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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苍狗的读后感10篇

2017-12-19 21:48: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白云苍狗的读后感10篇

  《白云苍狗》是一本由丽端著作,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7.80元,页数:32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白云苍狗》读后感(一):云水悠悠,浮生苍狗——丽端《白云苍狗》书评

  虽然题目那么写了,but准确地讲,这不是一篇书评——还未拿到书的某原,只读了部分章节,还未窥得此故事全貌。

  此文谨代表广大如我一样的奇幻武侠爱好者,表达对《白云苍狗》的期待

  有一个本本,上面记着在下可以无条件信任的创作者们——比如后弦,他的专辑我不需要试听就可以十分放心地入手——总是不会失望的。

  这个本子的作者一栏里,有丽端。

  最开始是通过武侠版、奇幻版知道端姐、喜欢上端姐的文。今古传奇走出了太多传奇作家作品,如今一些人虽然离开了这个读者心中神话一般的杂志社,却将对文字真诚、热爱和推介好文的伯乐精神延续在一本即将上市的新刊《玄武纪》中。

  《玄武纪》在杂志之外出版的第一本书,正是《白云苍狗》。宿命的冥冥之感妙不可言,仿佛又一个轮回开始,又一个盛世……即将来临。

  木剑客、青眉姐、傲月寒、空气、西西里,相信你们的眼光!相信你们带给我们的书会是值得品读经典

  近一个月,等待《白云苍狗》的这段时间里,我陆陆续续重温了那些在记忆里埋藏了好久的故事——《倾天》《啼血无痕》《参商永离》《蜉蝣之羽》。

  “神殇”二字本就带着一种苍凉的美感,这个系列当真篇篇直抵人心,读来刺痛、又欲罢不能

  《白云苍狗》秉承“神殇”系列的大气,风格却多了些许温暖,果然端姐是要当母亲的人,心态不同了(笑)。

  “生命中无法抗拒之犬”

  “浑厚天成的徐诞,神秀绝伦的徐澄,千年小受的公子晰,第一强人造父,野蛮公主含光”

  豆瓣上丝丝缕缕的评语已很有吸引力~还未看到结局的我期待万分,月寒、木头的读后感让人看完又是着急、又是羡慕……坐等《白云苍狗》成书送到,吾必备好香茗,半日沉浸美文,漫度悠悠浮生。

  《白云苍狗》读后感(二):天上浮云似白衣,斯须改变如苍狗。

  西周时代,周穆王在位。南方徐国的国君酒后临幸了由北方狄戎国跑来的宫女,十个月之后,宫女生下了一个肉蛋……肉蛋剖开之后,有着犬神血脉的婴儿徐蛋,成为日后传说中的徐偃王。徐蛋去镐京学习周礼,结交朋友谈恋爱,陪周穆王北征狄戎,西游昆仑山,他面对的除了自己人性与狗性混杂的血脉,强劲的恋爱对手之外,还要面对文明与蛮夷冲动的巨大难题,在师父鹄苍的帮助下,他的神性苏醒,将历史弄得面目全非,又狗血沸腾……

  天上浮云似白衣,斯须改变如苍狗。古往今来共一时,人生万事无不有。《白云苍狗》,白云苍狗,像是整个世事变迁日升月沉沧海桑田都被物象化具体化了似的,由徐蛋反映出。他的一生,从天地来,终再回到天地中去,和所有成败悲伤而有序的轮回一样,风流云散雪逝冰消,谁都无法看透,谁都无能为力,也再不提起人间的沧桑。

  《白云苍狗》读后感(三):那些子神话是真的吗? ——《白云苍狗》编辑手记

  因为那些故事离我们越来越远,远成了神话。如果哪一天我迷失于现在,就会发现,它们如此清晰,仿佛近在眼前,是如此真实的影像、声音感觉

  创世者在中国是一名女性,一位母亲,她后来当然成了女神。这和很多国家的不同,西方的创世神是男性,想到此,我不禁一笑,如此威严,像西方人粗壮的体格。我还是喜欢自己的女神,她造人,只是尽她自己的本分,她补天,更是尽她本能的爱心

