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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读后感10篇

2018-01-14 20:03: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双城记读后感10篇

  《双城记》是一本由[英] 狄更斯著作,北京燕山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0.00元,页数:41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双城记》读后感(一):顺流而下

  《双城记》的主题是爱与牺牲的并存,难得它们的并存是在一个混乱肮脏的时代下——法国大革命作者狄更斯对于这个时代已经给出了最经典、精辟的诠释,就在开头,矛盾的词语适合矛盾的时代。 我们一次一次呼吁着民主共和,拒绝压迫和暴政,大革命正是走向民主共和的过程,却血腥、残酷,我们眼睁睁的看着无辜的人民变成了暴徒,跋扈的贵族成为了茅草,这貌似和革命的意义目的有了本质上的差别。狄更斯是有意还是无意让我们觉得革命是一朵开错的花,我们不知道,我们知道的是他告诉我们的东西,民主肮脏的开端。难道每一次革命都需要撕开皮与肉,发出惨叫与呻吟,再将他们重新糅合在一起吗? 法国人托克维尔是大革命的幸存者,幸存者这个词也表明了他是个贵族遗少。当他用冷眼关注着这件革命时心情与我们是相当的,他质疑革命,这种质疑也使君主封建制度苟延残喘。诚然,就革命的开端来看,并不是像有一个好结果样子。一个个无知的人主宰了社会,将他们乡下人的劣根性渗透进国家,我们称之为野蛮和低俗。文明被剥离,被置之于地而践踏,毁于一旦。贵族身上所具有的是人进化中的精髓的积累、个人的高峰,这一点不可否认。旧时的江左风流,名媛风华,都是无法再现的。即使现代人做到了识字率的提升,却也难以达到个人的风姿登峰造极。革命使得精英贵族流于平庸,不是吗。我们在针对这一问题时总是躲躲闪闪,即使有人坦诚相见也没有多大撼力,毕竟,一个完整的文明要包括推翻和被推翻的过程,我们的先祖都经历过这样的文明,何必要砸自家的牌匾。哥伦布与美洲,罗马与希腊,大明与大理等等等等。 民主会造成多数暴政,民主会使人们偏好做奴隶平等甚于自由下的不平等,民主会导致整个社会智识的平庸化,吸干诗意的源泉(刘瑜) 难道我们就要去恢复这种过去的辉煌吗?我想了想,在过去,士农工商,我是属于末行出生,还是别回去了。现在国民正在从认知的低谷中爬出来,惯称为礼仪之邦地方人民素质比不上大洋彼岸的洋人,说起来都一股闷气,过去的荣光与今日的相比是天壤之别。好吧,管夫子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我们也不必因此而自卑经济好了,地位高了,一切表壳功夫就都自动到位了,我们要相信人类装模作样,等到我们面前有副金刀叉,吃相就会自然而然得高雅许多。 的确,我们的心会痛,当看到亚历山大图书馆被践踏,巴士底狱崩塌,艮岳灰飞烟灭时,但另一方面,或许它们的消弭成为了废墟中重建城堡的基石,是为了民族的融合,为了世界的完整性。虽然有些强强说辞,可是这也是很好的解释安慰。当骨血重新糅合在一起时,我们会有些许难受和不适应,不久就会重新拾起人性,忘却曾经的痛楚,忘记轮回。 让世界的河流顺着留下去吧,我们不要因为曾经的高峰而贪恋,我们要相信事出有因,而凡事都是最好的安排。不是个人的,是人类整体撑着皮划艇,飘向我们应该去的地方,美丽的地方。

