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桥遗梦》读后感10篇
《廊桥遗梦》是一本由(美)罗伯特・沃勒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0.00,页数:139,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廊桥遗梦》读后感(一):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
2005年夏,我刚下飞机的第二天,就租了一辆车从芝加哥向西,穿过伊利诺依的平原,进入Iowa。我把此生在美国的第一次长途旅行,奉献给了Madison的廊桥。
那时候,我正遇见我一生中最痛的爱,那个温婉美丽的女子。Robert和Francisca的故事和我们的故事从一开始就在纠缠交织。
从Des Moines转下I-80,进入Iowa的乡村腹地,才真正能够理解那个美丽的错误发生在怎样的环境——平静的乡村,炎热的空气,保守的人们……
乡间的公路一如几十年前,铺满碎石,在农田间穿过。也许我在路上开过了Francisca家的农庄,只是没有杂种的小猎狗追逐着我的车子。田野中的香味从敞开的窗子散进我的鼻孔,我顺着简陋的路标找到Roseman Bridge,暗红的桥身,斑驳的木板,和我梦中见过的一样平凡。桥边没有人,只有遥遥的雷声和短促的虫鸣。
手指划过木板上刻的名字,好像有针在指上微微地刺着。这些写下名字的人们,是否如他们所愿厮守到老?会有多少的激情,在生活的打磨下慢慢地褪去当初的颜色?这个故事中,本已给出来最好的结局,我们怎能相信浪迹天涯的记者和身为人母的农妇白头到老的童话?
不知是否巧合。我在Des Moines加油,转回I-80的时候,天上开始下起雨来。当年Robert是否也在这个路口转上他余生的漂泊,身后留下他最挚爱的女子和无尽的遗憾?
首先告诉大家我看的是英文原版的,其次很奇怪居然在豆瓣没有人评论这本好书……
悲壮这个词通常是用来形容一些宏大的动人的东西,比如战死沙场为国捐躯我们说悲壮,比如为民请命死于囚中我们说悲壮,着力表现的是一种恢宏。我们似乎没有用这个词形容爱情吧?我们一般都用凄美、坚贞、不渝等等来形容爱情的.
然而《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告诉我们爱情的另一种样子是悲壮。中年的Francisica偶遇中年的Robert,简单的接触使两个人突然找到了久违的feel at home的感觉,而Francisica更似乎在Robert身上找到了童年梦想中的爱情,他们彼此吸引不可自拔,终于坠入爱河,find room to dance again……
然而中年的他们,对于家庭,对于事业,又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再加上流言蜚语,终于忍痛割舍,匆匆擦肩过后又彼此回到各自的世界里,心怀着一份短暂而深沉的爱,各自老去。
我无法想象他们分别的痛苦,而他们却又不得不面对这人生的无奈而各自回归各自的世界,或许表面上都是平静,而真正内心的overwhelming却如波涛汹涌,足以用“悲壮”去定义这样的爱情了。
很是敬佩Waller的文笔,用词和描写都极尽细腻之能事,他真是太擅长去写爱了。。
生活本身并不残酷。心跳呼吸正常、天气交通正常,上班上学煮饭洗澡,每天都有既定的流程。生命仿佛是一个质量很大的摆锤,一旦启动圆周运动,除非棉线断裂或是遇上抵挡得了摆锤的阻力,不然无法停下。
我意识到,这是一本写妇女解放的小说。我并不了解什么嬉皮士文化,我不能从字面上理解性解放。如果说婚外情是一种性解放,那么这个放没有必要解,自古以来一直存在着。只是婚姻是一出戏,书中的女主人翁幸福地饰演到结尾,实属难能可贵。这是我们文化的价值体系里所认为的“天理”,然而我们看到的“天理”不少是以“灭人欲”为代价的。
一个偏僻闭塞的小镇,一个不解风情的丈夫,一对不谙世事的子女,一个勤劳善良的乡村女人如何能从中抽身?她成熟优雅的气质秉性如何有人欣赏?又如何能从中去追寻少女时期的浪漫情怀呢?