  中国的龙不是恐龙。中国的龙存在了几千年,不知道从哪一天起它们突然都消失不见了。有一个小说家曾考证它们是去了火星。(见舒飞廉小说《绿林记》)另一位小说家没有告诉我它去了哪里,但她告诉我它从哪里来。原来它是一只狗最终的宿命。此见我现在在读的小说《白云苍狗》。作者也是一位女神——“云荒三女神”之一的丽端。

  白云苍狗?一个少女牵着一只苍狗仰望着白云,是这样子吗?也许会有不少青春读者会这样子想,这样子问。我要回答,是,又不是。

  是。是因为这写的的确是一个少女和一只狗的故事,更准确的说是一只狗和一个少女的故事。一只狗爱上了一个少女,一个少女爱上了另一个人,另一个人并不爱她。最终,狗的持之以恒的爱打动了少女,有情人终成眷属。哈,这真是一个亲切又老套的故事。

  当然不是了。丽端何许人也?女神也。她擅长的本领是上天入地,博古通今,了解一切人世与神界的秘密。而其中探微最古老的传说中隐藏的惊世之谜是她最最让人叹服的天才。

  《白云苍狗》写的其实主要是三千年前徐偃王的故事。

  相传第31世徐君的宫人,十月怀胎,分娩时,产下一肉卵。徐君认为是不详之物,命人将其弃之水滨。徐君家有犬名鹄苍,将弃之水滨的肉卵衔回,咬破卵皮,卵内有一男孩,就是后来的徐偃王。

  其间正是周穆王统治的时代,自然穿插了周穆王相会西王母的故事。

  在久远的过去有我未曾经历的事情它可能是真的。在久远的将来有我不会经历的事情它肯定是真的。在近在咫尺的现在,我或许活在梦中。像在这样一个细雨蒙蒙的春天,一切初开的花儿仿佛前世的美妙。

  所以《白云苍狗》绝不仅是一个爱情故事,不仅是一只狗的故事,它还是历史的神的我们久远的过去未曾经历的却可能是真的……故事。这故事让我陷入今天的迷茫中。

  因此,我不想评价这小说的主题,艺术性之种种。我只想透露下自己最真切的感受——我忍不住想问丽端:

  女神,你说的这都是真的吗?!!!我的世界观已经由你的小说而发生改变!!!(此处戏仿下咆哮体。)

  我看过一些重写神话的小说,鲁迅大家的《故事新编》也是此类吧?但我不会问他老人家,这故事的真实与否。俺是一个受过唯物主义教育的好青年,从不“信”怪力乱神。俺相信进化论,相信物竞天择,人是猴子变来的。那些在天上飞的人,地上说人话的动物和花朵都是……虚构的。

  是的,大多数重写神话的人把神话写得还是像神话,像传说,有着本能的虚构性,它们肯定不是历史,不是我们能通过穿越回到的空间。但丽端的这部《白云苍狗》不是。它所写的仿佛都经得起历史学家的考证,它里面有着内在圆满的逻辑性。它里面充满着文明初期的人性,让我相信这绝对不是神话,不是传说。

  我突然可怕地想,如果我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我信神,我相信有上帝的存在,有佛的存在,那我为什么不相信有龙的存在?不相信有一只狗也可以变为人,一个人也可以变为狗,而一只狗还可以成为龙?帕斯卡尔不是好像也说过,不信神的存在比信神的存在要更难吗?

  是啊,几千年前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中国是什么样子?只有这些想象力丰富到让我绝望的小说家如丽端才能说得如此详实。只是这详实的一切都已过去,穿越才是最不可能的。

  不对,神马都是可能的。

  《白云苍狗》读后感(四):一本命中注定属于你我的书——丽端,白云苍狗

  很难说清这是一本怎样的书,

  神话?历史?童话?