  《双城记》读后感(二):原来这世界上真的有奋不顾身爱情

  把《双城记》重读了一遍,初读时的那种震撼依然不减。“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得到的最安宁、最最安宁的休息”,这是西德尼·卡顿在走上刑场前的内心独白,也是全书的结尾。为了心爱的露西,他心甘情愿地走上断头台,顶替查尔斯受死。用自己的生命成全情敌,这种情节也只有在狄更斯的笔下才能出现。就像《大卫·科波菲尔》里面的海穆,哪怕知道艾米丽悔婚与别人私奔,心碎时候,依然选择宽恕,甚至最后为了救情敌而葬身大海。我原本以为,以直报怨已经是一个人最大限度的宽容,可是在狄更斯这里,原来还可以以德报怨。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爱一个人真的可以奋不顾身,就算她已经为人妻为人母,也依然不妨碍对她一往情深。虽然我一直怀疑在现实中是否真的会有“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可是西德尼·卡顿让我相信,这世间真的有这样一种高尚情感,能够超越人性里情有可原嫉妒

  卡顿在生命最后的时刻从容赴死,获得了永久的安宁,视死如归平静态度让人差点忘了这其实是一个悲剧。从卡顿爱上露西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他这一生都走不出对露西的爱恋。他每次去露西家都郁郁寡欢,因为露西就在眼前,却是他永远无法企及的美好;他会在深夜的徘徊在露西家附近的路上,只为了重走一遍露西走过的路;他对露西说“为了你,为了你所爱的人,我什么都愿意做”,一语成谶,他终究做到了,用自己的生命换取有情人白头偕老。

  对露西的单相思让卡顿一直处于一种求而不得的失落中,而他本身在事业上长期不得志产生的自暴自弃心理亦交织其间,让卡顿的一生笼罩着孤独忧郁色彩。“我不关心世上的任何人,世上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富有才华却没有施展的空间,只能跟在斯特里弗后面浑浑噩噩地度日,长期沉沦下僚消磨了卡顿的意志,让他越陷越深,直至再也无法重新振作起来。

  他羡慕查尔斯·达内,不仅因为他能得到露西的爱情,也因为在他身上,卡顿看到自己堕落前的样子,查尔斯那样意气风发,正是卡顿渴望成为的模样。只可惜命运并没有眷顾这个可怜的青年,他的人生轨迹转到了完全相反的方向,只能终日借酒浇愁,醉生梦死。卡顿的悲剧固然与自身性格有关,让人难免会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叹。可是换个角度想,既然当时英国的法律制度能制造出《荒凉山庄》中那桩让所有当事人身心俱疲的贾迪思控贾迪思案件,诉讼案子成了法律系统敛财的工具,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那样的制度下平庸无能的斯特里弗能忝居高位,而才华横溢的卡顿却只能做一个郁郁不得志小律师,做狮子身后的胡狼。

  结尾处那一大段的内心独白,读之声音不觉哽咽。卡顿孤独了一生,也只有在生命尽头,才轰轰烈烈了一场。

  《双城记》读后感(三):I Love you with all of my body

  大学很久之后,我才惊觉我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地看过书了,每天被各种APP占据着,我不知道我还能写出什么东西,只是想为了carton写点儿此刻我心中的汹涌澎湃

  在这本书放在桌面上已经有一层灰时,我很庆幸我终于翻开了它。狄更斯很狡猾,在全书只剩三分之一时才迎来高潮,中途我曾多次想要放弃。不过这是我看过最感动的“狸猫换太子”的故事,我很惊叹于他巧妙地构思。一个故事,两个城市,三个家庭,四种命运。绪论太过清楚以至于我们很好的可以猜到,即便我在知道结局情况下,我仍是哭着陪carton到的最后

  一个故事:

  这是一个发生在法国革命暴乱时期关于爱的故事。看似是围绕着法国发生,我也想过为什么狄更斯会以双城命名,就如《霍乱时期的爱情》一般,与霍乱无关吧。但私以为是做一个对比,同一时期,两座城市,天堂地狱。也是从另一层面凸出carton的高尚,他是原本可以在另一座城以他自己的方式生活着,自甘堕落也好,无所事事也罢,就那样没有负担的生活下去,然而一切的一切因为认识了露西发生了改变,来到一座不可理喻的城池,掉包,承担与他无关的所有责任,只因他张了一张他爱的人的脸。说来可笑,谁应该去承担那些贵族荒淫暴政的罪孽,除了他们自己。Charles应该吗?那些人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为什么还要牵连如此之多无辜的少女孩童。像极了我国那场十年浩劫,无比疯狂,自由,多少罪恶是假借你的名义。这种所谓的共和战争带来的杀戮丝毫不比上流阶级的差。

  两座城市:

  这就是一个城市的故事,一个地狱的故事,千里之外的这英国或许是苦难人民的一个避风港吧。这里的人们太过反复无常,仿佛他们的革命并不是为了自己幸福,只是为了在那过程中义愤填膺,打动自己,仿佛只有自己这样才能有存在价值,狄更斯说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糟糕的时代。我没有办法看出美好在哪里,整个故事我不知道有谁是可以幸福终生的,共和的公民被复仇蒙蔽双眼丧失理智,打着革命的旗号与杀人机器毫无区别。哦 我忘记了,或许carton会觉得他在那一场属于他自己的爱情中有了存在的意义。

  三个家庭:

  埃雷蒙德家族或许是导致这场悲剧的起源,以他们为代表的上流社会令人发指所作所为最后埋葬了他们自己的性命,却也葬送了他们家族中善良的人们。

  德发日太太的家庭无疑是悲惨的,我痛斥埃雷蒙德兄弟的所为,而她却以另一种方式重蹈了他们的覆辙,导致另一个家庭的悲剧乃至还有数以千计普通百姓,或许她以前也是有着善良的本性,但狭隘让她渐渐泯灭,她甚至掐断了德发日先生对马奈特医生一家那一丝的不忍。甚至残忍到曾经也一起憎恶那个家族但是因为爱与善良结合的一家人也不放过,说到处置小露西时她有过一丝的停顿,却也是不肯放过,德发日太太何尝不是这一切中最为残忍的人?只是因为自己家庭的不幸遍丧失了所有的人性,拉上数以百计的无辜家庭与她一起痛苦

  露西一家看上去会是最为美满的家庭,然而他们的高尚不会使得他们在余下的一生中幸福,我相信醒来之后的Charles一定是痛苦的,虽然最开始他对这个与他有着同一副脸庞的小律师并没有什么好感,或许时间会减弱他们的痛楚,但在之后的每一天,这一家看着以carton命名的孩子笑脸,一定会击中每个人埋在心中的那份痛楚,带着怀念与内疚继续生活。

  四种命运:

  马奈特医生,洛瑞先生,普罗旺斯小姐…他们是忠诚美好的象征,马奈特医生的最后一次犯病直戳心窝,他过往的苦难在自己的努力下成为在那乱世的支撑,为了爱他熬过了女儿新婚时9天的魔怔,却仍是在自己的书信亲手将Charles判死刑时崩溃了,为了爱,他可以重新面对一切痛苦的过往,为自己的女婿不放弃一丝希望,最明白真相的人,永远是最痛苦的吧,那么辛苦那么努力,却仍旧败给了“公民”无常的心意,他应该后悔自己写下了那封书信吧,因为去他的恩怨,他应该只想要家人平安。洛瑞先生,普罗旺斯小姐也是马奈特一家的中流砥柱,多之不表,上帝保佑他们万福。

  Lucy&Charles夫妇,他们两个但分一类,他们应当是幸运的,他们有着被人歌颂的品德,却又受到来自周围人的尽力保护,他们心无大志,只求彼此相伴,平静过一生。然而,一个时代严酷即意味着,无论你想不想招架,总有一些灭命的要从后追来。愿他们带着carton的祝福幸福着。

