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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逻辑学读后感10篇

2018-02-10 20:33: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载入中…

简单的逻辑学读后感10篇

  《简单逻辑学》是一本由麦克伦尼著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134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2008.1,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简单的逻辑学》读后感(一):聊一聊滑坡论证

  书名儿叫简单的逻辑学,但是内容却是形式逻辑,更准确的说应该是传统逻辑,怪不得前排有很多吐槽。总体给3.5星吧。

  在此不聊其他,仅聊一聊滑坡论证。

  在信息爆炸,媒体发达网络时代,有很多说理的、宣传观点的、推销思想的人,作为聆听者,如果不想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调动情绪,玩弄于鼓掌之中还帮别人喝彩的话,就需要我们去炼一副火眼金睛来辨别谁是真说理、启明智,谁是赚流量、骗点击。而逻辑学正是我等吃瓜群众的火眼金睛。

  早在3月底的时候就买了一本殷海光的《逻辑新引-怎样判别是非》,看了大概五分之一便搁置了,因为废脑,也因为忙。再次捡回逻辑学是因为看到7月5日和菜头发了一篇名为“我恨PPT”的文章(文章大意是PPT如此流行是不正常的,一个好的PPT只有和一个好的演讲人相配合,才能达到简单直观地传递信息,说服观众效果;而现实情况是,PPT和演讲者合二为一少之又少,逢会议必PPT对演讲人和听众都是一场灾难。)之后,和菜头与读者“江南江南”的争论。

  《简单的逻辑学》读后感(二):让中学生看的入门书

  这本书非常简单,而且没有怎么使用数学符号,稍微加了几幅图。在中学上数学课,只要做过证明题,应该会觉得这本书讲得很浅显。主要是集合概念,A和B关系,推过来倒过去(画图最有效),在电子学上逻辑门也比这个复杂,计算机的语言就是1和0,即真和假。

  这本书比较有用地方在于非逻辑思维根源和主要表现形式,这些主要讲述人们理性思维。比如,母亲会哭着对得了零分的儿子说“因为家里花了那么多钱,所以你应该好好学。”这个家长就属于情感误导,但是如果孩子当真了,说不定母亲这招也管用(大多数不管用)。另外,压制理性,民主谬误,对人不对事也是我们经常犯的错误。比如广东产业出现“腾笼换鸟”,是因为腾笼会导致更多鸟死亡,还是因为会有更多鸟死亡,所以才要腾笼。因果关系不好确定,所以争议来争议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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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的逻辑学》读后感(三):一些笔记

  “他们先做了,所以我们应该以牙还牙。”但是,如果他们所做的是错的,我们的行为就成了一种报复,双方都是错的也不能使这种行为立刻变成对的。

  我们根据光波的波长来定义蓝色,但是当我们看到蓝色时,我们看到 的不是光波,只是蓝色。数字经验不等同于数字背后所代表性质 的经验。我们在纵容一种关于精度的假象,似乎只要性质被量化了,我们就能更好地了解它。 很多重要事物都不能定量地来衡量,或许我们可以说最重要的事物都不能。例如爱、美丽善良公正自由和平,等等。我们 如何衡量它们?它们有多重?速度是多少?成本几角几分?试图将不需要量化的事物进行量化是对它们的亵渎。

  当不能对某个论证做出合理回应时,我们会用这种策略,假装这个问题不值得严肃对待,仅仅是个可以一笑而过的问题。使人们嘲笑某个论证是反对它的强有力途径

  假设我受邀出席一个镇上的集会,要发表教育业税收增加问题的意见。我本身是非常反对的。 一旦站在演讲台上,我就罔顾大会的首要目的,把所有时间都花在向听众展示在学生时代,本地教育系统给我造成了多少无法挽回的悲哀悔恨。透过这种转移注意力方法,我成功地赢得了听众情感上的 支持,赢得了大家对增加税收无形的反对。

  《简单的逻辑学》读后感(四):片段

  基本原理:1、同一律。2、排中律。3、充足理由律。4、矛盾

  ”充足理由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也可称为因果原理。暗示宇宙中的事物都不能自我解释,没有什么事物是其自身存在的原因

  接下来,说“基本原理是不证自明的。”以及“它是不能被证明的”“它的存在不依赖先行的事物”

  这样说起来,不是和“充足理由律”矛盾了吗?基本原理就是真理咯?真理不证自明,也无法被证明。那任何无法被证伪的东西,具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实性吗?