来自大洋彼岸的意大利传统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当其他意大利青年在战火中浴血奋战时,她却养尊处优,生活漫无目的。怀着无限的憧憬来到崭新的美利坚,下嫁了一个农夫。常年农妇的劳作,生儿育女后,她的身材过于健硕了些,在廉价衣裙的包裹下看得不甚真切,却散发着成熟到极致、贤良忠贞女子才会有的丰韵。
他停车问路。风尘仆仆、大汗淋漓。可见是长途跋涉。来自华盛顿的车牌更表明了他异乡人的身份。他衣着整洁,彬彬有礼,态度优雅柔和。他良好的修养完全不同于她身边这个小镇上的人们,粗鲁无礼,慵懒邋遢。
长期的野外摄影生涯使他拥有一双类似猫科动物的长腿,矫健有力,性感撩人。他浑身上下散发着无可争议的雄性魅力。多年穿梭于林莽之中的单身生活让他充满了对于性的本能渴求,用镜头捕捉动物的习惯让他异常敏捷,她在他此刻的眼中,就是一只驯良可爱却不可捉摸的雌性动物。她从未试过对着一个陌生人会像少女般的害羞,心猿意马,心潮澎湃。
故事的情节很简单,线索很鲜明,也恰恰如此,这是最能代表人欲的故事。爱情是镶嵌、熨帖、焊接了一大堆责任、利益、伦理道德之后精心雕琢打磨后的工艺品,然而,人欲却是与生俱来,浑然天成的。
选择一个男人,选择一种命运。与其说女人们期待着一个金凯,不如说女人们期待着自由,期待从相夫教子、买菜煮饭中解脱出来,期待放下对家庭的责任、舆论的枷锁。尽管这种对自由的渴求从来都是不守妇道、有逆天理的。
当年的美国乡村,甚至比如今的中国东南沿海思想更加开放,一对相爱相依的男女仍然要先后在孤独和相思的煎熬中离世。
《廊桥遗梦》在全球引发的离婚大潮,正是被剧情感动的人们身体力行,在向这位自由主义的殉道者致以最高敬意。
很难得能有这样一个宁静的下午,可以让我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坐在向阳的小窗前。
温暖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我身上,我安静地坐在那里,陪着弗朗西斯卡一同看着她的罗伯特*金凯写给她的信。是的,她的罗伯特*金凯,只能是她的。信中,金凯对她说:“我在此时来到这个星球上,只是为了爱你。我一直从高处一个奇妙的地方跌落下来,时间已经很久远了,比我度过的生命要多许多年,而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向你跌落。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事只能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不会再现。”
我无法诠释他们的爱情究竟属于千百种爱中的哪一种,只知道四天的相遇相爱相别离,此后便是至死不渝的天涯守望。正中了刘墉一句经典名言的后半句:“相笑忘于江湖却怀念到哭泣”。
一个有梦的女人,普通农民的妻子,一个西部牛仔,孤独的远游客。
十二年后重读《廊桥遗梦》,我为罗伯特*金凯和弗朗西斯卡而流泪。
书的开篇有这样一段话:“在这个日益麻木不仁的世界上,我们的知觉都已生了硬痂,我们都生活在自己的茧壳之中,伟大的激情与肉麻的温情之间的分界线究竟在哪里,我们无法确定。但是我们往往倾向于对前者的嗤之以鼻,又给后者贴上故作多情的标签。”我想,这其实已经成为现代情感的一种通病。也是那种麻木如阿Q般的情爱的另类解读。
于是今日的我们,在读到这种故事的时候,不觉中便会让心又脱出世俗的硬痂,回到原始旷古的纯真中。那似乎是一个任何人做梦也到达不了的隐密的地方。
总要有一种方式,让相爱的二个人相遇。正如金凯所说:“就像二只孤雁在神力召唤下、飞越一片又一片广阔的草原,整个一生的时间,我们一直都在朝对方走去。”于是他与她相遇。
她对他说小镇上的一切都很好,很宁静,人都很善良。“但是,这不是我少女时梦想的地方。”一句被她用所罗门的封印封在心底的话,她轻易就对着一个从华盛顿州贝灵汉来的陌生人坦露,我相信那就是爱。是的,她恋恋不舍自己的梦,但严酷的现实迫使她认识到自己的选择有限。她将所有的梦被装进潘多拉的盒子,并发誓不再开启她,似乎开启便意味着毁灭。然后无怨无悔地为一个人生儿育女,做一个农民的妻。
但金凯却隔着封印的盒子读懂了里面的一切,就像他从见到她的第一眼读到的她的美:“真正重要的是从生活中来的理解力与激情,是能感人也能受感动的细致的心灵。”
