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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 乌发碧眼》读后感10篇

2018-01-10 20:09: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情人 乌发碧眼》读后感10篇

  《情人 乌发碧眼》是一本由[法] 玛格丽特·杜拉斯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0.00元,页数:21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情人 乌发碧眼》读后感(一):深深深爱,深深疑惑。

  这是零叁年买的书,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在学校附近的席殊书屋。时隔N年,原址好像变作了银泰。

  封底的定价是14.2元,而非豆瓣标明的20元。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再版而加价。

  一直只看了情人,还未看到乌发碧眼。

  应该是还记得那时候读情人,多少是有些吃力的。随意变换的人称,视角,以及并非平铺直述的写作方式

  现在读来不会有问题了。好像就是从那时开始,写作手法复杂缭乱的文本铺天盖地出现视野中。

  渐渐习惯

  再读情人,变得流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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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人少女中国情人。

  到最后,

  归去与旁人成婚的情人说,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他,他根本可能不爱她,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而留在原地年将所有细枝末节写下的少女,却深深怀疑着是否爱过对方

  拥抱,亲吻,历历在目

  依旧深深怀疑,是否爱你。。。

  也许这就是爱情,可以拥抱,亲吻,用身体感受,但若是追问,问到的全是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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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随续。

  《情人 乌发碧眼》读后感(二):这份爱

  打破了时间的局限,没有结果过程,没有顺序的叙述,也没有所谓的得到或失去。 杜拉斯前一句说爱,紧接着可以说从没爱过。刚开始读不知道想表达的什么,甚至连人物关系和时间顺序都分不清。但正因为这些读来混乱的语句,到后来就忘了。杜拉斯讲一句,我跟着听一句。可以没有前因后果,那一句,就是独立的。单拎出来,都能成一故事。 其实情人,哪里是在讲情人。第一篇借了情人出现,讲了妈妈哥哥弟弟,也就凑成了一个家庭。多么可悲的原生家庭。而女儿遇到的中国人,意义上是她人生的转折点。因为在没有灵魂的躯壳里待了这么久,第一个充实空间男人,给了她温暖,性,和爱。当初的她是绝对不承认自己对他是爱的,但后来发展出来的爱,在跟她的内心交战。 不敢承认,也只是怕失去而已。所以最后承认了,他也消失了。 第二个遇到的男人,说不上爱吧。更多是两个千疮百孔的人在互舔伤疤,互相慰藉。有时候想死的心很强烈,被拯救,也是一念之间。第二个男人,是另一种爱,一种支持之生存的爱。 不得不说,杜拉斯的书写风格真的很呛。刚开始更像是有个结界在那里,不跳过去,很容易就被扔进永远不再翻开书目清单了。但是越读到后面,那种不在乎文字形式的坠入故事,无形比常规书影响思想更多,那种对生命和爱情无助彷徨矛盾心情,任何形式都不能被形象说出来。 《情人》这本书里面的感情,那份沉甸甸的既残噬躯体又拯救灵魂的爱。是那么卑微,又那么伟大。在冰山前,一根针飞过,碎成空气,落在地面

  《情人 乌发碧眼》读后感(三):读杜拉斯《情人》

  第一遍,我觉得《情人》好复杂,也好丰富。所以,很少发生这种情况,在读完它第一遍的情况下,我紧接着开始第二遍的阅读。我寄希望于,我的文学训练能够带我理解这部在别人口中杜拉斯最容易理解的作品。我抓住蛛丝马迹,但是依然一脸懵逼。可能,我有厌女症吧。很少有女作家可以入我的眼,我曾经给过《达洛卫夫人》两次机会,结果还是一样。我欣赏不来“天才的女人”,哼,天才的女人。

  这根本不是一部关于“情人”的爱情作品。那个没有名字的中国情人根本就是一个可怜的感情寄存处。不,他连感情寄存处都算不上,他是一个情绪宣泄的备胎,他是一个肉欲的提供者,他是一个家庭关系破裂的逃兵的难民营,恰巧,他还是一个物质的供养着。为什么在家庭中缺失的爱,要通过欺骗别人的感情的方式来弥补?我不讨厌这女人的放浪形骸,但我极其厌恶她的不负责任。在那一刻,任何人都能成为她的情人,她内心原本就有一个洞,恰巧这个中国男人送上门来了。他来了,任何人来了,她就没有拒绝的打算。她心如死灰,任何撞上蜘蛛网的东西都会变成她的猎物,她不会挑挑拣拣,任何人,她都要死死缠住,从那具肉体里抽取给养和魂灵。男性在这一刻被极端物化,但女人物化男性,在形式上仍然是被动的。她是在钓鱼,傻逼男人自己找上门来而已。

  缺爱的女人,她到底要什么?