  书中有一只从肉蛋里孵出来的小狗狗,

  他是身份尊贵的蛮夷小王子,

  又是刚出生就失去母亲被父亲遗弃的小可怜。

  小时候,玉树临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大王子哥哥叫他徐蛋,

  老爱用猪蹄髈诱惑他并且不遗余力地鄙视他笑话他,

  说他是一只只知吃喝胆小懦弱的小胖狗;

  小时候,爱捡垃圾爱散步爱游泳的中华田园龙犬师父叫他蛋蛋,

  不但毫无尊严地寻摸到一只母狗给他喂奶,

  还因为妄图带他去河里(自己的龙狗窝)看宝贝,险些把他给淹死;

  小时候,嫌他蠢骂他呆单恋他哥哥的野蛮小公主叫他苍苍,

  以为他只是一只平常的白狗狗,

  就算有那么一点不寻常也是因为误会他是暗恋对象家里的宠物;

  小时候,从来不疼他不爱他觉得他是小怪物怕老婆只爱大儿子的徐国国王爸爸叫他徐诞,

  将他作为替补,送往遥远的周国,

  只为保护自己最珍贵重要的大王子。

  这只一忽儿是狗一忽儿是人的蛋蛋狗应该是不幸的吧,

  但是他,又是何其的幸运啊!

  所有人都爱他,

  漂亮刁蛮的公主是他的青梅竹马

  君子如玉的公子是他最好的兄弟

  风姿潇洒的哥哥为他赴汤蹈火

  神龙化身的师父替他从容赴死……

  就是这只天然呆,憨憨然,挂着两条蛋壳眉的小傻狗,

  无知无觉地,改变了中国的历史,改写了千万人的命运

  替我们留下一段神奇的、令人不可抗拒的故事。

  跟着蛋蛋吧,

  一起笑,

  一起哭,

  然后一起在沙滩上,

  看着一只小狗狗叼着一根树枝,

  费力地写下一个字

  ——苍

  白云苍狗,世易时移,

  唯一不变的,

  只是变化本身……

  《白云苍狗》读后感(五):让狗血奔流

  国家强盛,大部分人免却了衣食的忧愁后,仓禀实而知礼节,礼节备而好文学,通过故事来了解并娱乐大众,此项事业,经过网络的发酵与影视的推广,已经变得洪水滔滔。而重述历史,回到祖先延绵的时间与空间之中,或者是改写、或者是穿越,武侠也罢,奇幻也罢,宫斗也罢,戏说也罢,也算是这滔滔洪水中的一道巨浪。

  回到衣香鬓影的民国,纸醉金迷的晚清,再向上到唐宋元明,六朝两汉与先秦,因为有丰富的史料与考古的证据,将其中的兴亡与事件,敷衍而成为小说,成功的例子,其实也蛮多的。像丽端这样,回放到西周的列国,由斑驳的青铜器与缥缈的传说里,去重述周穆王西游之类的故事,可能就比较的麻烦

  还原历史的真实不易。小说当然可以向壁虚构,何况云荒三女神里的大姐头丽端,写的本来就是奇幻小说。可是即便是奇幻小说,写到历史,它也应有一个真实的“核心”,就像这本小说里的龙犬鹄苍,它固然是千变万化,神龙不见首尾,但那一颗“内丹”,却是热血丹心,中心耿耿,如果取出来送了人,就会出大事。

  《白云苍狗》的“内丹”在于夷夏之防,文明的冲突。周公制礼,将河洛的平原化作礼仪之邦,镐京城里的文明人,诗书礼乐,攻伐谋断,或者已经有了八骏快跑,去昆仑山约会女神求取长生的形而上追求,那生活在南蛮北戎,西狄东夷中的野人们怎么办?和而不同,说起来容易,要做到,却要经过身心的无比的煎熬,有时候,要献上血与泪。徐诞、含光、徐澄、造父、子晰,在他们每一个人身上,可能都寄寓了,作者在文明与野蛮较力的时候,身为小蛮夷的人们,对身份的焦虑

  这样的焦虑,相信,当代身处“华夏”,却被另外一些镐京——纽约、伦敦、东京,具有“现代性”的文明人,所轻慢的读者,能够感同身受吧。《阿凡达》就是这样令人厌恶的隐喻。有色人种的文明,无非是白色人种的桃花源,他们可以保卫,也可以去摧毁,可以加入,也可以离开,将有不可思议的魔力的巫女,下嫁给时光机里的白人英雄,这就是文明之道。