烛光下,她透过他的眼神,读着他心中正在写的诗:“这双眼曾见过/古瓦洛人的亚马逊河/也曾见过丝绸之路/骆驼行旅扬起的尘土/追随我身后/飞向杳无一物的/亚州的苍穹。”而他,此时举着酒杯对她说:“为了古老的夜晚和远方的音乐。”他的话让她的心顿时一颤,那一颤便是相知。他们在蜡烛的光亮下举杯,是风情的白兰地。
是的,爱情与风情、风情与爱情,不是没有判定的标尺,而是根本不需要判定。
他去拍罗斯曼桥的风景,跃入镜头的是桥头一张便条:“当白蛾子张开翅膀时,如果你还想吃晚饭,今晚你事毕之后可以过来,什么时候都行。”是她留的。
他看到了为他而刻意装扮过的她:长长的黑发用一个银发卡卡住,戴上一副大圈圈的银耳环,穿一件浅粉色的细背带的裙,腰间用一根细带子系着,裙长刚刚与膝相齐,那正是那年夏天流行的长度,其实裙子的长度是她特意改的。一双凉鞋,鞋帮上有精细的手工花纹。她风情而妩媚。那一刻,他所有的苦思冥想、他穷尽毕生寻找的至爱,顷刻间变为现实。他倾尽所有赤诚对她说:“我爱你,弗朗西斯卡,我是认真的,你是绝代美人,从这个词最纯正的意义上说。”如果有任何人将这段描写看成是庸俗的风情甚至一种诱惑,那我一定认定这个人绝对低俗。
……。
四天的爱与激情太过短暂,四天之后他终将离开,但那四天注定成为了二人的此生此世。无需想起,不会忘记。他曾要求她不要说让他独自走,但她流着泪对他说:在这个小镇上,她除了感情还有责任。她肯求他,不要让她放弃她的责任,如果那样,她将不是她,不是他爱的她。她们相视而坐,十指相扣说着这些话。他们同时在心里重复着那句话:“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事只能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不会再现。”
她流着泪,让责任将自己冻结在这个小镇上,让她毕生的爱随他上路。任他从此一去不复返。从此后年年岁岁,天涯海角只剩追忆。
他流着泪,开着自己的车离开了这个小镇,他知道她在角落里的注视,但他不敢回头,他怕一个回头,他会义无反顾的冲上去强行将她带走。
从此他与她的爱在天涯海角,从此天涯海角处处都是他与她的爱!
那一别,竟是永远!
二十二年后,六十七岁的她,手举着白兰地酒杯,看着她四十五岁时的照片,是他为她照的,照片上的她美丽绝伦,她知道她一生中从没有像那几天那样美过。而那些细致入微的回忆,每年她只能在自己生日时虔诚而庄重地回忆一次,否则,那种刻骨铭心的情感冲击,足以让她崩溃。
八年前,她的丈夫理查德去世,她在那一刻想过要去找他,但他已经消失,一如他有一日忽然从地理杂志上消失一样。
五年前,她收到一个包裹。打开,是个盒子,盒子顶端有一封信:“亲爱的约翰逊女士:我们是一位最近去世的罗伯特* 金凯先生的财产代理人……”。这段话让她隔了一小时,才有勇气继续将信念了下去:“……金凯先生遗体已火化,根据本人遗愿,他的骨灰撒在您家附近,据我所知该地称为罗斯曼桥……”。她终于从巨大的伤痛中喘过气来时,她打开了盒子,盒子里有一张纸条和一根银项琏。那张纸条上写着:“当白蛾子张开翅膀时,如果你还想吃晚饭,今晚你事毕之后可以过来,什么时候都行。”……。而那根项琏,她在他离开后,曾从他的每一期《地理杂志》上都能看到他带着那根项琏,她曾在一个夜晚偷偷用儿子的放大镜看那个项琏,那上面圆牌上刻着“弗朗西斯卡”……,当时她曾经为此而倒吸一口凉气。
六十七岁生日这天,她又拿出那封牛皮纸里的长长的信,又一次读起来:“……我只知道在那个炎热的星期五从你的小巷开车出来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艰难的事,以后也决不会再有。……我心已蒙上灰尘,我想不出来更恰当的说法。……我不喜欢自怜自艾,相反,我有感激之情,因为我至少找到了你。我们本来也可能像一闪而过的二粒宇宙尘埃一样失之交臂。……对宇宙来说,四天和四兆光年没什么区别,我努力记住这一点。……在我头脑深处,时间是残忍的符号,因为我永不能与你相聚。……我爱你,深深地,全身心的爱你,真到永远!……最后的牛仔:罗伯特。”
爱终于成永恒,在他生命逝去的那一刻。
而她,在一个安静的阳光的午后,安静地看着外面:风雪扫过冬天的原野,她眼望着它扫过残梗,带走玉米壳,堆在栅栏角落里!时隔二十二年后,她仍然清楚地记着一切,从他最初的到来,到最后的离去。那四天的,一切的一切,细碎到点滴。
二年后,一个寒冷的冬季,弗朗西斯卡死去,按照她的遗嘱,她的骨灰撒在了罗斯曼桥。
小镇对遗体火化的做法是激烈的,但她已不在乎。
今日,我坐在午后的阳光下,静静感受着这一段传奇、这一种爱!