  德发日夫妇以及千千万的雅克们,对贵族们们的恨让他们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迁怒于无辜的后人,甚至一定要家破人亡才好,是的,他们没有理由不恨,但是失去理智的他们只会让人觉得可怜又可恶,恨太狭窄,生性偏执的人,很容易被自己的心念驱使,自己认定的事情便是矢志不渝意见统一的人通通该死,狄更斯将这些革命的暴民刻画的栩栩如生可怕至极,为德日发先生被掐灭的温情默哀。

  作为男二一定是炮灰的carton,他一定是最让女性观众喜爱的角色不同于很多人感动的阿里萨对费米尔纳的那种痴情(在我看来纯粹就是扯淡),许多人会说在现实生活中,卡顿这种人是没有光环的,因为人多半害怕和讨厌失去斗志的无能者,像他的上司得意洋洋对他说:“瞧我以前是怎么干的?我现在是怎么干的?你那条处世之道,永远是条蹩脚之道。”,他是一个被自己遗弃的悲观者。狄更斯太过不公平,从一开始的设定carton与Charles长相极为相似却有着截然不同的人生,carton处处不如Charles,我甚至都不大记得清carton是如何出现的,他自甘堕落淹没才华是为何?狄更斯都没有交代,从一开始出场carton便只是Charles的人形模具,多么令人战栗。他很帅,对露西很深情,他表白,不是为了赢取爱情而是为了宣告无望,并且请求怜悯:“当你看见和你一般美丽的小宝贝绕膝蹦跳时,希望你有时能够想起,世界上还有这么一个人,为了保全你所爱的人的生命,他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世界翻天覆地,我却只记得他的痴情告白,在Charles必须辞别这个世界时,他再次出现,一个手无寸铁的人要怎么去救另一个必死无疑的人?所有人都可以猜到他想怎么做,是的,用一种死去代替另一种死。到这里,我突然感受到狄更斯在故事前半部将希望压得那么低,就是为了到最后一刻才将它提出来。它挑战了人性。卡顿为什么要为达内死?这个人和他那么像,却什么都要远胜于他。达内死了,也许露西某一天就成为他的了。理解革命的思路对我们轻而易举,牺牲却很难体会。

  carton决定代替Charles去死,他请求小露西想要吻他的爱时,他应该是战栗激动地,选择了爱她所爱,小露西听见了他说的“你所爱的人的生命”我想剩下的是“我去替你守护”。他暗地里安排筹划,为他们向安全地做好最周全的保护。他动用了从酒精和悔恨里抢救出来的聪明才智,使它最后一次,为爱服务。普洛斯小姐为了拦阻德发日太太追上医生一家,与她进行殊死搏斗,狄更斯给她的话是:“爱总是要比恨有力得多。”那卡顿呢?这位孤孤单单去赴死的人,他得到的是什么?无非是Charles&Lucy一家永远的纪念,临刑前遇到一个被革命委员会误判的穷女裁缝最后的精神支柱。他们像被安排好座位的乘客一样彼此陪伴,走向终点。她对他说:

  “亲爱的陌生人,要是没有你,我一定不会这么镇静,因为我生来就是个可怜的小人物,胆小得很。……想到那位被人处死的主,使我们今天在这儿还能怀着希望,感到安慰。我觉得,你是上天赐给我的。

  最后的死亡,自我救赎的同时,也为了你的爱情,我想替你说:

  “I Love you with all of my body,my heart, and i make it, lucy”

  纵览全文,真是写的乱七八糟。

  《双城记》读后感(四):NEED TO OPEN IT AGAIN

  既然从合上这本书到今天二个星期的时间,好多细节都已经忘记了,那就不强求自己,只写一些印在脑袋里的画面,看能不能有所启发好了。

  那辆轮子咕噜咕噜地碾过潮湿的泥巴路面的马车,马车上人心惶惶的素不相识相互提防的人,黑暗的丛林边穿着雨衣戴着雨帽任凭雨点溅落的只留下轮廓的邮差。

  酒店对面的巷子里,盘旋而上的楼梯,铁架被鞋子踩着发出的声音好像撞击着一扇很久未开的厚厚的铁门,里面是一个老医生,用叮叮作响的铁锤修补着一双一双的鞋子。这房子其实离街道并不远,通过小小的阁楼天窗也照的进阳光,但就是感觉这里的一切都与世隔绝,叮叮的声响在屋内四处撞击着,回绕着,让人揣不过气,也出不去。

