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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谈翻译的读后感10篇

2018-01-03 20:19: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余光中谈翻译的读后感10篇

  《余光中谈翻译》是一本由余光中著作,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2.00元,页数:203,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余光中谈翻译》读后感(一):语言不是一门工具,而是一种文化

  有很多人认为外语虽然很重要,但只是一门工具。其实语言不仅仅是一门工具,而它本身就是一种文化。

  读了著名文学家、诗人余光中先生的论文集《余光中谈翻译》之后,让我更加坚信了我的这一观点

  虽然说是论文集,其实每篇文字都是以散文形式写成,文学性很高,而且通俗易懂,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身。

  比如余光中在书中谈到,由于受西方文学的影响,很多西方文学作品的翻译的语句受西方的句式的影响,结果翻译成的作品让人读起来苦涩乏味,而且很多时候显得啰嗦。比如英语中“when”这个单词,在英语中是“当……的时候”的意思。在出现了这个单词的很多语句中,很多译者就往往按照西方语言的习惯来翻译,我们看下面一个例子:

  当他看见我回来的时候,他就向我奔来。

  其实这句话翻译成“他看见我回来,他就向我奔来”,读起来更简洁,也更加符合现代白话文的习惯。

  余光中老师谈到,由于各种各样问题,翻译的作品参差不齐。而中文读者往往深受这种翻译的毒害。一个好的译者,不但但要有比较好的外文基础,而且要有一定的中文文学性的修养。很多时候不是你外文学的好,或者中文文学修养有一定的水平,或者二者都有一定的水平就可以翻译出好的作品。

  汉语发展到今天,由于受新文化运动以及白话文的影响,已经受到了一些外来语言习惯的影响。比如《西游记》《红楼梦》等作品中的汉语就是原来写作品时候的汉语。

  中国的语言虽然经历了一两千年的发展,但是并不是断层的。比如400多年前的《西游记》,今天初中生水平的人就可以读的懂。再往前的比如一千多年前的诗歌。李白,杜甫他们的诗歌,今天的人理解起来并不困难。再往前的古汉语,比如《史记》,今天的人通过下面的注释,也可以读懂一部分的文章。所以汉语的发展变化循序渐进的,一直是有一条线的。

  而英语就不同,今天的英国人读300多年前的莎士比亚的作品都感觉到有些困难。古代的英语和现代的英语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所以从这点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的文化与西方文化最大的一点不同就是就是她的连贯性。

  所以这就造成了一些翻译上的困难。在这里我指的是两方面。无论是中译成外,还是外译成中。

  我们再来看一个例子,比如“性骚扰”这个词,这实际上是个外来词,在在中国原本的汉语中是没有这个词的。中国的一些名著中只有“调戏”这个词。“性骚扰”这个词虽然可以表达想要表达的意思,但他给人的感觉是静态的。而“调戏”这个词不但包括语言方面,还包括了动作的方面,所以给人的感觉是动态的。

  这就是现代汉语和古代汉语之间的区别。这只是一个例子罢了。

  在英语中有很多连接词,比如 and 这个词,是“和”的意思。而如果翻译成汉语的话,可能就有“和,而,与”等意思,如果不分情况只翻译成“和”,句子可能就会读起来别扭。

  同样的,还有“被”出现的被动句。如“他被警告说,丽莎有梅毒”,如果这样翻译,就不符合汉语中的语言习惯。如果翻译成“他听人警告说,丽莎有梅毒”就比较符合汉语的习惯。读起来也不会别扭或者生涩。

  所以翻译最重要的在不改变原句意思的情况下,尽量符合自己那一方语言的习惯。

  我们再看一个例子,“军人应该忠于国家”,如果翻译成英语的话,就是“A soldier should be loyal to his country”,结果我们就会发现,如果把翻译成的这句英文再翻译成中文的话,就会变成“一个军人应该忠于他的国家”,对出了“一个”和“他的”两个修饰词。

  而我们应该去掉“一个”和“他的”这两个修饰词,直接翻译成“军人应该忠于国家”。这就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翻译,而不应该一味的拘泥于原句。

  翻译作品对于很多很多没有能力直接去读外文原著的人来说很重要,比如英国的莎士比亚,雪莱等人就没有很好的外语基础,他们都是通过读别人的翻译的作品来提高自己的水平,最后成材的。

  我读过一些外语作品,当然,读的是中译本,深深的感觉到了翻译水平的高低对于一个人阅读作品来说的重要性。好的翻译的本子,读起来通顺,自然不好的读起来晦涩,而且头疼,甚至产生了不愿意再读下去的感觉,严重影响知识的传播,以及性情的培养。