……。
《廊桥遗梦》读后感(五):一切都那么意犹未尽
在地铁里看到罗伯特死后给弗朗西斯卡寄来自己最珍贵的遗产——他所拥有的关于弗朗西斯卡的一切,他随身带的银手镯以及那几部相机,竟然抑制不住滴下泪来。用手擦拭,刚吃过麻辣烫的手指上或许还残留着辣椒,辣得眼泪更加汹涌。
此时我的目的地八宝山站已到,赶紧尴尬地用书挡着脸下车,便闻到这陈旧的书本中,压箱的霉尘味。
译者在书的开头说,这不是一部爱情小说,若读者读后,仔细检测自己所拥有的爱情的纯度,便是辜负了作者的本意。这句话我也赞同。
爱情只是罗伯特和弗朗西斯卡的一个契机,他们之间灵魂的碰撞 和唤醒,才是让这段爱情如此与众不同的地方。
书中最经典的一句话当属罗伯特离开弗朗西斯卡前对她说:在一个充满混沌不清的宇宙中,这样明确的爱只会出现一次,不论你活几生几世,以后再也不会再现。
这已非俗世爱情的甜言蜜语,而是在宇宙范畴下,一个自认是世上最后一个牛仔的自由浪人,在地球上又遇见活的同类的狂喜。从此,他的灵魂不再孤单飘荡,而是脱壳而出,与弗朗西斯卡的灵魂共同结合成第三人。这灵魂的结晶,如同我们常说爱情的结晶是孩子一样,是让他们无论相隔千里,经年不再互通消息,却仍被紧紧捆绑在一起的原因。
寻常的爱情,等不起这几生几世的唯一。就像狗熊穿过玉米地,想要掰到最大的棒子,最后可能糟蹋了一片庄稼地,自己也两手空空。碰撞或不碰撞,这真是个命运的随机概率。
《廊桥遗梦》读后感(六):关于《廊桥遗梦》
《廊桥遗梦》一度畅销,小说也被改编成了电影,相比于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这部以中年人为男女主角的爱情故事似乎能够吸引更多的受众人群,而真正的爱情又让人忘乎年龄。
一个孤独的男人和一个寂寞的女人,势必不能平凡的收场,创造和主导这个故事的是女主角弗朗西斯卡,这个有点像包法利夫人的女人,却远比包法利夫人幸运,是她主动提出给金凯带路从而拉开了故事的序幕,又在罗曼司桥上钉了一张纸条使得故事得以继续,用烛火、美酒和精心的打扮营造了故事发生的氛围,而她的性格又使得故事必然出现悲伤的结局。也许有人会攻击弗朗西斯卡是轻浮和放荡的,然而这只是自私者与懦弱者自我保护的说辞罢了。每个人都有梦想,每个人都有追求梦想的权利,而弗朗西斯卡的梦想就是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弗朗西斯卡丈夫的悲哀在于他不能迎合她浪漫的情思和帮她实现梦想,所以她只有靠自己的行动完成自我追求,从这也能看出她是勇敢的。后来为了丈夫的名誉和自己的责任她选择了留下,可见她是心存良知的。
金凯是原始野性与现代文明的结合品,同时具有粗糙性和艺术性,弗朗西斯卡对他的评价是,“我常常把他想成一个骑着彗星尾巴到来的豹子一般的生物,他的行动、他的身体都给人这个感觉,他能极度激烈与温和善良于一身,他身上有一种模糊的悲剧意识。”正是这种特质是弗朗西斯卡无法抵抗。金凯是孤独与自由的化身,他把自己看作是最后的牛仔,他说,“我是大路,是远游客,是所有下海的船。”当然,这种性格也只能使他给别人爱情,而不是家庭。假使弗朗西斯卡随他而去,长此以往,他也许并不能承受另一个人给他带来的禁锢,所以他并没有勉强过弗朗西斯卡。可他无论怎样特立独行、自由放纵,他都是在寻觅一个归宿,而这个归宿只有女人才能带给他。在他离去之后,弗朗西斯卡一直作为他精神的归宿与寄托存在着,致使他再未碰过其他女人。金凯对组织化与男性荷尔蒙的论述十分经典,由此也可对其性格略窥一斑。
浪漫的情思需要迎合才能创造浪漫的故事,犹如金凯之于弗朗西斯卡;特质的表现也为了吸引相应特质的人,就像弗朗西斯卡之于金凯。他们的爱情在漫长而单调的夏日擦出了火花,而两人的善良与诉求又将这火花无声的熄灭。假使他们在年轻时相遇或许可以携手浪迹天涯。虽然他们相离,却在精神的思念中让爱情从肉欲中升华。
