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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王读后感10篇

2018-01-14 20:27: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光明王读后感10篇

  《光明王》是一本由(美)罗杰·泽拉兹尼著作,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2,页数:38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光明王》读后感(一):构思完美情节稍欠丰满

  一本非常棒的奇幻小说,不过没有我预期中那么棒就是了。可能真的是因为作者在描绘自己幻想,而我渴望听到激情→_→移民至新星球的初代人类以神自居,凌驾于他们的后代之上。并通过垄断科技,掌握轮回权力,打压一切技术进步来保障自己的地位。对愚民政策不满,使得同为初代移民的萨姆最终率领凡人向“天庭”宣战,最后取得胜利。把科学和神话融为一体,读起来确实有一种让现实更具有新鲜感的体验,但我还是觉得如果人物之间的关系细节能更具体一点就更好了。我是把这本书理解成一部坚持进步理念人群勇敢挑战卖李钻核的现存权威的故事,对天庭之主因爱生恨的死神,受到感化立地成佛的杀手罹得,以及反抗者的领袖萨姆都很有故事可写,所以这本书我看得还不是很痛快——它要是再厚个三倍就好了。书中很多起到关键作用角色都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有些转折也显得突兀。这让《光明王》看起来更近似于无数张记录了现场的照片,而不是重构某一段伟大事业的史诗。作者也是奇幻界的老司机了,打分的话,我给这本书88分它的设定对我而言近乎完美,不过说到具体情节的展开,应该让交警扣掉12分⊙▽⊙当然我还是推荐兴趣的人去看一看,很不错

  《光明王》读后感(二):又一个盗火者

  我是一个业余三流的神话史诗爱好者,不论本土还是海外的神话传说对我而言都存在着某种无法言喻的吸引力。至少催生我翻阅《光明王》的原始动力就来自于此。但是《光明王》所要展现的,却远远不只是神话。神秘的印度神话只是泽拉兹尼选择让幻想生发的一处土壤,但随即他很快便超越了这个古老的体系,诸天众神也不过是他借力的一簇起兴,我想其实可以将这归属为另一个普罗米修斯的盗火故事。

  故事里的诸神也不过是凡人,但因为掌握了超越肉体限制、可以无限延长生命周期的生命技术,以及对科学文明的垄断使他们跃居于高天之上。而他们的皮囊滥交(我想不到比这更准确的词了)之后一代代繁衍下的后裔,则沦为愚民政策掌控下的凡人——相对于神而言的凡人。尽管如此,诸神当中也存在着分歧,与保守派争锋相对的是主张将科技传授于人类的激进派。在历经打压之后,激进派式微,萨姆作为最后的“推进主义者”独自面对众神(随后也有盟友加入),几乎遭逢了三落三起式的跌宕经历,最后终于达成了他自己汲汲追求目的,将诸神禁锢的文明火种重新带回人间同时这也是一个反乌托邦式的故事。叛逆的人杰背叛和唾弃腐朽的众神,发誓要将这架以蒙昧压制文明的古老机器摧毁殆尽。“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会从天空中扯下这些星星,掷到诸神的脸上。”

  在此之前,我从未想过神话一般的架构可以被如此顺畅而又自然地改造为科幻的迷城,神秘又古老的神祗可以被重新解构为科学家、技工甚至是女同性恋。而泽拉兹尼对于印度神话与佛教信手拈来的化用几乎滴水不漏,也让人着实拜服。并由此,翻译的功力可见一斑。绚烂瑰丽的描写和精妙发微的对白读来直教我如痴如醉。除此外,书中着力描写的两场人神、神魔大战,使我很快想到小时候读过的一则对于古印度史诗《摩诃波罗多》的解读,其中提到诸如“英勇的阿特瓦坦,稳坐在维马纳内降落在水中,发射了阿格尼亚”、“古尔卡乘着快速的维马纳,向敌方三个城市发射了一枚飞弹”之类的场景,在我看来几乎就是对《光明王》中的战争描述。

  全书读完再回首,阖上书页所见“光明王”名字,想起佛教所提倡的“众生平等”、“普度众生”,以及萨姆打破文明藩篱、将光明带回人间的壮举,两端相较,便更觉回味无穷了。

  马丁在序言中说自己初看《光明王》即被深深震撼,初始我以为不过是为好友捧场奉上的客套话,不以为然,但是在读完全书后始信:马胖诚不欺我。

  —— 很久不曾为一部书打出满分,在此谨向泽拉兹尼献上五星,以及我的膝盖。

  《光明王》读后感(三):游走于科幻和奇幻之间——罗杰·泽拉兹尼和他的《光明王》

  (友情提示:从第二段开始有些微剧透)

