密切相关。本书中令我感触颇深的一个场景是:安赫拉大婚那天,在她们家那狭窄的小院摆宴,她早已眼瞎的父亲坐在过道中想表示身份的特殊,客人们并没有注意到他,因为大多来宾都是新郎邀请来的。于是在一片喧哗热闹中,父亲被人群四处推搡。

  而他以为那是人们对他的热情,还脱帽致意,微笑着回答那些并不是问他的问题,也向人们致以诚挚的问候,频频点头或微笑回应,尽管没人注意到他。

  这一幕给我印象特别深刻,画面感特别强。内心有些许的悲凉,果然作者将那种孤独感描写的淋漓尽致,给读者以心灵震撼。久久无法从这个凄凉的感觉中走出来,总之特别棒的作品。不同的读者,会有不一样的悲凉。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读后感(四):这他妈的是怎么一回事呢

  感情之所以这么压抑,是因为在整本书里我并不能找到一个确切的仇恨对象,却已然被一种忧伤压垮;没有愤怒支撑的伤心是绝望的。不得不佩服马尔克斯对度的把握太好了。

  马尔克斯并没有将圣地亚哥塑造成一个圣人——他轻浮随意、调戏自己家族农场里的姑娘们——这是让我最感动的地方,因为一个好的作家不会放弃描写人性的交错复杂。但圣地亚哥真的就是夺去安赫拉处女之身的人么?马尔克斯提出了有力的怀疑证据,圣地亚哥对安赫拉这种平庸女孩子毫无兴趣,并且他轻佻的举止仅限于自家农场之内,在外面的圣地亚哥只不过是一个体面而且英俊的有钱年轻人而已。不管安赫拉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秘密情人还是出于其他目的,她选择让圣地亚哥来做替罪羊。在此后的二十年内,安赫拉心安理得地过着自己的日子,主宰自己的感情,甚至真正爱上了巴亚尔多•圣罗曼,为他写了两千多封火辣辣的信,甚至想“他舌尖的咸味,他那非洲人般的阳具侵入她身体时的炽热。” 气死我了太想说脏话了,他妈的。

  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却没有人出面阻止,加之宿命性的巧合酿成了这桩悲剧。圣地亚哥最后充满了尊严的反抗显得那样悲壮……他保持往常的姿态……“他甚至轻轻抖落肠子上的尘土”……他说他们谋杀了我……

  借用圣地亚哥的一句话“这他妈的是怎么一回事呢"...

  从最开始对巴亚尔多•圣罗曼的脑补形象就是uncle Barney……Orz我的节操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读后感(五):吉诺维斯案件的旁观者效应

  时间上的梦幻感不如《百年孤独》那么强烈,开篇魔幻现实主义式的奇怪时间语态很马尔克斯,但是必须承认,《百年孤独》中的这种时态的应用开创了一种派别,再之后的模仿都显得有些画虎不成反类犬,即便是马尔克斯自己的再应用,都好像不是那么合适自然。出版社引用马尔克斯自己的评论“它综合了我以往所有作品的元素”,不得不说,这种综合并不见得一定是一件好事,作品因为这种元素的综合堆砌,灵性比之其他作品稍有欠缺,显得有些匠气和商品化了。

  内容不剧透,不过实际上这部小说也不是以情节为重的。基本上标题已经剧透完毕了,绝对不要期待这是一部推理悬疑作品!(室友在得知我买了这本书后,猛烈嘲讽了我居然胆敢看马尔克斯写的这种人物角色这辈子也搞不清楚的侦探小说,在没有弄清楚情况下,室友的嘲讽激发了我挑战自我的勇气!于是挑战模式“我是一个侦探”全开,准备列表写人物关系,甚至准备画图看是不是密室杀人案件……结果是……我摔!)再次强调这绝对不是推理小说,看到凶杀案三个字激动起来准备用马尔克斯挑战侦探技能极限的滚筒洗衣机们洗洗先退下吧~小说不是情节党,与其称赞情节还是感慨马尔克斯的画面感好了,你不得不承认马尔克斯的文字驾驭能力的强悍!绕成这样的人物关系,人物心理,时间观,空间观的各种折叠,景物静物描写的各种乱入之后,他居然还是把这些东西揉到一起,顺利成章的成句了!