  《简单的逻辑学》比想象的薄,薄很多。的确是一本入门读物,在其他书里用术语符号讲解的专业概念,在这里被轻轻化解成容易话语。因为不求理解深度,只是放一个钩子,让读者尝到一点点味道,被勾起兴趣之后,再去找高深的教材进一步理解。

  书里到处是钩子。

  回过头来重新看看第一章。这是必要的。这是思想准备,是把思维方式从日常口语中脱离出来,进入到“对语言保持敏感”的学术语言环境中。厘清事物事件观念语言之间的关系和区别

  重新翻阅的时候在想,唯心主义者的逻辑学是怎样的?以这本书来看,只能是承认事物客观存在,观念是对客观的反映的唯物主义者,才能顺利进入逻辑学的世界,那唯心者怎么看?

  《简单的逻辑学》读后感(五):读书笔记

  第一章:学习逻辑学的思想准备

  主要描述学习逻辑学要确认事实,全神贯注,清楚准确的认识事物的观念,沟通的时候要用次准确,避免出现误解。

  第二章: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基本原理有四个:同一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矛盾律;正如作者所说“这些原理所表达真相拥有理性的人类早就在生活中运用自如了”

  第三章:逻辑学的语言

  开始认识逻辑学的真面目,一节一例对应一种逻辑类型,比如有:全称命题、特称命题、三段论……

  第四章:非逻辑思维的根源

  介绍了形成非逻辑思维的根源,像:吵架代替辩论、盲目乐观主义……认识并避免它

  第五章:非逻辑思维的主要形式

  描述了诸多非逻辑思维的表现,比如诉诸情感、诉诸暴力……

  《简单的逻辑学》读后感(六):内容简介

  《简单的逻辑学》【美】麦克伦尼 著

  力图改造一个实践者,非创造一个理论

  论证的有效

  基本原理、逻辑语言、非逻辑思维的根源、非逻辑思维的主要形式

  三段论

  逻辑学的四个基本原理:

  同一律 事物只能是他本身

  排中律 非是即非,没有中间状态,没有纯粹变化,变化是事物的变化

  充足理由律 任何事物存在都有其充足的理由

  矛盾律 同一时刻,事物在同一方面可能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首先,基本原理是不证自明的;

  其次,基本原理是不能被证明的。

  『自己灰色地带 是情况不明,条件充分所造成的。

  万物终有其根源

  原因分类:动力因、动机因、材质因、形式因

  定义术语:1、将其放入最相近的类别中;2、确定其与同类中不同的特性。 人是理性的动物

  直言命题

  普遍命题

  逻辑推理 论证 命题(前提结论

  为使论证有力, 必须关注事实(内容)和形式(结构

  归纳推理 (可能性的结论) 、演绎推理(必然的结论)

  重视、对事不对人、减少感情因素

  《简单的逻辑学》读后感(七):2017年的读书 从这本开始

  开篇基本使劲夸自个有多好。倒是有句话很戳人心:“读者在选购图书的时候,往往把成本支出的焦点放在书价上,其实不然。时间才是读者付出的最大阅读成本。”

  肯为一本书停留的时间太短。囫囵吞本言情爽文才是常态。这种也没必要写书评。导致豆瓣书评里空旷旷的。上一本《认识辩论》写到一半,因着书太厚失了耐性,先跳来读本薄的好获得点满足感。

  因此感谢辩论社一月读一书的要求,逼着自己写下点东西来,不算负了这春光

  吐槽日常。

  讲了哈根达斯的例子来论证“我们的消费心理还远远不够成熟?”

  等等,作者不是一个美国人吗?开篇关于毛泽东的引语又是怎么回事???

  读到观念这一块,又想起了被政治认识支配的恐惧。不止之后又要背完一整本《思修》,我的内心绝望的。

  非常像政治哲学,至少是江苏省政治必修四。很多概念就是换了逻辑的词。

  灰色地带大概和薛定谔的猫有异曲同工之处?在是与否之间还有一种不可言说的状态。(2014新国辩半决赛 坚持追求真爱是不是理性的行为)

  书P13 “迦泰基人既粗鲁又愚蠢”这类表述,都是包括所有的迦泰基人。而当这个观点被质疑时,表述者就可以辩解说,他并没有说所有的迦泰基人都是粗鲁愚蠢的。是的,他确实没有直接说,但他暗示了。

  我不觉得是暗示诶,这算表述不清的范畴吧。

  20

  如果路易斯在跑步,那么他一定是在移动。

  ???跑步机???