  总有一些书读罢会让你发出“原来故事还可以这样写!”的感叹。《光明王》便是其中一本。

  翻开这本书首先看到的就是悉达多和阎摩(也就是如来和阎罗王)的出场,让人很容易把本书当作是印度佛教众神背景下的奇幻小说(本书的作者罗杰·泽拉兹尼也确实为科幻/奇幻双栖作家 )。而随后的情节也确实是众神之间关于天庭和人间战争的对话,梵天、湿婆、迦梨、毗湿奴等人物悉数登场。可是很快,一些不应该出现在神话故事中的词汇出现了,比如勃艮第葡萄酒、蓝色多瑙河、钢琴等等,令人开始疑惑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渐渐地,我们终于发现隐藏在神话故事氛围之中的,是一些确确实实在人类历史中存在过的东西

  可是作者对于线索的给出非常的节制,全书也只有最多十几处(非精确统计)透漏出了真相。出现的现实中的物件包括抽水马桶,人物的名字有马克思,而蒸汽机、印刷机、自行车等都是书中的人类不曾拥有的东西。于是我们可以通过想象拼凑出完整的故事,而这一本书,也从奇幻变成了科幻(在国外确实把这本书归类为科幻,虽然99%以上的篇幅都是神话故事一般)。

  书中描写的众神,其实是人类未来发展的高端形态。故事发生地点未知,不是地球。人类在众神的控制下不能获得科学技术知识,而一些神,比如死神阎摩,本身就是科学家的形象,发明了大量的飞行器和武器。而我们的主角悉达多,就是扮演者反叛者的角色,想要把人类从众神的控制中解救出来,获得应有的科学技术。于是众神之间的战争打响了,人类在这个过程中只能被动地充当看客。战斗的过程是书中的华彩乐章,异常波澜壮阔荡气回肠。而在全书接近尾声的地方,人类终于获得了制造蒸汽机和印刷机等技术,也第一次拥有了自行车。

  这种模糊科幻和奇幻边界的写法在《光明王》出现的时候确实独树一帜(后有尼尔·盖曼的《美国众神》等追随者),他的小说成功地把神话故事重新解构,变身为科幻的元素,读起来天马行空,充满奇思妙想。 也让罗杰·泽拉兹尼获得了“科幻写的像奇幻,奇幻写的像科幻 ”的评价。在他之后的很多作家,比如乔治·R·R·马丁、尼尔·盖曼等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而他在语言的使用方面更是独树一帜,描写优美生动,文笔极佳,富有文学性。乔治·R·R·马丁就对他的语言推崇备至。

  《光明王》这本书写于1967年,经过了将近半个世纪时间洗礼在当下读起来依然精彩,为实至名归经典作品。所有科幻迷和奇幻迷都不应错过

  :在《光与暗的生灵》的中罗杰·泽拉兹尼又一次重构了埃及神话,同样推荐。

  《光明王》读后感(四):读后随笔——光明王

  一个有三月相伴的星球,原本是属于罗刹的混沌世界。人类到来以后,征服了罗刹,他们被称为原祖。有的原祖通过不断升级成为神祗,有的成为凡人。神祗垄断了这个世界的科学技术,压制人类的发展。主角萨姆是原祖之一,他是要把科技的种子传递给人类的推进主义者。

  小说非常独特,它色彩浓烈,风格既古典又现代:古典的是它搬来了整个印度教的体系,三神一体、业报轮回;现代的是科技元素,无线通讯、电磁云等等。存储萨姆意识的金色祥云便是这古典和现代的结合。刘慈欣写道:“这部小说本身,正是建筑在幻想文学两个国度(古典神性和技术神性)交界处的一部宏伟的经典。”

  萨姆为了对抗天庭,创立了佛教。然而值得寻味的是,萨姆说他并不相信自己布道时的理论,他只是要创立一个宗教来对抗天庭。杀手罹得受天庭的迦莉女神指派刺杀萨姆,却在遇险时被萨姆所救。罹得听了萨姆的布道后顿悟,成为萨姆的信徒。但萨姆说罹得才是真正的佛陀,自己只是骗子。

  死神阎摩是小说的第二位关键人物,他是痴情的技术宅。他掌控死亡,却不能回答罹得所问:“人死之后是何模样?”他冷酷无情,但对妻子迦莉死心塌地。当迦莉选择成为男性神祗梵天而背叛婚姻时,阎摩轰轰烈烈地选择背叛整座天庭,他加入萨姆的阵线。然而,圣战的最后,他依然不要命地救下心爱的人,哪怕爱人已换成男人身体

  天庭的边缘有一所镂空的寂阁,寂阁里有五间屋子,分别叫做“回忆”、“恐惧”、“心碎”、“尘埃”和“绝望”,这是抚慰情感里最柔弱处之所在。这部小说里,神的威严又一次被悄然弱化。如果会拍成电影,拜托一定要把寂阁拍得空而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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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王》读后感(五):佛陀为了佛陀而牺牲,这一刻无比感伤

  1.魔王本是纯净能量,但向往人类的享乐,于是占据了悉达多的身体,尽情享受,它喜爱的,悉达多亦会喜爱,悉达多厌恶的,它亦会厌恶,等到魔王“染上”了“人性”,它就不再纯净。它就会恐惧会内疚会怀疑会厌恶暴行。孰善孰恶?