  一旦主角变成了徐涎与含光他们之后,《阿凡达》式的和解,就显得如此的伪善。凤鸟的文身,是血脉的象征,造父的蓝药水,能够洗去身体上的纹路,却洗不掉身体里的情感与记忆,清洗,只是造父龙刍草式的狂想吧。所以,既然是由肉蛋里出来的,身体里本来就奔流着狗血,就让狗血奔流得更欢乐一些吧,仁义是好的,能改进社会,也能改进自已,就虚心地学习好了,终有一天,徐偃王的仁义,讲得比周穆王还要好呢,说到底,诗书礼仪是王道,朱弓彤矢,是另外一种王道。

  作者修成了这样的“内丹”,《白云苍狗》也因此充满了一种奇妙的“解释力”,这种“解释力”来自青春与热血,理解同情,来自于对生命与造化的好奇与探寻,它自然可以将西周这一段古旧而斑驳的残章断史,演义到充满了柔情与风情。最能够体现出这种力量的,我觉得,不一定是浑厚天成的徐诞,也不是神秀绝伦的徐澄,也不是千年小受的公子晰,更不是本书的第一强人造父,而是钟吾国来的野蛮公主含光。她站在男性与女性,文明与野蛮冲突的两条战线上,却能够在其中游刃有余,从容自在,在人性的至真、至善与至美里,这些人为挖出来的性别与种族的鸿沟不过是鸿毛罢了。

  我猜想,丽端在编织这个瑰丽而轻盈的传奇的时候,就是将自己,隐身在含光的身后吧。她在英国一边陪着夫君读书,一边写这个小说,一边完成造人的大业。作为女荒三神之一的她,华丽而深致的风格,也由此发生了改变,细心的读者,会由《白云苍狗》里,感受到凯风自南的轻柔、甜蜜与温暖。愿读者能喜爱这个作品,它是《玄武纪》书系推出的第一部作品,也愿丽端的孩子,能像含光与徐诞他们那样,健康自由成长,哪怕是,沾染上一点狗血,也没有关系。

  《白云苍狗》读后感(六):那些子神话是真的吗? ——《白云苍狗》编辑手记

  因为那些故事离我们越来越远,远成了神话。如果哪一天我迷失于现在,就会发现,它们如此清晰,仿佛近在眼前,是如此真实的影像、声音和感觉。

  创世者在中国是一名女性,一位母亲,她后来当然成了女神。这和很多国家的不同,西方的创世神是男性,想到此,我不禁一笑,如此威严,像西方人粗壮的体格。我还是喜欢自己的女神,她造人,只是尽她自己的本分,她补天,更是尽她本能的爱心。

  中国的龙不是恐龙。中国的龙存在了几千年,不知道从哪一天起它们突然都消失不见了。有一个小说家曾考证它们是去了火星。(见舒飞廉小说《绿林记》)另一位小说家没有告诉我它去了哪里,但她告诉我它从哪里来。原来它是一只狗最终的宿命。此见我现在在读的小说《白云苍狗》。作者也是一位女神——“云荒三女神”之一的丽端。

  白云苍狗?一个少女牵着一只苍狗仰望着白云,是这样子吗?也许会有不少青春读者会这样子想,这样子问。我要回答,是,又不是。

  是。是因为这写的的确是一个少女和一只狗的故事,更准确的说是一只狗和一个少女的故事。一只狗爱上了一个少女,一个少女爱上了另一个人,另一个人并不爱她。最终,狗的持之以恒的爱打动了少女,有情人终成眷属。哈,这真是一个亲切又老套的故事。

  当然不是了。丽端何许人也?女神也。她擅长的本领是上天入地,博古通今,了解一切人世与神界的秘密。而其中探微最古老的传说中隐藏的惊世之谜是她最最让人叹服的天才。

  《白云苍狗》写的其实主要是三千年前徐偃王的故事。

  相传第31世徐君的宫人,十月怀胎,分娩时,产下一肉卵。徐君认为是不详之物,命人将其弃之水滨。徐君家有犬名鹄苍,将弃之水滨的肉卵衔回,咬破卵皮,卵内有一男孩,就是后来的徐偃王。