  在书中余光中老师还举了大量的例子,谈了如何去翻译,以及中西方诗歌之间的重大区别,和翻译诗歌应该注意的事项。还有一点怎样翻译的符合本国的语言习惯,而且又尽量保持原作品的所在国的语言文化方面的特色,这里我就不一一列举

  实际上,余光中老师的研究恰恰证明了另外一个事情,那就是语言不能单单的被看成是一门工具。比如我们很多人都学的英语,其实就是一种文化的灌输。我用“灌输”这个词,可能很多人会不喜欢,但我想说的是我这里绝对没有贬义色彩,是我实在想不出更恰当的词来描述,所以只好暂时用这个词来代替。

  文章的最后,我想说一件与本文主旨关系并不大的一件事,那就是李敖说余光中的翻译水平不如他。呵呵,看来李敖这个人真的无论什么事都是目中无人的。他们的翻译到底孰优孰劣,我想读过他们二人翻译的作品的人自然会有自己的评价。

  《余光中谈翻译》读后感(二):谈《余光中谈翻译》

  我最早知道余光中先生,是因为初中时读了他的诗歌《乡愁》。现在10年过去了,我初学翻译,幸而又得到他在翻译上的指点,觉得很亲切。余光中先生从事翻译事业,凡40多年,这40年里他不停疾呼,劝告世人保护汉语言的美感,免受西文污染,保持汉语言的精炼,不能拖沓繁冗。然而,看看他在1960年代末所写文章痛心疾首的那些事情,现在居然都成为人们写作说话和翻译中的标准用法了。

  要发展白话文,必须保留一部分文言精华,吸收一部分外文精粹,绝不能从字法到语法乃至句法,各个关节上全面西化。余光中先生教导如斯,我初尝文学翻译,尚且感到脸红。想想这几年来,在应用文领域,我也翻译了几十万字,这种经历,已经大大败坏我的汉语口味。我现在说话,写字,都免不了拖沓和语言西化的毛病,这是翻译腔改不过来的后果。

  余光中先生在《论中文之西化》一文中驳斥“英文比中文精确”的观点,他引乔治奥维尔在《政治与英语》一文中所举之例说明,在政党利用和新闻传播两重因素作用之下,现代英语同样出现冗杂现象

  余光中先生十分痛恨一些被滥用的词,第一恨“的”,第二恨“当”,第三恨“关于”,第四恨“作出”,第五恨“被”,第六恨各种伪术语,“XX性”“XX度”等等。

  余光中并不欣赏54时期部分作品,认为其西化严重,上至鲁迅杂文,中直朱自清散文,下至何其芳散文,毛病或少或多。余光中推崇三位作家,老师梁实秋,学者钱钟书,学者朱光潜。余光中认为,钱钟书通晓古文和英文,写文章时能达到活用两者的化境。

  余光中先生所持翻译观念为,如果直译后的汉语无法让中国人读懂,那么不如意译。翻译之“信”,乃是让读者看懂,割裂读者母语,强求字面上的“信”,那就不是翻译,是翻“字”。我认为他说得很对,我还暗暗下了一个决心,今后不看翻译得不好的书,第一原因是怕译者翻译错了,第二原因是怕坏译笔败坏我的汉语感觉。