  她要的是母亲的爱。母亲的爱只给了大哥哥一个人,女人分不到一点点,得不到一点点关注。母亲对大哥哥的爱,在女儿眼中,逐渐演化为变态的乱伦之恋。这样变态的家庭,把女儿一个劲地往外推。于是她叛逆,她要戴男生的帽子,她要打破社会的禁忌,作为一个白人女孩,偏偏要和一个中国男人睡在一起,她要冒险、逃避、报复,用放弃自我的方式去回应自己被剥夺的母爱。像是对母子情的回应,在和中国男人做爱时,她感觉自己仿佛是中国男人的孩子。她要的是家长对自己的爱吗?因为她对这种爱缺乏,所以要从一个爱自己的身上,把得到的爱贴上父女之爱的标签。在母亲那里得到不的母女爱,要在情人这里得到。变态!

  字里行间,在她谈到中国情人的时候,都是虚伪和疏离;字里行间,在她谈到母亲的时候,却是感情真挚。这份爱情——如果把骗爱情叫做爱情的话——从一开始就那么复杂,参杂了女人太多的创伤和内心戏。这爱情从一开始就是畸形和痛苦。她根本没有诚意疗伤,她想的是毁灭。等到她的家灭亡了,她的创伤就快治愈了。所以,她写到母亲的死,大哥哥的死,小哥哥的死,一个一个死去。

  我有那么多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为什么叙述者视角变来变去?一会儿第一人称称“我”,一会儿第三人称称“她”。

  为什么要写玛丽-克洛德·卡彭特和贝蒂·费尔南戴斯这两个女性

  这书的复杂简直是条理不清淅,作者自己也没想清楚的人为复杂。当然,也可能是一个直男的厌女症爆发。

  “情人”根本就是指爱她不够的母亲吧。“情人”这个称谓套在那个中国男人身上简直就是讽刺和笑话

  《情人 乌发碧眼》读后感(四):读后感

  “非常诗意地描绘了绝望性爱完美典型的杜拉斯式的叙述……”这是法国评论家对这部小说的评价。或许只有法国人自己才能理解那种从纷繁的生活中提炼而透过文字来表达的贯通着法国文化的思想吧。法国人一向在思想方面走在世界人民前面,最初的空想社会主义,到资产阶级革命前夕的启蒙运动,再便是工业革命后的存在主义等意识流派思想。

  法国人一向是奢侈的,无论在物质上还是思想上。他们的浪漫、他们的享乐主义几乎无人企及。他们的思想则在这物质基础上迈向更深。即使是大众文化,譬如电影、动漫,都无时不刻地在挖掘思想的更深层,以至法国文艺片在电影界独占一隅,这一隅,必定是视野广阔且内藏深厚的,没有人敢忽略。而文学,思想最直接的载体无疑更将其推向深入。他们文字中的慵懒是对他们生活状态的最好体现,然而这已经让人十分艳羡了,他们几乎是一直在从容之中完成经济发达,尽管近来一直无再发展的趋势。总之,唯物论到底还是正确的了。

  虽然总是认为自己比同龄人在思想方面成熟很多,但依然必须承认对法国近现代文学理解不深,之前看萨特的《墙》,仿佛在云雾里走了一遭,也许感受到了一种“朦胧美”吧,自嘲而已。所幸还有自己颇为自豪的对文学的感知能力,虽然不能完全理解作者表达的认识,却隐隐可以透过细微的文字来感知作者具有的思想特质,这样便直接对作品的思想有大致的了解。简直有些不可思议,我也这么认为,因为有时自己都无法表达自己的感受。