  因为多义词造成的偷换概念感觉还是很有用的。

  最后讲到资用轻型纸,可是我看的是电子书呀。

  从2016.12.29到2017.1.1,花了一年的时间终于把这本书看完啦。算是2017年看完的第一本书,希望这年可以看掉很多有用有趣的书,坚持写书评。

  今天豆瓣的图片特别可爱,借来用一下。

  《简单的逻辑学》读后感(八):简单的逻辑学(笔记)——合乎逻辑是要合乎真相

  第一章 学习逻辑学前的思想准备

  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叶子,遇到事情我们要认真观察,用心去看,用心去体会。要对事物、事件的特殊性保持足够的敏感。

  确认事实有两种方法。最可靠的一种是通过亲自体验获得第一手资料;如果不能亲自去体会,要严格考察间接资料的可靠性。

  观念是客观在人脑中的反应,即“意识”。它也是人类进行认知工具。为了能正确的认识世界,我们就必须树立“正确的观念”。为此,我们要格外重视自己脑中的观念在外部世界的根源。

  确认事实,并不是在自己的脑中树立起某种观念,而是要绕过自己原有的印象,去直面客观事实。如果我们能从外部的世界中找到与观念对应的对应物,那么我们就确认了一个事实。

  观念可依据其内涵丰富程度划分为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复杂观念由于其内涵特别丰富,为了防止自己走入主观主义的误区,就必须涉及现实中与该复杂观念有关种种事件。

  观念最终要用语言来表达出来。如果我们发现自己词不达意,就要重新审视观念的外在来源,理清思路

  逻辑学的基石是命题。所以在沟通过程中,一定要首先明确“命题是什么”,首先把命题描述清楚。还要注意,客观命题可以进行明确的真假判断,而主观命题则需要足够而充分的论证。还要切记:不要把主观看法当做客观事实;避免使用双重否定;根据对象选择合适的语言。

  此外,模糊和多义是制约有效沟通的两个典型因素。模糊和多义的语言并不明确表达这个或那个特定的观念,而是游走于不同的观念之间。它们共同的缺点是没有一个固定无可争议的内涵。这样的语言很容易产生歧义。而避免产生歧义的方法是让你所运用的词语尽可能有针对性地反映出你的本意,以便读者或听众不用费心去猜测你所说的到底是什么。

  所有的逻辑推理,所有的论证,目的只有一个:找出某个事物的真相。 真相有两种基本形态,一为本体真相,一为逻辑真相。其中,本体真相更为基础,它指的是关乎存在的真相。某个事物被认定是本体真相,如果它确实是,则必然存在于某处。逻辑真相仅仅是关乎命题的真理性。它是在我们的思维和语言中自动呈现出来的真相。

  逻辑真相反映的是命题内容与客观事实之间的关系。所以,对真相的本质的理解就顺利成章地称之为符合论。另一理论融贯说,则从属于符合论。融贯说意指,如果一个命题与某个已经得到证明的理论或思想学说一致(相融贯),那它就是真的。

  我们应该注意到,依据融贯说得出来的结论可能是非常荒谬的,因为它所仰赖的基础并非客观世界中的现实情况,而是某种理论或思想学说;而任何理论或者思想学说都可能是错误的,或者已经过时,与现实世界并不相符。

  第二章 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1、基本原理

  逻辑学的基本原理有4个。

  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排中律: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

  充足理由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矛盾律: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基本原理是不证自明的,它是不能被证明的。它不是由某些前提条件得出来的结论,它的存在不依赖先行的事物。这是因为基本原理反映的是绝对基础的事实,它们是人类意识行动的首要基础。

  2、灰色地带及人为灰色地带

  灰色地带是指真相不能被清晰确认出来的情况。它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事物有时候并不是黑白分明的。你常常会发现自己所处的境地不属于绝对意义上的黑或者白,它们没有明确的对立面。这仅仅说明你没有看清楚它们。不要将你主观上的某个灰色观念无限放大到包括整个世界,并且认为这就是世界的本来面貌。

  真相情况不明时往往会让人心情烦躁,避之唯恐不及,我们要设法避免陷入这种困境。但是,当你陷入了不确定的泥潭时,也不能丧失信心。要明白:或许现在你不能弄明白事物的真相,但是不确定的情况之所以可能出现,正是因为我们曾经有过确定性的经验。负面只有在正面已知的情况下才可以被确认为负面,我们这里的负面就是不确定。因此,你可以知道确定是真实存在的。如果确定是可能的,那么你目前所不明白的事物最终总会水落石出。理论上说,克服目前经历的模糊状态,从而到达真相的那一天总是存在的。