  2.或许《神曲》里的地狱炼狱和天堂都是“人性”中善恶的较量,欲望得到放纵和实现不也同时在折磨人的本身么?人也就是在这种善恶的对抗中不断沉沦或上升,以达到平静的终极心态

  3.其实信仰本没有好坏与对错,就像一支长矛用来作战或者晾晒只是出自持有者本人的意愿,宗教信仰只是为了让人追求平和,并不是信仰意见不同而冲突的借口,但那种平和已经很罕有了,至今在中东的某些地方仍能看到。我忽然想起了一个故事,唐朝时河中地区一个穆斯林小伙和一个袄教的姑娘私奔,这种行为不容于他们的家乡,他们就去到了长安,因为那里的人们不会把他们当成穆斯林或者是袄教徒,在唐人眼中他们都是粟特人。

  4.其实整本书略伤感的地方是真正的觉悟者为了保护佛陀而牺牲,佛陀为了保护佛陀而牺牲,真当是因缘轮回。

  5.“神祗”是利用科技的“神性”提升拥护者地位从而维护自己的“神祗”的地位,还是将科技播撒到新世界的“凡人”中间,让“神祗”变为“凡人”,让“凡人”变为“神祗”,这是个问题,不过《星际迷航》中“高等”地球(以及瓦肯人)文明对于其他“落后”文明的态度就是“不干涉”,让其自身突破技术的桎梏(标志就是发明曲速飞船),然后再介绍其加入星际联盟,这至少比欧洲人踏上美洲以后干的事情赏心悦目。或许这也是作者在《光明王》中让萨姆以佛陀的形象用佛教拯救世界的原因吧,毕竟佛教是温和的。

  《光明王》读后感(六):一年难得看到一本真神作,本书就是

  看之前觉得名字有点俗,看完后觉得真是神作,罗杰泽拉尼兹代表作之一,1968年雨果奖最佳小说奖,两次获得星云奖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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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有很多名字,在漫长岁月里,他被世人称为悉达多,称为佛陀,称为弥勒,称为如来,也被人叫做无量萨姆大神,他就是光明王。

  他曾经传经讲道,广授教义;他曾经传播知识,启蒙世人;他曾经用政治、毒药和魔法作为武器来战斗;他也曾经领导伟大的战役,与人和神、动物和魔物以及元素的精灵们并肩作战,战车上套着蟒蛇和白马,手持利剑,直面遮天蔽日的金翅大鹏鸟和轰鸣的雷霆战车....在一次次的轮回中,光明王不断从人世中现身,引领着世人反抗着天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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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印度神话版的“普罗米修斯”式的故事,我们所熟知的“佛陀”“如来”,就是那个站在凡人一边反抗梵天、湿婆、迦梨等诸神以及诸神设立的种姓制度英雄——至少在前半段看起来是这样子,故事从王子悉达多的身份开始,追述了一次又一次萨姆和诸神的斗争。但是随后我发现,有很多线索表明这故事并不是发生在印度诸神统治的时期,比如在客栈喝酒,老板特意强调这是勃艮第出产的葡萄酒,又有人在转世很多次的乐师中,找出一个还能记得弹奏《蓝色多瑙河》的,萨姆多次用科技名词来取代宗教名词,比如他称祈祷卷轴之处为祈祷机,称祭祀和天界沟通的祈祷为“打电话”,等等等等,故事发生的时代愈发模糊起来,似乎发生在遥远的未来,但看起来又像是蒙昧的过去。

  到了后半段,随着萨姆逐步揭开画皮,我忽然惊叹:哇,原来是这样:

  在世人眼中看来,这确实是一个诸神统治的世界:神灵住在凡人无可能到达的、灿烂辉煌的极乐至善之城中,当天空中传来雷霆战车的轰鸣或是地上被金翅大鹏鸟的阴影笼罩时,就能看到神灵立于车头在云间穿过。有时神灵能幻化为不同的形象行走于凡间,但手中的独门武器是他们身份的象征,这些威力无比的神器,瞬间即能消灭成千上万人,没有凡人或是凡兵能与之对抗。人们死后,会前往业报大厅处,在那里,业报大师能看到将死之人生平善恶,根据这些“业”来决定来生的转世,只有极度虔诚的信徒才有可能转为高种姓,而只有婆罗门才能转生入极乐至善之城。

  而真实是,故事发生在遥远的未来,人类的科技已远超现代,在一个星球上,开拓者们清除了原住民,开始殖民,这些人自称“原祖”,在作为统治者来对待人民的策略上,他们选择了独占科技的蒙骗手段,他们借助将思维数字化在不同躯体间转换的技术让自身的意识不灭,在若干次转换后隐匿了自己的初始身份,而以不朽的神的形象露面;他们把对自身的微观改造所发展出的改变物质世界能力包装成神力,用顶尖技术打造的装备作为神力无边象征的武器,让自身对凡人有压倒性的力量;他们将思维转换机器包装为轮回转生,用冠以“业报”的思想探针来发现异己,借由“转生”控制了世人;他们用种姓制度筛选新生力量,在无人能及的极地建设了璀璨的城市,用高科技手段将之“隐身”,从而造就了“极乐之城”的神话。