  本文作于2005-05-26,当时赋闲在家,尝试翻译了一些短篇奇幻和科幻小说

  @陈灼

  《余光中谈翻译》读后感(三):笔记和摘录

  《余光中谈翻译》

  ##摘录

  * 创作可以凭“才气”,批评却需要大量的学问合灼见。梁实秋先生曾说,我们能有“天才的作家”,但不能有“天才的批评家”。

  * 魔鬼是西方近代文学中最流行的主角。

  * 思果先生给译者最中肯的忠告是:翻译是译句,不是译字。

  * 30年代白话文西化之病,近三十年来在中国大陆愈演愈重,恐已积习难返,不是少数清明雅健的作家学者所能挽回的。

  ##笔记

  * 西方文学来源于希腊神话和基督教,是神的文学,而中国则是人的文学。虽然中国也有神话,但远不及西方神话成体系,往往没有深意,故事性弱。

  * 中国文学的冲突往往是人臣、亲人之间,而西方往往是人性中魔鬼与神的斗争,如果二者难分胜负,就成了十足的凡人。

  * 中国文学最高境界,是人与自然的契合,更常见的是人间的主题。

  * 应该避免把所有'ly'结尾的副词都翻译成“地”,比如悄悄、突然,都已经是副词。

  * 新闻报道类的文字,宜少用复杂的文言,避免滥用典故。

  * 英文用逗点是为了文法,中文用逗点是为了文气。

  * 傅斯年当年也撰文支持欧化国语,原因是当时环境,当年有中文功底的人,能容易的写出好的白话文。

  * 鲁迅认为白话文西化是必要的,因为西文比中文精确,而忠实不顺的直译也有助于西化。

  * 不少名篇为少年所做,但更多的是成年甚至晚年的作品。民国时期的文章多是文人年轻时所做,而到中年往往已不再提笔写作,转作学者,时代变迁,能保命已属不易年轻人写的,如朱自清,虽被奉为佳作却实有瑕疵,比如西化严重。这些文章盘踞课本或文选数十年,真是怪现象。

  ##翻译欧化病

  来自《从西而不化到西而化之》一文:

  * 滥用代名词,如:你这件新衣服漂亮,我很喜欢(它)。

  * and连词,不能都用和。如:一年有春、夏、秋和冬四季。译为“春夏秋冬四季”。

  * 系介词,“作为”可以简化成“做”。如:尽了作为女儿责任,译为“做女儿的责任”。

  * do译为作出,应找到更合适的中文词汇。

  * 用们来表示复数有时多余,如:所有的伞兵(们)都以安全着陆。

  * 抽象名词不要直译,如:知名度就是有名,可读性就是好看

  * 被动语态滥用。

  * 形容词或名词子句过长,用短句断开翻译。

  《余光中谈翻译》读后感(四):我激动了!

  从小学到初中一直没觉得课本上选的课文哪里好了。

  小学的时候看闻一多的诗,什么“一夏底花儿”就觉得怪里怪气的。

  然后被老师教育得觉得自己的阅读取向似乎有待改善。

  只可惜十二年来没有改变,还是觉得阅读材料里的文章比课文里的好。

  终于在念书快要念到头的时候,发现余光中早就为我正名了啊!

  坑爹的教育部选的东西都是一些幼稚不堪文法不通的政治正确的东西啊!

  冰心奶奶写的就是一堆学生习作一样的东西,老师还在课上鉴赏其文笔优美。她人不美文也不美,虽然我不怎么待见林徽因,但是讲实力,林徽因确实符合“才貌双全”一词。

  我们从小所受的教育就是为了把我们培养成文理不通历史观歪曲没有人生价值观的数理化傻逼。

  朱自清啊茅盾啊何其芳啊这些人写的东西就应该扔到历史资料库里面,让中文好的人去回顾过去,看看五四以后的新文学在走到今天如此强大的一步以前,它牙牙学语之时是多么可爱。而不是放在课本里作为成熟的中国语文的范例给大家讲。

  受了那么多年的傻逼教育,醒悟为时已晚,我已经出离愤怒了。

  可是还有那么多祖国花朵在接受傻逼教育啊。

  所以当年不要当老师,要做教育部的工具去教育出更多的傻逼来吗?才不要呢!

  《余光中谈翻译》读后感(五):读书笔记

  写在前面:这笔记大部分是书中的原话,还有些是根据原文稍微加以总结或者换了个我自己比较好懂的说法,这部分一般都是加上了括号,但不是所有有括号的都是我自己的话orz 书中谈到的很多错误如果中文不够好,真的很难避免,而我们能做的只有努力高中文水平,翻译的时候尽量多琢磨下。

  还有,笔记这种东西本来就是我根据自己的需要做的,并不一定适合所有人。我觉得这本书很值得去读,有时间同学还是去看看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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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式化的翻译体,毛病当然不止这些。一口气长达四五十字,中间不加标点的句子;消化不良的句子;头重脚轻的修饰语;画蛇添足的所有格代名词;生涩含混的文理;以及毫无节奏感的语气;这些都是翻译体重信手拈来的毛病。所以造成这种种现象,译者的外文程度不济固然是一大原因,但是中文周转不灵,词汇贫乏,句型单调,首尾不能兼顾的苦衷,恐怕要负另一半责任。

  对于一位学者,文学的研究便是目的;研究成功了,目的便已达到。对于一位作家,文学的研究只是一项手段;研究的心得,必须用到未来的创作里,而且用得有效,用得脱胎换骨,推陈出新,才算大功告成。要做学者,必须熟悉自己这一行的来龙去脉,行话帮规,必须在纷然杂陈的知识之中,整理出自己独到的见解。要做作家,可以不必理会这些,他只要选择自己需要的养分,善加吸取便可。学者把大师之鸟剥制成可以把玩谛视的标本,作家把大师之蛋孵成自己的鸟。