  那些颗粒无收的佃户,成日的用酒精麻痹着自己,游荡在石质的路板上,摇摇晃晃,贪婪的舔着地上剩余的葡萄酒,然后心满意足的,摇摇晃晃,回家去。

  狂妄无忌,轻蔑的视人民为粪土,连撇一眼都觉着脏了自己似的侯爵老爷,安然自得的,一如既往的,坐在椅子上,心却漂浮在高贵奢侈的空气里。

  这是法国大革命前夕整个国家氛围的缩影,潮湿,阴暗,麻木,轻浮但总像要发生点什么。

  这是一个无可救药的时代,因为人民无法忍受他的阴暗,于是巴士底狱被攻占了,于是侯爵老爷跑到英国去了,于是还有的官僚头目和侯爵老爷没有逃跑成功反过来被革命的人们抓进了监狱变成了罪人,于是时代就变了,悲哀的是你突然发现那种黑暗,并没有变光明,革命党的头领坐在审判桌上,有的在睡觉,有的没睡觉,有的喝了酒,有的没喝酒,总之,对于犯人的审判不分青红皂白蛮不讲理毫无道理可言,用那永不满足的吃人机器将坏人的脑袋一个个吃掉。你说你是好人,审判团的人说为国家献身才叫好人,任何维护自己利益的话都是狡辩。以前的人们麻木不仁的看着马车后被碾死的人,现在的人们期待着一个个人头落地,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英国作家狄更斯,用他的笔深刻的描绘了法国的这个时代,是害怕同样的故事会在英国发生,书中那位年轻律师对医生女儿的爱情就应该是他对未来美好的期盼了吧。

  向这位为了爱人的幸福生活勇敢牺牲的年轻律师致敬。

  《双城记》读后感(五):假自由之名

  小说结尾处有条译注,是死在断头台上的吉伦特党人罗兰的夫人(Madame Feanue Roland)的名言“自由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这是也是我读完《双城记》最主要的感受。自由是人类共通的美好夙愿,但从这端走到那端,似乎太容易了。

  其实我觉得这个小说对于爱情和死亡都写得不给力。虽然译序部分介绍这个故事的主题是双重的,是爱情与死亡。这两要素按理说是伟大小说都会去探索的主题。但是我觉得《双城记》给力的点不在这。它描写法国大革命时期社会是怎么样的,人心是怎样的,这方面它带给读者的感受要深刻得多。

  暴力革命总是走极端的。法国的劳苦大众高喊着“自由、平等、博爱”去推翻压迫他们吃不饱饭的贵族老爷,本来是无可厚非的。可是当这口号变成了“自由、平等、博爱,否则毋宁死”的时候,就是把真诚的愿望变成了制约人的诅咒。本来“公民”这一称呼是用于革命者之间,后来竟变成了人与人之间似乎约定俗成的称呼,叫男人“公民”,叫女人“女公民”。这肯定就不对了。走向整齐划一必然让人警觉这是有问题的。我们看到,整个社会的人除了被投入监狱的,就是变成了革命者,他们都穿着粗劣的难看的某种服装。他们以一种狂欢的姿态去面对砍头处死血流成河。表面的狂热让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变得冷冰冰令人不寒而栗。

  在描写革命时期法庭一团乱糟糟完全依靠主观和情绪来审案子的场景的时候,作者反思要不是革命前的那些年月在上位的人动不动就处以极刑,后来也不会变成这样子。所以暴乱不是说来就来的。当普通人见识的就是整个国家没有法律或者法律乱来,那这些人暴乱的时候又怎么可能希望他们拿出法和德呢?