  原祖们想用这种科技包装出的“神话”,将人类控制在蒙昧时代,永远维持自身的地位,而“光明王”萨姆所坚持的,是将科技推广到世界,由全人类共享。

  所以这篇小说,看似奇幻小说,其实是科幻小说,作者的构想是惊艳的、神奇的,是远遐的、远远跳跃了时代的。

  《三体》的作者刘慈欣在书的后面有一篇解读,其中分析了罗杰·泽拉兹尼这篇作品设定的深层意义,我对此也深表认同。人的思维是受时代所限的,就以《海底二万里》《地心游记》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来说,在他的科幻作品中,19世纪的凡尔纳对未来科技的设想还停留在巨大的体积、多种设备并联和蒸汽机作为动力核心的架构上,这种设定常见于当时的科幻故事,虽然由于其本身独具魅力而发展出了蒸汽朋克这个流派,但我们如今的现实则是另一回事,当时的科幻作品难以设想出小巧的无人机、手机大小的超级计算机和各种信息时代的设备。

  这说明,过去的人们对未来的想象和未来的现实是由差距的,我们同样也避免不了这种局限。

  在现代的科幻作品中,无论是《银翼杀手》《机器之心》还是《杀出重围》或《特警判官》中,对于未来科技的描绘都是遍地高耸入云的大厦、满世界的电子屏幕和漫天的飞车,但到了那时候,真的只会是这样吗?对于24、25世纪的人来说,很可能这种设定是“原始”的、可笑的。

  罗杰·泽拉兹尼提出了在当今看来匪夷所思的一种设定,有人也许会嗤之以鼻,但这正是其难能可贵之处,谁也不知道未来的科技究竟会发展到何种地步,人类会成为何种面貌。我们现在能用游戏构建出枪林弹雨的体验、能在电影屏幕上造出神话中的“仙宫”,能发射有跟踪能力的导弹,能用飞行器载上千人绕行全球,这些在1000年前的人看来,何尝不是疯言疯语。所以,很可能有一天,科技发展到让现代的我们看起来如同神迹,这都是完全有可能的。

  正如同刘慈欣所说:当技术发展到如同神性时,科幻也就变成了我们眼中的奇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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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书的本身,作者描绘了一个五光十色的诸神世界,其中有人性和神性混杂的神灵,有政治斗争,有宗教义理和技术神话。书中大量覆盖了印度神话和宗教的内容,关于这些场景描绘也是闪亮瑰丽的,雷霆战车登场时的威武、火神阿耆尼不可阻挡的气势以及及其壮丽华美的极乐至善之城都让人过目难忘,很多场景描绘可以说是出神入化了。关于宗教方面,也讲述了诸神设计的理想制度所绕不开的腐败软肋以及假佛陀对佛教进行改造以便欺骗民众的隐喻。除此之外,本书语言上充满了印度教那种金光四射的斑斓繁缛的华丽感觉,有读者形容文字的质地如同“黄金与翡翠”,还要加上如同行诗一样的吟唱感,实在是写得太好,翻译得也是非常非常优秀。

  摘录

  1、68页,提到了业报审判的真相,是一种叫“心理探针”能够读思想的仪器。

  2、115页,有人说萨姆是个骗子,但无人能证实真实与否,但在他的教义之下,却诞生了真的佛陀,这些在世上出现的佛陀将教义撒播,至于萨姆的初衷如何,已无关紧要。到了最后,所有佛陀的事迹,终究会成为一个佛陀的传奇,代代流传,这个佛陀此时已经不是萨姆,而是一种象征。

  3、134页,讲护世四天王守护如来,这四天王在道教的故事中,被称作魔礼红魔礼青魔礼海魔礼寿,而佛教中他们被称作持国天王、增长天王、广目天王、多闻天王,看到这里我才知道,他们不是叫XX天王,而是XXX王,也就是持国天、增长天、广目天和多闻天,二十多年都理解错了。

  4、154页,《旃多格耶奥义书》中讲述了群魔即罗刹,在本书里,罗刹是星球的原住民,纯能量体生物,被原祖击败后,被封印在“鬼狱”,其实是被磁力所吸附。

  5、196页,火王阿耆尼的造型是带着护目镜,持火杖的整条胳膊都穿着厚重的隔火服,身后背着一个巨大的盒子,这火杖的原理一看便知。

  6、226页,梵天认为,若是把科技传播到世上,那人人皆可为神....突然把一切给世人是可怕的,特别是其中还有未准备好的一些人,那将让世界不复存在...所以建立一个合理的管理和晋升制度是应当的。但萨姆认为,这个设想中最大的问题就是腐败。

  7、239页,形容诸神盛会,先用了六种比喻,第七种是:满满一神庙可怕且装饰过剩的雕像突然活动起来,扛着旗帜,唱着歌飞过世界,让大地震颤、高塔倾斜,最终来到一切的中心,点起一个巨大的火堆,围着它跳起舞。无论是火堆还是舞步,都随时可能失控。

  8、254页,将佛陀残杀而死反而让其成为了殉道者,这让更多的中立和善良者去了解他的主张,从而造成了天庭的分裂。

  9、315页,宗卷上记载,佛陀脚踏七彩祥云从天上归来....实则是萨姆的意识被诸神放射到小行星带,让其不能反悔,而作为工程师的死神阎摩,用仪器借助天气变化将其回收了下来。

  《光明王》读后感(七):不写标题行不行?