  我至今依然非常陶醉于看这部小说的环境。微寒的冬日,天空飘着细细的雨,独自坐在湖滨公园的木椅上,撑着一把蓝底方格伞,刚好把身体和书蔽起来。两步之外便是开阔的湖面,细雨似乎为它织起一层纱,迷迷蒙蒙,倒是很有意境。就这么静静地一个人接受杜拉斯的灌输,似乎在进行着思想的升华,那感觉,妙不可言。忘了交代时间,午后三四点的光景。偶尔有人从面前走过,可以感觉到投射过来的目光,这样一幅画面就更加完整了。看起来像在装逼,心里也的确有那么一丝丝的得意,但那种过程确实称得上享受

  我原本就是个慵懒的人,极其喜爱享受,因此总觉得为这个以勤劳美德民族所不容,于是一直搜索着一个容身之地。总算给我找着了,却又总感觉有一半是自己建造的,享受到底还是有前提的。法国人虽不多,却也不会少我这么一个光耍嘴皮子的吧。

  写了这么多,主旨倒不是杜拉斯的小说,这也无妨,毕竟是由此引发的联想,追根溯源还是说得过去的。

  2007.7.18

  《情人 乌发碧眼》读后感(五):《情人 乌发碧眼》书话

  这本书是十多年前,当我还在读中学时,我让以为表姐帮我带的。

  那时候流行安妮宝贝。然后似乎安妮宝贝认为杜拉斯很厉害,于是跟风想去读读厉害的杜拉斯。可是书到了之后,一直没读。

  十多年之后,终于被我翻开了。杜拉斯的方式,很奇怪,竟然我是可以理解的。我也懒得一个字一个字的去读她生涩乏味的的文本,但是,我可以理解他。因为几年以前,我也有过用这种生涩的方式写文字的经历。只不过不如她如此彻底,如此专业而已。

  书的最后是译者写的一篇讨论《情人》的文章,我觉得真是难为他了。他可能都没读懂杜拉斯是在干什么。竟然还在猜测她写的是不是自传。

  我以为,杜拉斯有一些很难以启齿的过去。但她毕竟决心要把心中的东西以某种形式掏出来。于是很隐晦的写了一个文本。她之所以要写这个文本,没有什么狗屁高大上的意义与主义,就是不想把旧的记忆全都烂在自己肚子里。可为什么要写的如此隐晦呢。因为那些旧记忆很坦荡地说出来,可能有给自己带来坏名声的风险。假设现实中有《情人》及《乌发碧眼》中的那个女人,那现实中她肯定是会被舆论贴上那种女人的标签的。

  那种女人是什么样的女人?

  是旧时代,旧伦理无法忍受,无法纵容,无法饶恕的女人。

  杜拉斯很多时候还是以第一人称去写那样的女人。或许就是她自己也未可知。

  事实上,我对杜拉斯的书不是很感兴趣,我对杜拉斯感兴趣,甚至,我想跟她谈谈。

  因为,我们都对旧伦理不屑一顾,却可能都不得不忍受着旧伦理的淫威。我们想反抗,想愤怒的摧毁那些腐朽不堪,桎梏着人们思想自由落后的东西。我们最无法忍受的往往不是道德败坏的人,而是人生成绩单中漂亮的找不出一个污点的人。那些人统统像金正恩一样的完美正确。可是,我们已经无法满足童话幻想带给我们的愉悦,我们想看到人们真实样子。哪怕他丑陋肮脏,愚蠢败坏。因为这就是人们应该是的样子,这就是现实世界应该是的样子。

  伦理总是试图建立秩序,去保障人们的福祉。可惜事与愿违的是,伦理往往没有带给人们福祉,而是隐瞒与欺骗。伦理将这个世界撕裂开来,撕裂成面子世界与里子世界。人们逐渐的习惯了充满了阳光,正义,正能量的面子世界与阴暗,唯利,负能量的里子世界。因此,当杜拉斯把里子世界的东西带出来,带到面子世界的时候,很多人竟然慌张的茫然失措起来。

  充满了正义与阳光的面子世界里,怎么容许有如此肮脏的东西呢?

  人们或许忘记了,很久很久以前,这个世界是不分面子世界与里子世界的。

  如果有一天,我可以与杜拉斯谈谈,我会告诉她,她完全是一个纯粹的人,是一个勇敢的人,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像天边的晨曦,给予了那些压抑自己思想的人勇气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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