  其间正是周穆王统治的时代,自然穿插了周穆王相会西王母的故事。

  在久远的过去有我未曾经历的事情它可能是真的。在久远的将来有我不会经历的事情它肯定是真的。在近在咫尺的现在,我或许活在梦中。像在这样一个细雨蒙蒙的春天,一切初开的花儿仿佛前世的美妙。

  所以《白云苍狗》绝不仅是一个爱情故事,不仅是一只狗的故事,它还是历史的神的我们久远的过去未曾经历的却可能是真的……故事。这故事让我陷入今天的迷茫中。

  因此,我不想评价这小说的主题,艺术性之种种。我只想透露下自己最真切的感受——我忍不住想问丽端:

  女神,你说的这都是真的吗?!!!我的世界观已经由你的小说而发生改变!!!(此处戏仿下咆哮体。)

  我看过一些重写神话的小说,鲁迅大家的《故事新编》也是此类吧?但我不会问他老人家,这故事的真实与否。俺是一个受过唯物主义教育的好青年,从不“信”怪力乱神。俺相信进化论,相信物竞天择,人是猴子变来的。那些在天上飞的人,地上说人话的动物和花朵都是……虚构的。

  是的,大多数重写神话的人把神话写得还是像神话,像传说,有着本能的虚构性,它们肯定不是历史,不是我们能通过穿越回到的空间。但丽端的这部《白云苍狗》不是。它所写的仿佛都经得起历史学家的考证,它里面有着内在圆满的逻辑性。它里面充满着文明初期的人性,让我相信这绝对不是神话,不是传说。

  我突然可怕地想,如果我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我信神,我相信有上帝的存在,有佛的存在,那我为什么不相信有龙的存在?不相信有一只狗也可以变为人,一个人也可以变为狗,而一只狗还可以成为龙?帕斯卡尔不是好像也说过,不信神的存在比信神的存在要更难吗?

  是啊,几千年前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中国是什么样子?只有这些想象力丰富到让我绝望的小说家如丽端才能说得如此详实。只是这详实的一切都已过去,穿越才是最不可能的。

  不对,神马都是可能的。

  《白云苍狗》读后感(七):徐澄的代价

  文明与蒙昧,锁链与自由对撞的代价,总是血肉横飞的。徐澄是卡在大周与东夷之间的一块玉。玉碎,几乎是必然的。

  含义丰盛的“白云苍狗”这个醒目标题,不仅因为大白狗叫苍苍(至于是苍苍狗还是蛋蛋狗也不重要……),更因为全文思辨的线索都在世易时移、华夷交替里进行,它是栓狗的铁链,不管历史的大嘴怎么咆哮,始终没挣脱这条细细的真理。

  唯一不变的,只是变化本身。

  在永恒的变化里还有一些执着的人和事,令人感动。虽然被含光调教得一副小受样儿的蛋蛋同学也有豁达、乐观、重义、深情的优点,但更精彩的是徐澄。这个人物如此完美,甚至让人怀疑作者大人创造他时,就是后妈虐性显露,为了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至于气质和命运都酷似徐澄的子皙,因为情圣的形象略显英俊的平庸。如果徐澄是钻石,子皙就是高仿的珠宝了。

  话说,如果徐蛋蛋没被丽端MM潜过,混到男一号的位置,他能这么小狗得志吗?能这么逢凶化吉吗?他爹是国君,他娘不仅是国君他老婆,还是神!他师父则是龙……龙啊!喜欢徐澄的人类你伤不起啊!!