  类似聊天一样的胡言乱语,要是找正经书评就打叉叉吧~

  一本融合了各个宗教神话文化元素,相当有意思的书啊。不过我得吐槽一下读客。。。不打注释让人看的相当揪心啊。。。一些来自宗教传说的梗几乎完全没有提,黑天梵天什么的也不来个介绍。。。导致我强行塞给朋友安利时,就一个人bbbb得别人都不想看书。【人工解说。。。】

  还有就是这书因为太厚,翻到一半,开胶了。

  读客的其他书也一样。。。

  话题偏了,拉回正题,不得不说这个封面是画得很好的,金色的色调奠定了宏大的气氛的基础,一开始的场景梦幻又迷幻,若真若假。。。

  喜欢的作家其实是尼尔盖曼那种随随便便不拘小节废话还特多的玩闹型的,所以罗杰这本给了我另一种体验。要说他有什么特点呢?剧情其实挺狗血,不过战斗场面很爽。我个人最喜欢的是背景的设置,无意间透露出来的信息让我如饥似渴的吸收着,慢慢构建出一个完整的世界观。

  虽然剧情上我看似没给什么好评价,但是正是这些狗血的东西构建出了一本相当耐看、有意思的书,使我翻了一遍之后马上又再翻了一遍。

  缺点就是实体书做的不好,想给人安利无从下手。。。

  《光明王》读后感(八):《光明王》——人如何变成神

  希望这段评论介绍没有剧透,看这本书的时候,最好连简介都不要看,否则当世界观的设定逐渐揭开的时候,会少去很多发现谜底的快感。

  此书可以作为印度教和佛教的诸神入门读物,里面的诸神性格和能力设定略有不同,但基本和神话故事一致,起码可以让诸如我这种,看到印度神话漫天八百万神佛就两眼一黑的人看得下去。这本书基本上讲述了佛教是怎么出现的,和印度教的种种关系,经历的种种坎坷而最后建立来的神话故事和现实的差不多。

  所以你以为这应该是一本历史小说,或者应该是一本神话故事?然而并没有正确。

  这本书明明是写印度神话的故事,可归类却属于科幻小说,而且从一开始就一直带着各种不和谐的背景设定,从佛陀的真实名字、科技设备、史前文明、奇异的植物、怪兽,到各种印度神话人物,这种不和谐感让人满头雾水,似乎是人类所知的世界,似乎又是人类未知的世界。然而种种违和的因素凑在一起,在作者和译者美妙和华丽的文字之下却更加引人入胜。

  带着这些疑问,随着阅读的深入,线索会慢慢显现,各种更加突兀而又熟悉的名词会逐渐跳入我们的眼中,与前面的疑问纠结混合后渐渐清晰,与那些事件一起告诉我们这个奇怪世界的真相。那些罗刹、夜叉、金碧辉煌的神殿、雷霆战车、大鹏金翅鸟、还有恢宏壮阔的战争……

  写一点我的思考。

  为什么要有神

  因为古代人类在面对大自然时,所感受到的无能为力,所以需要一种解释。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人类习惯对外界事物加以解释,人人都在用心理模式来解释他们所观察到的一切,遇到困难时首先会认为是自己的错,倾向于找出事情的缘由,一两件无能为力的事接连发生,人们就会认为它们之间具有某种因果关系,然而基于古代人类知识与信息的匮乏,最后只能拿出一个最合理最简单的解释方案:“神的意志”,否则人类便无法安心的继续生活。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越贫瘠越多灾害,缺少知识的地区,越有大量的宗教信徒。而相对风调雨顺,有良好教育基础的地区,则对宗教的迷恋较少。在自然面前越感到无能为力,信仰越虔诚,所以古代才有献祭猪羊、甚至童男童女给河伯的故事发生。

  那么,如果你成为一个神,你希望人类过上什么样的生活?

  什么是神

  在《光明王》的模糊的世界里,众神高踞于天庭之上,垄断着技术,对尘世中的人类采取愚民政策,通过技术庙宇和掌管轮回来控制世界。他们以轮回为手段,天神可以随时向世人显示自己的威力。种姓制度将凡人分成不同等级,也可以参与转世轮回。向神祗效忠、奉献,凡人便能逐步提升自己的种姓,直至成为半神甚至天神。掌握在所谓“业报大师”手中的心理探针可以探察出任何反叛行为和念头,然后,大师们回将反叛者的下一生变成能操人语的低等动物,甚至拒绝为他们转世,让他们遭到“真正的死亡”。

  所以为人间盗火的普罗米修斯才会得到那样严重的判决,因为人类一旦掌握了技术,便可以逐渐脱离神的控制,而只是因为得到了火,蝴蝶煽动翅膀,溅出的点点火星足以照亮整个世界,最后摧枯拉朽的推倒一切安排好的因果。