  3、万物终有其根源

  我们不尽知每个事物存在的理由,但我们知道它们的存在都有理由。作为理性的动物,我们用相当一部分精力来探寻这些理由。

  找到了事物的根源就可以控制事物的发展,控制事物所带来的影响。

  我们所做的探寻工作遵循如下原则:每一个原因与其结果之间必然存在根本的相似之处。这就是说,所谓原因,它必能导致我们所观察到的结果,并将在结果上留下其特定的印记;每一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都将反映出其根源的特性。

  当我在探寻某个原因的时候,我不能直接指导产生了某种结果的原因是什么,但是我可以通过面前的结果得到关于它的间接知识。通过评估结果的性质,我可以推测出原因的部分特性,这些知识将指引我的探寻方向。

  4、对原因的探寻不要半途而废

  一定要探寻到根本原因,否则问题得不到根本的解决。

  有时,我们不能发现问题的根源,仅仅是因为我们懒惰,没有充分地研究;有时则是耐心不够在作怪。对于要做的事情,我们总想着用最快的,一劳永逸的办法来解决,殊不知,问题的根源还在原地嘲笑我们。

  5、区分原因

  事物的原因除了动力因,还有目的因、质料因和形式因的存在。不是所有类型的原因都可以根据因果关系应用到所分析的事物上,但是针对某个事物,可以确认的原因类型越多,我们对事物理解得就越深刻。

  目的因,对于行动来说,就是运动的目的;对于客观事物来说,就是它的功用。质料因是组成事物的具体材料。形式因是决定一个事物是此非彼的特殊性质。

  最好的工具握在不合格的人手中,也不会出现最好的结果。请注意:一个合格的主要原因,即使配上一个劣质的工具,也可以有所成效;但是一个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即便是配上一个最好的工具,却也永远都打不到目的。

  6、定义术语

  定义术语,是避免语意不清和模棱两可最有效的方法。

  定义术语,其实定义的是术语所代表的客观事物。定义的过程,是我们根据特定事物与其他事物相联系的方式,给它一个精确的“位置”的过程。要尽可能严格地划定它所代表的事物的边界。

  逻辑上定义术语的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将要定义的术语放入最相近的类别当中;第二步,确定其与同类中其他事物不同的特性。

  逻辑定义的独特价值在于它揭示了所定义事物的本质。然而,当我们对一个事物没有足够深入的了解,不能抓住其本质时,这样的定义我们往往难以做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通过描述来宽泛地说明事物。好的描述是将一个事物可以观察到的现象尽可能完整详细地描述出来,其作用在于它可能会揭示出一些关于事物本质的线索。

  7、直言命题

  最有效的论证,其结论都是直言命题,清楚明确地告诉我们事物的真相是什么。

  直言命题是最有效的辩论,因为它提供给我们的是确定的信息。我们能否说出直言命题取决于我们是否真的掌握了实际情况。

  切记要谨慎。一个命题可能在形式上是直言命题,但实际上它所表达的内容仍然可能不对。

  8、普遍命题

  使一个普遍命题成立要满足以下条件:(1)它所陈述的事物是真实的;(2)适用于整个类别。

  当我们不想涵盖类别中的所有成员时,必须明确的加以说明。

  明确的语言表达在普遍命题中很重要,因为它能避免听众产生可能的困惑。有些人会故意省略定语,因为他们希望听众可以默认定语是所有的,而无需直接表达。

  普遍命题有两种形式:全称命题和特称命题。

  全程命题,无论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都很明确。它们或肯定或否定了某个类别的所有事物的某种共性,没有例外。

  特称命题,无论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都不对其类别的所有个体发生作用。通常它会被定语“一些”所限定。只要命题中不是包括类别中的所有成员,它就是特称的。无论部分是大是小,部分只能是部分。

  特称命题通常都是模糊的,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尽量精确地描述你的命题。

  第三章 论证:逻辑学的语言

  1、建立一个论证

  逻辑推理的基本步骤,即推理的过程,就是根据已知正确的第一个观点,推断出第二个观点,而第二个观点之所以正确,乃是由于第一个观点的正确。推理的过程构成了论证的核心。如我们所见,论证是由命题组成的,推理所关注的观点是由命题来表达的。

  论证可以是错综复杂的,这主要是因为它可能会包括许多命题。但是,每个论证,无论它在形式上是多么复杂,本质上都是极其简答的。每个论证都由两个基本要素组成——两个不同类型的命题:

  一个“前提”和一个“结论”。

  前提是一个支持性命题,它是一个论证的起点,包含着推理的出发点所依靠的基础事实。结论是被证明的命题,它在前提的基础上得出,并为大家所接受。复杂论证通常包含大量的前提,而且各前提之间往往相互作用,具有一定的关系。你可以有一整套相互关联的前提,其中一个可能建立在另一个前提之上,所以要摆正它们之间的关系,以便得出正确的结论。