  徐澄的死是他欣欣然的代价,不是为了小狗弟弟做软猬甲。温柔的抚触产生诗歌,激烈的对撞产生思想,徐澄的命运是铁和火,他似乎一生没谈过恋爱,但爱周礼之深情如爱老婆,爱东夷徐国如爱慈母,最终挂在势不两立的婆媳关系中……唉唉,综上,婆媳不合害死人啊。

  《白云苍狗》读后感(八):命中注定的童话神兽

  看了作品,免不得有点笑瓜裂了嘴,这个太有趣太好玩了,作者以一种轻松有趣诙谐笑料的文笔写出了一段关于三个男性与一只神狗的故事。作者的奇思妙想带给了读者一种猎奇的感觉,总是往往多出了那么一份无中生有,凭空出现的那么一种幻想,当幻想更加蒂固于人们的脑海,在读者们的心中,脑海里留下了那一抹未知绚烂的色彩。

  天真可爱的徐蛋是那么的好好玩,突然的有了一种怀旧起童年时候装动物的彩色梦幻想象,跟着一只活里神气的小狗儿鹄苍,那一股少儿年幼无知亦勇的小小童稚,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浅显易懂的昭告这属于小小孩童们的一份纯纯的糯糯的幼时孩提们的年代。

  本文中最出名的就是那一只晓通人言的极致聪明的小神犬了,它跟皇宫中的徐蛋缘分非浅,感觉就是亦师亦友,倒不如说是徐小朋友在年少时期的最好的玩耍伙伴。

  我们的主角小哥哥很符合一些在小屁孩当中年纪稍稍大的兄长们了,那认真,有模有样的表现,实实在在的露了一回哥哥脸。这一切都是那么的像是我们小时候的经历啊,总是有那么一两个大孩子在我们这些小P孩的眼中流出我就是比你强,就是比你聪明的感觉,噗嗤一笑,然后就不了了之,什么都忘记了,隔天起床的时候不再是一种争吵,而是热烈的玩耍,或者是手舞足蹈的吵闹罢了。

  而某徐君,身为一国之主,看起来却是一如我们身旁的大人,你们玩耍,只要不闹出啥子不好的事情来,一般就会只是佯怒之后就放你玩闹。

  这一切原本以为都是那么远离我们而去,现在看来其实不是啊,依旧如前那般的令人感觉是这般温暖久逝的童心,在这样的一个高速发展的工业化都市里,我们,还能真的找到当年遗忘的幼小事情麽,真的就不会再是这么遥不可及的,也许是,但在看到了丽端姐的文章之后才发现,其实,这些都是我们忽视了的存在。

  丽端大大写出了送给喜欢她的读者们一部很不错的,补上了逝去的童年的故事,这是以一个作为华夏古代背景的童话故事,华夏也有很好看的童话故事。

  《白云苍狗》读后感(九):那些子神话是真的吗? ——《白云苍狗》编辑手记

  因为那些故事离我们越来越远,远成了神话。如果哪一天我迷失于现在,就会发现,它们如此清晰,仿佛近在眼前,是如此真实的影像、声音和感觉。

  创世者在中国是一名女性,一位母亲,她后来当然成了女神。这和很多国家的不同,西方的创世神是男性,想到此,我不禁一笑,如此威严,像西方人粗壮的体格。我还是喜欢自己的女神,她造人,只是尽她自己的本分,她补天,更是尽她本能的爱心。

  中国的龙不是恐龙。中国的龙存在了几千年,不知道从哪一天起它们突然都消失不见了。有一个小说家曾考证它们是去了火星。(见舒飞廉小说《绿林记》)另一位小说家没有告诉我它去了哪里,但她告诉我它从哪里来。原来它是一只狗最终的宿命。此见我现在在读的小说《白云苍狗》。作者也是一位女神——“云荒三女神”之一的丽端。

  白云苍狗?一个少女牵着一只苍狗仰望着白云,是这样子吗?也许会有不少青春读者会这样子想,这样子问。我要回答,是,又不是。

  是。是因为这写的的确是一个少女和一只狗的故事,更准确的说是一只狗和一个少女的故事。一只狗爱上了一个少女,一个少女爱上了另一个人,另一个人并不爱她。最终,狗的持之以恒的爱打动了少女,有情人终成眷属。哈,这真是一个亲切又老套的故事。

  当然不是了。丽端何许人也?女神也。她擅长的本领是上天入地,博古通今,了解一切人世与神界的秘密。而其中探微最古老的传说中隐藏的惊世之谜是她最最让人叹服的天才。

  《白云苍狗》写的其实主要是三千年前徐偃王的故事。

  相传第31世徐君的宫人,十月怀胎,分娩时,产下一肉卵。徐君认为是不详之物,命人将其弃之水滨。徐君家有犬名鹄苍,将弃之水滨的肉卵衔回,咬破卵皮,卵内有一男孩,就是后来的徐偃王。