  不想剧透,于是只在这里说明,看完整个故事的第一反应是吉诺维斯案件。旁观者的过错不应该被过分指责,这是一种无可奈何的社会心理效应,当然受害者家属的愤慨能够被理解,但旁观者们的不作为的确不仅仅出于冷漠。证人们证词的偏差构成了很奇妙的小说矛盾冲突,这里面不仅仅有马尔克斯的文学化浪漫化想象处理,也是符合心理学中的知觉和记忆特性的。用心理学的角度去看这部小说会很有意思。因为我的阅读受到了心理学解释的影响,所以我觉得这个故事的现实性很强,而马尔克斯以往故事中的魔幻特性稍少,不知道其他人的阅读体验如何?

  不是交作业的话,书评乱成这样,没有逻辑成这个样子应该还是大丈夫的吧?标题党什么一定要让书评显得高端洋气,恩,就是这样。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读后感(六):撬开马尔克斯

  去年夏天我看了一遍《百年孤独》,即便现在回想起来我都不好意思这本书,因为看得一知半解,甚至于连囫囵吞枣都谈不上。看完后的失落感代替了原有的优越感(自己看过别人没看过而生出的这一愚蠢优越感),一本公认的名著,我竟然看了出“怎么就名著了啊”的心。这种阅读上的挫败感,在很长的时间里关闭了我试图求索马尔克斯这位大师写作之秘的一扇大门。

  有时候,我发现我喜欢一个作家,其实仅仅是因为在阅读之时跟这个作家生出了阅读的连带感,建立了这种连带感之后,就像是拿到了通往他的著作的通行证一般。所以从这个角度讲,阅读最先就是需要通过作品本身跟原作者搭建起一道隐秘纽带,找不到就容易变成吃力不讨好的阅读。村上春树就是最好的例子,日本文化毕竟受中国文化影响,所以读村上的书不会出异域文风的晦涩,就跟读中国人写的文章一般随性,于是就特别容易建立起我所说的这层隐秘纽带——阅读连带感。但是拉美文学就不一样了,毕竟大家骨子里的文化底蕴和传承都有着巨大的先天性隔阂,更不用说翻译过来又附加的隔阂,所以接受这些作家的书就有着比接受邻国日本作家的书更艰难,就如同我看佛教经典时,出现文言文还多少能理解些,但是出现梵文就只能彻底歇菜跳过一般。

  《百年孤独》一书出场人物繁杂,关系错综,我向来理解力不俗,但是记性却是奇差。所以那本书看的异常艰辛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在豆瓣上看见《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这本书的评价不错,于是就果断在亚马逊上买下了。今天在家休息,今早始阅。

  三口气读完了这本书,中间吃了顿饭,睡了通觉。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向这位大师的靠近。因为吸取了之前看《百》的教训,所以看这本书之初,我就随手取出了笔记本和笔。边看边做记录,这本书的阅读就是建立在这种阅读不自信的基础之上。看完后,我欣喜的宣布,我攻克了它,就像是一场战争下来攻克了一座城池那样。全书不长,九万字,据我的不完全统计,出现了最少四十个错综复杂的人物。故事围绕着一桩谋杀案。

  故事内容简单,庞西奥·维卡里奥的女儿安赫拉·维卡里奥嫁给了一个将军特罗尼奥·生罗曼的儿子巴亚尔多·生罗曼,但是新婚之夜巴亚尔多发现安赫拉不是处女,于是就将她遣回了娘家。安赫拉的母亲狠狠的揍了自己的女儿,他的两个哥哥佩德罗·维卡里奥和巴勃罗·维卡里奥询问妹妹是谁干的。安赫拉说是镇上的一个恶少圣地亚哥·纳萨尔。于是故事就围绕着两兄弟杀圣地亚哥而展开。