小说人物简单,叙事流畅,给人印象深刻的两个特点是,对心理的把握和对气味的营造,后者致使人合上书本后,最先回忆到的不是潸然泪下的情节,而是故事各阶段散发出的独特气味,如骆驼香烟的味道,香水的味道,烩菜的味道,机器热油脂的味道等,正是这些恰如其分的味道让场景格外真实。
我之所以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有过与之相似的经历。天上人间只此一遭,如宇宙中两颗粒子相撞,如果失之交臂,就亿万斯年永不再遇。
《廊桥遗梦》读后感(七):爱是恒久忍耐
一篇很短的爱情故事。
也许后人议论纷纷,也许世俗批判他们,但他们做出了最好的选择。
我相信那短暂的相遇时他们爱上彼此,对望的一眼只是火花,却燃尽了他们所有的爱情。我没有遇见过爱情,但我始终觉得爱情是一种可以为对方死的感情,是灵魂的契合,我想Kincaid与Francesca之间的爱情就是这样,但他们却没有为这份爱情抛下一切,而是对彼此的爱恋交缠,在灵魂上留下烙印。如果他们为爱远走高飞,那么这份爱情就不会如此动人,因为爱同时是克制。
圣经里写爱,写爱是恒久忍耐,因为爱彼此,Kincaid直至死亡才委托寄出他离开Francesca后长久的爱恋,而将自己的骨灰撒于罗斯曼桥,Francesca同样长久的克制着自身,若非死亡这份爱情不会令人知晓,所以这就是爱,爱是永不止息。
虽然对Francesca来说这份爱不是在正确的时间,但我觉得就该在这个时候,一生的三分之二将过去,知晓何为情爱却从未遇上,这时遇见了Kincaid,积年的在外行走让他拥有丰富的阅历,矫健的身姿使他如少年一样充满活力,这是他们最好的时候,既算不上年迈,又不像二三十时候轻狂,他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即使拦不住爱火燃烧,却克制的用余生隐藏这份爱。
到最后,可能他们的爱情都成了执念,执着的爱着彼此,十余年的时间,将秘密深埋在心,死后将骨灰抛在相爱的地方,Kincaid给了Francesca这样的勇气,他们将在死后继续纠缠,延续这份爱。
The old dreams were good dreams,they didn't work out,but I'm glad I had them.
《廊桥遗梦》读后感(八):最美的不过是两两相望
这本书很有名,改编成的电影也一样,但之前都没有看过,只是大约知道讲的是婚外恋。今天一口气读完了一遍,有时间还会再读一遍,原版以及电影。
我一直深信真爱的存在,虽然这只是一部小说,并不能直接印证我的想法,而是让我知道还有很多和我同样信仰的人存在。称之为信仰,一是因为没有别的信仰,二是找不到其它词来形容。很多人相信爱情这玩意,但是认定爱情绝对有保质期,可长可短但都有期限,而且可能会转变成亲情。我很难认同这样的说法,或许那不是纯粹的爱情,双方信念的坚定程度不一样,或许只有一方有这个信仰而另一方是伪信徒----爱情可以包含亲情却决不会完全变成亲情而没有一点激情和感动。
爱情不是单恋不是暗恋,也不能跟亲情相提并论,它一定是相互的,当一方感受到另一方的爱时情会更浓,而且更加坚定信念,反之会消极到消失。爱情不是伟大的坚强的,反而是自私的脆弱的。它永远不会成为主流力量,为什么总是昙花一现,我认为是很难出现双方力量一致的平衡,平衡最难把握。
小说中的两个人最终没有生活在一起或许是幸事,只能讲或许吧。我们无法评估别人的感情,哪怕是当事人,在当时也是难以评估的。在她读他的信那个桥段我忍不住哭了,很欣慰她最终得到了他的回应。他们之间的爱情,动人之处不仅仅在于爱本身的魔力,他们不能在一起甚至不能再见面不敢再联系,没有误解没有后悔,深深的敏感的只有爱,没有谁对不起谁,没有勉强,没有轻生,到最后越来越浓。