  其间正是周穆王统治的时代,自然穿插了周穆王相会西王母的故事。

  在久远的过去有我未曾经历的事情它可能是真的。在久远的将来有我不会经历的事情它肯定是真的。在近在咫尺的现在,我或许活在梦中。像在这样一个细雨蒙蒙的春天,一切初开的花儿仿佛前世的美妙。

  所以《白云苍狗》绝不仅是一个爱情故事,不仅是一只狗的故事,它还是历史的神的我们久远的过去未曾经历的却可能是真的……故事。这故事让我陷入今天的迷茫中。

  因此,我不想评价这小说的主题,艺术性之种种。我只想透露下自己最真切的感受——我忍不住想问丽端:

  女神,你说的这都是真的吗?!!!我的世界观已经由你的小说而发生改变!!!(此处戏仿下咆哮体。)

  我看过一些重写神话的小说,鲁迅大家的《故事新编》也是此类吧?但我不会问他老人家,这故事的真实与否。俺是一个受过唯物主义教育的好青年,从不“信”怪力乱神。俺相信进化论,相信物竞天择,人是猴子变来的。那些在天上飞的人,地上说人话的动物和花朵都是……虚构的。

  是的,大多数重写神话的人把神话写得还是像神话,像传说,有着本能的虚构性,它们肯定不是历史,不是我们能通过穿越回到的空间。但丽端的这部《白云苍狗》不是。它所写的仿佛都经得起历史学家的考证,它里面有着内在圆满的逻辑性。它里面充满着文明初期的人性,让我相信这绝对不是神话,不是传说。

  我突然可怕地想,如果我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我信神,我相信有上帝的存在,有佛的存在,那我为什么不相信有龙的存在?不相信有一只狗也可以变为人,一个人也可以变为狗,而一只狗还可以成为龙?帕斯卡尔不是好像也说过,不信神的存在比信神的存在要更难吗?

  是啊,几千年前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中国是什么样子?只有这些想象力丰富到让我绝望的小说家如丽端才能说得如此详实。只是这详实的一切都已过去,穿越才是最不可能的。

  不对,神马都是可能的。

  《白云苍狗》,丽端著,长江文艺出版社2011年4月第1版,定价:27.8元。

  《白云苍狗》读后感(十):徐澄的代价

  文明与蒙昧,锁链与自由对撞的代价,总是血肉横飞的。徐澄是卡在大周与东夷之间的一块玉。玉碎,几乎是必然的。

  含义丰盛的“白云苍狗”这个醒目标题,不仅因为大白狗叫苍苍(至于是苍苍狗还是蛋蛋狗也不重要……),更因为全文思辨的线索都在世易时移、华夷交替里进行,它是栓狗的铁链,不管历史的大嘴怎么咆哮,始终没挣脱这条细细的真理。

  唯一不变的,只是变化本身。

  在永恒的变化里还有一些执着的人和事,令人感动。虽然被含光调教得一副小受样儿的蛋蛋同学也有豁达、乐观、重义、深情的优点,但更精彩的是徐澄。这个人物如此完美,甚至让人怀疑作者大人创造他时,就是后妈特征显露,为了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至于气质和命运都酷似徐澄的子皙,因为情圣的形象略显英俊的平庸。如果徐澄是齐白石的真迹,子皙就是高仿的临摹了。

  话说,如果徐蛋蛋没被丽端MM潜过,混到男一号的位置,他能这么小狗得志吗?能这么逢凶化吉吗?他爹是国君,他娘不仅是国君他老婆,还是神!他师父则是龙……龙啊!喜欢徐澄的人类你伤不起啊!!

  徐澄的死是他欣欣然的代价,不是为了小狗弟弟做软猬甲。他似乎一生没谈过恋爱,但爱周礼之深情如爱老婆,爱东夷徐国如爱慈母,最终挂在势不两立的婆媳关系中……唉唉,综上,婆媳不合害死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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