  马尔克斯的写作的最大特点就是文章里时空的交错性。这也是最大的阅读上的鸿沟。这本书我看到一半的时候,发了条微博:每个人物性格愈是复杂详尽,那么人物与人物之间出现的可能性戏剧冲突就越大,因为任意随机两个人物的相遇,都好比是这个作者做了一次乘法。故事里出现的场景好比一条横轴线,时间是纵轴线。作者切换的场景越多,就相当于是在给读者做加法。所以单位场景里出现的人物越多,也就代表着这一处画面越发详尽。差作家只能写几个粗线条的人物,出现在几个简单的场景,构成一个易读的简单(越是简单越是容易乏味)的故事。好点的作家,可能会人物性格鲜明,场景繁多,作者做了很多乘法和加法构建了一幅画面,但是纵轴就比较贫瘠,都是单线条式的记叙(顶多一会过去时一会现在时)。做到这些就可以算是一般读者眼里的好作家了。那么一般读者眼里好作家的眼里的好作家是怎样?这些顶好作家他们已然不单单描摹出每个出场人物丰满的性格(给读者做了眼花缭乱的乘法),更是出现了很多大小场景(当然也有些作家场景寥寥但是依旧场面宏大),他们更甚至多角度全方位的描摹这个场景,相当于从不同侧面给同一个场景做加法。最了不起的就是他们连纵轴时间也用的淋漓尽致。一般作家的纵轴就是直续式单线条,但是好作家眼里的好作家就可以出现多种时态:过去时,现在时,未来时,过去未来时,过去现在时,未来现在时甚至未来过去时等等。纵轴与横轴之间的繁杂相乘再加上复杂人物关系之间的相乘,你可以想见这是怎样恢弘辽阔的一番场景。

  看完后,我在想,同样的故事换做我来讲述,肯定就平庸的不忍正视。因为惯常思维首先都让我彻底输尽了。正常人关于时间上的惯常思维永远只有三个角度:过去,现在,未来。这三个角度就极大的阻碍了叙事的更多可能性。

  阅读时你会惊奇的发现,马尔克斯的写作视角就很多:过去,现在,未来,过去未来时,过去现在时,未来现在时以及未来过去时等。这种时空的跳跃性,就给故事本身带来了一种很大的空间延展性。如果说一个故事是有体积的话,你用过去现在未来讲述的一个故事顶多只是一个长方形,而马尔克斯的故事,在叙述故事时的时空上的巨大跳跃性就已然不是一个简单的长方形正方形能形容的了。故事具有了延展性,就容易增加故事内容的可塑造性和可变性。

  其次,就是故事出场人物视角的切换,用电影术语讲就是主观镜头的切换。

  因为看了太多那种以以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讲故事的书,以至于让我觉得故事似乎就跳脱不出这种瓶颈一般。马尔克斯笔下的这个故事的叙述视角永远都在切换中,虽然一直有个“我”在贯穿始终,但是书中出现任何一个人物,只要是为了服务故事情节,就会以这个人物视角开始叙述,主观镜头随时在做变换。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有更多角度的加强了一个故事的多面可读性。当你只能给一个故事以一种姿态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时候,这时候读者的视角范围就会小过写作者,这时候写作者的用意就不能被读者最大限度的理解。只有写作者在写作时候给与的角度越多,读者才能跟写作者在这个故事上上的认知度保持最大的接近。只有接近写作者,才能明白写作意图。才能跳脱读者的角度看故事。