  小说里有这么一句话“一个民族在狂热的时候,像高烧病人一样,丧失了时间概念。”幸好我们是那些特定时期以外的人,我们得有这个时间概念,得有个记忆和启示。

  《双城记》读后感(六):革命的血腥

  狄更斯描绘了法国大革命下的故事。

  主要涉及了三类人:第一类是封建贵族,人生哲学是“压迫”,认为平民是不同的种族,蔑视生命。

  第二类人是暴力的革命者,以德法日夫妻和他们的朋友复仇女等为代表,他们被仇恨与愤怒夺去了理智,一旦拥有了权利,做的事情与他们要推翻的对象却并没有差别。

  第三类是最理想化个美好的人物,就是马奈特医生一家,他们的朋友洛卓,法国贵族达内,以及为爱牺牲的卡顿。他们受压迫,欺辱但心中却没有愤怒和仇恨,他们懂得宽恕谅解,爱着家人朋友,也愿意为之付出。

  其实,看书最前面,这个故事讲的我云里雾里的晕。狄更斯描绘的那个封建社会脏乱和压迫,没有秩序。简直是地狱。而到中间部分,大革命开始,推翻了君主封建制度,建立起的那个所谓“民主、平等,否则毋宁死”的社会却是更加的血腥和残暴,每天完成任务似的审判与杀人,人们丧失了公正心与怜悯心,无数无辜的人死在了革命的旗帜之下。(多么眼熟,咱们也有那时候呢)

  狄更斯描绘的德法日夫妇就是这一变革的缩影,前期的他们可怜,生活在脏乱差的圣安东尼区,一出场那个片段描写令人印象深刻,翻倒的红酒桶,就像突然活过来的人们,趴在地上舔舐那些鲜红的汁液……在这之后那条街道常年流着红色的汁液,却不是葡萄酒而是人体内的鲜血。那对可怜的忠诚的夫妻也撕下了善良的外衣露出内心被常年压迫积压的熊熊烈火。狄更斯在这时笔触一变,忠诚的老仆人变成了革命斗士,代表着公正的一方,却采取了残暴的手段,尤其是德法日夫人,看书的时候,真是恨透这个女人了。

  全书在最后一刻升华,从一个悲惨的故事有了一个前途光明的结局,就像是枪与玫瑰,战火中的芭蕾,尸体上开出了鲜花……

  卡顿的死换回了医生一家,卡顿死前看见的一切描绘了这场革命终将过去,美好也会到来。

  很感激…我们生在这个和平的时代。

  《双城记》读后感(七):美好与糟糕,孰舍孰留?

  那是个信心百倍、阳光普照、充满希望的年纪,青春的热血里,裹着一个远大理想:要读更多的世界名著!随着时间,名著如大浪淘沙,越淘越多,却淘不尽;如仰望星空,越看越多,却看不完。大浪仍是汹涌不止,星空依旧璀璨无边,握着手中的微乎所有,望着眼前的无所不有,发现其实还是一无所有。所以,许多年来,世界名著是越看越少了,看过的终究只记得片言断语罢了。一直没看《双城记》的原因是以为看过了,后来才发现看的是大仲马的《双雄记》,搞混了,bs自己的浅薄!