  神并不可能是无私博爱的,尤其是这些神可能一开始根本就是人。

  什么是神性

  现在的三大宗教,且不论它们各自都有落后的局限性,但是有一点理念是相同的,它们都提倡“众生平等”,这可能也是它们之所以在人类诸多宗教脱颖而出的一个重要的特点:它们的神比其他的神对人要更平等一点。

  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剧之处。 生存和繁衍是人的动物性,而寻求生命的意义则是人类的神性,这两个完全背道而驰的性格混合在一个人类的躯体内,正是人之所以痛苦的主要原因 。而“道德、真理、自由、爱……”这些在人类眼中美好的事物,在脱离了低级趣味、更高位面的神的眼里可能就是一种讽刺。

  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拥有动物性和神性混合的人性。

  后记

  多年前就知道《光明王》这本书,一直没下决心看,直到昨天在火车上连夜看完,非常过瘾,感慨作者的想象力和全方位知识的积累深厚。

  罗杰·泽拉兹尼(1937~1995),美国著名科幻奇幻大师,与厄修拉·勒古恩等人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发起科幻改革,并率先倡导科幻小说写作要从心理学、社会学和语言学三方面考虑,由此打破了太空冒险科幻一统天下的局面,被誉为“新浪潮”的旗手。 泽拉兹尼是极其罕见的在科幻、奇幻两大创作领域均达到巅峰状态的作家。在他的代表作品中,他创造性地将科幻、奇幻元素融为一体。科幻作品有奇幻的瑰丽恣肆,奇幻作品有科幻的严谨设定。因此,他被视为“他那个时代最伟大的科幻奇幻作家”,在三十几年创作生涯中,共摘取六一次雨果奖、两次星云奖。

  再次提醒,看书之前千万别看简介,靠自己去发现世界的真相。

  《光明王》读后感(九):这无名就是我们的世界

  第一次读罗杰·泽拉兹尼的小说是《安珀志》系列,全套十本一次性看完了。那次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抱着kindle,从早上一直看到半夜三点,看完前五本以后,深感愤怒,后半部分几乎是一秒翻一页。半夜将睡时,还在骂:“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全书不过是提到了“平行世界”,在故事设定上把地球称为“安珀”和“混沌”的影子,核心故事不过是“一个王子的复仇和王子的儿子的复仇”,仅凭这些就能把这部奇幻小说夸得上天入地?

  前半部分以科温(安珀九王子)为主角,稍有悬念,时不时还探讨一下哲学问题,等到了后五本,科温的儿子为主角,开始隐隐显露自恋情节,主角自带了太多光环——他是安珀王子和混沌公主的女儿,简直集世间优越于一身,他肩负着拯救世界之外那个世界的安危,他就是救世主,但结果呢,最后发现,他从出生开始就是母亲的一个阴谋,历经种种利用和被利用,最后归于peace,男主角过上了普通人的生活,真是不容易啊,救世主终于获得了平凡的资格。

  即使过了四个多月,谈到这本书依然是“The tumult of my mind,is painfully great.{Elizabeth读到Mr. Darcy的长信之后的心情。借鉴了一下(正在学英语)}”,可想当时是有愤懑。

  我几乎要对作者失望了,一个写奇幻小说的作者而已,竟然被争相夸赞?

  但是看到《光明王》的时候,仍然打算试一下,在上次阅读罗杰·泽拉兹尼时,已经听到有人对这本书大为推崇,对“前方有坑”的担心最终敌不过好奇心,还是把这本书买来看了。

  刚看第一章,就已经决定要推翻之前对罗杰·泽拉兹尼的所有偏见,并且深深地为自己从前的不敬而羞愧。(请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

  通俗地说,这本书讲的是佛教如何在印度教垄断统治的世界,争取一席之位。

  假如从我的这句概括出发扩写的话,大概会写成一部宗教发展史。我总结的这句简直是抹杀了这本书的所有光彩和“神性”。

  故事的背景设定的是一个时代模糊时空,在那里,神是统治者,神们住在极乐之城,“三神一体”梵天、毗湿奴和湿婆是极乐之城的统治者。神和人都可以通过更换身体来实现轮回,外在的一切都可以改变,只有灵魂证明你仍是你。听上去像是普通的神话故事?