  最后就是魔幻现实的交错。这是最为人所熟知的马尔克斯的特点。

  这本书九万字,八万九千八百字都在讲一个真实世界里的故事,但是却在结尾用二百字寥寥几笔,又勾勒出了一个荒诞的景象,也就是马尔克斯的魔幻之处:圣地亚哥被两兄弟残忍的杀害之后(肠子都从肚子里涌了出来,实在有够血腥啊),作者又描写到圣地亚哥又朝自己家走去,他“绊倒在最后一节台阶上,不过立刻又站了起来,甚至还把沾在肠子上的灰尘抖落干净”。这寥寥几笔的魔幻色彩的点缀,给前面写实的铺垫渲染了一层别样的色彩,增加了无限的故事张力,就像是姜文的《鬼子来了》里面,整部电影通篇的黑白基调,但是再结尾马大三被日本人砍头之后,眼睛眨的瞬间现实变成了血红色和现实色。这就是文学跟电影,给读者观者在视觉和心理上的巨大冲击,就一个镜头,就寥寥几笔而已。而也正是这些细微处的无限张力,最能体现一个作者和导演的功力。

  在我有限的理解范围里能读出的马尔克斯的了不起之处就这么三点。也正是因为写作上的这三点让他把同时代的作家狠狠的甩在了后面。这次愉快的阅读体验,也帮我撬开了通往马尔克斯的那扇大门。

  :这个故事的一些背景材料。1951年,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一个朋友在全镇人面前惨遭杀害。“我如此急切地想要讲述这桩案件,也许是它最终确定了我的作家生涯。”1981年,经过30年的调查和思考,马尔克斯终于找到这出悲剧的关键。为抗议独裁统治,已经进行了5年文学罢工的他,为了完成这一作品,于是打破誓言,写下了这部触目惊心的悲剧——《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这是一个残忍的犯罪故事,一部极具张力的小说,为此我写了三十年。它综合了我以往所有作品的元素,我希望写的东西百分之百、准确无误地达到了。”这本著作也是马尔克斯自认为掌控得最好的作品。这本作品问世后的翌年,也就是1982年,马尔克斯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殊荣。

  (文章首发于方阔天地 www.fonkuo.com)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读后感(七):宿命论下的“寻情逐爱”

  寻情逐爱

  犹如一场高傲的围猎。

  ——希尔·维森特

  马尔克斯的文字犹如惊蛰,从黑暗潮湿的泥土里长出的新芽,一道破晓的光,又像落在蝴蝶翅膀上的灰烬。一眨眼的功夫,天使从头顶上飞过去了,恶魔还在前方静静等待。生的门被关上的时候,你是转身走向死亡,还是静听门被关上的声响?

  两兄弟的杀人预谋整个小镇的人都知道,然而圣地亚哥·纳赛尔最后还是被砍死在家门口。说来也是巧合,那天圣地亚哥在言语上调戏了厨娘后偏偏走了平时不常走的大门,遇上了守株待兔的两兄弟,然后被无情疯狂地砍死了。两兄弟走的时候,他还有意识,还能将流出来的肠子塞好,绕着房子走一圈。画面之诡异压抑相信让读者都无比震惊。巧合一直是宿命掩蔽自己的面纱。圣地亚哥是注定要被砍死的,在命运下,他怎么挣扎反抗都没用。因为他无知,被蒙在鼓里。相比之下,那些知道一些东西的群众,却由于自己的自认为“有知”而更显得无知了。在古希腊,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在他的王制里区分了知识和无知,还指出了两者的中间状态——意见,以及意见的代表者群众的可怕性。在这桩凶杀案里,群众恰恰成为圣地亚哥必死的重要因素。猎人磨刀霍霍,挥舞着锋利的刀锋,肆意横行,宣布自己的杀人预谋。表面称老虎,胆子却没老虎大。他们花费大半天时间待在妓女馆里,而不是立刻找到圣地亚哥,实际上也是两人内心懦弱的体现——他们不敢杀人。甚至当杀猪刀被警官收走时,他们立马就闪过放弃的念头。但是,妹妹声誉的受辱时刻折磨着两兄弟的心,他们发誓要报仇,将那个取走妹妹贞操的男人剁碎。在这桩凶杀案里,安赫拉·维卡略的贞操如何被夺一直是个未解之谜,如同圣地亚哥无辜被诬蔑一样,恰恰将宿命的诡谲性和不可捉摸体现的淋漓尽致。