  最有效的论证总是试着得出最简单明了的结论。

  最简单的论证由两个命题组成,一个前提和一个结论,或者称为一个支持性命题和一个被证明的命题。

  通常,论证的上下文就能告诉我们哪个是前提,哪个是结论,但是这里我们常常给命题附上“逻辑指示词”,以便分清前提和结论。

  对于前提来说,常见的逻辑指示词:因为、既然、由于

  对于结论来说,常见的逻辑提示词:因此、所以、从而

  还有许多更详细的表述方法,表示前提的如“考虑到目前的实际情况”,表述结论的如“我们有必要这样做”,等等。

  前提是论证的基础,正确论证有赖于正确的前提。所以一个正确论证的第一步,就是要确认前提的正确性。

  仅仅保证前提的正确对一个有效的论证来说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保证这个前提可以得出最终正确的结论。

  2、从全称到特称

  全称命题的特点是,如果它为真,那么这个说法适用于同一类别中所有特定的个体。

  从全称到特称的逻辑推理过程及其所蕴含的必然性是非常简单的。如果我们知道某个结论是对整个类别成立的,那么它必然对这个类别中的任何部分都成立。

  3、从特称到全称

  从全称到特称的论证过程确保了结论的必然性,从特称到全称则不然。对部分有效的结论,我们不能可能地说对整体也都成立。在一些例子中,从特称到全称的论证过程会得出明显是错误的结论。

  因为不是仅仅有正确的前提就可以得出正确的结论。要得出正确的结论,前提对结论来说必须是充分的,这恰恰是特称前提所不能提供给全称结论的。整体包含部分,但是部分不能代表整体。

  那么特称前提和全称结论中间存在合理的通道吗?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我们能够保证结论包含的范围完全落在前提的范围之内。在不能做出确定的结论时,我们可以做出可能的结论。换句话说,这个从特称到全称的过程,必须是谨慎的。

  仅仅因为某些特征适合于整体的某个部分,就声称这些特征也必然适合于整体,这是明显的谬误。但是这种谬误人们常常避免不了,所以在面临类似的情况时应加倍小心。以偏盖全是人类的某种天性,尽管这并不是什么好事。

  4、断言

  从语法上看,每个命题都包括一个主项和一个谓项。

  主项,是我们所要言说的对象,而谓项则是我们对此对象所说的一切。

  断言是将谓项附着于主项的观念连结过程。

  如果说断言是将观念聚合并配对的过程,那么测试断言的正确性就在于聚合在一起的观念是否在实际中相互切合。如果观念在语法上的连结反映了现实连结中的客观秩序,则这些观念是切合的。

  正确断言的结果,是我们能得出正确的命题和结论。反过来说,错误断言也会导致荒谬的命题。

  5、否定命题

  肯定命题在观念之间搭建桥梁,将不同的观念连结起来;否定命题则相反。全称性否定命题完全隔断观念之间的连结;特称性否定命题则是部分隔断。

  当我们所一个命题成立或者不成立时,我们只是在说它是真还是假。所以,命题不成立,仅仅是说它是假的。命题的真假与它是肯定的或是否定的没有关系。当我们运用逻辑语言讨论一个命题的性质时,我们所说的就是它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

  有时,否定命题的意义难也捉摸,我们必须十分小心。当使用它们时,应确保我们要表达的意思和命题中所表达出来的是同一的。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都能同样清晰地说明同一个事物,最好是选择肯定结构的命题。肯定命题更加直接有力,这是所有肯定命题的共同特征。因为它强调的是这个东西是什么,与强调这个东西不是什么相比,它传递的是正面的结果。否定命题则会引导我们去思考命题的反面是什么。

  在逻辑论证中,清晰性是要最先考虑的,但是当我们在肯定命题中夹杂否定的元素时,混淆的土壤就产生了。然而,在用语选择过程中,我们并不希望仅仅出于逻辑严谨性的考虑,就完全将较委婉的否定命题排除出去。我们要根据当时所处的环境,可以选择那些不那么伤人的语气,从而得到人们更多的友善。

  6、比较

  没有比较,观念就不可能产生。正是通过比较这种精神活动,我们才能辨别事物的异同。

  当用命题将一个观念(主项)同另一个观念(谓项)相连结时,它是人脑所做出的最基本的比较语言表达。我们所说的“判断”是一种精神活动,它通过观念的联结使我们可以对所处的客观世界做出连贯的陈述。由于判断是命题的基础,所以我们所说的适用于命题的一切原则,也必然在判断中适用。如果一个判断所揭示的观念之间的联系真实反映了客观世界中的关系,那它就是正确的。