  看的《双城记》版本是湖南文艺出版、宋兆霖翻译,算是目前为止最新版吧,淡蓝色的封面,简洁而清爽,清汤挂面的设计透着几分现代感,对得起底下一页一页铺陈出来的不朽经典,有面有体的一本名著。豆瓣里没找到这个版本。

  狄更斯是用整整一页纸的文字来描述一只土豆从清洗到烹饪再到最后进肚的过程,这份功力在小说的多个段落里可见一斑。圣安东尼区的一帮子饥民争相吸噬打翻的一桶红葡萄酒,血红的肮脏街道上无处不在着血红的兴奋脸庞,再联想到这帮攻占一只酒桶的雅克们在未来几年后攻占了巴士底狱、矗立起血腥吉箩亭用来断头、挥舞起血染的刀枪用来革命,仅仅2页、整整2页,这段场景能不叫人心惊肉跳?这2页的纸和文字似乎也透着血红色,被浸着、欲滴着,美好与糟糕混杂其间。

  侯爵喝巧克力的那段更是绝,要四个人服侍,每人负责一道工序,要是少2个人服侍,侯爵会死的。侯爵的嘴脸言行,新帐加旧账,达到人神共愤的地步,读到后面真恨不得扑上去一把把他掐死算了。

  初次描写伦敦的台尔森银行也是大费周章,狄更斯所持的批判意图跃然纸上。文字的冷峻感、诙谐感弥漫在台尔森银行的阴暗光线、丑陋布局、腐朽空气之中,这是一家破旧老朽会让人陷入绝望的百年银行,就像它所处的这座城市和帝国。这段描述多少能看出狄更斯的重重疑虑——英国会不会发生与法国类似革命?此城与彼城仅仅一水相隔。可是,洛里却来自台尔森银行,这是一个将绅士精神、契约精神和人道精神集一身的人物(《唐顿庄园》的巴茨也有类似品质),虽然论人道精神无法跟卡顿相比,但伟岸程度不逊于卡顿。萧随曹规,虽守护陈旧,也守护经典,洛里式的人物是靠历时经年的一代一代地积累出来,革命确实铸就新生,可能否立马铸就洛里式的人物恐怕要打问号了。

  美好与糟糕,无力去孰舍孰留,只好拥抱,就像痛苦和幸福。

  《双城记》读后感(八):普通人在历史大变动中能做什么?

  最好的年代,最坏的年代... ...这句被人引用的有点滥的句子就是这部不朽的《双城记》。真得读下来,还有点晦涩,毕竟离现代太远了,尤其在网络文化恣行无忌的时代,要静下来阅读,才有点理解。

  复活-金线-暴风雨的踪迹,构成了这部带点史诗味道的名著。

  狄更斯的作品既有对法国大革命时期疾风骤雨的狂热描写,也有对人性深深的思索和反问。作为小说,线索悬念,奇峰突起也写得很好。文字比较优美,大家风范。

  人究竟为什么而立于世上?

  那折磨他们的磨盘,把青年人磨成了老头,把小孩磨成脸老声沉。这不也是现代多数人的人生写照吗?镜子,让人认识自己。

  在这永恒不变的星光的苍穹下,星星看上去离我们这个小小的地球是那么遥远。据有学问的人说,他们的光芒是否已经照见了我们地球--宇宙空间中医科既有苦难又有业绩额微粒--尚难肯定,到处都还是黑暗的瞳瞳夜影。 翻译得真好!

  绞刑架究竟要造多高才能起到水的作用,把这些烈火扑灭

  读完后让人深思

  《双城记》读后感(九):我只想说说卡顿这个人

  西德尼·卡顿在整本书里面,被描述的文字不算是多的。但是给人的感觉是整本书里的伟大、爱情的动人,都聚焦在他的身上。

  他的出场,是为了救一个和自己长得很像的男人,他的谢幕,也是为了救这个自己心爱的女人所爱的人。

  “ 当主人拿着一支蜡烛,把他送到楼梯口,照着他下楼时,黎明已经冷冷地从积满污垢的窗户透了进来。他走出门外,迎面扑来悲凉的空气,天空阴沉沉的,喝水黑森森的,整个景象犹如一片毫无生气的荒漠。阵阵尘埃在清晨的疾风中团团飞旋,仿佛荒漠中的飞沙在原初腾空卷起,前锋已经开始弥漫这个城市。”这是卡顿的生活写照。他拥有一身才华,却是不得不掩藏在黑夜里,用酒精来麻痹自己,用自己的才华为别人打江山。