  巴亚多·圣·罗曼的存在是小说的主要推动力之一。这个显赫富有的男人突然来到小镇,对家境平庸的女孩安赫拉一见倾心,决心娶她回家。婚礼的盛大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金钱在这里像流水一样不值钱。然而婚礼的花销却为镇上的人津津乐道,可见当时人们对金钱有种莫名的崇拜和艳羡,对大人物的尊敬,实际上是对金钱的尊敬。羡慕源于缺失,正是对金钱的缺失,才使得安赫拉被迫嫁给了这个外乡人,因为维卡略一家羡慕有钱人的生活。当时的南美洲,落后贫穷自不必说,这里对金钱的崇拜,也是人们价值观的体现。嫁给了有钱人,这姑娘居然并不开心,这在当时的人当中是很罕见的。后来,这姑娘的噩运就接二连三的来了。这似乎预示着不从众必然招致厄运一样。首先是新婚之夜被丈夫领回娘家,原因是她已经不是处女之身,然后被她母亲暴打,两个哥哥闻知此消息,当场怒了,拿起杀猪刀就要去找那个夺走妹妹贞操的卑鄙小人——

  故事又回到前面。在这里,女子的贞操的重要性很明显地被强调了。贞操是女子尚是处子之身的标志,代表女子的纯洁,对丈夫的忠诚。这里作者抹去了这一象征,意味着把纯洁和忠诚置于讨论之下。既然失去引发一致的愤怒,这反而更从反面加重了这一象征的意义。它被提升到了更高的层次——崇拜。对贞操的崇拜意味着对忠贞纯洁的崇拜,进而可以上升为对某种信仰的固守。这种信仰正确与否,暂且不提。

  马尔克斯的文字总有一种宿命的论调。不管在他的《百年孤独》还是在《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里,宿命甚至能够排除群众的因素,决定个人的生死。前提是群众以无知为知,以自以为是代替事实真相。这是很可怕的,其可怕程度甚至超过了死亡。历代以来,哲学家都思考死亡,从苏格拉底开始,就说哲学就是“不断锻炼死亡”的过程(dying and being dead)。海德格尔也用“向死而生”来表达他对死亡的不畏惧。因为在永恒面前,个人的生命极其短暂和渺小。宿命在这里绝对是超越时间性的,正如在百年孤独里,奥雷里奥·布恩迪亚一家的孤独绝不仅仅限于一代人,而是在时间的次序中被不断地重复。圣地亚哥在宿命面前,尽管连他最亲近的人都知道他要死,他也逃脱不了死亡。因为在这场宿命论下的“围猎”里,可怕的不是猎人,真正可怕的,是群众的无知。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读后感(八):一场悲剧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错

  不断的回溯,不断的补充细节,让整个案件逐渐明朗,而同时却逐渐让人感到寒心。

  我不相信新娘安赫拉'维卡里奥的初夜是死者圣地亚哥‘纳赛尔夺走的,因为他在整个婚礼上表现的如此正常,得知新娘的两个哥哥要杀他时又是如此的茫然。

  但也可以从另外一个方向解释,他并不把夺取贞操这件事当回事。这从他对待厨娘女儿的态度可以看出一二。

  然而这些都不是重点。

  作者想表达的是,一切似乎都是命运使然,死者不过是那个时代选中的一个饰演悲剧的角色罢了。

  那么多人知道要发生凶杀案,然而都以不同的理由说服了自己。仅有几个人告诉了有能力阻止的人,然而他们不是玩忽职守没当回事(镇长),就是知道的太晚(贝多亚)。这和当今时代网络上的口诛笔伐,现实中的冷漠有什么区别。哦,还是有区别的。如今如果是这样’身份‘的一位年轻人死了,凶手绝对不会不被判刑..。