  报纸既然是大众传播的工具,当然应以方便大众为前提。迅速、简洁、正确、客观、普及,这些都是新闻的美德。新闻的文体,平易清畅就已称职。至于更进一步,要创造优美、雅健或者雄伟的文体,那就设计副刊、专栏和社论,是作家的责任了。

  在坚守“精确”的原则下,译者应该常常追问自己:“我这样说,一般中国人,一般不懂外文的中国人,能不能了解?” 如果两个答案都是否定的,译者就必须另谋出路了。译者追求“精确”,原意是要译文更接近原文,可是不“通顺”的译文令人根本读不下去,怎能接近原文呢?不“通顺”的精确,在文法和修辞上已经是一种病态。要用病态的译文来表达常态的原文,是不可能的。理论上说来,好的译文给译文读者的感觉,应该像原文给原文读者的感觉。如果原文是清畅的,则不够清畅的译文,无论译得多么“精确”,对原文来说仍是“不忠”,而“不忠”与“精确”恰恰相反。

  为了“精确”不惜牺牲其他美德,这种译者,在潜意识里认为外文优于中文,因为外文比中文“精确”。这种译者面对“优越”而“精确”的外文,诚惶诚恐、亦步亦趋,深恐译漏了一个冠词、代名词、复数、被动的语气,或是调换了名词和动词的位置。

  英文用逗点是为了文法,中文用逗点是为了文气。

  介系词用得太多,文句的关节就不灵活。

  在英文里,许多东西都可以“作出”来的……在中文里,却不是这种做法。近年来,“作出”一词日渐猖獗,已经篡夺了许多动词的正位。……结果是把许多现成而灵活的动词,贬成了抽象名词,再把这万事通的“作为”放在前面,凑成了一个刻板无趣、苍白无力的“综合动词”。以前“建议”原是自给自足独来独往的动词——例如“他建议大家不妨和解”——现在却变成了“作出建议”综合动词里的受词。其实“建议”之为动词,本来就已是一个动词(建)加名词(议)的综合体,现在无端又在前面加上一个极其空泛的动词(作出),不但重复而且夺去了原来动词的生命,这真是中文的堕落。

  英语多被动语气,最难化入中文。中文西化,最触目最刺耳的现象,就是这被动语气。无论在文言或白话里,中文当然早已有了被动句式。但是很少使用,而且句子必短。例如“为世所笑”、“但为后世嗤”,“被人说的心动”、“曾经名师指点”等,都简短而自然,绝少逆拖倒曳,喧宾夺主之病,还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是除了“被”、“经”、“为”之外,尚有“受”、“遭”、“挨”、“给”、“教”、“让”、“任”等字可以表示被动,不必处处用“被”。其二是中文有不少句子是以(英文观念的)受词为主词:例如“机票买好了”,“电影看过没有?”就可以视为“机票(被)买好了”,“(你)电影看过没有?”中文里被动观念原来很淡,西化之后,凡事都要分出主客之势,也是自讨麻烦。

  英文好用形容词子句,但在文法上往往置于受形容的名词之后,成为追叙。中文格于文法,如要保留这种形容词子句的形式,常要把它放在受形容的名词之前,颤巍巍地,像顶大而无当的高帽子。要化解这种冗赘,就得看开些,别理会那形容词子句表现的身份,断然把它切开,为它另找归宿。(形容词子句大概就是定语从句……也就是说中文的定语一般在所形容的名词前,定语就会看着很冗长)

  “当……之后”、“当……的时候”一类的副词子句,早已泛滥于中文,其实往往作茧自缚,全无必要。最好的办法,就是解除字面的束缚,句法自然会呼吸畅通。

  英文里的受词往往是一个繁复的名词子句,或是有繁复子句修饰的名词(中文好用短句,英文好用名词)。总之,英文的动词后面可以接上一长串字眼组成的受词,即使节外生枝,也顿挫有致,不嫌其长。但在中文,语沓气泄,虎头蛇尾,而又尾大不掉,却是大忌……(受词直到句末才出现,和动词隔得太远,彼此失却了呼应。) 中文往往用一件事做受词(字面上则为短句),英文则往往要找一个确定的名词来承当动词:这分别,甚至许多名作家都不注意。(例如,“石油涨价,是本周一大新闻”比“石油的涨价是本周一大新闻”更像中文,因为前句以 一件事(石油涨价)为主语,后句以一个名词(涨价)为主语)