  但接下来就会发现,这印度教(从神的名字很容易能看出来,它们代表的是印度教)的统治,尽管也为众神建造了神庙、有神职人员司祭,但是普通人的生活中并没有很浓重的宗教形式。事实上,他们的统治依靠的是技术。更换身体之前需要对你进行“心灵探针”的测试,倘若发现你的思想中对“推进主义”(佛教)有所支持,那么你就是不合格的,将不能获得人的身体,而是被永远塞进动物的身体里,除非大神认为你的罪业已洗净,否则永世的轮回都不能重新为人。且,更换身体这一行为也是通过机器进行的,而并不是靠神们施展神力来实现。

  死神阎摩是天庭的“科学家”、技匠,他制造了一切机器,诸神的战车、武器以及神庙中的“祈祷机”……这是一个技术建构的天庭,一个技术之上的神的世界,神们不是说几句咒语,或者靠“指点”人间,就能展现神迹,他们的神性闪烁在电子离子之间。阎摩后来因为站在光明王萨姆一边,被天庭放逐,但是他的力量似乎没有得到损伤。他对同遭放逐神力大削的夜之女神拉特莉说:

  gt;“我的力量大都以知识的形式存在,即使业报大师也没法夺走它们。与我不同,许多神袛的力量建立在特殊的生理机能之上,每次更换肉身,这力量都将部分消失。精神会回忆起过去,经过一段时间,它就能在某种程度上改造自己所寄居的肉体,创造新的动态平衡,使力量逐渐回归。当然,我总是恢复得很快,现在我已重新拥有自己所有的力量,但即使它无法完全回归,我也能把知识作为武器——而那同样是一种力量。”

  阎摩是所有神袛中唯一不会死去的,梵天、湿婆、阿耆尼等等几乎都死了,唯有阎摩永远不会,所以他被称为死神。或许他不死的真相就在于上面那段话。不是因为他是死神所以永生,而是因为他不死,且他的机器和他的眼睛一样,总是用于毁灭,所以成为死神。

  而光明王,有很多名字:无量萨姆大神、迦尔基、文殊师利、悉达多、如来、缚魔者、弥勒、觉者、佛陀和萨姆。他是为数不多没有变成神的原祖,他非常非常古老,因为他曾和诸神一起战斗,打下了这片江山。但他不愿意成为神,他开始布“道”,这“道”被天庭视为推进主义。在他还是悉达多王子的时候,梵天曾经允诺给他一副新的身体,但是他愚弄了天庭。他是一个反叛者,他同印度教一起成长,但在它成熟之际,他意识到了它的非理性,于是他创造了佛教。

  印度教的天庭实行的是愚民政策,垄断技术。

  萨姆和梵天曾有一段对话:

  gt;萨姆:“我总觉得该为他们(凡人)做点什么,不该任由他们流落于这个回到野蛮状态的凶险世界。我感到我们这些船员应该帮助他们,向他们传授我们保存的技术,而不仅仅是为自己建起一个固若金汤的天堂,同时把世界当作一个动物保护区和妓院。要管理一个世界,这似乎才是公正、合理的方式。”

  gt;梵天:“他们没有准备好……如果在这种时候传授给他们先进的技术,战争将不可避免,这会摧毁他们刚刚起步的文明。他们已经走得很远,像自己的远祖一样开创了新文明。然而他们仍是孩童,像所有的孩童一样,他们会胡乱摆弄文明的礼物,最后伤到自己……现在这个星球上首次出现了一个稳定的社会,我们不能允许任何人讲他们推进到一场会毁掉这个社会的工业革命中去。要履行我们作为父母的职责,最好的方法就是像现在这样,通过神庙来指引他们。”

  gt;萨姆:“可你们为什么要摧毁他们刚刚起步的技术呢?印刷术曾三次被重新发明胡来,每一次都被镇压了。”

  gt;梵天:“同样的原因——他们还没有准备好。再说那并非真正的发明,而是记忆。那是传说中的东西,有人按照传说把它复制了出来。一种东西的出现必须源自文化中已有的因素,而不是魔术师帽子里的兔子一样从古代给拉出来。”

  萨姆要的是一种公正、合理的方式来管理世界,为了帮助地球人摆脱野蛮愚昧,但是他没有直接把技术传递到这个社会,相反,他靠的是宗教,一种新的宗教,一种精神力量。

  塔克——萨姆诸多身体中的一个的儿子,曾经这样评价推进主义:

  gt;“那是个关于分享的简单教条。它提议要我们这些天庭中人将自己的所有全都赠与那些在知识、力量和物质上低于我们的人。这种慷慨的目的,是将他们的生存状态抬高到同我们自己相似的水平。你看,这样一来,所有人都会像神灵一般了。当然,这样做的问题在于,世界上从此将不再有神,只剩下凡人。”

  佛教最为人所知的信条就是:众生平等。

  为了维护神性而愚民,基督教也干过这件事。不过,那是历史了。难道这本书写的是史前奇幻?虽然背景时代很模糊,但是提到了:勃艮良红酒、钢琴、《蓝色多瑙河》、印刷术……都是作为历史出现的。大刘在书评中说:这本书是否在暗示人类历史也是一个大的轮回?