  ---------题外话---------

  一直很讨厌里面的厨娘,因为她是有能力阻止的人之一——听说了这件事却没说,同时也是促成了凶杀案的人——她女儿坚持说圣地亚哥已经回去了,导致圣地亚哥母亲锁上了门。

  回到宿命这个问题上,

  凶杀案发生时,身体本来好好的牛奶店老板娘的丈夫,受惊吓身亡;狱中的孪生兄弟,弟弟一开始腹泻不止,后来还是在阿拉伯百岁族母的灵药下止住的。哥哥最难熬的就是头脑清醒,他说比平时清醒两倍,他整整十一个月没有合眼。兄弟俩的家人搬离了小镇,父亲不久就去世了,“良心上的痛苦压垮了他”。出狱后,弟弟重新入伍,有一次带着巡逻队走进游击队控制区,从此再无消息;那个在圣地亚哥还没被杀,就看见孪生兄弟手里的刀在滴血,就哭起丧来的女人,后来陷入悔罪的深渊不能自拔,最后被那个幻象逼得发了疯,赤身裸体往外跑;曾给三代人接生的小镇接生婆,听到凶杀消息时膀胱痉挛,直到去世,一直靠导尿排小便;那位警察则在案发第二年的一次节庆赛会上,被一头公牛挑开了颈动脉身亡;镇长目睹并制造过多场镇压性的大屠杀,但在这件事后,迷上了招魂术,并成了素食主义者;圣地亚哥的未婚妻,极度绝望中与人私奔,后被逼卖淫;圣地亚哥的好朋友,一听到消息就发疯似的找圣地亚的克里斯托•贝多亚,后来成了著名外科医生。

  安赫拉•维卡里奥一直无法证明夺去她贞操的是圣地亚哥,她从被新郎退回的那一刻起,又爱上新郎,跟着家人避走他乡后的十七年里,给新郎写了两千封信,终于把新郎人给写来了,虽然那两千封信新郎一封也没拆。

  冷漠的人得到了冷漠的代价,偏执的人得到了偏执的代价。

  一场悲剧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错

  既然很多人都付出了代价,那就怪那个时代吧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读后感(九):翻译对比帖

  不少同学在争论新老翻译的优劣。

  平心而论,如格非老师在发布会上所说:“有新译本总是好事,可以提供比较。我们需要了解是原来的翻译不够准确,还是新译本在表述上更占优势。”

  于是,对比了一下新、老译本(李德明、蒋宗曹译,尹承东校,1981年),参照英文、西文。挑几段如下,方便大家辨别。

  1.

  旧译P5:“这牧场是他从父亲那里继承下来的,尽管资金不算雄厚,但管理得井井有条。”

  新译P3:“牧场是从他父亲手中继承来的,他小心谨慎地经营着,可惜财运不佳。”

  西文:la hacienda de ganado que heredó de su padre, y que él administraba con muy buen juicio aunque sin mucha fortuna.

  英译:the cattle ranch he'd inherited from his father and which he administered with very goodjudgment but without much luck.

  2.

  旧P23:我像往常一样看见她脸色苍白,悄悄地在黎明的灰色光芒中用树枝做的扫帚扫院子。当我们睡觉时,她一边呷着咖啡,一边和我谈着世界上发生的事情。

  新P18:那时候,我总会看见她面色苍白、悄无声息地用自编的笤帚在灰蒙蒙的晨光里打扫院子,然后在啜咖啡的当儿,把大家沉睡时世界上发生的事说给我听。

  西文:La encontraba como era en aquellos tiempos, lívida y sigilosa, barriendo el patio con una escoba de ramas en el resplandor ceniciento del amanecer, y entre cada sorbo de café me iba contando lo que había ocurrido en el mundo mientras nosotros dormíamos.

  英译:I would find her the way she was in those days, pale and stealthy, sweeping the courtyard with a homemade broom in the ashen glow of dawn, and between sips of coffee she would proceed to tell me what had happened in the world while we'd been asleep.

  3

  旧P87:我突然感到一只手在急促地解我的衬衣扣子,闻到了躺在我背后的那个爱情野兽可拍的气味,她在抚摸我,我陶醉地投入了她深情的怀抱。

  新P81:突然感觉到一只手正焦急地解着我的衬衫纽扣,闻到躺在身后的那只充满爱欲的母兽散发出危险的气味,我觉得自己正陷入她那流沙般的温存所带来的快乐中。

  西文:De pronto sentí los dedos ansiosos que me soltaban los botones de la camisa, y sentí el olor peligroso de la bestia de amor acostada a mis espaldas, y sentí que me hundía en las delicias de las arenas movedizas de su ternura.