  遇见长句时,译者要解决的难题,往往首在句法,而后才是词语。对付繁复长句之道,不一而足,有时需要拆开重拼,有时需要首尾易位。一般译者只知顺译(即按照原文次序),而不知逆译才像中文,才有力(现在白话文很多都是前饰,但定语过长也可以试试后饰。前饰是关闭句,后饰是开放句)。

  语言,天生是不讲理的东西,学者必须低首下心,惟命是从,而且昼思夜梦,念念有词,若中邪魔,才能出生入死,死里求生。学外文,必须先投降,才能征服,才能以魔鬼之道来服魔。

  滥用“之一”和“的”、

  介词上:“有关、关于”

  副词上:地(可以去掉 “地”然后用逗号断开句子)

  动词西化的危机另有两端:一是单纯动词分解为“弱动词+抽象名词”的复合动词前文已经说过。不说“一架客机失事,死了九十八人”,却说“一架客机失事,造成九十八人死亡”,实在是迂回作态。

  另一端是采用被动语气。凡是及物动词,莫不发于施者而及于受者。

  目前西化的趋势,是在原来可以用主动语气的场合改用被动语气。

  目前中文的被动语气有两个毛病。一个是用生硬的被动语气来取代自然的主动语气。另一个是千篇一律只会用“被”字……

  所以要做好翻译,不但要投入其中,累积经验,还要跳得出来,说得出道理。道理说得完备、自成系统,便是理论。但是翻译的理论毕竟不能算是科学,因为它难以量化,也难于百试不爽,更因为一个句子可以有几种译法,都不算错。因此不禁要问:翻译究竟是艺术,还是技术?这问题,我认为可以分开来看。如果要译的文字是一件艺术品,也就是说一件作品,一篇美文(无论是何文体),一句妙语名言,在翻译家笔下,可以有不同译法而又各有千秋,则翻译应是技术。反之,如果要译的文字目的不在创造而在达意,不在美感而在实用,译者只求正确,读者只求能懂,则翻译不过是技巧。一般说来,语言学家倾向把翻译当做科学,而文学家倾向把翻译当做艺术。

  《余光中谈翻译》读后感(六):重读以后

  多少是为了找回初心,最近在重读一些以前看过的书。

  今天翻回《余光中谈翻译》,忽然惊喜发现这个我一直记在脑里却不知出处的梗是哪里来的了。

  ***

  (P17)

  欧洲文化则交流甚频,因此各国的文字很难保持纯粹性。以英国为例,历经罗马、盎格鲁·撒克逊、丹麦和诺尔曼各民族入侵并同化的英国人,其文字也异常庞杂,大致可分为拉丁(部分由法文输入)、法文和古英文(盎格鲁·撒克逊)三种来源。所以在现代英文里,声音刚强含义朴拙的单音字往往源自古英文,而发音糅合意义文雅的复音字往往源自拉丁文。

  ……

  哈姆雷特临终前对莱尔提斯说:

  If thou didst ever hold me in thy heart

  Absent thee from felicity a while,

  And in this harsh world draw thy breath in pain,

  To tell my story.

  历来为人所称道,便是因为第二行的典雅和第三行的粗糙形成了文义所需要的对照,因为莱尔提斯要去的地方,无论是天国或死亡之乡,比起“这严苛的世界”,在哈姆雷特看来,实在是幸福得多了。在文字上,所以形成这种对照的,是第二行中的那个拉丁语系的复音字felicity,和第三行那些盎格鲁·撒克逊语系的单音字。这种对照——不同语系的字汇在同一民族的语文中形成的戏剧性的对照——是中国读者难于欣赏的。

  ***

  不管是学词汇,学措辞,学文法,学二外三外,我都常常想起这个经典的例子。

  英语“如娼妓一般的纯洁性”(语言学家James D. Nicoll戏语)在我看来是最有趣的地方之一。

  没有两个词的意思是真正一样的。每一个背后都有其历史和意义。

  知道得够多时,你开始理解;理解得越多,就越知其中乐趣。

  这段文本解读简直应该作为必读传达给每一个语言学习者。

  (虽然不知为什么在当年学法语时依然就是不开窍……)

  而且,看这种老一辈人写的中文真的就是享受。

  觉得远离这种“真正”的中文实在太久了,却刷了太多的朋友圈和豆瓣知乎。

  不是说没有人能写得一手好中文;只是太少。而且这种“不费脑子”的写法趋于轻易,想不被“传染”,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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