我肯定的想到了自己的感情、婚姻,我还需要时间来考虑,不光是当前,还有今后更长的路。 我的人生观道德观需要更新,价值观还好没有变,我以为是天翻地覆,但发觉还是回到原地,我改变不了太多,但是必须改变了。
(2009年6月29日)
《廊桥遗梦》读后感(九):懂得的人做梦
看了好多书评,搜索的首页刺眼的几个大字,这是一个被作家用“真实性”、“悲剧性”和“死亡”包装过的浪漫的婚外情故事。我看到这一行字只觉得刺眼,没错,现实的身份的确如此,一个是五十来岁知名杂志的户外摄影师,一个是美国乡下的农夫之妻。
应该说原本的生活节奏本无交集,然而那几座廊桥,联系了两个人。
没有没做过梦的少女。梦中的情人温柔体贴,细致入微。然而现实往往并不如此,能撑起你的生活的往往只是身边看起来粗野并不十分体谅的打着呼噜沉沉睡去的男人。他不看诗,不明白午后的阳光跟每时每刻的阳光空气有什么不同,他只是爱你,用自己的方式。却并不真正懂你。
这能够得到回报,尊重的付出,互相给与关怀。这也是爱,但这不是恋情。
是抬起头看到蔚蓝天空之后心头的微微一动,转过头看到他也半仰着头,身边都是温暖的空气,动容的微笑。一瞬的懂得。
或许这样的人实在是难遇到,很多身边的朋友跟我述说恋爱的艰难时总会说,-----很多时候我说了很明白的话,他却完全听不懂。
或许我不能仅仅把这个归咎于男女思维方式的差异,这应该是成熟的程度问题。一定要有所经历,见到许多陌生风景后的坦然。或许这就是这个故事能够发生的原因。有经历才真正全然的体味感情来临的每一丝感受,它是一个眼神能转达的出来,一个动作能传递得到,味道从空气中缓缓飘动的感觉。
这样的感觉我才每个人一生都或多或少能够感受得到,无论在何种年纪,什么地方。
真正的感受到存在。这或许就是一个感性认知的世界。也许它的确离我们真实存在的现实有点远,但这确确实实存在着。
如果我简单地说,这是一个故事,讲述一段刻骨铭心的婚外情。它几乎可以被如今的现实立刻淹没,现代社会不缺少绯闻。边角料的花边新闻满天飞,那种用尽一生相爱却从不与彼此相见的爱恋就像清晨的一束纯白的栀子花落在泥土中。
人一生能遇到多少人,多少朋友,多少恋人。能有几个人懂得你目光所及的方向,懂得你的微微叹息,懂得你轻轻地蹙眉。爱和懂得,两者都存在,实在太难得。
多少人做梦,多少人得不到爱,与被爱。我们总是遇不到对的人,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提不起足够的勇气。
倘若真正遇到,多少人,也都是如此,理智的承担责任。因为我们还有现实的社会存在。
爱是如此美丽。然而相爱,才能真正升华。带来全然不同的生活,细微到毛孔的感受。
少女时做梦幻想,懂得的人做梦回忆。
《廊桥遗梦》读后感(十):美来自遗憾
最开始看的是电影版,前几天在图书馆借书的时候无意间看到这本《廊桥遗梦》。薄薄的一本,不像别的名著那么的厚重,借着读读看的心情带走了它。
可是,从书里的第一个字开始读起,便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吸引我读下去。在阅读的过程中,发现小说比电影更值得看。可能电影和小说本来就是两个独立的生命体,电影是电影,小说是小说,如果把它们分开看,电影不失为一部好电影。但如果要将电影和小说扯在一起,那么电影里确实是刻意忽略了很多情节。譬如对金凯的身世介绍、当时的时代背景、以及金凯写给弗郎西斯卡的信等等。
我很喜欢作者的文笔,轻描淡写却不失格调。一边读一边将有感触的句子抄下。
其实故事是很老套,一见钟情却因为各种社会问题、责任问题无法在一起。可是,写的人不同,作品也就不同。
看的时候,我也会想到自己的经历。人都是这样,总以为得不到的才是最美的最好的最值得怀念的。可是得到之后呢?是否会一如既往的深爱?