  一部以神为主角的小说竟然是科幻小说?不过,书中所有的神性的确是建立在技术之上的。神本身似乎并没有那么强大,“创造之神”梵天、“毁灭之神”湿婆,都轻而易举地被人杀死在自己的花园,很快就有新的梵天、湿婆登位代替前一任。这些神,就像一个庞大机器最顶端的零件,他们必须存在,但他们是谁并不重要,他们都可以被代替。

  有不少科幻作品里,都出现过神和魔。

  《Doctor Who》(神秘博士)有一集是博士和Rose来到了外太空的一艘人类的飞船上,所有的servants(Ood)都中了魔怔,一个船员也被附身了。后来Doctor应战,发现那恶魔是宇宙中最古老的魔鬼,几乎和宇宙同时诞生。

  DW每一集都有超自然的生物存在,在当时当地,都被人们视为神秘而不可理解和想象的力量,但每一次,Doctor都战胜了这些不可知,因为他们后来都被揭开面纱:他们都外星人。

  而Doctor自己呢,因为他是时间领主,可以在时空中随意穿行,而且他是外星人,掌握着高科技,帮助不同时期的地球人,击退了各种其他外星人的入侵,他就是神啊。他以神的形象留在了地球的历史中。

  阿瑟·克拉克的《最后一个地球人》也是,从天而降一个飞船,里面走出一个“超主”,就这样掌控了人类社会,因为他拥有人类远远不能企及的知识和科技,人类被迫接受了统治。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来“超主”,对人类而言,他们就是超自然的力量,是神。可是到最后呢,人类发现,在“超主”之外还有“神”,是那个更伟大的“神”要求“超主”为地球做下这一切。

  也许,“神”并不只是代表一种古老的力量。

  你看,在古代,当出门只能靠走或者马车的时候,人们想象神可以上天入地,日行八万里。当被天花痢疾夺去生命的时候,人们想象神可以起死回生。人寄托于神的是期望、是理想,是当时不可能实现的一切。但是现在看呢,飞船、飞机、轮船、高铁,出行不再是难题。医学高速发展,几乎少有不治之症。千年前的神能做到的事情,现在的人也可以。现在的人实现不了的,几个世纪以后的人估计就可以了。对我们而言,那些高科技的外星人,几十个世纪以后的人类,不是“神”一样的存在吗?

  我没有办法想象我们的“神”是怎样的,就像你不能要求造活字印刷术的毕昇去理解3D打印机的原理。从活字印刷到3D打印,这中间都是科学要走的路。

  在讨论魔物罗刹是不是超自然生物的时候,关于科学和幻象的界限,崇尚技术的死神阎摩这样说道:

  gt;“罗盘的四个顶点分别是逻辑、知识、智慧和未知。的确有人朝最后一项顶礼膜拜,其他人则向着它前进。朝拜它意味着放弃其余三者。我也许会屈服于未知,但绝不会在不可知面前低头。”

  《光明王》值得称赞的地方实在太多了,敢写宗教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崇尚基督教国家的人来写印度教和佛教,功底和信心都异于常人。简单说一下里面涉及到的宗教:

  - 梵天和极乐城的诸神代表的是印度教

  - 萨姆和他的追随者代表的是佛教

  - 暗黑君主尼西提代表的是基督教,他的战士们是僵尸

  - 萨姆提过一次伊斯兰教,但表达的意思是看不上

  故事刚开始的时候,萨姆在阎摩的帮助下复活了,阎摩在祭司们面前杀死了幻王魔罗,让萨姆帮忙安抚恐惧的祭司,萨姆是这样布道的:

  gt;“一个人记住的词语越多,他的同胞便越是推崇他的才智。当他注视着世界的剧变时,他并非以世人首次目睹这些变化时的方式看待它们。他的双唇吐出它们的名字,他品尝着这滋味,为自己知道这些名字而沾沾自喜。那从未发生过的事仍在发生着。它仍是一个奇迹。这朵熊熊燃烧的繁花低伏着,流动在世界的枝干上,排除整个世界的灰烬,它不是我所提到过的任何事物,同时又是所有这些事物的总和,这才是真实——无名。”

  这之前还有一大段更通俗的解释,可以帮助理解,但限于篇幅就不引用至此了。这段话难道不会让人马上想到老子的那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吗?文章中类似于这种蕴含着哲学深意的词句还有很多,每一句都可以咀嚼玩味很久。

  总之,这篇《光明王》简直是集美貌和才华于一身,文辞优美,意味深长,想不到更好更多的词来称赞它了。啊,言语并不重要,无名就是我们的世界。

  《光明王》读后感(十):宏大叙事和脑补神作

  这本书适合那些喜欢宏大叙事和脑补科幻故事的同学。看的过程中好几次想弃坑,因为人物太多情节也超跳跃,主角萨姆和他的伙伴复活了N次,关键是精神一般死不了,肉体可以随便换,这就很尴尬了。

  故事其实很简单,可以说就是个加长版的大闹天宫,不过创意和背景都非常独特,属于那种开创了一条科幻叙事路径的经典小说,有点类似于网文中的无限流始祖的地位,不过迄今也没有好的模仿作,本文也没有红起来。原因我觉得是这种类型太难写了,对知识面和创意要求太高。知识层面可以说是要求一个地道美国人精通中国上古神话体系,创意更是不得了,神、妖、人大战还不够,还要加上未知的科学技术和爱情,这些东西混在一起煮成一锅大杂烩,而且整个体系还能自洽,背后还隐藏了神之所以为神之前的故事线,脑补起来很爽的感觉,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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