  在“部分相似,部分不同”的判断中,相似和不同永远没有一个完美的平衡点。可能同多于异,也可能相反。但是,无论差异有多大,它们都公平地来源于对可观察到特性的认真比较。

  要对比任何两个事物,特别是庞大复杂的事物,像历史事件之类,要谨记不能仅仅因为在比较时,我们注意到了很多相似之处,就鲁莽地提出诸如“这两个事件很相似”之类的结论。问题的关键并不是相似特征的多少,起决定作用的是这些相似特征的重要性。如果一个性质揭示了事物的本质,那么它就是重要的,它揭示了事物本身的特性。如果一个主要特性被遗漏,那么即使有大量相似的其他特性,也不能做出可靠的比较结论。

  7、比较和论证

  通过比较和类比得到的论证结论不是必然的,但是它极有可能。基于两个事物拥有大量相同特性的事实,当其中一个事物具有其他某个特性时,很可能另一个事物也同时具有。

  8、正确论证

  为了使论证正确有力,我们必须关注其事实和形式。

  命题的真实性是论证正确的必要条件。这个原则已经被寄予足够的重视。下一个问题是论证的有效性。只有结构正确的论证才能有效,换句话说,结构的合理性是论证正确的必要前提。

  联言论证、选言论证的原理同数理逻辑。

  条件论证:

  条件论证的可靠与否取决于人对论证中前提与结论的了解程度及它们的联系方式。如果论证的因果关系十分脆弱,就此下结论就是草率的。

  条件论证是具有前瞻性的,可靠的语言来自于对过去事实的积累。

  9、三段论

  大前提——小前提——结论

  根据是,首先确定某一部分是属于整体的,然后得到某一部分的组成成员也是属于整体的。

  10、事实命题,价值命题

  以价值命题为前提的论断,永远不能如以事实为前提的论断那样,有确定的评判标准,因为价值的评估永远会受到挑战。但是也并非所有的价值命题都不稳定。评判价值命题稳定性的标准,是它与建立起它的客观事物的关联程度。价值命题所依附的客观事物约束广阔坚固,它本身就越可靠。

  结论必须反映前提的“质”和“量”。

  《简单的逻辑学》读后感(九):notes

  学习逻辑学首先意味着我们要对语言保持高度敏感,并且掌握有效运用它们的技巧,因为逻辑和语言是密不可分的。学习逻辑学同时也意味着我们要对身处其中的世界保持正确的认识,因为逻辑来源于现实。最后,学习逻辑学还意味着我们要深刻理解主管认识与客观存在相互作用的方式,因为逻辑要反映现实。

  许多错误产生源于我们注意力不够集中,尤其是在面对相似的情景时。相似性使得我们忽略眼前的实际情况,对应关注的地方视而不见,草率作出结论。一般情况下,我们总是想当然地认为相似的情景只不过是对曾经历过的事物的简单重复。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世界上没有两片绝对相同的叶子。每个情景都有它的特殊性,而我们必须对此特殊性保持敏感。

  正确观念忠实地反映其对象的客观秩序,与之相反,错误观念则是对客观世界的歪曲表达

  我们只能通过观念来了解世界,但并不能因此就认为我们只能把握观念。观念是人类认知的工具,而非最终目的。观念是人与外部世界之间的桥梁,正确观念能使彼此固若金汤。而最有效的确认观念正确与否的犯法,是通过观念本身去观察其所表现的对象。

  理解越深刻,观念就越清晰。如果我们认为观念是不依靠客观事物的无根之花,就永远不可能真正理解它。理解观念的关键点永远应该是它在外部世界的根源。

  人类认知主要由3部分形成:

  1)客观存在的事物

  2)事物在大脑中的反映

  3)我们能为其创造的语言,借之我们才能与他人交谈

  观念必须和语言紧密切合,人们才能畅顺交流。

  语言要忠实表达出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从而使我们的沟通有坚实的事实基础。

  避免产生歧义的方法是让你所运用的词语尽可能有针对性地反映出你的本意,以便读者或者听众不用费心去猜测你所说的到底是什么。

  真相是难以捉摸的,但不探寻真相更荒谬,因为真相是我们所有努力的意义所在。

  真相有两种基本形态:一为本体真相,一为逻辑真相。其中,本体真相更为基础。逻辑真相仅仅是关乎命题的真理性。

  撒谎是一个心理问题而非逻辑问题。当人们撒谎时,脑子里其实很清楚现实世界中的真相是什么,而在表述时却有意地期满篡改。

  最有效的论证,其结论都是直言命题,清楚明确地告诉我们事物的真相是什么。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都能同样清晰地说明同一个事物,最好是选择肯定结论。