  看书的时候,一直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由一个高材生,沦落到一个酒鬼,过上了那般颓靡的生活。就像露西说的“我怕的是他已经无药可救了;不管从他的性格或者命运看,现在恐怕都没有什么挽回的希望了。不过我深信,他还是能够做出美好、优雅的事情,甚至是高尚的事情来的。”是的,他一直都在贮备着为露西做一切可能的事。因为他是如此的爱着她,愿意“为了你,为了你所爱的人,我什么都愿意去做。如果我能够有机会、有能力做出牺牲,我愿意为你和你爱的人做出任何牺牲。”,即使是她的孩子,都对他怀有一种特别的感情。因为他是那个,即使是自己心爱的女人已经嫁做人妻,已为人母,他依旧没有忘记自己曾经的承诺,没有忘记自己对露西的爱恋。

  “我感激上帝给了我这样的机会,是我能整手机自己说过的话。我这样做,不值得惋惜,也不值得悲痛。”西德尼·卡顿,无奈的人生,无悔的人生。

  那是一个特殊的时代,充满了饥饿、丑恶和罪恶,但是确实有可爱的人儿,像洛瑞先生、普洛斯小姐、卡顿先生,他们都是无私的人,为自己心爱的人,无私的付出着。

  《双城记》读后感(十):有些人,只属于书页

  又看了一遍《双城记》。其实对于狄更斯之类的名著并不在意,独独对这本青睐有加。事实上,我一直倾心的不是男一号达内先生,而是所谓幸福的垫脚石——西德尼•卡顿。

  怎么说呢,《双城记》的情节对于我们这些看多了故事的人,近乎于老套。达内先生年轻英俊,博学多才,有着足够自食其力的资本,以及他的身份,没落的贵族,多好听的名号。露西则是典型的小家碧玉,温婉贤淑。玉子佳人,好一对天造地设的仙眷。

  整本书里,我认为的,最悲剧的人物就是西德尼。论才学,他不输达内,要知道开篇时达内的牢狱之灾还是靠卡顿先生唇舌销去的呢;论长相,书中也特别的说了,两个人惊人的相似,只是,卡顿多了几分人世的沧桑;论爱情,卡顿的一往情深令人动容。有着不输主角的身家,却落得那样的结局,身为配角的悲哀大抵如此吧。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动荡的西方,时值法国大革命,主人公们奔走于英法两国。因为达内的背景是伯爵之子,而与医生一家的凄惨遭遇颇有关联,所以达内是男一号,所以达内最终抱得美人归。

  不过这也是众望所归的结局呀。倘若露西选了卡顿,任人看了都觉得怪异吧。达内和卡顿都是王子,达内背负着家族与时代的压力,卡顿背负的却是个人的落寞与哀愁。达内顶多是没落的贵公子,卡顿却是黑暗中独自惆怅,光影明暗背后,一个人独饮的高贵着忧郁着的形象。

  悲剧的美感恰如斯般绚烂。

  几年之前,第一次看这本书,就觉得卡顿那么聪明能干的人真犯傻,达内如果死了,露西自然会投怀送抱啊,就算她忘不了达内,没关系,人在就可以。反正露西也不讨厌卡顿,将就下,多好。唉,居然死了,还死的那么不关自己的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懂不懂啊,卡顿?你,怎么可以就,就那样死了,就那么简单的消失了。品德好有什么用,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是了。

  真是,不喜欢狄更斯啊。

  大概就是卡顿身上的悲剧色彩让他如此迷人,以至于现在一想到最刻骨铭心的形象,脑袋里就会蹦出西德尼•卡顿。真的是印象深刻啊。

  不过,这种角色,还是活在书中比较好,放在现实中,那,太不现实了。有些人,只属于书页。我喜欢卡顿,但是不希望遇见这样的人。因为,太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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