  英文:Suddenly I felt the anxious fingers that were undoing the buttons of my shirt, and I caught the dangerous smell of the beast of love lying by my back, and I felt myself sinking into the delights of the quicksand of her tenderness.

  4.

  旧P105:她只听他的话,对他百依百顺。

  新P97:除了自己,她不再承认任何权威,除了自己的痴念,她不再受任何他物驱遣。

  西文:y no reconoció otra autoridad que la suya ni más servidumbre que la de su obsesión.

  英文:she recognized no other authority than her own nor any other service than that of her obsession.

  5.

  旧107:晨鸡的啼鸣把我们惊醒,使我们想到去梳理造成那桩荒唐的凶杀案的数不清的巧合事件。

  新101:拂晓前的鸡鸣敦促我们去梳理构成这桩荒诞事件的一连串巧合。

  西文:Nos sorprendían los gallos del amanecer tratando de ordenar las numerosas casualidades encadenadas que habían hecho posible el absurdo

  英文:The cocks of dawn would catch us trying to give order to the chain of many chance events that had made absurdity possible

  6.

  旧P109:相反,她对自己把吉祥之兆的树木同不详之兆的飞鸟混淆起来,以及舍不得丢掉当时嚼独行菜籽的恶心却从不原谅。

  新P102:相反,她永远不能原谅自己的是混淆了预示吉祥的树林和预示凶险的飞鸟,为此,她放纵自己养成嚼独行菜籽的恶习。

  西文:Por el contrario, nunca se perdonó el haber confundido el augurio magnífico de los árboles con el infausto de los pájaros, y sucumbió a la perniciosa costumbre de su tiempo de masticar semillas de cardamina.

  英文:On the other hand, she never forgave herself for having mixed up the magnificent augury of trees with the unlucky one of birds, and she succumbed to the pernicious habit of her time of chewing pepper cress see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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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对的过程中,发下有些露骨的词在旧版本中都被替换了,或许是时代的原因,现在看来还真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读后感(十):巧合的最高级形式

  加西亚·马尔克斯为人所知的《百年孤独》,话说我也曾经被它巨大的名声倾倒而买下它,不过读了大约三分之一之后,虽也曾被故事荒诞怪异的情节所吸引,却也被一连串难以记忆的人物名字而发愁,最后我被本书作者无法比拟的奇特想象力吓得实在坚持不下去,搁置了。

  但加西亚·马尔克斯这个名字却不断出现在我阅读的视线内,以致我差点忘记《百年孤独》却还在AMAZON一眼就看到他的名字,并被这个故事的名字吸引了。请顺便留意下封面,设计得多恰当!让“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九个字凸显的黑色背景,四周围绕是色彩缤纷形象各异的人影。整个故事的基调也跃然纸面:惊险刺激,却又容易琢磨。

  这是一个毫不费力就可以顺利阅读的故事。同是也是一个能吸引你想一探到底故而迫不及待想读完的故事。所以我一天(其实积累起来应该是不到三个小时吧)就读完了,印象最深是翻到最后读到最尾被大大的绝妙的巧合给震慑住,情不自禁“啊”地大叫了一声。实在太精彩了,于是我忍不住第二天重读了第二遍,哈,这可是读书以来迄今为止的唯一一本激起这么强烈的重读欲望的书啊!