  当我们比较两个事物时就会发现它们或者完全相似,或者截然不同,或者部分相似。

  为了使论证正确有力,我们必须关注其事实(内容)和形式(结构)。

  条件论证是具有前瞻性的,可靠的预言来自于对过去事实的积累。

  演绎论证独处的是必然性结论,而归纳认证只能得出可能性结论。

  演绎论证的基本原理是,从一个我们知道为真的命题(大前提)开始,经过抽丝剥茧的分析(通过小前提到结论)得出原始命题后隐含的是什么。

  Histories make man wise;poets witty;the mathematic subtitle;natural philosophy deep;maral grave;logic and thetoric able to contend.——Francis Bacon,Sr.

  历史使人明智;诗词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自然哲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学使人善辩。——培根

  不可知论者既不否定真相的存在也不认为它可望而不可及。他仅仅是声称人们对任何确定的事物的真相都所知甚少。

  秉持逃避性不可知论的人,物质对于他来说,更像是借口而非理由。这种无知是懒惰和漠视的结果。

  玩世不恭者习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对事物做出悲观的预计,而盲目乐观主义者恰恰相反。

  玩世不恭者会假设:

  1)要辩论的问题是荒谬的

  2)他的对手很愚蠢

  3)辩论本身不能带来任何好处

  玩世不恭者带来的问题,除了内在的不合逻辑外,还阻碍了我们探究真相的可能性,将悲观的预测变成自我实现的语言

  如果把怀疑论作为一个长久的态度,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是极其危险的。它在开始推理之前就已经设下障碍,扭曲推理的正确过程。持这种态度的怀疑论,表现形式有两种,其中一种尤为极端,但是两者都祸害无穷。极端怀疑论者宣称世界上根本没有所谓的真相。这明显是自相矛盾的结论,因为如果这世界上没有真相,就无法对上述命题加以判断,由此这个结论根本就是无根之花。中度怀疑论者勉强承认这个世界上或许有真相存在,但是他坚持,即使真相存在,人类也没有能力去探知它。初看起来,和极端怀疑论者相比,这个结论似乎给了真相一席之地,但试试并非如此。真相如果指存在于理论上,不能通过时间去检验,那它还是不存在的。

  逻辑本质上是关于真相的。如果真相只是一个我们永远可望不可及的幻影,那逻辑就不值一提。因为如果是那样,所有推理的综合其意义也抵不过一个无用的实践。

  在推理过程中,怀疑的存在是合理的,但是我们应该选择地利用它。我们要区分怀疑论的两种态度:一是将换衣永久化,这是我们要极力避免的;二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将换衣作为一种适当的、必要的态度。

  有些时候,过于开放地接受一切的态度在理性思维上可能会错的更离谱。开放的思想就像是张开的嘴,最终会在某事上封闭。合理的开放并不意味着在任何事情上都无原则地接受。推卸应该承担的责任是道德沦丧,而忍受一切则会使一切都变得没有意义。并且从纯实践的角度来看。探寻真相的过程要求我们合理地设定研究范围,以使节省时间和精力。

  情绪越紧张,清晰思维冷静行动的难度就越大。

  永远不要直接调动人们的情感,要努力使人们自己发现真相。

  学习推理中可能出现的错误对我们来说具有双重意义:

  1)它将使我们对正确推理有更深入的了解,敏锐我们的神经。从而使我们更加坚定地遵循正确的路径

  2)在我们面对错误推理时,它将保护我们不受误导

  如果论证的目的仅仅是获胜。对人不对事的谬误降回有效地发挥作用。它可以使听众以同论证毫不相关的理由来反对你的对手,而你则可以利用同样的理由来取悦听众。它造成的后果是,你可以庆祝你战胜了对手,但这恰恰是你所没有做到的——至少在逻辑上,你的胜利并非源于观点的价值,而是源于你扰乱听众视听的能力。

  提供与论证毫无关系的爆炸性情感信息来攻击对手。混淆视听提供了这种策略的另一种样本。它是故意提出一些无关的情感信息来分散对方的注意力。这种谬误有两个特点:

  1)它直接诉诸于情感,而不是推理

  2)它所提供的信息与索要进行的论证毫不相关

  《简单的逻辑学》读后感(十):实践才是关键

  中国的大学里,似乎都不开设逻辑学这一门课程,这跟中国的传统文化有着密切关系。中国的古人喜欢意境: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八股文制度,更是让原本威力无比的思维局限在框框条条里。小时候,父母、老师都告诉我们:要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可是从来不告诉我们为什么?可是外国人就不一样了,一句话、一个观点,他们都想要去证明一下,甚至连神、上帝这样的东西他们都试图给出证明。我想,科技的发展跟这点不无关系。数学中的证明学了那么多年,老师却从来不将一个社会、生活中的应用实例,也许这不是他们该做的事。

  《简单的逻辑学》薄薄的一本书,很快就可以读完。封面上第一行写着“注意素质,学点逻辑”,不知道编辑有何意图,是不是我们都遵照逻辑,就可以更文明一些?题目《简单的逻辑学》,内容正如标题说的,却是没什么知识难点,学过充分必要条件的人都能很轻易地理解它。可是声称是成为优秀咨询顾问的第一本必读书,这难免让我纳闷:为什么是第一本?其他四本是什么?对比国外书籍封面的设计,可以很明显地看到:中国的图书策划总喜欢用上“某某力荐”“某某联合推荐”再加上一些所谓专家的好评,实在让人难以忍受。不过这无所谓,主要能从中吸取我想要的,那就跟我没有太大关系,只是偶尔发发牢骚。

  看到“逻辑学”三个字,我不禁要问:逻辑学研究些什么?用来干什么?如何使用它? 读之前,我希望读完之后,这三个问题可以有比较清晰的答案。好了,麦克伦尼在书中都说了些什么?不算很失望,三个问题都有涉及。

  1)逻辑学研究些什么?

  这必须得从人类的认知活动说起,认知活动包含三个要素:a)客观存在的事物 b)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反应 c)人类用于描述世界、描述观念的语言。宇宙中存在各种事物、各种时间,那么这些数目无穷的事物、事件之间存在怎么样的相互关系呢?如何透过这些关系清楚地认识世界?在我看来这就是逻辑学的内容(也许这样的说法大错特错)。书中谈到逻辑学基本内容:

  四个基本原理(Basic Principle)

  同一律

  排中律

  充分理由律

  矛盾律

  四因论:

  动力因

  目的因

  形式因

  质料因

  以及其他一些基本观点。说来有点哲学味道,可是不管是商业问题还是社会问题,当你真正去思考的时候,会发现其中隐含着许多上面提到的观点。逻辑学嘛,本来就是比较“高深”。

  2)逻辑学用来干什么?

  作者说得很明白:逻辑是一种工具,用它来发现真相。是的,关于真相,我们谈得太多了。我们用尽各种办法试图找出各种真相,尤其是以经济为中心的社会中,各种各样的商业问题让人头疼不已,用什么来对付它?逻辑学。(当然只有逻辑学是远远不够的)。要想说服天使投资人投资你的项目,你就必须给出充分的理由,这其中逻辑必不可少。说白了,逻辑学就是在掌握丰富知识的基础之上,运用合理的推理结构来寻找真相。一切的问题都可以归根于寻找真相。

  在这里有必要区别逻辑学与美学、文学之类的功用。逻辑学可以通过实践用于解决现实的问题,美学则不能,纯属一种精神活动。(当然,如果你够牛,也可以把美学应用于科技、商业)

  3)如何用它?

  既然作为一种工具,如何使用它使我们十分关系的问题。作者给出了方法:论证(argument)。所谓论证,就是有前提推出结论。”前提“与”结论“是论证的2个基本要素。现实中,它们之间大多是多对多的关系。多个复杂的前提推出多个结论。要做好”论证“这一复杂工作,首先必须保证前提的真实性,错误的前提不可能得到正确的结论。其次要保证推理的过程有足够的说服力,也就是前提对结论的支持程度要足够。

  论证的两种基本方法: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对大脑的运作机理有所了解的人,理解起来相对简单。但是现实中,这样的推理都是在很短时间做出的,我们甚至感觉不到。现实中,如何论证,需要不断实践。唯有实践才能说明问题。

  作者还提到了一些非逻辑思维及其表现形式,也就是所谓谬误,例如:民主谬误、已先后论因果、以泪掩过等等。不过留给我的最大问题是:生活中,逻辑的运用有哪些局限性?正因为人类是情感动物,所以在许多问题上,逻辑显得苍白无力。《影响力》一书是对这一话题最好的讨论。还有,爱情中哪能用逻辑?所以,下一本我要研究的书是《心理学与生活》,然后再回过头来研究逻辑学。或许会有更多体会。

  说来惭愧,一篇关于逻辑学的书评却写得一点都没有逻辑性,还是赶快停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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