  先说一下故事的梗概吧,《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描写的是发生在1951年的真人真事。这是一桩关于维护名誉的发生的凶杀案,小说从凶杀案发生前的两个多小时开始倒叙,以第三者的口吻回忆事件,又插入在凶杀案发生的二十七年后经他访问调查得来的这场凶杀案的证人的证词,通过这种场景交替,回忆与现实交叉的蒙太奇式写作方法,使这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虽被害者和杀人者都早已浮现于小说前几页,可强烈的故事画面感通过写作方式的操控,而展现了电影般的魅力,依旧非常让故事环环相扣,显出惊心动魄的效果。鄙人愚钝,关于小说要重点表达的意义我写不出来(因为这个写作意义也是我们当学生时期,被迫在从语文课本上背诵的,以及无数考试中被迫套用格式去答题的内容,所以我现在真的一想就觉得恶心实在无法组织成自己的语言),所以从购买书本的AMAZON摘过来:“小说通过一个小题材,辛辣地嘲讽了权贵,无情地揭露和批判了愚昧无知的封建礼教、封建思想、封建观念、封建迷信和仇杀行为,从一个侧面较为深刻地揭示了拉丁美洲的社会现实。”但除了这个“抛书包”的写作意义,我个人以为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非常奇妙的意义,这个真实的故事试图表达的是生命的神秘!无数看似不可能的巧合,就从事件的开头展现出它并非偶然的本性。而故事中被害者圣地亚哥·纳萨尔更像是在荒山野岭中恣意奔跑的一群兔子中的一只,被命运这只在高空飞翔的老鹰突然钩住,丧命而去,只有你,只是你,这不是巧合,是你的命运。

  基于不剧透原则,这样写书评真的很痛苦,我昨天跟我老弟讲这书的时候差点没憋死,到最后要爆剧情的时候给老弟及时制止。唉,我就在想,到底要怎么办才能让自己不剧透又把这么好的一本书介绍给大家呢?昨天读完书,特意上网百度了一些资料,其中就有作者的生平介绍,以及获得诺贝尔奖新闻,最后还意外地找到了加西亚·马尔克斯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演说词,而这更是我经由这本书获得的宝贵财富!

  1、百度介绍:http://baike.baidu.com/view/3909933.htm 关于这本书的一切必要资料,这里已囊括。但这里面有一个需要更正的内容,就是这部作品不是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今年我国作家莫言的得奖,把诺贝尔文学奖也普及了一下,诺贝尔文学奖不是肯定一个作家的某部作品,而是作家的写作风格和某一些作品的写作意义。在另一个百度诺贝尔奖的页面,有信息中如下所述:“*1982年 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1928~)哥伦比亚记者、作家。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百年孤独》、《家长的没落》、《霍乱时期的爱情》、《迷宫中的将军》;报告文学《一个海上遇难者的故事》、《米格尔·利廷历险记》等。1982年作品《百年孤独》获诺贝尔文学奖。获奖理由:“由于其长篇小说以结构丰富的想象世界,其中糅混着魔幻于现实,反映出一整个大陆的生命矛盾”。”

  2、马尔克斯在诺贝尔领奖台上的发言:http://wenku.baidu.com/view/7423522aed630b1c59eeb5d5.html

  《拉丁美洲的孤独》。这本文章我读了不下四次,深深喜欢它,因为是翻译,我们大概只能了解作者要讲述的重要内容和他的思维风格,这篇译文读起来有点拗口,所以我也是读了又读。但在我读完这篇发言词之后,回想起《百年孤独》的情节,又想起读《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的心情,恍然大悟,这确切正是拉丁美洲的风格!正是这片神奇的土地,孕育出这样的写作风格确实也是顺理成章!正如文章马尔克斯说的:“一切隶属于这个非同寻常的现实的人,很少需要求助于想象力。因为对我们最大的挑战,是我们没有足够的常规手段让人们相信我们生活的现实。朋友们,这就是我们感到孤独的症结所在。”我从本文读到的是一个根植于自然属性,又渴求实现进步的人群的呼唤。也许,他们之所以还处在那么原始的生活状态,不是他们愿意,而是还未寻得一条能开往文明开化的道路罢了。尽管我曾以为对非洲了解得足够少了,到头来才知道,对拉丁美洲的认识就简直是一无所知!如果你要读《百年孤独》,建议你要先略读一下这篇发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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